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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检测参数及技术标准

适用范围

适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时作为掺合料的粉煤灰及水泥生产中作为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

检测参数

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含水量、安定性、烧失量、需水量比、活性指数、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

技术标准

1.3.1产品标准(判定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

GB/T 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1.3.2试验方法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

a.GB/T 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b.GB/T 1346-200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c.GB/T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

d.GB 12573-2008 水泥取样方法

e.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2. 检测环境

普通混凝土、砂浆用粉煤灰的设施环境应能满足下列要求:

试件成型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不低于50%。

试件养护池水温应保持在20℃±1℃范围内。

3. 检测设备与标准物质

检测设备

见表

标准物质

3.2.1 GSB14-1511水泥细度和比表面积标准粉。

3.2.2 GS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

4. 取样方法及试样数量

对于同一产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连续进场且不超过10d的掺合料为一验收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宜超过200t。不足200t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当散装粉煤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的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取样方法按GB 12573-2008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6kg。

5. 检测方法

细度(45μ方孔筛筛余)

5.1.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

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

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

检查核对环境温度,并记录。

5.1.2试样核对检查

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1.3检测与计算

5.1.3.1检测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GB/T 1596-2005。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

a.将测试用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110℃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b.称取试样约10g,准确至0.01g,倒入45μm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

c.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min,开始筛析。

d.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Pa~6000Pa。若负压小于4000 Pa,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

e.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f. 3min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或有细颗粒沉积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

1min~3min直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0.01g。

5.1.3.2 计算

依据标准、条款:GB/T 1596-2005附录A第条。

45μm方孔筛筛余按下式计算,计算至%。

F=(G1/G)×100

式中:F——45μm方孔筛筛余,%;

G1——筛余物的质量,g;

G——称取试样的质量,g。

45μm方孔筛筛余检测结果F′按下式计算,计算至%。

F′= F×K

式中:F′——45μm方孔筛筛余检测结果,%;

F——45μm方孔筛筛余,%;

K——筛网校正系数。

5.1.3.3筛网的校正

筛网的校正采用粉煤灰细度标准样品或其他同等级标准样品,按本细则5.1.3.1条步骤测定标准样品的细度,筛网校正系数按下式计算,计算至%。

K=m0/m

式中:K——筛网校正系数;

m0——标准样品筛余标准值,%;

m——标准样品筛余实测值,%。

注1:筛网校正系数范围为~。若超出此范围,试验筛报废。

注2:筛析150个样品后进行筛网的校正。

含水量

5.2.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

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

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

检查核对环境温度,并记录。

5.2.2 试样核对检查

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2.3检测与计算

5.2.3.1检测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GB/T 1596-2005。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

a.称取粉煤灰试样约50g,准确至0.01g,倒入蒸发皿中。

b. 将烘干箱温度调准并控制在105℃~110℃。

c.将粉煤灰试样放入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准确至0.01g。

5.2.3.2计算

依据标准、条款:GB/T 1596-2005附录C第条。

含水量按下式计算,计算至%。

W=[(w1-w0)]/w1]×100

式中:W——含水量,%;

w1——烘干前试样的质量,g;

w0——烘干后试样的质量,g。

安定性

5.3.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

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

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

检查核对环境温度,并记录。

5.3.2试样核对检查

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3.3检测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GB/T 1596-2005和GB/T 1346-2001。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

5.3.3.1材料

对比样品:符合GSB 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5.3.3.2配合比

试验样品:对比样品和被检验粉煤灰按7:3质量比混合而成。

5.3.3.3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测定

安定性检测前必须确定标准稠度用水量,确定标准稠度用水量可用标准法,也可用代用法。

a.标准法

(1)试验前必须做到:

——维卡仪的金属棒能自由滑动;

——调整至试杆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搅拌机运行正常。

(2)试验样品浆的拌制

用水泥净浆搅拌机搅拌,搅拌锅和搅拌叶片先用湿布擦过,将拌和水倒入搅拌锅内,然后在5s~10s内小心将称好的500g试验样品(350g对比样品和150g被检验粉煤灰混合而成)加入水中,防止水和试验样品溅出;拌和时,先将锅放在搅拌机的锅座上,升至搅拌位置,启动搅拌机,低速搅拌120s,停15s,同时将叶片和锅壁上的试验样品浆刮入锅中间,接着高速搅拌120s停机。

(3)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测定步骤

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制好的试验样品浆装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试模中,用小刀插捣,轻轻振动数次,刮去多余的试验样品浆;抹平后迅速将试模和底版移到维卡仪上,并将其中心定在试杆下,降低试杆直至与试验样品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

1s~2s后,突然放松,使试杆垂直自由地沉入试验样品浆中。在试杆停止沉入或释放试杆30s时记录试杆距底板之间的距离,升起试杆后立即擦净;整个操作应在搅拌后内完成。以试杆沉入试验样品浆并距底板6mm±1mm的试验样品浆为标准稠度试验样品浆。其拌和水量为该试验样品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按试验样品质量的百分比计。

b.代用法

(1)试验前必须做到:

——维卡仪的金属棒能自由滑动;

——调整至试锥接触锥模顶面时指针对准零点;

——搅拌机运行正常。

(2)试验样品浆的搅拌:同本细则第5.3.3.1.3a(2)条。

(3)测定步骤:可用调整水量和不变水量两种方法的任一种测定。采用调整水量方法时拌和水量按经验找水,采用不变水量方法时拌和水量用。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制好的试验样品浆一次装入锥模内,用小刀插捣,轻轻振动数次,刮去多余的净浆;抹平后迅速放到试锥下面固定的位置上,将试锥降至试验样品浆表面,拧紧螺丝1s

2s后,突然放松,使试锥垂直自由地沉入试验样品浆中。到试锥停止下沉或释放试~

杆30s时记录试锥下沉深度。整个操作应在试验样品浆拌和后内完成。

用调整水量方法测定时,以试锥下沉深度28mm±2mm时的试验样品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和水量为该试验样品浆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按试验样品质量的百分比

计。如下沉深度超出范围需另称试样,调整水量,重新试验,直至达到28mm±2mm 为止。

5.3.3.4安定性的测定(标准法)

a.测定前的准备工作

每个试样需成型两个试件,每个雷氏夹需配备质量约75g~85g的玻璃板两块,凡与试验样品浆接触的玻璃板和雷氏夹内表面都要稍稍涂上一层油。

b.雷氏夹试件的成型

将预先准备好的雷氏夹放在已稍擦油的玻璃板上,并立即将已制好的标准稠度试验样品浆一次装满雷氏夹,装浆时一只手轻轻扶持雷氏夹,另一只手用宽约10mm的小刀插捣数次,然后抹平,盖上稍涂油的玻璃板,接着立即将试件移至湿气养护箱内养护24h±2h。

c.沸煮

——调整好沸煮箱内的水位,使能保证在整个沸煮过程中都超过试件,不需中途添补试验用水,同时又能保证在30min±5min内升至沸腾。

——脱去玻璃板取下试件,先测量雷氏夹指针尖端间的距离(A),精确至0.5mm,接着将试件放入沸煮箱水中的试件架上,指针朝上,然后在30min±5min内加热至沸并恒沸180min±5min。

——结果判别:沸煮结束后,立即放掉沸煮箱中的热水,打开箱盖,待箱体冷却至室温,取出试件进行判别。测量雷氏夹指针尖端的距离(C),准确至0.5mm,当两个试件煮后增加距离(C-A)的平均值不大于5.0mm时,即认为该粉煤灰安定性合格,当两个试件的(C-A)值相差超过4.0mm时,应用同一样品立即重做一次试验。再如此,则认为该粉煤灰为安定性不合格。

烧失量

5.4.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

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

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

检查核对环境温度,并记录。

5.4.2试样检查

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4.3检测与计算

5.4.3.1检测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GB/T 176-2008。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

a.将来样采用四分法缩分至约100g,经0.08mm方孔筛筛析,用磁铁吸去筛余物中金属铁,将筛余物经过研磨后使其全部通过0.08mm方孔筛。将样品充分混匀后,装入带有磨口塞的瓶中并密封。

b.称取约1g试样(m1),精确至0.0001g,置于已灼烧恒量的瓷坩埚中,将盖斜置于坩埚上,放在马弗炉内从低温开始逐渐升高温度,在(950±25)℃下

灼烧15min~20min,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m2。反复灼烧,直至恒量。

注:恒量是指:经第一次灼烧、冷却、称量后,通过连续对每次15min的灼烧,然后冷却、称量的方法来检查恒定质量,当连续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05g时,即达到恒量。

5.4.3.2计算

依据标准、条款:GB/T 176-2008第4条、第8.3.1条和第41条。

烧失量的质量百分数X LOI按下式计算,计算至%:

ωLOI=(m1-m2)/m1×100

式中:ωLOI——烧失量的质量百分数,%;

m1——试料的质量,g;

m2——灼烧后试料的质量,g。

试验次数为两次,用两次试验平均值表示测定结果,计算至%。同一试验室的允许差为绝对偏差%。

需水量比

5.5.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

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

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

检查核对环境温度,并记录。

5.5.2试样核对检查

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5.3检测与计算

5.5.3.1 检测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GB/T 1596-2005、GB/T 17671-1999和GB/T 2419-2005。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

5.5.3. 材料

a.水泥:GSB 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b.标准砂:符合GB/T 17671-1999规定的0.5mm~1.0mm的中级砂。

c.水:洁净的饮用水。

5.5.3. 配合比

胶砂配合比按下表:

5.5.3.试验准备

如水泥胶砂在24h内未被使用,先空跳一个周期25次。

5.5.3. 胶砂制备

先使水泥胶砂搅拌机处于待工作状态,把水加入锅里,再加入水泥、粉煤灰,把锅放在固定架上,上升至固定位置。立即启动搅拌机,低速搅拌30s后,在第二个30s 开始的同时均匀地将砂加入。把机器转至高速再搅拌30s。停拌90s,在第一个15s内用一胶皮刮具将叶片和锅壁上的胶砂,刮入锅中间。在高速下继续搅拌60s。各个搅拌阶段,时间误差应在±1s以内。

5.5.3. 试验过程

a.在制备胶砂的同时,用潮湿棉布擦拭跳桌台面、试模内壁、捣棒以及

与胶砂接触的用具,将试模放在跳桌台面中央并用潮湿棉布覆盖。

b.将拌好的胶砂分两层迅速装入试模,第一层装至截锥圆模高度约三分

之二处,用小刀在相互垂直两个方向各划5次,用捣棒由边缘至中心均匀捣压15次;随后,装第二层胶砂,装至高出截锥圆模约20mm,用小刀在相互垂直两个方向各划5次,再用捣棒由边缘至中心均匀捣压10次。捣压后胶砂应略高于

试模。捣压深度,第一层捣至胶砂高度的二分之一,第二层捣实不超过已捣实底层表面。装胶砂和捣压时,用手扶稳试模,不要使其移动。

c.捣压完毕,取下模套,将小刀倾斜,从中间向边缘分两次以近水平的角度抹去高出截锥圆模的胶砂,并擦去落在桌面上的胶砂。将截锥圆模垂直向上轻轻提起。立刻开动跳桌,以每秒钟一次的频率,在25s±1s内完成25次跳动。

d.流动度试验,从胶砂加水开始到测量扩散直径结束,应在6min内完成。

e.跳动完毕,用卡尺测量胶砂底面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直径,计算平均值,取整数,单位为mm,该平均值即为该水量的试验胶砂流动度。当流动度在

130mm~140mm范围内,记录此时的加水量;当流动度小于130mm或大于140mm 时,重新调整加水量,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流动度达到130mm~140mm为止。

5.5.3.2计算

依据标准、条款:GB/T 1596-2005附录B第条。

需水量比X按下式计算,计算至1%:

X=(L1/125)×100

式中:X——需水量比,%;

L1——试验胶砂流动度达到130mm~140mm时的加水量,mL;

125——对比胶砂的加水量,mL。

活性指数

5.6.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

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

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

检查核对环境温度,并记录。

5.6.2 试样核对检查

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6.3.1检测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GB/T 1596-2005、GB/T 17671-1999。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

5.6.3.材料

a.水泥:GSB 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b.标准砂:符合GB/T 17671-1999规定的中国标准砂。

c.水:洁净的饮用水。

5.6.3.配合比

胶砂配合比按下表:

5.6.3.试验过程

a.将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分别按GB/T 17671-1999规定的方法进行搅拌、试体成型和养护。每种胶砂制作三个试件。

b.试体养护至28天,按GB/T 17671-1999规定的方法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抗压强度。抗压强度计算至。此试验过程见LG/QTD/02/05《水泥检测实施细则》中5.3.7的水泥胶砂强度试验过程。

5.6.3.2计算

依据标准、条款:GB/T 1596-2005附录D第条。

活性指数H28按下式计算,计算至1%:

H28=(R/R0)×100

式中:H28——活性指数,%;

R——试验胶砂28d抗压强度,MPa;

R0——对比胶砂28d抗压强度,MPa。

注:对比胶砂28d抗压强度也可取GSB 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给出的标准值。

三氧化硫(基准法)

5.7.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

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

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

检查核对环境温度,并记录。

5.7.2试样核对检查

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7.3.1检测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GB/T 176-2008。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

5.7.3.试剂和材料

a.盐酸(1+1):1份体积的浓盐酸与1份体积的水相混合。

b.氯化钡溶液(100g/L):将100g二水氯化钡()溶于水中,加水稀释至1L 。

c.硝酸银溶液(5g/L):将5g硝酸银(AgNO3)溶于水中,加10mL硝酸(HNO3),用水稀释至1L。

d.水: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5.7.3.试验过程

a.称取约0.5g试样m1(试样制备方法见本细则5.4.3.1a条),精确至0.0001g,置于300mL烧杯中,加入30~40mL水使其分散。加10mL盐酸(1+1),用平头玻璃棒压碎块状物,慢慢地加热溶液,直至水泥分解完全。将溶液加热微沸5min。用中速滤纸过滤,用热水洗涤10~12次。调整滤液体积至200mL,煮沸,在搅拌下滴加10mL 热的氯化钡溶液,继续煮沸数分钟,然后移至温热处静置4h或过夜(此时溶液的体积应保持在200mL)。用慢速滤纸过滤,用温水洗涤,直至检验无氯离子为止。

氯离子检验:按规定洗涤沉淀数次后,用数滴水淋洗漏斗的下端,用数毫升水洗涤滤纸和沉淀,将滤纸收集在试管中,加几滴硝酸银溶液,观察试管中溶液是否浑浊。如果浑浊,继续洗涤并定期检查,直至用硝酸银检验不再浑浊为止。

b.将沉淀及滤纸一并移入已灼烧恒量的瓷坩埚中,灰化后在800℃~950℃的高温炉内灼烧30min,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反复灼烧,直至恒温。灼烧是指:将滤纸和沉淀放入预先以灼烧并恒量的坩埚中,烘干。在氧化性气氛中慢慢灰化,不使有火焰产生,灰化至无黑色炭颗粒后,放入高温炉中,在规定的温度下灼烧。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

恒量是指:经第一次灼烧、冷却、称量后,通过连续对每次15min的灼烧,然后冷却、称量的方法来检查恒定质量,当连续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05g时,即达到恒量。

5.7.3.2计算

依据标准、条款:GB/T 176-2008第4条、第条和第41条。

a.三氧化硫的质量百分数X SO3按下式计算,计算至%:

X SO3=(m2/m1)××100

式中:X SO3——三氧化硫的质量百分数,%;

m2——灼烧后沉淀的质量,g;

m1——试料的质量,g;

——硫酸钡对三氧化硫的换算系数。

b.试验次数为两次,用两次试验平均值表示测定结果,计算至%。同一试验室的允许差为绝对偏差%。

游离氧化钙(代用法)

5.8.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

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

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

检查核对环境温度,并记录。

5.8.2试样核对检查

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8.3.1检测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GB/T 176-2008。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

5.8.3.试剂和材料

a.乙二醇[1,2-(CH2OH)2]:含水量小于%(V/V)。每升乙二醇中加入5mL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剂溶液。

b.无水乙醇(C2H5OH):含量不低于%(V/V)。

c.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l)=L]。

5.8.3.试验过程

a.称取约0.5g试样m(试样制备方法见本细则5.4.3.1a条),精确至0.0001g,置于250mL干燥的锥形瓶中,加入30mL乙二醇-乙醇溶液,放入一根搅拌子,装上冷凝管,置于游离氧化钙测定仪上,以适当的速度搅拌溶液,同时升温并加热煮沸,当冷凝下的乙醇开始连续滴下时,继续在搅拌下加热微沸4min ,取下锥形瓶,用预先用无水乙醇润湿过的快速滤纸抽气过滤或预先用无水乙醇洗涤过的玻璃砂芯漏斗抽气过滤,用无水乙醇洗涤锥形瓶和沉淀3次,过滤时等上次洗涤液过滤完后再洗涤下次。滤液及洗液收集于250mL干燥的抽滤瓶中,立即用苯甲酸-无水乙醇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微红色消失。

提示:尽可能快速地进行抽气过滤,以防止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

5.8.3.2 计算

依据标准、条款:GB/T 176-2008第4条、第条。

a.游离氧化钙的质量百分数X fCaO按下式计算,计算至%:

X fCaO=T CaO×V×m

式中:X fCaO——游离氧化钙的质量百分数,%;

T CaO——每毫升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相当于氧化钙的毫克数,mg/mL;

V——滴定时消耗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m——试料的质量,g。

b.试验次数为两次,用两次试验平均值表示测定结果,计算至%。同一试验室的允许差为绝对偏差为:含量≤2%,%;

含量>2%,%。

6. 检测结果判定复检规则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试验结果符合GB/T 1596-2005第条表1技术要求时为等级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同一编号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复检不合格可降级处理。凡低于GB/T 1596-2005第条表1最低级别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出厂检验结果符合GB/T 1596-2005第条表2技术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同一编号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

7. 检测结果核对

试样、样品核对并记录。

检测方法核对。

数据、计算核对。

结果判定核对。

8. 检测结束工作

检查检测设备及环境,登记检测设备使用记录,整理现场。

9. 异常事故处理

发生异常事故,按照《程序文件》ZF09/CX/18-09/11《异常情况及意外事故处理程序》处理。

见证取样实施细则详解

见证取样细则 项目名称:祥营安置区U62-04地块 编制人:贺学斌 总监理工程师:杨爽 编制日期: 河南沪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1)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 (1) 四、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 (2) 五、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 (2) 六、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 (3) 七、附录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见后附表) (3)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时工程建设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必须抓好,切实保证工程材料和工序质量。 一、编制依据 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2、湖南省关于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 二、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最少一名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的监理人员。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 1、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3、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

粉煤灰砖标准

粉煤灰砖(JC 239—91) 1 主编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煤灰砖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合格证、堆放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粉煤灰、石灰为主要原料,掺加适量石膏和骨料经坯料制备、压制成型、高压或常压蒸汽养护而成的实心粉煤灰砖。 本标准规定的粉煤灰砖可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墙体和基础,但用于基础或用于易受冻融和干湿交替作用的建筑部位必须使用一等砖与优等砖。 本标准规定的粉煤灰砖不得用于长期受热(200℃以上),受急冷急热和有酸性介质侵蚀的建筑部位。 2 产品分类 2.1产品规格 2.1.1砖的外形为矩形体。 2.1.2砖的公称尺寸为:长240mm ,宽115 mm,高53 mm。 2.2产品等级 2.2.1 根据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将强度级别分为:20、15、10、7.5。 2.2.2 根据外观质量、强度、抗冻性和干燥收缩分类: ①优等品—A; ②一等品—B ③合格品—C。 2.3产品标记 粉煤灰砖按产品名称(FAB)、强度级别、产品等级、国家标准编号顺序进行标记。 强度级别为20级,优等品粉煤灰砖的标记为:FAB-20-A-JC 239 3 技术要求 3.1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符合表1的规定。 3.2抗折强度和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和抗压强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优等品的强度级别应不低于15级,一等品的强度级别应不低于10级。 3.3抗冻性 抗冻性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1 外观质量单位:mm 项目指标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尺寸允许偏差 长宽高±2 ±2 ±2 ±3 ±3 ±3 ±4 ±4 ±3 对应高度差(≤) 1 2 3 每一缺棱掉角的最小破坏尺寸(≤)10 15 25 完整面(≥)二条面和一顶面或二 顶面和一条面 一条面和 一顶面 一条面和 一顶面 裂纹长度(≤) a. 大面上宽度方向的裂纹(包括延伸到条面上长度) b.其他裂纹30 50 50 70 70 100 层裂不允许 注:在条面或项上破坏的两个尺寸同时大于10mm和20mm者为非完整面。

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检测参数及技术标准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时作为掺合料的粉煤灰及水泥生产中作为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 1.2检测参数 细度(45卩m方孔筛筛余)、含水量、安定性、烧失量、需水量比、活性指数、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 1.3技术标准 1.3.1产品标准(判定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 GB/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1.3.2试验方法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 a. GB/T 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b. GB/T 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c. GB/T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 d. GB 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 e. 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2.检测环境 普通混凝土、砂浆用粉煤灰的设施环境应能满足下列要求: 2.1试件成型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C±2C、相对湿度不低于50%。 2.2试件养护池水温应保持在20C±1C范围内。 3.检测设备与标准物质 3.1检测设备 见表3.1

3.2标准物质 3.2.1 GSB14-1511水泥细度和比表面积标准粉 322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 4.取样方法及试样数量 4.1对于同一产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连续进场且不超过10d的掺合料为一验收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宜超过200t。不足200t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4.2每一编号为

一取样单位,当散装粉煤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的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4.3取样方法按GB 12573-2008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6kg。 5.检测方法 5.1细度(45卩方孔筛筛余) 5.1.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 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 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检查核对环境温度,并记录。 5.1.2试样核对检查 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1.3检测与计算 5.1.3.1检测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GB/T 1596-2005。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 a?将测试用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C ~110C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 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b?称取试样约10g,准确至0.01g,倒入45卩m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 c.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min,开始筛析。 d ?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Pa~6000Pa若负压小于 4000 Pa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 e. 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f. 3min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或有细颗粒沉积 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min~3min直 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0.01g。

粉 煤 灰 标 准

粉煤灰标准 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标准名称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号 GB 1596-91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和水泥生产中作混合材料的粉煤灰。 2 引用标准 GB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 3 定义:从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称为粉煤灰。 4 技术要求 4.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4.2 水泥生产中作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应满足表2要求。 表2

5 试验方法 5.1 烧失量、含水量和三氧化硫 按GB176进行。 5.2 细度 按附录A进行。 5.3 需水量比 按附录C进行。 5.4 28天抗压强度比 按附录C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取样 6.1.1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论,粉煤灰的数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重量计算。 6.1.2 取样方法 6.1.2.1 散装灰取样:从运输工具、贮灰库或堆场中的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试样1  ̄3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样)。 6.1.2.2 袋装灰取样:从每批任抽10袋,从每袋中分取试样不少于1kg,按6.1.2.1的方法混合缩取平均试样。 6.1.3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必要时,需方可对粉煤灰的质量进行随机抽样。 6.2 检验项目 6.2.1 型式检验 6.2.1.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须按4.1条规定的技术要求每半年检验一次。 6.2.1.2 水泥厂启用粉煤灰作活性混合材料时,必须按4.2条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作为生产控制,要求烧失量,三氧化硫和含水量每月检验一次,28天抗压强度比每季度检验一次。 6.2.1.3 当电厂的煤种和设备工艺条件变化时,也应及时检验。 6.2.2 交货检验 6.2.2.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须按6.1条要求,进行细度、烧失量和含水量检验。 6.2.2.2 水泥厂作活性混合材料使用的粉煤灰,供方必须按6.1条要求,进行烧失量和含 水量检验。 6.3 检验结果评定 6.3.1 符合本标准第4章各级技术要求的为等级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要求的,应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需降级处理。 6.3.2 凡低于第4章技术要求中最低级别技术要求的粉煤灰为不合格品。 6.3.3 按4.2条技术要求,28天抗压强度比指标低于62%的粉煤灰,可作为水泥生产中的非活性混合材料。 6.3.4 粉煤灰出厂合格证,内容包括: a.厂名和批号; b.合格证编号及日期; c.粉煤灰的级别及数量; d.质量检验结果。 7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7.1 袋装粉煤灰的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粉煤灰”、厂名、级别、重量、批号及包装日期。 7.2 粉煤灰运输和贮存时,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杂。并注意防止受潮和污染环境。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实施细则

目录 1、依据和目的 (1) 2、组织机构及职能范围 (1) 3、标准试验和材料试验检测规则 (1) 4、工程材料方面 (1) 4.1钢筋 (1) 4.1.1技术指标 (1) 4.1.2技术要求 (1) 4.1.3取样规则和方法 (2) 4.1.4主要指标试验方法 (2) 4.2天然砂、机制砂 (3) 4.2.1技术指标 (3) 4.2.2技术要求 (3) 4.2.3取样规则和试验方法 (4) 4.3碎(卵)石 (6) 4.3.1技术指标 (6) 4.3.2技术要求 (6) 4.3.3取样规则和试验方法 (7) 4.4水泥 (10) 4.4.1技术指标 (10) 4.4.2技术要求 (10) 4.4.3取样规则和试验方法 (12) 4.5石材 (15) 4.5.1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15) 4.5.2主要技术的试验方法 (15) 4.6路基填料 (17) 4.6.1技术指标 (17) 4.6.2技术要求 (17) 4.6.3取样规则和试验方法 (19) 4.6.4试验方法与步骤 (19) 4.7特殊材料取样频率和方法 (25) 5、标准试验 (25)

5.1.1取样规则与试验频率 (25) 5.1.2试验方法与步骤 (26) 5.1.3标准击实试验成果的批准 (28) 5.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 (28) 5.2.1配合比试配需知 (28) 5.2.2配合比试配试验 (32) 5.2.3配合比设计提交与成果 (35) 5.3砂浆、孔道压浆配合比试验 (35) 5.3.1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 (35) 5.3.2预应力孔道压浆试验 (36) 5.3.3砂浆、净浆配合比批准 (37) 5.3.4混凝土标准试件强度试验 (37) 6、工艺试验 (39) 6.1填方试验路段 (40) 6.1.1试验准备 (40) 6.1.2现场试验 (40) 6.1.3试验总结 (40) 6.2水下灌注桩 (40) 6.2.1泥浆指标试验 (40) 6.2.2钢导管灌注混凝土试验 (41) 6.3钢筋连接 (42) 6.3.1焊接接头 (42) 6.3.2机械接头 (44) 6.3.3预应力张拉设备检验 (45) 7、路基施工现场检测 (45) 7.1压实度检测 (45) 7.1.1检测方法及频率 (45) 7.1.2压实度检测结果评定 (46) 7.2弯沉检测 (46) 7.2.1仪器和设备 (46) 7.2.2检测部位及频率 (47) 7.2.3弯沉结果评定 (47)

粉煤灰八项常规项目检测操作细则

粉煤灰操作细则 一、含水量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称取粉煤灰试样50g,准确至0.01g,倒入蒸发皿中;将烘干箱温度调整并控制在105℃~110℃;将粉煤灰试样放入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准确至0.01g。 2、计算公式 W = [(W1-W0)/ W1] × 100 式中:W ——含水量,%; W1——烘干前试样的质量,g; W0——烘干后试样的质量,g; 计算至0.1%。 二、细度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将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110℃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称取试样50 g,准确至0.01 g,倒入45μm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开始筛析;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Pa~6000Pa,若负压小于4000Pa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3min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可有细颗粒沉积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min~3min直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0.01 g。 2、计算公式 F = (G1/G)×100 式中:F ——45μm方孔筛筛余,%; G1——筛余物的质量,g; G ——称取试样的质量,g。 计算至0.1%。 三、烧失量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准确称取试样约1 g,放入已灼烧至恒量的瓷坩埚中,在950℃~1000℃的高温下灼烧30min,取出,稍冷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进行称量。 2、计算公式 Loss =(m -m1)/ m×100 式中:Loss ——烧失量的百分含量,%; m ——灼烧前试样的质量,; m1——灼烧后试样的质量,。 四、需水量比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1)胶砂配比按下表

建筑材料试验抽检实施细则

建筑材料试验抽检实施细则 一、工程特点 本工程建筑材料试验检测工作量大、检测内容涉及范围广,包括钢材、水泥、混凝土原材料等各种原材料检测和路基压实度、桩基动测、地基承载力等各种工程检测。 二、监理依据 1.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合同文件;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现行的规范规程标准; 4.本工程《**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市政工程)》; 5.**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通知》重建办[2002]29号; 三、监理试验控制方法 本工程试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4.6条规定,并征求质监站、甲方负责人同意,采用见证方式(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试验)对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质量和工程试验进行控制 四、见证频率及内容 现场试样由承包人试验工程师,按规范规定频率方法进行取样送检或现场试验检测,由监理工程师百分之百全过程见证。 见证内容:用于****区B17线道路及排水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及

工程试验。 五、检测机构 所取试样按规定送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送样前或现场工程检测前对检测部门资质进行审核后才进行相应的检测工作。按规定抽检试件(或试样)送**区质监站试验室。 六、材料试验监理程序(见下页) 七、检测内容和试验的方法 (一)砼 普通水泥砼 1.检验项目 常规检验项目: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现场坍落度 2.取样方法及频率 (1)交货检验的砼试验应在交货地点采取。交货检验砼试样的采取和坍落度的测定应在砼运送到交货地点按规定在20分钟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分钟内完成。 取样频率及组批: A 按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B 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 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砼量大于1000 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 m3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GBT17431.2-1998轻骨料检测实施细则

轻骨料检测实施细则 1、 检测依据 1.1《轻骨料及其试验方法第二部分:轻集料试验方法》(GB/T17431.2 — 1998) 2、 适用范围 2.1 本细则适用于于粉煤灰陶粒和陶砂、粘土陶粒和陶砂、页岩陶粒 和陶砂、天然轻骨料等到多孔轻骨料 的检验。 取样 从每批产品中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 初次抽取的试样不少于10升,其总料量应多于试验用料量 —81中表1)的1倍 初取试样可在下列场合中抽取。 ① 对均匀料堆进行取样时,以每300m 3 为一批,不足一批亦以一批论, 试样再从料堆锥体 自上而下的不同部位、不同方向任先10个点抽取,但要注 意避免抽取离析的及面层的材料; ② 从袋装料抽取试样时,应从10袋的不同位置和高度中抽取。 2.2.4 初次抽取的试样拌合均匀后,按四分法缩减到试验所需的用料量 (按 GB2842 — 81 表 1 规 定)。 轻骨料各项试验的试样用量表1 试 样 用 量(L ) 序号 2.2.1 2.2.2 (GB2842 2.2.3 轻砂 Dmax < 20mm Dmax>20mm 颗粒级配 松散堆积密度 轻粗骨料的吸水率 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 轻粗骨料的软化系数 轻粗骨料的颗粒密度 轻粗骨料的坚固性 轻粗骨料的煮沸质量损失 有机物含量 10 30 20 40 10 4 2 10 4 4 4 4?10 2.3 需要烘干的试样,应在恒定温度105?110 C 的烘箱中进行干燥处 理、烘至恒定质量。 3、颗粒级配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筛分法测定轻骨料的颗粒级配。 主要仪器设备 烘箱:温度控制在105 ± 5 C 。 台称:称量粗骨料用10kg 台称(感量为5g ),称细骨料用1kg (感量为1g ) O 标准筛:筛分用骨料用筛的规程如下:园孔筛孔直径为40.0、 16.0、10.0、和5.0mm 六种,附有筛底和筛盖;筛分细骨料的筛 3.1 3.2 3.2.1 3.2.2 的托盘天平 3.2.3 30.0、 20.0、 2.2

粉煤灰、水泥标准

2)技术指标 依据我国现行国标GB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规定,粉煤灰用作拌制混凝土的掺合料,其质量标准要求如表5.18。 (1)细度 粉煤灰细度与其对混凝土强度的贡献有明显的相关性,因为细度愈细的粉煤灰一般活性愈大,所以细度是粉煤灰分级的一项重要指标。粉煤灰的细度以45μm方孔筛的筛余量表示。 (2)需水量比 需水量比是指在相同流动度下,粉煤灰的需水量与硅酸盐水泥的需水量之比。需水量比小的粉煤灰掺入混凝土中,可增加其流动度,改善和易性,提高强度。 (3)烧失量 烧失量是指粉煤灰在高温灼烧下损失的质量。烧失部分主要为未烧尽的固态碳,这些碳成分的增加,即意味有效活性成分的减少。同时,还会导致粉煤灰的需水量增加,因此要加以控制。 (4)SO3含量与游离CaO含量 粉煤灰中SO3含量超过一定限量,可使混凝土后期生成有害的钙矾石,导致危害。游离CaO的水化速度很慢,且生成的Ca(OH)2体积膨胀,致使水泥石开裂。因此,为保证体积安定性应控制粉煤灰中SO3与游离CaO的含量,同时,可以采用雷氏夹标准法试验进行评价。 拌制水泥混凝土用粉煤灰的分级表表5.18 注:F类粉煤灰是由无烟煤或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C类粉煤灰是由褐煤或次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 1.硅酸盐水泥的技术标准 按我国现行国标(GB 175—2007)的有关规定,将硅酸盐水泥的技术标准汇总于表4.7。 硅酸盐水泥的技术标准表4.7 注:①如果水泥经压蒸试验安定性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允许放宽到6.0%; ②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来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碱含量

现场检测试验实施管理细则

现场检测试验实施管理细则 一、概述 依据合同条款规定及规划对质量控制的要求,管理细则主要是对其进行控制并保持其现行有效,从而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应性和有效性。 二、人员 本试验室已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赋予其必要的权力和资源,明确其职责,对不符合检测工作进行控制,区分检测程序的偏离,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这种偏离。 试验室从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方面保证试验室及所有人员与检测活动、检测数据和结果不存在利益关系。所在母体组织通过公正性声明确保员工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试验室所有人员承诺确保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外泄。 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由母体授权任命,当人员发生变更时报监理、业主备案。 三、部门职责 1、选定料源:主要指地方材料(包括土、砂石材料、石灰)等,按设计文件提供的材源,通过试验,选择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开采方便,运输费用低的料场供施工使用。

2、试样管理;包括试样的采集、运输、分类、编号及保管。 3、验收复检:指对已进场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材料)按技术标准或试验规程的规定,分批量进行有关技术性质试验,以决定准予使用或封存、清退。 4、标准试验:指完成各种混合材料的配合组成设计试验,提出配合比例及相关施工控制参数。 5、工艺试验:包括试验路铺筑、混合材料的预拌等过程中的试验工作,为施工控制采集有关的控制参数。 6、自检试验:包括配合比例、压实度、强度(包括各类试件的成型、养护和试验)、施工控制参数、分项或分部工程中间交工验收试验等。 7、协助试验:指为监理试验室提供其复核试验所需的一切材料(同现场监理人员一同取样,每种材料取两份,一份留自己试验用,一份送监理试验室),为现场监理人 员抽检试验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及人员协助,以及委托试验的送样任务。 8、协助有关方面调查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为调查处理提供真实、齐全的试验数据、证据或信息,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9、对试验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提出分析报告,随时掌握施工质量动态,供有关人员参考。 10、参与现场科研试验工作,推广及应用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11、关键岗位质量职责

掺合料检测实施细则

掺合料检测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检测实施细则适用于搅拌站内部试验室检测粉煤灰、矿粉时应执行的检测内容。本细则具体说明了检测项目、取样方法、使用设备、检测方法及结果判断等。 二、检测项目及技术标准 三、检测环境 1、试验室温度为20 ℃±2 ℃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 %;粉煤灰矿粉试样、 拌和水、仪器和用具的温度应与试验室一致; 2、养护箱的温度为20 ℃±1 ℃,相对湿度不低于90 %; 3、矿粉试体养护池水温度应在20 ℃±1 ℃范围内。 四、检测设备与标准物质 1、滴定溶液等标准物质 1.1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 c (HCL) =0.1 mol / L > 1.1.1 将8.5 ml 盐酸加水稀释至1L,摇匀。 1.1.2 称取0.1g 已烘过2-3 h 的碳酸钠,精确到0.0001 g ,置于250 ml 锥 形瓶中,加100 ml 水使其完全溶解,加入6-7滴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剂溶液,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颜色转变为橙红色。将锥形瓶中溶液加热煮沸1-2min,冷却至室温,如此时返色,则再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出现稳定的橙红色。 1.1.3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计算公式:

浓度c (HCL) =(碳酸钠质量×1000)/(滴定时消耗盐酸滴定液的体积×53.0)1.2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c (NaOH) =0.06 mol / L > 1.2.1 将24 g 氢氧化钠溶于10L 水中,充分摇匀,贮存于带胶塞的硬质玻璃瓶或塑料瓶中。 1.2.2 称取约0.3 g 苯二甲酸氢钾,精确到0.0001 g ,置于400 ml 烧杯中,加入约200 ml 新煮过的已用氢氧化钠溶液中和至酚酞呈微红色的冷水,搅拌使其溶解,加入6-7滴酚酞指示剂溶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微红色。 1.2.3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溶度计算公式: 浓度c (NaOH) =(苯二甲酸氢钾质量×1000)/(滴定时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的体积×204.2) 2、检测设备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实施细则

目录 1、依据和目的 (1) 2、组织机构及职能范围 (1) 3、标准试验和材料试验检测规则 (1) 4、工程材料方面 (1) 4.1钢筋 (1) 4.1.1技术指标 (1) 4.1.2技术要求 (1) 4.1.3取样规则和方法 (2) 4.1.4主要指标试验方法 (2) 4.2天然砂、机制砂 (3) 4.2.1技术指

(3) 4.2.2技术要求 (3) 4.2.3取样规则和试验方法 (4) 4.3碎(卵)石 (6) 4.3.1技术指标 (6) 4.3.2技术要求 (6) 4.3.3取样规则和试验方法 (7) 4.4水泥 (10) 4.4.1技术指标 (10) 4.4.2技术要求 (10) 4.4.3取样规则和试验方法 (12) 4.5石

(15) 4.5.1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15) 4.5.2主要技术的试验方法 (15) 4.6路基填料 (17) 4.6.1技术指标 (17) 4.6.2技术要求 (17) 4.6.3取样规则和试验方法 (19) 4.6.4试验方法与步骤 (19) 4.7特殊材料取样频率和方法 (25) 5、标准试验 (25) 5.1标准击实试验 (25) 5.1.1取样规则与试验频

(25) 5.1.2试验方法与步骤 (26) 5.1.3标准击实试验成果的批准............................................................... (28) 5.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 (28) 5.2.1配合比试配需知 (28) 5.2.2配合比试配试验 (32) 5.2.3配合比设计提交与成果 (35) 5.3砂浆、孔道压浆配合比试验 (35) 5.3.1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 (35) 5.3.2预应力孔道压浆试验 (36) 5.3.3砂浆、净浆配合比批准 (37) 5.3.4混凝土标准试件强度试

粉煤灰八项常规项目检测操作细则

粉 煤 灰 操 作 细 则 一、 含水量的试验方法 1、 操作步骤 称取粉煤灰试样50g ,准确至0.01g ,倒入蒸发皿中;将烘干 箱温度调整并控制在105℃~110℃;将粉煤灰试样放入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准确至0.01g 。 2、 计算公式 W = [(W 1- W 0)/ W 1] × 100 式中:W —— 含水量,%; W 1 —— 烘干前试样的质量,g ; W 0 —— 烘干后试样的质量,g ; 计算至0.1%。 二、 细度的试验方法 1、 操作步骤 将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110℃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称取试样50 g ,准确至0.01 g ,倒入45μm 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开始筛析;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Pa ~6000Pa ,若负压小于4000Pa 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3min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可有细颗粒沉积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min~3min直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0.01 g。 2、计算公式 /G)×100 F = (G 1 式中:F ——45μm方孔筛筛余,%; G ——筛余物的质量,g; 1 G ——称取试样的质量,g。 计算至0.1%。 三、烧失量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准确称取试样约1 g,放入已灼烧至恒量的瓷坩埚中,在950℃~1000℃的高温下灼烧30min,取出,稍冷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进行称量。 2、计算公式 Loss =(m -m1)/ m×100 式中:Loss ——烧失量的百分含量,%; m ——灼烧前试样的质量,; m1——灼烧后试样的质量,。 四、需水量比的试验方法 1、操作步骤 (1)胶砂配比按下表

中心试验实施细则(新)

广东省云浮至阳江高速公路罗定至阳江段J1标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试 验 检 测 实 施 细 则 (试行) 罗阳高速公路J1标总监办 二○一二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中心试验室组建.... . (1) 第三章中心试验室职责 (2) 第四章中心试验室主要试验检测任务 (3) 第五章检测频率 (6) 第六章中心试验室与高监办的试验检测项目划分 (7) 第七章建立试验月报制度 (8) 第八章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含流动试验室)的管理 (10) 第九章总监对中心试验室的管理职责 (11) 第十章试验检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12) 第十一附则 (13)

试验检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质、保量、按时、按规定频率完成试验检测任务,以试验数据指导施工、控制施工质量,为施工监理工程的质量评定提供科学数据。 第二条依据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粤交监[1999]162号《广东省公路工程桩基检测、混凝土试件及原件材料送检试验要求》、粤交监督[2006]18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能力要求及监督考核评定程序(试行)>的通知》及有关规范并结合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特制定《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管理试行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罗阳高速公路J1标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及各承包人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指导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中心试验室组建 第一条监理单位独立组建。试验仪器设备、设施监理单

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粉煤灰检测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检测参数及技术标准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时作为掺合料的粉煤灰及水泥生产中作为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 1.2检测参数 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含水量、安定性、烧失量、需水量比、活性指数、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 1.3技术标准 1.3.1产品标准(判定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 GB/T 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1.3.2试验方法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 a.GB/T 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b.GB/T 1346-200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c.GB/T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 d.GB 12573-2008 水泥取样方法 e.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2. 检测环境 普通混凝土、砂浆用粉煤灰的设施环境应能满足下列要求: 2.1试件成型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不低于50%。 2.2试件养护池水温应保持在20℃±1℃范围内。 3. 检测设备与标准物质 3.1检测设备 见表3.1 3.2 标准物质 3.2.1 GSB14-1511水泥细度和比表面积标准粉。 表3.1

3.2.2 GS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 4. 取样方法及试样数量 4.1对于同一产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连续进场且不超过10d的掺合料为一验收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宜超过200t。不足200t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4.2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当散装粉煤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的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1材料设备试验、检验细则

寿县炎刘农民工创业园工程项目 材料试验、设备检测监理实施细则 安徽至泽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寿县炎刘农民工创业园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1年6月26日

签署页

目录 1工程概况 2本细则编写所依据的文件及规范 3建筑材料试验基本技能 4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5专项检测 6常见的一些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1工程项目概况 1.1项目概述 1.1.1项目名称:寿县炎刘农民工创业园工程 1.1.2工程地点:寿县炎刘镇 1.1.3建设规模: 1.1.3.1建筑面积:约17600M2 1.1.3.2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1.2项目组织体系 1.2.1项目组织系统 1.2.2项目组织结构图

2本细则编写所依据文件及规范 2.1《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2.2《常用建筑材料与结构工程检测》 3建筑材料试验基本技能 3.1取样 在进行试验之前首先要选取试样,试样必须具有代表性。取样原则为随机抽样,即在若干堆(捆、包)材料中,对任意堆放材料随机抽取试样。取样方法视材料而定。3.2仪器的选择 试验中有时需要称取试件或试样的质量,称量时要求具有一定的精确度,如试样称量精度要求为0.1g,则应选用感量0.1g的天平,一般称量精度大致为试样质量的0.1%。另外测量试件的尺寸,同样有精度要求,一般对边长大于50mm的,精度可取1mm;对边长小于50mm的,精度可取0.1mm。 3.3试验 试验前一般应将取得的试样进行处理、加工或成型,以制备满足试验要求的试样或试件。制备方法随试验项目而异,应严格按照各个试验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比如检测混凝土强度要制备符合要求的砼试块等。 3.4结果计算与评定 试验结果经计算处理后,应给予评定,是满足标准要求,评定其等级,在有些情况下还应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对监理人员来说,观察试验过程更加重要。 3.5试验报告 试验的主要内容都应在试验报告中反映,试验报告的形式可以不尽相同,但其内容应该包括: ⑴试验名称、内容; ⑵目的与原理;

典型试验检测项目实施方案

典型试验检测项目实施 方案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典型试验检测项目实施方案 一、交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检测实施方案 1 项目概况 (1)、主要技术指标 (2)、主要工程量 (3)、参建单位 2 项目委托及检测依据 2.1项目委托 委托单位: 委托文件: 2.2检测依据 (1)、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第3号令),2004;以下简称:“《验收办法》”; (2)、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2010,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3)、住建部《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2008;以下简称“《城镇验收规范》”; (4)、住建部《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2008,;以下简称“《城市桥梁验收规范》”; (5)、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04),2004,以下简称“《验评标准》”; (6)、交通运输部:《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2008; (7)、住建部:《城市桥梁设计荷载准则》(CJJ 77-98),1998; (8)、住建部:《城市桥梁设计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2007; (9)、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2003; (10)、交工验收检测合同书;

(11)、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中有关设计变更的来往文件; (12)、相关设计、施工规范和试验规程。 3 主要检测内容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审查等。 3.1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依据《实施细则》的规定,项目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主要抽查项目及抽检频率如表1所示。

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

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 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粉煤灰细度的检验。本方法利用气流作为筛分的动力和介质,通过旋转的喷嘴喷出的气流作用使筛网里的待测粉状物料呈流态状,并在整个系负压的作用下,将细 颗粒通过筛网抽走,从而达到筛分的目的。 2 实验步骤 2.1 将测试用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110℃烘箱内烘干至恒温,取出放在 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2.2 称取试样约10g ,精确至0.01g ,记录试样质量m 2,倒在0.075mm 方孔筛网上, 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 2.3 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min ,开始筛析。 2.4 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000~6000Pa 。若负压小于4000Pa , 则应停机,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 2.5 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2.6 3min 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呈球、粘筛或有细 颗粒沉积在筛框边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3min 直至筛分彻底为止。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精确至0.01g ,记录筛余物质量m 1。 2.7 称取试样约100g ,准确至0.01g ,记录试样质量m 3,倒入0.3mm 方孔筛网上, 使粉煤灰在筛面上同时有水平方向及上下方向的不停顿的运动,使小于筛孔的粉煤灰通过筛孔,直至1min 内通过筛孔的质量小于筛上残余量的0.1﹪为止。记录筛子上面粉煤灰的质量m 4。 3 计算 粉煤灰通过百分含量按式(T 0818-1)、(T 0818-2)计算。 1002121?-= m m m X (T 0818-1) 10034 32?-=m m m X ( T 0818-2) 式中:X 1-0.075mm 方孔筛通过百分含量(%);

粉煤灰国家标准

粉煤灰标准 标准名称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号 GB 1596-91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和水泥生产中作混合材 料的粉煤灰。 2 引用标准 GB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 3 定义:从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称为粉煤灰。 4 技术要求 4.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4.2 水泥生产中作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应满足表2要求。 表2

5 试验方法 5.1 烧失量、含水量和三氧化硫 按GB176进行。 5.2 细度 按附录A进行。 5.3 需水量比 按附录C进行。 5.4 28天抗压强度比 按附录C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取样 6.1.1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论,粉煤灰的数量 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重量计算。 6.1.2 取样方法 6.1.2.1 散装灰取样:从运输工具、贮灰库或堆场中的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试样1  ̄3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样)。 6.1.2.2 袋装灰取样:从每批任抽10袋,从每袋中分取试样不少于1kg,按 6.1.2.1的方法 混合缩取平均试样。 6.1.3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时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必要时,需方可对粉煤灰的质量进行随机抽样。 6.2 检验项目 6.2.1 型式检验 6.2.1.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须按4.1条规定的技术要求每半年检验一次。 6.2.1.2 水泥厂启用粉煤灰作活性混合材料时,必须按4.2条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作为生产控制,要求烧失量,三氧化硫和含水量每月检验一次,28天抗压强度比每季度检验一次。 6.2.1.3 当电厂的煤种和设备工艺条件变化时,也应及时检验。 6.2.2 交货检验 6.2.2.1 拌制水泥混凝土和砂浆作掺合料的粉煤灰成品,供方必须按6.1条要求,进行细 度、烧失量和含水量检验。 6.2.2.2 水泥厂作活性混合材料使用的粉煤灰,供方必须按6.1条要求,进行烧失量和含 水量检验。 6.3 检验结果评定 6.3.1 符合本标准第4章各级技术要求的为等级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要求的,应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需降级处理。 6.3.2 凡低于第4章技术要求中最低级别技术要求的粉煤灰为不合格品。 6.3.3 按4.2条技术要求,28天抗压强度比指标低于62%的粉煤灰,可作为水

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样本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 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A11标合同段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和交通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测的有关规定, 结合《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 制定本细则。2.本细则适用于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A11标工地试验室, 现场作业试验组, 及所有在本标段从事试验检测的工作人员。 3.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A11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各部门, 施工作业队, 混凝土搅拌站、在涉及工程试验检测业务时必须按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检测机构和任务 1.机构设置 1.1. 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A11标工地试验室, 由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试验室授权管理, 受项目经理部直接领导。 1.2.工地试验室按检测功能分为水泥室、水泥混凝土室、土工室、集料室、力学室、样品室、标养室、办公室。

1.3.各搅拌站、作业队设专职试验人员, 人员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接受工地试验室的业务监督、检查、指导。 2.试验检测任务 2.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公司有关试验和计量认证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方法及规章制度; 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 计量认证) 的要求进行管理与控制,并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内部审核或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预防或纠正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不符合项, 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文件, 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2.负责水泥、钢材、砂石料、外掺料、外加剂等主要建筑材料( 常规指标) 的进场检验, 钢材的焊接性能试验检测。 2.3.负责路基填料的试验选定工作, 填料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标准击实试验; 协助工程技术部门进行工艺试验, 确定路基填筑的施工控制参数; 负责路基填筑压实质量检测; 负责地基承载力试验。 2.4.负责混凝土、砂浆、注浆材料配合比试配设计工作, 以及混凝土、砂浆拌和物性能、力学性能检测。 2.5.编制项目的工程试验检测计划, 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 降低工程成本, 加快工程进度。 2.6.参加工地砂石料场及取土场的选择与质量检验, 按规定频率和方法进行材料取样自检, 把好原材料质量关; 对有出厂合格证或技术证件的原材料要抽检, 经试验合格后再使用。 2.7.了解有关工程数量、施工进度及已完工工程数量, 根据工程进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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