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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皇权与相权

宋代的皇权与相权
宋代的皇权与相权

宋代的皇权和相权,究竟谁强谁弱?这个命题未必确切,解答者却大有人在。至于答案,不外两种:皇权加强,相权削弱;相权加强,皇权削弱。[1]两种答案各有其可取之处,但对其基本论点,本人均不敢苟同。照我看来,与前代相比,宋代的皇权和相权都有所加强。这并非故作新奇之论,早在南宋时便有此一说。如林駉认为宋代的情况是:“君上有大权,朝廷有公论”;[2]黄履翁肯定宋代“宰相之任重”,同时又断言“人主之权重”。[3]皇权和相权,此强彼亦强,岂不自相矛盾?其史实依据又何在?这些正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

一、皇权相权相互依存

宋代皇权强相权弱、相权强皇权弱两种说法截然相反,可是其出发点却惊人的一致,都立足于皇权与相权绝对对立,只能此强彼弱。这不由得使人想起一句俗语:“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恩格斯不止一次地把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称为“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4]人们不禁要问:皇权与相权到底是什么关系?难道就不能此弱彼亦弱或此强彼亦强吗?

从道理上说,皇权与相权只能此强彼弱,便很难讲通。毋庸置疑,“宰相之任,所职甚重。”[5]他们的职责是“掌邦国之政令,弼庶务,和万邦,佐天子,执大政。”宰相虽然“执大政”,但无非是“佐天子”。皇帝离不开宰相,原因在于“万几之烦,不可遍览”,只能“设官分职,委任责成。”[6]皇帝和宰相尽管有主从之分,但毕竟相互依存,以致君相一体之说在封建时代颇为流行,封建士大夫总是把君相关系比喻为元首与股肱。

很清楚,皇帝拥有最高统治权,宰相仅有最高行政权,皇权和相权不是两种平行的权力,相权从属并服务于皇权,两者并非绝对对立,而是相互依存。虽然不可能无矛盾,但从总体上说应当是一致的。难怪照不少封建士大夫看来,封建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模式应当是在君主专制的前提下,皇权与相权都强。如南宋人黄履翁在《古今源流至论》别集卷2《君权》中,阐述皇帝“揽权不必亲细务”时说:“以天下之责任大臣,以天下之平委台谏,以天下之论付士夫,则人主之权重矣。……人主之所谓总权者,岂必屑屑然亲事务之细哉?”在他们看来,皇权与相权都强,不仅完全可能,而且理当如此。士大夫理想的政治格局无非是:“权归人主,政出中书,天下未有不治。”[7]

就史实来说,中国封建时代皇权与相权的变化大致可分为同向消长与逆向消长两种形态。此强彼弱即逆向消长不仅并非唯一形态,并且不是封建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形态,而是其变态。

逆向消长又分为两种状态。一种是皇权加强、相权削弱,如汉武帝后期。当时,“丞相府客馆丘虚而已”,丞相空有其名,“无能有所匡言”。[8]其原因在于雄才大略的汉武帝信任由其亲属和亲信组成的名叫尚书的内朝,并用内朝分割以宰相

为首的外朝的权力。这不应视为常态,除了与君相一体的原则不符而外,还有三个缘故:第一,汉武帝末年,决策失误明显增多;第二,汉武帝死后,随着皇帝个人对国家政权控制能力的降低,皇权旁落于外戚之手;第三,更重要的是这只不过是中央最高行政权力转换的过渡阶段,尚书台到东汉初年便正式成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另一种状况是相权加强、皇权削弱,如东汉末年。这显然属变态。一是由于当时相权已由“佐天子”蜕变为“挟天子”,丞相曹操大权在握,汉献帝傀儡而已;二是因为后来到曹操的儿子曹丕时,便取汉献帝而代之。可见,相权强皇权弱往往只不过是改朝换代的前奏。

同向消长亦分为两种状态,一种是皇权与相权都弱,如唐朝末年。宋人尽管有“唐末帝王,专委臣下,致多阙失”[9]之说,可是当时藩镇割据,“王室日卑,号令不出国门”,[10]皇权固然弱,相权也不可能强。这虽然与君相一体的原则基本相符,但它无非是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序幕,不能看作封建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状态,自不待言。另一种状态是皇权和相权都强,宋代从总体看大致如此。至于其依据,下面将陈述。

二、看不见篡夺的时代

宋代皇权比前代有所加强,主要表现在皇帝的地位相当稳固,没有谁能够同他分庭抗礼,更不可能凌驾于他之上以至取而代之,皇权越发至高无上。

南宋思想家叶适认为宋代至少北宋前期的情况是:“天下无女宠、无宦官、无外戚、无权臣、无奸臣,随其萌蘖,寻即除治。” [11]淳熙年间,参知政事龚茂良指出:“汉、唐之乱或以母后专制,或以权臣擅命,或以诸侯强大、藩镇跋扈,本朝皆无此等。”[12]大约同时,陆游也说:“今朝廷内无权家世臣,外无强藩悍将。”[13]在他们看来,宋代不仅无藩镇割据,而且皇权既未旁落于其亲属、亲信之手,又没有出现王莽、曹操这类危及皇位的权臣。或许正是依据这些,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将宋代视为“看不见篡夺”的时代。他说:“在唐以前的中世”,“强有力的贵族一旦压倒皇室,就要发生篡夺。篡夺是中世政治史的一个特征。”“宋以后,便看不见篡夺了,天子的地位非常稳定。”[14] “中世”、“贵族”这两个概念未必准确,但这个说法本身无疑值得重视。已故旅美学者刘子健的看法与宫崎市定相似,他指出:外戚篡夺“自汉代到五代,屡见不鲜。但自宋以降,不再出现。显然,宋代是分水岭。” [15]并进而认为这是君权巩固、皇权至上的象征。如果不作绝对理解,上述说法可以成立。不过对于此说,摇头者有之,他们的疑问归纳起来不外以下三个。

疑问之一是:皇权果真至高无上吗?有的学者断言:“在宋代,皇帝的权力并不是至高无上的。”据说有两样东西比皇权更大,其实都不足为凭。

一是道理大于皇帝。据沈括《梦溪笔谈·续笔谈》记载,一次,宋太祖问赵普:

“天下何物最大?”赵普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回答道:“道理最大。”对于不是皇上最大而是道理最大这个说法,宋太祖“屡称善”。但道理毕竟不是一种权力,何况它具有不确定性,约束力又不强。

二是上天大于皇帝。如熙宁初年,宰相富弼就认为,只有上天能管住皇帝。他说:“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去乱亡无几矣。”因此,士大夫常常以己意为天意,并以此约束皇帝。然而就连富弼也明知“灾异皆天数,非人事得失所致者”,[16]上天虚无缥缈,并不存在。

显而易见,宋代不存在任何一种高于皇权的权力,也没有任何一种权力能够同皇权平行。尽管宋人提出过分权的主张,如林栗说:“人主莅权,大臣审权,争臣议权”,但那是以皇权至上为前提:“明主使人持权而不以权与之,收揽其权而不肯独持之”,[17]意思与“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相近。

疑问之二是:宋代果真“看不见篡夺”吗?以下两个事例似乎可以作为反证,但是只要稍加辨析,不难发现都不足以说明问题。

例一:绍熙五年(1194)六月,枢密使赵汝愚逼宋光宗退位。此事史称“绍熙内禅”,有下面五点值得注意:第一,事件的起因是宋光宗患精神病,无法处理朝政并长期不去看望做了太上皇的父亲宋孝宗。尤其是宋孝宗去世时,宋光宗拒不出面主持丧礼,以致“中外讹言,靡所不至。”以赵汝愚为代表的一批士大夫逼宋光宗退位,目的是为了稳定政局,维护赵氏一家一姓的统治。第二,《孟子·万章》篇称:异姓之卿,“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同姓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宰相留正作为异姓之卿,见势不妙,立即逃出临安城去。赵汝愚作为同姓之卿,则不能一走了之,只得“易位”即另立他人为帝。第三,宋光宗虽然不愿退位,但他毕竟亲笔写下:“历事岁久,念欲退闲”,[18]可以作为内禅的依据。第四,赵汝愚所拥立的不是别人,而是宋光宗的儿子嘉王赵扩,又由身为太皇太后的宋高宗吴皇后最后拍板并垂帘宣布:“皇帝以疾,未能执丧,曾有御笔,欲自退闲,皇子嘉王扩可即皇帝位,尊皇帝为太上皇。”吴皇后分明是代行皇权。第五,嘉王即宋宁宗也并非抢班夺权者,他一再推辞:“恐负不孝名。”赵汝愚好言相劝:“天子当以安社稷、定国家为孝。今中外忧乱,万一变生,置太上皇何地!”并采取强制措施:“众扶入素幄,披黄袍”,[19]宋宁宗才勉强即位。总之,“绍熙内禅”从目的到手段都与皇权政治的原则完全吻合,绝非篡夺事件。难怪《宋史·宁宗本纪赞》对此加以肯定:“宁宗之禅,独当事势之难,能不失礼节焉,斯可谓善处矣。”

例二:宋宁宗死时,宰相史弥远拥立宋理宗。史弥远这样做,目的确实在于报私仇、保权位。宋宁宗的养子赵竑自以为将继承皇位,他对史弥远专权颇为不满,常常在地图上指着海南岛说:“吾他日得志,置史弥远于此。”[20]于是,史弥远

蓄意擅自变动皇位继承人。不过,这件事有三个情节不能忽视:第一,直到宋宁宗时,赵竑仅为济国公,皇位继承人并未最后确定。赵竑莫说做了皇帝,即便已被立为太子,史弥远也将难以下手。第二,史弥远竭力说服宋宁宗杨皇后,尽管杨皇后起初不赞成:“皇子,先帝所立,岂敢擅变!”[21]但她终于出面假传宋宁宗遗旨,封赵竑为济阳郡王,立赵昀为皇帝即宋理宗。第三,宋理宗与赵竑一样,都是宋宁宗的养子。可见,史弥远拥立宋理宗,虽属一大阴谋,然而并未从根本上违背家天下统治精神。何况赵竑不是皇帝,篡夺二字无从谈起。

疑问之三是:宋代皇权是否虚化?有的学者给予肯定的回答,认为“宋代是皇权全面衰微、走向象征化的开端”。[22]而我们的答案则是否定的:宋代皇权并未虚化,当时皇帝至少相当实在地掌握着下面两种至关重要的权力。

一种是最终决定权。熙宁初年,参知政事赵抃对宋神宗说:“陛下有言,即法也。岂顾有例哉!”[23]这话不无夸张之处,宋代的政令自有其正常形成程序。可是按照程序,必须皇帝“画可”即最后拍板。有的学者以“为政也专”的宋初宰相赵普为例,证明宋代相权加强、皇权削弱。其具体事例不外是:一次,赵普一再“荐某人为某官”,宋太祖多次断然拒绝,并“怒裂牍,掷诸地”,赵普“颜色自若,徐徐拾归,他日补缀旧纸,复奏如初”,宋太祖终于“可其奏”。另一次,一位官员按照规定应当迁官,宋太祖“素恶其人,不与。”赵普“力请”,得到的竟是蛮横的回答:“朕欲不与,卿若之何?”赵普的确别无他法,只能空自表示义愤:“刑赏,天下之刑赏,非陛下之刑赏也。岂得以喜怒专之!”宋太祖“不听”,把这些话当作耳边风。赵普只得紧紧跟随,苦苦央求,“立于宫上,良久不去。”宋太祖最后被赵普的一片“忠”心所感动,“从其请”。[24]其实,这两件事恰恰表明宰相与皇帝的关系无非是“你提建议我作主”,宰相尽管有权建议,但皇帝却牢牢地掌握着“可其奏”、“从其请”的权力即最终决定权。“朕欲不与,卿若之何?”从中不难看出,皇权与相权岂能相提并论!

另一种是宰相任免权。宋人常常这样说:“人主之职论一相,一相之职论百官。”

[25]宰相对百官的任免,作用相当大:“百官差除,从祖宗以来,中书门下同共进拟”,[26]这完全符合当时政治体制的运转规范,不应看作皇权旁落于宰相之手。至于宰相任免权,皇帝则紧紧地攥在自己手里,决不放松。如熙宁初年,反对王安石执政的人不少:“安石为翰林学士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27]宋神宗顶住压力,在将王安石任命为参知政事之后,又把他提拔为宰相。又如隆兴元年(1163),宋孝宗固执己见,在把张浚任命为枢密使之后,又将他提升为宰相,并且表示:“朕倚魏公(即张浚)如长城,不容浮言摇夺。”[28]在宰相任用问题上,官员们的期望只不过是:“人主于宰相,疑则勿任,任则勿疑。”[29]然而皇帝对宰相很难做到坚信不疑,宰相受惩处者有之,被撤换者更是为数不少。宋代

宰相任期虽无年限,但一般任期较短。宋代一共有134名宰相,在134名宰相中,任期累计在120个月以上者9人,仅占6.7%,其中蔡京四起四落,赵普、吕夷简、文彦博三起三落,秦桧两起两落;终身任宰相者11人,仅占8.2%,他们的任期平均不到42个月,其中最长的是王珪,任相105个月,可是在他死后竟被罢相。[30]总之,宰相的升降沉浮以至命运掌握在皇帝手里。相权再大,也不能同皇权等量齐观。下面讨论相权问题,这一认识是其前提。

三、皇权并非不受约束

宋代相权比前代有所加强,主要表现在以宰相为首的外朝官员能够比较有效地防止皇帝滥用权力,以致皇帝不能过分偏袒皇亲国戚,历史上不少朝代用以分割外朝权力并凌驾于外朝之上的内朝在宋代大体上不存在。为避免枝蔓并节省篇幅,宋代大体无内朝,将另文专述。[31]

在君主专制政治体制下,皇权至高无上,但并非不受任何约束。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32]皇帝作为一定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和一定阶级关系的承担者,不可能不受客观规律的约束和历史环境的限制。拿宋代的情况来说,皇权不仅在观念上受约束,而且在制度上受限制。

先就观念的约束而论。除了上面讲到的天下不是皇帝最大而是道理最大之类而外,至少还可以举出以下三种观念使得皇权难以滥用。

一是“王者无私”论。如朱熹说:“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33]蔡戡讲:“惟人君者,要当以天下为公。”一旦皇帝偏袒皇亲国戚,外朝官员往往上奏叫喊:“天下之法,当与天下共之,有司守之以死。虽天子不得而私也,而后天下之大公立。”[34]如果皇帝一意孤行,士大夫常常上疏指责:“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35]对于这类言论,皇帝在原则上一般表示赞同。如宋高宗向大臣表白:“治天下,蔽以一言,曰公而己,朕亦安得而私!”[36]据张端义《贵耳集》卷上记载,宋孝宗之所以“圣德日新”,是由于他懂得:“天下是天下之天下。”

二是“人君有过”论。如范祖禹说:“人主不患有过,患不能改过也”;[37]刘黻讲:“大凡人主,不能无过。”[38]正是以这种观念为基础,当时人强调:“宰相以正君为职”,“士大夫以面折廷争为职”。[39]皇帝在头脑清醒的时候,也并不自以为一贯正确。罗从彦《遵尧录》中,这类事例就不少:宋太祖为“偶有误失,史必书之”而发愁;宋太宗告诫宰相:“朕若有过,卿勿面从”;宋真宗要求宰相充分发挥作用,力争做到决策“无失”;宋仁宗担心自己“所虑未中于理,而有司奉行,则其害已加于人。”至于素有南宋英主之称的宋孝宗,更是不时反省自己,他多次叹息:“功业不如唐太宗,富庶不如汉文、景。”[40]后半句话未免谦

虚过分。

三是“君道无为”论。如曾肇说:“帝王号令,务要简大。若夫立法轻重,委曲关防,皆有司之职,非帝王之务。”[41]皇帝对于这类言论,通常并无异议。如宋太宗不止一次地说:“无为之道,朕当力行之。”[42]宋真宗自称:“朕未尝专断。”他完全赞成这样的主张:“陛下除礼乐征伐大事之外,其余细务,责成左右。”

[43]宋仁宗表示,政令“不欲自朕出”,而要“付之公议”。[44]于是,在君主专制前提下,形成了分权格局:“上自人主,以下至于百执事,各有职业,不可相侵。”[45]皇帝越俎代庖,士大夫往往反对:“今百司各得守其职,而陛下奈何侵之乎?”[46]如果妨碍宰相履行职责,反响更加强烈:“天子而侵宰相之权,则公道已矣。”[47]

应当指出,上述观念未必正确。如“王者无私”论掩盖了封建国家的阶级本质,既不科学又有害。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以宰相为首的外朝官员却把这些观念作为防止皇帝滥用权力的法宝。宋代的皇帝在这些观念的约束下,大多比较尊重外朝官员尤其是宰相的权力。如宋真宗对王旦“所言无不听”,“事无大小,非公所言不决。”[48]在宋代,像王旦这样权力较大的宰相不胜其举。

再就制度的限制来说。按照当时的制度,政令的形成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先由皇帝与宰相及执政大臣“平章”即商议,宰执大臣有权反对;再将“词头”即要点交由中书舍人起草,中书舍人有权封还;再将草稿交由给事中审议,给事中有权缴驳;政令经皇帝“画可”即批准公布之后,台谏以至有关官员有权论列。朱熹将这套程序概括为:“君虽以制命为职,然必谋之大臣,参之给舍,使之熟议,以求公议之所在,然后扬于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并把这套程序称为“祖宗之家法”。[49]当时人还写下了这样的偶句:“宰相不平章,执政不参预,则无以维持是纲;台谏不论列,给舍不缴驳,则无以振举是纲。”[50]可见,皇帝通常不能完全一个人说了算,以宰相为首的外朝官员权力不小。对于这套程序,有三点需要说明。

第一,宋代职官制度变化多端,但政令的形成程序并无实质性变化。如北宋前期,中书舍人常缺,给事中不任职,可是他们的职权有其他官员行使。众所周知,中书舍人的职权由翰林学士知制诰或其他官员知制诰或直舍人院执掌。王栐《燕翼诒谋录》卷2称:“给事中掌封驳,不可一日无。”有鉴于此,宋太宗将魏庠、柴成务任命为同知给事中,不久又设置了封驳司。据此,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卷9《封驳》条里认为:“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六月戊寅,始复给事中封驳。”其实,此说并不完全确切。早在北宋开国之初,便有银台司。沈括在《梦溪笔谈》卷1《故事一》中指出:“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乃给事中之职。”显而易见,给事中的封驳权在宋代始终有官员行使。

第二,皇帝如果不按程序办事,以敢于讲话著称的宋代士大夫通常不会钳口结舌。他们往往如此大声疾呼:“不由凤阁(即中书)鸾台(即门下),盖不谓之诏令”;

[51]“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52]甚至采取行动予以抵制,宋仁宗朝宰相杜衍即是一例。他封还内降:“凡内降与恩泽者,一切不与,每积至十数,则连封而面还之。”宋仁宗反而加以称赞:“其助我多矣。”[53]宋孝宗朝宰相梁克家又是一例,宋孝宗内批与人官职,梁克家等以“于指挥(即法令)有碍”为理由,“执而不行”。宋孝宗一面当众表彰:“卿等如此守法,极好!”一面自我反省:“侥幸之门,盖在上者多自启之。”[54]

第三,皇帝如果按照程序办事,宰相及有关官员一般不会只知点头、不知摇头,轻易地放弃制度赋予自己的权力。如宋真宗准备把宋太祖的驸马、他的叔伯姐夫石保吉提升为使相,并就此事与宰相李沆商议。李沆外号“没嘴葫芦”,其实倒有一股牛劲,他“三问不从”。[55]又如宋真宗的心腹宦官刘承规“病且死,求为节度使”。宋真宗打算破例恩准,并同宰相王旦商议:“承规待此以瞑目。”王旦“执以为不可”,反问宋真宗:“他日将有求为枢密使者,奈何?”于是“内臣官不过留后”[56]成为成例,直到北宋晚期才被突破。

总之,在宋代,“皇帝并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57]有的学者在论证宋代相权加强时如是说,绝非向壁虚构。如宋仁宗受到来自宰相等外朝官员的压力,常常不能“从私请”,只得“从公议”,以致有的宦官企图趁此挑拨离间:“万事只由中书,官家岂得自由行一事?”[58]如果说宋仁宗太“仁厚”,那么敢作敢为的宋神宗也发出过类似“岂得自由行一事”的叹息。据侯延庆《退斋笔录》记载,宋神宗打算将一名转运使处死,宰相蔡确反对,理由是“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宋神宗又准备把这名转运使刺配远恶州军,门下侍郎章敦认为“如此,即不若杀这之”,原因是“士可杀,不可辱。”宋神宗喟然长叹:“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章敦的回答居然是:“快意事,不做得也好。”《宋史·林栗传》称:宋孝宗“躬揽权纲,不以责任臣下。”此说未免言过其实。据张端义《贵耳集》卷上记载,一次,宋孝宗的一名幸臣请求法外开恩,宋孝宗的答复竟是:“降旨不妨,恐外庭不肯放行。”要他去央求宰相。可是宰相“坚执不从”,并且表示:“纵降旨来,定当缴了。”宋孝宗得知此情,不禁浩叹:“书生难与他说话!”可见,即使被人们视为宋代皇权最强、相权最弱的宋孝宗在位期间,皇帝仍然难以为所欲为,宰相的权力依旧不小。

这里需要指出,宰相等外朝官员面折廷争,不是为了削弱皇帝的正当权力,更不是为了动摇皇帝的最高统治者地位,目的仅仅在于防止皇权滥用,即从根本上维护皇权。宋代的皇帝对此一般是清楚的,因而往往加以肯定:“卿言可谓爱朕”

[59]。由于皇帝难以滥用权力,过分偏袒其亲属、亲信,以致宋代没有形成凌驾

于外朝之上的内朝。宋代大体无内朝,又是宋代相权比前代加强的表现之一。至于人们常常谈论的宋代削弱相权的措施,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与削弱相权基本无关,主要目的在于减轻宰相负担。如宋太宗设立审官院,其出发点主要是:“事众,宰相不能悉领理。”[60]淳化二年(991)设立审刑院,用意与此相似。李焘早已指出:“岂能分中书权,省其事耶!”[61]此后宰相对重大案件,并非一概不管。《宋史·职官志·刑部》讲得很明白:“中书以奏,天子论决。”另一类如沿袭前朝旧制,不许宰相私第接见宾客之类,也不能笼统地称为削弱相权。这类措施不是为了妨碍宰相正常行使权力,目的仅仅在于防止相权变质,即宰相由佐天子蜕变为挟天子。宋代相权未曾蜕变,前面已经讲到,此处不再重复。

四、士大夫阶层的特质

宋代的皇权和相权比前代都有所加强,这种状况与皇权弱相权强、皇权强相权弱、皇权相权都弱三种状况相比,对于封建统治集团来说,无疑最为理想。在当代学者中,把宋代称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成熟时期”者有之,称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境地”者亦有之。从上述意义上讲,这类说法不无道理。宋代皇权相权都强,从根本上说是唐宋之际社会变迁的结果,与士大夫阶层形成并在封建地主阶级这个“等级的阶级”中跃居最高层直接相关。

在中国封建时代,任何封建政权都概莫能外地属于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值得注意的是,封建社会是“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等第”,[62]不同时期处于封建地主阶级最高层的阶层或等级有所不同。大体说来,魏晋南北朝主要是由门阀士族地主等级专政,隋唐政权是士族地主等级与庶族地主阶层的联合政府,而两宋王朝则是以士大夫阶层为主的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宋代“治狱必用士人”、“宰相必用读书”、“典郡必儒臣”、“堂后官亦必参之以士人之任”,一言以蔽之,皇帝“左右前后,无非儒学之选。”

[63]宋太宗对士大夫说:“且天下广大,卿等与朕共理。”[64]元老重臣文彦博对宋神宗讲:“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65]理学名家程颢指责宋神宗:“陛下奈何轻天下士?”宋神宗当即辩解道:“朕何敢!”并“如是言之,至于再三。”[66]宋高宗号称“光宠儒臣”,有位官员写诗称赞:“文物多思古,朝廷半老儒。”[67]南宋后期,杂剧人称:“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68]所有这些都相当准确地道破了宋代政权的性质。正是被政权性质所规定,宋代士大夫在各个方面享受多种优待,并且通常没有杀身之虞,朝廷“未尝轻杀一臣下”。

[69]无怪乎宋太宗沾沾自喜:“朕于士大夫无所负矣。”[70]直到南宋行将灭亡时,宋理宗谢皇后还满有根据地公开宣称:“我国家三百年,待士大夫不薄。”[71]士大夫也承认:“国朝待遇士大夫甚厚,皆前代所无。”[72]

宋代主要由科举出身的读书人所组成的士大夫阶层当权。士大夫阶层自有其特定

的质的规定性,与从前的门阀士族地主等级明显不同。门阀士族地主等级具有排他性、世袭性,用唐朝人柳芳《氏族论》里的话来说,便是“官有世胄,谱有世官。”而士大夫阶层则具有开放性、非世袭性,用北宋人张载《经学理窟·宗法》中的话来说,即是“骤得富贵”,“其家不传”。但因此就认为宋代士大夫政治力量远非从前的门阀士族可比,即使不完全是误解,至少也失之于笼统。士大夫的个体力量与群体力量相去甚远,应当具体分析。

就个体来说,宋代士大夫的政治力量确实远非门阀士族可比。从前,一户门阀士族便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独立王国,足以同皇帝分庭抗礼,东晋时期“王与马共天下”的政治格局就很典型。他们对皇权具有离心力,对皇位构成威胁,其势力“一旦压倒皇室,就是发生篡夺”。而宋代没有任何一个士大夫家庭像门阀士族那样具有深厚的根基和强大的实力,他们的地位不仅不能世袭,甚至自身难保。即使是宰相,也大多是些布衣卿相。如宋仁宗时官至宰相的杜衍自称“措大”即贫寒失意的读书人,他曾经这样说:“衍本一措大尔,名位爵禄、冠冕服用,皆国家者。……一旦名位爵禄,国家夺之,却为一措大,又将何以自奉养耶?”[73]元佑初年,司马光推荐文彦博重新出任宰相,有人指责文彦博“有震主之威”,司马光替他辩护道:“窃惟彦博,一书生耳,年逼桑榆,富贵巳极,夫复何求?非有兵权、死党可畏惧也。假使为相,陛下一旦欲罢之,止烦召一学士,授以词头。白麻既出,则一匹夫耳,何难制之?”[74]这些都表明包括宰相在内的士大夫对皇权岂止具有向心力,简直是依附,根本不可危及皇位。宋代之所以皇权加强、皇位稳固、看不见篡夺,其较深层次的原因正在于此。

就整体来说,宋代士大夫的政治力量又不可小视,甚至并不小于门阀士族。从前的门阀士族地主等级具有排他性,其第一层含义在于严士庶之别,不让庶族进入士族行列,他们的圈子相当狭小;其第二层含义在于各个门阀士族彼此对立、相互牵制,他们各自的实力虽大,但难于拧成一股劲。而宋代的士大夫阶层具有开放性,他们的队伍在不断地更新、不断地充实。随着士庶界限的打破、社会流动的增大、等级差别的缩小,士大夫阶层的整体性加强,因而其群体实力相当大。北宋朋党之盛、南宋太学之横,就充分地显示了其群体实力。新党、旧党交替左右北宋后期政局,早已人所熟知。南宋的太学则有“无官御史台”之称,南宋后期人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丙编卷2《无官御史》条中对当时太学生之敢于讲话,作了这样的描述:“国有大事,鲠论间发,言侍从之所不敢言,攻台谏之所不敢攻,由昔迄今,伟节相望。”他们“同声合党,孰敢撄其锋”,甚至“与人主抗衡”。

[75]正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前面讲到的“人主无私”论等由来已久的观念,政令形成程序这套并非宋代首创的制度,在宋代比较有效地起到了防止皇权滥用的作用。难怪已故历史学家柳诒徵认为:“宋之政治,士大夫之政治也。政治之纯

出于士大夫之手者,惟宋为然。”[76]“纯”、“惟”二字或许渲染过甚,但宋代士大夫在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作用确实相当大,包括钳制皇亲国戚,并且往往战而胜之,以致难以形成内朝。宰相作为士大夫阶层的头目和外朝的首领,其权力有所加强,自在情理之中。

总之,宋代的皇权和相权之所以都有所加强,在很大程序上是由于当时的士大夫阶层个体力量既小,群体力量又大。最后需要解释的是,我们既赞同宋代的政治是士大夫政治,又认为宋代的政治是皇权政治,两者岂不抵牾。其实,前者是指宋代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是以士大夫阶层为主的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属于国体范畴;后者则是指当时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是君主专制,属于政体范畴。君主专制的政体取决于并体现着封建地主阶级专制这一国体,两者不是非此即彼、相互排斥,而是亦此亦彼、基本适应。前面讲到的“绍熙内禅”这一历史事件就生动地显示出国体与政体以至皇权和相权的辩证关系。宋光宗实际上是被以赵汝愚等宰执大臣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特别是其中的士大夫阶层赶下台的。这表明封建皇帝作为封建地主阶级总头目,不能不代表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如果不能代表,将被封建地主阶级更换。从中不难看出赵宋王朝的国体是十足的以士大夫阶层为主的封建地主阶级专政,也不难发现宋代的相权有所加强。可是,最终作出决定叫宋光宗退位的毕竟是垂帘听政的宋高宗吴皇后,并且皇位依然世袭。足见宋代的政体仍然是严格的君主专制,即使在千钧一发之际,皇权也并未虚化。如果把皇权的象征化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恐怕与明清时期的历史实际越发不相符。

论皇权与相权的冲突和统一

论皇权与相权的冲突和统一 自中国进入文明社会开始,政治上就出现了让人顶礼膜拜的君王,先秦时期的君主虽然也讲天命所归,但是由于与贵族分土而治的制度制约,君王的权力还不能完全做到至尊无上。在东晋时期甚至出现了“王与马,共天下”的局面,即琅邪王氏同皇族司马氏共同掌握了东晋的大权。直至“六王毕,四海一”,秦始皇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王朝,皇权的至高无上才得以初现。 皇权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体现,皇帝一人,拥有绝对的独裁权力。他是国家权力和法律的象征,独揽着所有政治的、军事的、决策的、主祭等国家重要权力,而在皇帝的周围不存在任何一种分割、分享、约束和监督其权力的其它权力主体。 靠专制的个人统治广袤的国家是不可能的,因此,官僚政治作为专制主义的补充物逐渐成熟,即“为与士大夫共天下”。宰相则是官僚政治的代表,而所谓相权,就是宰相所有的权力。宰相制度是一种辅佐皇帝的制度,这注定了相权是为皇权服务的。 实际上皇权与相权是一个矛盾统一体。一方面,皇权是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核心与代表,而相权则是实现君主意志和君主专制的工具,相权必然从属于皇权,宰相组织必然服务于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需要;另一方面,作为百官之长的宰相又是官僚组织的代表,又必然具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宰相及其所代表的官僚组织并不等同于皇权和君主专制。 皇权与相权的统一 皇权与相权之间从某些方面来讲是有其统一性的。皇权虽然主宰一切,但是不得不与相权相互依存,皇权必须依靠相权的辅助,方能对国家实行有效统治。自秦朝之后,中国古代国家对于社会的有效统治和管理,主要是依靠政府。虽然皇权代表国家最高统治权,但是管理政府的最高权力通常是相权。政府首脑是宰相,在正常情况下,历朝宰相对政策的讨论、研究、决策、审议、执行以及监督等都握有重权。国家的正常运行,依靠的是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行 ;而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行,依靠的是相权的稳定。另外,皇权除了依靠相权对于政府的管理以外,还必须依靠一个庞大的官僚集团,而相权则是官僚集团的最高权力代表。所以皇帝离不开宰相,视宰相如股肱、似舟楫,所谓“圣主得贤臣”。 从相权这方面来看,视皇帝为国家社稷之化身,在具体事务的决策和执行等方面,也需要得到皇权的支持、认同、采用和奖励。宰相以忠君为己任,相权则以辅佐皇权为天职。像西汉初年著名的宰相萧何、曹参、陈平,他们手中均掌有任国治事之重权,但是在国家重大事务的选择和决策方面,他们均采取了尊重皇权、守职不逾矩的行为,反映了在皇权与相权相互尊重的关系。

北宋皇权与相权的制衡

毕业论文 题目北宋皇权与相权的制衡 学生姓名冯良良学号0907014038 所在院(系)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专业班级历史092 指导教师陈曦 完成地点陕西理工学院 2013年 5 月 15 日

北宋皇权与相权的制衡 冯良良 (陕理工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历史092班陕西汉中723000) 指导教师:陈曦 [摘要]:在中国封建社会自秦朝以来的皇权与相权权力分配中,北宋皇帝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削弱宰相权力,使宰相无能力和机会威胁自己的统治,从而使皇位永固。另一方面,宰相又能通过皇帝赋予的权力和政令程序来制约皇帝,防止皇帝滥用权力。而且北宋皇帝对臣子温柔宽容政策,使他们能无担忧的指出皇帝的过失。这样就使皇权与相权相互监督制约,以此来维持宋朝稳定的政治秩序,使北宋能在内忧外患中延续一百多年历史。 [关键词]:北宋;皇权;相权;制衡 古往今来,人与人、集团与集团之间有太多的博弈,中国自秦朝设宰相以来,君相之间就在为分割权利而进行博弈。博弈的结果不外乎一方压倒另一方或另一方压倒这一方,双方此强彼弱,但这并不是最好的结果,最好的结果应该是双赢或者是多赢。博弈双方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达到双方平衡,这才是解决君相权力矛盾的关键和最有效的方法。 中国的封建社会持续两千多年,从秦统一到清朝灭亡,中国的政治模式就一直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专制主义中有这样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而且历代都在寻找处理这一矛盾的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专制主义下的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皇帝拥有最高统治权,宰相拥有最高行政权,他们两个要分割中央的权力。人都是有私心的,不愿别人权力比自己大,所以皇权与相权之间是此强彼弱或者此弱彼强的关系,很难达到平衡。从秦朝到清朝,从君相共治到废宰相,皇权在一步步加强,相权在一步步削弱,这是皇权与相权发展的总体趋势。但在北宋皇权与相权之间的关系却很微妙,君相之间能够达到相对程度的制约以至平衡。 宋代,作为历史上争议较多的朝代,在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情况下,皇帝与宰相又是怎样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呢?君相之间又是怎样来分割权力的呢? 一、皇权对相权的约束 “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对前代历史总结经验教训可以为当朝政治起到借鉴作用。北宋开国皇帝以“黄袍加身”夺得皇位,自然就不想让别人再有能力与机会来推翻自己。于是就开始采取措施,制定制度来使自己江山永固,并能传之秋万代。在进行了“杯酒释兵权”之后,极力降低了武将的地位和职权,使武将再无能力与自己争夺权力。在解决了武将问题后,皇帝对宰相也不太放心,因为在北宋以前有不少武将夺权的例子,但宰相压过皇帝,甚至宰相夺位的也不在少数,如王莽曹操之类。于是皇帝就开始想方设法地削弱宰相的权力,加强对宰相的控制。 皇帝对宰相往往有一种矛盾的心理,一方面认为宰相对于自己的政权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处于“唯我独尊”的心理,不允许相权过大,北宋皇帝也不例外。北宋实行“以文治国”,改变唐代武将在外有战功可入朝为相的传统,实行宰相之职只能由文官担任的制度。宋太祖说过:“作相需读书人。”[1]其表面理由是认为武将少知义理,只能带兵打仗,没有能力辅佐皇帝处理朝政,而文人则饱读诗书,通义理,能辅君佐政。其实这不是最根本

高中历史 君权与相权关系的演变1

君权与相权关系的演变 (2017年江苏卷)唐初,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后来发生了两种变化:一是皇帝选拔中级官吏出任宰相;二是执掌行政职能的尚书省地位下降,与决策职能相关联的中书省、门下省地位上升。这表明 A.三省六部制基本上已被废除 B.政府的行政效率极大提高 C.君权与相权的关系有所调整 D.中书省、门下省决策权扩大 【参考答案】C 【名师点睛】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后,如何协调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就成了最高统治者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封建社会初期,宰相可以与皇帝“坐而论道”;随着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宰相只能站着和皇帝商讨国 事;当皇帝自认为“无所不能”的时候,废除了宰相制度,大臣只能跪着奏事。在这场皇权与相权的长期斗争中,皇帝“笑到了最后”。从秦汉至明清,我国古代的政治制度明显地呈现出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的趋势。 【解题必备】秦至明君权与相权关系的演变示意图

据图中所示相关信息,可知当时 A.皇权受到相权极大的制约 B.专制皇权总是不断地加强 C.中枢决策权力逐渐地下移 D.相权分散有利于加强君权 宋代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与中书、门下协商处理政务之意。“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是宰相,但枢密使、参知政事和三司使分走了大部分权力。这说明宋朝

A.财政制度已成熟B.相权被进一步分割C.皇帝知人善任D.君权被相权所制约 下图反映了我国古代不同封建王朝官员上朝的礼仪(图示为两汉至清朝),实际上代表了君臣关系的变化。其反映的实质问题是 A.中央集权不断削弱 B.内阁制度日渐成熟 C.军机处权力的扩大 D.专制皇权不断加强 1.【答案】D 2.【答案】B 【解析】根据材料“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是宰相,但枢密使、参知政事和三司使分走了大部分权力”并结合所学可知,宋朝设置枢密使、参知政事和三司使分别削弱了宰相的军事、行政、财政权,因此相权被进一步削弱,B项正确;A项的结论无法从材料中得出,故排除A项;材料没有体现皇帝的用人策略,故C项错误;材料主旨是强调君权加强,故D项错误。

试论古代中国皇权与相权的关系——从历史和逻辑两个方面分析

试论古代中国皇权与相权的关系——从历 史和逻辑两个方面分析 LegalSystemAndSociety {I}J占缸金2009.11(中) 试论古代中国皇杈与相杈的关系 从历史和逻辑两个方面分析 陆小芸 摘要皇权作为从古典社会到现代社会过渡的产物,其内在本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作为私权力的皇权,是一种 任意不确定不受制约的权力;第二,作为公共权力的皇权,是一种稳定,承担公共责任实现公共利益的权力传统政治理 论中皇权与相权的理想状态是所谓的"圣君贤相"圣君垂拱而治,贤相则负责处理一切实际的政务.但是皇权与相权在实 际运行过程中无法达到理论上的理想状态,因此,历史的舞台上演了一幕幕皇权与相权斗争的悲剧. 关键词皇权相权古典社会 中图分类号:D691文献标识码:A 一 , 皇权与相权的历史演进过程 秦始皇统一六国,采用"皇帝"称号,皇权正式产生,同时,没 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丞相总领百官,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地 位高,权力大,以丞相作为中央行政体制的首脑. 两汉时期刘邦建西汉,承秦旧制.西汉初只设置丞相作为宰 相官职,后设相国或左右丞相.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以太 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但此时的三公己无宰相之内容仅剩宰相之 空壳.两汉宰相职权很大,特别是西汉宰相位高权重.

魏晋南北朝时期,朝政基本上由世家大族和权臣所把持,皇 权受到的制约比较大,只是处于相对专制的阶段,宰相具体拥有 的权力常常变化不定,往往出权随人移的现象.总的来说,三 省长官交互辅政,三省制已基本形成. 隋代多依前代之法,设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三省长官分别 为尚书令及左右仆射,纳言,内史令,同为宰相.但三省职权的界 线划分不清,然而三省的权力核心却在尚书省. 唐承隋制.唐高祖设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为宰相机构,且三 省分工明确.中书出令,门下封驳,尚书执行.三省长官尚书左 右仆射,中书令,侍中,都为宰相.参决国家重大事务,举荐选拔 任用百官,考察监督奖惩朝廷官吏,参与军事等,都是唐朝宰相所拥有的以权.皇权行使受到政事堂制度和门下省封驳制度的制约. 五代十国时期,各国宰相制度基本上沿袭唐制.最明的变 化就是,中央最高军事领导机关枢密院,地位陡升,与中书门下平分秋色,参与国家大政. 宋承五代十国之制,多次改变宰相机构及其名称.宋朝前期 实行二府三司制,宰相的大权一分为三.中书门下政事堂和枢密 院二府,为中央执掌军政的最高机关,对掌文武大权:盐铁司,度 支司,户部司三司,为最高财政管理机关,地位略低于二府.二府 三司各自独立,互不统属,均直接对皇帝负责,从而构成了国家最高辅政机关.宋神宗元丰改制,废除二府三司制,恢复三省制,以 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南宋初,左右仆射加同平章事,为正宰相,不再兼任二省侍郎,两省侍 郎改为参知政事,南宋孝宗以后正宰相为左右丞相,副宰相仍复 参知政事.尽管宰相制度屡变,但宰相所掌职权并无大变化.此 时的皇权开始高度专制,"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而群 臣不与也".' 元朝实行~省制,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元代中书省,置4个 宰相官职;中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中书令常以太子兼任,

试论古代中国皇权与相权的关系_从历史和逻辑两个方面分析

4个 宰相官职:中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中书令常以太子兼任,仅挂名而已,左右丞相总领国事,元代尚右,故右丞相地位高于左丞相。 明初,太祖沿袭元制,中书省为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宰相机关,因省内不设中书令,所以中书省长官左、右相国(后改为左、右 丞相)为宰相。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叛变罪杀胡惟庸,罢中书省, 废宰相。皇帝自兼丞相,集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于一身,皇权专制达到了顶峰,实现了绝对专制。明成祖朱棣正式设立并重用内阁,此后,内阁参与政务,成为明朝政府的重要机构,随着权力的增大,地位也逐渐提高。仁宗后,内阁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且统率六部。在内阁大学士中,按位次先后,分为首辅、次辅、群辅内阁对呈奏皇帝的奏章、文书具有拟旨权,即“票拟”,所拟建议供皇帝参考。 清初仿照明朝旧制,以内阁作为国家行政的中枢,以内阁大学士为宰相,由满汉大员充任,同时还存在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二者共参国政。因前有议政王大臣会议掌握国家核心机密,总理一切事务,后有军机处掌军国大政,所以清朝内阁始终受压制,只能处理一些公开的例行公事,无宰相之实。 二、皇权与相权的内在权力关系 皇权作为从古典社会到现代社会过渡的产物,其内在本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作为私权力的皇权,是一种任意、不确定、不受制约的权力,第二,作为公共权力的皇权,是一种稳定、承担公共责任实现公共利益的权力。皇权的主要内容包括:最高立法权、最高司法权、最高仲裁权、最高行政决策权、最高人事任免权、最高军事指挥权、最高祭祀权、最高征税权、派驻使节与宣战权等。皇权的主要特点有:第一,神圣性,从理论上来讲,皇权来自天命的授予,而天下是属于天的,天子之拥有天下是天予之,是受天命而立的。第二,宗法性,在封建时代那种“集家成国”的国家形成模式下而客观形成的“家国同构”的政治体制,宗法制度在皇家是在士大夫家族、乃至平民百姓家庭的内部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第三,传统性,皇权具有的传统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皇帝职务的终身制与皇帝职位的世袭制。第四,分离性,皇权在行使的过程中往往出现与皇帝本人相分离的状况,特别是王朝中晚期,宦官专权、外戚专权、皇太后垂帘听政都是皇权与皇帝本人分离的表现,这主要由于皇位的继承采取反智主义式的嫡长子继承制,皇帝由于年幼、能力不够等原因常常使得皇权旁落。第五、依赖性,在实际的权力运行过程中,皇权的实现需要庞大的官僚机器的支持,在理论上,新的皇权建立过程中,其神圣性、合法性都需要士大夫阶层的论证确认。 相权是皇权的派生权力,其本质从根本上来说是由皇权决定的:即在分封制崩溃、皇帝个人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作为君临天下的皇帝和百官庶僚之间的一个转承过渡的中枢机构,协调百司运作,处理日常事务。“在专制制度出现的瞬间,就必然会使政治权力把握在官僚手中,也就必然会相伴而带来官僚政治,官僚政治是专制政治的副产物和补充物。”

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皇权的加强与相权的衰落

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皇权的加强与相权的衰落 摘要:自秦始皇建立起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之后,为了加强对全国政务的全面把握和控制,设置丞相之位,位列百官之首。至明废宰相以前,即便宰相权利或职位形式有所演变,相权与皇权一直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权利核心,其“斗争”和“合作”也决定和影响着各个朝代的政治局面与政治形势。 关键词:古代政治,皇权,相权 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历程,始终伴随着皇权与相权的此消彼长。两种权利的制衡和加强都对政局产生着深远影响。自秦汉以来,宰相一直作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职凌驾于各种官吏之上,相权的加强必然对皇权形成威胁与制约,而皇权的加强又必然带来行政权力的扩大,这种矛盾使皇权与相权的争斗贯穿于秦汉至明的中国古代政治历程。 即便再不同的历史时期,相权的表现形式和作用力大小有所区别,也呈现出一定的变化,但总体趋势是皇权的不断加强以及相权的不断削弱。皇权与相权存在体制上的矛盾。在不同朝代,皇权与相权的关系有着差异,皇权与相权有着一个平衡点,皇权相权相互制约各司其职,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国家有序运行。[1]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之后,皇权也随之产生。为了配合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各项政治制度的运转和发展,秦始皇同时设立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三个最高职位,而这其中丞相总领百官,处于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这样就使包涵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行政权力交到了丞相手中,丞相职权包括主持朝议、封驳诏书、对上谏诤、对下诛罚等诸多权力,宰相开始成为中国古代政治生活的主导。 西汉建立之后,在诸多政治政策上承袭了秦朝的传统,依然保留丞相职位。西汉成立初年,国内政局不慎稳定,外有匈奴来扰,这种内忧外患的局势使相权有所上升,丞相集行政、决策、司法等各项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对皇权形成了威胁。为了加强皇权,汉武帝刘彻开始重用身边侍从,实行中外朝制度,并设立尚书令、侍中等职位,使这部分官吏能够直接参与到军国大事之中,从而削弱丞相职权。到了东汉时期,仍旧保留三公职务,但扩大尚书职权和机构,改称尚书台,并在其下设置六曹,进一步削弱宰相权利,加强皇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朝政基本由世家大族和权臣所把持,皇权受到了较大程度的限制,随着尚书省实权的发展,后相继出现了中书省和门下省,从而形成了基本的三省体制。至隋唐时期,中央又在三省之下分设吏、礼、兵、邢、户、工六部,从而在行政管理体制上正式确立了了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长官均为宰相,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这种相互制衡又相互合作补充

君权与相权之争

君权与相权之争 华南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 在皇权社会里,皇帝是国家元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皇帝下面就是宰相。在专制的皇权体制里,君权与相权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影响着中国历史的进程。 在中国历史上,除了辽国有宰相的名称之外,其他朝代都没有“宰相”这个官职,宰相只是一个俗称而已。在《宋史·职官志》中称“宰相之职,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概括起来宰相有以下的职权: 一、谋议权。就是宰相就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措施提出建议,并与皇帝共同讨论。 二、副署权。就是皇帝的诏令、制敕和上谕要由宰相签署,并由宰相机构发布。 三、用人权。就是选任贤才和罢免不称职的官员。 四、裁决一般政务权。就是宰相有权处理一般的政务,无须请示皇帝。 在某种程度上,宰相的作用比皇帝重要,因为皇帝高高在上,而宰相处在皇帝和各部门之间,起着“桥梁”的作用。同时宰相又是道德和忠诚的象征,它确保皇权不被滥用的一道防线、一种保证。所以,观察中国历史上各朝各国的宰相,大部分是具有丰富的政治手腕和经验,能够处理好朝廷内外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 有学者把中国宰相制度演变过程分为五个时期:萌芽期(从黄帝至西周)、创立期(春秋至秦)、鼎盛期(汉初至汉武帝时)、调整期(汉武帝时期至元朝)、衰落期(明朝至清朝末年)。考察历代政治得失,皇权与相权的消长可以说是一个重要指针,君权和相权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平衡,什么时候就能够实现政治清明。如中国历史上的几个盛世时期: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这几个时期基本上君权和相权处于平衡的阶段,所以造就了政治的清明。 如汉文、景帝时期,宰相曹参实行汉初宰相萧何制定的“无为而治”、“休养生息”的政策,与民休息,被两代皇帝继承和发扬,终于促成了“文景之治”的太平盛世。及至唐太宗贞观时期,名相云集,房玄龄、魏征、长孙无忌等无不是一时俊杰。唐玄宗开元年间,姚崇、宋璟被唐玄宗成为“救时宰相”,其用人得当,百官各得其所,国家得利。这些盛世时期,基本是“贤君+良相”的模式,一直是皇权社会人们竭力赞美的范式,在中国影响深远。 同样,在皇权国家体制下,作为帝国行政的最高首脑,宰相对于中国历史的影响不亚于专制的帝王。因为“家天下”的体制,皇帝是世袭的,而宰相是历经重重考验才能当上宰相的,因此,贤明的宰相、强势的宰相的几率远远高于皇帝。为了防止相权的泛滥,封建帝王是采用了一系列的手段来限制相权,如明初朱元璋干脆废除丞相制度,只设立内阁大学士作为皇帝的秘书处。清朝设立军机处、在鸦片战争后设立总理衙门都是为了限制相权的膨胀。这种情况下,在皇帝能干的情况下基本可以维持国家的正常运作。遇上皇帝昏庸,大臣软弱,就

高中历史《宋元时期》:汉至元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与斗争

高中历史《宋元时期》:汉至元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与斗争 史料一(汉)武帝以雄才大略独揽事权,于是重用内朝尚书,夺宰相权,晚年又用中书……(曹)魏世,中书监始参大政。东晋则侍中始优。下逮(南朝时)宋、齐,尚书、中书、侍中三者皆为辅臣……唐代中央最高机关,依然是魏、晋以来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但他们现在已是正式的宰相,而非帝王之私属。其职权分配,则中书掌定旨出命,门下给事中掌封驳,尚书受而行之;古代的宰相权,现在是析而为三。 ——钱穆《国史大纲》史料二垂拱三年,或诬告(宰相)祎之……(武)则天特令肃州刺史王本立推鞫(审问)其事。本立宣敕示祎之,祎之曰:“不经凤阁(中书省)鸾台(门下省),何名为敕?”则天大怒,以为拒捍制使,乃赐死于家。 ——《旧唐书·刘祎之传》史料三(宋代)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廷诸司,中外管库,悉隶三司。 ——《宋史》[史料解读] (1)从史料一信息“重用内朝”得出汉武帝设内朝以夺相权;由“魏、晋以来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得出魏晋时期出现了三省;由“已是正式的宰相,而非帝王之私属”得出隋唐时期三省长官正式成为宰相,主要展现了汉至唐中枢机构的演变。 (2)史料二反映了三省的运行机制。由史料二中“不经凤阁(中书省)鸾台(门下省)”可以看出三省中“中书、门下”的职能。 (3)史料三说明宋代决策权归属中书机构与主管军事的枢密院,财权集中于三司,这反映出北宋通过分化事权,加强皇权。 [史料运用] (1)根据史料一,概括从汉至唐中枢机构的演变。 [提示]演变:汉武帝设内朝以夺相权,魏晋时期出现了三省,隋唐时期三省长官正式成为宰相。

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

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 作者:张星久时间:2007-11-23 12:09:00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 有关君权与相权的冲突问题虽是学术界的一个老话题,但其中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似乎仍有讨论的必要。作为统一的封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君权与相权冲突的体制性根源究竟何在?其冲突的社会动力机制又是怎样的?与此密切相关的还有:如何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角度,对这种冲突的性质、影响作出较有说服力的解释?诸如此类的问题,都迫切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学术上的“焦虑”,本文拟在前人的基础上,尝试着利用政治学的有关背景知识,对上述问题加以初步探讨,切望得到批评回应。 显而易见的是,君权与相权可谓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君权是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核心与代表,而相权则是实现君主意志和君主专制的工具,相权必然服从于、从属于君权,宰相组织必然服务于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需要;另一方面,作为百官之长的宰相又是官僚组织的代表,又必然具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宰相及其所代表的官僚组织并不等同于君权和君主专制。否则,也就谈不上君权与相权的冲突问题了。所以,从这种对立统一的大格局下审视君权与相权的冲突,实际上可以把问题扩展为君权与相权各自所代表的君主专制制度与官僚组织之间的冲突。本文后面的分析就是在这一前提下展开的。 君主专制制度对官僚组织的内在需求概括地说,君主专制制度对官僚组织可谓处于两难之间。一方面,和任何政治体系下的情况一样,专制制度下的官僚组织也是因其工具性价值而获得存在的。为了获得统治效益,君主离不开官僚组织这种“利器”,需要这种有组织的力量,官僚组织因而成了君主专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所谓“君为元首,臣作股肱,齐协同心,合成而体,体或不备,未有成人”的“君臣同体”论,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①但在“效益需求”的另一方面,从君主专制制度的本质出发,又必然对宰相及其所代表的官僚组织形成另外的需求和排斥倾向,而这些需求、倾向实际上是与“效益需求”的实现相抵触的。 与其他政体相比,君主专制政体的本质规定性就在于,它公然赋予君主个人拥有至高无上、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并奉行“家天下”、“私天下”的原则,把国家权力视为私产,由君主一家一姓世袭私有。儒家思想家朱熹批评汉高祖、唐太宗这两个堪称“最有作为”的皇帝,说他们也不过是“假仁借义以性其私”;吕留良更直斥“秦汉以后许多制度……本心却绝是一个自私自利,唯恐失却此家当”②,都说明在具有悠久宗法传统的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私性”或“家天下”性质尤为突出。可以说,肯定和维护君权的绝对性、独占性、自私排他性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应有之义。从这种本质属性出发,君主专制制度必然会产生以下内在需要和倾向:(一)目标取向的现实性与利益追求的狭隘自私性。 虽然我们后面还要指出,任何形式的政体客观上必须是实现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但相比较而言,君主专制制度最直接的目标却在于追求一家一姓的私利,维护君主个人的绝对统治。从

分析中国古代的皇权与相权

中国古代的皇权与相权之争 在我们从小形成的观念中,古代社会一切都是皇帝说了算,全中国皇帝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而且现在人们心中对于传统文化都有一种排斥的心态。因为在现在的人心里中国的传统政治就是皇权专治。误以为满清的政治制度完全就是秦始皇以来的中国旧传统。于是清灭亡后人们对于满清政权的不满意,同时也造成了对中国全部历史传统文化的不满意。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信号,因为这会导致国人对中国以往传统“权”的尊重和信心都没有了,而政治之稳固一定要依赖于一种为社会大众所接受,所共同遵守,共同信仰的精神上的东西。所以从相权和皇权的斗争来说明明清时期根本不能代表整个古典时期中国的传统政治制度。看到一个真实的中国传统政治。 在明清以前完全不是皇帝一个人决定一个国家。细想一下,中国这么大每天发生的事怎么可能皇帝一个人处理的过来。秦汉时期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是一样的。都是宰相负责制。汉朝的三公九卿,三公中的丞相就是宰相的正式名称。丞相是政府的最高领导者,管理国家一切政府的事物。御史大夫就是副丞相协助丞相处理国家大事。其中御史大夫下有一个御史中丞。这个官是驻扎在皇宫的,皇宫中的一切事物都归他管,而御史中丞又归御史大夫管,御史大夫又归丞相管,这样就相当于连皇室一切事都归丞相管。从这个角度来看丞相管理一切事包括皇帝的家事。其实这是从战国时期遗留下来的问题,那个时候是家天下,丞相相当于皇帝的家臣,当然也管家事。所以这是制度发展还不完善的时候。这就导致了相权过大,当遇到了比较强势而权力欲望大的皇帝时必然会发生矛盾。 比如西汉的汉武帝因为不能忍受权利受到节制。而设立“中朝”也叫“内朝”。这是相对与“外朝”而言的。他们随侍在皇帝左右协助办公(很像明朝的内阁),让他们处理朝政,从而培植出一批立足于宫中、与以丞相为首的原有外朝分庭抗礼的内廷官员。这些内朝官员多是皇帝的宠臣,能很好贯彻皇帝的旨意,不受到外朝大臣的制约。而且皇帝可以随意更换,这样在保存传统相权稳固的同时,又可以加强皇权对相权的制约力量。 到了唐朝时期相权和皇权是一个非常和谐的时期,在我看来这应该是很理想的一种状态,甚至有点像现代国家的君主立宪制。唐朝的宰相是由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三部分组成的。相当于三个人共同组成宰相。这是对汉朝的进步。政府一切命令皆由中书省发出,经过皇帝同意后下达门下省。所以唐代政府定旨出命之权是在中书省,皇帝只是同意画敕即可。也就是说政策的制定是在中书省。而旨意达到门下省以后要对它审核,如果反对诏书的意见可以将诏书批注送还,也就是“封还”。也就是说一个命令如果门下省不同意就不能下达。这两个部门同意了以后才送达尚书省执行,尚书省只有执行命令的权利而没有决定命令的权利。这是唐朝的政府制度,当然这是基本的,扩展开来还有政事堂。明显可以看出皇权重新受到限制,但是皇帝还是有决定权的。在这种情况下宰相的行政能力高低就直接决定国家的治理,所以唐朝的皇帝只要选好好的宰相国家就能长治久安,而一旦出现奸相就是一场灾难,当然唐朝的灭亡是很多因素造成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节度使造成地方藩镇割据,此处不提。所以唐朝有很多名相,因为宰相权力大,只要遇到明君就可以发挥他的才华。当然也有奸相如杨国忠,也是因为权利大而又得到皇帝的宠信造成太大的社会危害。 再说到对皇室和政府的监察制度。汉代是政府监察一切包括皇室。而唐朝是御史台监察政府,御史台是脱离于相权独立存在的,也就是说对政府的监察不隶属于宰相了,而对皇帝和宫廷的监察则是靠谏官。而谏官是隶属于宰相的,所以宰相还是有监察皇室的权利。 到了宋代相权就要比唐朝低很多,宋代是中书省单独取旨。中书长官就是丞相,门下和尚书两省不再预闻政府最高命令。但是相权却被分了,第一是军事权归枢密院管,他跟宰相是对立的。第二是财证权又归三司管(盐铁司,户部司,度支司)他们独立起来掌握国家的

第三课 君主专制政体的演进与强化知识点

第三课君主专制政体的演进与强化知识点 (一)学习要求 一、内容标准 列举从汉至元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列举汉代中央“中朝”的形成、唐朝三省六部制、元代中书省制设置等史实,说明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演变的特点。 列举汉代郡国并行制和元朝行省制度等史实,说明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演变的特点。 感受中华民族管理国家的政治智慧。 二、史论共享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得到不断发展,中央严格控制地方行政,不允许有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地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在分权的基础上,牢牢控制着地方官吏的任免、监督和考核。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央和君主的绝对依赖,难免人浮于事。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也难以实施有效的治理。 (二)基础知识 一、法令出一、皇帝制度 特点:皇帝独尊,九五至尊;皇权至上,乾纲独断;皇位世袭。 影响: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往往影响着封建国家的政治决策;历代官僚体制都以维护皇权、服务于皇帝为基本原则。群臣关系,实质上是“主公”与“奴才”的关系。 二、君权和相权 1.汉代内外朝制度 汉武帝时形成; 內朝,由皇帝的亲信近臣构成,决策机构; 外朝,以丞相、御史大夫为首的官僚机构组成,执行机构。 2.唐代三省六部 机构及职权:中央设中书省(草拟和颁布政令)、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执行政令)三省;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门下省设政事堂。 3.宋代分散相权、二府三司 行政: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宰相为同平章事,副宰相为参知政事; 军事:设枢密院,长官为枢密使; 财政:设三司,长官为三司使。 4.作用 防范宰相擅权;加强统治、提高行政效率;弥补政事繁多而宰相才干不足的缺陷。 三、中国古代王朝的监察体制 1.秦:中央政府和郡一级行政机关内都有专门负责监察的官员,御史大夫、监御史。2.汉: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13个监察区域(13州部),设州刺史监察地方,中央由御史大夫主管监察,地位仅次于丞相。 3.唐元:设御史台。 4.宋:提点刑狱司 5.明清:设都察院。 6.作用:监督官员规范执政,防止官员贪污腐败;专制制度的本质决定了监察体制的实际效能必然是有限的。监察机构和官员贪脏枉法的情形司空见惯。 四、选官制度 1.世官制:将官职限定在贵族范围内,由贵胄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以官举士。2.察举制:由官吏察访合适的人才,向中央推荐予以任用。

论古代政治历程中的皇权与相权之争

论古代政治历程中的皇权与相权之争 皇权和相权之争几乎是贯穿中国古代所有朝代的主旋律,二者之间的关系相互制约,又相互扶持相互促进。相权、皇权关系处理的好坏,影响着国家的发展,关系着政权的兴亡。是中国古代政治中不得不说的问题。 皇权,顾名思义,由天子掌握,他决定着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制度,发展模式的决策。相权,由国家的宰相掌握,他拥有着国家的行政权,负责主要行政事物的处理,地位仅次于天子。 宰相制度起源很早,商朝的时候,伊尹是开国功臣,为国家的建立和奠定做出了很大贡献,汤死了以后,继续为相,辅佐了几代皇帝,权力很大,甚至可以左右到皇帝的登基。到了战国的时候,宰相制度在各个诸侯国都建立了起来,秦朝时宰相正式命名为丞相。从此之后,皇帝与宰相相互依存,但也相互制约,总体发展的趋势是,皇权不断加强而相权不断地消弱。 汉代时,实行三公九卿制。皇帝对于宰相心存戒备,宰相对于皇帝心存惧怕,二者不断磨合发展,试图寻找一种比较成熟,既相互平衡相互制约,又有利于国家发展,安定的制度。 隋唐时实行三省六部制,都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相权,加强君权,在此期间二者似乎得到一个比较好的平衡,君臣之间相得益彰。唐太宗时期,内外朝的界限已经淡化,天子主政,开始进入了消弱相权的阶段。唐太宗将相权一分为三,设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这样,一则相权分散了,二则三者相互制约都统一向皇帝负责。贞观年间的君相关系式少见的。在一般情况下,皇帝不能越过三省直接发号施令、指挥政事。三省在制度上对皇权的制约,也避免了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独裁造成失误。 宋元时期,相权得到了一定的加强,宰相的势力得到了扩大,这样也导致了皇权的不稳,产生内乱。 明朝时期,为了加强君主的权利,明太祖先是废除总揽地方军政大权的行中书省,设立布政司、都指挥司、按察司,分管地方的行政,军政和监察,并且三司都隶属于中央部门。但是,统领中央各部的宰相,职权也随之扩大。1380年,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胡惟庸,撤销了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事物,直接对皇帝负责。他还下令,以后再也不许立丞相。至此为止,宰相制度废除,皇帝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君主专制得到了很大的加强。 清代时期,君主专制可谓达到了顶峰。雍正时期,设立“军机处”。军机处在发展过程中,权利不断扩大,军事行政莫不总揽,逐渐取代了内阁的作用。军机处中有军机大臣,其中满、汉各一人,之下有军机章京,均为兼差。军机大臣由皇帝选派,完全听命于皇帝。军机处执掌着每日晋见皇帝,工商处理国家大事,并奉旨对各部门各地方负责官员发布命令的重要使命,在朝廷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军机处表面上是皇帝与军机大臣工商国事之地,但实际上,那些军机大臣也只是皇帝掌握国家所有权力的工具,他们只是奉命记录皇帝的旨意,并且颁布实行下去,最终的决定权只是在皇帝一人手中。军机处的设立标志着君主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 从相权与君权的发展过程来看,二者是对立而又统一的整体。一方面,国家政务琐碎繁忙,光靠皇帝一人,很难做到事事稳妥,事事正确,这就需要贤能的宰相辅助,减轻皇帝的负担,同时也能避免,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的腐败和失误。这体现了皇帝对于宰相依赖的一面。另一方面,要想宰相能够起到辅佐君主处理政务的作用,就必须给予其强大的权力,这样如果宰相心存念想,或者谋反之心,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皇帝的地位和权力,所以,皇帝对于宰相总是心存戒心,时时防备,这表现了皇帝对于宰相的戒备。这样二者就成了既矛盾又对立的统一体。 相权与君权的制约和发展在国家的发展中有一定积极的影响。第一,有利于多民族封建

第4课_专制皇权的不断加强(皇权和相权矛盾斗争过程)

第4课 专制皇权的不断加强(皇权和相权矛盾斗争过程) 澄海东里中学 秋鸿 秦:三公九卿制,宰相位高权重 西汉:设中朝 东汉:设尚书台取代三公 魏晋南北朝:三省雏形(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但未构成中枢权力机构 隋朝:三省六部制的创立 三省:皇帝以下设三省,即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封驳审 内容 议),尚书省(执行);三省长官都是宰相 唐朝:三省六部制的完善 六部:尚书省下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六部长官都是尚书 作用:①三省相互牵制相互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②分割相权,加强皇权 ③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后世影响重大 二府:①“中书门下”,又称政事堂,长官称为宰相 (行政权) 宋朝:二府三司制 ②枢密院(调兵权)(统兵权归三衙:侍卫马军司、殿前司、侍卫步军司) 三司:度支、盐铁和户部,三司长官称为“计相”(财政权) 元朝:一省制(中书省制) 原因:元朝疆域广大,需提高行政效率 内容:皇帝以下设中书省,中书省下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中书省长官为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即宰相;六部长官为尚书 建国初:沿袭元制,设中书省,有左、右丞相,位高权重 原因:①吸取元朝中后期以来宰相权势过重,引起政局动荡,威胁皇权的 教训(根本) 废除丞相制度 ②“胡惟庸案”(直接) 过程:明太祖下令裁撤中书省,废除丞相,并规定以后各代不得立丞相 明朝 影响:中国实行了1600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专制皇权发展到新高度 设内阁 原因:丞相废除,皇帝事务繁忙,急需找一些人帮忙处理政务 内阁的形成:殿阁大学士(明太祖设,不参与决策) 内阁(明成祖时正式设立,开始参与商讨军国大事,明宣宗以后出 现“票拟”,“批红”) 皇帝直接掌管六部、内阁和厂卫机构 承袭明制,皇帝以下设内阁,六部归入内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原因:为了有效处理西北军务 清朝 过程:议政王大臣会议(清初设立,乾隆废除,处理重要军国大事) 设军机处 南书房 (康熙设立,处理重要军国大事) 军机处 (雍正设立,开始只参与处理军务,后来参与处理内政外交、 军政大计、审理重大案件,跪受笔录,听命于皇帝) 作用:提高行政效率,使专制皇权发展到顶峰 ▲ 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积极:①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 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消极:①过度专制易造成腐化和夜阑自大,导致政治制度的落后 ②制约了中国早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③思想专制,扼杀人才发展,造成文化的落后 专 制 皇 权 的 不 断 加 强 ▲ ▲ ▲ ▲

君权与相权

君权与相权的关系 君权与相权的关系是贯穿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条主线,两者相辅相成,又互相制约,构成了整个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统治的主旋律。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核心是皇权至高无上。宰相在我国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可发挥双重作用: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威胁皇权,因而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君权与相权的关系。 1.君权与相权的产生 严格意义上的君权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才出现,也就是所谓的皇权。中国古代的皇权,是在长期的社会变迁和动荡中,伴随着古代专制主义的逐渐演变而渐趋成熟的产物,是专制主义巅峰的代表。它既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体现,更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中国古代相权的产生,与君权相比,似乎总是处于一种附带的过程中。所谓相权,就是宰相所拥有的权力。宰相制度是一种辅佐皇帝的制度,这注定了相权是为君权服务的。相权起源与君权的起源相同,在春秋战国之时,贵族随王权的衰亡之后,贵族世袭的官职制度等也随之衰亡,此时便逐渐出现了非贵族的官僚群体,出现了非世袭的政府官职,而作为人主近臣,身居高位的相、丞相等官职也渐次握有了相权。需要指出的是,丞相级别的三公、三省未必就拥有相权,比如东汉光武帝时候就撇开三公机构而令内廷组织尚书台;拥有相权的未必就是丞相级大官,甚至不是正式的政府官员,比如明朝大太监魏忠贤在当时是握有相权的人,但他却不是正式的政府官员。

2.君权与相权的统一与合作 国家政务琐碎繁忙,光靠皇帝一人,很难做到事事稳妥,事事正确,这就需要贤能的宰相辅助,减轻皇帝的负担,同时也能避免,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的腐败和失误。 自秦朝之后,中国古代国家对于社会的有效统治和管理,主要是依靠政府。虽然君权代表国家最高统治权,但是管理政府的最高权力通常是相权。政府首脑是宰相,在正常情况下,历朝宰相对政策的讨论、研究、决策、审议、执行以及监督等都握有重权。国家的正常运行,依靠的是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行;而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行,依靠的是相权的稳定。 汉初,刘邦大宴群臣,道出了竖子成名的主要原因:“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 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萧何的成就不仅仅是在汉代建立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其更大的作用是制定汉律,萧何作为丞相在管理社会,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相权的发挥得以为汉代的盛世到来打下了第一步基础。 此外,君权除了依靠相权对于政府的管理以外,还必须依靠一个庞大的官僚集团,而相权则是官僚集团的最高权力代表。所以皇帝离不开宰相,视宰相如股肱、似舟楫,所谓“圣主得贤臣”。 从相权本身来看,在具体事务的决策和执行等方面,亦需要得到皇权的支持、认同、采用和奖励。宰相以忠君为己任,相权则以辅

君权与相权的演变

君权与相权的演变 阅读: 3263 次我要评论( 0 )收藏 2012-2-24 20:27:29 分享到: 0 君权与相权是中国古代皇权体制中最惹人注目的一对恒常存在的矛盾。一方面,以天下之大,即使皇帝他老人家再怎么英明伟大,明摆着也应付不了一大摊子的军政大事,所以他肯定要指派一个能干的丞相,并以他为整个官僚机构的首脑;另一方面,中国自古以来又只讲君权,不讲其他权利,从理论上说天下都是皇帝一个人的,其他人包括丞相的权利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 宰相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到了战国时期,宰相的职位在各个诸侯国都建立了起来。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连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丞相作为官称,始于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汉初至武帝时为鼎盛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但就在君相“坐而论道”之时,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由于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此后君权与相权的斗争愈演愈烈。 (1)以分化事权而集权的特点贯串封建社会的始终,并非自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开始。秦始皇将丞相的权力一分为三、汉武帝的“内外朝”制度,都体现了这一特点。 (2)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完善了中央集权制度,其“完善”的含义是指的中央各部门的权力运作比较协调,皇帝与丞相之间的关系比较融洽,大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有利于政治和社会的和谐,并非是指该制度完美无缺。同时,该制度只是解决的中央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分配和运作的问题,不涉及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问题。 (3)宋太祖采取的诸多措施,都极富有创建性;其“重文轻武”的特色,也为两宋时期经济和文化的繁荣提供了方便;北宋的孱弱,是相对于强悍的少数民族政权而言,是农耕民族相对于游牧民族的弱势。 (4)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从整个历史的进程看,在君权与相权这一对矛盾中,君权是一路高歌猛进,而相权并无什么招架之力,这是整个的政治文化背景使然。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演进简表演变萌芽建立巩固完善战国秦西汉隋唐专制主义(皇权VS相权)皇帝制度(3个特点);三公九卿制(职责、特点)中央集权(中央VS地方)A.郡县制(分封制与郡县制的比较);B.焚书坑儒;C.统一货币、文字、度量衡、车轨保障制度选拔和考核官吏的制度;细密严苛的秦律察举制、征辟制科举制度特点: 强干弱枝;重文轻武;分化事权守内虚外。 影响: 中央与地方矛盾尘埃落定;但造成“三冗两积”,效率低下。 法家思想提出建立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商鞅变法,建立县制,中央集权制度展现雏形。 汉武帝建立中朝,作为决策机构,“三公”A.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成为外朝,相权遭到分割。 B.汉武帝: ①设刺史②推恩令③酎金夺爵三省六部制(职责、特点、影响)“杯酒释兵权”;三分相权(枢密院-军权、中书门下-行政、三司-财权)兵: 设三衙枢密院,统调分离;“兵分四种”,守内虚外;权: 削夺武将、节度使的权力;州郡直属中央;任用文臣任知州,设通判监督知州。 钱: 设转运使,削夺地方财政地方实行行省制度实行特务统治;加强北宋新发展顶峰(空前强化)元明清含义实行一省制,只设中书省A.明太祖: ①废丞相,权分六部;②设殿阁大学士③撤中书省B.成祖: 设立内阁,掌“票拟”权设军机处,跪奏笔录;科举制走向僵化,“八股取士”“四书五经”专制主义:

指中央的决策方式,就是皇帝的个人专断独裁,主要体现为君权与相权的矛盾。 中央集权: 全国军、政、财权归属中央,地方由中央管理和控制,主要体现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 加强对人民的控制;维护封建皇权;调整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维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1)以三省六部制为代表的中央官制、以科举制为代表的选官制度、维护官僚队伍廉洁高效的监察制度,表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高度成熟。 (2)权力高度集中,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直至废除;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 (3)以文化专制来巩固政治专制,带有浓厚的人治色彩。 (4)神权与政权相结合。 政治上有利于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与巩固,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上便于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有利于民族融合,促进经济文化交流、提高,促使中国农耕文明长期领先世界。 政治上延缓了封建制度的衰弱,阻碍了社会发展与进步,同时容易造成决策失误;经济上明清强化重农抑商,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文化上,文化专制政策压制和打击了民主思想,阻碍了科技创新与文化进步;外交上闭关锁国阻断了与外国的联系交流,拉大了与世界的差距。 评价强化原因特点进步作用君主专制强化影响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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