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

2018年2月9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法律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以下简称“总会”)指导地方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的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

第三条地方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应加强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规范募捐和接受捐赠行为。

第四条地方红十字会可以授权基层红十字组织协助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红十字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授权,不得以红十字的名义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

第五条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依法接受同级民政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红十字标志和名称使用的规定,不得违背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不得损害红十字会名誉。

第二章开展募捐

第七条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的募捐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第八条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要按照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九条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如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消防等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第十条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

(二)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

(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

(四)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第十一条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应在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并可同时在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

第十二条各级红十字会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募捐的全部收支应纳入红十字会捐款账户进行统一的财务核算和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红十字会可以接受国(境)外和辖区以外单位和个人的直接捐赠,未经总会或上级红十字会授权,地方红十字会不得到国(境)外和辖区以外开展公开募捐。

第十四条总会根据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决定是否向国际和国内发出募捐呼吁。地方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未经总会批准,不得直接向辖区外或行业外发出募捐呼吁。

第三章接受捐赠

第十五条各级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应开设银行专户,建立专账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财产应当是捐赠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接受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第十七条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或请捐赠人出具捐赠函,约定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捐赠人不得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第十八条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后,应及时向捐赠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人匿名或放弃捐赠票据的,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九条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进行人民币折算,由捐赠人提供其公允价值的合法有效证明。

第二十条通过总会接受的国(境)外捐赠物资,其到达口岸后的运输等费用一般由受援地区的红十字会负担;境内捐赠物资的运费一般由捐赠人承担或按照捐赠协议执行。国(境)外捐赠物资的检验、检疫、免税和入境等手续,由总会或相关省级红十字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第四章捐赠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级红十字会应当建立捐赠财产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等制度,规范捐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红十字会应当按照募捐方案、捐赠协议或捐赠人意愿处分接受的捐赠财产,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第二十三条红十字会不得违背募捐方案、捐赠协议或捐赠人意愿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书面同意。对于没有具体捐赠意向的捐赠财产,红十字会可以按照其宗旨和人道需求统筹安排使用,其使用情况应向捐赠人及时反馈。

第二十四条使用捐赠财产开展的人道公益项目,一般应由红十字会系统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社会机构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十五条红十字会使用捐赠资金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可从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并向社会公开。从捐赠资金中列支实际成本,应在接受捐赠时通过捐赠协议或募捐公告等方式向捐赠人事前明示,严格限制列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实际成本主要包括项目聘用人员的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和为管理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捐赠资金不得用于机构及在编人员的经费支出。

第二十六条捐赠财产的收支管理情况,应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和民政部门的监督,并向红十字会理事会、监事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红十字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章信息公开

第二十八条各级红十字会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红十字会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经审计的捐赠收支情况报告。

第三十条红十字会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捐赠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第三十一条红十字会开展定向募捐的,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告知募捐情况、募得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第三十二条红十字会使用捐赠财产开展人道救助,应采取适当方式向受助人告知资助标准、资助流程等相关信息。

第三十三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不得公开。

第六章捐赠表彰

第三十四条总会按照以下标准,对一次性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捐赠人进行表彰:

(一)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

(二)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

(三)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人道勋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及“博爱”牌匾。

第三十五条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现金捐赠及非货币捐赠,总会不统一进行表彰,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表彰办法。

第三十六条总会对捐赠人的表彰每年进行一次。各省级红十字会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将捐赠人名称、捐赠金额、捐赠时间以及受捐红十字会等信息汇总报送总会筹资与财务部,申领相应的奖章、捐赠证书及“博爱”牌匾。

第三十七条捐赠人通过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依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和地方红十字基金会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规定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解释。

《中国红十字会募第四十条本办法经中国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后施行。

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红办字〔2009〕124号)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者表彰奖励办法》(红办字〔2007〕67号)同时废止。

成立慈善基金会运作模式

商业理念改变慈善基金会 运作模式 中国的基金会分为公募与非公募两种,二者的区别在于可否面向公众募捐。目前,国内的公募基金会多为半官方色彩的政府伙伴型基金会,而非公募基金会则多由企业出资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崛起,始于2004年6月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其身份的确认。按此条例,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而全国性、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则分别不低于800万元和400万元。为鼓励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2007年1月,国务院将其注册和捐赠免税的权利下放到省市政府,不少企业基金会因此选择在地方注册,如朱孟依捐出市值约10亿港元股份成立的合生珠江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广东省注册;今典集团的苹果教育慈善基金会在北京注册。散财有道也是一门学问。如同任何一间掌握巨资的机构,基金会存在保值增值的问题。不少基金会委托专业公司理财,其投资组合一般包括稳健的债券、股票等。 一些活跃的基金会不仅积极开拓专项活动、纪念品销售、新媒体等筹款渠道,也致力于通过市场营销改进劝募的技巧;在治理结构上,通过投资与运作部门的分离,基金会正向提升运作效率与透明度转变;中国传统的运作型基金会开始引入项目招标制,向资助型基金会转型;另一些基金会则变身VC或PE,孵化民间公益组织,并引入救助者接力助人的机制,让慈善链条化。商业慈善、慈善投资等新理

念的确立,令慈善这一人类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变得日益商业化与可持续,从而有助于慈善资源获得最优配置。 也有不少企业选择在知名公募基金会名下设立专项基金或事业基金(二者区别在于是否有定向用途),一些明星发起的基金即如此。譬如李连杰发起的“壹基金”在中国红十字总会的架构下独立运作,李亚鹏与王菲夫妇发起的“嫣然天使基金”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主管。这些基金由此也可以面向公众募捐。 以投资促进慈善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不得低于上年基金余额的8%。这意味着,公募基金会手中仍握有30%的募款,如果能够将其投资增值,无疑有利于扩大行善范围;对于非公募基金会,如果不希望基金缩水,其资产每年也需增值8%,这尚未计入通胀因素。由此看,即使作为非盈利机构,基金会的投资仍相当必要。合理投资-获取回报-部分收益用于慈善、剩余收益和本金继续投资,是基金会的基本运作模式。 出于改善治理结构的考虑,在一些大型基金会中,将投资与运作部门分列是一个趋势:筹款部门专注劝募、投资;运作部门负责跟进项目的实施。2007年2月成立的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当年6月即成立了北京友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据南都基金会副理事长、希望工程创始人徐永光介绍,南都集团内部也成立有一个2亿元的公益基

浅析中国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

论文摘要 本文通过对近段时间内中国红十字会(以下简称中红会)发生的各类事件和相关评论,对中红会的财务监督问题进行探讨分析。论文首先对中红会财务监督中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中红会财务监督的现状可以概括为:外部监督不到位,内部监督基本缺失,内外部监督缺乏充分的协作。其原因在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管理的双重性;监督的渠道不通畅;社会监督薄弱及缺乏独立性。然后,论文从不同角度对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对策建议:建立健全法律监督体系;改革双管体制,加强财务信息披露;培养社会大众的监督意识;改革组织形式,增强内部自律。逐步形成“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财务和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中红会财务监督机制 关键词:中国红十字会,财务监督,财务披露透明度,独立性

目录 一、引言 4 中国红十字会财务监督的现状 4 二、中红会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 4 (一)法律制度不完善,对现有法制缺乏真正的贯彻落实 4 (二)政府对中红会实行双重管理 4 (三)监督渠道不通畅 5 (四)社会大众监督意思淡薄,监督能力有限 5 (五)中红会属于政府机构,缺乏独立性 5 三、强化中红会财务监督的对策 6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监督体系,并真正贯彻实施 6 (二)改革双重管理体制 6 (三)完善中国红十字会财务信息的强制性披露制度 6 1. 加强财务信息真实性的审核7 2. 建立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的惩罚制度7 3. 加强向社会披露财务信息的力度7 (四)培养社会大众的监督意识7 (五)增强独立性,提高中红会内部自律7 四、结论8 五、参考文献9

引言 中国红十字会(以下简称“中红会”)成立于1904年,隶属于国际红十字会,以从事人道主义救援为主要事务。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知名度最高、影响力最强的公益组织,本应给人们带来温暖与感恩,但近年来“天价帐篷”、“天价采购”、“郭美美”等一系列丑闻的曝光引起舆论界一片哗然。中红会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一份年度审计报告对中红会2010年的总收入、总支出及其来源、去向等做了审计及并发表无保留意见。讽刺的是,其后审计署公布的红十字201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其存在400万元的财务违规。大量财务问题使中国红十字会的形象受损、公信力大幅度下降,已经严重影响到红十字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和完善中国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下面将对中红会的财务监督现状进行分析,并找出解决对策。 二、中红会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 中红会财务监督的现状可以概括为:外部监督不到位,内部监督基本缺失,内外部监督缺乏充分的协作。究其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制度不完善,对现有法制缺乏真正的贯彻落实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中红会进行财务监督的法制,只是参照一些相关的法制来执行,最主要的就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红会总会和部分地方红十字会一直使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该制度在会计记录中缺乏对每笔捐赠明细的记录和列示,无法满足大部分捐赠人起码的知晓权要求,更不能披露每笔捐赠款项的明细。捐赠人不知道自己的善款的去想,不免产生质疑。而部分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红十字会,也不完全适用,因为红十字会只是非营利组织中的一种,缺乏针对性。法制不完善导致对慈善组织财务监督就缺少监督的依据和规范,例如法制没有明确监督主体、监督标准以及监督主体和客体的权责,这样就导致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没有受到很好地规范和约束:监督者不知道该如何监督,监督不到位甚至缺位,被监督者趁机规避监督,客观上形成了二者之间的“制度合谋”,使财务监督名存实亡。 (二)政府对中红会实行双重管理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我国对中红会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即受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这种体制似乎是中红会财务监督的双保险,因为既有民政部门承担依法登记管理和依法监督职责,又有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具体日常管理。其本意是想两部门互相牵制配合,将监管工作高效率的进行。但实际上它是造成中红会财务监督不到位的重要体制原因。其一,民政部门和业务

慈善组织嫣然天使基金.

慈善组织嫣然天使基金 2019-01-01 嫣然天使基金(Smile angel Foundation )是由李亚鹏、王菲倡导发起,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支持和下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2006年11月21日正式启动, 。 2014年2月红十字总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审计李亚鹏的嫣然基金账目。 2014年8月12日,民政部回应,通过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研究核查,没有发现举报人所举报的问题。 基本介绍: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将与发起人共同倡导、动员社会资源,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宗旨,积极为嫣然天使基金筹集医疗救助资金,让更多唇腭裂患儿得到治疗,拥有一张纯真的笑脸。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有240万唇腭裂患者。唇腭裂是最常见的先天畸形之一。根据中国出生缺陷检测中心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466所医院每年40万-70万新生儿的检测结果显示,1988年-1992年非综合性唇腭裂发生率为1.625‰,其中唇裂发生率为1.4‰、腭裂发生率为0.225‰。在此背景下,嫣然天使基金的成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嫣然天使基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贫困身患唇腭裂的.患者,患儿法定监护人可作为申请人向嫣然天使基金申请资助, 《》()。具体申请方法为:登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重症儿童救助网,下载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在完全理解《嫣然天使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经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审核盖章后,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提出求助申请,并提交资料。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办公室对患儿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定点医院对患儿进行全面的术前检查、排除手术禁忌症、部分患儿会诊,形成基本的医治方案,连同患儿法定监护人签署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一并提交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助原则对患儿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进行公示。患儿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嫣然天使基金资助通知书到指定医院入院治疗。 儿童是社会的未来,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关心唇腭裂儿童是全社会的责任。希望社会各界广发博爱之心,共同关注嫣然天使基金! 成立背景: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始建于1904年,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活动,并积极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中国红十字会在政府的关怀下,于1950年8月进行改组。1952年恢复在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合法席位。在协助政府履行日内瓦公约,配合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红十字事业进入了持续、快速发展时期。各级各地红十字会迅速恢复和建立。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级分会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分会,7万多个基层组织,近2000万会员。在人道领域里的工作不断开展,并得到了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备灾救灾网络已初具规模,中国红十字会在开展自然灾害的救H力工作中,募集了价值20多亿元人民币的救灾款物,为保障受灾群众的健康、保护受灾群众的生命作出了贡献。1982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协助政府倡导和推进公民无偿献血事业。中国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和许多国家红十字会有着良好关系与合作,也积极援助姊妹国家红十字会。1985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曾三次担任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副主席。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有了法律保障。 2004年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聘请国家主席胡锦涛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选举彭佩云继续担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 在新的世纪里,中国红十字会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突出抓好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社会服务、传播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运动基础知识、推动无偿献血和红十字青少年道德教育、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预防艾滋病等主要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向社会宣传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等工作,配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事业。 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国务院领导联系。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指导地方红十字会分会开展全国性活动,推动中国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三)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四)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五)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七)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的交往与合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开展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合作。 (八)完成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它工作。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建立专项基金,推动红十字人道救助事业的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红基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基金”是指捐赠人以支持红十字事业为目的,在中国红基会的基本账户下,设立专项基金科目,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专款专用,并遵守本办法管理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中国红基会专项基金分不动本基金和动本基金两种。不动本基金的资助活动只能从基金增值收益中支出;动本基金的资助活动可以从本金中直接支出。 第二章基金的设立 第四条中国红基会可依法向海内外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事业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募资设立多种形式的专项基金。 第五条根据捐赠情况的不同,中国红基会专项基金又分独立基金和公共基金两种形式: 独立基金是指由独立捐赠人一次或多次捐赠、且有限定性资助指向的基金。独立基金的起设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如“天狮爱心基金”)。 公共基金是指由众多捐赠人零散捐赠、积少成多而构成的基金(如“小天使基金”)。 第六条独立捐赠人对所捐设的专项基金享有冠名权。 第七条所有捐赠人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均享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八条设立专项基金之独立基金,中国红基会应与独立捐赠人签署《捐赠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捐赠设立专项基金的数额及基金名称; 2、捐赠人的捐赠意向及管理、使用要求; 3、管理成本的提取比例; 4、专项基金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 5、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公共基金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基金的用途,捐赠人捐赠行为的发生视为对所公告内容的认可。

论中国红十字会在

论中国红十字会在“郭美美事件”中的危机应对 摘要“郭美美事件”掀起了公众对慈善机构、慈善制度不信任的爆发式宣泄。面对公众对其公信度的质疑和透明化慈善的强烈需求,中国红十字会应该如何力挽狂澜?在一个高曝光率的社会里,危机事件应对变得越来越困难。在基于理论和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试图为红十字会重塑公信力提供实用性方法。 关键词中国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公共危机危机管理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2011年,新浪微博上一个名为“郭美美Baby”的女孩,引发了一场民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口诛笔伐”。危机事件发生后,郭美美回应的一条微博迅速将中国红十字会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严重挫伤了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中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本文从公共关系学的角度剖析了红十字会所面临的信任危机,旨在找到帮助中国红十字会重塑其公信力的办法。一、“郭美美”何以走红——危机事件回顾实名制实施以前,多数微博用户采用匿名形式参与讨论话题,这使得议程设置的主体逐渐多样化。在微博上,信息往往自下而上传播,话题本身又时常与大多数人的利益或公众的普遍情绪相关,因此更容易主导舆论。“郭美美事件”最初只是在微博的“粉丝群”里引起部分关注,随后,一些人在唏嘘之余开始对郭美美进行“人肉搜索”并挖掘其与红十字总会的关系。这时,作为传统媒体的广播电视和报纸才开始跟进报道。面对公众的质疑,中国红十字总会于2011年6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有关“郭美美”事件以及其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有关“红会超标采购420余万元”等问题。但传统中用以应对危机公关并行之有效的新闻发布会,在解决此次危机事件时,却远远没有起到预期中的作用。二、“红十字会”何以狼狈——危机产生原因剖析(一)公关应对欠妥。 从危机情境的沟通原则来看,一条行之有效的重要法则是要与媒体保持良好的关系,以维持组织与公众之间的纽带。然而,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的推动下,这种“纽带”不但没有给红十字会以缓冲的机会,反而将其在与公众的直接对话中,暴露出的种种不规范操作揭示出来。 现代媒体所掌握的把事件迅速放大的能力,使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息真空更容易被谣言、误传和诽谤所充满。一旦媒体污染蔓延,公众对局势的认知就更容易转变成现实。因此,在缺少证据的情况下,红十字会的辟谣声明不仅没有缓解公众情绪,反而使风波升级。同时,红十字会于2011年6月28日下午召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仅邀请六家媒体参加,且将大量闻讯而来的记者挡在门外。既是新闻发布,就应该足够公开,这种不够坦荡有所保留的做法,自给了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更大空间。 红十字会虽然解释了其总会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关系、审计署认定的采购超标等问题,但如何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监督、采购超标问题的详细解释、报案后的案件进展情况等公众期待了解的内容,都没有提及。这就忽略了危机公关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红十字会简单地把公众被视为可操纵的目标,假定人们会无条件地接纳它传达的信息,必然达不到与公众的良好沟通效果。 (二)信任链断裂——缺乏自律与公民冷漠的内外困境。 对于公众而言,红十字会的存在一直是看得见摸不着的:一方面,大量募捐资金和财政拨款流向那里;另一方面,红十字会又甚少向外界说明其善款使用的情况。其实,在很多国家,政府代管红十字会,或行使监督权都是常见的,可是,唯独中国的红十字会异化成为一种与权力体系结合甚密的官办组织。那么,是什么滋生了中红会的“官本位”,打破了慈善

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分析—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为例

一、简介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管、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宗旨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人的生存与发展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世界和平与社会进步。 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包括哪些项目 1.红十字天使计划 "红十字天使计划"是2005年8月以来中国红基会推动的重点公益项目,其宗旨是关注贫困农民和儿童的生命与健康,广泛动员国内外的社会资源,募集资金和医疗物资,资助贫困农民和儿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农民和儿童实施医疗救助,协助政府改善贫困乡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捐建农村博爱卫生院,培训农村医务人员,促进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红十字天使计划"已经初步形成包括援建乡村博爱卫生院(站)、培训乡村医生、开展贫困农民和儿童大病救助三个方面内容,直接捐资救助和资助设备通过定点医院免费治疗救助两种救助模式,大病救助种类包括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脑瘫、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唇腭裂、目盲、聋哑、癌症、心脏病、城市亚健康等十多个病种的公益项目体系。 "红十字天使计划"是中国红基会推动的重点公益项目,自2005年8月启动以来,项目内容不断完善和丰富,已经成为中国最著名的公益品牌之一。2008年4月,"红十字天使计划"荣获了我国慈善领域的最高政府奖项——2007年度"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2.博爱助学计划 受教育权利的公平是最大的公平。但是中国贫困地区的教育落后问题时至今日仍然十分严峻:经费不足、校舍破烂、学生交不起学费、学校师资流失——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经济落后的问题,必须从缩小教育条件的差距入手。 为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资助贫困地区教育条件的改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教育领域倡导实施"博爱助学计划"公益项目。"博爱助学计划"的宗旨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在贫困地区农村援建博爱小学,为贫困地区中小学捐赠博爱电脑教室和"红十字书库",设立博爱助学金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协助政府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

中国红十字会的发展历程

中国红十字会的百年发展历程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至今已有100多年历史。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启蒙和起步阶段(1904-1949年)。晚清时期的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态,人道危机不断,这为红十字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社会基础。当时西方红十字运动的人道理念已经传入中国,并与中国传统的“仁爱”思想相结合,为创立红十字会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1904年,为了应对日俄战争在华引发的人道危机,上海士绅沈敦和等人发起成立了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即中国红十字会的前身,后由清政府批准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辛亥革命后,中国民国政府建立,改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 二是改组和发展阶段(1949-1966年),定位为全国性人民卫生救护团体。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发展红十字事业,周恩来总理亲自指导和推动中国红十字会的改组工作。1950年8月召开的中国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会议,通过了协商改组事宜,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旨在推动防疫、卫生、医药及救济福利事业工作。1952年,第18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全国红十字会。改组后,中国红十字会积

极参与国内人道救助工作,包括组织医疗服务队,为群众治病、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组织7个志愿服务大队、666人参加战场救护;协助大批日侨回国探亲,协助遣返战俘等。截至1966年,全国有县级红十字组织400多个,会员人数也增加到50多万,基层组织5000多个。文革期间,保留和陆续开展了一些以红十字会名义进行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三是恢复与重建阶段(1976-1993年),定位为全国性的人民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团体。改革开放前夕,中国红十字会开始恢复工作。1978年3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外交部关于恢复红十字会国内工作的报告,“文化大革命”中被撤销的中国红十字会各级组织逐步恢复建立工作机构,开展相关工作。1985年5月,中国红十字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中国红十字会是全国性的人民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团体;强调以改革的精神,努力发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事业,积极贯彻对外开放的政策,开创红十字会工作的新局面,首次提出要把中国红十字会办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红十字会。截至1989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恢复和建会,基层组织达到8.7万个,会员850万。

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讲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

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讲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

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讲座 心肺复苏篇 一、心肺复苏技术的适应人群 呼吸心跳骤停的人 二、导致呼吸心跳骤停的原因 1、急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等 2、创伤:车祸、大出血等 3、中毒:食物中毒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过敏性休克 4、溺水:由温差或精神等因素导致的喉头痉挛,引起的呼吸障碍 5、触电:由于电击造成的心搏骤停 三、心肺复苏术的操作步骤 A、打开气道 (1)判断意识:用轻拍重唤的方法判断伤员有无意识:拍打伤员双肩,同时大声呼喊“先生(女士),先生(女士),你醒醒”。 (2)无意识时,应高声呼救:“这有人晕倒了,我是救护员,请这位先生(女士)帮我拨打急救电话,现场谁会救护的请帮忙。” (3)翻转成复苏体位,将伤员仰卧在坚硬的平面上。 (4)打开气道:打开气道前,先检查伤员口腔中有无异物,如果有,清除口腔异物;完全打开衣服(女士的文胸、男士的领带、裤带);仰头举颏法,使伤病员下颌角与耳垂连线和地面垂直,或鼻孔朝天(成人气道打开90度,儿童60度,婴儿30度)。 B、人口呼吸 (1)判断呼吸:一听是否有呼吸声;二看是否胸廓起伏;三感觉有否呼吸气流。判断时间10秒钟,以四位数计:1001、1002、1003…1010。 (2)人工呼吸:如果没有呼吸,进行口对口人工吹气两次,一次吹1秒钟,第一次与第二次间隔3~4秒(吹第一口气后,要抬头换气,看伤员胸廓恢复原位

后再吹第二口气)。 吹气方法:仰头举颏打开气道;捏紧鼻孔;张大口包紧其口唇;吸气后立即吹气。(给予人工呼吸前,正常吸气即可,无需深吸气) C、胸外按压:吹两口气后,进行胸外按压。 按压频率:100次/分钟 按压深度:4~5CM 按压部位:胸部正中,乳头连线水平;或右手中、食指沿一侧肋弓向内上方滑动至胸骨下端,左手掌跟靠紧食指,放于胸骨上。 按压方法:一手掌根放于按压部位,另一手顺手重叠十指相扣,手指掌心翘起(掌根始终不要离开按压位置)。同时以髋关节为支点,身体前倾,腕肘肩关节垂直进行按压。 按压与吹气比是30﹕2,即按压30次,吹两口气。 按压要求:按压部位准确;快速有力按压,每次按压允许胸壁弹性回缩至正常位置;保持按压和解除按压两段时间相等,尽量减少按压中断。进行5个周期(5个30/2,约2分钟)后,暂停10秒钟检查呼吸脉搏。双人或多人在场实施CPR时,应每2分钟或每5个周期CPR更换按压者,施救者应在5秒钟内完成转换,可以更好地提高按压效率。 注意事项: (1)救护时,应评估现场是否安全,在安全的情况下施救。 (2)做好自我保护,施救时应佩戴好手套,如果没有手套,可在手上罩上塑料袋即可。 (3)禁止在有呼吸心跳的人身上操作。 (4)当心肺复苏成功以后,应将伤员翻转为复原体位,随时观察其生命体征,如果一旦呼吸心跳停止,再次进行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成功的有效体征:面色由苍白或青紫转红;脉搏、呼吸恢复; 瞳孔由大变小;眼球活动,手脚抽搐;开始呻吟等。 心肺复苏可以终止的条件:伤病员已经恢复自主呼吸和心跳;有专业医务人员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学大纲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护师资培训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 普及群众性的救护知识和技能,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传统工作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将“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列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职责内容。 《救护》是中国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师资培训的统一教材。它从挽救伤病员生命、减少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生产力的需要出发,论述了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气道异物梗塞、创伤救护、常见急症、意外伤害、灾害事故的相关内容。 通过《救护》课程的学习和实践,受训人员将掌握基本救护理论、实践操作技能、教学方法和授课技巧,达到红十字会救护师资的标准,进而能培训出更多、更好的红十字初级救护人员。使我国的红十字救护工作更广泛深入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人类健康、红十字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本课程通过讲授、实际操作、播放影像等形式组织教学,采用操作、试讲和答卷的形式进行考核评估。 师资课程(初训、复训)48学时,师资提高班64学时,管理班24学时。

二、课程安排 (一)初训班 初训班每期培训30人,培训7天。 内容:介绍红十字运动与救护的基本知识;强化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核心技术以及常见内科急症、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要领;讲解国际急救技术新标准;教授课件制作、授课技巧、考试管理、心理急救等内容;组织试讲,接受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方法:课堂授课、实践等。 (二)复训班 复训班每期培训30人,培训7天。 内容:重温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核心技术以及常见内科急症、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要领;讲解国际急救技术新标准;研习授课技巧、课件制作、考试管理、心理急救、伤情模拟等内容;交流各地(含国际)救护培训经验;组织试讲、综合训练,参观紧急救援训练基地等(观摩现场急救)。 方法:课堂授课、讨论、实践等。 (三)提高班 提高班每期培训30人,培训7天。 内容:2010急救与复苏指南、CPR短片观摩分析、心肺

成立慈善基金会运作模式

成立慈善基金会运作模 式

商业理念改变慈善基金会 运作模式 中国的基金会分为公募与非公募两种,二者的区别在于可否面向公众募捐。目前,国内的公募基金会多为半官方色彩的政府伙伴型基金会,而非公募基金会则多由企业出资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崛起,始于2004年6月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其身份的确认。按此条例,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而全国性、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则分别不低于800万元和400万元。为鼓励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2007年1月,国务院将其注册和捐赠免税的权利下放到省市政府,不少企业基金会因此选择在地方注册,如朱孟依捐出市值约10亿港元股份成立的合生珠江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广东省注册;今典集团的苹果教育慈善基金会在北京注册。散财有道也是一门学问。如同任何一间掌握巨资的机构,基金会存在保值增值的问题。不少基金会委托专业公司理财,其投资组合一般包括稳健的债券、股票等。 一些活跃的基金会不仅积极开拓专项活动、纪念品销售、新媒体等筹款渠道,也致力于通过市场营销改进劝募的技巧;在治理结构上,通过投资与运作部门的分离,基金会正向提升运作效率与透明度转变;中国传统的运作型基金会开始引入项目招标制,向资助型基金会转型;另一些基金会则变身VC或PE,孵化民间公益组

织,并引入救助者接力助人的机制,让慈善链条化。商业慈善、慈善投资等新理念的确立,令慈善这一人类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变得日益商业化与可持续,从而有助于慈善资源获得最优配置。 也有不少企业选择在知名公募基金会名下设立专项基金或事业基金(二者区别在于是否有定向用途),一些明星发起的基金即如此。譬如李连杰发起的“壹基金”在中国红十字总会的架构下独立运作,李亚鹏与王菲夫妇发起的“嫣然天使基金”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主管。这些基金由此也可以面向公众募捐。 以投资促进慈善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不得低于上年基金余额的8%。这意味着,公募基金会手中仍握有30%的募款,如果能够将其投资增值,无疑有利于扩大行善范围;对于非公募基金会,如果不希望基金缩水,其资产每年也需增值8%,这尚未计入通胀因素。由此看,即使作为非盈利机构,基金会的投资仍相当必要。合理投资-获取回报-部分收益用于慈善、剩余收益和本金继续投资,是基金会的基本运作模式。 出于改善治理结构的考虑,在一些大型基金会中,将投资与运作部门分列是一个趋势:筹款部门专注劝募、投资;运作部门负责跟进项目的实施。2007年2月成立的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当年6月即成立了北京友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据南都基金会副理事长、

中国红十字会简介

中国红十字会简介 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建国初期,中国红十字会在协助政府履行《日内瓦公约》、处理战争遗留问题、开展民间外交、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保护人民生命与健康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实效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红十字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中国红十字事业有了法律保障。 2004年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的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大会聘请国家主席胡锦涛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选举彭珮云继续担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级分会、333个地级分会、2860个县级分会和新疆建设兵团分会,铁路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有7万个基层组织,团体会员单位12万个,志愿者113.2万人,会员总数2398万人,其中青少年会员1549万人。 中国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备灾救灾

沈敦和与中国红十字会

沈敦和与中国红十字会 周秋光 曾桂林 [摘 要]清末时期,为救济东三省难民,沈敦和于1904年先后筹设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与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后又创办红十字总医院和医学堂,培养医护人才,救治疫病;辛亥事起,他创设中国红十字会万国董事会,主持救援行动,并修订红十字会章程。民国以后,沈敦和召集、主持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及全国统一大会,并出任副会长执掌会务,成为中国红十字会初期总会、上海总办事处二元领导机制缔造者;并发展各项会务、组织兵燹救济历尽艰辛。从1904年至1919年,沈敦和主持红十字会实际工作达16年之久,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创立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是当之无愧的中国红十字会创始人,是红十字会运动在中国推展的开拓者。 [关键词]沈敦和;中国红十字会;清末民初;慈善事业;慈善组织 [中图分类号]K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8)06—0050—12 [作者简介]周秋光,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410081;曾桂林,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生215123 前 言 近十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批颇有学术价值的论著相继问世,尤以Reeves、周秋光、池子华、张建俅等人的研究成果最为引人注目。①尽管这些相关论著在论述中国红十字会的创立及发展情形时,对于其创始人沈敦和、施则敬、盛宣怀和吕海寰等人的活动都有所揭示,然而又多语焉不详,缺乏深入细致的、系统全面的专门研究。或许,这与研究资料零散、收集不易有关。目前,可资利用的仅有清末出版的一本介绍性小册子,然也只能略知沈氏的身世,对其创建中国红十字会亦未详载。②另外,沈敦和主持中国红十字会会务十余年也没有留下相关文集。这就给研究带来了很大困难。因此,本文研究主要以《申报》及红十字会档案为主要史料,勾沉耙梳,试对沈敦和与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作一全面勾勒。本文除前言、结论外,主体部分共有两节,分别探讨沈敦和在清末时期参与创建中国红十字会的前后历程、民国初年执掌会务后推动中国红十字 ①目前有关红十字会研究的论著已经比较丰富,专著有Reeves,Car oline Beth.The po w er of m ercy:the Chinese Red C ross Society,1900—1937(Ph.D),Harvard University.Ann A rbor,M ich.:UM I,1998;池子华等:《百年红十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池子华:《红十字与近代中国》,安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张玉法主编、周秋光、张建俅等撰《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百年会史(1904—2003)》,台北:红十字会总会2004年刊印;张建俅:《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版;周秋光:《20世纪初期的中国红十字会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重要论文有周秋光:《晚清时期的中国红十字会述论》、《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中国红十字会的慈善救护与赈济活动》,分别刊于《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3、6期。杨智芳、周秋光:《论中国红十字会的起源》,《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张建俅:《中国红十字会的起源(1904—1912)》,(台北)《政大史粹》第2期,2000年6月;《中国红十字会经费问题浅析(1912—1937)》,《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3期;《近代中国政府与社团关系的探讨: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例(1912—1949)》,(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05年3月。池子华:《抗战初期中国红十字会的战事救护》,《江海学刊》2003年第4期;《从中国救济善会到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史林》2005年第2期。朱浒、杨念群:《现代国家理念与地方性实践交互影响下的医疗行为———中国红十字会起源的双重历史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07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07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2007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全年实现财务收入6.38亿元,本年投入人道救助的资金和物资6.26亿元。本年总支出占总收入的98%。单位:万元人民币. 一、收入情况 2007年总收入为63776万元,其中会员会费收入48万元,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31878万元,政府拨款(含彩票公益金)29339万元,动产和不动产及其他收入2511万元。本年收入上年增加19580万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44%。 (一)会员会费收入 2007年收缴会员会费48万元,其中地方分会上缴会费13万元,总会团体会员单位交纳会费35万元。会员会费收入比上年增加20万元,同期相比增长71%。 (二)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2007年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折合人民币31878万元,捐赠收入占总收入的50%。其中接受国内捐款12323万元,接受捐赠物资及公益广告、运输服务收入10182万元,接受境外捐款收入9373万元。本年捐赠收入比上年增加2360万元,同期相比增长8%。 (三)政府拨款收入 2007年政府拨款收入为29339万元,其中经费预算收入3353万元,占总收入5%;中国红十字会彩票公益金25986万元,占总收入的41%。 本年财政部批复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27026万元,其中:总会本级预算25986万元,用于人道救助项目5102万元、红十字会救护师资培训项目3967万元、中国造血干细胞资料库建设项目16917万元;地方分会预算1040万元,全部用于红十字会救护师资培训项目。 (四)动产和不动产及其他收入 2007年总会动产和不动产及其他收入2511万元,其中 总会本级500万元、直属单位2011万元,动产和不动产及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4%。本年动产和不动产及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419万元,同期相比增长20%。 二、支出情况 2007年总支出为62601万元(含上年结余款项),其中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款物支出31602万元,政府拨款(含彩票公益金)支出29627万元,动产和不动产及其他收入支出1372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6721万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12%。 (一)会员会费支出 本年会员会费支出102.50元。 (二)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支出 2007年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支出折合人民币31602万元,捐赠支出占总支出的51%,本年捐赠支出占本年捐赠收入的99%。扣除海啸捐款支出因素,本年捐赠支出比上年捐赠支出增加415万元,同期相比略增2%。总会接受的捐赠款物均按照捐赠者意愿用在指定的人道救助工作。

慈善基金会运作模式

商业理念改变慈善基金会(转载夜猫晒太阳) 运作模式 中国的基金会分为公募与非公募两种,二者的区别在于可否面向公众募捐。目前,国内的公募基金会多为半官方色彩的政府伙伴型基金会,而非公募基金会则多由企业出资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崛起,始于2004年6月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其身份的确认。按此条例,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而全国性、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则分别不低于800万元和400万元。为鼓励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2007年1月,国务院将其注册和捐赠免税的权利下放到省市政府,不少企业基金会因此选择在地方注册,如朱孟依捐出市值约10亿港元股份成立的合生珠江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广东省注册;今典集团的苹果教育慈善基金会在北京注册。散财有道也是一门学问。如同任何一间掌握巨资的机构,基金会存在保值增值的问题。不少基金会委托专业公司理财,其投资组合一般包括稳健的债券、股票等。 一些活跃的基金会不仅积极开拓专项活动、纪念品销售、新媒体等筹款渠道,也致力于通过市场营销改进劝募的技巧;在治理结构上,通过投资与运作部门的分离,基金会正向提升运作效率与透明度转变;中国传统的运作型基金会开始引入项目招标制,向资助型基金会转型;另一些基金会则变身VC或PE,孵化民间公益组织,并引入救助者接力助人的机制,让慈善链条化。商业慈善、慈善投资等新理念的确立,令慈善这一人类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变得日益商业化与可持续,从而有助于慈善资源获得最优配置。 也有不少企业选择在知名公募基金会名下设立专项基金或事业基金(二者区别在于是否有定向用途),一些明星发起的基金即如此。譬如李连杰发起的“壹基金”在中国红十字总会的架构下独立运作,李亚鹏与王菲夫妇发起的“嫣然天使基金”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主管。这些基金由此也可以面向公众募捐。 以投资促进慈善

红十字会的职责

红十字会的职责和义务 职责: 1、备灾与救灾。每当大的自然灾害发生,中国红十字会即开展社会募捐活动,为灾区筹集赈济款物,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派出医疗队到灾区服务。中国红十字会建有区域性的和省级的备灾救灾中心,储备救灾物资,培训救灾人员。 2、卫生救护。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培训初级卫生救护人员,以减轻意外伤害造成的伤亡。 3、社区服务。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广大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对散居在社会上的孤老病残者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参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于社会上最易受损害的群体。 4、宣传和传播。利用各种媒介、各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宣传红十字会的宗旨、任务。 5、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宣传动员群众无偿献血,协助政府表彰奖励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经政府批准负责中国造血干细胞捐赠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的建设、管理。 6、红十字青少年。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建立红十字组织,发展会员,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进行精神文明教

育及青少年的卫生健康教育,促进学生的德育发展;开展国际红十字青少年的友好交往。 7、台湾事务。为海峡两岸同胞服务,处理查人转信,探亲衍生等问题,两岸红十字组织积极开展卫生救护交流、赈灾及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对外交往。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红十字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

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的讲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

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讲座 心肺复篇 一、心肺复技术的适应人群 呼吸心跳骤停的人 二、导致呼吸心跳骤停的原因 1、急病:心血管疾病、髙血压等 2、创伤:车祸、大出血等 3、中毒:食物中毒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过敏性休克 4、溺水:由温差或精神等因素导致的喉头痉挛,引起的呼吸障碍 5、触电:由于电击造成的心搏骤停 三、心肺复术的操作步骤 A、打开气道 (1)判断意识:用轻拍重唤的方法判断伤员有无意识:拍打伤员双肩,同时大声呼喊"先生(女士),先生(女士),你醒醒”。 (2)无意识时,应高声呼救:“这有人晕倒了,我是救护员,请这位先生(女士)帮我拨打急救,现场谁会救护的请帮忙。” (3)翻转成复体位,将伤员仰卧在坚硬的平面上。 (4)打开气道:打开气道前,先检查伤员口腔中有无异物,如果有,清除口腔异物;完全打开衣服(女士的文胸、男士的领带、裤带);仰头举额法,使伤病员下颌角与耳垂连线和地面垂直,或鼻孔朝天(成人气道打开90度,儿童60 度,婴儿30度)。 B、人口呼吸 (1)判断呼吸:一听是否有呼吸声;二看是否胸廓起伏;三感觉有否呼吸气流。判断时间10秒钟,以四位数计:1001、1002、1003…1010。 (2)人工呼吸:如果没有呼吸,进行口对口人工吹气两次,一次吹1秒钟,第一次与第二次间隔3?4秒(吹第一口气后,要抬头换气,看伤员胸廓恢复原位

后再吹第二口气)。 吹气方法:仰头举额打开气道;捏紧鼻孔;大口包紧其口唇;吸气后立即吹气。(给予人工呼吸前,正常吸气即可,无需深吸气) C、胸外按压:吹两口气后,进行胸外按压。 按压频率:100次/分钟 按压深度:4?5CM 按压部位:胸部正中,乳头连线水平;或右手中、食指沿一侧肋弓向上方滑动至胸骨下端,左手掌跟靠紧食指,放于胸骨上。 按压方法:一手掌根放于按压部位,另一手顺手重叠十指相扣,手指掌心翘起(掌根始终不要离开按压位置)。同时以靓关节为支点,身体前倾,腕肘肩关节垂直进行按压。 按压与吹气比是30:2,即按压30次,吹两口气。 按压要求:按压部位准确;快速有力按压,每次按压允许胸壁弹性回缩至正常位置;保持按压和解除按压两段时间相等,尽量减少按压中断。进行5个周期(5 个30/2,约2分钟)后,暂停10秒钟检查呼吸脉搏。双人或多人在场实施CPR 时,应每2分钟或每5个周期CPR更换按压者,施救者应在5秒钟完成转换,可以更好地提高按压效率。 注意事项: (1)救护时,应评估现场是否安全,在安全的情况下施救。 (2)做好自我保护,施救时应佩戴好手套,如果没有手套,可在手上罩上塑料袋即可。 (3)禁止在有呼吸心跳的人身上操作。 (4)当心肺复成功以后,应将伤员翻转为复原体位,随时观察其生命体征,如果一旦呼吸心跳停止,再次进行心肺复。 心肺复成功的有效体征:面色由苍白或青紫转红;脉搏、呼吸恢复; 瞳孔由大变小;眼球活动,手脚抽搐;开始呻吟等。 心肺复可以终止的条件:伤病员已经恢复自主呼吸和心跳;有专业医务人员接替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