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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在刑诉中的作用与对法医学的认识

法医学在刑诉中的作用与对法医学的认识
法医学在刑诉中的作用与对法医学的认识

浅析法医学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法医学是医学的一个分科,是运用医学、生物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进行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问题的一门综合性应用医学。它的任务:一是为侦查、审判案件提供法医学鉴定,协助司法机关审判,加强国家法制建设,二是处理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起医疗监督作用,从而保障人民的生命和健康。

我们通过电视剧,电影等影视作品中可以得知,法医学对于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帮助是至关重要的。本学期我们法学专业开设了法医学课程,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让我们真实地、详细地了解了法医学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作用。侦破案件作为法医学的任务之一,在实践中法医可以通过自己的技术之能,经验之举,全力去发掘证据,找出犯罪嫌疑人,使得他伏法。其中最重要的方法应该是法医学鉴定,法医学鉴定是通过活体或尸体以及来自人体的各种生物性物证、如血液、精液、毛发和各种分泌物、排泄物等进行法医学检查,对案情性质、案件情况和被告是否犯罪,特别是对死伤的原因和时间、作案手段及过程等,作出科学的鉴定。从而,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协助司法机关及时准确地揭露犯罪活动,打击犯罪分子。

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办案,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谁绳”,因此对犯罪的立案,需要有充分的事实和证据作为依据,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鉴定人可以做为证人出庭作证。这些都充分的证明了法医学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环节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就法医学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结合案例进行简要阐述:

一、法医学在现场勘察中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刑诉法》第 126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侦查。”在这个法条中明确了法医在侦查作用中的合法性。法医在侦查过程中,最基本的,也是最不可缺少的就是及时确定以下几方面:①案件发生时间;②案件发生地点;③案件涉及人物;④案件作案方式;⑤案件性质。

法医学如何解决这些实际问题。①推测损伤、死亡时间:确认死亡时间是法医学尸体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对凶杀案或死亡情况经过不明的案件,侦查工作要求检查人员尽可能准确地推测死亡时间。②确定案件发生地点:发现尸体的地点很大程度上并非是案发的地点。按照常理来说,案发的地点会保留更多的案件证据,给警方迅速侦查破案提供了条件。

③辨别死者身份:在法医学实践中,需要验明正身的情况是相当多的,如遇见身份不明的活体、尸体、尸骨时,便要辨明该人是谁。这种辨明身份和验明正身的工作,即个人识别。例如对交通事故的遇难者、江河湖海的浮尸等,除按常规检查以鉴定死亡原因和死亡时间等外,必须进行个人识别。④推敲凶手杀人方式:通过对尸体体伤的检验,能够得出凶手所使用的凶器种类以及作用部位。⑤确定案件性质:有时候,仅仅通过法医的鉴定就能决定一个案件的性质。例如,法医通过对一名上吊死者的鉴定,能够判断出此人是自杀还是被他人杀害后伪装成自杀。从而影响案件性质以及公安机关的后续行动。

二、法医学在破案中的作用——应用法医学手段侦破案件举例

例1:某年春节前夕,某市连续发生数起男子深夜入室强奸的案件。为此,该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小组,侦察人员虽布下了天罗地网,但罪犯狡猾多变,未能捕获。一次,在作案现场发现了微量“五色纤维”,经化验后,在破案中起到了重大作用,经侦察抓住了罪犯,起初罪犯拒不认罪,经法医化验精斑的报告证实,罪犯低头认罪,受到法律严惩。

例2:美国某地,有位久病的丈夫死后,经过医生检查,开了死亡证明书。举行了宗教仪式的葬礼,尸体已火化,但是联邦调查局接受了死者亲属对死因的怀疑起诉,于是着手清查。在骨灰无法用化学方法测定的情况下,他们采用了“中子活化分析”的新方法,使骨灰接受中子轰击从而产生相应的辐射,由此发现死者生前曾长期受到微量砒霜毒害。在证据面前,死者的妻子不得不承认长时期地在丈夫的咖啡中下毒,待他变得衰弱时将他闷死。

可见,随着科学的进步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法医学作为侦查破案中的中坚力量,也在不断进步,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从理论到实践,有很多实际案例都充分证明了法医学在刑事诉讼中的王牌作用,给公、检、法三机关有效执行各自任务提供了保障。

三、法医学鉴定书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作用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第145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可见,刑诉法的修改将以前的鉴定结论给为鉴定意见(在这里不讨论修改的意义),无论怎样称呼,写出鉴定结论或者称为鉴定意见的文章就是鉴定书。法医学鉴定书是法医工作者对亲临现场检验或者将司法机关娇艳的案件材料(人或物)进行检验鉴定后,根据检验、鉴定的经过和结果所写成的书面报告。法医学鉴定书能反应案情检查对象、鉴定事由、科学的检查经过与检查结果的说明等等。它不仅是法

律规定的证据之一,更是一种科学的证据。它在刑事诉讼中的价值是为侦查、起诉和审判提供科学的鉴定证据。

在侦查阶段,公安侦查机关的法医学鉴定为谋杀案件揭露犯罪,为凶杀案件提供鉴定证据,为死因不明者澄清事实,为活体进行损伤鉴定并提供侦察破案线索;在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的法医鉴定书为批捕、起诉案件认定证据,为自诉案件提供证据,为公诉案件出庭作证,为医疗纠纷、控告申诉案件区别性质。例如,开庭审理时,检察机关的法医宣读法医学鉴定书,协助法庭查清事实,正确认定案件性质,这是对公诉案件的出庭作证。在案件性质区分中,对于控告申诉中涉及人身伤亡等间题,需要检查机关的法医运用医学理论和技术查明死因,澄清事实与性质,及时解决矛盾,防止矛盾的激化和转化,相对减少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做到不枉不纵。另外,检察机关的法医还应该参与各级医疗事故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等项工作,明确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为诉讼提供科学证据。在诉讼阶段,为活体的损伤程度做出正确盘对,对医疗事故鉴定提供控告证据,对所交物证进行复核鉴定,鉴定人出庭鉴定等等。

法医学鉴定书作为一种书面文件,是法医工作者智慧的结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各个不同阶段都作为一种证据,使得这三个阶段的工作能顺序下去,最终完成,因此,法医学鉴定书在侦查、起诉和审荆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耍的。

四、法医学鉴定对查明损害事实有重要意义

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人身损害赔偿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只有在损害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才能确定赔偿的范围。然而,纠纷过后,双方当事人对损害事实往往各执一词,一些审判人员简单地以医院病历记载和发票得出致伤结论,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例:文某诉卢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文在诉状中称:自己被卢用斧头击伤了头部,造成“脑挫伤”。治疗四个月,花医药费700余元。要求卢赔偿。一审法院根据文提供的医院病历及发票,判决被告卢赔偿原告文450元。卢不服判决,以自己在纠纷中没有打文且其根本没伤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对文的病历记载、CT片、X片进行法医学审查,走访了初诊医生,并请有关专家会诊,发现文病历所记载的“脑挫伤”,除主观症状外,无任何客观阳性体征,目击双方纠纷的证人除与文有利害关系的外,无人证实文被致伤这一事实。且文四个多月的治疗中有治疗窦性心律不齐、上呼吸道感染的记载。据此,法医作出了文某的“脑挫伤”诊断不成立的结论。二审法院根据法医学鉴定,作出了撤销原判,驳回原告文某口和公请求的公正判决。此案如果没有法医学鉴定作为科学依据,错案的发生将不可避免。

法医学作为一门应用医学, 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的医学问题。从法医学的社会需

求及其功能角度, 法医的日常工作性质是研究和解决司法实践中人身伤害案件的有关生物学和医学证据的检验和鉴定问题, 最终以鉴定报告形式提供鉴定意见,作为一类法律证据,为社会矛盾的解决提供证据;从刑事诉讼的角度,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如果你想发现关于犯人的蛛丝马迹,那么请先准备好足够的法医学常识,然后进行谨慎细致的观察,固定原始记录,将证据本身的特征,周边关系,发现的时间地点,用各种方法予以固定和记录。对证据进行识别,鉴定以后提供案发时间,这对认定作案人是有关键性的作用的。当鉴定人在分析了各种情况之后,先后找出这些证据的逻辑关系,提供案件发生前后经过的资料。这些都可以预防犯罪,并且保证受害者的权益。

通过本学期课程的学习,我认识到法医学是一种将应用医学和其他的有相关性的自然学科相互结合而得来的科学,它肩负着在民事,刑事诉讼案件中提供相关科学依据,促进相关的医疗,鉴证工作质量等任务,同时也认识到它是一门很严肃的学问,需要我们以十分严谨的态度以及一丝不苟的精神去对待它。在本学期的学习过程中,我也学习和了解了一些日常的法医学知识,对于日常生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烫伤,冻伤的治疗,各种伤的简单辨别和区分等都有所了解。在此感谢老师的对本课程的精彩讲解,使我们对法医这一职业以及法医学这一学科都有了深入的了解!

法医培训心得体会

法医培训心得体会 【篇一:学法医学心得】 学法医学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医学生,大二的时候已经学习了《病例解剖学》,观察了 各种脏器的病变标本以及病例切片,并且在学期末一次偶然的机会 亲眼目睹了一次尸体解剖过程,是由我的代教老师完成的,当时我 就对法医学产生了极大地兴趣,为了进一步学习,期末选课是我选 修了《法医学》这门课程,通过一学期的学习收获了很多。 通过老师的讲解,初步认识了现代法医学,了解了法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的研究内容以及司法鉴定程序和司法鉴定人必备的素质等。课堂上看了许多老师为我们搜集的图片,学习了死亡的定义、尸体 死后的变化以及死亡时间的大概推测等知识。 上完课后我对法医学有了初步的认识,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 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法医学 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 又相当于法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依据,为侦查、审 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联结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 现代法医学分基础法医学和应用法医学两部分:前者研究法医学的 原理和基础:后者则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 行政上的有关问题。这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 案件的鉴定,为侦查、审判提 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以及解 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提供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一贯坚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 口供”的原则,从而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法医学鉴定结论作为 各种诉讼活动中重要的科学证据,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等案件 的侦查、审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 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害事故的防治及行政处理。 法医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人(活体、尸体)和物。法医学的研究方法有医 学的、生物学的、化学的和物理学的四类。而其涉及的内容有死亡 与尸体现象检验,各种机械性窒息的发生机制、征象、后果和检验

浅谈刑事科学技术与法医学

浅谈刑事科学技术与法医学 摘要:法医的工作不单是利用专业的法医学知识对刑事案件的现场进行局部解刨,而更应该顾全整体。对刑事案件的勘查应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从案后静谧的现场透视作案人实施犯罪的动态过程。从事法医的工作人员就必须掌握一定的刑事科学技术,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对刑事案件现场的破坏。一位优秀的法医必然是拥有较高的刑事科学技术,而一位拥有较好刑事科学技术的工作人员不一定是一位优秀的法医。 关键词:法医学刑事科学技术关系意义 法医学既是一门应用医学,同时也是法学的一个分支,是刑事科学技术的重要学科构成之一。它既是可以说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也可以说他是刑事科学技术中的一个重要章节。因为法医学主要是为刑事案件的侦查而服务,它隶属于刑事科学技术中的一种科学技术。当然,也可以说刑事科学技术属于法医学的范畴,因为一位优秀的法医工作者,除了应当熟练地掌握法医学的专门知识,还应懂得法律和侦查学,熟悉刑事科学技术。由于刑事科学技术属于边缘性学科,涉及的学科非常广泛,兼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种属性。所以也可以把刑事科学技划分到法医学中去。由此可以看出法医学与刑事科学技术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互相依靠,相辅相成。 一、法医学 1、法医学的概念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 2、法医学研究的对象 (1)尸体检验:尸体检验是法医学研究的最重要对象,主要检查目的是判明死亡原因、推断死亡时间、确定损伤部位、形状和程度,鉴别生前伤和死后伤,以及受伤时间、伤后行为能力、推断致伤凶器、分析作案方式确定死亡性质(自杀、他杀、灾害)、有无中毒和疾病体貌特征检查。法医学尸体检查包括尸表检查和尸体剖验。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才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剖验要求全面系统,并应留取足够检材作组织切片、毒物分析和细菌学检查。一般应在一定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发出尸体剖验报告。 (2)物体检验:物体检验包括人体的一部分(骨片、毛发、组织块、血痕等);人的分泌物、排泄物(精液、尿、汗液、粪便等及其斑迹);人体表面复制物(指纹、足迹); 人体附着物(化妆品、垢、尘土);凶器与衣着;剩余食物饮料、药品、呕吐物、胃内容物等。 (3)涉及人身伤亡的犯罪现场、灾害、事故现场也是法医研究的重要对象。法医

法医工作总结

法医工作总结 篇一:法医相关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法医相关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绝非络复制,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法医相关岗位所在的单位)法医相关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法医相关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法医相关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法医相关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法医相关岗位所在的单位)法医相关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法医相关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法医相关岗位所在的单位)法医相关岗位上学 篇二:法医案件侦破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法医案件侦破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绝非络复制,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

在×××(改成法医案件侦破岗位所在的单位)法医案件侦破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法医案件侦破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法医案件侦破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法医案件侦破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法医案件侦破岗位所在的单位)法医案件侦破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法医案件侦破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 篇三:法医总结 法医总结 第一章绪论 1.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 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 法医病理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3. 法医病理学研究和检验的对象主要是(尸体)。 4. 法医病理学研究检验目的:

浅析损伤和疾病参与度的法医学鉴定2例

浅析损伤和疾病参与度的法医学鉴定2 例 (作者: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 【关键词】浅析损伤疾病参与度法医学鉴定1案例摘要 1.1案例1死者,男,60岁。2006年8月22日,其被一辆摩托车撞伤后在鞍山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行 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术后9天,因起身准备上厕所时突发心前区疼痛,抽搐,大汗,气短,测血压80mmHg不清,心电图有肺栓塞表现,心脏彩超示右心系统明显增大,诊断为肺栓塞、急性心梗。 法医检验主要所见:左额部于发际外见有一处 2.8cm x 1.4cm的皮肤结痂,痂皮脱落。左肘关节背侧见有5.0cm长的缝合创口,其间伴有1.3cm x 1.0cm的皮肤结痂。左大腿中下段外侧见有 6.5cm x 0.5cm及1.5cm x 0.5cm的皮肤结痂。左小腿下段外侧至左踝关节外侧见有23.0cm长的缝合创口。左小腿下段前侧及左踝关节前侧见有18.0cm长的缝合创口。 左侧颞顶部有片状头皮下出血,双侧枕叶分别见有片状蛛网膜下腔出

血,脑组织无挫伤。打开胸腹腔,见双侧胸腔内积有多量血性液体,原位切开肺动脉主干,见其内有一条暗紫红色血栓,剪开肺动脉分支,见血栓头部位于左肺上叶动脉内,红白相间,血栓尾部位于右心房腔内。切开死者左小腿后部皮肤,切开腓肠肌,见肌肉断面内深静脉内有暗紫红色血栓形成,左侧胫腓骨粉碎性骨折。 取死者肺动脉主干中血栓及左小腿深静脉内血栓进行病理组织学检验见左小腿深静脉血栓及肺动脉血栓两者成分相同,均为混合栓子。各器官主要病理诊断:缺血缺氧性脑病;肺淤血水肿;间质性肝炎、局灶性肝坏死。 1.2案例2 2009年9月13日死者在鞍山市某区因与人发生口角、激烈争吵、厮打后,倒地死亡。 法医检验主要所见:颜面淤血、青紫,双眼球睑结膜数处点状出血,左侧颞枕部见有头皮肿胀,其头皮外表见有多量散在的出血点,右侧顶枕部见有头皮肿胀,鼻尖及右上唇皮肤见有数处点状表皮剥脱,右侧腕关节外侧见有数处点条状表皮剥脱。 头部可见散在的片状头皮下出血,硬脑膜完好,硬脑膜外、下未见出血,蛛网膜下腔未见出血,脑表面未见挫伤出血。心腔内血液呈暗红色,流动状,病理大体检验心脏重达600.0g,心肌切面有多处 散在的小灶状颜色苍白区,左室乳头肌增粗,左心室壁、室间隔增厚,各冠状动脉管壁均增厚,管腔狭窄达H?皿级。 主要病理诊断:冠心病、管腔狭窄皿级、急性心肌缺血性改变、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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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意义 【摘要】结合贵阳医学院当前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及法医学教学现状,通过对贵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近年来医疗纠纷相关案件鉴定工作的分析,阐述了临床专业学习法医学的必要性,以此加强对临床医学生毕业后从业素质及对医疗纠纷防范的培养。 【关键词】临床专业;法医学;医疗纠纷;解剖学 随着我国国民人文素质及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在网络信息及各类媒体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各种医疗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使得临床工作者面临更多的压力。为了适应现代法律及医学的发展,结合对贵阳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法医学教学现状及鉴定中心近年医疗纠纷相关案件分析,提出当前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重要意义。 1 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及法医学教学现状 1.1 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教学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人体教学标本匮乏,使得我院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每组(10~30 人)才能解剖一具尸体。而人体解剖学作为医学领域中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是临床医学的重要基础,其实际应用意义很强。具有描述多、解释少、名词多、推理少、理论抽象、实践性强、易懂难记等特点,涉及医学名词多达6 184 条,决定了人体解剖学是一门较难学的课程[1]。而临床专业只有牢固掌握所要学习的人体解剖学知识,才能为后续学习其他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教学资源匮乏加上扩招后学生基础差异大,以致很多医学生在学完人体解剖学相关课程后,理论与实践脱节,基础不扎实,严重制约了后期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同时也增大了将来从事临床工作中发生医疗纠纷的隐患。 1.2 临床专业本科生法医学教学现状 我院临床专业法医学开设时间为五年级第二学期,教学大纲结合我院教学实际而制定,总学时为24 学时,指定为选修课。教学目的主要是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医学课程,明确临床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知识的意义,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能使用所学法医学知识去解决今后在临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与法医学有关的问题,为司法部门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 课程开设时间恰逢医学生毕业面临考研及找工作,就业的压力大及教学内容陈旧导致学生迟到、旷课、请假的人数较大,教学取得的实效很少。学生不能真正理解学习法医学的重要性,选修法医学仅仅是为了完成学分。 2 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必要性 2.1 强化医学基础,巩固人体解剖学知识 尽管我院人体解剖实验教学中心已将上千张照片、多个视频、动画传到网上多媒体教学系统中,仍不能很好地满足教学的直观需要。而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用于人体解剖实验教学的资源已无法完全满足每位学生动手参加尸体解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学习人体解剖的基础知识,只能从网络教学系统及图谱等资料中学习。 理论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可以通过改善教学条件,争取更多的尸源。另一方面就是让学校教务部门重视法医学课程,根据当前形式,针对开课时间、教学内容等做出调整,以适应当前临床专业学习法医学的需求。在掌握法医学理论体系的前提下,让临床专业医学生到现场观摩尸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回顾

法医学专业实习总结范文

《浙江大学优秀实习总结汇编》 法医学岗位工作实习期总结 转眼之间,两个月的实习期即将结束,回顾这两个月的实习工作,感触很深,收获颇丰。这两个月,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我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学到了人生难得的工作经验和社会见识。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法医学岗位工作实习这段时间自己体会和心得: 一、努力学习,理论结合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在法医学岗位工作的实习过程中,我始终把学习作为获得新知识、掌握方法、提高能力、解决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和方法,切实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思想上积极进取,积极的把自己现有的知识用于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也才能检验知识的有用性。在这两个月的实习工作中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我们在学校学到了很多的理论知识,但很少用于社会实践中,这样理论和实践就大大的脱节了,以至于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找不到方向,无法学以致用。同时,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也是弥补自己的不足的有效方式。信息时代,瞬息万变,社会在变化,人也在变化,所以你一天不学习,你就会落伍。通过这两个月的实习,并结合法医学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的法医学岗位工作各项政策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条例,使工作中的困难有了最有力地解决武器。通过这些工作条例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各项工作的理解,可以求真务实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围绕工作,突出重点,尽心尽力履行职责。 在法医学岗位工作中我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每项工作。虽然开始由于经验不足和认识不够,觉得在法医学岗位工作中找不到事情做,不能得到锻炼的目的,但我迅速从自身出发寻找原因,和同事交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以至于迅速的转变自己的角色和工作定位。为使自己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我一方面抓紧时间查看相关资料,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我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使自己对法医学岗位工作的情况有了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认知和了解。根据法医学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优势,把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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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法医物证检材的发现和提取心得体会 主任法医师为我们带来了《现场法医物证检材的发现和提取》的精彩讲座,使我受益良多。法医物证检材是指来源于案(事)件现场,并可进行法医物证、DNA检验,从而能为侦查提供线索、为法庭提供证据的生物样本,或含有、承载可进行法医物证、DNA检验的生物样品的物品。 物证检验的基本过程包括从发现检材到检验、做出鉴定结论的全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在案件勘查或案件调查过程中完成,通过对案件发生现场,犯罪嫌疑人住所、活动场所、衣物、用品等进行勘查,对发现的检材进行观察、记录、拍照、录像并制定恰当的采集、保存方案。 第二阶段为实验室检验鉴定,这一阶段是对现场收集的可疑样品及举证需要的参考样品进行检验,重点解决个体识别,即判断现场采集的法医物证检材来自何人。 法医物证检材包括人体各种体液与组织,具有容易变性、变质、降解和腐败的特点。 在物证鉴定中,处理各类陈旧、腐败检材,解决检材本身的不确定性是鉴定成功的关键。因此,在检材送达实验室检验鉴定之前,办案人员应该尽量保存好法医物证检材,尽量缩短送检时间。 一、检材发现 1.现场勘查过程中,全面仔细搜寻检材非常重要 2.发现检材,第一时间原位拍照或拍摄录像资料,结合测量、绘图等手段详细记录现场原始状态 3.在进行详细记录后,方可移动和提取检材 4.应力求做到全面、充分和仔细 5.要注意改善照明条件,仔细观察拐角、缝隙等隐蔽部位 (一)血痕 薄层血痕,为褐色斑痕,局部量大的血痕形成暗褐色血痂。血痕常可见于现场地面、墙面、墙角、家具、衣服、鞋袜、被褥、蚊帐、凶器、石块、砖头、泥土、木棒、工具、窗台、窗玻璃、门把手、水龙头开关、植物叶茎表面、头发、指甲缝等处。 作案人处理过的现场,特别注意观察家具脚、缝隙,家具下的地面,家具挡住的墙角,木板缝隙,垃圾桶内外壁、桶底,照明不好的地面,墙面等地方。仔细观察现场和嫌疑人住所找到的各种刀具、工具的凹槽、缝隙,鞋底和鞋面缝隙。 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车辆,仔细观察轮胎、车底盘、挡泥板、撞击变形处附近等隐蔽部位。现场勘查过程中应配备便携式照明工具。黑暗现场的血痕,可用鲁米诺(luminol)喷雾寻找,血痕发荧光。 (二)精斑 性犯罪案件必须常规提取受害人阴道拭子。 现场的精斑可出现在于受害人衣裤、卫生巾、被褥、手帕、卫生纸、草席,及受害人腹壁、大腿、阴毛等处。 精斑的形状不规则,颜色因附着物不同而有所差异,在白色的衣裤或床褥等布类物品和卫生纸上,呈淡黄色不规则型,周边颜色稍深,触之较无斑痕处更硬。 浓稠的精斑呈灰白色糨糊状痂块。 深色布上的精斑不易发现,在质料松软的深色布料上的精斑,触感发硬明显。 精斑在紫外线灯光下呈银白色带淡紫晕的荧光。 受害人对案件发生过程的描述对发现精斑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可对重

法医学损伤的鉴定

关于法医学损伤鉴定的相关问题

关于法医学损伤鉴定的相关问题 法医学损伤鉴定是指应用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或尸体及其生物源物质等进行检验并作出判断的过程。包括法医学病理鉴定和临床鉴定。 一、法医病理鉴定俗称尸体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病理鉴定中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 (一)、是确定死亡原因,死亡原因分为根本死因、直接死因、中介死因、辅助死因等等。主要在于确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还是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在同时存在损伤与疾病时,要分析损伤、疾病与死亡的关系,对于存在几种致命性损伤,应确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谁应负主要致死责任。常见的死因有感染、出血、栓塞、全身衰竭、中毒等 (二)、是判定致死方式,致死方式是指暴力性死亡所采用的致死方式。确定了暴力死亡方式往往又是决定是否立案的主要依据。因此,如确定为暴力性死亡的尸体,就必须进一步确定其死亡方式。如暴力由他人所加导致死亡是他杀;暴力自己所加致于自己身亡称自杀;暴力来自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非人为故意因素导致的死亡是意外致死。若经详细的调查和尸体解剖均无法判明,则列入死亡方式不明。判断死亡方式至关重要,一旦误判他杀或其他各种死亡方式,轻则引起纠纷,重则导致错案。所以法医在确定死亡方式时要慎之又慎。判断死亡方式不是单靠法医病理学工作者单独能解决的,有时通过法医病理学检验能确定死亡方式,有时则不能。往往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案件在判断死亡方式除法医参加外,还需侦察人员的合作,根据对现场资料和案情调查所得材料综合分析,才能做出准确的结论。

法医学课程心得体会

法医学课程心得体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法医学课程心得体会 这学期我们开了法医学这门选修课,之前由于经常看一些破案类的电视剧对法医学的课程十分的期待,终于迎来了开课,法医学老师在讲课时常常结合具体的事例给我们讲解,使得本应该枯燥或是严肃的课堂充满了轻松的气息,虽然有的图片比较血腥或是令普通人难以接受,但是作为法医学的例子,它们鲜活的向我们传达了法医的高超技能、智慧、与知识,令我对揭露犯罪真相的法医十分崇拜。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法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依据,为侦查、审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连接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现代法医学分基础法医学和应用法医学两部分:前者研究法医学的原理和基础:后者则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行政上的有关问题,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案件的鉴定,为侦查、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以及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提供依据;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害事故的防治及行政处理。 随着科技的进步,随着DNA技术的发展和应用,DNA标志系统的检测将成为破案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此方法作为亲子鉴定已经是非常成熟的,也是国际上公认的最好的一种方法。目前法医基本需要做以下工作共五个部分。尸体: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死亡方式、作案工具;活体: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物证:如现场一堆血,判断血是谁的,是男的还是女的,怎么形成的;人类学:通过物件(如骨头)判定年龄、身高、性别;另外还有法医精神病学。 现举一例,说说我对法医学在医疗因素介入的亲子鉴定中的意义的看法。 DNA还傻女一个清白高科技让歹徒认罪伏法 一个因小患乙型脑炎留下发育迟滞后遗症的弱智傻女,竟被多人,多次强奸,致使她怀孕。在公安部门多次破案过程中,在证据不足,无法定案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还蒙受不白之冤者一个清白有什么办法能将案发时间过长,又毫无证据的罪犯送上法庭西安交通大学法医中心运用国际尖端

浅谈鼻骨骨折的法医学鉴定分析

浅谈鼻骨骨折的法医学鉴定分析 摘要:鼻骨骨折在法医检验鉴定中较为常见,根据损伤程度不同,可构成重伤、轻伤、轻微伤等不同的伤情,在法医鉴定过程中还需辨别鼻骨新鲜性骨折与陈旧性骨折,以期准确分析出所委托损伤的伤情。 关键词:法医学;鼻骨;鼻骨骨折 在日常法医临床实践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经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的伤者要求法医鉴定,2014年1月1日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o)规定,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这就要求鉴定中对鼻骨骨折的具体部位、数量以及类型进行精确的诊断。 鼻骨骨折(fractureofnasalbone)可单独发生,也可和其他颌骨骨折同时发生,可以是单纯性骨折、粉碎性骨折以及复合骨折。在鉴定过程中需要根据鼻骨解剖学特点,结合简要案情、治疗及检查材料,以期准确做出相关伤情鉴定,法医鉴定要点如下: 1. 充分掌握鼻骨的解剖学结构特点,避免把生理性现象错看成骨折。鼻骨鼻部骨骼主要由鼻骨和上颌骨额突构成,

上方与额骨的鼻突相连。鼻中隔由筛骨垂直板、犁骨及鼻中隔软骨组成。鼻骨是高突于面中部较菲薄的骨块,易遭受损伤而发生骨折,且多见双侧粉碎性骨折。 2. 详细了解案情,对鼻骨骨折外伤史查证,全面掌握被鉴定人损伤情况。鼻骨骨折一定伴有明确的外伤史及临床表现。临床表现包括:①移位和畸形:鼻骨骨折的类型取决于暴力的性质、方向和大小。如打击力来自侧方,可发生一侧鼻骨骨折并向鼻腔内移位,造成弯鼻畸形;如打击力量较大,可使双侧鼻骨连同鼻中隔同时骨折,使整个鼻骨向对侧移位,鼻变曲畸形更为明显;如外力直接打击于鼻根部,则可发生横断骨折,使鼻骨与额骨分离,骨折片向鼻腔内移位。同时可并发鼻中隔和筛骨损伤;如鼻骨受到正前方的暴力打击时,可发生粉碎性骨折及无塌陷移位,出现鞍鼻畸形。②鼻出血:鼻腔黏膜与骨膜紧密相连,鼻骨骨折常伴有鼻腔黏膜撕裂而发生出血。③鼻呼吸障碍:鼻骨骨折后可因骨折片移位、鼻黏膜水肿、鼻中隔血肿及血凝块存积等原因,使鼻腔阻塞而出现鼻呼吸障碍。④眼睑部瘀斑:鼻骨骨折后可因组织内出血渗至双侧眼睑及结合膜下而出现瘀斑。⑤脑脊液外渗:当鼻骨骨折伴有筛骨损伤或颅前凹骨折时,可发生脑脊液鼻漏。初期为混有血液的脑脊液外渗,以后则血液减少或只有清亮的脑脊液流出。 3.结合被鉴定人治疗材料,依据客观检查准确把握被鉴

【总结】法医法学

法医法学复习总结 一、名解: 1 委托,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案件中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人。 2 他自然科学的总称,其应用范围包括犯罪预防、侦查、起诉、审判及民事行政诉讼等各个环节。 政及民事诉讼中有关技术问题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3 门综合性学科。 4 的客观存在。 5 的制度,它是这些机关和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活动原则和工作制度的总称。 6 证据,并认为其与普通证人的陈述无论在逻辑思维还是心理学、诉讼地位以及法律地位上,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仅仅是在其掌握的知识程度上的区别。 7 位、权力,能否理解诉讼过程的含义,能都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的能力。 8 务的资格。 9 审查案件事实,并根据已经查明的试试、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出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罚的裁判活动。 10 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做出的结论性意见。 二、简答: 1、司法鉴定基本特征。 答: (1)司法鉴定的法律性(2)司法鉴定的中立性(3)司法鉴定的科学性(4)司法鉴定的亲历性(5)司法鉴定的被动性(6)司法鉴定的公益性 2、什么是证据法学?价值目的是什么? 答: 证据法学是研究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活动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者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法学学科。 (1)准确 (2)效率 (3)政策

3、法医鉴定文书的分类。 答: 按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分类: (1)法医学鉴定书(缩略语为“鉴”) (2)法医学鉴定检验报告书(缩略语为“检”) (3)法医学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缩略语为“证”) (4)法医学鉴定咨询意见书(缩略语为“咨”) 按鉴定程序分类: (1)法医学鉴定书 (2)补充鉴定书 (3)复核鉴定书 (4)重新鉴定书 4、法医学鉴定人出庭需做什么工作? 答: (1)熟悉与法医学鉴定相关的法律问题:①熟悉证据规则,②了解庭审的基本程序 (2)树立每案均出庭作证的意识 (3)拟定出庭作证的问答提纲:①分析预测相关问题、②全面熟悉案情、③与法官沟通(4)全面系统准备出庭作证的相关材料:①熟悉案卷材料和鉴定文书、②掌握案件鉴定的步骤、③寻找支撑自身观点的材料、④准备出庭作证的各类证明及材料、⑤制作出庭作证报告 5、证据种类是什么? 答: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6)当事人陈述 (7)鉴定结论 (8)勘验、检查笔录和现场笔录(9)视听资料 6、举例学习法医学的意义。 答: (1)我国法医学鉴定制度长期以来附属于司法制度,法医学鉴定机构隶属公检法各系统,与司法工作交织融合。 (2)法医学学科与法学结合紧密,法医学鉴定内容课涉及司法实践中的所有医学问题。(3)与国外法医学相比,我国的法医学功能过度扩张,排斥临床医学的介入。

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的区别

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的区别 提交日期:2006-9-25 15:05:00 | 点击数:338 |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在此处所提出的是对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指定医院进行,而不是对法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医院指定进行。“医学鉴定”“法医学鉴定二者之间是有较大区别的。 一、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的本质属性不同 医学鉴定应当是指伤者在医院里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和损伤、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内容。法医学鉴定是法医鉴定人按照法律程序,运用法医学和医学的理论与技术,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案件中的尸体、人身、物证及文证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做出科学的结论。它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 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属于医学的组成部分,它与医学的许多学科如解剖学、组织学、病理学、内、妇、外、儿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医学应用这些学科的理论与技术解决司法实践的有关问题。但法医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体系。例如在检验损伤方面,外科学的着眼点在治疗上,而法医学的着眼点主要是研究损伤形成的机制、性状、受伤时间、推断致伤物、自伤与他伤的鉴别,以及损伤与死亡或致残的关系等。 医生主要的任务是诊断和治疗疾病,研究的是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以及诊断和如何用药治疗。而法医的主要任务是使用一切可能利用的科学及知识,为确定案件真实情况提取科学证据。医生在做医学鉴定时往往是采取临床治疗时的方式,用推断、估计等来确定,而不是以证据来确定,以科学准确的方式来认定。如某人皮肤有创口,临床医生不可能具体测量长度,而法医就是要具体测量长度。 法医界的权威著作《法医鉴定实用全书》界定:医院的医生作鉴定应签名为“医师鉴定人”,以利于与“法医鉴定人”相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同志1998年在全国法院第二届司法鉴定学术会议上也明确指出:“医学鉴定不等于是法医学鉴定,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法医学工作者,不

法医学课程试卷B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法医学试卷(B)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 1.猝死:貌似健康而无明显症状的人由于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于开始感到不适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的突然死亡,称为猝死,又称急死。(3分) 2.诈病:为达到某种目的,如企图逃避工作分配,逃避兵役,掩盖犯罪行为,摆脱于本人不利境遇或推诿责任,骗取休假,骗取药物,骗取福利或赔偿等,身体健康的人假装患病,称为诈病。即无病装病(3分) 3.挫伤:由致伤物作用于皮肤造成皮内或皮下血管破裂引起皮内或皮下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3分) 4.毒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3分) 5.医疗纠纷:在医疗护理工作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病人和家属或其工作单位对医院的诊(断)、治(疗)、护(理)、管(理)、等工作中的一项不满意,或与医、护或管理人员发生争执,甚至上诉,要求对某人员或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在事实真象尚未调查研究清楚之前,统称为医疗纠纷。(3分) 二填空题:(每空0.5分) 1.现场勘验、活体检查、尸体剖验、物证检验、书证检验 2.死后变化尸体现象 3.尸僵上行型下行型 4.尸臭尸绿腐败静脉网腐败水泡巨人观泡沫器官 5.擦伤挫伤创内脏破裂骨折肢体断离 6.损伤 7.机械性窒息中毒性窒息电性窒息缺氧性窒息病理性窒息新生儿窒息 8.前位缢型侧位缢型后位缢型 9.A O B AB 10.组织器官结构损害功能障碍 11.创口创角创缘创壁创腔创底 12.体力活动精神因素外伤或感染过冷过热暴饮暴食其他如排便 三选择题:(每题1分) 1B 2E 3D 4C 5D 6D 7C 8E 9E 10E 11D 12C 13B 14C 15E 16D 17D 18A 19C 20B 四简答题: 1.锐器创特点:创角锐利,创缘整齐,创壁平整,创口多大于创底,创底齐整。(2分)钝器创特点:创角钝,创缘不整有挫创缘或呈撕裂状,创壁参差不齐,有组织间桥,创底大而不平,多形成创腔大而创口小的潜掘状创。(3分) 2.尸斑与皮下出血的区别:(任写其中5点,每点1分)

对法医学这门课的认识

对法医学这门课的认识 2011级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三班任超 通过学习法医学这门课程,我了解了许多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比如:死亡的各种缘由,了解了医学的神奇之处,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使我知道应用医学的知识可以解决很多现实问题。并实行一些措施。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他是连接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织学科。 这学期我选修了法医学这门专业,通过老师的讲解,让我明白了许多用医学处理刑事案件的方法,例如:杀人,交通事故,亲子鉴定,死亡缘由,尸检报告等,通过掌握这些内容,就可以协助侦查,审判提供线索和依据。所以说法医学这门课是非常有必要的一门学科,方便了许多的事情,应用医学去探索事情的真相,还原真相。 通过法医学的学习,我明白了这是一门很严谨,很注重细节的学科,需要我们仔细,深入,细致的勘察并且发现问题。而且成为一名法医必须要公平公正,铁面无私,不能有任何一丝的偏袒,因为我们的一言一行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有可能会使事情的真相偏离,

或者让罪犯逃出法网。 现举一例试说明: 一个因小患乙型脑炎留下发育迟滞后遗症的弱智傻女,竟被多人多次强奸,致使她怀孕。在公安部门多次破案过程中,在证据不足,无法定案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还蒙受不白之冤者一个活口?有什么办法能将案发时间过长,又毫无证据的罪犯送上法庭?西安交通大学法医中心运用国际尖端的法医dna技术,通过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提取dna进行检测鉴定,却砸可信的高科技使案件真相大白。一例拖了整整一年多的强奸案,耗费了公安干警大量人力,财力,心血和时间,终于在西安交通大学法医中心的法科学鉴定书前,让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对于我们医学生来说,法医学不光是侦探破案时才能用到的知识,他对于医疗纠纷等方便的意义十分重大,所以我认为学习这门课程是十分有必要的。

浅谈刑事诉讼中法医学鉴定结论的审查

浅谈刑事诉讼中法医学鉴定结论的审查 作者:雷成顺??发布时间:2011-09-01 08:49:43 ????司法实践中,凡是需要通过鉴定的案件,其鉴定结论不仅成为发现和揭露犯罪的重要手段,而且有助于法官正确认定案件性质,犯罪构成及责任区分等等。但是,鉴定结论毕竟不是法律结论,鉴定人的鉴定活动总是受到主观和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必将或多或少地影响鉴定结论的准确性,这势必给案件质量带来影响。在同一案件中,时常会有几份鉴定文书,同时存在几个不相同的鉴定结论,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究竟采信哪个鉴定结论才更合理、最客观呢?因此,笔者认为,在诉讼活动中,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加强对刑事鉴定结论的文证审查已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刑事诉讼中法医学鉴定结论的审查问题略谈拙见。????一、法医学鉴定结论的特点、范围及作用 ????(一)法医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并加以解决的一门科学,其鉴定结论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特定的书面形式;2、是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从科学技术的角度提出的分析判断意见;3、它仅限于解决所涉及的法医学科技术问题,而不是就法律问题提供意见,也就是说不是对委托机关在委托鉴定之前所获各种材料的综合评论论断;4、鉴定人必须与案件事实和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二)在审判实践中,法医学鉴定结论的应用相应广泛,常见的鉴定结论有:1、法医病理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2、法医临床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伤残等级鉴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及致伤方式的推断等;3、法医精神病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精神状态、法定能力、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4、法医物证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5、法医毒物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毒(药)物的定性、定量鉴定。 ????(三)审判实践中,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凡是需要通过鉴定的案件,其鉴定结论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案件的重要根据之一,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认定案件的事实,成为发现和揭露犯罪的重要手段,为审判的科学性奠定基础。如在某些案件中,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就成为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有力证据,往往能发挥某种“起死回生”的作用;鉴定结论又是确定案件性质,明确责任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法官正确认定犯罪构成及责任区分等等,如法医病理鉴定,可以确定为致命伤或非致命伤,法医临床鉴定可以确定人身伤害的有无和轻重;鉴定结论还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如被告人口供,被害人陈述等的真实性通常要结合鉴定结论来分析判断作出取舍的决定;鉴定的采用也能反映人们对犯罪事实认识能力的提高,有助于更新法官的证据价值观念。总之,其能起到其他证据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审查鉴定结论的必要性 ????鉴定结论虽然具有科学性,但是鉴定人不是“科学的法官”,鉴定结论也不是“科学的判决”,有时仍然会受到种种因素和条件的影响而不正确或者不完全正确,所以在审判实践中运用鉴定结论这一证据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判断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法医学鉴定结论的不正确或者出现变化可能导致有罪与否的原则性问题。法医病理学死因的鉴定,是损伤直接致死,还是损伤诱发疾病致死;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等,完全可能影响到被告人罪与非罪,甚至关系到被告人的生与死,从而关系到司法公正。如我市邵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案件中,70岁的吕某因玩牌与67岁的杨某发生纠纷,被杨某推倒坐在地上,当时未就医。二月后,吕某因硬膜外血肿就医,并在该县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为重伤。据此鉴定结论检察机关将杨某拘捕,并提

法医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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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1 法医学是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2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高明 3.随着新刑法公布,侦察审判工作也更注重证据.因此对法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概念 法医学:主要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人身伤亡和生理状态等问题的一门学科. 二.法医学研究对象和内容 1.尸体: 判断死亡原因,性质. 2.死亡分为暴力死亡(自杀,他杀,意外)和非暴力死亡(病死和衰老死) 3.活体: 被害人,被告人,当事人的生理病理状态 4.物证: 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痕迹 5.文证: 对案件有证明意义的文字,图表等(死亡诊断书,调查笔录,尸体解 剖报告等) 6.现场: 案件发生的场所(原始现场)或发现尸体的场所. 三.法医学任务 1.为刑事案件提供线索,证据. 2.为民事案件提供帮助 3.医疗纠纷中也需法医学鉴定 4.研究与立法有关的问题 四.法医学研究方法. 1.医学的方法(尸体解剖,人身检查,动物实验) 2.化学的方法 3.物理的方法 4.生物学的方法 第二节法医学发展简史 一.祖国法医学发展简史 1.萌芽时期 (公元前500-第十世纪) 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发掘大批秦代竹简. 与法医学关系最密切的是《封珍式》 三国吴末”张举烧猪” 2.形成时期(约11-19世纪) 1174年《验尸格目》使狱案验尸成为官方制度. 1247年宋慈编写的《洗冤集录》是现存历史上最早的系统法医学 著作.比西方早350多年.西方最早的法医学著作是意大利的菲德利 斯的《医生关系论》 3.发展成熟期(19世纪后) 二.我国法医工作体制 公安,监察,法院都设有法医鉴定机构. 三.世界法医发展史

谈谈对法医学的认识

谈谈对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的法医学鉴定的认识 ---曹莹莹 关键词:法医学法医学鉴定死亡原因死亡方式 死亡原因的基本概念是指引起死亡的暴力或疾病,即导致死亡发生的损伤、疾病或衰老等因素。无论法医学或临床学,都必须进行死亡原因分析。而在法医学的角度来讲,死亡原因的分析有助于判断明了案件性质。【1】而死亡原因主要分为以下五种:根本死因,直接死因,辅助原因,死亡诱因,联合死因。正因为人的死亡原因有时简单,有时复杂,所以对于分析清楚死亡发生时候中的每个原因的主次及相互关系尤其重要。例如,因木棍打击致右胫骨骨折送至医院治疗,第3日突然出现面色苍白,烦躁不安,呼吸浅快,右肺下叶湿音,经抢救无效死亡。尸检及病理诊断:肺脂肪栓塞。死因结论为:胫骨骨折引起肺脂肪栓塞导致急性呼吸衰竭死亡。【2】在这个例子中,胫骨骨折是根本死因而肺脂肪栓塞导致急性呼吸衰竭死亡则是直接死因。因为正确的死亡分析结论是能够有效为民事案件的调查与处理、刑事案件的侦查与审理等提供强有力的科学证据。法医学鉴定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其客观性和科学性往往影响到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这就要求我们法医工作者在应用法医学理论知识进行鉴定时,应根据证据收集原则,做到客观、公正。特别是在涉及损伤与疾病关系时,不应只注重收集有罪和罪重的证据,还应注意收集嫌疑人无罪与轻罪的证据,即做好伤与病之间的正确分析。【3】而根据鉴定的分析方法主要有:甄别性分析,专业知识性分析,综合性分析,这三种。死亡方

式的基本概念是暴力死如何得以实现。而死亡方式的鉴定是法医病理学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确定刑事侦察方向、司法审判定罪的重要依据,对民事调解、灾害赔偿同样也具有重要意义。【4】死亡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自杀死,他杀死,意外死。而他杀死又被分为以下三种:非法他杀死,合法他杀死,过失伤害死。在这次的报告中,我想用香港著名的“雨夜屠夫”案来进行举例分析。林过云(1955年-),原名林国裕,香港连环杀手、强奸犯,有“雨夜屠夫”之称。遭逮捕的林过云图片林过云(1955年-),他在犯案前为一名夜班的士司机,而案件中受害者均为女性。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把目标接载到僻静地方,然后迷晕杀害,进行奸尸并把尸体的性器官部份肢解作为标本,并放在位于土瓜湾贵州街的寓所。林过云涉嫌于1982年2月至7月间杀了4名女子,每一次作案后,他均会为已肢解的人体残肢拍照。于一次冲晒照片时,无意中被冲晒店员工发现相有可疑报警,始将案件揭发。同年8月18日于湾仔一冲晒店被捕。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林过云起初被依例判处死刑,及至于1984年8月被港督尤德会同行政局赦免,改判终身监禁。在这个“雨夜屠夫”案中,林过云是属于故意杀人,这种他杀违法了法律的规定,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人构成了杀人罪。而在该案件中的受害者的死亡方式则属于非法他杀死。而该案件中的强奸属于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关于该案件里强奸的行为,强奸的法医学鉴定为以下两种:一是根据女子性成熟的判断,二是根据处女的判断。综上所述,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的法医学鉴定是解决专门性问题的技术性

作为医学生的实习心得体会5篇

作为医学生的实习心得体会5篇 医学生要学的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法医学、医学检验、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方向。下面是关于作为医学生的实习心得体会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作为医学生的实习心得体会(1) 实习结束了,原本迷茫与无知,现如今满载而归。因而十分感谢医院给我们提供了这样好的实习环境和各种优越条件,感谢所有的带教老师对我们的辛勤教导,让我们在踏上岗位之前拥有了如此良好的实践机会。 临床的实习是对理论学习阶段的巩固与加强,也是对护理技能操作的培养和锻炼,同时也是我们就业岗前的最佳训练。尽管这段时间很短,但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倍偿珍惜这段时间,珍惜每一天的锻炼和自我提高的机会,珍惜与老师们这段难得的师徒之情。 刚进入病房,总有一种茫然的感觉,对于护理的工作处于比较陌生的状态,也对于自己在这样的新环境中能够做的事还是没有一种成型的概念。庆幸的是,我们有老师为我们介绍,介绍各班工作,带教老师们的丰富经验,让我们可以较快地适应医院各科护理工作。能够尽快地适应医院环境,为在医院实习和工作打定了良好的基础,这应该算的上是实习阶段的第一个收获:学会适应,学会在新的环境中成长和生存。 医学实习生的工作是非常繁重,尽管在未入临床之前也有所感悟,但是真正进入病房后,感触又更深了。的确,医学实习生医学教`育网的活很零碎,很杂乱,还可以说是很低微,可是透过多数人的不理解,我们发现,医学实习生有着其独特的魅力。医院不可能没有医学实习生,这就说明了医学实习生的重要性。医生离不开医学实习生,病人离不开医学实习生,整个环境都离不开医学实习生。 到病房实习,接触最多的是病人,了解甚深的是各种疾病,掌握透彻的是各项基础护理操作。实习的最大及最终目的是培养良好的各项操作技能及提高各种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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