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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封闭型、开放型斑贴试验操作程序和方法

皮肤封闭型、开放型斑贴试验操作程序和方法
皮肤封闭型、开放型斑贴试验操作程序和方法

附录A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操作程序和方法

A.1 目的

本试验是为了明确患者的皮肤病是否与化妆品引起的迟发型变态反应有关,试验物及其成份是否为引起患者皮肤病的原因。适用于怀疑与化妆品有关的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化妆品色素异常性皮肤病、化妆品甲病、和变应性接触性唇炎等。

A.2 试验材料

试验材料包括:受试者知情同意书、试验物、赋形剂、斑试器、低敏胶布、抗水记号笔、斑试标尺、放大镜和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记录表。

A.3 试验物浓度和赋形剂

试验物必须是患者所用化妆品或是同一批号化妆品。试验物的试验浓度和赋形剂,应根据实际使用浓度和方法而定,不能直接用化妆品原物来试验的种类及其推荐试验浓度见表B.1。化妆品中常见致敏原斑贴试验浓度及赋形剂见表B.2。

表A.1 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试验物推荐浓度及赋形剂表

种类推荐浓度(%)赋形剂

护肤类膏霜剂50或100 白凡士林(油包水型化妆品)或蒸馏水(水包油型化妆品)

免洗类护发素50或100 蒸馏水洗面奶 1 蒸馏水面膜原物——香波 1 蒸馏水沐浴液(泡沫浴剂、浴油、浴皂) 1 蒸馏水清洁剂 1 蒸馏水发胶原物,自然干蒸馏水发蜡原物,自然干蒸馏水清洗类护发素 1 蒸馏水发用漂白剂 1 蒸馏水染发剂 2 蒸馏水剃须膏 1 蒸馏水剃须皂 1 蒸馏水须后水原物,自然干——睫毛膏50,自然干——眼线原物,自然干——眼部卸妆水原物,自然干——唇膏原物,自然干——甲油类原物,自然干——

种类推荐浓度(%)赋形剂

香水原物,自然干——

古龙水原物,自然干——

除臭剂原物,自然干——

注:烫发水和脱毛剂产品不宜进行封闭型斑贴试验

A.4 操作程序

B.4.1 受试者准备

请受试者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以了解整个试验目的、方法、操作程序以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让受试者按照要求认真配合,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试验前,医师应详细了解患者病史,判定是否有影响其皮肤病的潜在性因素存在,以及斑贴试验是否会引起某些医学方面的改变,任何有关的信息都必须详细地记录在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记录表上。试验一般在1周内完成,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患者至少来医院4次。若需要可增加随访次数,具体由医师决定和安排。

表A.2 化妆品致敏原封闭型斑贴试验浓度及赋形剂

赋形剂

中英文名称及CAS号试验浓

度(%)

季铵盐-15(Quaternium-15)(CAS No. 51229-78-8) 1 凡士林甲基二溴戊二腈(1,2-Dibromo-2,4-dicyanobutane)(CAS No. 35691-65-7)0.3 凡士林

1 凡士林甲酚曲唑(2-(2'-Hydroxy-5'-methyl-phenyl)benzotriazole(Benazol P))(CAS

No. 2240-22-4)

2-甲基对苯二胺硫酸盐(2-methyl-p-phenylenediamine sulphate)(CAS No.

1 凡士林6369-59-1)

双咪唑烷基脲(Diazolidinyl urea)(CAS No.78491-02-8) 2 凡士林丁基化羟基甲苯(ButylatedHydroxytoluene, BHT)(CAS No. 128-37-0) 2 凡士林溴硝丙二醇(Bronopol)(CAS No. 52-51-7)0.25 凡士林氯乙酰胺(Chloroacetamide)(CAS No. 79-07-2)0.2 凡士林二苯酮-3(BENZOPHENONE-3)(CAS No. 131-57-7)10 凡士林甲基丙烯酸羟丙酯(2-Hydroxypropyl methacrylate )(CAS No. 27813-02-1) 2 凡士林2-硝基-1,4-苯二胺(1,4-Diamino-2-nitrobenzene)(CAS No.5307-14-2) 1 凡士林苯氧乙醇(Phenoxyethanol)(CAS No.122-99-6) 1 凡士林N,N-二甲基-1,3-二氨基丙烷(3-Dimethylaminopropylamine)(CAS No.109-55-7) 1 蒸馏水3-氨基苯酚(3-Aminophenol)(CAS No. 591-27-5) 1 凡士林4-氨基苯酚(4-Aminophenol)(CAS No. 123-30-8) 1 凡士林4-氯-3,5-二甲基苯酚(Chloroxylenol)(CAS No. 88-04-0)0.5 凡士林4-氯-3-甲基苯酚(4-Chloro-3-methylphenol)(CAS No.59-50-7) 1 凡士林对苯二胺(P-phenylenediamine )(CAS No. 106-50-3) 1 凡士林5-氯-2-甲基异噻唑啉-3-酮(Methylchloroisothiazoline)(CAS No. 26172-55-4)0.02 蒸馏水氢化枞醇(HYDROABIETYL ALCOHOL)(CAS No. 26266-77-3)10 凡士林

度(%)

过硫酸铵(Ammonium persulfate)(CAS No.7727-54-0) 2.5 凡士林巯基乙酸铵(Ammonium thioglycolate)(CAS No.5421-46-5) 2.5 蒸馏水甲位戊基桂醛(Amylcinnamaldehyde)(CAS No. 122-40-7) 2 凡士林吐鲁香膏(TOLU BALSAM)(CAS No.9000-64-0)10 蒸馏水秘鲁香膏(Peru balsam) (CAS No.8007-00-9)25 凡士林苯甲醇(Benzyl alcohol)(CAS No. 100-51-6) 1 凡士林水杨酸苄脂(Benzyl salicylate)(CAS No. 118-58-1) 2 凡士林卡南迦油(Cananga oil)(CAS No. 68606-83-7) 2 凡士林克菌丹(Captan)(CAS No.133-06-2)0.5 凡士林鲸蜡醇(Cetyl alcohol)(CAS No.36653-82-4) 5 凡士林肉桂醛(Cinnamyl Aldehyde) (CAS No. 104-55-2) 1 凡士林肉桂醇(Cinnamyl Alcohol)(CAS No. 104-54-1) 2 凡士林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Cocamidopropylbetaine)(CAS No.86438-79-1) 1 蒸馏水松香(rosin) (CAS No.8050-09-7)20 凡士林D-泛醇(Dexpanthenol) (CAS No. 81-13-0) 5 凡士林DMDM 乙内酰脲(Dimethyloldimethylhydantoin)(CAS No. 6440-58-0) 2 蒸馏水没食子酸月桂酯(Dodecyl gallate)(CAS No.1166-52-5)0.25 凡士林丙烯酸乙酯(Ethyl acrylate )(CAS No. 140-88-5)0.1 凡士林甲基丙烯酸乙酯(Ethyl methacrylate )(CAS No. 97-63-2) 2 凡士林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Ethylene dimethacrylate)(CAS No. 97-90-5) 2 凡士林乙烯脲、三聚氰胺、甲醛混合物(Ethyleneurea, Melamine Formaldehyde Mix ) 5 凡士林丁子香酚(Eugenol)(CAS No. 97-53-0) 2 凡士林甲醛(Formaldehyde)(CAS No. 50-00-0) 1 蒸馏水芳香剂混合物(Fragrance mix)8 凡士林香叶醇(Geraniol)(CAS No. 106-24-1) 2 凡士林香叶油(Geranium oil)(CAS No. 8000-46-2) 2 凡士林戊二醛(Glutaraldehyde)(CAS No. 111-30-8)0.5 凡士林单巯基乙酸甘油酯(Glycerylmonothioglycolate)(CAS No. 30618-84-9) 1 凡士林硫代硫酸金(I)钠水合物(Gold(I) sodiuM thiosulfate hydrate)(CAS No. 15283-45-1)0.5 凡士林过氧化氢(Hydrogen peroxide)(CAS No.7722-84-1) 3 蒸馏水羟基香茅醛(Hydroxycitronellal)(CAS No. 107-75-5) 2 凡士林咪唑烷基脲(Imidazolidinyl urea) (CAS No. 39236-46-9) 2 凡士林丁基氨基甲酸碘代丙炔酯(Iodopropynylbutylcarbamate) (CAS No. 55406-53-6)0.1 凡士林异丁子香酚(Isoeugenol)(CAS No. 97-54-1) 2 凡士林肉豆蔻酸异丙酯(Isopropyl myristate)(CAS No. 110-27-0)20 凡士林茉莉油(JASMIN ABSOLUTE MOROCCO)(CAS No. 8022-96-6) 2 凡士林薰衣草油(Lavender oil)(CAS No. 8000-28-0) 2 凡士林柠檬草油(Lemongrass oil)(CAS No. 8007-02-1) 2 凡士林新铃兰醛(Lyral)(CAS No. 31906-04-4) 5 凡士林邻氨基苯甲酸甲酯(Methyl anthranilate)(CAS No. 134-20-3) 5 凡士林酮麝香(Musk ketone)(CAS No. 81-14-1) 1 凡士林甲基丙烯酸丁酯(Butyl methacrylate)(CAS No. 97-88-1) 2 凡士林

度(%)

棓酸乙基己酯(Ethylhexylgallate)(CAS No. 34531-26-5)0.25 凡士林对羟基苯甲酸酯混合物(Parabens)16 凡士林水杨酸苯酯(Phenyl salicylate)(CAS No. 118-55-8) 1 凡士林醋酸苯汞(Phenylmercuric Acetate)(CAS No.62-38-4)0.01 蒸馏水PEG-3 失水山梨醇油酸酯(PEG-3 sorbitanoleate)(CAS No. 9005-65-6) 5 凡士林棓酸丙酯(Propyl Gallate)(CAS No. 121-79-9) 1 凡士林丙二醇(Propyl Glycol)(CAS No. 57-55-6) 5 凡士林间苯二酚(Resorcinol)(CAS No. 108-46-3) 1 凡士林玫瑰油(Rose oil)(CAS No. 8007-01-0) 2 凡士林檀香油(Sandalwood oil)(CAS No. 8006-87-9) 2 凡士林倍半萜烯内酯混合物(Sesquiterpene Lactone Mix)0.1 凡士林苯甲酸钠(Sodium Benzoate)(CAS No. 532-32-1) 5 凡士林吡硫钠(Sodium omadine)(CAS No. 3811-73-2)0.1 蒸馏水山梨酸(Sorbic acid)(CAS No. 110-44-1) 2 凡士林山梨醇酐单油酸酯(Sorbitanmonooleate)(CAS No. 1338-43-8) 5 凡士林脱水山梨醇倍半异硬脂酸(SorbitanSesquioleate)(CAS No. 8007-43-0)20 凡士林硬脂醇(1-Octadecanol)(CAS No. 112-92-5)30 凡士林茶树油(Tea tree oil)(CAS No. 68647-73-4) 5 凡士林叔丁基对苯二酚(tert-Butylhydroquinone)(CAS No. 1948-33-0) 1 凡士林甲基丙烯酸四氢糠基酯(Tetrahydrofurfuryl methacrylate)(CAS No. 2455-24-5) 2 凡士林乙基汞硫代水杨酸钠(Thimerosal)(CAS No. 54-64-8)0.1 凡士林

10 凡士林对甲苯磺酰胺甲醛树脂(Toluenesulfonamide formaldehyde resin)(CAS

No.25035-71-6)

三氯生(Tricosan)(CAS No. 3380-34-5) 2 凡士林三乙醇胺(Triethanoamine)(CAS No. 102-71-6) 2 凡士林三甘醇二甲基丙烯酸酯(TriethyleneglycolDimethacrylate)(CAS No. 109-16-0) 2 凡士林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TrimethylolpropaneTriacrylate)(CAS No. 15625-89-5)0.1 凡士林羊毛脂醇(Lanolin Alcohol)(CAS No. 8027-33-6)30 凡士林香草醛(Vanillin)(CAS No. 121-33-5)10 凡士林吡啶硫酮锌(Zinc pyrithione)(CAS No. 13463-41-7) 1 凡士林

B.4.2试验过程

每个试验物都应有不同编号,并同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记录表一起保存,试验物的标号和顺序应同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记录表上的顺序一致。应选用合格的斑试器材料,一般选用面积不超过50mm2、深度约1mm的斑试器。试验物如为固体或半固体,则在小室内加入比小室容积一半稍多点量的试验物,约0.02克;如为液体,则在小室内放上滤纸片,然后再加入0.02毫升的试验物,将斑试物敷贴于前臂屈侧或上背部正中线两侧,并用防水记号笔(兰或黑)做好标记,如有必要,可用低敏胶带加以固定,确保整个斑试物与皮肤完全接触。试验物除有部分需要干燥外,都必须在加入斑试器后10分钟内敷贴于皮肤受试部位;受试部位应保持干燥。受试物为化妆品原物时,对照孔为空白对照;受试物为稀释后进行测试时,对照孔为用量相同的化妆品稀释剂。

B.4.3观察过程

48小时后由医师去除斑试物,用干净的湿纸巾轻轻擦去残留试验物,再用防水记号笔(兰或黑)标记。如斑试物脱落或松动,则应记录在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记录表中;斑试物除去后30分钟、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后连续观察4次;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随访次数(如第5天、第7天),阳性受试者的随访应持续到反应程度小于2分后才能结束。

A.5 反应评判

本试验的皮肤反应评判见表B.3

表A.3 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皮肤反应评判

反应程度皮肤反应

- 阴性反应

±可疑反应;仅有微弱红斑

+ 弱阳性反应(红斑反应);红斑,浸润(水肿),可有丘疹

++ 弱阳性反应(疱疹反应);红斑,浸润(水肿),丘疹,疱疹,反应可超出受试区

+++ 极强阳性反应(融合性疱疹反应);明显红斑,严重浸润(水肿),融合性疱疹;反应超出受试区

IR 刺激反应

A.6 结果解释

反应程度为+以及超过+的反应,且在第一、二次或以后数次观察时反应持续存在甚至加剧者,提示为阳性变态反应,说明患者对该试验物过敏;反之则考虑受试物引起的刺激反应。应注意同其他原因造成的假阳性反应相鉴别。

A.7 注意事项

有明确的影响本试验的急、慢性病史,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已参加其他临床研究(包括皮肤斑贴试验,药物临床观察等)者均不能接受本试验,对未成年患者应慎用。

试验开始的时间应该在患者的皮损完全消退2周后;试验前1周及试验期间,患者应停用任何糖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物;试验部位应是无任何皮肤损害的正常皮肤;斑试物应与皮肤紧密接触,除去时可看到小室的压迹;试验物的浓度需准确,观察的时间要准时;注意“激惹现象”与阳性反应的鉴别;受试部位应保待干燥、避免清洗;受试期间应避免剧烈运动,减少出汗;在整个试验期间应避免在斑试区搔抓,包括斑试物去除后;受试者不能擅自将试验部位的标记擦去。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皮肤开放型斑贴试验操作程序和方法

B.1 目的

本试验是为了明确患者的皮肤病是否与化妆品有关,试验物及其成份是否是引起患者皮肤病的原因;适用于怀疑和化妆品有关的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接触性荨麻疹,化妆品色索异常性皮肤病和化妆品痤疮等。具有刺激性的化妆品(如脱毛、除臭以及粉底类产品),建议做开放性斑贴试验。

B.2 试验材科

试验材料包括受试者知情同意书、试验物、赋形剂、抗水性记号笔、放大镜和皮肤开放型斑贴试验记录表。

B.3 操作程序

请受试者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以了解整个试验目的、方法、操作程序以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让受试者按照要求认真配合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一般将前臂屈侧、乳突部和使用部位作为受试部位,面积3×3平方厘米,受试部位应保待干燥,避免接触其他外用制剂。

将试验物0.3-0.5g/ml涂于受试部位,试验物的浓度应按化妆品实际使用浓度和方法而定,不能直接用化妆品原物来试验的种类及其推荐浓度参见表C.1。即洗类产品进行稀释时,应将稀释剂或赋形剂涂于受试部位对侧为对照。

将试验物每天2次均匀地涂于试验部位,连续14 -28天,同时观察皮肤反应,在此过程中如出现皮肤反应,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试验。

表B.1 皮肤开放型斑贴试验试验物推荐浓度表

序号种类推荐浓度(%)赋形剂

1 沐浴剂 5.00 蒸馏水

2 香波 5.00 蒸馏水

3 浴皂 5.00 蒸馏水

4 泡沫洗面奶 5.00 蒸馏水

5 染发剂 2.00 蒸馏水

6 染发香波 1.00 蒸馏水

B.4 反应评价

任何皮肤反应均应详细记录于皮肤开放性斑贴试验记录表上,皮肤反应评判标准见表C.2。

B.5 结果解释

结果出现Ⅰ、Ⅱ、Ⅲ、Ⅳ型皮肤反应者,结合临床资料即可诊断皮肤病是由该试验物引起。

表B.2 皮肤开放型斑贴试验皮肤反应评判

序号反应类型皮肤反应

1 Ⅰ脱屑、褶皱、小裂隙

2 Ⅱ红斑、丘疹、水肿、风团、疱疹

3 Ⅲ色素改变(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

4 Ⅳ痤疮样改变

5 Ⅴ自觉瘙痒、无皮损

6 Ⅵ自觉灼痛、刺痛、无皮损

注Ⅴ-Ⅵ指主观反应,应加以重视,考虑是否进行其他试验。

B.6 注意事项

有明确的影响本试验的急、慢性病史、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已参加其他临床研究(包括皮肤斑试验,药物临床观察等)者,均不能接受本试验。对未成年患者慎用。

试验开始的时间应该在患者的皮损完全消退2周后在受试期间,如受试者必须服用某药物时,应报告医师并详细记录于皮肤开放斑贴试验记录表。

受试者在试验前、试验中出现某些疾患时应报告医师,并将其详细记录于皮肤开放型斑贴试验记录表,如相互间有影响则应立即停止试验。

在试验期间,允许受试者进行日常的淋浴,但受试部位不可外用任何制剂或者直接揉搓。

斑贴试验及临床应用介绍

1、什么是斑贴试验? 斑贴试验在临床上应用有100多年的历史,对协助诊断接触性皮炎,检测接触性变应原的可靠性已经在临床上得到了充分证明。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斑贴试验技术是皮肤科医师须具备的基本技能之一。 2、斑贴试验原理是怎样的? 将小量接触性变应原直接接触皮肤一段时间后,观察是否在局部诱发一个轻度的接触性皮炎,从而判断患者是否对所测试的变应原接触过敏。主要用于迟发型变态反应(Ⅳ型变态反应)的病因诊断,确定引起迟发型接触性变态反应的变应原。 斑贴试验是一个仿真试验,属于皮肤激发试验,如果测试的变应原对皮肤有刺激,同样可以诱发出刺激性皮炎,因此,斑贴试验应该尽可能避免刺激性反应。首先,尽量选择市场销售成熟的变应原进行测试。其次,斑贴试验可以引起如接触性荨麻疹甚至全身严重过敏反应的速发型接触性反应,有此类病史的患者不要使用可能引起速发型变态反应的变应原进行斑贴试验。 3、哪些患者应该进行斑贴试验? 斑贴试验适合于临床上所有怀疑存在接触变应原引起的接触性过敏的检测,包括:①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皮炎湿疹患者有明确接触史提示可能是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的患者;②特应性皮炎患者;③各类湿疹皮炎尤其是脂溢性皮炎、淤积性皮炎等有急性发作史者;④接触性皮炎综合征(系统性接触性皮炎):表现为手足无规律的水疱性湿疹、狒狒综合征样发疹或泛发性湿疹;⑤虽无明确接触史,但发生在特殊部位的皮炎,如,手部、面部、颈部等暴露部位的皮炎湿疹;⑥淤积性皮炎、慢性湿疹及其他慢性复发性皮肤病怀疑有继发性外用药物接触过敏时;⑦需要鉴别变应性接触性皮炎与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时;⑧药物性皮炎、食物过敏等怀疑是迟发型变态反应引起时(此时应该分别实施药物性斑贴试验及特应性斑贴试验)。 另外,对于有体内植入物(假牙、假体等)、皮肤黏膜(口腔、结膜、外阴等)部位出现的皮肤炎症反应也应考虑是否为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4、斑贴试验测可以检测哪些物质? 斑贴试验测试除了特应性斑贴试验中所用的是大分子物质外,变应原多数是小分子化学物质,广泛存在于我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中,如,衣物、首饰、居家用品、洗浴用品、生产材料、劳动工具、化妆品、药品、食品及添加剂等中。

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人体皮肤斑贴试验

DB22/T 396.12—2017 保健用品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 第12部分:人体皮肤斑贴试 验 警示——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得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用品毒理学人体皮肤斑贴试验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用品毒理学人体皮肤斑贴试验检验方法。 2 人体皮肤斑贴试验目的 检测受试物引起人体皮肤不良反应的潜在可能性。 3 试验基本原则 3.1 选择合格的志愿者作为试验对象。 3.2 应用特制的斑试材料进行人体斑贴试验。 3.3 根据保健用品的不同性质,斑贴试验时可选用保健用品原物、或将其稀释成不同浓度作为受试物。 3.4 要求先完成动物多次皮肤刺激试验并出具书面证明, 然后方可安排人体斑贴试验。 3.5 受试者的选择 3.5.1 选择18~60岁符合试验要求的志愿者作为受试对象,人数不少于30例。 3.5.2 不能选择有下列情况者作为受试对象: a)近一周适用抗组胺药或近一个月内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b)近两个月内受试部位应用任何抗炎药物者; c)受试者患有炎症性皮肤病临床未愈者; d)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 e)正在接受治疗的哮喘或其它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 f)在近6个月内接受抗癌化疗者; g)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 h)哺乳期或妊娠期妇女; i)双侧乳房切除或双侧腋下淋巴结切除者; j)在皮肤待试部位由于疤痕、色素、萎缩、鲜红斑痣或其它瑕疵而影响试验结果的判定者; k)参加其它的临床研究者; l)体质高度敏感者; m)非志愿参加者或不能按试验要求完成规定内容者。 4 试验方法 1

关于斑贴原理

【原理】 根据Ⅳ型皮肤变态反应的原理,将可疑致敏物质敷贴于患者皮肤上,试图重复,诱发皮损的再发生,以帮助寻找致敏原。 【适应证】 适用于接触性皮炎、湿疹、化妆品皮炎、职业性皮肤病等因接触引起的变态反应发生的皮肤病。 基本设备及试剂:斑贴试剂、低敏胶布、记号笔、专用标准筛选变应原。 【方法】 标准变应原测试:多用市售的铝制小室斑试器,内装标准筛选变应原进行测试。 将标准变应原挤出适量,置斑试器内。液体变应原需要先在斑试器内放置一滤片纸,然后滴加1或2滴变应原。 受试者上背部皮肤酒精消毒干燥后,将已加变应原的斑试器贴敷于上背部,压紧后,用低敏胶布粘贴,用记号笔做好标记。 自制变应原测试: 根据受试物的性质进行变应原配制:液体用梯度浓度稀释进行斑试,逐渐提高浓度;对化妆品、外用药物可直接斑贴;纺织品、羽毛、皮革等剪成0.5~1.0cm,用蒸馏水浸湿后进行斑贴。 将自制变应原置于4层1cm×1cm大小的浸湿纱布上,贴于背部或前臂屈侧的健康皮肤,其上用一稍大的腊纸或塑料薄膜覆盖,用橡皮膏固定边缘。同时作多个不同试验物时,每两个之间距离应大于4cm。另必须有阴性对照试验。 【结果】采用两次判读法。在贴敷后48h,去处斑试器,20~30min后,做第1次判读;48~96h后,做第2次判读。斑贴试验的结果制定及记录方法:受试部位无反应为(-),皮肤出现痒或轻度发红为(±),皮肤出现单纯红斑、瘙痒为(+),皮肤出现水肿性红斑、丘疹为(++),皮肤出现显著红肿、伴丘疹或水疱为(+++)。 表:斑贴试验结果判读记录方法 代号中文含义皮肤表现 —阴性无任何反应 ± 可疑轻度红斑、瘙痒 +弱阳性单纯红斑、瘙痒 ++阳性红斑、水肿、丘疹 +++强阳性红斑、水肿,丘疹,水疱 IR 刺激性反应 NT 未试验 【临床意义】阳性反应说明患者对受试物过敏,但应排除原发性刺激或其他因素所致的假阳性反应,这种反应一旦将受试物除去,很快消失;而真正的阳性反应则除去受试物24~48小时内反应一般是增强的而不是减弱。阴性反应则表示患者对试验物无敏感性。 【注意事项】 ①皮肤病急性期不宜测试,应在疾病痊愈二周后进行;孕妇不宜做测试。 ②就医者如内服或外用糖皮纸激素类药物,应停药2周以上方可做本试验。抗组胺类药物应停用3d以上方可做试验(如服用阿司咪唑须停用3周)。

人体斑贴试验测试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评估

人体斑贴试验测试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评估 一、目的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人体斑贴试验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检测化妆品终产品对人体皮肤的不良反应。 二、试验目的 检测受试物引起人体皮肤不良反应的可能性。 三、试验设备 斑试器、角质水分仪、水透皮蒸发或丢失设备、扭力仪、弹性仪和伸展力仪色度仪,色谱仪、皮脂仪 三、试验基本原则 1、选择合格的志愿者作为试验对象。 2、应用特制的斑试材料进行人体斑贴试验。 3、根据化妆品的不同性质,斑贴试验时可选用化妆品终产品原物、或将其稀释 成不同浓度作为受试物,稀释方法参见《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GB 17149-1-1997)。 4、对除臭、祛斑、防晒类、洗涤类产品,要求先完成动物多次皮肤刺激试验试 验并出具你书面证明,然后方可安排人体斑贴试验。 四、受试者的选择 1、选择18~25岁符合试验要求的志愿者作为受试对象。 2、不能选择有下列情况者作为受试者 3、近一周使用抗组胺药或近一个月内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4、近两个月内受试部位应用任何抗炎药物者; 5、受试者患有炎症性皮肤病临床未愈者; 6、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 7、正在接受治疗的哮喘或其它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 8、在近6个月内接受抗癌化疗者; 9、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 10、哺乳期或妊娠妇女; 11、双侧乳房切除及双侧腋下淋巴结切除者; 12、在皮肤待试部位由于瘢痕、色素、萎缩、鲜红斑痣或其它瑕疵而影响试验结果的判定者; 13、参加其它的临床试验研究者; 14、体质高度敏感者; 15、非志愿参加者或不能按试验要求完成规定内容者。

五、皮肤不良反应分级标准:见表1。 表1 斑贴试验皮肤不良反应分级标准 皮肤不良反应分级 无反应0 淡红斑 1 红斑、浸润,丘疹 2 红斑、水肿、丘疹、水疱 3 红斑、水肿、大疱 4 六、试验方法 1、按受试者入选标准选择受试人员,人数不少于30例。 2、选用合格斑试材料,将受试物放入斑试器内,用量约为0.03g (固体) 或0.03 mL (液体,可滴加在斑试器所附的滤纸片上置于斑试器内)。受试物为化妆品终产品原物时,对照孔为空白对照(不置任何物质),受试物为稀释后的化妆品时,对照孔内使用该化妆品的稀释剂。将加有受试物的斑试器用无刺激胶带贴敷于受试者的背部或前臂内侧,一侧为对照区,一侧为试验区,用手掌轻压使之均匀地贴敷于皮肤上,持续24h(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时间)。 3、去除受试物斑试器后间隔30min,待压痕消失后观察皮肤反应。如结果为阴 性,于斑贴试验后24 h和48 h分别再观察一次。按表1皮肤反应分级标准记录反应结果,若产品经24 h和48 h分别再观察一次后结果为阴性,则实行产品有效性评估。 七、产品有效评估 1)通过皮肤水分测试仪(CK)来判定具保湿作用的产品保湿效果,记录数 据。 2)通过水透皮蒸发或丢失的设备测量产品对皮肤的屏障功能的修复能力, 记录数据。 3)通过色度仪,色谱仪观察具美白、祛斑产品的功效和作用,记录数据。 4)通过扭力仪、弹性仪和伸展力仪测定产品的嫩肤或/和紧肤作用; 5)通过皮脂仪对皮肤测定产品控制皮肤皮脂分泌的作用; 八、结果评价并建立数据库: 1、30例受试者中出现2级皮肤不良反应的人数多于2例(除臭产品斑贴试验2 级反应的人数多于5例),或出现任何1例3级或3级以上皮肤不良反应时, 判定受试物对人体有不良反应。 2、对产品出安全评估报告,建立产品安全与有效评估数据库,保存备用发至相 关人员。

斑贴试验流程

斑贴试验流程 一、斑贴试验前患者评估: 1.糖皮质激素:系统用药应停药2周以上,外用停用1周以上 2.抗组胺药:对本试验的影响尚有争议,多数学者依然建议停药3 d以上; 3.免疫抑制剂:建议系统用药停药2周以上,外用药则停用1周以上; 4.在皮炎急性期不宜作斑贴试验 5.有速发型接触性反应,如,接触性荨麻疹,尤其是全身严重过敏反应(过敏症)的患者不能进行可疑变应原斑贴试验; 二、操作步骤: 1.先将变应原从注射器或小瓶内挤出,滴加变应原,量以能接触到皮肤又不溢出斑试器为度 2.测试部位首选上背部,以上背部脊柱两侧部位最佳,也可以选上臂外侧。 3.将斑试器敷贴于受试者皮肤上,用标记笔作好标记。 4.敷贴48 h。48 h后除去测试物,0.5 h后进行第1次判读。在去除受试物后72~96 h进行第2次判读。 5.判读时必须注意鉴别刺激反应。 变态反应一般为可触及的(隆起性)红斑,重者可以有水疱或大疱,边界不清。皮疹可以扩展至斑试器外,甚至沿淋巴管扩展呈细红线状,瘙痒明显。皮疹在去除测试物以后仍然可能加重,然后逐渐消退,持续数天。 刺激性反应可以与变态反应表现完全相同。特征性的反应包括:①表皮起皱,出现皱纹纸样外观;②干燥、脱屑;③孤立散在的丘疹;④色素性紫癜样改变;⑤边界非常清楚的红斑,比如使用方形斑试器时红斑呈边界清楚的方形,而过敏反应多呈圆形,可以扩展至斑试器外;⑥脓疱;⑦坏死或溃疡;⑧少见瘙痒,可有痛感及烧灼感;⑨皮疹在去除测试物后一般不会继续加重,至第4天多消退。

斑贴试验流程 试验前患者评估(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免疫抑制剂、皮炎急性期不宜) ↓ 滴加变应原,量以能接触到皮肤又不溢出斑试器为度 ↓ 部位首选上背部,以上背部脊柱两侧部位最佳, ↓ 斑试器敷贴于皮肤上,作好标记。 ↓ 敷贴48 h。 ↓ 48 h后除去测试物,0.5 h后进行第1次判读。 ↓ 在去除受试物后72~96 h进行第2次判读。 ↓ 综合2次结果判断最后结果。如果只能判读1次,可以让患者在敷贴48 h后自行去除测试物,24 h后就诊判读结果。 ↓ 判读时必须注意鉴别刺激反应

斑贴试验技术

斑贴试验技术 适应证 1.用于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查找可疑接触变应原。 2.用于化妆品皮肤的诊断并查找可疑致敏化妆品或其可疑过敏成分。 3.用于新化妆品使用前的安全性测试。 4.高倍镜观察时注意保护镜头,勿使镜头接触氢氧化钾溶液。 术前准备 向就医者交待检查的目的、意义、方法及注意事项用75%乙醇消毒背部皮肤。 操作要点 1.基本设备及试剂市售斑试器、低敏胶布、记号笔、市售专用标准筛变应原。 2.方法 (1)准备试剂:将标准变应原从注射器或小瓶内挤出,置斑试器内,量以能够使变应原接触到皮肤又不溢出斑试器为度。液体变应原需先在斑试器内放置一滤纸片,然后滴加1或2滴变应原。 (2)贴敷:受试者坐直,上背部皮肤消毒,待自然干燥后,将已加变应原的斑试器贴敷于上背部,压紧后,用低敏胶布粘贴,用记号笔作好标记。 (3)结果判读:采用用两次判读法。在贴敷后48h,去

除斑拭器,20~30min后,做第1次判读;18~96h后,做第2 次判读。 斑拭试验的结果制定及记录方法见表10-1 注意事项 1.本试验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医护人员起家行。 2.变应原低温、密闭保存,但不可冰冻。 3.容易引起反应的变应原,应分开置放,不可集中在一 起。 4.测试部位首选上背部,也可选上臂外侧,勿选前臂。 5.贴敷后应告知就医者勿抓、勿洗澡、勿做剧烈运动以 减少出汗。 6.如贴敷过程中有疼痛或烧灼感,应立即就医。 7.皮炎急性期不宜测试。 8.孕妇不宜做测试。 9.就医者如内服或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在停药2 周以上方可做本试验。 10.抗组胺类药物应停用3d以上方可做实验(如服用阿 司咪咪则需停用3周)。 11.就医者曝晒后4周内勿做本试验。 12.非标准变应原的斑贴试验应慎重。其浓度选择必须参 照已有文献进行。无文献可参考者,一般可自0.1%浓度开始, 在密切观察下测定。

斑贴试验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5版)

斑贴试验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5版) 中国医师协会皮肤性病学分会过敏与临床免疫专业委员会 斑贴试验在临床上应用有100多年的历史,对协助诊断接触性皮炎,检测接触性变应原的可靠性已经在临床上得到了充分证明。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斑贴试验技术是皮肤科医师须具备的基本技能之一。我国目前斑贴试验技术虽然也有一定发展和应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许多医生对斑贴试验的原理、适应证、禁忌证、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结果判读、结果解释、如何选择待测变应原等问题还不完全清楚。有鉴于此,中国医师协会皮肤性病学分会过敏与临床免疫专业委员会联合国内部分专家制定本共识。 近年来斑贴试验有了很多进展,限于篇幅,本共识不包括:①使用光变应原在可疑光变态反应患者进行的光斑贴试验;②使用药物对可疑药物变态反应患者进行的药物斑贴试验;③使用大分子变应原在特应性体质者进行的特应性斑贴试验。 一、斑贴试验的原理 将小量接触性变应原直接接触皮肤一段时间后,观察是否在局部诱发一个轻度的接触性皮炎,从而判断患者是否对所测试的变应原接触过敏。主要用于迟发型变态反应(Ⅳ型变态反应)的病因诊断,确定引起迟发型接触性变态反应的变应原。 斑贴试验属于皮肤激发试验,如果测试的变应原对皮肤有刺激,同样可以诱发出刺激性皮炎,因此,斑贴试验应该尽可能避免刺激性反应。首先,尽量选择市场销售成熟的变应原进行测试。对于患者自己带来的物质必须熟悉其理化性质,已知有刺激性的物质,如,酸、碱、盐及腐蚀性物质不要直接进行测试。其次,即使是市场上销售的变应原,由于测试时间及皮肤状态等因素的影响也会出现刺激性反应。比如,夏季高温、潮湿的环境、多汗、皮肤柔嫩者或者是特应性皮炎患者容易出现刺激性反应,必须注意与真正的过敏反应相鉴别。同样,由于斑贴试验是皮肤激发试验,可以引起如接触性荨麻疹甚至全身严重过敏反应的速发型接触性反应,有此类病史的患者不要使用可能引起速发型变态反应的变应原进行斑贴试验口。 二、适应证和禁忌证 1.适应证:斑贴试验适合于临床上所有怀疑存在接触变应原引起的接触性过敏的检测,包括:①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皮炎湿疹患者有明确接触史提示可能是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的患者; ②特应性皮炎患者;③各类湿疹皮炎尤其是脂溢性皮炎、淤积性皮炎等有急性发作史者;④接触性皮炎综合征(系统性接触性皮炎):表现为手足无规律的水疱性湿疹、狒狒综合征样发疹或泛发性湿疹;⑤虽无明确接触史,但发生在特殊部位的皮炎,如,手部、面部、颈部等暴露部位的皮炎湿疹;⑥淤积性皮炎、慢性湿疹及其他慢性复发性皮肤病怀疑有继发性外用药物接触过敏时;⑦需要鉴别变应性接触性皮炎与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时;⑧药物性皮炎、食物过敏等怀疑是迟发型变态反应引起时(此时应该分别实施药物性斑贴试验及特应性斑贴试验)。 2.禁忌证:①已知对测试的变应原过敏,比如,已知对对苯二胺过敏的染发皮炎患者不应再测试对苯二胺;青霉素皮试阳性的患者不应测试青霉素;②由于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不明确,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能进行斑贴试验;③有速发型接触性反应,如,接触性荨麻疹,尤其是全身严重过敏反应(过敏症)的患者不能进行可疑变应原斑贴试验;④已知对皮肤有毒、有害、有明显刺激性的物质,如,酸、碱、盐、腐蚀性化学物质等不能直接进行斑贴试验;⑤对无行为控制能力的患者或不能保证斑贴试验条件的患者不能实施斑贴试验。 三、变应原 斑贴试验测试的变应原除了特应性斑贴试验中所用的是大分子物质外,多数是小分子化学物质,广泛存在于我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中,如,衣物、首饰、居家用品、洗浴用品、生产材料、劳动工具、化妆品、药品、食品及添加剂等中。目前,国际上已经确定了4 000多种变应

TCH TEST 斑贴试验系列产品

斑贴试验测试器(100T) 使用说明书 概述 瑞敏斑贴系列产品仅用于斑贴试验。它是国际接触性皮炎研究组(ICDRG)认定产品。采用高质量标准的原材料经高纯化处理以凡士林为媒介物加工合成的低分子化合物。测试芯室由惰性聚乙烯材料制作而成,可有效避免变应原失活、被修饰或吸收。 组成 1.低分子化合物 2.5ml或8ml?20项 2.测试芯室 10单元/片?200片 3.判读图版 1份 4.皮肤标记笔 1支 操作步骤 1.取出一片测试芯室,将塑料保护盖打过孔的小角折断。 2.将胶带向后轻拉,直到所有的方型小室显露出来。注意不要将胶带完全从保护盖上撕下。 3.从右上角开始,将配制好的测试品按序号依次注入到方型小室内(约25μl)。注意,当将测试芯室贴敷于患者后背后,测试品的顺序会逆转过来,即左上角的小室是原来右边的第一个。 4.抓住胶带和塑料盖的底部,将胶带自下而上(豁角朝上)贴敷在患者后背上部,然后撕下塑料盖,按住胶带约5秒钟以达到最大黏度。 瑞敏测试芯室可以事先准备好几套测试单元并将他们放在封闭的塑料带中储藏在冰箱里(5-8℃)1-2周。如果你愿意采用此方法,请在加入测试品后将胶带粘回到保护盖上并将测试单元上注明名称和测试系列号。 5.用皮肤标记笔在胶带左边的第一个和第五个小室皮肤处做记号。只有在特殊的困难的情况下才需要使用额外的加强带。用记录表做下记录,左上角的小室为第一号顺序往下,再从右继续直到所有的测试芯室都被记录下来,记录清楚测试品的名称和数量。 A.应用液体测试物时,将小室中放入滤纸,滴一滴测试溶液到过滤纸上(约25μl),数量应恰好足够使得弄湿滤纸。注意不要试图事先准备储藏液体溶剂。 B.将测试芯室贴敷在患者的后背时,尽可能地选择后背的上部分,并避开中线和肩胛骨。在有些情况下,身体的其他部分例如胳膊的上部外侧也可以应用。贴敷过程中,应让患者身体坐直立并稍微前倾。 C.测试芯室应在贴敷48小时后揭掉。测试结果的判读在测试应用的72小时以后进行。在许多情况下,应用一周后第二次读取结果会很有价值。为了有助于判读结果,可以使用瑞敏配套的判读图版。当测试芯室还在患者后背上时,患者不能洗澡或做易导致出汗的活动。在阳性反应的情况下后背不能被摩擦,例如胸罩或抓搔。在斑贴过程中,患者不要涂抹可的松也不要将后背暴露于阳光下。 ICDRG推荐的斑贴试验结果记录方法: -阴性反应 ?+可疑反应(仅有轻度红斑) +弱阳反应(红斑、浸润、可有少量丘疹)++强阳反应(红斑、浸润、丘疹、水疱)+++极强反应(红斑、浸润明显、丘疹、出 现水疱大疱) IR刺激反应 NT没有测试 贮存 1.低分子化合物:低温暗处密闭保存,可置于冰箱内(5-8℃),有效期1-3年; 2.其它:常温保存。 注意事项 请参见《瑞敏斑贴试验手册》。 附录:

皮肤封闭型、开放型斑贴试验操作程序和方法

附录A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操作程序和方法 A.1 目的 本试验是为了明确患者的皮肤病是否与化妆品引起的迟发型变态反应有关,试验物及其成份是否为引起患者皮肤病的原因。适用于怀疑与化妆品有关的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化妆品色素异常性皮肤病、化妆品甲病、和变应性接触性唇炎等。 A.2 试验材料 试验材料包括:受试者知情同意书、试验物、赋形剂、斑试器、低敏胶布、抗水记号笔、斑试标尺、放大镜和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记录表。 A.3 试验物浓度和赋形剂 试验物必须是患者所用化妆品或是同一批号化妆品。试验物的试验浓度和赋形剂,应根据实际使用浓度和方法而定,不能直接用化妆品原物来试验的种类及其推荐试验浓度见表B.1。化妆品中常见致敏原斑贴试验浓度及赋形剂见表B.2。 表A.1 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试验物推荐浓度及赋形剂表 种类推荐浓度(%)赋形剂 护肤类膏霜剂50或100 白凡士林(油包水型化妆品)或蒸馏水(水包油型化妆品) 免洗类护发素50或100 蒸馏水洗面奶 1 蒸馏水面膜原物——香波 1 蒸馏水沐浴液(泡沫浴剂、浴油、浴皂) 1 蒸馏水清洁剂 1 蒸馏水发胶原物,自然干蒸馏水发蜡原物,自然干蒸馏水清洗类护发素 1 蒸馏水发用漂白剂 1 蒸馏水染发剂 2 蒸馏水剃须膏 1 蒸馏水剃须皂 1 蒸馏水须后水原物,自然干——睫毛膏50,自然干——眼线原物,自然干——眼部卸妆水原物,自然干——唇膏原物,自然干——甲油类原物,自然干——

种类推荐浓度(%)赋形剂 香水原物,自然干—— 古龙水原物,自然干—— 除臭剂原物,自然干—— 注:烫发水和脱毛剂产品不宜进行封闭型斑贴试验 A.4 操作程序 B.4.1 受试者准备 请受试者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以了解整个试验目的、方法、操作程序以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让受试者按照要求认真配合,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试验前,医师应详细了解患者病史,判定是否有影响其皮肤病的潜在性因素存在,以及斑贴试验是否会引起某些医学方面的改变,任何有关的信息都必须详细地记录在皮肤封闭型斑贴试验记录表上。试验一般在1周内完成,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患者至少来医院4次。若需要可增加随访次数,具体由医师决定和安排。 表A.2 化妆品致敏原封闭型斑贴试验浓度及赋形剂 赋形剂 中英文名称及CAS号试验浓 度(%) 季铵盐-15(Quaternium-15)(CAS No. 51229-78-8) 1 凡士林甲基二溴戊二腈(1,2-Dibromo-2,4-dicyanobutane)(CAS No. 35691-65-7)0.3 凡士林 1 凡士林甲酚曲唑(2-(2'-Hydroxy-5'-methyl-phenyl)benzotriazole(Benazol P))(CAS No. 2240-22-4) 2-甲基对苯二胺硫酸盐(2-methyl-p-phenylenediamine sulphate)(CAS No. 1 凡士林6369-59-1) 双咪唑烷基脲(Diazolidinyl urea)(CAS No.78491-02-8) 2 凡士林丁基化羟基甲苯(ButylatedHydroxytoluene, BHT)(CAS No. 128-37-0) 2 凡士林溴硝丙二醇(Bronopol)(CAS No. 52-51-7)0.25 凡士林氯乙酰胺(Chloroacetamide)(CAS No. 79-07-2)0.2 凡士林二苯酮-3(BENZOPHENONE-3)(CAS No. 131-57-7)10 凡士林甲基丙烯酸羟丙酯(2-Hydroxypropyl methacrylate )(CAS No. 27813-02-1) 2 凡士林2-硝基-1,4-苯二胺(1,4-Diamino-2-nitrobenzene)(CAS No.5307-14-2) 1 凡士林苯氧乙醇(Phenoxyethanol)(CAS No.122-99-6) 1 凡士林N,N-二甲基-1,3-二氨基丙烷(3-Dimethylaminopropylamine)(CAS No.109-55-7) 1 蒸馏水3-氨基苯酚(3-Aminophenol)(CAS No. 591-27-5) 1 凡士林4-氨基苯酚(4-Aminophenol)(CAS No. 123-30-8) 1 凡士林4-氯-3,5-二甲基苯酚(Chloroxylenol)(CAS No. 88-04-0)0.5 凡士林4-氯-3-甲基苯酚(4-Chloro-3-methylphenol)(CAS No.59-50-7) 1 凡士林对苯二胺(P-phenylenediamine )(CAS No. 106-50-3) 1 凡士林5-氯-2-甲基异噻唑啉-3-酮(Methylchloroisothiazoline)(CAS No. 26172-55-4)0.02 蒸馏水氢化枞醇(HYDROABIETYL ALCOHOL)(CAS No. 26266-77-3)10 凡士林

皮肤过敏斑贴实验

我皮肤过敏,去医院做了斑贴实验,实验下来我对以下东西过敏,但是我不怎么理解!!~ 悬赏分:50 - 解决时间:2009-10-22 23:01 甲醇:常用接触物:建筑材料、燃料、化妆品、胶水、消毒剂、防汗剂。 硫酸镍:常用接触物:合金、电镀制品、如耳环、手表、眼镜框。 硫柳汞:常用接触物:防腐剂、杀菌剂、眼药水、隐形眼镜液及一些化妆品。 我们现实生活中,以上哪些物品是我们最容易接触到的?黄金算不算合金?洗手液算不算是杀菌剂?食物中会不会有防腐剂?生活中,哪些物品是由电镀制品制成的?还有我是在索尼上班的,索尼生产的是锂离子电池,是由涂好凝胶的正极(AL)、负极(镍)卷绕成素子,有软铝包装而成的!请问这个工作是不是也有我过敏的成份在? 问题补充: 我对这些都过敏,那我应该怎么办?好是不想好了,有谁能告诉我应该怎么控制?戴手套有用吗?还有口罩?拜托了!!!!谢谢!!!! 提问者:胤胤45 - 一级最佳答案 硫酸镍主要用于电镀镍、化学镀镍、铝材着色、电池材料、催化剂等 硫柳汞为消毒防腐剂。有抑菌与抑霉菌作用,外用作皮肤粘膜消毒剂。(用於皮肤伤口消毒、眼鼻粘膜炎症、尿道灌洗、皮肤真菌感染。) 分析下: 化妆品(包含护肤和彩妆,很多人都会用); 胶水(你说的“涂好凝胶”中的凝胶就是胶水) 消毒剂(清洗类的产品都会加,如洗涤剂、洗手液,有些沐浴类产品也会添加); 合金(很多装饰材料,首饰,不锈钢,电子器件和通讯设备) 电镀制品(家具配件、钟表配件、锁具、工艺饰品、厨房浴室配件、精密电子) 防腐剂(我们现在吃的和用的产品中添加得很广泛,如饮料,罐装或袋装食品,如清洗类产品,洗发或沐浴液) 杀菌剂(医用药物、清洗类产品、含农药蔬菜瓜果等) 眼药水、隐形眼镜液(这个不用说吧,如果你用了就算容易接触) 100%纯黄金不算合金; 有些洗手液中含杀菌剂; 有些食物中有防腐剂; 金属类产品大多是合金、电镀制品; 很不幸,你的工作环境含甲醛、硫酸镍!! 多吃蔬菜水果,多饮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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