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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错误的类型及反驳

逻辑错误的类型及反驳
逻辑错误的类型及反驳

常见的辩论逻辑错误和破解方法

整理:夏惟桐

一、自相矛盾

逻辑、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常见于一支队伍对立论没有统一,或者部分队员对立论没有吃透的情况。这种情况很好理解,不需举例。

破解方法:(以下所有破解套话都只是举例提供思路,并不推荐使用。套话必需自己想!)

1、对方X辩说....对方Y辩说....请对方辩友先统一一下观点再来和我们辩论吧

2、(指出错误后)对方的论述是不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

二、偷换概念/偷换前提

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他有以下几种情况: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举例:“生之恩不如养之恩”,“生”应该解释为“生育”,却被解释为了“生命”。

破解方法:

1、对方辩友不要玩概念游戏....

2、对方辩友滔滔不绝,可惜的一个前提错了....

3、按照对方的定义....这符合在座各位的生活感受吗?

4、今天的我们也很欣赏对方的四位同学对语言文字的玩味能力,但是玩味的前提,是对概念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界定啊!

5、(归谬法,详见第四页)

三、避实就虚、栽赃、偷换辩题

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而最常见的“栽赃”有两种:1.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2.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振振有词的“批驳”,然后宣布自己得胜。破解方法:

1、(不断追问)一问对方辩友....二问对方辩友....三问对方辩友.....(4次若不回答停止追问)

2、当我问对方辩友XXXX,对方避而不答;当我问对方辩友YYYY,对方顾左右而言他

3、请问我方一二三四辩什么时候说过XXXX,难道是我方五辩说的?

4、对方辩友不要急,我觉得我们该把刚才的问题说清楚再讨论其他的

5、对方辩友栽赃不要太勤快..../对方辩友别忙着给我方扣帽子.......

6、这个问题,我方不知论证多少遍,倒是对方辨友还没......

7、请对方不要对我方的问题视而不见.../.对方辩友没有办法解决我的问题,所以选择了回避.....

8、今天的辩题是.....,而对方辩友论证的是....对方是不是犯了离题的错误呢?

四、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由于任何实例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个例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命题。

举例:我方三辩这种人买了东西就从来不要发票,可见消费者自我意识不高啊!

破解方法:

1、对方辩友是不是犯了以偏概全/以管窥豹/一叶障目/断章取义的错误呢?

2、如果对方今天举一个自己XXX的例子就说明自己观点的话,那我也举一个自己YYY的例子是不是也论证了我方观点了呢?

3、对方辩友说的情况只是冰山一角......

五、不当类比

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不当类比。

举例:每个家庭都是需要有一个家长的,所以国际社会也需要美国来维持秩序。

破解方法:

1、对方辩友,今天辩题讨论的XXX和您方所举得YYY,好像不是一个性质吧?

2、对方辩友明显是犯了类比不当的错误....

六、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以混淆是非,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举例:同样面对他国分裂倾向,美国说南斯拉夫分裂是“民族自决和自由的结果,是正义的”,却说格鲁吉亚的分裂问题是“不可容忍的领土和主权问题,是非正义的”。

破解方法:

1、对方辩友今天其实是在执行双重标准.....

2、对方今天的逻辑我明白,就是一切好的都是您的,一切不好的都是我方的....

八、虚假论据

这种逻辑错误是指故意违反“论据必须已知为真”的规则, 用编造的所谓“权威理论”或无中生有的例子作为论据, 用来论证错误的论题。言论中大量虚假论据,有的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常识而搞错了,常识性错误。但是有不少言论中有故意作假、捏造论据的现象。

举例:捏造的事实、数据和名人名言。

破解方法:用真实证据指出其谬误。

九、包辩题

偷换概念的一种特殊形式,将对方的立场也包进自己的立场进行论证,也叫包含式论证。

举例:为什么说管理比服务更重要,因为服务也是一种管理。

破解方法:

1、对方辩友真是包天包地包辩题....

2、对方辩友今天的吸星大法真是厉害,竟然把我方的....也吸进了您方的定义....

十、循环论证

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举例:“成大事者”的定义:不拘小节的人,所以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破解方法:

1、对方辩友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

2、对方辩友不经论证就推出结论,因为你是对的所以你是对的,这样是不是太霸道了呢?

3、(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追问)请问你能论证一下吗?

辩论场上战场推进用的套话

1、对方辩友XX问题解决不了,让我们来看看YY问题..../无独有偶....(举例)

2、对方辩友这招移形换影使得真是漂亮,但严密的逻辑论证必须以清晰地概念界定为前提

3、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起源于对方一边开展论题时犯下的几个关键错误.....

4、我退一步说我再退一步我都退了好几步了都难以论证你方观点对方辩友又作何解释呢

5、对方终于退了一步,承认...下面由我方进一步证明..../对方不知道X没有关系,我来告诉你

6、…….例子比比皆是/……难道不是.....的最佳例证吗/.....的例子横跨古今不胜枚举

对方辩友我伸出左手跟您要数据,伸出右手跟您要例子,您给不了我数据,您的例子又被我方纠正,让我两手空空,拿什么相信你方观点呢

三段论的错误及破解

三段论包含了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个概念;并且要求在两个前提中,中项必须被周延一次。中项,是指前提中重复的那个概念,周延,是指被判定全部外延。所以,三段论的错误主要分为四种:伪三段论;大前提错误;小前提错误;周延中项错误。

举例加反驳:①是大前提,②是小前提,③是结论

A类:①我的邻居是中国人②我的邻居不勤劳③中国人不勤劳。(这里的2个“中国人”不是一个概念,前者“中国人”表示的是“某个中国人”,不是集合概念;后者“中国人”表示的是“中国人群体”,属于集合概念。故这里面出现了4组概念,三段论不成立。)

B类:①一粒米掉在地上是没有声音的。②一袋米是许多粒米的集合③所以一袋米掉在地上是没有声音的。(大前提错误,一粒米掉在地上不是没有声音,而是声音细微)

C类:①他是个男人②男人都是无耻的③他是无耻的。(小前提错误,“男人都是无耻的”并未经过论证,不能成立)

D类:①卖国贼是说谎的②你是说谎的③所以你就是卖国贼。(周延中项错误,在这个诡辩中,“说谎的”是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应该被周延的中项(大小前提的共同项),然而实际被周延的却是“卖国贼”。“卖国贼”和“你”都不能涵盖说谎的的全部外延。)

三段论中其他要注意的错误:

1、两个否定前提不能推出结论:①甲不是明星②明星都不轻松。此三段论得不出任何结论。

2、一个前提否定,则结论否定:①甲不是明星②明星都不轻松③甲不轻松。(成立)

3、两个特称前提不能退出结论:①有的同学是运动员②有的同学是影星。此三段论得不出结论(有的人说结论是③有的同学是运动员而有的同学是影星,这是循环论证,而非三段论)。

4、一个前提特称,则结论特称:①所有学生都是青年②有的影星是学生③有的影星是青年。

5、中项在前提至少被周延一次(重要):如果在一个判断中断定了全部的外延,则该主项(或谓项)是周延的。在三段论中,如果中项在两个前提中一次都没有被做出全称肯定判断,则称为没有被周延,那么大小前提就不能产生必然联系,就无法推出任何结论。

例1:①运动员需要锻炼身体②我不是运动员③我不需要锻炼身体。(在大前提中,“运动员”只是需要锻炼身体的人的一部分,而非全部。中项“运动员”没有被周延,推理无效。)

例2-1:①一切金属是可塑的②塑料是可塑的③塑料是金属。(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中,金属和塑料都是“可塑的”的一部分,无法断定金属和塑料有无关系,所以无法推理出结论。)

例2-2:①一切金属是可塑的②铁是金属③铁是可塑的。(推理有效,在这里,“金属”在大前提中被做出了全称肯定的判断,因此被周延了,所以可以退出结论。)

滥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这个现象在新生中极其普遍,主要体现在对“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内外因”的错误理解上,许多新生辩手用错了还觉得自己很有理。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理论经常被新生应用于类似“大学毕业应该以待遇为先”的辩题,来证明有钱的重要性。然而在马哲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概念,只能用来指代类似资本主义经济或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宏观概念,绝对不能用在微观和个人层面。

2、物质决定意识:经常被新生应用于类似“大学生应该坚持现实”或者“地震孤儿物质援助更重要”之类的辩题。然而,物质决定意识并不意味着物质比意识更重要。成吉思汗的爸爸妈妈决定了我的出生,但不一定就意味着成吉思汗的爸爸妈妈比他更重要。所以,A决定B不等于A更重要。同样的,A是B的基础也不等于A更重要。念小学是念大学的基础,难道就说明念小学比念大学更重要吗?通过物质决定意识,其实很难推出辩题的结论。

3、内外因理论:这个是新生应用最广泛也是最容易出错的,新生往往将“内因”和“主观能动性”相混淆。“内因”是指事物的本质属性,比如石头的内因决定了里面蹦不出猴子,比如苹果籽的内因决定了它种下去长出来的不会是桃子。所以人的内因是指人的本质属性,包含了人的自然属性(比如基因等)和社会属性(比如其社会关系),所以“人的意志和精神”绝对不能用“人的内因”来概括,而只能用“主观能动性”来概括。

4、价值决定价格理论: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然而,用这条理论来解释当今经济现象,如石油、粮食、经济危机是明显不合适的,因为这个理论适用前提是“商品—货币—商品”模型,而在金融期货中,这一模型并不成立。

比直接指出更有效的反驳法:归谬法

归谬法是指先假设对方逻辑是正确的,然后举出一个极端的例子,推导出一个荒谬的结论,以此证明对方的错误。在辩论里面,归谬法是最有现场效果也是最能深入人心的,这需要辩手充足的准备、知识的积累和敏锐的反应。但与上面的反驳方法不同,归谬法必须针对具体辩题和具体情况进行,没有通用规律,下面举3个例子,都采用了归谬法。

辩题:“真理越辩越明/不明”(针对狡辩是不是辩,双方均采用了归谬法)

正方:对方把狡辩都叫辩,那么请问,海马难道也是马,蜗牛也是牛,青春痘也是痘吗?

反方:对方说狡辩不算是辩,但是请问对方辩友,复制羊不是羊吗?试管婴儿不是婴儿吗?辩题: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弊大于利(针对饭碗问题,正方回答采用了归谬法)

反方:大学生兼职会抢掉全职员工的饭碗。

正方:如果按照对方这个逻辑推断下去,那么我们大学四年毕业后最好不要找工作,因为这样就不会影响任何人的饭碗,这成立吗?

辩题: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针对“万”是不是“全”,双方均采用了归谬法)

正方:对方辩友说“万”是指“全”的意思。我们说一个人经历了千辛万苦,是不是说他要经历一切的苦呢?那这个人肯定不是男人,因为男人再苦也没有受过女人生孩子的苦;不过他也肯定不是女人,因为女人再苦,也没有受过男人怕老婆的苦。万是一切吗?

反方:今天对方说,今天“万”不叫作“全”。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今天我说“你万万不可同意我的立场”,是不是说,你大部分时候不同意,偶尔可以同意一下呢?

口才学-辩驳诡辩的方法与技巧(1)

口才学 辩驳诡辩的方法与技巧 南开大学哲学系张晓芒 目录 一、真是气死人——什么是诡辩(1) ●笨嘴笨舌的苦恼——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事情(1) ●明明白白的糊涂——还欠缺点什么(1) ●“魔鬼的律师”——是非无度(2) ●变了形的机智——诡辩的词源(3) ●用小聪明赚钱——诡辩的界定(4) ●“苏张之口”——中国古代的诡辩源头(5) ●“靠舌头过活”——古希腊的诡辩源头(7) ●“一切都是幻觉”——古印度的诡辩源头(9) 二、思维的陷阱——要了解诡辩(10) ●赔钱赚吆喝——有意和无意的区别(10) ●怎么去救火——误解和曲解的区别(10) ●我把你背出来——真诚与强辩的区别(12) ●到底能不能——清楚的头脑(13) ● 1+1等于几——健康的心态(14) ●磨刀不误砍柴工——掌握必备的思维知识(15)

三、洞烛玄机——诡辩的手法种种(19) ●百般抵赖——否认事实的诡辩(19) ●信口雌黄——歪曲事实的诡辩(20) ●假痴不癫——模糊概念的诡辩(22) ●浑水摸鱼——混淆概念的诡辩(24) ●瞒天过海——偷换概念的诡辩(25) ●随心所欲——肆意曲解的诡辩(26) ●清浊不分——模糊语境的诡辩(28) ●故弄玄虚——模糊判断的诡辩(30) ●含糊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31) ●闪烁其辞——模糊判断的诡辩(32) ●以假乱真——虚假判断的诡辩(34) ●无中生有——虚假隐涵的诡辩(36) ●节外生枝——混淆模态判断的诡辩(39) ●移花接木——混淆时态判断的诡辩(40) ●假途售奸——错误三段论推理的诡辩(41)●似是而非——错误复合判断推理的诡辩(43)●是非无度——自相矛盾的诡辩(45) ●模棱两可——是非两不可的诡辩(46) ●胡搅蛮缠——混淆论题的诡辩(48) ●东拉西扯——转移论题的诡辩(50) ●答非所问——偷换论题的诡辩之一(51) ●暗渡陈仓——偷换论题的诡辩之二(53) ●偷梁换柱——偷换论题的诡辩之三(54)

常见逻辑谬误

常见逻辑谬误 其实逻辑学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神秘和阳春白雪,我们日常生活中对话以及在论坛上发言都在遵循语法、文法的逻辑严谨,但是有时也会出一些笑话。 为了给无暇深究逻辑学原理的网友一个在论坛上发言更加简洁、有理、有力的速成办法,现将常见逻辑谬误单独发帖如下: 谬误是指人们在思维和语言表达中所产生的一切逻辑错误。 谬误可以分为两大类:形式谬误与非形式谬误(概念谬误)。 形式谬误是指那种由于违反形式逻辑的规则而产生的逻辑形式不正确的各种谬误,如:同语反复、循环定义、概念不当并列、偷换概念、转移论题、自相矛盾、两不可、以偏盖全、循环论证、倒置因果等。 非形式谬误是从形式上看是符合逻辑的,但因为其中因知识水平、常识、概念定义等错误而得出谬误的结论,如:词语歧义、语句歧义、诉诸无知、诉诸武断、诉诸怜悯、诉诸感情、人身攻击、诉诸权威、因人纳言、因人废言等。 (一)形式谬误 1、同语反复 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一样违反了定义的一条规则,即定义项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具体地说,同语反复是直接地包含了被定义项,例如: -乐观主义者就是乐观地对待生活的人。 2、循环定义 循环定义是间接地包含了被定义项。例如: -如果把"奇数"定义为"偶数加1",那么,偶数是奇数加1得到的数。 -如果把丈夫定义为妻子的爱人,那么,妻子就是丈夫的爱人。 在这个定义中,定义"丈夫"必须用"妻子"这个概念,而定义"妻子"则必须用"丈夫"这个概念,因此,这个定义等于什么也没有说明。 复习题 -甲问:什么是生命?

乙回答:生命是有机体的新陈代谢。 甲又问:什么是有机体? 乙回答:有机体是有生命的个体。 以下那项与上述对话最为类似: ①甲:什么是真理? 乙:真理是符合实际的认识。 甲:什么是认识? 乙:认识是人脑对外界的反应 ②甲:什么是逻辑学? 乙: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规律的科学。 甲:什么是思维形式结构规律? 乙: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是逻辑规律。 ③甲:什么是家庭? 乙:家庭是以婚姻、血缘或收羊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群体。甲:什么是社会群体? 乙:社会群体是一定社会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单位。 ④甲:什么是命题? 乙:命题是用语句表达的判断。 甲:什么是判断? 乙:判断是对事物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⑤甲:什么是人? 乙:人是有思想的动物。

辩论中的一些诡辩现象

诡辩: 兵者,诡道也。辩论就是唇枪舌剑的较量,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特别的战争,因此在我们已经知己知彼,收集好海量的论据,已经想好怎样破题立论,确立了毫无漏洞的逻辑框架……后,必然要想到的,就是“诡计”。辩论中的“诡计”,就是诡辩。 也许有人会认为,辩论应该是“堂堂正正”的,是“讲道理逻辑”的,是为了“探求真理”的,混淆视听的“诡辩”应该拒之门外,避之千里。当然,如果你是这样认为,那么这篇文章可以不看下去。但是如果你想赢,那么我建议你最好还是看一看。其实,无论是正规的辩论赛,还是我们的日常生活,“诡辩”无处不在,有些我们甚至习以为常而不知道那是诡辩。下面你会知道,其实正规的辩论赛少不了诡辩,诡辩是辩论里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些诡辩也许和你常识中的那种“诡辩”相差甚远,不过那些的的确确就是诡辩,并不因为形式和使用者的不同就改变了本质。如果规定把这些“诡辩”完全剔除,有可能你都不知道怎样去辩论了。退一万步说,即使你不想用诡辩,也得知道如何破解别人的诡辩吧?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去了解辩论中的诡辩,这样才能利用诡辩或防范诡辩。 废话少说,下面开始正文。 什么是诡辩呢?一般来说,人们认为“混淆视听,颠倒黑白”的言论就是诡辩。其实不然。我举个例子: 《吕氏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富户家的一员。尸体被别人打捞起来,富户的家人要求赎回。然而捞到尸体的人要价太高,富户的家人不愿接受,他们找邓析出主意。邓析说:“不用着急,除你之外,他还会卖给谁?”捞到尸体的人等得急了,也去找邓析要主意。邓析却回答:“不要着急,他不从你这里买,还能从谁那里买?” 这就是诡辩史上著名的“赎尸诡论”。从逻辑上说,邓析对双方说的话都没有错,后世也一直找不出他错在哪里,只能归结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或者“不能穷尽选择支”或者“立场转换”。所以说,诡辩不一定是“颠倒黑白”的,也有可能符合逻辑。 因此,我斗胆在这里下个不甚严密的定义:所谓诡辩,就是企图让听者的思路按照某种期望运行的一类言论。 听起来好像很抽象,其实简单地说就是“糊弄”。 为什么要定义“诡辩”,是为了下面论述的问题打下基础。下面说到的一些技巧有些人会觉得不算是诡辩,但这里按照我的定义我把它们也归类进“诡辩”里,因为这些技巧实际上对证明己方的逻辑毫无帮助,但却能达到让人哑口无言的效果。 一、名人名言。 借用名人名言是所有的辩论中都会用到的诡辩伎俩。之所以说那是“诡辩”,是因为名人说的话并不等于是真理,引用了名言对“证明”己方的逻辑其实毫无帮助。注意到没有,几乎所有的辩论赛里正反双方都能找出证明己方观点的名言,这已经证明了名人们的思想是多么的混乱。

常见逻辑谬误(中英对照Fallacy)

分散注意力的谬误(Fallacies of Distraction) 两难推理(False Dilemma) ?错谬:为多于一个答案的问题提供不足(通常两个)的选择,即是隐藏了一些选择,最典型的表现是非黑即白观点。 ?例子:萨达姆是邪恶的,所以美军是正义之师。 ?解释:除正邪之争外,还有邪邪之争及许多难分正邪的纷争,所以不能单以萨达姆邪恶便认定美军正义。 诉诸无知(From Ignorance) ?错谬:因为不能否定,所以必然肯定,反之亦然。 ?例子:没有人能证明鬼不存在,那么鬼肯定存在。 ?解释:总有些事是既不能否定,亦不能肯定的。除了肯定和否定,我们还可以存疑吧! 滑坡谬误(Slippery Slope) ?错谬:不合理使用连串因果关系。 ?例子:迟到的学生要判死刑。因为迟到是不用功的表现;将来工作也不勤力;不勤力导致公司损失;公司损失就会倒闭;公司倒闭会使人失业;失业造成家庭问题;家庭问题导致自杀率上升,为了防止自杀率上升,我们应判迟到的学生死刑。 ?解释:滑坡谬误中假定了连串“可能性”为“必然性”。比方说,迟到是否“必然”是不用功的表现?将来工作又是否“必然”不勤力? 答案可想而知。例子虽然夸张,但其实许多时候大家亦会犯相同错误而不自知。 复合问题(Complex Question) ?错谬:一条问题内包含两个无关的重点。 ?例子:你还有没有干那非法勾当?(你有干非法勾当吗?是否还有继续?) ?解释:简单的一句提问,其实隐藏了两个问题。你给予其中一条问题的答案,并不一定和另外一条的一样。例如你有干非法勾当,但未必等于你还有继续。 诉诸其他支持(Appeals to Motives in Place of Support) 诉诸势力(Appeal to Force)

生活中常见逻辑的错误

生活中常见逻辑错误摘要:哲学上把因果关系定义为“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现实中能够用“因为……所以……”表述的关系并不都是因果关系。原因和条件的区别全在于出现的时间不同。在此基础上,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根本原因和一般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偶然原因和必然原因等,都可以作出合理解释。但是由于人们不能对因果关系的逻辑定律准确的把握和运用,常常会在生活中犯下违背因果联系逻辑的常识性错误。 关键词:因果关系原因和条件内外因关系逻辑方法 逻辑来源于生活,却是对生活中各种事物之间的联系的一种高级概括。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不自觉地违背一些简单的逻辑。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逻辑关系便是因果关系,用逻辑命题方式去表示便是:因为Q,所以P。而往往是最常用最简单的一条关系链却常常被赋予一些不蕴含任何逻辑意义的命题,或者是对Q和P之间的某种关系作简单的归类和分析便强行解释为因果关系。 首先我们得了解什么是因果关系。自然界和社会中的各个现象都是与其他现象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有它的原因。“如果某个现象的存在会引起另一个现象的发生,那么这两个现象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引起某一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做原因,而被另一现象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因果关系有三个特点,而这三个特点是提出探求因果联系逻辑方法的客观依据。

首先,原因和结果在时间上是先后相继的,原因总是在结果之前,而结果总是在原因之后。前后相继是因果联系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是因果联系的唯一特征。单凭这一特征还不足以确定因果关系。某一现象很可能经常地先于另一种现象出现,但是二者可以毫无关系。 其次,因果联系是确定的。“因果联系的确定性从质的方面说,就是在同样的条件下,同样的原因会产生同样的结果。而从量得方面来说,就是原因发生量得变化,一定会反映在结果中。” 最后,因果联系是复杂的。也正是因为许多人没有了解到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从而导致了在因果联系逻辑的推理错误。 下面便是一些常见的因果逻辑错误的列举。 第一,以偏概全。人们给以偏概全下的定义是:依据不充分的例证(通常不具代表性或者过于琐碎)得出普遍的结论。我们常常会觉得只要身边多次出现某种现象,就会自觉地为该现象之间的某种联系做出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结论。 比如,王小二说,他那所大学里面饭堂的菜很难吃,李小燕说她学校饭堂的菜很难吃,那么,有人就会做出“大学饭堂的菜都很难吃”的结论这一结论的得出很显然是没有充分的例证,仅仅凭靠两个学生的评价并不能成为得出结论的充分条件。假如王小二是伊斯兰教的教徒,饭堂没有清真菜,那当然是难吃的;再者,饭菜是否美味是根据各人口味而定;最后,王小二和李小燕都不是美食专家,那么他们的话更不能作为得出结论的论据了。 假如使用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去探求这两个现象的因果联系,我们可以选择“求异法”。求异法又称为差异法,它的内容是:“如果

17罗斌:辩论中常见的逻辑错误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 前几年很热门地一本书叫《货币战争》,里面有这样地描述“林肯总统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杀,实际上他是在签署了金融协议天后被杀害地...肯尼迪总统遇刺前签署了金融协议,试图打击大财团利益....里根总统在签署金融协议后,旋即遇刺....”这些煽动性地描述让许多读者自行联想,从而脑补出“美国金融集团控制了美国政坛,如果总统试图限制他们地利益,那么他们连总统都敢杀掉”这个结论. 这就是犯了“把前后联系偷换成因果联系”地错误. 打个比方,我每次考砸前都会吃早饭,但我不能说“我因为吃了早饭所以考砸了”.同样地,美国总统每年都会签署无数地文件,不能把遇刺总统都签署过金融相关文件就得出“总统遇刺和金融文件”有关.这里打个比方,宋鸿兵试图以总统遇刺前都签署过金融协议来论证相关性,但每个总统遇刺当天都会吃早饭,难道能证明总统遇刺是因为吃了早饭么?显然不能.何况,林肯、肯尼迪、里根等人地遇刺,显然和金融体系不直接相关. 一般情况下,因果联系都有前后联系,但前后联系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二、倒果为因 个人认为,如果要挑选一本最重要地必读书给辩手,那非《统计陷阱》莫属.这本书里面地逻辑讲解和案例分析既生动有趣,又严谨科学,我看了遍,每遍都能学到很多. 里面提到了一个案例:美国某州地麻风病患者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因此许多人得出结论“这个州地气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风病.” 但其实恰好相反,这个州地气候是全国最有利于麻风病患者治愈地,所以全国地麻风病患者都会来这里治疗,所以这个州地麻风病患者才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 前几天地热门状态也是一个道理:“二战时,盟军请了一位科学家来研究该加强飞机哪块机身地防护.这位科学家统计了飞机地中弹区域分布图,发现机翼是中弹最多地部位,座舱和发动机则是中弹最少地.那么是不是该加强机翼地防护呢?事实是,能统计到地样本都是中弹后活着回来地飞机,而那些中弹后坠毁了地是不在统计范围内地.也就是说,机翼中枪只是轻伤,中弹最少地座舱和发动机才是致命部位,这里才是最需要加强防护地.” 在辩论场上时,当对方提出了一个让你觉得很突然地数据(比如州麻风病人最多)时,不要本能地逃避或者害怕,而应该仔细思考一下,对方地数据是否能推出相应地论据. 三、偷换概念偷换前提 将辩题地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地定义不相符地前提和定义. 它有以下几种情况: ,偷偷改变一个概念地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比如“情在理先理在情先”,这个题目本来讨论地就是人际关系中人情和道理地比较,可许多反方会把“理”定义成“宇宙万物地生存规律”等奇怪地

常见逻辑谬误一览

常见逻辑谬误一览 稻草人谬误Strawman 蓄意错误歪曲表述对方的观点,使之成为易受攻击的目标(稻草人)。 通过蓄意夸大、错误表述,或完全的捏造对方的观点,凸显己方观点更有理有据。 例:Will 说俺们应该把更多的资源投入教育和医疗,Warren反驳曰:Will是如此的仇恨伟大祖国,居然要削减军费,丫这是要让俺们自废武功啊! 滑坡谬误 Slippery Slope 断言如果允许A事件发生,Z事件将顺理成章的随之发生,所以:A事件断不可发生。 此谬误逻辑的问题在于回避眼前争论的观点(A),把争论转向毫无根据的极端臆造观点(Z)。如此这般,这种毫无根据的臆测将模糊化原观点下争论的意义。 例:Colin Closet断言现如今儿,如果咱们允许同性婚配,那么,接下来也得同意丫挺的和他们的父母或他们的爱车,甚至他们的猴儿们结婚。 片面辩护(迷信谬误)Special Pleading 在己方论点被证伪后,改变规则或编造例外或特例。 人类是种极为厌恶自个观点被证伪的傻乎乎的可笑物种。许多人不珍视通过提高自身认知能力来获得更多的收益,而是为了因循守旧臆造了各式各样的理由。 例:Edward Johns 自称有通灵的能力,但在正儿八经的科学仪器测试中,神汉的超能力见鬼鸟。但神汉依然哭喊着要人们相信丫的超能力是“信则灵,不信不灵”。 赌徒谬误The Gambler's Fallacy 笃信事件“序列”是随机独立发生,如同旋转式轮盘赌,符合统计相关性。 这个被普遍相信的谬误可以说确实有助于建立那个华达沙漠中的城市(赌城)。尽管“撞大运”满贯的发生概率很低,但轮盘赌中每一转的结果肯定独立于后面的一转。 例:看到轮盘中已连续6次翻红的盘面,Greg 确信下面绝对该TM翻黑了!但是,因为经济学版本的自然选择规律,丫很快蚀光老本。 黑白谬误Black-or-White 在存在多种可能性时,却只提供两种可选的可能性。 也称为两难推理谬误,这种阴险的策略表面上是一种符合逻辑的争论,实际上通过细致的审视,显然存在更多的可能,而不仅是所提供的“不是……,就是……”的两种可能。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第八章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第一节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概述 逻辑思维规律作为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它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是概念、判断、推理等各种逻辑形式的特有规律,二是普遍适用于各种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就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而言,主要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或称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①。 一、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作用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是人类正确进行逻辑思维的根本准则和基本依据。正确的逻辑思维必须具备同一性、无矛盾性、明确性和论证性。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一律要求概念、判断②必须是确定的,自身同一的;矛盾律要求概念、判断必须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排中律规定了不能对相互矛盾的概念以及具有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的判断同时加以否定;充足理由律要求我们进行推理时,所依据的理由(前提)要正确,推论(结论)和理由之间要有必然的逻辑联系。 总之,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表现了正确逻辑思维的基本特征,只有遵守这些基本规律,才可能保证逻辑思维活动的确定性、合逻辑性。 二、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客观性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认识过程中思维活动的规律,而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但是,二者是有密切联系的。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客观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和普遍联系性的反映。 列宁曾经指出:逻辑规律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这就是说,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不是先验的,也不是约定俗成的,它们是人类长期的实践中对客观事物或现象的质的规定性以及最一般关系的概括和总结。可见,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具有客观性的。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客观事物都处于永恒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但是,它们同时又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一面。这种相对稳定性是客观事物在质变过程中处于量变阶段所呈现出来的面貌。它使客观事物仍然保持其原有的质的规定性,使这一事物仍然是该事物,而不是其他的事物。另外,客观事物之间以及内部诸要素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任何客观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客观世界的这些性质以及联系反映到人的意识活动中,就表现为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第二节同一律 一、同一律的基本内容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思想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也可以表述为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思想,如果它反映了某个客观对象,那么它就反映了这个客观对象。 同一律的逻辑表达式:A是A,或者A→A。 表达式中,“A”表示任何一个思想(概念或判断)。“A是A”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如果A反映什么,那么它就反映什么。“A→A”表示如果A是真的,那么它就是真的;如果A 是假的,那么它就是假的。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概念或判断所反映或所断定的内容始终如一,其性质始终不变。 ①关于充足理由律是否属于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逻辑界历来有争议。本章对充足理由律也作一介绍,供学习时参考。 ②“概念和判断”是与“词项和命题”对应的,考虑到日常思维中对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逻辑错误进行命名的语言习惯,我们在本章中使用“概念和判断”这一称谓。

论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

论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 对于?逻辑?一词,我们并不陌生,但是如果要叙述它的准确定义,恐怕很多人都会一脸茫然。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有多个意思,可以指思维的规律,也可以指客观的规律性或者专指逻辑学。在此我们讨论的话题是?生活中常见的逻辑错误?,那么此?逻辑?的定义自然是指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科学——逻辑学。而逻辑错误,一般指思维过程中违反形式逻辑规律的要求和逻辑规则而产生的错误。如?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等。 逻辑有其自身的规律,不管使用什么概念和命题,进行何种推理和论证,都必须遵守最基本的逻辑规律。否则,人们的思维就会出现错误。常见的逻辑错误有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循环定义、同语反复、概念不当并列、因果倒置、循环论证、推不出等。以下我就举一些简单的例子来进行详尽的分析。 一、偷换概念、偷换论题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思想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这是同一律的要求。可用公式表示:A是A,A表示一个概念或命题。一个概念反映什么对象就反映什么对象,在同一语言环境中,它不能既反映这类对象,又反映彼类对象。在概念上有意识地违背同一律的要求而出现的逻辑错误,逻辑上称之为?偷换概念?。其特点是有意不明确某个概念的含义,进而在这个概念中塞进新的含义。

例如:老大娘:请问,你们这儿有没有好布。我闺女要绘声绘色了,我想给她扯块好布。营业员(没好气地):我们这儿的都是好布,次品、废品不让出厂的。这个例子中营业员犯了?偷的概念?的错误。上下文中的?好布?不是同一概念。 对于在命题上有意识地违背同一律的要求而出现的逻辑错误,逻辑上称之为?偷换论题?。其表现是有意识地改变论题内容,偷梁换柱,从而达到某种目的。例如:顾客:请问,我的排骨面怎么还没来,我等了已有半小时了。营业员:你为什么非要吃排骨面,你不能吃竦酱面吗?营业员犯了?转移论题?的错误。 二、自相矛盾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思想不能都是真的,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这是矛盾律的要求。可用公式表示:A不是非A,A表示一个概念或一个命题。一个概念不能既是它,又不是它,就好像一个人,不能既是人又不是人;一个命题不能既肯定某一对象又否定这一对象。违反矛盾律的要求而出现的逻辑错误,称之为?自相矛盾?。如有人说?一个月来,这个问题时刻缠绕着我,而在非常繁忙或心情非常好的时候,我又暂时抛开了这一问题,顾不上去想它了。?既是?时刻缠绕着我?,就不会出现?顾不上去想它?的情况说话人也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 三、模棱两可 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个是真的,这是排中律的要求。可用公式表示:A或者非A,A表示一个概念或一个

驳斥诡辩的基本方法

驳斥诡辩的基本方法 如果可以打个比喻,即把语言交锋比作战争,那么雄辩就是明枪,而诡辩则是暗剑。既要防遭人暗算,还要在适当时机能操戈向敌,反败为胜。 一、驳斥诡辩的基本方法 (一)注解法 在概念上玩弄游戏,这是诡辩者惯用的手段。只要我们澄清概念,正确地解释概念,明确其内涵与外延,就足以堵住诡辩者的口。 例如,库诺夫在美化帝国主义时,曾推论说:“帝国主义是现代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可避免和进步的……所以必须跪在帝国主义面前歌功颂德!”对此,列宁就用明确概念的方法一针见血地驳斥了库诺夫所玩弄的偷换概念的伎俩,库诺夫用“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一概念偷换了“现代资本主义”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是截然不同的,内涵并不一样。通过得以这两个概念的澄清,库诺夫为帝国主义辩护的用心就昭然若揭了。 注解法可用来反驳偷换概念和偷换论题。 (二)列举反例法 在论辩中,当论敌以偏概全、轻率概括,推出了某种虚假的全称命题时,只要列举出与之相反的具体事例,即可将对方驳倒。 我国古代没有照相技术,所以科举考试时,为了避免冒名顶替,考生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外貌特征,考官才能在考堂上查对。相传在明朝时,有个考生填写自己的面貌特征时,其中有一项写了“微须”。考官

巡堂时看到这个考生脸部有一点胡须,便怒道: “你冒名顶替,考单上明明写着没有胡须嘛!” 考生十分诧异,申辩道:“我明明写着有一点点胡须,怎么就没有呢?” 考官说:“…微?即没有。范仲淹《岳阳楼记》有…微斯人吾谁与归?,说的就是没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我跟谁一道呢?” 考生反驳说:“古书上说…孔子微服而过宋?,这里微服就是不暴露官员身份的装束,如果…微?只作…没有?讲,难道说孔子脱得赤条条地到宋国去吗?” 事实胜于雄辩。对于那些以偏概全的诡辩,我们只要举出一个与其相反的具体例子,就可以驳倒它。因为同素材的B判断同A判断是不能同真的。用一个反例,就等于B真。B真那么A(即以偏概全的结论)当然也就不能成立了。考官仅仅根据《岳阳楼记》中的一处现象就轻率地得出所有的“微”都是“没有”的结论,被考生列举反例驳得哑口无言。 要用好列举反例法,就必须善于从千姿百态的事物中找出这么一个和对方论点针锋相对的反例,只此一点对方的观点就站不住脚了。(三)兑现斥谬法 从前,有一个骗子自称占星家,说他能根据天上的星辰推算人的命运。一次,国王召见占星家,问他自己能活多久。 占星家想了想说:“您还能活一年。” 国王一听瘫倒在地,卧床不起。聪明的宰相决心戳穿占星家的骗人把戏,于是问他:“你还能活多久?”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一章练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面各题的选项中,请选出最符合题意的1项,并将代表正确选项的字母写在题干的括号内。) 1.哲学是( ) A.关于自然界和社会一般发展的科学 B.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C.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D.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世界观 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世界统一性问题上的根本分歧是( ) A.肯定世界的统一性还是否认世界的统一性 B.认为世界统一于运动还是统一于静止 C.认为世界统一于主体还是统一于客体 D.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还是统一于精神 3.“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说的是() A. 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B. 物质和运动的统一 C. 形而上学和诡辩论的统一 D. 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4.哲学上两大对立的基本派别是() A.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B.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C.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D.一元论和二元论 5.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是( ) A.物质范畴 B. 实践范畴 C.运动范畴 D.意识范畴 6.哲学上的两种对立的发展观指的是() A.唯理论和经验论 B.唯物论和唯心论

C.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D.世界观和方法论 7.爱因斯坦说:“哲学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之母”,这说明( ) A.哲学是“科学之科学”B.哲学对自然科学的研究有指导意义C.哲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D.哲学是自然科学的概括 8.一切物质在本质上都具有类似感觉的反映特性是( ) A.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B.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 C.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D.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9.矛盾具有两个基本属性,其中一个是同一性,另一个是() A.普遍性B.特殊性C.斗争性D.客观性 10.“居安思危”这名话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B.矛盾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C.内因和外因相结合推动事物发展D.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11.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黑格尔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根本区别在于() A.论前者承认可知论,后者否认可知论B.前者承认一元,后者承认二元论C.前者承认唯物论,后者承认唯心论D.前者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后者否认事物内部的矛盾 12.事物发展的动力是() A.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单独性起作用B.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时起作用C.矛盾的同一性D.矛盾的斗争性 13.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阶段性部分质变是指() A.事物的全局未变,局部发生了变化B.事物的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C.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D.事物的本质未变,但非本质属性发生了变化

辩论中的一些反诡辩术

一些反诡辩术: 如果可以打个比喻,即把语言交锋比作战争,那么雄辩就是明枪,而诡辩则是暗剑。既要防遭人暗算,还要在适当时机能操戈向敌,反败为胜。 一、驳斥诡辩的基本方法 (一)注解法 在概念上玩弄游戏,这是诡辩者惯用的手段。只要我们澄清概念,正确地解释概念,明确其内涵与外延,就足以堵住诡辩者的口。 例如,库诺夫在美化帝国主义时,曾推论说:“帝国主义是现代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可避免和进步的……所以必须跪在帝国主义面前歌功颂德!”对此,列宁就用明确概念的方法一针见血地驳斥了库诺夫所玩弄的偷换概念的伎俩,库诺夫用“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一概念偷换了“现代资本主义”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是截然不同的,内涵并不一样。通过得以这两个概念的澄清,库诺夫为帝国主义辩护的用心就昭然若揭了。注解法可用来反驳偷换概念和偷换论题。 (二)列举反例法 在论辩中,当论敌以偏概全、轻率概括,推出了某种虚假的全称命题时,只要列举出与之相反的具体事例,即可将对方驳倒。 我国古代没有照相技术,所以科举考试时,为了避免冒名顶替,考生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外貌特征,考官才能在考堂上查对。相传在明朝时,有个考生填写自己的面貌特征时,其中有一项写了“微须”。考官巡堂时看到这个考生脸部有一点胡须,便怒道: “你冒名顶替,考单上明明写着没有胡须嘛!” 考生十分诧异,申辩道:“我明明写着有一点点胡须,怎么就没有呢?” 考官说:“…微?即没有。范仲淹《岳阳楼记》有…微斯人吾谁与归?,说的就是没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我跟谁一道呢?” 考生反驳说:“古书上说…孔子微服而过宋?,这里微服就是不暴露官员身份的装束,如果…微?只作…没有?讲,难道说孔子脱得赤条条地到宋国去吗?” 事实胜于雄辩。对于那些以偏概全的诡辩,我们只要举出一个与其相反的具体例子,就可以驳倒它。因为同素材的B判断同A判断是不能同真的。用一个反例,就等于B真。B真那么A(即以偏概全的结论)当然也就不能成立了。考官仅仅根据《岳阳楼记》中的一处现象就轻率地得出所有的“微”都是“没有”的结论,被考生列举反例驳得哑口无言。 要用好列举反例法,就必须善于从千姿百态的事物中找出这么一个和对方论点针锋相对的反例,只此一点对方的观点就站不住脚了。 (三)兑现斥谬法 从前,有一个骗子自称占星家,说他能根据天上的星辰推算人的命运。 一次,国王召见占星家,问他自己能活多久。 占星家想了想说:“您还能活一年。” 国王一听瘫倒在地,卧床不起。聪明的宰相决心戳穿占星家的骗人把戏,于是问他:“你还能活多久?” 占星家假装推算了一阵说:“20年。” 宰相下令:“马上砍掉占星家的脑袋。” 占星家一死,国王的病马上好了。 占星家的“国王还能活一年”的结论显然是用了虚假论据,但由于一时无从考证,容易迷惑人。当占星家推出另一个论点“自己能活20年”时,宰相却使他一年也活不能,骗人伎俩不攻自破。抓住诡辩者与事实相悖的破绽,拿出事实,迫使其在事实面前兑现其观点,就能使其观点的荒谬性暴露无遗。这种方法叫兑现斥谬法,它以客观事实为武器,所以有很强的逻辑力量。

诡辩论基本概念

诡辩论 诡辩,指为明显的谬误或与公认的合理观念相对立的谬见提供论据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诡辩所使用的论证手法称作诡辩术。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研究和批判诡辩论是在同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坚持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 英文名称:Sophism 实质:它是形而上学的变种,是主观唯心主义、相对主义和折衷主义。因为他们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规律性,抹杀概念的客观内容,不从事物的本质联系中把握问题,而是委屈现实,按照主观愿望随意抽取客观事物中的某些片段,来证明早就定下的原则。同时夸大事物相对的方面,否认客观事物之间有本质的区别,用相对性排斥绝对性。 定义: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的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

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格尔的这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词义演变:诡辩的思维方式古已有之。古希腊爱利亚学派的哲学家芝诺就曾提出“飞矢不动”等带有诡辩特征的著名命题;中国先秦时代的名辩家们也曾提出过一些把辩证法歪曲为诡辩论的命题,如“两可论”、“鸡三足”、“犬可以为羊”、“白马非马”等等。但“诡辩论”一词则源出希腊语。公元前 5世纪前后,在古希腊有一批传授知识、教人以论辩和演说技巧的职业教师,被称为“智者”。智者们以其独特风格自成流派,即智者派。智者们对哲学和社会问题有各自不同的见解,他们在深入研究和运用论辩术时,涉及到辩证法和认识论的许多问题,对于推进哲学和逻辑思维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智者们的观点和方法中包含了一些导致感觉主义、怀疑论、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因素。例如,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虽然提出了关于主客体关系的有益见解,却未能正确地把握感觉对客观对象的依赖关系,导致把个人的感觉作为事物存在或不存在的标准的相对

现代文阅读常见的八个逻辑问题

现代文阅读常见的逻辑问题”和“实用类文本阅读的备考复习”“现代文阅读”常见的八个逻辑问题 逻辑是人的一种抽象思维,概念、判断、推理是形式逻辑的三大基本要素。概念的两个方面是外延和内涵,外延是指概念包含事物的范围大小,内涵是指概念的含义、性质;判断从质上分为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从量上分为全称判断、特称判断和单称判断;推理是思维的最高形式。概念构成判断,判断构成推理,从总体上说人的思维就是由这三大要素决定的。当然,思维过程中还同时要求满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这三条规律(充足理由律)。可以说形式逻辑是一切学科的基础。 一个人要会正确地思维,第一步就是要弄清脑子里的各种概念。因为逻辑思维是理性思维的基本形式,概念清晰是逻辑推理的基本要素,概念模糊就不可能产生抽象的逻辑思维。你要正确思考,就必须遵循一套规则,这就是形式逻辑。你要正确表达,也必须遵循一套规则,这就是语法。 “论说类文本”选的都是社科论文,论文就是科学研究的成果,是作者逻辑思维的体现。我们常说某某文章逻辑性强,就是说作者善于推理,能够得出正确的结论。说某某文章缺乏逻辑,就是说他的推理不正确,杂乱无章。语文学习似乎给人一种错觉,偏重感性思维,形象思维,所以逻辑思维能力的训练总是受到冷落,问题关键在于我们最缺少的恰恰是逻辑思维,而不是形象思维之类。我们老师、学生思考问题常常是一种感觉式的思维方法,

事实上,在语文教学和复习备考中老师和学生出现概念模糊、不证而论、偷换概念、转移命题、类比失当、强加因果等等逻辑错误的情况很普遍。而且,高考命题恰恰是从逻辑的角度入手的,要求考生解决的正是逻辑方面的错误。所以,我也就从这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做法。 一、转移命题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是咱们今天很明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级拿它来做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 (2011课标卷“现代文阅读”第1题)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A) A.《诗经》中的作品原来是普通的诗歌,并没有深刻的含意,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却把它尊为经典,用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解析】原文“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差不多”说明还是有区别,只是区别细微而已。其命题形式为:《诗经》绝大部分篇目的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

24个常见的逻辑谬误故事

24个常见的逻辑谬误故事 01稻草人 你歪曲了别人的观点,使你自己能够更加轻松的攻击别人。 你夸张、歪曲,甚至凭空创造了别人的观点,来让你本身的观点显得更加合理。这是一种极端不诚实的行为,这不但影响了理性的讨论,也影响了你自己观点的可信度。 因为如果你可以负面的歪曲别人的观点,你就有可能从正面歪曲自己的观点。 例子:小明说国家应该投入更多的预算来发展教育行业,小红回复到:“想不到你这么不爱国,居然想减少国防开支,让外国列强有机可乘。”小红就犯了稻草人谬误。 02错误归因 你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得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的原因。 你看到了两个事物同时存在,就觉得其中一个事物是另一个的起因。你的错误在于,同时存在的两个事物未必有因果关系,可能这两个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或者两个事物根本没有因果关系,它们直接的共存只是巧合。 一个事情比另一个事情先发生同样不能说明两个事物肯定存在因果性。 例子:小红指出,过去几个世纪全球海盗数量减少,全球温度在升高,从而得出是海盗的数量的减少造成了气候变化,海盗能够降低全球温度。小红犯了错误归因的谬误。 03诉诸情感 你试图通过操作别人的感情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你操作的感情可能包括恐惧、嫉妒、怜悯、骄傲等等。一个逻辑严谨的论述可能激起别人的情感波动,但是如果只用感情操作而不用逻辑论述,那你就犯了诉诸感情的错误。 每个心智健康的人都会受感情影响,所以这种谬误很有效,但这也是为什么这种谬误是低级和不诚实的手段。 例子:小红在饭店看到小明吃狗肉,于是上前训斥:“你怎么可以吃狗肉,小狗多么可爱,就像小朋友一样,你忍心伤害小朋友吗?”小红犯了诉诸感情的谬误。 04从论证到结论 你看到别人的论述水平很低,或者别人的论述里面有谬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很多时候,辩论的赢家获胜并不是因为观点正确,而是因为辩论技巧更好。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论述中存在谬误或者错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例子:一个提倡健康饮食的人在电视上发表了很荒唐的饮食理论来推广健康饮食理念,小红看后觉得健康饮食就是骗人的,于是开始每天暴饮暴食。小红犯了谬误谬误。 05滑坡谬误 你搞得好像如果A发生了,那么Z也一定会发生,以此来表示A不应该发生。 你不讨论现下的事物(A),而是把讨论重心转移到了意淫出来的极端事物(Z)。因为你没能给出任何证据来证明A的发生一定会造成极端事物Z的发生,所以这是一种诉诸恐惧的谬误,也影响了人们讨论A时候的客观性。 例子:小红反对同性恋婚姻,因为她认为如果我们允许同性恋结婚,那么就会有人想要和桌子、椅子结婚。小红犯了滑坡谬论。 06人身攻击 你讨论时针对对方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而进行攻击或评论,并以此当作提出了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论证或去支持自己的论点。

第二篇例子

第二章案例 相对主义诡辩论1——禅宗故事: 一书生拜见方丈,被拒。有倾,县官至,方丈出迎。事毕,书生质问方丈何故厚彼薄此。答曰:不招待即招待,招待即不招待。书生听罢,挥拳便打方丈。方丈问:何故打我?书生曰:打即不打,不打即打。 相对主义诡辩论2——《庄子》 在中国哲学中,《庄子》的相对主义最为出色。《齐物论》:“既使我与若辨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邪?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若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下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 客观条件与意识的能动作用——军犬“反坦克连队” 1942年,德国法西斯为求速胜,集中兵力,向苏联发动了猖狂进攻。他们每天派出上千架次的飞机,轮番对斯大林格勒进行狂轰滥炸。轰炸刚一停止,成群结队的坦克,就向苏军阵地发动猛烈的冲锋。在这紧急关头,只见一条条勇猛的军犬从炸坏的楼房废墟中冲出,闪电般冲向迎面驶来的德军坦克,“轰隆隆”一声声巨响,军犬与坦克同归于尽!原来,德国为迅速攻下斯大林格勒,调集了“A”、“B”两个集团军共50个师的兵力来进攻。而当时死守这座城市的苏军,既没有足够的反坦克武器,更没有与之相匹敌的坦克进行防御。在危急关头,苏军警大学校及时提供了500多条军犬——这批军犬经过严格的训练,能自带炸药,去对付敌人的坦克。朱可夫将这批军犬作为反坦克的秘密武器,组成四个反坦克军犬连,每连126条军犬。在当时,这个军犬反坦克连队,共炸毁德军坦克300多辆,约占整个斯大林格勒防御战击毁的德军坦克的1/3,对战役的胜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战争,斗勇斗智,是智慧和武装力量的大比拼。在这个战例中,苏军元帅朱可夫利用军犬,组成反坦克敢死队,是高度发挥了主观能动性的表现。在战争中组织“敢死队”,是一种通常的做法。然而,这支敢死队由军犬去担任,的确是一种创举。既减少了我方的伤亡,又可给敌方以重创,是一个高招!虽然,是万不得已而为之。 客观条件与意识的能动作用——鱼雷击中不炸与误中自己的鱼雷 1939年9月3日,英德宣战。邱吉尔当时再次担任英国海军大臣。很有 讽刺意义的是,在他任职的当天晚上,德国潜艇就击沉了英国吨位最大、也是 最豪华的客轮“雅典娜”号。以后1个月内,德国潜艇又击沉了英国商船40余艘, 达15万多吨,这一切为他的复出蒙上了一层阴影。深感德国潜艇的严重威胁的 邱吉尔就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英国重要的海军基地斯卡帕进行视察,了解 基地防潜设施状况。他乘“纳尔逊”号战列舰察看了海湾出入口处和航道上的防 潜栅、防潜沉船和水雷等设施。当发现“纳尔逊”号战列舰出海没有驱逐舰护航时,他指示,“一艘战列舰至少要有两艘驱逐舰护送,才能驶出大海。”10月14日,德国U-47号游艇偷袭了斯卡帕海军基地,击沉了“皇家橡树”号战列舰。 邱吉尔大为震惊,不顾德国潜艇的威胁立即前往斯卡帕,研究基地防卫问题。

常见逻辑谬误(全)

常见逻辑谬误 说明: 本文主要介绍自己或者他人写作中可能发生的常见逻辑谬误,每一谬误均给出了相应定义、示例,以及如何防止这些谬误的建议。 关于论证 学术写作大都要求进行论证,即:对要提出或者阐释的见解,应给出理据。也许你得到了这样的评语:你的论证逻辑不够严密,也不够有力,而你又担心自己在逻辑性方面较弱,或者不清楚论证要有力到底什么意思。虽说学会出色的论证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然而却并非不可能做到:“讲求逻辑”任何人都能做到,多加实践即可!所有论证都包括一些“论据”(即给出理由或证据的语句),按照恰当的顺序组织到一起,从而能够支撑“结论”(即所论证的核心观点或者阐释)。要确保论证有力,应该做到: 1.论据质量要高(确有把握认定论据的理据充分,因此论据不但真实而且与论题相关);2.确保论据能够支撑结论(不能是其他结论,甚或完全不能得出任何结论);3.检查是否已经讨论了问题的最重要或者最相关的那些方面(亦即论据与结论的焦点均着落在所论证的问题的真正重要部分); 4.论点不要过大过泛,以免超出自己的论证能力。 此外,还应确保要点的陈述要连贯有序,以便读者跟上思路。这方面请参考我们关于论证及其谋篇布局的相关建议,提高自己的论证水平。 本文介绍了一些论证中往往造成背离上述几条的问题形式;这些问题即是“逻辑谬误”。 如果觉得自己的论证有些问题,不妨看看其中是否存在逻辑谬误! 若对论题抱有强烈情感,则最易陷入逻辑谬误——如果觉得结论显而易见,就更容易认定其为真,从而对相关证据不够仔细小心。为了便于了解人们如何出现此类常见错误,作为示例本文选取了许多政治论题——例如堕胎、枪支管制、死刑、同性恋婚姻、安乐死、以及色情等等问题。不过,本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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