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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际贸易政策分析

第六章国际贸易政策分析
第六章国际贸易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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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际贸易政策分析

第一节国际贸易的关税分析、关税的基本概念

关税:是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个国家的关境时,由海关代表国家向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

赋。

财政关税:为了取得财政收入而征收的。保护关税:为了保护本国的国内市场而征收。

1、关税的类型.从价税:按进口货物的价值征收一定百分比的

税赋。从量税:对进口货物每个单位量征收定量的税赋。复合税: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方法的混合使用。具有针对性的惩罚性关税。

“禁止性关税” :关税征收比率高到使商品无法进口的程度时

的关税。

2、关税的特征

(1)透明性;

(2)非歧视性;

(3)稳定性;

(4)市场功能性;

(5)防止寻租;

(6)保证国家利益

3、关税减让

(1)“产品对产品”方式

(2)线性程序

所有工业国的非农业产品都从削减50%的起点开价。

(3)综合方式

、小国进口关税的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分析

自由贸易条件下福利变化分析: 贸易前 :消费者剩余为 PP e E ;生产 者剩余为 OP e E ;

贸易后 :消费者剩余为 PP w E ,消费 者剩余增长 P e P w EE (即 1+2+3);生产者 剩余为 OP w E 。

消费者剩余增加的部分中, 其中: 面积 1 部分是从生产者剩余转移过来的;面积 2 部分是消费者从过去国内高价消费转向进 口低价消费而来; 面积 3 部分是在进口低价 条件下新消费者进入消费而产生的新福利。

面积 2 部分+面积 3 部分是自由贸易的净福利。

1、 小国进口关税局部均衡的图形分析 小

国:该国在市场中只是既定价格的被动 接受者, 而非价格的决定者, 即它对于国际贸 易市场中的价格事实上没有多大影响。

Q 1Q 2 为不存在关税时的进口量; Q 3Q 4 为存在关税时的进口量。

2、小国进口关税的几种经济效应与福利 分析

关税的各种经济效应为:

1)保护效应:其数量为图中的 Q 1Q 3 。是在关税保

护下国内生产的增长,也叫进口替代

效益或生产效应,即以国内生产替代的那部分进口商品。

效应的大小取决于生产产品的供给弹性的大小,供给弹性大则效应大,反之则小。

(2)消费效应:在图中其数量为 Q 2Q 4 ,由于价格上升造成需求下降,人们消费水平收缩, 从而消失的部分消费。

效应的大小取决于需求弹性的大小,需求弹性大则效应大,反之则小。

( 3)贸易效应: 保护、 消费效应之和, 即替代进口的部分加上消费减少造成的进口的下

Q

Q

降。

即Q1Q3 与Q2Q4 之和。

(4)税收效应:政府对于进口征收关税的财政收入。在图中这部分税收为p w p t Q3Q4。

(5)国际收支效应:因进口下降引起的对外支付降低,即外汇的节约。其数量等于Q1Q3

Q2Q4 Op w 。

关税后的福利效应为:

生产者剩余:增加P w P t AB ,总量为OP t A;

消费者剩余:减少P w P t E E ,总量为P0P t E ;其中,P w P t AB 转为生产者剩余,Q3Q4 P w P t 为政府税收,ABC E FE 为净损失(死负荷)。

3、小国进口关税一般均衡的图形说明

由于存在关税,国内商品的交换价格为T A ,所以,国内生产点在A 。在这个产量组合上,按国际交换价格进行交换,在C 点消费。

说明,AF 的Y产品按国际价格(与原国

际价格线平行的现国际价格线)交换FC 的X

产品,由于关税,AF 的Y产品只能交换FD

的X 产品,此时交换是按照国内的价格,即过

A 点的更为陡峭的价格线,DC 为关税。

4、贸易均衡条件分析与评价政策含义:任

何阻碍自由贸易的做法,尽管会使得征收进口关

税的国家的国内生产增加,财政收入增加,但从

总体来看,征收进口关税必然会使得该国的福利有所下降,必然会导致经济福利的净损失。

启示:采用关税保护国内市场时,决策者必须考察本国该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弹性。如果供求弹性大,则关税的保护作用大;反之则并不一定理想。

三、大国关税的局部均衡与一般均衡分析

大国可以影响世界产品价格。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导致国际市场上需求减少,供大于求,商品价格下降。

1、大国在国际贸易条件下的总供给曲线

国内较陡峭,国外较平缓;组合为一条折线型供给曲线。

2、大国进口关税局部均衡的图形分析

未关税前:

消费量为 OQ 1 ,国内供给 OQ 2,进口

Q 1Q 2 。

关税后:

消费量为 OQ 3 ,国内供给 OQ 4 ,进口

Q 3Q 4 。

3、大国关税的几种经济效应与福利分

( 1)消费者剩余下降: a b c d 。 ( 2)生产者剩余增加: a ( 3)关税收入: c

( 4)净损失: b d 阴影部分面积

4、大国关税一般均衡的图形分析 征收关

税后,贸易条件得到改善。 大国征收关税后, 保护作用往往不是很 强。出口国会压低价格, 保持对征收关税国 一个仍然较高的出口量。

四、关税谈判中的博弈

P

e

P

P

E

b

d

a

c

D

S

h f

S

S

h f t

两国,两种产品关税博弈情况

B A 无关税有关税

无关税(8,8)(2,10)

有关税(10,2)(4,4)

在此博弈中,有两个静态均衡状态:一是双方政府均采取高关税,二是两国政府均无关税。第一种均衡状态下的效率是低下的,即双方的净收益为(4,4)。显然,两国政府都应该选择无

关税,博弈将达到最优均衡状态(8,8)。

第二节进口关税与配额的比较分析

、进口配额分析

进口配额属于非关税壁垒的一种阻碍贸易自由进行的措施,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

1、国际贸易中进口配额的概念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于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的措施。在实践中存在着超过配额不得进口(绝对配额)与对超额进口部分实行惩罚性关税(关税配额),以及针对国别与全球发放进口配额的做法。

2、进口配额局部均衡的图形分析(小国模型)

3、进口配额的经济效应国内需求增加,进口

配额不变,结果是该种商品价格上升,生产和消

费都增加,但是进口数量不变。

只是从AB 上升为AB 的位置,配额数量

没有变化,这样该国的这种商品的价格上升,对

于市场的保护作用加强,国内生产增加为OQ5 ,

消费也提高为OQ6,但由于配额进口的限制,进

口数量并未发生变化。

三、进口配额与等额关税的比较分析

1、进口配额与等额关税的进口数量分析实行进口配额可以同步增加保护作用,而等额关税

则不能。

2、进口配额与等额关税的政策含义比较实行进口配额的结果是价格的调整,而实行等额关税的结果是进口量的调整。实行进口关税政府会得到相当与关税数量的财政收入;而实行进口配额的许可证收入可能属于政府或进口商。

实行进口配额限制,能够进口的数量是明确的;但实行进口关税的结果无法掌握。

3、对进口配额的评价允许的进口数量明确,限制性较强。

第三节幼稚产业的保护

一、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基础

1、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保护关税制度的核心思想:关税保护对象:工业中重要工业部

门,经发展能与外国产品竞争的部门,技术部门。关税保护措施:对工业品禁止输入或规定适当的税率。

课收关税应当有一定的限度。

关税保护措施应当有步骤地进行。

2、新贸易保护理论

认为发展中国家应实行严格的贸易保护,切断不等价交换转移价值的渠道。

二、幼稚产业的保护

1、幼稚产业的定义(M-B-K 标准)

穆勒标准:

某种产业由于技术不足,生产率低下,成本高于国际市场,无法竞争。在保护下,能够在自由贸易下获利,使得潜在的比较利益转化为现实的比较利益,可以自我投资发展,即为幼稚产业。

剩余增加 P W EBP S ,生产者剩余仍为 0。说明世界 出口补贴所造成的资源 为增加 P W EBP S ,耗费的资源为 P W ABP S 。浪费为

ABE 。

无保护价值的情况:

成本递增行业无保护价值,成本永远高于世界 水平,如图 D 曲线所示;

成本下降缓慢也无保护价值, 当成

本下降到世界成本水平之下时, 产品生 命周期已经结束,如图 D 曲线所示。

只有成本曲线如图 D 曲线所示的

巴斯塔布尔标准:

除了坚持穆勒的产业自立原则之外,还将经济学中的成本 — 效益分析方法引进予以应用。 他认为保护、扶植幼稚行业所需的社会成本不能超过该产业将来利润的现值。

肯普标准:

还应该考虑产业在被保护时期内的外部效应问

P

W

D

D

O

进口

T 1

Y

1

Y 0

进口( Y ) A

递增口型(产

Y

的状况 C 出口

行业具有保护价值。

3、幼稚产业发展的一般均衡分析

Y 为幼稚产业。初始时,生产点在 A , Y 产品无比较优势;经保护后, Y 产品逐渐产生比

较优势,生产点在 B 。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保护目的达到。

4、保护幼稚产业的政策含义与评价 起到保护作用,又避免了使用禁止性关税的措施,免除

了许多麻烦。 但实行保护的目的在于使得受保护者得以进步, 最终不需要保护, 在国际市场中自我扶植, 因此并不是单纯的保护落后。

但是在现实中相当多的国家采用的是予以补贴式的国家采购政策,国家用较高价格采购国 内生产的产品供公务使用,通过这种方法来使得本国相对落后的产业得到应有的保护,得到成 长。

、关税的有效保护率

1、关税保护与关税的有效保护 名义保护:对最终制成品征收的进口关税税率。 有效保护:对

受保护行业单位产品附加值增加率的保护。这里的附加价值的含义是指最终 产品价格减去进口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即进口投入后的价值。

2、关税有效保护率的计算

V 为附加价值,即最终产品价格-原料 ( 或中间产品 )的价格, V 是带有税收的附加

价值;

V 为新加入的价值,即在不征收关税时单位产品的附加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它是活劳动的

3、关税有效保护的政策含义与评价

( 1)在对最终产品征收进口关税的名义税率不变时, 对进口原料和中间产品征收的关税税 率越低,该名义关税税率的保护作用(有效保护)越大;

(2)一国如果用进口原料进行加工出口,对原料征税,其结果将降低产品竞争力; (3)有效保护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两难

EPR

VV V

第四节倾销与反倾销的经济分析

、倾销的界定

1、经济学的定义

最初由经济学家雅格布·瓦伊纳提出,他认为:倾销是一种商品在不同市场之间的价格歧视,是海外商品以低于同样商品的销售价格在

国内同时出售。

划分了三种类型:偶然性倾销,掠夺性

倾销和长期性倾销。

偶然性倾销是为了清理剩余货物,故可

不计成本;

掠夺性倾销是想在挤走国外竞争对手后,

再提高价格,获取垄断利润,以补回倾销时

的损失;

长期性倾销就比较复杂,由于厂商获得

政府直接或间接补贴,因此,生产者可以按低于国内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口商品,其损失由政府补贴中获得。

2、法律定义——《1994 年关税及贸易总协议》第六条法律上倾销的构成有以下三个条

件构成: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是指出口国或原产地国的国内市场销售价格,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该国向第三国出口的市场销售价格或结构价格等。

(2)低价销售的行为对进口国产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3)损害与价格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只有同时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的低价销售行为,才能够依据反倾销法采取反倾销措施。由此可见,经济学上的倾销只是构成法律倾销的前提条件。

、倾销的危害性

1、对出口国的影响

1)挤占出口国企业的市场份额。(2)损害出口国消费者的利益。(3)扰乱出口国的市场

秩序。

2、对进口国的影响

阻碍进口国相应产业的发展。扭曲进口国市场秩序。 威胁和抑制进口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工业

的建立。

3、对第三国的影响: 倾销使第三国产品的市场需求下降,市场份额和利润减少。 第三国生

产商是在国内消费者没有享受到低价倾销产品外处的情况下受到损害的。

三、倾销的经济效应分析 —— 长期性倾销 要使企业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进

行长期倾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出口商的企业具有一定的垄断能力,即企业面临的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企业的出口 变化会市场价格造成影响。

出口商品的企业在国内面临的需求弹性比在国外面临的需求弹性小。这一条件往往是存在 的,因为企业在国内市场面对的竞争对手一般比在国外市场少。

出口国对国外商品设置足够高的贸易壁垒.贸易壁垒的高度相当于国内外市场的差价,才 能阻止国外低价产品回流国内,可能使差价得以保持。

四、反倾销的经济效应分析

1、反倾销措施

临时性措施: 初步认定存在倾销后,进口方调查当局可采取两种措施以防止产业受更严重的损害:一为 征收临时性的反倾销税; 二是采取担保的方式支付保证金。 临时性措施从开始调查之日起 后生效,实施期一般不超过 4 个月。 进口国:

MC

60天

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倾销

Q

对垄断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则不论大国

或小国都有可能获得最大净收益。

征收反倾销税除增加税收收入外, 还可使

进口国生产者由于国内价格上升获得益处。 因此, 无论倾销是否存在,只要存在垄断行为,征收反倾销税就可以使本国得到净收益。因此,世界 各国政府常打着反倾销的旗号征收反倾销税,反倾税成为了一种最有效、最具杀伤力的贸易保 护工具。

2、出口商的价格承诺

五、中国对外贸易与反倾销

随着关税的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减少,尤其是配额及许可证措施的限制使用,反倾销 措施已经逐步演化为世界各国最普遍使用的维护公平贸易环境、抵制不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之 一。

自 1979 年 8 月欧盟对中国出口的糖精发起首例反倾销指控以外, 中国产品受到的反倾销指 控位居全球之首。据统计,到 2002 年 9 月 30 日,已经有 31 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 反倾销指控和保障措施案件共 541 起,其中反倾销案件 500 起。

特点:中国给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偏高.以中国彩电在欧盟遭受反倾销为例,涉案金额只有 上亿美元,但被征收了 44.6% 的反倾销税。 中国商品遭受反倾销指控的原因:

WTO 限制非关税措施的使用使反倾销的作用更加突出。 WTO 严格限制非关税壁垒的使用, 但

允许采用反倾销手段。

国外对我国制度的歧视性反倾销政策导致对华反倾销案件的增多.长期以来,一些国家采 取不合理 “替代国价格比较 ”办法衡量中国产品是否倾销,导取我国本来没有倾销的产品或低倾 销产品被裁定为倾销或高辐度倾辐。

中国出口竞争力的相对提高导致反倾销措施的滥用。中国在劳动力与原材力的价格优势使 中国产品处于有利地位,成为反倾销的众矢之的。

征税前, 价格为

P ,销量为

Q ; 征税

后,

价格为 P ,销量为 Q 。

消费者剩余损

失:

ab

税收

为:

ac

净所

得:

cb

世界净损

失:

bd

结论:

国内个别企业低价竞销.根据有关调查数据,国际市场的价格指数每年一般上升3%,而我国商品的出口价格指数却连年下降,出口价格存在偏低的现象.这对企业薄利多销的战略提出反思。

第七章 对外贸易政策.doc

第七章对外贸易政策 第一节对外贸易政策概述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定义、目的与构成 (一)贸易政策的定义:对外贸易政策是各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出口进行管理的原则、方针和措施手段的总称。包括以下几个因素: 1.政策主体:即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一般来说是指各国政府。 2.政策客体:贸易政策规范、指导、调整的贸易活动和从事贸易活动的企 业、机构和个人。 3.政策目标 4.政策内容:贸易政策涵盖的方面和内容 5.政策手段:实施政策内容时所采用的对外贸易管理措施。 (二)目的 1.市场目标:保护本国的市场;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 2.产业目标:保护国内产业的发展,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 3资金目标:外贸活动应有助于为本国经济建设积累资本或资金; 4.整体目标:维护本国对外政治经济关系和利益。 5.其他目的 (三)贸易政策的构成 1.总贸易政策:它是一国从整个国民经济出发,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实行的政策。 比如中国1949-1978年之间实施的是国家管制的内向型的保护贸易政策;1978中国提出改革开放,其贸易政策:开放型的适度的保护贸易政策;比如20世纪60年代日本提出贸易立国,后有提出科技立国等 2.商品和服务贸易政策:根据总贸易政策、国内经济结构与市场供求状况针对不同商品和服务分别制定政策。 3.国别、地区贸易政策。对外贸易国别政策是根据对外贸易总政策,对外政治、经济关系的需要而制定的国别和地区政策。如过去西方国家制定的限制或禁止向社会主义国家出口与军事有关的科技产品就是这种国别政策的体现。我国过去首先发展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尤其是我们已经成功入世,我国的对外贸易国别政策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国外对中国的武器出口的限制等 二、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 国际贸易发展的历史就是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政策交替发展与变化的历史,这两种政策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自由贸易程度与保护贸易程度也有所不同,纯粹的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在任何时期,任何国家都是不存在的。 1.自由贸易政策: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等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商品和服务贸易等的各种特权和优惠,使商品自由进出口,服务贸易自由经营,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 2.保护贸易政策:国家广泛利用各种限制进口和控制经营领域与范围的措施,保护本国产品和服务在本国市场上免受外国商品和服务等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品和服务贸易给予优待和补贴。 三、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的制定与执行 对外贸易政策和执行要考虑本国的经济力量的强弱;本国的经济发展战略;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六.doc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六答案 合同的磋商与签订 1、经常会有一些动机不好的外商,很轻易地下订单,而且言明在收到样品后才肯开信用证。当我方寄出样品后,外商却销声匿迹了,我方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样品白白被骗。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方应如何处理? 评析,一是在寄样品之前应做好调查工作,特别是客户的资信。二是可以对样品内收取一定的费用。 2、请分析下列情况,试问A与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1)11月1日,A邮寄一份实盘给B。 (2)11月8日,A邮寄一份撤回通知给B。 (3)11月11日,B收到A的实盘,并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 (4)11月15日,B又邮寄一份确认函,确认他于11月11日发出的接受电报。(5)11月20日,B收到A邮寄的撤回通知。事后双方对该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纠纷。 评析:A与B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理由,首先,11月1日A邮寄的实盘于11月11日送达B处时已经生效,B于当天就发出有效的接受通知。根据一方发出实盘,经另一方有效接受而合同成立的原则,A与B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其次,A在寄出实盘以后,又于11月8日寄出一份撤回通知。但是实盘已于11月11日送达B处而生效。由于撤回通知于11月20日才送达B处,即发盘通知到达在先,撤回通知到达在后,因此该项撤回通知没有撤回的效力。 3、买方发盘要求卖方凭买方提供的规格、性能生产供应某机械设备,发盘规定了有效期为1个月,以便卖方能有足够的时间研究自己是否能按所提供的条件生产供应。卖方收到发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设计,探寻必要生产设备添置的可能性和成本核算。两周后,突然买方通知,由于资金原因,决定不再订购该项机械设备,并撤销发盘。此时,卖方已因设计、寻购生产设备,核算成本等付出了大量费用。问,卖方能否提出异议? 评析:卖方可以提出异议。理由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六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通知于被发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盘人,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发盘写明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的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以撤销的,被发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盘人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据此,买方的发盘不能任意撤销,因为本案中的发盘具备一项有效发盘的必备条件,它规定了1个月的有效期,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且卖方已本着此项信赖行事。卖方如果认为按买方发盘条件达成交易有利可图,可以拒绝买方撤销发盘,并在期限内表示接受订立合同,如买方坚持撤销发盘,卖方可按实际支出的费用加上如果达成合同可望获得的合理利润向买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第六章国际贸易政策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学 第六章国际贸易政策课后习题及答案 一、概述与术语 对外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在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总目标下,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对外贸易活动进行管理和调节的行为 自由贸易政策:是保护贸易政策的对称,是指国家对贸易活动不加以直接干涉,既不鼓励出口,也不限制进口,使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国与国之间自由流动,在国内外市场进行自由竞争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干预对外贸易,通过高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限制外国商品和服务的进口,以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国外商品的竞争;同时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惠或补贴,鼓励扩大出口,以提高本国商品和服务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保护贸易政策最基本的特征是“限入奖出” 超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借助垄断实行以补贴、倾销等方式扩大出口,以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限制进口,从而垄断国内市场,争夺世界市场,追求贸易顺差,是带有进攻和垄断性质的贸易保护政策 管理贸易:是指政府对私人的国家贸易活动实行高度的管制或者是由政府政策控制、引导或管理的贸易。不在竞争条件下、不按边际成本定价的贸易 进口替代战略:一过采取高关税、进口数量限制和外汇管制等措施,严格限制某些重要的工业品进口,扶植和保护本国有关工业部门发展的战略 出口导向战略:将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出口贸易上,通过出口的增长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二、综合题 1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 一。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①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途径:优化国内资源配置,提高生产要素效能;鼓励资本输入,提高生产力;鼓励国外先进的技术知识、管理经验、经营方法和生产技术的引进,提高管理水平;获取规模经济效益②实现经济增长。通过调整对外贸易政策,一方面,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提高国家的经济福利;另一方面,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利润最大化③达到均衡。通过对外贸易政策的调整,维持国际收支平衡。 ④稳定经济,增强适应能力。在经济全球化下,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影响加强。为了使一国经济既能与外部经济实现互补,又能保持国内经济稳定,就必须依靠对外贸易政策进行调整。二。加强和完善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是一个社会国民经济的运作方式,经过实践检验,市场经济体制逐渐为世界各国认同,但在各国的发展程度不同。良好的外贸政策能促进一个国家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同时又能加强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三。改善国际经济与政治环境。贸易政策在调整、改善、巩固国与国之间经济与政治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一国贸易政策的选择必须考虑国际环境,即世界贸易体制的发展与影响,联合国的各种决议的实施以及其与贸易伙伴之间的经济和政治关系。 2一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①政治和经济安全②经济发展阶段、经济结构与比较优势③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④与他国经济和投资方面的合作⑤国内物价和就业状况⑥与他国的政治关系⑦本国在世界经济、贸易组织中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⑧领导人信奉的经济和贸易理论⑨政治和社会因素,如选民的支持程度⑩利益集团和社会阶层的集体行动和游说等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贸易术语 1.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 月份装运。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答:对于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应该由我方支付;但是进口报关费,不应由我方支付。因为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所以支付的运费应该包括卸至伦敦港码头的卸货费。但是CIF 贸易术语项下的进口清关是买方的义务,因此,我方不需支付进口报关费。 2. 我方以FCA 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 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答:无理。因为FCA 项下,我进口方负责运输,但我方未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期内派去运输工具,导致卖方无法及时交货,所以在运输工具晚到的时间内发生的损失应该由我进口方承担。 3. 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 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 2)买方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首先,CIF 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其次,CIF 术语成交的条件下,卖方在办理了装运后,并制作好单据后,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 (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4.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 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 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品质 1、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 1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 ' s option”, 则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最多和最少可交多少公吨货物?多交部分如何作价?若双方未约定多交部分如

第六章国际贸易政策分析

第六章国际贸易政策分析 第一节国际贸易的关税分析 一、关税的基本概念 关税:是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个国家的关境时,由海关代表国家向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赋。 财政关税:为了取得财政收入而征收的。 保护关税:为了保护本国的国内市场而征收。 1、关税的类型 .从价税:按进口货物的价值征收一定百分比的税赋。 从量税:对进口货物每个单位量征收定量的税赋。 复合税: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方法的混合使用。 具有针对性的惩罚性关税。 “禁止性关税”: 关税征收比率高到使商品无法进口的程度时的关税。 2、关税的特征 (1)透明性; (2)非歧视性; (3)稳定性; (4)市场功能性; (5)防止寻租; (6)保证国家利益 3、关税减让 (1)“产品对产品”方式 (2)线性程序 所有工业国的非农业产品都从削减50%的起点开价。 (3)综合方式

二、小国进口关税的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分析 自由贸易条件下福利变化分析: 贸易前:消费者剩余为e PP E ;生产者剩余为e OP E ; 贸易后:消费者剩余为w PP E ',消费者剩余增长e w P P E E '(即1+2+3);生产者剩余为w OP E ''。 消费者剩余增加的部分中,其中:面积1部分是从生产者剩余转移过来的;面积2部分是消费者从过去国内高价消费转向进口低价消费而来;面积3部分是在进口低价条件下新消费者进入消费而产生的新福利。 面积2部分+面积3部分是自由贸易的净福利。 1、 小国进口关税局部均衡的图形分析 小国:该国在市场中只是既定价格的被动接受者,而非价格的决定者,即它对于国际贸易市场中的价格事实上没有多大影响。 12Q Q 为不存在关税时的进口量; 34Q Q 为存在关税时的进口量。 2、小国进口关税的几种经济效应与福利分析 关税的各种经济效应为: (1)保护效应:其数量为图中的13Q Q 。是在关税保护下国内生产的增长,也叫进口替代效益或生产效应,即以国内生产替代的那部分进口商品。 效应的大小取决于生产产品的供给弹性的大小,供给弹性大则效应大,反之则小。 (2)消费效应:在图中其数量为24Q Q ,由于价格上升造成需求下降,人们消费水平收缩,从而消失的部分消费。 效应的大小取决于需求弹性的大小,需求弹性大则效应大,反之则小。 (3)贸易效应:保护、消费效应之和, 即替代进口的部分加上消费减少造成的进口的下降。 e P w P 1e Q 2 e P w P 1 e 2 t P 3 4Q P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我公司与外商签订销售合同,出售中国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十批交货。”卖方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 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分析】买方可以撤销第五批以后的各批货物。依据国际贸易惯例对分批装运的规定,如果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出允许分批装运,并规定了具体的装运时间和每批的数量,只要其中任何一批为按合同规定的条款交付货物,则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在本案例中,第五批大米虽然按时装运,但货物品种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以该批以后各批都违背了合同及信用证要求。买方可以予以撤销。 【案例2】有一批货物共1000箱,自A国港口装运至B国某港口,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清洁提单”,但货运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1)少10箱货;(2)20箱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大部分散失;(3)50箱包装外表完好,箱内货物短少。 试问上述三种情况是否应属承运人的责任?为什么? 【分析】在本案例所列的几种情况中,属于承运人责任的是(1)和(2)。因为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

运人的一种证件,即承运货物收据,证明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本案例中承运人签发的是“已装船清洁提单”这说明承运人所收到的货物是“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即货物未受损、包装也完好。货到目的地后发行的(1)、(2)两种情况是表面状况不良好的表现,可见其责任应当由承运人承担。 【案例3】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1 000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讨? 【分析】(1)不是真违约,银行也能议付。 (2)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船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 (3)因此,符合合同规定,银行不能拒绝议付。 【案例4】外箱尺寸计算不准造成损失案 国外客户C 在2001年5 月份向A公司下了1X40’H集装箱的产品P3的订单中,由于很多产品的包装为新的包装,我司在下了订单1个月后还不能得到确切的装箱尺寸。由于其中一个工厂货物体积与刚下订单时的所报体积多出7CBM,其他部分工厂在给报装箱尺寸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4)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与价格 1.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载货船舶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2.有一份CFR合同,甲公司出口卡车500辆,该批货物装于舱面.这500辆卡车中有40辆是卖给某国的乙公司的.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分拨.航行途中遇到恶劣气候,有50辆卡车被冲进海中.事后甲公司宣布出售给乙公司的40辆卡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且因为货物已经越过船舷,甲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要求赔偿损失.请叛别孰是孰非?为什么? 第二章商品的品质,数量与包装 1.中方某公司与国外某客商成交龙井茶一批,合同要求二级茶叶.卖方实际交货时发现二级茶叶库存已罄,便在未征得买方同意情况下,以一级茶叶抵充二级茶叶交货,并电告买方“一级茶叶仍按二级茶叶计价,不另外收费”。问:卖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中方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妥当. 因为在合同达成后,卖方交货品质低于合同的要求是违约行为.未经买方允许,擅自将品质高于合同规定的货物交付买方同样也构成违约.尽管中方所交茶叶适用于原来的用途,并且在价值上还高于二级茶叶的价值,但卖方已经违约,在市场行情的变化不利于买方,或由于卖方交货品质高于合同的规定使买方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中遇到麻烦时,往往会成为买方拒收货物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借口. 2.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物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问(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付多少数量?为什么? (2)如果站在买方立场上,磋商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什么? 答:(1)可交付9500公吨,作为卖方,此时尽可能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少装货物, 因为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使订约时合同价格对卖方不利,多交 意味着多损失。 (2)作为买方,为了避免卖方利用市场行情的变动获得额外的利润,在磋商 合同时,可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部分的货价按装运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应用第9章答案

第9章 习题答案 1.经济学家认为,在现实世界的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市场失灵,即资源配置的无效率,或者说资源配置达不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当理想世界的市场经济的任何一个假设条件得不到满足或者不能成立时,就会出现这种市场失灵,包括垄断、外部性、公共产品、不完全信息等。自由贸易是理性世界的一种假设,同样也会遭遇到市场失灵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一定的适度的政府干预,于是贸易政策就变成了保护贸易政策。 2.某国能够以每单位10的国际价格进口某种产品,该产品的在该国的供给曲线为S=50+5p ,需求曲线为D=400-10p 。每单位的产品能够产生机制为10的边际收益。试回答以下问题: (1)对每单位该产品的进口征收10单位关税时, 生产者得益5.562)100125(55.05100=-??+?=a 消费者的损失为1375)250300(55.05250=-??+?=+++d c b a 关税收入为625)125250(5=-?=c 社会边际收益为5.62)100125(10=-? (2)对每单位该产品给予5个单位的生产补贴时,社会福利净增加187.5 (3)由上述分析知,因为生产补贴不会造成消费者扭曲损失生产补贴的社会福利比关税。

(4)通过上述计算与比较,得出的最优生产补贴为10。 3.假定供给与需求的状况与题2中相同,但生产不能带来边际社会收益,然而,该国政府处于政治原因的考虑,认为价值1单位的生产者所得相当于2单位的消费者所得或者政府的财政收入。试计算对每单位该产品的进口征收5个单位的关税给政府带来的影响。 此时国家福利的改变为 375)(2=--=++++-d b a c d c b a a ,福利增加了,政府目标达到了。 4.(1)如果一个工业的平均成本曲线是向下倾斜的,即向下倾斜的学习曲线,但是因为历史的原因,企业发展的比较晚,缺乏生产经验,无法直接和市场上成熟的国外企业竞争,政府的扶持似乎可以帮助幼稚工业迅速地成长起来。这是可以认为有理由对该工业的实行保护幼稚工业政策。 (2)当有某个企业承担了研发试制阶段的学习成本,学会了如何以1500美元生产汽车,其他企业只需通过模仿即可达到相同的水平后,国内的工业发展水平将得到很大提高。由于虽然先期研发投入较高,但之后的模仿成本极低,国内企业将普遍获得与国外企业相比的成本竞争优势,可以向国外出口汽车。 采用对幼稚工业保护的政策结果不定,因为通过政府的扶持,幼稚工业并一定可以成长起来。在政府的保护政策之下,有些幼稚工业失去了成长的外部压力,缺少了增加竞争力的动力,而且,越是没有竞争力,越能够向政府证明保护政策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我方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开来信用证上货物的名称为:“Apple Wine”,于是为了单证一致,所有单据上均用了“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被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 (1)我方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本案例中的“Cider”一词既有苹果酒也有苹果汁的意思,因此货到目的港后海关以货物与品名不符,对该货物扣留罚款我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在贸易实践中如果出现此种情况,我方应在收到信用证后要求改证,即对信用证中的品名进行修改,这样既可以做到单证一致,收款有保障,同时又避免了实际货物与单据上的商品品名不符,从而遭受海关扣留罚款的不利损失。 2. “凤凰”自行车在我国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可在90年代初,“凤凰”自行车参加了意大利米兰的国际自行车展览会。展览会上,与国外五颜六色、灵巧轻便、多档变速的自行车放在一起,显得品种单调、款式陈旧。尽管最后“凤凰”自行车只卖到欧美名牌自行车价格的1/10,可仍无人问津。 请分析,“凤凰”为何飞不起来呢? 3. 我某出口公司有一批言明为降价品的罐头,英商看货后订货。但货到英国3个月后,发现罐头变质,英商要求退货。问:我方是否应该满足英商的退货要求? 分析:我方不应退货,因为该笔交易是看货买卖,我方只需保证所交货物为买方看货时确定的商品。 4.我方某外贸公司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在签订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商品的规格、等级等品质标准。我方业务员在合同签订后,又给对方寄了一个样品。后我方货物运抵对方时,外方认为我方售给的商品只符合合同的品质标准,而与样品不符,要求我方赔偿。请问我方是否承担赔偿? 5.我方一进出口公司和日本一公司签定了大米出口合同,价格条款为:US$275 per ton FOB Shanghai。问:若目标市场行情看涨,我方可能陷入何种纠纷? 在贸易价格条款中不用ton,一般用“公吨”。 6. 2002年3月,广西某粮油进出口C公司向南非出口食糖。合同规定:食糖,数量500公吨,每公吨l20美元,可有3%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卖方要想获利,可装多少公吨?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呢?同年5月,C公司又向俄罗斯出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每公吨100美元,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俄罗斯进口商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00000美元,问我方最多、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小麦?为什么?贸易合同签订后,合同内容价格是确定的,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再按合同价格交货,应少量减少合同规定的500MT及少装3% 省下的3%可按涨价后的价格卖给别家。及可以装485MT 。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可以多装3% 及515MT 按未降前的价格结算。 在国际惯例中可以允许合同标的不大于5%的上下浮动及最多 1050MT 最少950MT的小麦,原因:国际惯例信用证条款规定允许不超过合同规定装货量5%的公差。

第五章国际贸易政策

第五章国际贸易政策 【教学目的和要求】要求学生认识国际贸易政策的性质类型与演变,了解不同类型国际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分析与研究战后资本主义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 【教学重点】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超保护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政策休谟的国际收支自动调节说幼稚工业保护论外贸乘数理论贸易自由化新贸易保护主义 第一节国际贸易政策概述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和构成 1.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 2.对外贸易政策的构成 二、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和演变 1.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 2.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 三、外贸易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1.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考虑因素 2.对外贸易政策的一般执行方式 第二节国际贸易政策的实践 一、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 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有明显不同: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以 政府干预为主的重商主义的限入奖出政策到18世纪末开始的贸易自由化运动,再到当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以后的保护贸易政策。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开始趋于复杂化,表现为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相融合的混合体,50年代到70年代初期,自由贸易是主要倾向;70年代中期开始起,新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政策呈现新的特点。 (一)发达国家的自由贸易政策 虽然自由贸易政策从本质上讲对各国都有利,但在现实中,绝对的自由贸

易从来就没 有真正实行过,只是在历史上某些阶段,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曾对国际贸易持一种相对开明的态度。 从工业革命以后的历史看,发达国家自由贸易政策的实施开始于英国。以1846年《谷物法》的废除为标志,英国进入了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时期。在英国看来,自由贸易政策更有利于本国出口自己的工业品,比较廉价地进口当时纺织工业所需要的棉花,以及可以降低工资水平的谷物。因此,自由贸易政策有利于发挥自己生产的工业制成品的比较优势,而放弃本国处于比较劣势的农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生产。当时的自由贸易政策给英国带来了明显的经济利益,根据英国学者的统计发现,与对外贸易有关部门的生产增长率高于英国经济的增长率,更高于与贸易无关部门的经济增长率。由此他们得出结论,对外贸易是英国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正是由于对外贸易对英国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英国一直主张自由贸易。然而,随着英国经济逐步被美国、德国和法国超过,其自由贸易政策的使用范围也发生了变化。 (二)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政策 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政策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发达国家早期的贸易保护政策、发达国家的新贸易保护政策和战略性贸易政策。 战略性贸易政策源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现实中,多数企业面临着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市场竞争变成了一场少数几家企业之间的“博弈”,谁能占领市场,谁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因此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不仅要着力于本国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和保护本国工业的成长与发展,还在于通过政府的干预措施,改变企业的战略行为,发展本国产品的出口,使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胜。 为了说明这一道理,经济学家经常用波音公司与空中客车公司作为例子。假定在飞机生产行业只有这两家公司,即该行业是寡头垄断,且这两家公司生产技术和能力相近,都有能力生产一种可坐500名乘客的大客机,而生产这种客机又具有规模经济。为了简化起见,假定两家企业只能做出是或否的决策:生产或不生产这种飞机。在市场需求有限的情况下,如果两家公司都生产,两家公司都会亏本。如果两家公司都不生产,虽然谁也不亏本,但谁也没有利润。只有一家生产而另一家不生产的情况下,生产的一家才会有足够的生产量而获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一答案 合同的标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1、 如果甲国某A 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个分公司 B ;乙国C 公司与A 公司签定了一份来料 加工合同,合同规定乙国 C 公司从A 公司购买机器设备,从B 公司购得原材料并加工为 成品,由B 公司负责将加工后的成品回购再转卖给 A 公司,由A 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此项交易是否为国际贸易 评析:C 公司从B 公司购买原材料,B 公司从C 公司回购产品的交易,两个公司的营业地 均在同一国家,因而他们之间的贸易不具有国际性,不是国际贸易,属于国内贸易。 C 公司从A 公司购买机器设备,B 公司将回购的产品再卖给A 公司的交易属于营业地不同国 家的两个公司之间的贸易,具有国际性,属于国际贸易。 2、 港商准备购买“华升”牌农产品转口中国台湾,但是要求包装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制造”和“华升”牌商标,而改用他提供的“美育”商标。我方可以接受吗如果 能接受,应注意什么问题 评析, 这是一笔外商要求采用中性包装的交易,我方可以接受,但是应注意知识产权的 保护问题,即要注意对方所用的商标在国内外是否已有第三者注册,如果有,则不能接 受。如果我方一时无法查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则应由买方 负责”。此外,还需要考虑我品牌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情况,如果我方产品已在对方市场树 立了良好的信誉,很畅销,则不要接受中性包装条款,否则会影响我方产品的地位,造 成市场混乱。 3、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 AA 级茶叶,交货期是2006年12月1日,但到了 交货时,仓库没有AA 级茶叶了,只有BB 级的茶叶,但是BB 级的茶叶质量比AA 级的质 量要好得多,且价格也比AA 级的茶叶贵很多。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后来用了质量比较 好的BB 级茶叶交给了乙公司,而价格还是和 AA 级的茶叶一样。货物到达乙公司以后, 遭受了乙公司的拒绝。请问买方拒绝接收是否合理 评析, 合理。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 出拒收和索赔。该公司以好顶次的做法,与合同不符合,买方仍有可能拒绝接受。出现 本题这种情况,我方应采取主动措施,将情况电告对方,与买方协商寻找双方均可以接 受的解决办法。但是需要注意无论采取何种解决措施, 以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4、 我方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手套,合同上规定每箱 圳海关以后,经检验发现外商把它改为每箱 50双, 绝接收或索赔是否合理 评析, 合理。在国际贸易中,卖 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 出拒收和索赔。 5、 我公司出口罐头给美国商人, 言明为降价品, 美国商人看货后订货。 但货到三个月后, 发现罐头变质,要求退货,我方是赔还是不赔 评析, 不赔偿。因为我方言明质量不好,但是合同中没有提,并且也没有其他指标,美 国商人看货,所以是凭样品买卖,美国商人订货,表示他已经认可质量,所以我方可以 不赔偿。由此可见,能用文字说明的,尽量不要凭样品买卖。 6、 某出口公司对中东出口电风扇 1000台,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但在装船时, 发现有 40台严重损坏,临时更换又来不及。为保证质量起见,发货人认为根据《跟单信 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即使合同未规定溢短装条款,数量上仍允许有 5%的增减,所以决 定少交 40 台风扇,即少交 4%。结果,遭到银行的拒绝付款。为什么 评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关于允许 5%伸缩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整件计价的货物。 如大 米 100 公吨,即使不规定可增 发货前要征得买方同意和确认, 60 双,共 100 箱。但货物运抵深 共计 120 箱。请问我方若拒此提出拒

国际贸易政策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探究..

摘要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 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政策是一国政府为使本国利益最大化、为促进本国经济快速发展、实现本国收入公平分配而采取的限制或者是鼓励自由贸易的策略。国际贸易理论中,自由化国际贸易政策一直以来是占主导地位的,针对世界上各国贸易限制政策及相应的保护政策,中国必须结合国际环境及制度,选择符合本国国情、遵守国际准则、加强本国经济实力的国际贸易政策。国际贸易政策和一国对外贸易更是有着紧密的联系,如何更好地利用国际贸易政策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成为各国越来越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讲述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意义、中国在对外贸易中所面临的环境、中国国际贸易政策改变过程中对外贸易的特征以及取得的成果。同时本文搜录了一些基本的信息并结合图文来分析借以更为直观的方式展现给大家。 关键词:国际贸易政策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环境

ABSTRACT Foreign trade " foreign trade " or "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 refers to the a country’s activities with another country between the goods, services and technical exchange .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is the strategy used by the government to maximize their own interests, to promote it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promote the fair distribution of income and restrict or encourage free trade. In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has always been dominant. According to world trade restrictions and corresponding protection policy, China must choose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integrate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and system, and with native national condition and adherence to international guidelines to strengthen the national economy.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and foreign trade is closely linked, how to make better us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foreign trade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significance of Chinese foreign trade, the environment that Chinese foreign trade faces, the process of foreign trade and achievements made by Chinese. At the same time in this paper, there is some basic information combining graphic analysis to show you. Key words: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and foreign trade foreign trade environment.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国内某公司以D/P付款交单方式出口,并委托国内甲银行将单证寄由第三国乙银行转给进口国丙银行托收。后来得知丙银行破产收不到货款,该公司要求退回有关单证却毫无结果,请问托收银行应负什么责任? 收银行不负任何责任,理由如下:根据《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在托收方式下,银行只作为卖方的受托人行事,为实现委托人的指示,托收银行可选择委托人指定的银行或自行选择或由别的银行选择的银行作为代收行;单据和托收委托书可直接或间接通过别的银行寄给代收行。但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任何文电、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的延误和丢失所引起的后果,或由于电报、电传、或电子通讯系统在传递中的延误、残缺和其它错误,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暴动、内乱、战争或其它不能控制的任何其它原因致使业务中断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义务或责任。 所以,在本案例中,托收银行只要尽到“遵守信用,谨慎从事”的义务,对托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非自身所能控制的差错,包括因代收行倒闭致使委托人货款无法收回且单据也无法收回,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托 2.我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与德国某贸易公司洽商某商品的出口交易,我方提出付款条件为30%的定金,货物装运后凭单传真T/T付款,德国商人要求降价,否则付款条件应修改为D/P90天,并通过其指定的代收行代收方可接受。请问:德国商人提出修改付款条件的意图是什么?德国商人提出修改付款条件,将T/T改为D/P90天,其目的在于推迟付款,争取了90天的资金周转时间。德国商人要求指定代收行,其目的在于凭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单,及早提货销售,达到利用我方资金的目的。 信托收据借单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商提供的信用便利,与出口商无关,如代收行借出单据后,到期不能收到货款,则代收行应对委托人负全部责任。因此,只有资信较好、实力较强的进口商、代收行才允许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先行提货。 如果出口商主动授权代收行借单给进口商,即所谓“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 T/R),进口商在承况汇票后可以凭信托收据先行借单提货。日后如果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时拒付,则与银行无关,应由出口商自己承担风险。 3.我某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向非洲地区某贸易公司出口一批冻野味食品。合同规定3月份装船,付款条件为D/A见票后30付款。卖方3月5日装船完毕,3月8日向托收行办理D/A30天托收。3月17日买方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货抵目的港后,买方提取货物并售出,但亏损严重。4月16日汇票到期时,买方因此借故提出拒付。我方只好委托我驻外机构直接与买方谈判,最终该批货物折价25%,货款在第二年分四次偿还而结案,我公司损失严重。请问:我方应从此事件中吸取什么教训? 本案的问题主要在于D/A托收方式。其特点是买方只要在汇票上签字承兑,银行即可在买方不付款的情况下交单给买方,买方就可持有单据提货,等汇票到期时再付款。D/A方式对卖方而言,无疑存在极大的风险,如果买方资信不好,卖好能否收回货款就受制于买方,甚至可能“货、款两空”。可见,采有D/A方式付款,一定要调查买方的资信,在不了解买方资信的情况下不要轻易接受D/A方式结算。 4某公司与外商就某商品按CIF、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一项数量较大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11月装运,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后因该商品市场价格趋降,外商便拖延开证。我方为防止延误装运期,从10月中旬起多次电催开证,终于使该商在11月16日开来了信用证。但由于该商开证太晚,使我方安排装运发生了困难,遂要求对方对信用证的装运期和议付有效期进行修改,分别推迟一个月。但外商拒不同意,并以我方不能按时装运为由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我方也就此作罢。请分析我方如此处理是否适当,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处理不恰当。吸取的教训有:

6.第六章 国际贸易政策

第六章国际贸易政策 第一节对外贸易政策概述 一. 对外贸易爱吃的含义与目的 1.含义: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府在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总目标下,运用经 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对外贸易活动进行管理和调节的行为。它 体现一国对经济和政治关系的总政策,属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 (1)对内:为发展经济服务,并随着国内外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2)对外:服务于一国的对外经济和政治的总政策。 2.目的: (1)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 a.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b.实现经济增长 c.达到外部均衡 d.稳定经济,加强适应能力 (2)加强和完善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是一个社会国民经济的运作方式。 (3)改善国际经济与政治环境:贸易政策在调整、改善、巩固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与政治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二. 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 1.自由贸易政策: (1)含义:指国家对贸易活动不加以直接干预,既不鼓励出口,也不限制进口,是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国家之间自由流动,在国外市场进行自 由竞争。但迄今为止,自由贸易政策都是相对意义上的,还没有 纯粹的自由贸易政策。通常,竞争力强的国家崇尚自由贸易。 (2)演变: a.开始于18世纪,英国率先完成工业革命。 b.19世纪到20世纪一战前,成为主流。 c.1995年WTO的建立,贸易自由化成为主流 2.保护贸易政策:指政府广泛利用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 国商品、服务和投资的竞争,并对本国商品、服务出口和对 外投资给予优惠和补贴。 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贸易政策的演变: (1)1947年创建了关贸总协定,推动了自由化 (2)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经济衰退的影响,发达国家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和战略贸易政策,贸易自由化进程受阻。 (3)20世纪80年代后,社会主义阵营的解体,对外贸易政策从封闭式的保护贸易政策转向开放和自由型的贸易政策。 4.贸易政策转变的原因: 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受制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周期和经济贸易大国竞争力的变化。因此,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在贸易政策的选择上并不一致,程度也不相同。在同一个政策下,根据产业竞争力不同,自由化的程度和保护程度都有差异。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两者相互交织,不断变化,只是强弱程度不同而已。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第7讲)

第7章 7-1 责任划分 一、案情 一批货物共100 箱,从广州运往纽约,船公司已签发装船清洁提单。货到后,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1. 5箱欠交;2. 10箱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散失50%; 3. 10箱包装完好,向内货物有短少。试问,上述三种情况应怎样划分责任? 二、案情分析与提示 按着承运人仅对货物外表负责的提单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对1、2 两种情况负责,对第3种情况不负责任。 7-2 拒发提单 一、案情 某出口商按合同规定将货物装船后,凭大副收据到船长处要求签发提单。船长在提单上批注:“承运人对货物的质量和箱内的数量不负责任”、“对装入袋内的货物因包装性质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坏,承运人不负责任”、“货物包装是旧袋子”、“承运人对货物的质量、数量不知”。托运人认为船长这种批注使该提单成为不清洁提单,无法凭此提单议付货款。要求删除上述批注。船长不肯,于是发生争议,。请问,应如何处理? 二、案情分析与提示 处理此案应掌握两个原则:第一、按着有关法律规定,承运人在货

物装运后,应托运人要求,应当签发提单。实际业务中,承运人往往因为某些原因拒绝签发提单,或签发后扣押提单,造成发货人无法议付货款,或错过信用证有效期,剥夺了发货人信用证下的议付货款权力。对此,承运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第二、承运人应签发什么样的提单。根据提单相关法律,承运人必须如实签发提单,对在提单上添注虚假信息的,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欺骗,也应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托运的货物外表有不良状况的,承运人应如实批注在提单。但这种批注使该提单变为不清洁提单,银行议付时是不会接受此种提单的,因此,托运人会十分关心提单的清洁问题。但是,也不是说承运人在提单上的任何批注都使该提单变为不清洁提单。根据国际商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承运人在提单上载明诸如包装是旧的、货物数量是发货人提供的、对货物质量不负责任等,不视为不清洁提单。 所以,本案中承运人的批注属银行可接受的,发货人不必为此与承运人争吵。退一步讲,承运人有权在提单上进行如实批注,而不管托运人能否顺利议付,要保证顺利议付,就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发货。 7-3 倒签提单 一、案情 我某工地于日本某公司签订了出口150公吨冷冻食品合同。合同规定:3-7月份平均每月装运30公吨,凭即期信用证支付,后来证时又补充规定,装运前由港口商检局出具船边测温证书作为议付单据之一。我方3-5月交货正常,顺利结汇。但6月份货物由于船期延误推迟到7月6日装运,为顺利议付,托运人让承运人签发了6月30日装船提单,而送交议付的测温证书签发日是7月6日,议付行也没发现。7月10日,同船又装运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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