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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重点(按题型整理)

国际经济法重点(按题型整理)
国际经济法重点(按题型整理)

国际经济法考试重点总结

光船租赁合同Bareboat Charter Party是指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出租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船舶,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简答题

国际经济法的三个法律特征表现:

1. 主体:普遍性包括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自然人。

2. 调整对象:广泛性

a)国际经济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是指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融资、国际税收等国际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国际经济管理关系和国际经济流转关系。

b)国际经济关系的范围

1. 国际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依据国际条约或国内立法对国际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调节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2. 国际经济流转关系:是指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关系。它是建立在当事人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关系。

3. 规范(渊源):多样性包括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也包括国际法渊源和国内法渊源。既包括公法规范,也包括私法规范;同时,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际经济主权原则:是指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在其境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自由地行使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2.公平互利原则:每个国家都有权参加国际贸易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而不问这些国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上的任何差异。不得仅仅根据上述这些差异而对任何国家加以任何形式的歧视。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是指所有国家有责任在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领域进行合作,以促进全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跨国公司的法律特征:

1.跨国性:跨国公司通过向海外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跨国公司的各实体分布于两个以上的国家,但其往往以一国为基地,受一国大企业的控制、管理和指挥,使各实体相互联系,从而实现生产经营的跨国化。

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跨国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从整个公司的利益出发,以全世界市场为其角逐的目标,具备共同的商业目的。为了实现全球性的目标,母公司决策中心对整个公司各实体具有高度集中的管理权,实行中央控制。

3.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跨国公司各实体之间通过各种复杂的法律关系使其内部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且在经济上各实体在母公司的控制下形成一体化的整体,是一个经济实体。

跨国公司是什么样的实体:

国际上并不存在国际公司法之类的法律;跨国公司的各实体,不论其法律形式或活动范围如何,都是根据母国或东道国的法律设立的,因此,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法的产物,而是国内法的产物。它不是国际法主体。此外,跨国公司不是国家,也不同于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它不具有国家和国际组织那样的国际法主体地位。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总公司在国际投资争端和国际海底争端解决领域具有特殊主体资格。

什么是国际经济主权原则;

是指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在其境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自由地行使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该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基础。

公约的风险分担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

2.过失划分原则——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假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则上述原则不予适用。

3.国际惯例优先原则——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4.划拨为前提——货物在划拨合同项下前的风险不发生转移。

许可协议的分类

1.独占许可协议。即根据协议,受让方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被许可的技术享有独占性的使用权,未经其许可,许可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

2.排他许可协议。即根据协议,受让方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被许可的技术享有排他性的使用权,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但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的使用权。

3.普通许可协议。即根据协议,受让方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被许可的技术享有使用权,但不能以此排斥许可方或许可方所特许的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的权利。

4.交叉许可协议。即许可方和受让方在协议中约定,将各自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专有技术、计算机软

件等的使用权相互交换,供对方使用。双方的权利可以是独占的,也可以是非独占的。

5.分许可协议。即在许可方的特许下,受让方又以自己的名义将该项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在一般情况下,第三方已与原技术许可方无合同关系,不过原技术受让方要对原许可方负责,如保证正确使用原技术许可方的技术,生产出合格的产品等。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双方当事人究竟签订哪种类型的许可协议,取决于多种因素。通常技术许可方和受让方都要考虑价格、市场、技术的性能等方面的问题。

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

1. 船、货(及其他财产)必须遭受共同危险

2. 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而且合理的,是为了共同安全

3. 作出的牺牲和支出的费用必须是特殊的

4. 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所采取措施的直接后果

5. 这种措施须有效果(全部或部分保全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

关税征收方法

1.从量税。从量征税是海关以进口产品重量、数量、容量、体积、长度、面积等计量单位作为征税标准。2.从价税。从价征税是以进口产品的价格为标准征收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从价征税方法。从价征税的关键是确定完税价格。大多数国家以CIF价格作为完税价格。3.混合税(复合税)。对同一进口产品同时征收从价税和从量税,并以其中一种税为主进行征税。

4.选择税。对同一进口产品既规定从价税又规定从量税,海关从中选择税额最高的一种征税方法予以计征。5.季节税。针对季节性产品规定两种以上高低不同的税率,一般来说,旺季适用高税率,淡季适用低税率,其他时间适用中间税率。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影响):

1.它为国际投资的非商业风险提供了一种国际保障机制;

2.它弥补了区域性和国家性投资担保制度的不足;

3.它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发展经济;

4.它有利于东道国和投资者之间投资争端的非政治性解决。

双边投资条约的作用

? 1.为东道国创设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 2.易于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顾及双方国家的利益并达成合意

? 3.可以加强或保证国内法的效力

? 4.预先规定了建立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结构和框架,减少法律障碍

? 5.为投资争议的解决提供有力保证

双学位:

名解: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限内未经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是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是在营业地分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以转移货物所有权为目的,就货物买卖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合同。

《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GATS)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用于各成员采取的影响服务贸易的各项政策措施,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并促进各成员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成员服务业的发展。

简答 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2买卖双方风险分担原则

3 wto 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第一,某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成品以更加优惠的差别的关税待遇;在非关税措施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更为优惠的差别的待遇;发展中国家之间实行的优惠关税;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优惠;

第二,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及边境贸易所规定的少数国家享受的待遇和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的待遇,第三,一些成员为保障动、植物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或一些特定目的对进出口采取的所有措施。第四,当一国的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第五,反补贴、反倾销及在争端解决机制下授权采取的报复措施第六,货物贸易中的政府采购不受世贸组织管辖,第七,不属世贸组织管辖范围的诸边贸易协议中的义务。

论述

国际投资的分类和国际投资新秩序的法律纷争。

1.国际投资可按不同标准予以分类,如以投资主体划分,可分为政府投资和私人投资;

2.依期限可分为长期资本投资和短期资本投资;

3.以投资方式,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一、关于外国投资者待遇标准问题

?外资待遇又称外国投资者待遇,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投资)在东道国从事投资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状况,它明确了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标准、投资及其收益等管理上的保护程度,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征收征用投资财产时的补偿标准等。

?目前关于外资待遇的标准在各种投资条约中主要体现为四种:国际标准、公平与公正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的新动向:将适用范围从经营阶段扩大到外资准入阶段

?有限的准入前国民待遇(肯定式清单)

?全面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否定式清单)

二、特许协议的法律问题

?特许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是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

?协议须由行政机关或立法机关审批,甚至协议的主要内容还订入法律、法令或行政命令中。

三、国有化及补偿问题

?所谓国有化(nationalization)是国家对原属私人或外国政府所有的财产,采取收归国有化的强制性措施。

?关于国有化的补偿标准,国际上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全部赔偿、不予补偿和适当补偿。

四、投资争议解决与卡尔沃主义

?解决投资争议的方法,既有政治的手段又有法律的手段,既有国内途径又有国际途径。

?实践中,具体的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方法除了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谈判或协商外,主要包括斡旋、调停、调解、外交保护、东道国当地救济、外国法院诉讼、国际商事仲裁等。

?综合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非司法方式、准司法方式及司法方式。

?外交保护是指当本国国民在国外遭受损害,依该外国国内法程序得不到救济时,本国可以通过外交手段向该外国要求适当救济。外交保护是解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投资争议的传统方法之—。

?卡尔沃主义的实质就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提倡外国人与本国人待遇平等的原则,反对外国人特权地位,坚持国家属地管辖权的完整性。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Insurance of Oversea Investment)

是资本输出国政府为鼓励本国资本向海外投资,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特征——第一,海外投资保险在本质上是一种国家保证或政府保证,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其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保护投资。

?第二,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仅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第三,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等,并不包括一般商业风险。

?第四,其任务是为防患于未然,而不像民间保险那样进行事后补偿。这一任务通常是要结合两国间投资保证协定来完成的。

二、保险人(一)政府机构作为保险人(二)政府公司作为保险人(三)政府与国营公司共同实施保险业务

三、保险范围(一)外汇险(二)征收险(三)战争与内乱险

四、保险对象

?一)合格投资的标准

?1.必须符合投资者本国的利益。

?2.要有利于东道国的经济发展。

3.一般只限于新的海外投资。

?(二)投资的东道国合格

五、投保人

(一)本国国民(二)本国公司、合伙或其他社团(三)外国公司、合伙、社团

六、投保程序

?合格投资者必须按法定程序,向承保机构申请(提交投资保险申请书及必要资料),在经审查合格后,才可订立保险合同,取得政府的投资保险。

七、赔偿与救济

?(一)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旦保险事故发生,投保者除应在法定期限内尽快通知承保人风险与损失的发生,并提供有关证据外,还承担一定义务:(1)尽量预防和减少损失,在东道国通过一切行政和司法救济措施,要

求制止风险或取得赔偿。(2)为便于检查和审计,妥善保管相关的一切资产和资料。(3)向承保人转交有关承保投资的资产和权益、。(4)尽力与承保人合作以便代位赔偿。

?(二)保险金的支付

?保险金的数额可以根据损失额与赔偿率确定的。

?(三)代位求偿权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

(一)投资担保业务

? 1.承保的险别货币汇兑险征收和类似措施险违约险战乱与内乱险

?除以上四种风险外,还可应投资者与东道国的申请,董事会经特别多数票通过,将MIGA担保的风险扩大到其他特定的非商业性风险。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包括货币贬值险。

? 2.合格的投资

?投资形式:合格的投资应包括股权投资,其中包括股权持有者为有关企业发放或担保的中长期贷款,和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形式的直接投资。董事会经特别多数票通过,可将合格的投资扩大到其他任何中长期形式的投资。至于其他贷款,只有当它们同机构担保或将要担保的具体投资有关时,才算合格。

?投资范围:担保限于要求机构给以担保的申请收到之后才开始执行的那些投资。这类投资包括:(i)为更新、扩大或发展现有投资所汇入的外汇;以及(ii)现有投资产生的、本可汇出东道国的收益。

?MIGA在审查投资时,应确认:①该投资的经济合理性及其对东道国发展所作的贡献;②符合东道国的法律和条例;③与东道国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相一致;④东道国的投资条件,包括该投资在东道国将受到公平待遇和法律保护。

? 3.合格的投资者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均为合格投资者,有权投保:①该自然人为东道国以外的某一成员国的国民;②该法人在某一成员国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点,或者其多数股本为东道国以外某一个或几个成员国所有或其国民所有,而该法人无论是否为私人所有,均应在商业基础上经营。

?根据投资者与东道国的联合申请,经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股本55%以上,总投票权2/3以上),合格投资者可扩大至东道国自然人,或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或其多数股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但是所投资产应来自东道国境外。

? 4.合格的东道国

?合格东道国须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并且该国必须同意机构就指定的承保风险予以担保,在此之前,机构不得缔结任何担保合同。

? 5.代位求偿权

?机构一经向被保险人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金,则其即取得被保险人对东道国或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各种权利或索赔权。各成员国都应当承认MIGA的此项权利。但是,机构的此种权利不得优于被保险人,仅在被保险人原有的待遇范围之内使用、兑换有关货币或者豁免外汇管制,不能够享受机构财产和资产那样的豁免权。

?6.分保、再保和赞助担保

?对于会员国、或者会员国机构、或者多数资本为会员国所有的区域性投资保险机构已经予以保险的特定投资,MIGA可以提供分保或再保。

?任何一个或者几个会员国可以自行筹款,在机构内另设基金,为任何国籍的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提供担保,称为赞助担保。

?(二)投资促进业务(辅助性的)

?机构应为促进投资流动进行研究和开展活动,并传播有关发展中国家会员国投资机会的信息,旨在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外资流向这些发展中国家。机构应会员国请求可提供技术咨询和援助以改善该会员国领土内的投资条件。

?机构在发挥其促进投资的作用时,应特别注意发展中国家会员国之间增加投资融通的重要性。优先考虑担保业务的需要。

?三、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作用

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

?中国仅考虑把由征收和国有化而产生的有关补偿的争议提交该中心管辖。

?中心的宗旨

?为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国际解决途径,在东道国国内司法程序之外,另设国际调解和仲裁程序。

?中心设行政委员会和秘书处两个机构。

?中心行使管辖权的条件——

?中心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与另一缔约国国民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

? 1.主体条件

?凡提交中心处理的投资争端的当事人,其中一方必须是公约缔约国或该缔约国的公共机构或实体,另一方是另一缔约国国民(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实体)。

?如果某法律实体与缔约国有相同国籍,但由于该法律实体直接受到另一缔约国利益的控制,如果双方同意,为了公约的目的,该法律实体也可被视为另一国国民。

? 2.主观条件(双方同意)

?凡提交中心解决的特定争端,当事人双方必须订有将该特定争端提交中心解决的书面协议。

?某一缔约国的公共机构或实体表示的同意,必须经该缔约国同意,除非该缔约国通知中心不需要此项批准。

?缔约国在批准或者认可公约时或者其后任何时间,通知中心的、列举何种争端提交中心或者不提交中心管辖的意思表示,不构成、也不能取代对每一项争端提交中心管辖的具

体表态和书面同意。

?同意具有下列特征:

?(1)同意必须书面作出;

?(2)双方同意将争端提交中心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回其同意;

?(3)除非另有说明,提交中心仲裁应视为双方同意排除其他任何救济办法,但是东道国可以要求优先用尽当地的各种行政和司法救济作为它同意提交中心仲裁的条件;

?(4)对于提交中心仲裁的争端,投资者本国不得另外主张给予外交保护或者提出国际索赔要求,除非东道国未能遵守和履行对此项争端所作的裁决。

? 3.客体条件(投资争端的法律性质)

?中心管辖权扩展至缔约国或其公共机构或实体与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上的争端。

?也就是说,中心对投资争端的处理,仅限于由于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非其他性质争端。所谓“法律争端”是指关于法律权利义务的存在或范围以及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

的赔偿的性质和限度。

?当事人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向秘书长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

?(1)仲裁庭的组成不当

?(2)仲裁庭显然超越其权限范围

?(3)仲裁庭的成员有受贿行为

?(4)仲裁有严重背离基本程序规则的情况

?(5)裁决未陈述其所依据的理由

?积极作用——

?尽管该公约的基本作用和内容体现在中心的设立与运营上,但中心的存在为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端的解决提供了便利条件,淡化了争端的政治色彩,缓和了国家之间的矛盾。?公约制定的目的是希望在东道国、投资者、投资者母国之间的相互关系上维持一定的利益平衡,因此,公约的许多规定具有灵活性,如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但又有保障仲裁顺利进行的强制性规则。

?由于该公约的目标是增强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相互信任的气氛,以便在合理条件下促进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流动,因此,中心应被当作促进投资和经济发展的国际协作机构,而不仅仅是解决投资争端的机构。

?消极作用——

?中心管辖权的有限性使其不可能对所有成员国与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争端进行审理。

?缔结公约和设置“中心”更多的是为了切实保障资本输出国(绝大部分是发达国家)海外投资者的利益。“中心”成立以来受理的投资争端案件中,除极个别案例外,东道国政府都是直接处在被诉人的地位,且这些东道国绝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

?公约使得本来属于东道国自己的对外来投资行政诉讼的管辖权在一定程度上转移给了国际组织。?公约和“中心”既是南北矛盾和利害冲突的产物,又是南北双方互相妥协退让的产物。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案例及答案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案例及答案 1、中国北方机械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王某在1999年4月10日打电话给日本三菱株式会社, 双方约定: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三菱株式会社订购一批汽车零配件,款到后3天日方发货。然而,中方付款后日方并未发货。10日后,中方再一次催促对方发货,日方以合同为成立为由,拒绝发货。(1)该合同是否成立? (2)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来确认此合同是否成立? 2、被告是一种名为石炭酸烟丸的药品的制造商,曾刊登一则广告,声称任何人根据指定方 法和在特定的期间内服用一颗窑湾后,如果仍然上菱形性感冒,可获赔付100英镑。被告在广告里还声称已将1000英镑存入银行,以示诚意。原告看到这则广告后,信以为真,购买被告的药丸,但结果仍感上流行性感冒。于是向被告追讨100英镑。(1)根据公约,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几项(2)该广告是否构成一项要约(3)原告的索赔是否成立?理由是什么? 3、被告在6月10日向原告提出一项书面要约,以800英镑将房屋售给原告,要约有效期 至6月12日上午九点。6月11日,被告将房子卖给了约行,当天晚上从第三人那里知道被告已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便在6月12日上午九点以前,把一封正式承诺的函件交给被告。 (1)本案中合同是否成立(2)法院将怎样判决

(3)法国法、英美普通法和公约对要约撤销规定是否一致 4、布洛登长期供应大都会铁路公司煤炭已有多年,但没有订立正式合同。为了使情况正常化,该铁路公司送给布洛登一份草约,后者在草约上加入一个新条件,并送回该铁路公司,其中注明“批准”字样。铁路公司代理人报草约放在桌子上历时两年多。在这两年中,布洛登依照该草约的条件供应煤炭,铁路公司也按照草约的条件付款。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布洛登否认有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存在。(1)合同是否成立 (2)如果合同成立,请指出合同成立时间 5、原告亚当斯是羊毛生产商,被告罗林是羊毛供应商。1817年9月2日,被告写信给原告,提出一项出售一批羊毛的要约,并要求原告以邮寄方式回复。该信因写错地址直到9月5日晚才到达原告。当天晚上,原告即将承诺信件以邮件寄出。该承诺信件于9月9日到达被告。证据显示,假如要约信函的地址正确,原告回答的信件可望于9月7日到达被告。被告在9月8日将该批羊毛出售给第三者。(1)该合同是否成立? (2)德国法和英美法对该案的判决是否成立 6、原告向被告订购20000只一日龄的雏鸡。从开始饲养这批鸡的第三周开始,原告发现小鸡的羽毛开始脱落。经官方检疫机构检验,这些鸡然上传染性疾病。这种病的蔓延将使整群及死亡殆尽。原告提出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卖方是否违反了合同义务(2)如果你是买方,以什么理由起诉(3)法院将如何判决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汇总)

论述题 1.试析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的区别。 答: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本以货币形式或以技术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或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形式直接投入国外企业,并且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承担风险,从利润中收回投资的一种投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投资,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并且可以利用投资者的国际网络使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同时,这种投资方式有利于投资者进入资本输入国的国内市场,获得价格低廉的原材料和其他资源,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躲避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从而获得更大的投资效益。直接投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 间接投资者通过购买企业债券等方式向企业投资,由发行债券的企业用来经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者支付一定比率的利息,并在约定的时间偿还本金。这是一种简易可行的投资方式,投资者仅持有一定收益的证券,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享有对企业的所有权或控股权。具体表现形式有:债券投资、租赁业务、信托业务。 2.试述定期租船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主要内容。 答: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出租整个船舶,承租人按月或按日支付租金。主要如下:1、船东保证条款⑴船舶适航。⑵航行范围。⑶交船。⑷船东供应项目。⑸提单。2、租船人责任条款⑴租船人供应项目。⑵租金。⑶停租。⑷租期和还船。⑸装卸。 航次租船合同在租船运输中得到广泛应用。它是尾完成特定航次运输,由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达成的运输协议。出租人提供适航船舶或舱位并把货物运往目的地,承租人提供满载货物并按货物重量支付运费。主要内容如下: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公司名称;船舶名称与国籍;货物名称、装货日期;装货港、目的港及费率。2、船东责任条款。3、运费及支付条款。4、留置权条款。5、装货与卸货。6、解约条款。7、罢工及战争条款。8、违约赔偿。9、共同海损。10、绕航。 3.从贸易与投资间的互动互补关系的角度,简析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答:按照传统观念,贸易与投资不发生直接关系。但事实上投资与贸易之间又的确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而且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贸易范围的扩大,贸易和投资之间的互动互补、互相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正在进一步得到发展。从以下几点看: 1 、发展中国家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是为了扩大出口,改善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带动贸易,而贸易又能进一步刺激投资。2、外国直接投资对东道国贸易在一定时期内会替代贸易,产生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从跨国公司的母国与其在东道国的关系来看,直接投资与贸易已经是相互补充的。3、贸易的自由化进程要求减少贸易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还需要取消那些影响贸易发展的投资措施。如何控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滥用竞争优势地位以及对东道国各方面的消极影响,也是各国乃至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在投资环节上解决各国采取的一些足以产生贸易扭曲和限制的做法创造了条件,终于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简称TRIMS)。 4.略论限制性商业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其法律调整。P 答:是指在国际许可合同中,由技术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施加的、法律禁止的、造成不合理限制的合同条款或做法。这些条款或做法直接影响市场或竞争,尤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引进及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最常见的有:1、搭卖条款 2、回授条款 3、不得反控条

国际经济法期末重点

一、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是 A、股票海外发行 B、产品国际外包 C、外国旅客来中国旅游 D、海外遗产继承 正确答案:D 我的答案:D 2、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主要区别是: A、国际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而国际私法不调整经济活动。 B、国际经济法是公法的一个分支,而国际私法是私法的一个分支。 C、国际经济法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国际私法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D国际经济法是由国际条约组成的,而国际私法是国内制定法。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3、下述国际经济组织中,每一成员均享有一票投票权的组织是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B、世界贸易组织组织 C、国际金融公司 D、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答案B 世贸WTO 4、下列有关国际惯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同习惯国际法一样,由于其惯例的特性,国际惯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B、国际惯例的效力来自于国家法律的确认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C、国际惯例是不成文的。 D、国际惯例与国内法冲突时,可以替代国内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5、CFR和CIF贸易术语适用于 A、海上运输 B、内河运输 C、装运合同 D、工厂交货 我的答案:ABC 6、买卖双方采用CIF术语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山,目的港为上海。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卖方必须负责把货物运至上海 B、因美国西部海港装运工人罢工、封港,卖方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迟延交货的责任 C、对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灭损风险,由卖方购买保险,买方承担风险 D、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负责 我的答案:CD 7、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正确答案:D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简答题)

国际经济法 一、名词解释(4*4’):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贸易术语:是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商品的价格 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与风险的划分。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一种, 带有很大随意性。 3.要约:是向一个或—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 以下条件:(1)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2)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 接受,合同即告成立。(3)要约要送达受要约人。 4.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要 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 5.根本违反合同:也称根本违约,是指因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 以至于实质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6.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 或其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7.提单: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 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8.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 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进行索赔的权利。 9.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损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 得全部保险金额。委付是被保险人的单方行为,保险公司没有必须接受委付的义务。但委付 一经接受不能撤回。 10.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并合理地 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11.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人(买 方)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由自己或授权另 一家银行向第三者(受益人)或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12.GATT国民待遇原则:一成员的产品输入到另一成员境内时,进口方不应直接或间接地 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以及在执行国内规章方面实行 差别待遇。 13.最惠国待遇原则:国际经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一国在经济关系中给予另一 国国民的优惠待遇不应低于该国现在和未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14.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 当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 成实质阻碍时,进口国有权采取反倾销措施。 15.保障措施:是指当一成员发生了不能预见的情况以及因承担关税减让义务造成进口产品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整理汇总

了解: 1.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与规范;有关国际投资的~;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有关国际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2.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同:国际性、互助性、基本原理 VS国际公法①主体(国家、政治经济组织) 异②渊源(国际公约) ③调整对象(国际政治关系) ④解决争议的方法(赔礼道歉战争) 同:主体、国际性、基本原理 VS国际私法①调整关系(民事流转关系,人身非财产关系) 异②法律性质(冲突法,间接调整) ③解决争议的方法(不接受仲裁不适用) 3.基本原则:①经济主权和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②公平互利③国际合作与谋求发展(南南合作【发展中国家之间】、南北合作【发展中与发达】) 4.WTO 《建立WTO协定》 《关贸总协定》GATT WTO的法律文体体系——“一个协议四个附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另外三个附件 WTO的基本原则体系及例外 ①最惠国待遇原则(MFN: Most Favoured Nation Treatment):一方保证把它 给予任何第三方的贸易优惠(如低关税或其他特权)同时也给予对方。

MFN的例外: a)区域经济安排 b) 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差别和特殊待遇(如普遍优惠制) c) 边境贸易 ②国民待遇原则(NT:National Treatment):即在其他成员的产品或服务、服务提供者以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进入本国后,其所享受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产品或本国服务、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享受的待遇。 NT的例外: a) 政府采购 b)仅对某种农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的补贴 5.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区别 ①无形性 ②主体的跨国流动性 ③多样性 ④复杂性(法律、政策) 6.服务的提供方式 ①跨境服务②过境消费③商业存在④自然人流动 7.《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产生、特点、宗旨、主要内容、影响 全称: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产生:GATS 是 1982年美国在GATT部长级会议上提出进行多边服务贸易谈判的建议,1986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服务贸易纳入谈判议题。直到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994年4月15日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质的管辖范围。 宗旨:通过建立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 主要内容:

国际经济法期末整理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2 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历史沿革2 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2 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与基本原则2 第四节国际经济法的主体(Subject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4 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地位分析5 第二章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6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6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6 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商业惯例7 国际贸易术语8 第二节国际贸易术语的分类8 第四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0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10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10 一、要约(Offer):10 二、承诺(Acceptance)11 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的义务12 第四节违约救济(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14 第五节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17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律制度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and Cargo Insurance18 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18 第二节国际海运货物保险法律制度21 第六章国际贸易支付制度 Payment in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23) 第一节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23 第二节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24 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 (24) 第七章国际贸易管理法26 第一节我国的对外贸易法26 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27 专题一:反倾销法(Anti-Dumping Law)28 专题二:反补贴法(Legal System on Subsidies & Countervailing Measures)32 专题三、保障措施33 第二节 WTO的法律制度34 第八章国际投资法概述37 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37 第二节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38

国际经济法复习重点

国际经济法复习重点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与制度。 □国际经济主体:自然人、法人、国际、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经济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国内立法□国际经济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概述:指营业地位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货物(有形动产)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1、品质规格条款(如何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质与合同的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凭样品,规格、等级或标准,商标或牌名,说明书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 2、商检条款(通常规定商品检验所应依据的标准、检验机构、检验期间及商检权等内容。) 商检权问题①以离岸品质、重量为准(利于卖方) ②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利于买方) ③以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贷款的依据,但货到目的港后允许买方有复验权(公平) 关于商检机构,关于商检的期限,关于商检的标准和方法 □国际贸易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 EXW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要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FCA 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在卖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由于风险在交货地点转移至买方,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写明指定交货地内的交付点。 如果双方希望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应当将卖方所在地址明确为指定交货地。如果双方希望在其他地点交货,则必须确定不同的特定交货地点。 CPT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运费付至”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交给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所需费用。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如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交给其指定的承运人和其他人。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所需费用。 卖方还必须为买方在运输中货物的灭失或损害风险签订保险合同。买方应注意到,CIP只要求卖投保最低险别。如果买方需要更多保险保护的话,则需与卖方明确就此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答案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二、单项选择题 1.( C.最惠国原则)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 ( B .EXW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 ( D.DDP )。 4.要约是向( C.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5.为邀请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D.要约邀请)。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要约于( A.传达到受要约人营业地或其惯常住所)时生效。 7.在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磋商中,有条件的接受(C.视对要约所作修改的性质及要约人的态度而决定其是否构成有效承诺)。8.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如果发生货损货差,根据《华沙公约》,最高赔偿额为每公斤(B.250法郎)。9.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以至少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它由( D.联运经营人负责货物的全程运输,运费按全程费率一次计收)。 l0.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 B.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11.《华沙公约》规定的有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 ( D .两年)。12.实行承运人不完全过失 责任制的公约是:( D.《海 牙规则》)。 13.依据《海牙规则》的规 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 务的表述中( B.承运人应 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 适航状态)是错误的。 14.被保险人应在( A.保 险事故发生时)具有可 保利益。 15.平安险不赔偿(B.自然 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16.淡水雨淋险属于( B.一 切险)的承保范围。 17.某货轮在航行途中,一 号舱起火,船长误以为二号 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 同时施救。一号舱共有两批 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焚毁, 乙批货物全部遭水浸。二号 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在上 述损失中,( C.一号舱乙 批货物与二号舱货物都属 共同海损)。 18.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 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 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 上运输货物我公司应投保 ( C.平安险)。 19.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 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 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 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 度是( B.一切险最大,其 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 险)。 20.世界贸易组织( B.总 理事会)也是WTO争端 解决机构机构。 21.GATT 1994最惠国待遇 原则不适用于( C.关税同 盟和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措 施)。 22.GATTl994国民待遇原 则是指进口国( A.给予外 国产品的待遇不得低于本 国产品应有的待遇)。 23.在正常贸易中,进口国 由于不能适应进口竞争,造 成国内生产中某产品的行 业严重损害和严重损害威 胁,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进 口国可以依据( A.保障条 款及《保障措施协议》), 采取进口限制。 24.GATT第24条允许 WTO成员建立关税同盟或 自由贸易区,但是要求 ( D.地区贸易集团内必须 取消影响相互之间贸易的 所有关税和其它限制)。 25.WTO《贸易的技术壁 垒协议》适用于与产品标准 有关的进口国采取的措施, 这里的“产品标准”是指 ( A.影响产品性能的生产 工艺、生产方法)。 26.GATT第20条一般例 外不适用于( C.进口国为 保护全球资源采取的措 施)。 27.在国际许可贸易中,国 际许可协议不包括( C.土 地使用权许可)。 28.《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 权协议》对未泄露的信息提 供保护。这些信息得到保护 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C.呈送给政府机构 的)。 29.《保护工业产权公约》 规定的原则不包括( B.强 制许可原则)。 30.从事国际投资的本质或 目的是( B.觅利)。 31.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 关系是( C.国际间私人直 接投资关系)。 32.我国加入《承认及执行 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 ( B.作了两项声明/保 留)。 33.依据《关于解决国家和 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 公约》建立的“解决投资争 端的国际中心”,对( D.缔 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 直接投资产生的法律争端, 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 心)事项具有管辖权。 3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 于:(B.1945年)。 35.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 根本缺陷不包括:( C.德 国马克不得用于国际结 算)。 36.牙买加货币制度的主要 内容不包括:( A.美元不 再用于多边贸易结算)。 37.根据《牙买加协议》关 于汇率制度的规定,成员国 ( D.必须采用多种汇率制)。 38.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 标准不包括:( A.主要营 业活动所在地标准)。 39.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根据 ( D.属人原则)确立的管辖 权。 40.争议当事人最先采用的 争议解决方式通常是 ( C.协商)。 41.无第三者介入的解决方 式是( B.协商)。 42.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 ( B.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多项选择题 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 (ABCD )。 A.国际条约B.国 际商业惯例C.国内立法 D.国际组织决议 2.国际经济法主体包括: (ABCD )。 A.个人B.法人 C.国际组织D.国家 3.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 备以下条件:( ACD )。 A.是向一个或一个以 上特定的人发出C.要约要 送达受要约人 D.内容必须十分明 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 合同即告成立 4.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满 足以下条件:(ABCD )。 A.承诺要由受要约人 做出才生效力B.与要约的 条件保持一致 C.承诺应在要约有效 的时间内作出D.承诺必须 通知要约人才生效力 5.各国在实践中,就承诺 生效时间形成三种原则: ( BCD )。 B.到达生效原则C.了 解生效原则D.投邮生 效原则 6.在现代各国合同法制度 中,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以 下作用:( ABCD )。 A.使合同具有确定性 B.是确定合同效力的实质 条件C.证据作用 D.使合同具有公开性 和告诫性 7.归纳起来,目前解决电 子单证法律问题的途径有 三条:( ACD )。 A.国内立法C.国 际立法D.通讯协议 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卖 方的义务主要有:(AD )。 A.按照合同和公约的 规定提交货物与单据以转 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 D.担保义务

国际经济法试题答案及解析

1、《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服务贸易的方式,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协定规定的服务贸易? A.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 B.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 C.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D.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服务贸易总协定》通过四种服务贸易方式来调整服务贸易。即(1)跨境供应,从一国境内直接向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服务产品的流动(不需要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实际流动);(2)境外消费,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的流动;(3)商业存在,外国实体在另一国境内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即外国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提供商业服务--设立当地机构,如银行、保险;(4)自然人的存在,一国的服务提供商通过自然人到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如工程承包。据此可知,选项A属于自然人的存在,选项B属于境外消费,选项C属于商业存在,而选项D不属于这四种服务贸易方式之一。 2、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 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3、中国甲公司向加拿大乙公司出口一批农产品,CFR价格条件。货装船后,乙公司因始终未收到甲公司的通知,未办理保险。部分货物在途中因海上风暴毁损。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在装船后未给乙公司以充分的通知,造成乙公司漏保,因此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 B.该批农产品的风险在装港船舷转移给乙公司 C.乙公司有办理保险的义务,因此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 D.海上风暴属不可抗力,乙公司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要点总结

8. 1. 国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 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2. 法人:依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 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3. 跨国公司 : 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 而不论这些实体 的法律形 式和活动范围如何,其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 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公司内部各实体之 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4. 分公司: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机构、 营业机构, 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行为直接负责任。 5. 子公司: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受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 律人格,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国际经济组织是国家间基于主权平等原则,以国家间正式协议为基础设立的 机构,具有一定的法律人格,行使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其法律人格取决 于国家的授权,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取决于其特定的宗旨与职能, 取决于基本文 件的规定。 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各国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这种交换关 约》) EXW 工厂交货。卖方承担最小义务。 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交货。FCA 越过船舷时完成交货,卖方办理出口手续, CFR 成本加运费,越过船舷时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 CIF ,成本保险加 运费,越过船舷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并办理保险。 CPT 运费付至。CIP ,6. 7. 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总和。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 货交承运人。FOB 船上交货,货物 提交相关单据。

运费保险费付至,风险自交于承运人时转移。C组由卖方办理运输手续,支 付运费,提交单据。办理出口手续。 DDP完税后交货,卖方承担最大义务,卖方还要办理进口手续。DES目的 港船上交付,无需卸货,无需办理进口。DEQ目的港码头交货,要卸货。 9.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在其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将该要 约收回,使其不发生效力。任何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需要撤回通知能先于 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0.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在其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 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1)应当是可以撤销的要约(写明了要约的有效期 限或明确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本着这种依赖行事。)(2)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 要约人。 11.溢短装条款,即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可以多交或少交若干,但不超过成交数量的一定百分 比为限。 12.不可抗力条款,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 避免、不能克服的意外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 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对方无权要求赔偿的条款。 13.情势变更原则,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因发生了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导 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将显失公平,应允许变 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14.倒签提单:货物装船后签发的,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 15.预借提单: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但尚未开始装船情况 下签发的提单。 16.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 司,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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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整理 一、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 2、国家与单独关税区 3、国际经济组织 三、国际商事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华沙—牛津规则》《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范围 (一)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 (1)货物的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 (2)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所规定的某种联系。(二)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 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 (三)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 (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 (2)拍卖; (3)依法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 (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五、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FOB CIF CFR 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CA CIP CPT 其它贸易术语: EXW DDP

附: FOB——船上交货、装运港、适用于海运、装上船时风险转移 CIF——“成本+运费+保费”、目的港 CFR——“成本+运费”、目的港 FCA——货物承运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货交承运人风险转移 CIP——运费、保费付至 CPT——运费付至、目的港 EXW——工厂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 六、要约的构成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3、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 4、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 七、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之前或者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2、撤销,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生效以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将要约取消,时期效力归于消灭。(公约第16条规定,在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可是如果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它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以奔着对该要约信赖行事,则要约不可撤销。) 八、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国际经济法重点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简言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3 2.提单: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P93 3.国际惯例: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P18 4.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P115 5.要约:指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P70 6.国际投资法: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的分支。P224 7.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百度百科) 8.特许协议: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P229 9.倒签提单: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百度百科) 10.FOB:也称“离岸价”,指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百度百科) 11.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百度百科) 12.国有化或征收:指东道国针对外国私人财产而采取的收归国有或剥夺,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为。P289 13.不可抗力条款: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百度百科) 14.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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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形考作业精选 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 )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D. 最惠国原则 《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的原则不包括(D. 强制许可原则) 《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限于( A. 在开航前和开航时) 《海牙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B. 一)年 《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D.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B.钩至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承诺通知中对下列哪些内容有所添加、限制,则被认为是非实质性改变了要约内容的附有条件的承诺?(B.货物的原产地证)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适用的货物买卖包括哪个?(C.飞机零部件的买卖)《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版权保护期是(A.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25年) 1965年《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简称是C. 华盛顿公约 FOB和CIF这两种贸易术语只适用于下列哪种运输方式? (C. 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条件下,出口清关手续应由哪一方办理(B. 卖方) GA TT第20条一般例外不适用于(B. 进口国为保护全球资源采取的措施) GA TT第24条允许WTO成员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但是要求(A.地区贸易集团内必须取消影响相互之间贸易的所有关税和其它限制) WTO《贸易的技术壁垒协议》适用于与产品标准有关的进口国采取的措施,这里的“产品标准”是指(C. 影响产品性能的生产工艺、生产方法) 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是(C. 一切险最大,其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险)。 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通常是(C. 仓至仓期间)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事先约定,细节留待以后申报的保险单是(D.流动保险单) 被保险人把残存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并请求赔付全额保险金的条件是货物发生(D. 推定全损) 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根本缺陷不包括:D. 德国马克不得用于国际结算 采用外交保护的限制条件是A. 国籍继续原则和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从事国际投资的本质或目的是A. 觅利 淡水雨淋险属于(C.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投资风险中不包括B. 投资者违约险 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不包括:D. 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 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的标准不包括:D. 意向标准 风险转移指的是:(B. 风险承担责任的转移)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C组术语中卖方承担的风险如何?(C. CIF 与CFR相同)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2000》的规定,哪个国际贸易术语规定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货物超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B. FOB(天津) 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起讫为(C. 自装运港起吊至目的港脱离吊钩)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物的风险从(D. 合同成立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为一段时间,在买卖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具体的交货期应:A. 由卖方在规定的交货的交货期内选定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重点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重点总结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调整和规范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籍法人和自然人之间以及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各种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或企业、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等在内的与贸易有关的主体和客体。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以及国民待遇原则 3、国际技术贸易的含义(p219—p220):是指技术提供方将其技术跨越国境转让给技术受让方的技术贸易,详言之,国际技术贸易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之间,按照商业条件,将其技术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授予、出售或者购买的一种贸易活动,其包括技术输出和技术引进两个方面。 4、BIT保护伞条款的含义:将特许协议升格为两国之间的投资争端,从而直接适用BIT的争端解决程序。在一些BIT中规定,缔约任何一方均应该恪守双方就投资所做的承诺。该条款旨在将外国投资者从与东道国签订的特许承诺至于BIT的保护之下,因此,被称为保护伞条款。 5、国际商业贷款合同中的限制事项条款 是指为了减少在国际商业贷款的风险,贷款人所设定的,不予相对方商议的,可以重复适用的条款。包括以下三种:【1】先决条件【2】

陈述与保证【3】非法行为 6专利进出口(p220):所谓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7、技术进出口许可合同(p220):又称为技术贸易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二简答题 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际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上的国家主权原则在经济领域和经济事务方面的体现。体现在五个方面:1、各国对本国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的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2、各国对其境内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3、各的国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4、各国对其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归国有或征收5、各国对世界性经济事务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2)公平互利原则,是主权平等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上的进一步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平等互利原则,强调的是形式上的平等互利。现代意义上的平等互利原则强调的是实质上的平等互利。(3)国际合作发展原则,是发展权与国际合作义务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项富有时代特点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此项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在

国际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面A、B、C、D)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将相 应的字母填在括号中。每小题1分,共10分) 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需买方自费办理出口结关手续的有( ) A. EXW B.CIF C.DEQ D.FAS 2. 2000年6月1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螺纹钢1000吨,单价CIF 厦门250美元/吨,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 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复,也一直没有装 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D.该合同没有成立 3.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适用于( ) A.确定合同的效力B.确定买卖双方的风险承担 C.确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D.确定产晶责任的承担 4.《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期限为( ) A.从启运港至目的港的全部期间 B.从货物装上船到货物交给收货人时止 C.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货物卸下船时止 D.从货物装上船到收货人检验完时止 5.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关系是( ) A.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B.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C.国际私人间接投资关系 D.只涉及国际法规范关系 6.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于2002年3月2日签订买卖服装的合同,3月10日货物出 运,4月1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4月6日货物到达指定目的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货物风险原则上在( )转移至瑞士公司。 A.3月2日B.3月10日 C.4月1日D.4月6日 7.中国A公司要将其从美国B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 C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A公司和C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能是( ) A.独占许可合同 B.普通许可合同 C.独家许可合同 D.交叉许可合同 8.下列损失中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范围的是( )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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