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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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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试行)

点击量:188

文件编码1GYY20140

2 生效日期

2014-09-01

版本第一版日期2014-08-13

修订依据3.9.1.1 起草部

质控处

使用范

全院

批准部

院务会、目的

为保障患者安全,进一步加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依据 PDCA 管理理念,通过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警示、改进等措施,增强医院预防、识别、处理、控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分级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四个等级 :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四、管理原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紧急处理、合理控制、防微杜

渐、持续

改进的原则。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呈报遵循自愿性、真实性、及时性、非惩罚性、保密性原则。

(二)医院鼓励全院职工主动上报各级、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处理遵循及时、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管理要求

(一)上报要求

1.上报人员,凡医院职工均有权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

件。

2.上报途径,网络上报、书面上报、电话上报。

3.上报方式,实名上报、匿名上报。

4.上报时限要求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 ,24~48 小时内上报。

(二)审核、处置要求

1.科室负责人 24 小时内审核、处置科室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呈报至相关职能部门。

2.主管职能部门自接报之日起, 24 小时内审核、处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于接报的Ⅱ级以上(含Ⅱ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呈报至主管院领导。

3.主管院领导对于接报的Ⅱ级以上(含Ⅱ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必要时组织委员会进行讨论分析,并提交院务会。

(三)持续改进要求

1.科室负责人至少每月汇总、统计、分析本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至少每季度汇总、统计、分析其负责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呈报给主管院领导。

六、附件

附件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流程图

附件 2:不良事件上报奖励办法

附件 3:医院常见不良事件种类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的奖励办法(试行)

点击量:117

2014-09-01

文件编码1GYY201401 生效日

版本第一版日期2014-08-13

修订依据 3.9.1.1 起草部

质控处

批准部

院务会

使用范围全院

一、目的

为落实《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 年版)》的管理要求,加强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鼓励全院职工积极主动上报医疗

安全(不良)事件,特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奖励通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系统实名上报,并得到事实确认事件的上报科室和职工。

三、奖励条件

(一)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二)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 24~48 小时内通过管理系统上报的科室与个人。

(三)多人上报一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只奖励上报最早的职工。

四、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励方案

1.职工每实名上报一件经过相关职能部门事实确认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励 50 元人民

币。

2.质控处每月最后一日进行当月上报数量统

计,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统计结果

报至财务处。

3.当月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励金额,于次月奖金中兑现。

(二)科室奖励方案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数量与减免科室医疗纠纷

赔偿额挂钩

(1)科室职工每上报一件得到确认的医疗安全(不良)

事件,给科室记 0.1 个百分点,科室累计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百分点数,作为科室医疗纠纷赔偿额的奖励点数。

(2)奖励方法

①上报一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只记 0.1 个百分点给予科室奖励,不重复计算点数。

②不良事件上报累计的百分点数以医疗纠纷发生之日倒推 1 年计算;奖励点数不能重复

使用。

③科室医疗纠纷赔偿的事件,须经医疗安全(不良)事

件管理系统实名上报。

如:2015 年 5月 20 日某科室发生医疗纠纷, 7月 20 日确定该科室赔偿额 10万元,该科室自 2014 年 5 月 19 日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累计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00 件,累计 10 个百分点。针对该科室此次医疗纠纷赔偿额10 万元,医院将减免该科室赔偿额的 10

个百分点( 10 万×10%=1 万元),科室实际赔偿额为 9 万元。

若 2015 年 11 月 15 日该科室再次发生医疗纠纷, 2016 年 1 月 2 日确定赔偿额 5 万元,该科室自2015 年 5 月 21 日至 11 月 15 日累计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0 件,累计 1 个百分点。针对该科室此次医疗纠纷赔偿额 5 万元,医院将减免该科室赔偿额的 1 个百分点(5 万×1%=0.05 万元),科室实际赔偿额为 4.95 万元。

注:医疗纠纷发生日是指相关职能部门登记备案医疗纠纷日。

附:医院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比例达标指标

C 级:每百张床位年报告≥ 10件;

B 级:每百张床位年报告≥ 15件;

A 级:每百张床位年报告≥ 20件;

我院目前编制床位 2816 张,实际开放约 4000 张左右。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标准(试行)

点击量:144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标准

(试行)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明确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责任部门,做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流程清晰,管理责任明确,处置程序规范,根据我院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责任部门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一)病人辨识事件: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

(二)手术相关事件 : 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等;手术医师在手术后未及时诊查患者,患者手术后 3 日内无上级医师查房;非计划再次手术;因

医方对择期手术准备不足,延误手术进行;手术科室对重大手术未按手术分级管理权限及重大危重手术及特殊病例报告制度履行报批手续。

(三)麻醉事件:麻醉医师对手术患者术前未查房,或术后未及时随访;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 ,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等。

(四)门急诊诊疗事件:医生不能及时出诊、出诊信息更改,未及时上报、未及时通知挂号护士,或中途变更出诊医师,造成患者不满的;门急诊医师对 3 次就诊未能确诊的患

者未安排会诊或请上级医师复诊 ; 门急医师不见病人即开具住院通知单、处方等。

(五)会诊事件:门诊、急诊或住院医师会诊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或未诊查患者,只看病历进行“书面会诊”或“电话会诊”等。

(六)疑难危重病人诊疗事件:危重患者来诊后,未在及时开展抢救;对疑难危重病人未进行床头交接班,或未按规定书写交班记录;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或院外会诊;对于危重患者的抢救措施有缺陷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等。

(七)其他诊疗事件:违反首诊负责制有关规定;未按照疾病分类、手术分级和技术准入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病房医师不查病人即开写医嘱;住院患者病情恶化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指导;对需要立即执行的医嘱,医师未通知护理人员从而导致执行延迟;未按照我院《转院转科制度》执行转科、转院流程;患者转科治疗过程中,转出科室未

提前联系妥当或转入科室借故拒绝或拖延转入;不负责任转院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等;诊疗工作中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八)诊疗记录事件:诊疗记录丢失、缺陷、失实、内容涂改、无资质人员书写记录等。

(九)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事件: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 ; 项目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完成相关工作的 ; 发生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 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的等。

(十)医学技术检查事件: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等;检查检验结果出现可疑、出现危急值时,未进行复核、电话报告等。

(十一)医患沟通事件: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言语不良、医患行为冲突等。

(十二)劳动纪律事件:上班或值班时间擅自离岗、脱岗,班前班中饮酒影响正常工作 ; 为患者进行诊疗服务过程中,不遵守职业礼仪,聊天、打手机等。

(十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严重工伤、重大事故、成批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未及时上报等。

(十四)职业操守事件: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保护原则,不负责任地透露或散布有关患者的情况;不负责任地任意解释医院规定和其他科室、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方误会或不满;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等。

(十五)不作为事件:医疗护理工作中已经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现导致的不良事件。(十六)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

(一)患者辨识事件:操作过程中的患者或身体部位错误。

(二)手术事件:麻醉、手术过程中的安全(不良)事件(包括异物存留、手术部位错误)。

(三)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安全(不良)事件。

(四)药物事件:医嘱、给药、药物安全(不良)反应、输液反应等相关的安全(不良)事件。

(五)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六)压疮、坠床、跌倒事件。

(七)管路事件:管路滑脱、自拔事件。

(八)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安全(不良)事件。

(九)技术操作等引起的安全(不良)事件。

(十)输血事件:备血、传送及输血反应等相关安全(不良)事件。(十一)患者约束事件: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安全(不良)事件。(十二)医疗器械事件:针头折断、 PICC 断裂等。

(十三)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三、药品安全(不良)事件

(一)药品标准缺陷

(二)药品质量问题

(三)药品不良反应

(四)用药失误

(五)药品滥用。

四、医院感染安全(不良)不良事件

(一)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二)医院感染职业暴露

(三)医院感染防控隐患

(四)消毒灭菌失败

(五)感染职业暴露

(六)医院感染防控隐患

五、医学装备安全(不良)事件

(一)设备故障或使用不良导致的不良事件

(二)医用耗材相关不良事件

(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六、信息系统安全(不良)事件

(一)网络设备故障

1.人为因素

( 1)核心网络设备:人为导致的核心设备死机、断电、配置文件丢失(全院网络瘫痪,恢复所需时间长)。

( 2)楼宇汇聚网络设备:人为导致的楼宇汇聚设备死机、断电、配置文件丢失(独立大楼网络瘫痪或连接至此设备的其他区域,恢复所需时间较长)。

( 3)楼层网络设备:人为导致的楼层设备死机、断电、配置文件丢失(连接至此设备的楼层网络瘫痪,恢复时间较短)。

( 4)设备物理人为损坏:故意破坏导致相应区域或者医院网络瘫痪。

( 5)因施工问题导致网络线缆损坏或影响网络。

2.自然及其他因素导致的网络故障:如雷击、地震、雨、水、静电、尘土、虫蚀等。

(二)服务器故障

1.电源系统故障、意外停电、 UPS 待机时间短等

2.自然灾害(如地震、暴风、雷雨等)

3.人为破坏

4.机房防水

5.应用系统故障

(三)使用部门不良事件:

1、软件使用过程出现故障引起的不良事件

2、硬件(微机、打印机、电话等)故障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事件

3、网络(内网、外网)

4、电话(固定电话、手机)故障影响工作信息中心不良事件:

1. 数据库损坏

2. 服务器负荷超载

3.磁盘阵列损坏

4.电源( UPS、市电供电)

5.核心交换机

6.汇聚交换机

7.层交换机

8.电话交换设备

9.线路(光纤专线、网络电缆、电话线)故障

10.网络攻击 / 病毒

七、后勤保障安全(不良)事件

(一)停水、停电、停气事件:引起设备故障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危及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泛水事件:引起设备故障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危及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电梯故障事件:危及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因素和事件。

(四)恶劣天气事件:引起医疗区公共道路不畅通,而危及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五)建筑工程质量事件:引起设备故障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六)食品安全事件:危及医、患等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八、公共安全(不良)事件

(一)公共伤害事件:患者跌倒、家属跌倒、患者昏迷、家属昏迷、出现纠纷后家属情绪激动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及各类行为冲突等

(二)财物损失事件:药品丢失、医疗器械缺失、患者及家属财务丢失、医务人员财务丢失。

(三)患者异端行为事件:患者走失、患者自杀、家属自杀等。

(四)火灾隐患或事件。

以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照不良事件管理部门进行分类,随着我院医疗安全事件

不良)管理的不断完善,逐步进行修正和补充,仅供上报参考之用。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doc

庆医发〔2017〕18号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 报告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包括: (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五)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

(九)其他非上列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十六类: 1、医疗沟通事件:指医护工作人员对患者所有已知病情情况、诊疗措施了解后,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使病人及其家属对病情、各种诊疗措施、病情发展、费用、并发症等涉及知情的事项了解。医患双方上述沟通不到位产生的事件。 2、病人资料辨识事件:因对病人资料辨认不清,导致的事件。包括认识病人错误,治疗部位错误,治疗时间错误,严重误诊、漏诊等事件。 3、医疗处置事件:指诊断、治疗操作中不当、不及时及意外事件(除检验、仪器、耗材、药物事件)。 4、药物事件:药物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5、血液及血制品事件:血液制品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6、设备仪器相关事件:设备故障,一次性耗材出现问题或者设备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第二分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结合《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Ⅰ、Ⅱ级为重大事件,Ⅲ、Ⅳ级为一般事件。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 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三、接收报告单位: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上报相应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院感安全(不良)事件由院感科处理。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设备科处理。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部处理。 7、医德医风违法乱纪(不良)事件由院办处理。 8、消防、治安安全(不良)事件由保卫科处理。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书面报告: (一)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

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丹徒区人民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及分级 不良事件指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预料之外的、不期望的或潜在的危险事件。 主要包括警讯事件、差错及临界差错等。 1、警讯事件: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无法预料的意外死亡、器官重大损害或永久性功能丧失的事件。(1)患者意外死亡; (2)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器官重大损害或永久性功能丧失; (3)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4)诱拐或抱错婴儿。 2、差错: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出现差错,且错误未能被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病人最终接受了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3、临界差错:是指由于不经意或经及时介入行动,而使原本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 二、医院不良事件名称及分类 根据医院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锐器伤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漏做标本,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异物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医院不良事件的报告及流程 1、报告责任人:发现不良事件的所有医院员工。 2、报告时限:不良事件(警讯事件)一经发现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或总值班,职能科室或总值班核实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3、报告形式及流程:书面报告,报告表格《医院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件),特殊不良事件如药物不良反应主、输血反应等按相关科室要求上报。具体接收科室: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2.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安丘市皮肤病防治站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我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Ⅰ、Ⅱ级为重大事件,Ⅲ、Ⅳ级为一般事件。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 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三、接收报告单位: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上报相应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院感安全(不良)事件由院感科处理。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设备科处理。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部处理。 7、医德医风违法乱纪(不良)事件由院办处理。 8、消防、治安安全(不良)事件由保卫科处理。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书面报告: (一)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部门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1、定义: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4、报告程序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医院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或护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5、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咸阳彩虹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一、医院不良事件是指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包括诊断治疗的失误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 二、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的原则: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坚持非处罚性和分开性的特性。 三、不良事件等级划分: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危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临界错误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四、医院不良事件的分类: 根据医院不良事件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四大部门。

1、病人误判事件: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具体部位错误。 2、治疗、检查造成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 3、手术事件: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 4、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医嘱、处方、调剂、流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 6、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7、跌打事件:固定外跌倒、摔伤。 8、管漏事件:管路滑脱,自拔事件。 9、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特殊感染事件。 10、医疗沟通事件:在治疗活动中因医疗信息沟通、告之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断错误。 11、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12、输血事件:医嘱开具,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 13、公共设施事件:医院建筑设施,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 14、医疗设备事件: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 15、医疗器械事件:内固定断裂、松动。 16、其它医疗不良事件。 五、行政职能科室职责 1、对于发生在门诊科室的医疗事件,归属门诊部处理。 2、对于住院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出具的医疗不良事件归属医务科处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和流程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与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就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与保护患者利益得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为达到卫生部提出得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要求,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目得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与安全隐患,将获取得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 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得持续改进。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定义及等级划分 (一) 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得诊疗结果、增加患者得痛苦与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得正常运行与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得因素与事件。 (二) 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得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得死亡,或就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就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得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9类: 1、临床诊治类: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手术患者部位与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得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2、医技诊查类: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3、护理院感类:误吸、压疮、约束意外、疑似电(刀)灼伤、纱布计数错误等;医院感染病例、职业暴露等。 4、医患沟通类: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及管理规章制度(试行)

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及管理制度(试行) 1.目的 为加强医院不良事件的管理,规范医院不良事件上报,提高医院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及排除医院存在的质量缺陷,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建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医院范围内发生的不良事件。 3.支持性文件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 号,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国食药监械(2008)766 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1 号) 4.文件内容 4.1 医院不良事件的定义 是指在医院运行,特别是临床诊疗过程中,任何造成或可能造成患者非预期的人身伤害、痛苦和负担增加的事件和因素,以及影响医院正常运行和危害医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和因素。 4.2 医院不良事件的种类。 4.2.1 医疗不良事件 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医疗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技术错误事件、药物医嘱/使用错误(医生)、检查事件、麻醉事件、诊疗记录事件、知情同意事件、非预期事件、手术事件、医疗投诉事件、产伤事件、呼吸机事件、择期手术后并发症事件、医源性气胸事件、医源性意外穿刺或撕裂伤事件等。 4.2.2 护理不良事件 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导管事件、跌倒/坠床事件、烧烫伤事

件、给药错误(护士)、未按医嘱执行禁食禁水事件、误吸/误咽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执行消毒隔离事件、压疮事件、窒息事件、约束事件、静脉炎事件、输液药物渗漏事件、 患者自杀自伤事件、患者冲动伤人/损物事件、患者走失事件等。 4.2.3 药品不良事件 在管理及调剂药品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事件,包括:、药物调剂 错误(药剂师)、给药阶段错误(护士)、传送过程错误(运送)、信息流转错误(电脑)、药品召回事件、贵重药品丢失及损毁事件、药品监测事件、药物不良反应事件、输液不良 反应事件等。 4.2.4 院感不良事件 在院内发生的严重感染等事件。包括:院感疑似暴发/暴发事件、血液滤过/血液置换 感染事件、环境卫生学监测事件、手卫生依从性、医疗废物事件等。 4.2.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损害等事件。包括:医疗器械不 良反应、医疗仪器设备的召回等。 4.2.6 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环境不良事件。包括:公共设施事件、设备设施使用事件、环境事件、物品运送事件等。 4.2.7 治安消防不良事件。包括:治安事件、危险品管理事件、消防安全事件、放射性(同位素)物品管理、特殊药物管制事件等。 4.2.8 信息不良事件包括:软件故障、电脑硬件故障、信息丢失、篡改、销毁、黑客 攻击、计算机病毒、内部、外部泄密、网络故障或瘫痪、员工跌倒、意外伤害、工伤等事 件等。 4.2.9 职业伤害事件。包括:职业暴露--针头和锐器、职业暴露--体液和血液、职业暴 露--放射线泄露、职业暴露--未行防护、职业暴露--误照射、员工跌倒、员工意外伤害、工 伤事件。 4.2.10 食品安全不良事件。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食品消毒事件等。 4.2.11 输血不良事件。在输血过程中因操作或记录及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等事件。 4.2.12 工程安全不良事件。包括:基建安全事件等。 4.2.13 生物安全不良事件。包括:试剂与仪器事件、生化污染事件、生物安全突发事 件等。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9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是指治疗使用的医疗器械所产生的与疾病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 三、医务人员如发现可能与医疗器械有关的不良事件时,应及时报告不良事件专管员及科室负责人。 四、科室负责人发现或接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察看,协助调查,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核实后,提交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和设备科。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报告再补报书面材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应包括患者情况、不良事件情况、医疗器械情况、初步处理情况等内容。 五、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和设备科接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联合组织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和相关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和流程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和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要求,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等级划分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9类: 1、临床诊治类: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2、医技诊查类: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3、护理院感类:误吸、压疮、约束意外、疑似电(刀)灼伤、纱布计数错误等;医院感染病例、职业暴露等。 4、医患沟通类: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文档

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7类: (一)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二)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三)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四)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五)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六)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七)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工作部。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三)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五)器械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疗设备仪修部。 (六)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后勤保障部。 (七)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纪委监察室。 (八)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后勤保障部。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主管部门。

(二)网络直报,通过院内OA系统将电子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主管部门。 (三)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事后补报《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一)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二)职能处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四)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最后统一报后勤保障部备案。 六、奖罚机制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500~1000元现金奖励。 (二)隐瞒不报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置相关制度处罚。 (三)后勤保障部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示处理结果,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医院每年对不良事件报告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奖励。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自愿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正常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医院通过自愿的、不具名的报告途径获得的显性或隐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 二、医院积极倡导医护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医务人员

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第二分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实施细则》2012版)者安全,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成事实。Ⅰ、Ⅱ级为重大事件,Ⅲ、Ⅳ级为一般事件。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一)号)、卫生部《重大医疗[1987]63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号)以及[2002]206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 、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 1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非处罚性:2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三、接收报告单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上报相应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院感安全(不良)事件由院感科处理。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设备科处理。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部处理。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正式版)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在院跌倒、护理并发症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2.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 并不断修改完善。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 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 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 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 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4.护士长要逐级上报不良事件的原因、经过、后果, 并按规定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差错、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半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其他不良事件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 给予处理意见, 尽量降 低对病人的损害.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 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必要时封存, 以备鉴定。 6.护理部制定护理投诉和纠纷的接待流程, 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尊重事实、耐心沟通、端正处理态度, 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重大护理投诉, 上报医院备案、讨论。 7.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 病区和科室要组织护士进行讨论, 分析原因, 提高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为促进护理人员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及时发现护理问题,控制环节质量,鼓励非惩罚性上报不良事件,对已发生的不良事件及时进行总结分析,达到改善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改进护理用具和病房环境,汲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目的。 一、不良事件的概念及分类 不良事件是指与患者疾病的自然病程或潜在问题无关的、导致未预期的患者死亡或主要器官功能永久丧失的事件。广义的定义是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医疗异常事件。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患者非预期的死亡,或非疾 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 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错误事实,但未给 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即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发生之前便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避免了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SAC严重程度评估 事件严重程度评估矩阵图 严重程度评估矩阵图是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与事件发生频率为两轴呈现的风险矩阵。结合两者分析,对应的分数为该事件的严重程度评估。分数越低,提示事件严重

程度越高。 二、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报告和处理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规范。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 3.凡发生不良事件要主动上报,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4.发生不良事件后,正常上班时间应立即口头报告值班医生、护理组长和护士长、科主任,及时评估事件的影响,积极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并班班交接,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夜班发生不良事件应立即口头报告值班医生、护理组长或高级责任护士,积极采取措施,视事件严重程度同时或第二天上报科主任、护士长,必要时科主任、护士长接报后立即到场组织抢救,同时报主管职能部门。 5.24小时内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本人填写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 6.发生不良事件的有关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7.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本病区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调查,组织科内讨论,分析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护士长将讨论意见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对科室意见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于1周内将报告单送护理部。必要时进行根本原因分析(RCA),制定改进措施,进行效果追踪。 8.鼓励无惩罚性的不良事件上报,对发生不良事件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发现,需按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需要进行根本原因分析(RCA)的不良事件判断标准 1.起因为系统问题的事件。利用不良事件决策树,发现并判断系统问题。 2.排除犯罪行为、酒精、药物成瘾等不安全行为。 3.后果严重的异常事件(如病人死亡、严重伤害等)或警讯事件。 4.风险评估为1级(严重风险)或2级(高度风险)(SAC=1或2)的事件。 5.风险评估为3级(中度风险)或4级(轻度风险)(SAC=3或4),但发生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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