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法律的宗教性与法律如何被信仰

法律的宗教性与法律如何被信仰

法律的宗教性与法律如何被信仰
法律的宗教性与法律如何被信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8524344.html,

法律的宗教性与法律如何被信仰

作者:刘紫微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8期

摘要本文从法律的宗教性出发,初步探讨了法律如何被信仰这个问题和二者之间的关系。法律与宗教有着多向度的渊源关系,最为明显的是基督教的法律脱胎于宗教,带有明显的宗教印记,但在现代社会随着法律与宗教的祛魅化,法律的宗教性逐渐变淡、被人们所忽视,法律信仰危机凸显,面对这种情形,处理好法律与宗教二者之间的关系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因此,要重视法律的宗教性,重构法律信仰,解决法律信仰危机。

关键词法律宗教性法律信仰法治

作者简介:刘紫微,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法理学、法治文化。

中图分类号:D90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6-005-02

法律作为现代社会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主要规范,只有被社会中的每个人所信仰,才能被自觉遵守,从而使整个社会良好有序地运行。一部能为人所信仰、所自觉遵守的法律应当是具有宗教性的法律。法律作为一套理性化的规则体系,它规范的只能是人们外在的行为,但作为具有独特意志和思想的个体,人的行为有其精神根源所在。外部规范人行为的是法律,内在规范人内心的是伦理与宗教,二者有着相似的作用。在现代法治社会的建设中法律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建立,法律信仰危机的解决,对法律的忠诚和热情的重建,法律信仰机制的建立,关键在于我们要寻回法律的宗教性。

一、脱胎于宗教的法律——以西方法律与基督教的关系为例

在人类的发展史上,能被人所自觉信仰并视为行为准则的首推宗教,自宗教产生而来,无论是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佛教等,无论是哪个教派,总能被特定范围内的人自觉遵守。在所有文化里,法律与宗教具有四种共同要素,即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豍。伯尔曼认为,这四种要素,都标志着人寻求超越己身之上的真理的努力。它们因此将任何既定的社会的法律秩序与这个社会对于终极的超验实体的信仰联系在一起。同时,这四种要素赋予法律价值以神圣性,并且因此而强化了民众的法律情感豎

法律、宗教不是孤立的两个领域,法律脱胎于宗教,以基督教为例,最初圣约是律法的形式,律法是圣约的内容。很多基督教神学家构筑了早期法律体系的雏形,开启了西方法治化之路,如托马斯阿奎便是其中的翘楚。西方法律传统的基本特质最终是建立在基督教信仰之上的,在西方法律制度全面建立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法律和宗教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教学内容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 在进行过“党员能否参加宗教信仰的党会”后,发现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 一、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指出,“我们的党纲完全是建立在科学的而且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上的。因此,要说明我们的党纲,就必须同时说明产生宗教迷雾的真正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我们的宣传也必须包括对无神论的宣传……”同时列宁强调,要慎重对待宗教问题,在革命实践中争取、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

论马克思主义信仰与宗教信仰的区别

论马克思主义信仰与宗教信仰的区别 摘要: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信仰与宗教信仰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更多的表现为不同。本文从背景、概念、本质三个方面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与宗教信仰进行区别,以此来证明马克思主义信仰是科学的信仰,是值得我们坚持的高尚的信仰。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信仰;宗教信仰;背景;概念;本质 目前,各种各样的宗教在中国大地上的传播比以前任何时期都要迅速,都更有“市场”,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我国天主教、佛教等宗教的新教徒近些年来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一些共产党员甚至党的各级干部都成为“地下教徒”,这都影响和削弱着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主导地位。这就使得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与宗教信仰进行比较,以重新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信仰。 一、背景不同 随着人类思想意识的产生,人类也拥有了信仰。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随着人类思想意识的发展,人类的信仰也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在改造自然的实践中,人类出现了对于自然物和图腾的崇拜,形成了初始形态有神论的信仰。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早期的初始形态的信仰逐渐被更加成熟的宗教信仰所取代。虽然宗教信仰的本质上仍然是对于神灵的信仰,对至高无上的神灵的崇拜,但是宗教信仰与初始形态的

信仰相比,在形式和内在思想内容上都更加的完善。它将超自然、超社会的神灵和来世看作是最高的价值追求,逐步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并统治着人们的思想和灵魂。 可以这样说,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宗教信仰一度成为社会的主导信仰,并逐渐沦为统治阶级统治人们的思想和灵魂的工具。因此,历史上的宗教信仰的产生与当时的社会政治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旦当宗教信仰成为一种思想统治的工具之时,其社会地位就会更加的突出。这一点在欧洲的中世纪表现的尤为明显。在那个时期,基督教的神权高于王权,政权往往需要从神权那里寻找其存在的合理性。在这种情况下,宗教信仰发挥了强大的社会功能。它为那些主张反抗,不甘堕落的人们提供了一个精神的家园和心灵的归宿。它通过这种心灵的慰藉,换取人们对现实的宽容和淡漠。但是,宗教信仰毕竟是一种非科学的信仰,它虽然有自己体系作为支撑,但却不能掩盖其自身的虚幻性。随着近代科技的发生和发展,以宗教信仰为代表的有神论的信仰逐渐在人们精神世界中失去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信仰等一批无神论信仰观念不断的发展起来。 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伴随着无神论信仰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随着无神论信仰的不断发展,在批判宗教信仰,追寻人类科学信仰的过程中,经过文艺复兴的讨伐,启蒙运动的震荡和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使原来占统治地位的宗教信仰已失去了历史的统治地位,取而代之的是信仰走向世俗化的过程,人们对神的崇拜变成

浅谈法律信仰

浅谈法律信仰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自晚清沈家本修律,历经民国“六法”体系,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一甲子之际,在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体系完备的法律制度。但我们必须承认,在当代中国法律不仅没有被普遍认同,反而成为了社会公众的嘲弄的对象,甚至走向对立。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前的雕塑被拆除,源于公众对雕塑原意的曲解,或者说,在我们心中都有这个疑问,在当代中国法律有多大的作用? 一、什么是法律信仰 冯天策在所著的《信仰导论》一书中,为信仰的内涵做了如下解释:它是人类意识对客观世界及自身生命过程的反映,是人类精神宇宙存在全面沟通与融合的愿望与努力。它既包括由意识所形成的带有价值参数的有关宇宙、社会和自身存在的一系列观念和知识,以及由这些观念的偶像所构成的信仰对象,又包括人的信仰情感、信仰态度和信仰行为。具体到法律信仰,似乎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一种特殊的主观把握方式,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感情和意识等各种心理因素的有机的综合体,是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

况的上乘境界。 二、为什么培养法律信仰 1、从历史角度看,培养法律信仰具有应然性和重要性。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应该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不管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学家们,还是西方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都是致力于培养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重视“信仰”的权威。然而,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有何重要性呢?对此,笔者将结合历史作如下的阐述:第一,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思维敏捷的法学家把法律提到伦理性的高度加以赞扬,认为“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同时,他们十分重视从社会文化伦理角度解读法的精神本质,将其看成是深藏在实定法之后的最高价值主体,从而确立法律的至高天上的地位,并有利地保护了当时城邦自由民从事商品经济的活动。不容置疑,法学家们对法律的崇高追求并达到适应当时经济状况的需要,很大程度激发了当时城邦人民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而这种信仰的产生,无疑促成了当时城邦社会法治精神的形成,加快了罗马城邦国家告别原始共同体的人治模式,进入依法而治的法治化的历史进程之中。 第二,在西方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到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所发起的许多运动中,以各种形式来(绝大多数是以法律

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之心得体会

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之心得体会 苏薇 近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在《求是》杂志撰文强调,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给党员信教“开禁”。否则,应及时劝其退中共党组织。 他称,中共“党员当然可以重新选择信教”,但如此一来,所谓党员身份仅余形式上的“组织入党”,对他本人和党组织都不再具有实际的意义。如果党员积极参与宗教团体生活和传教,甚至利用党员身份保护、推动非法的宗教活动,党组织就应及时使其退出党员队伍。 在这篇题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文章开头,指出当下“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目前,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有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中共党员信教。该文章强调,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中国共产党实行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因为该政策符合宗教现象发展规律,符合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不是说中共“赞成唯心主义,可以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持中立态度,可以放弃在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唯物主义、无神论教育。” 现今,无论浏览报刊还是欣赏电视,无论外出考察还是旅游休闲,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凡与旅游线路有关的景点,没有不修僧宇寺庙的。每到一寺一院,导游都会津津乐道,口若悬河,听者则晕晕乎乎,

不知所云。在这些敬香拜佛的人当中,当然不乏我们的共产党员和我们各级党政干部。他们跟着导游走一处,拜一次,走一路,拜一圈,逢佛必拜、逢庙敬香。他们在敬香拜佛的时候,是否想到,我是一名共产党员? 我并不是要贬低宗教文化,也不是要人们不信仰宗教,更不是反对人们崇尚宗教信仰。人人都有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的权利,这是宪法规定了的。但共产党员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战士,无产阶级在他的旗帜上鲜明地写着: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共产党员如果一味地求神拜佛,长此以往只会淡化共产主义信仰,泯灭自己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这显然与共产党的宗旨不符,与共产党员的初衷背道而驰。既如此,那么,共产党员的信仰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共产主义。 有信仰并没有错,但是这个信仰是否正确,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深究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正是由于选择并信仰了马克思主义,才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使中华民族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指的就是对共产主义学说和理论的信服和敬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发自内心地信服,理直气壮地敬仰。因为我们懂得,共产主义学说不是脱离实际的乌托邦,而是经过长期革命实践检验的科学真理,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因此,我们必须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者、建设者,对党忠诚、向党负责、为党分忧。 在人的生命中,只为一个信仰。崇高的理想和信念,能够为人们指明正确的前进方向,引导人们在实践中不断追求崇高的目标,而崇

美国人的宗教性与世俗性

2009年春季《美国宗教与文化》课程文章 题目:美国人的宗教性与世俗性 内容提要: 美国著名神学家尼布尔说过,美国“是世界上最世俗的国家,也是宗教性最强的国家”。宗教性与世俗性仿佛是两个相当对立的特性。可正是这两种格格不入的特性渗入了美国人的血液中。 关键词:宗教性、世俗性 正文: 美国著名神学家尼布尔说过,美国“是世界上最世俗的国家,也是宗教性最强的国家”。宗教性与世俗性仿佛是两个相当对立的特性。可正是这两种格格不入的特性渗入了美国人的血液中。 一.美国人是虔诚的教徒 美国《读者文摘》杂志1986年曾对1500多个成年人进行调查,结果发现96%的人声称相信上帝,66%的人认为上帝可以看见人间的一切并主宰着他们的命运,他们只能按上帝的意愿行事,他们愿意将自己的生活和命运完全交给上帝,以消除失望、无聊、恐惧和孤独。在1990-1993年间的一项调查中,82%的美国人认为自己是“信仰宗教的人”。①美国《经济学家》杂志指出:“美国人均拥有的宗教活动场所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多,而新的宗教场所还在不断地建造。”②美国人花在宗教上的金钱远比花在体育方面的多,1992年,美国人奉献给宗教事业的资金总额为567亿美元,14倍于花费在棒球、橄榄球和篮球这三大联赛上的40亿美元。宗教深深植根于美国社会之中,并对美国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有着极为广泛的影响。美国的钞票上,赫然印着“我们信仰上帝”。美国的国歌里,有“上帝保佑美国”的歌词。美国总统就职,要手按《圣经》进行宣誓。国会参众两院的每一届会议都是以国会牧师主持的祈祷开始。美国的军队里有牧师、神甫等各种不同宗教的随军神职人员,身穿军官制服,在军中提供宗教服务。美国的大学校园里,活动着大量的学生宗教团体。美国的医院、监狱、机场及其他许多公共与民间机构中也都有专职或兼职的宗教职业人员提供宗教服务。美国85%以上私立中小学校的学生就读于教会学校。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许多著名的美国大学最初都是由教会创办的。1976年,美国国会第95界议员共489人,信仰各种宗教的就有484人。这种状况影响美国人衡量一个人特别是精英人物的道德和价值的标准。例如,1987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大多数美国人不希望有一个无神论总统。今天,美国有1200多家宗教广播电台播放宗教节目,每12家电视台中就有一家是宗教电视台,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里,美国的宗教节目增加了75%,美国的宗教报刊杂志有5000多种,《新约圣经》在美国的印数超过了1亿册,宗教音乐的音像制品销售量远远超过了爵士乐、古典音乐及其他各种流行音乐。一半以上的美国成年人参加过宗教组织的慈善服务活动或做过志愿者,在纽约、芝加哥、洛杉矾、费城等大城市中提供社区服务的主要力量是宗教团体。大多数美国人的婚礼是在教堂举行的、而他们的丧礼要由牧师、神甫主持。可以说,美国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和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美国可以说是宗教色彩最浓的发达国家。 二.美国人在外人眼中的世俗性 这幅关于美国人宗教虔诚的美好图画似乎开始发生了变化。 ①美国《读者文摘》1986年 ②美国《经济学家》1990年

党员干部宗教信仰现状与应对策略

党员干部宗教信仰现状及应对策略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 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 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 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 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 原则。 我镇通过认真组织开展调研,采取座谈、入户走访、查看资料、问卷调查、典型分析等方式,面对面听取社区居民、困难群 众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基本掌握了党员干部信教的主要表现 形式:一是隐蔽型。有些党员信教,因为明知是违反纪律,所以 不参加公开的宗教活动,只参加小型宗教活动,这类党员的信教问题不容易被发现。二是普通型。这些党员大都属于迫于信教群众的压力,既想信教又顾及党员身份,立场左右摇摆,是组织教 育的主要群体。三是离退休的干部。凡信教党员,离退休的占大 多数,主要是中老年以上。四是文化程度偏低的居多。信教的党员,大多文化素质偏低,辨别是非能力差,接受教育学习较慢,有一部分还是文肓。 根据大量的走访调研,认真梳理归纳,分析出党员干部信教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周围大气候的影响。由于在多民族聚居区,

宗教对人们的影响极其深远,可以说大部分是在宗教的氛围中长 大的,某一个人信教在周围人眼中不足为怪,但哪一个人不信教就会遭到不同程度的指责,这就导致部分意志薄弱、党性不强、 政治信念不坚定的党员就很容易信仰宗教。二是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部分基层组织软弱,不关心群众疾苦,不 关心党的工作,尤其是不重视对党员日常教育,对宗教问题不敢管、不会管,甚至不愿管,使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狂热趁虚而入,以宗教的合法性为掩护,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导致这些地方宗教氛围浓厚,使不信教的党员成为孤立者。三是文化建设滞后、文 化素质低。农村文化生活相对落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 不甘心生活像车轮一样,明天的太阳还重复着昨天的故事,他们 也需要有一个在劳作之余去的地方,这就使得一部分党员把宗教作为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另外,部分党员尤其是老党员文化素 质低,甚至是文盲党员,直接影响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和对科学 理论的接受,更有少部分党员分不清什么是民族问题,什么是宗教问题,不知道风俗习惯和宗教活动的本质区别,认为只有信仰宗教才是最现实和最可以依赖的精神支柱。 针对党员干部信教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针对党内一些同志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 要任务,帮助广大党员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 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 的界限。通过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研究,取得更多高水平又易于向社会普及的学术研究成果。对参加宗教活动和有宗教意识的党员要立足于教育,耐心地帮助他们回到马克思主 义的立场上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而不是一味迁就。对利用职

法律信仰与中国法治——由西方宗教信仰引起的思考

内容摘要: 摘要:通过中国法治的内在因素和西方法治的内在因素的研究,找出中国法治症结所在——法律信仰的缺失。 摘要:通过中国法治的内在因素和西方法治的内在因素的研究,找出中国法治症结所在——法律信仰的缺失。 关键词:法治法律信仰儒家思想中国法治西方法治 内容: 法治是当代中国重新焕发的一个法律理想。法治为中国的制度注入锻骨强魄的理性,为学术提供激浊扬清的活力,然而又承载了过多的政治意愿和社会情感而臃杂不纯,以致时常被曲解。当今天我们又一次高扬法治之旗时,我们应该追本溯源的看一下西方的法治史,用对比的眼光重新审视中国法治发展的轨迹。 二:西方法治的发展 应该说,法治思想的提出与阐述来源于两千年前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我们应该注意到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不能实现法治。”并明确提出前文所述的法治的两种含义。此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被各个时代的思想家和政治理论家们所普遍接受。法治内涵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法治的形成要由生活在具体社会场合和背景下的人们通过他们的信念、制度和活动来赋予其含义。从古罗马的西塞罗、中世纪的托马斯·阿奎那,到文艺复兴时期的格老秀斯,再到美国独立战争的杰斐逊等,都沿着亚里士多德这一法治公式在构建法治国。 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论可以看出,西方法治从源头起,至少注意到了从人性论和认识论两个角度论述法治问题。④西方法治此时就在人性论和认识论基础上直接提出了法治与人治的尖锐对立问题。其中蕴涵的核心价值为:高扬法的神圣性。其实,纵观继亚里士多德之后的西塞罗、托马斯·阿奎那等人,他们无不是神学派代表。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法律的统治乃是上帝的道德秩序和为确保这个道德秩序,能够通过理性而为人类所理解的神灵启示的一个自然映现。这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是分不开的。中世纪的欧洲统治是王权和教权共同进行的。公元31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颁布“米兰赦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公元194年盖拉西发表“双剑论”表明教皇和王权之间的平等。之后的欧洲,就开始了教会与世俗王权之间漫长的争斗。教会在这期间经历了盛行——衰落——继续盛行的过程,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当时用来约束教徒的规则)。其中教令法的渊源有《圣经》、公教会会议、地区性宗教会议的决议和教皇的命令等。教会颁布的这些法律已经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那种背景下教会基督教世界的每一个人都生活在教令法和一种或多种世俗法律体系的多重管辖之下。在教会与世俗王权争斗的同时,法律的至上观已在悄悄的树立。当两者相争时,必然要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尺度来解决问题,这个合适的尺度就是法律,可谓渔翁得利啊!按照当时的政治法律实践,倘若教会应该享有一些不可侵犯的权利,那么,世俗王权就必须把这些权力作为对

中国法律的宗教性

中国古代法律的宗教性探析 摘要:在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备受关注的同时,中国法律是否也具有宗教性成了学界广泛讨论的话题。为此,本文通过宗教的定义和中国古代宗教所表现出的神明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特点,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在法权渊源、法律内容和司法程序方面具有的宗教性,旨在说明中国古代法律有宗教性,法律和宗教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 关键词:神明崇拜自然崇拜宗教性 众所周知,对于诸如法从何而来,其本身具有哪些属性这类的问题是法学研究必不可少的。西方近代一些法学家,如霍贝尔、马克思·韦伯、以及伯尔曼等人认为,当探讨法律的起源以及属性时,我们不能忽视宗教对法律的巨大影响。他们一致认为法律与宗教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在西方,基督教作为西方人信仰的支柱,对于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演化以及实在法的制订、在社会中的实际运行,具有极大的影响。然而,中国古代宗教与法律是否有关系?中国古代的法律是否具有宗教性?学者谈到这个问题时,通常持否定意见。伯尔曼认为,“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对立在东方文化中间表现得最为明显。在那里,宗教基本上是神秘的、个人的,而官方的法律组织(也许部分是由于其宗教的这一特点)倾向于过分的形式主义和刻板。”①在其他外国学者的论述中也谈到“在中国,人们关于法律起源的观念与上述其他国家截然不同。有史以来,没有一个中国人认为任何一部成文法源于神的旨意,即使是最完备的成文法也不例外。”②即使是中国自己的一些学者,如近代瞿同祖先生,以及当代张中秋先生也将中国古代的法律定义为伦理化法律,认为宗教性为西方法律的特征。③李步云同样认为“历史上,

宗教对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影响,我国古代的法律很早就摆脱了法规和教规合为一体的阶段。”④那么,能否得出结论,中国古代的法律是世俗性质的伦理化法律,它不具有宗教的特性呢? 在作出结论前,我先对中国古代法与宗教的关系做一分析。 一、宗教的定义 与“法”一样,人们对于宗教的定义也不完全相同。“宗教”,(Religion)这个词在西方的语源,一是拉丁语religere,意思是敬仰神灵时的“集中”、“重视”和“小心翼翼”。另一是拉丁语的religare,意思是“联结”、“组合”和“固定”,包含着人与神、神与灵魂之间的联结之意。因此,可以推测,在西方拉丁语时代,宗教就是人对神的敬仰和祟拜以及神人之间存在着的某种沟通,它在当时泛指人对超自然神灵的崇拜,而并非只指基督教等一神教。《美国英语遗产词典》认为,宗教是“人们对超人力量的崇拜和信仰的表现”。《布莱克法律词典》认为,宗教涉及人与神的关系,其中“包括尊敬、崇拜、服从和屈从超自然力量的命令和箴言”。⑤据《牛津法律大词典》的解释“宗教的宗旨在于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并由此获得精神上的慰藉。根据宗教理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要受到超自然力的掌握和控制。宗教包括信仰、教义,以及抚慰、礼拜、宗教仪式等活动”。恩格斯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⑥我国古籍亦有类似说法:《礼记·祭义》说:“合鬼与神、教之至也”,意即对鬼神的信仰与崇拜,是教化人民的圣理,而《辞源》(旧版)言:“宗教以神道设教,而设立戒约,使人崇拜信仰者也”。也就是说,任何宗教都是以对超人间力量,即神灵的实在性信仰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对神灵的信仰是宗教这一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 二、中国古代宗教的特点

浅析人类为什么需要宗教

浅析人类为什么需要宗教 【摘要】信仰宗教是人的精神寄托也属于爱好的一种。我将从宗教的产生以及其在人类发展的几个阶段宗教的表现说明之前的人类为什么需要宗教。其后我将会通过宗教对美国的影响,进而引出中国失去宗教后的不好影响,从而建议中国应该需要宗教,需要宗教的信仰。 一、宗教的产生和发展 (一)宗教的产生 宗教观念的最初产生,反映了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低情况下,原始人对自然现象的神秘感。这种神秘感,是在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人的意识和思维能力有了相应的发展,达到足以形成宗教观念的时候产生的。据有关考古史料证明,人类最早的宗教观念和宗教仪式出现在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当时,原始人已经形成某种与死后生活相联系的灵魂观念,并产生了氏族成员埋葬死者尸体的仪式。 (二)原始社会时期宗教的发展 在原始氏族社会,人们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构造,不懂得作梦的科学道理,认为梦境里的景象不是人身体的活动,而是独特于人身体外的灵魂活动。后来,人们把这种灵魂观念扩大到他们所接触的自然界的万物,又产生了万物都有灵魂观念。人们面对纷繁复杂和变幻莫测的各种自然现象,觉得在自己周围的各种事物中都存在着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主宰或影响着自己的生活,进而把这种力量神秘化、人格化,作为神灵加以崇拜,并企图通过祈祷、祭礼、舞蹈、音乐等形式对其施加影响,使之给人类带来"恩赐"。由于氏族社会是一个无阶级的社会,人们幻想中反映的仅仅是对于自然力量的歪曲、恐惧和崇拜。由此可见,原始社会人类生活同自然界之间的矛盾,是原始宗教观念和崇拜仪式的基础。 (三)阶级社会时期宗教的发展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就在于人们受这种社会的盲目的异己力量支配而无法摆脱,在于劳动者对剥削制度所造成的

宗教、精神性和心理学

Fontana的宗教和精神性心理学思想 Fontana主要认为,宗教和灵魂尽管现在存在很多坏处,但它们也给个别信仰者和一般的社会大众带来过并将继续带来更多的好处而不是坏处。 1 研究宗教与精神性心理学的必要性(也即主流心理学对这个领域的忽视) 2.宗教与精神性心理学的定义 2.1 宗教和精神性 2.2 信仰(faith)和信念(belief) 2.3 上帝 3 研究宗教和精神性心理学的方法 3.1 内省、内在经验 3.2 内在法和外在法 4 宗教信仰和实践 4.1 奖惩和来生的启示 4.2 接近死亡体验(NDE) 4.3 日常生活的暗示 4.4 宗教实践 5精神性的发展 5.1 精神性发展的方法 5.2 精神性与大脑 6 宗教与身心健康

6.1 宗教的消极影响 6.1.1宗教与身体健康的关系 6.1.2宗教与焦虑 6.1.3宗教对自然世界的消极态度6.1.4 宗教与战争和暴力 6.2 宗教的积极影响 6.2.1 宗教与身体健康 6.2.2 神职人员的健康状况 6.2.3 宗教、精神性和心理健康

Fontana的宗教和精神性心理学思想 Fontana主要认为,宗教和灵魂尽管现在存在很多坏处,但它们也给个别信仰者和一般的社会大众带来过并将继续带来更多的好处而不是坏处。 1 研究宗教与精神性心理学的必要性(也即主流心理学对这个领域的忽视) 尽管人类的思想和行为可以挖掘出大量内涵,但宗教心理学并没有引起主流心理学家们的重视。Fontana认为主要有四个理由(加上这门学科的枯燥容易让人产生厌烦)导致对宗教心理学的错误的忽视,尤其是对精神性心理学的忽视: 1.1宗教和精神性似乎是与源自17世纪的科学文明及占统治地位的20世纪的科学思想相对立。 1.2宗教不仅看似与科学对立,它也确实曾阻碍过科学思想的进步。一个极显著的例子就是16、17世纪时天主教会对哥白尼、伽利略等人创建的天文学的仇视。这种仇视不是建立在合理的争论上,而是建立在这种进步是与正统的宗教教义相矛盾的基础之上的。 1.3宗教心理学的复杂性要求宗教心理学家们不仅要有心理学知识,也必须熟悉历史、哲学、神学及创造性艺术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在知识专业化加快的今天,很少有人有时间和精力去了解所有的知识。 1.4宗教心理学的研究存在着主要的方法论问题。宗教心理学必须测量的是被称作内在体验的比较棘手的一个领域,很多心理学家们对这一领域抱着很大的怀疑在旁观。

浅析在现代社会更不需要宗教信仰—辩论稿

在当今社会更不需要宗教信仰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及场下观众,大家好。 今天我方一再表示,我方并不反对宗教的存在,因为我们无法也无权限制他人的宗教信仰,人是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我们承认宗教条例中存在一些不错的启示,但他不是宗教的专属,它独立于宗教,归于人性。今天我方要陈述的是,宗教只是一个载体。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个载体渐渐出现弊端漏洞,溯其本源,人类就开始不再需要他,而在今天这个科技,知识,文化,法律都已逐渐成熟的现在而言,人们更不需要宗教信仰。 通过我方一辩的陈述,我们了解到人们选择信仰宗教的多方面原因。然而宗教看似解决着现在人类困惑的科学问题,那么,实质上呢?人类不知道生命始终,宗教便给出天国一说,谬谈生命轮回;人类开发利用自然,宗教便制造末世之论,引发人心惶惶;人类放荡不羁,宗教便规定教规教义,禁锢人类以心理的枷锁。恳请对方辩友用心思考,问题真的解决了吗?这只是表面上粉饰太平。今天,我方站在理性科学客观的角度,且对宗教信仰这一绝对主观的思想论说一二。作为智慧型的人类,应探本溯源,直面人生,解决现实问题。归根结底,恐惧是宗教的基础――对神秘、失败、死亡的恐惧。那么,从宗教的起源上来讲,便是消极恶劣的。这样的宗教信仰,还是人之所需吗? 在现代社会中,宗教信仰麻痹人的心灵,禁锢人性的发展。不置可否,宗教信仰一直作为大多数人的精神支柱力。现代医学飞速发展,而对于拥有宗教信仰比如佛教人士,为了自己患绝症的亲人求神拜佛,请人作法喝符水一事我始终不理解,短暂的心灵麻痹于事无补,医学结果并不会因为喝了一道符水就有所改变。而作为理性与感性并存的人类应该做的是科学求医,与病人一起珍惜最后的时光,在亲人朋友的陪伴下走完最后一段路。史铁生曾说:“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日子。”生老病死,世间常态。宗教其根本要旨都是靠神对人的拯救,是“他救”,而真正人的精神依靠的是自己,是“自救”。我们应当学会坚强。 宗教信仰在某些程度上已与科学发展相悖。达尔文进化论、细胞学说、生命基因等的相继问世…冲击了宗教的核心教义,主流的宗教思想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地位,对日心学的封杀,对达尔文进化论的围攻等,人类因为宗教信仰抗拒科学真理。这都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学进步。科学引导我们求真,我们不必再四处去寻求幻想中的支持,不必再捏造并无其人的盟友,我们脚踏实地,凭自己的努力把世界建设成一个比教会构筑的今生与来世都更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 今天,当我们认识到宗教信仰已愈发脱离现代社会发展所需时,我们应该站起来,公平地正视这个世界――善的事实、恶的事实、美的、丑的,看清世界的真面目,不必畏惧。我们应坦率地正视世界,尽我们的能力去善用这个世界。假如这个世界不像我们希望的那么好,它毕竟还是可以渐渐好转。在现代社会,我们相信,凭我们的才智,我们所创造的未来,必定远胜于过去。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的认为,在现代社会更不需要宗教信仰。 谢谢!

科学信仰与宗教信仰的区别

科学信仰与宗教信仰的区别 个人认为宗教是起源于对“无中生有”这个问题的思考。而科学是起源于对“如何把存在的归为自己所用”这问题的思考。 宗教的信仰跟“天地”或者说“神”有直接关系,或是使自己获得“神”的赐予,如智慧、食物等等;或是使自己成为“天地”的一份子,使自己的行为都符合自然的规律。是对无中生有的坚持。 科学的信仰跟“存在的”“合理的”“可以被证明的”挂钩。科学的信仰是对存在的即可被证明,存在的即可被计算的坚持。 这些朴素的信仰会被加之以各种人为的规则,统治者会为了自己的统治而对宗教或科学做出自己的定义,如“天子”“神子”这类的名称的创造,还有“封建迷信”“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些说法。 一提到信仰,人们凭习惯往往就会联想到宗教,在这种习惯性思维中,似乎只有信教的人才有所谓信仰。其实不然。信仰并非是宗教的专利品,在科学的范畴之内,同样有信仰的存在,只是其信仰具有不同于宗教信仰的特点罢了。 任何信仰都是一个体系,而大凡信仰体系都有两个子系统,即价值系统和知识系统。信仰的价值系统,即是信仰者围绕着一定的人生目标而展开的人生实践;信仰的知识系统,则是指导信仰者进行人生实践的知识,特别是关于其人生目标的知识。科学信仰与宗教信仰的实质性的区别在于: 在宗教信仰体系中,其知识系统是外在于价值系统并且凌驾于价值系统之上的一种先验性的或超验性的知识体系,它是要求信仰者无条件地加以接受的东西,而不是有待信仰者在其人生实践中加以检验的东西,因而是一个自我封闭的知识体系,至于这个知识体系的真实性,则是由凌驾于信仰者之上的教主或由教主授权的神学权威来认定的,一经其认定,它就是不容信仰者怀疑的绝对真理,信仰者只须朝着由这个绝对真理为他设定和指引的人生目标不断向前迈进,至于

(完整版)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089102班杨春苗 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到底是什么,自两者产生以来,这个问题就处在争论之中,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然会是。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管是认为二者是对立的,相互阻碍的,还是同处一个母体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很难区分孰对孰错。 一、宗教与科学的界定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很难给它下个确切的定义。社会学认为,宗教是人们为信奉某一理念或神灵而形成的礼会组织,该理念或神灵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使众人无条件服从之。马克思在他的早期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把宗教定义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宗教是装饰在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从宗教的特点来说它不是正确地,如实地反映客观现实,而是对客观现实的虚幻的反映。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书中表述的:“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形式。”宗教信仰一种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境界和力量,它主宰着自然和世俗社会,而这种超自然的力量通过人格化而变成神灵,成为信徒们崇拜的偶像。 科学是系统化了的知识。发现、探索研究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就是科学。人类对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的探索是无穷无尽的,而科学的探索总是从人们对自己遇到问题,从而想办法解决问题时开始的。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1883年)中谈道:“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科学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 从二者的定义来看,宗教追求的是精神境界,科学追求的是事物的本源。宗教和科学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宗教所持有的有神论和科学所主张的无神论之间的巨大差异,前者在社会认知方面会阻碍后者的发展。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存在两面性,现代科学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物质利益的同时,也为人类带来的严重的环境污染、能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等一系列问题。宗教中除了它的负面影响外,其伦理道德对人类的制约作用从来没有减弱过,并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认可。 二.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说起宗教与科学,人们很自然地想到两幅画面,一是挺立在“宗教裁判所”火焰中的布鲁诺,二是爱因斯坦对宗教价值的肯定。这两幅并不和谐的画面或许反映了宗教与科学之间两种流传最广的关系,这就是“冲突说”与“互补说”。 罗素曾经说过,宗教与科学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科学最终将战胜宗教。这可能是西方近代无神论者的一般观点。在他们看来,宗教建立在非理性的基础上,是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和信仰;科学则是人类理性的结晶,是关于世界的客观的知识体系。宗教与科学是天然的死敌。这一思潮传入中国后,对20世纪的中国思想和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集中表现为负面地理解宗教的社会功能,去“宗教化”式地解读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在社会体制上压缩宗教的生存空间。“冲突论”在国内外至今还有很大影响。 另一种对宗教与科学关系的重要概括是“互补说”,主要以西方宗教背景的科学家群体为代表。他们认为,宗教与科学分属不同的范畴,是人类生活的两大方面。比如爱因斯坦就说,科学为人类提供知识和理性力量,宗教为人类提供仁爱和精神力量。宗教与科学,一者重在解决人的精神难题,一者侧重于服务物质文明建设,是两股影响人类的最强大力量(怀特海语),相互补充,缺一不可。 三.宗教与科学的本质区别 科学的本质决定它必然摆脱宗教的束缚。科学知识的幼芽萌发于人类早期的社会实践中,古代文明已包含有许多近代科学得以发展的因素和内容。但是,应该说当时的科学知识尚处

宗教信仰的作用

浅谈如今的宗教信仰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宗教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产生,也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宗教作为一种超验的存在,宗教对人的精神生活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从而对由人构成的社会生活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下面我们主要论述宗教信仰对于人们社会生活的影响。 无论处于哪个时代,宗教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人们热衷于探讨的永恒而又古老的话题。宗教表达了人类最深层愿望和恐惧,对信仰者的生活和心灵产生了巨大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信众的生活方式,行为准则,道德标准,决定着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发挥着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一:对宗教的定义 “定义”,就字源来说,有“界说”或“界定”之意,是给某种事物规定范围、划定界限,使与其他事物分离,以便知道与其他事物的不同点。就意义而言,是把一事一物所含的意义,用简单扼要,但是却完整的表达方式加以说明,使人其有正确的观念,而不致与其他事物混为一谈。 自古至今,不同的流派不同的学者对宗教的定义都是不

同的。比如:费尔巴哈说,宗教是人类的心智之梦。康德说,宗教是关于作为立法者的上帝的道德律;是对我们的职责的认可,而这职责应被看作是神圣的戒律。柏拉图说,宗教是一种对待诸神的正确行为。马克思则认为:"一切宗教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 反映。"在了解了诸多关于宗教概念的定义之后,本文认为宗教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并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演进的一种意识形态,是在一种特殊信念的指导下,遵守着一定的生活规范,并在一定的制度下举行表达自身特殊信念的礼仪,来获得信靠感,且通过不同的方法来达到群体的幸福生活和信仰环境,以磨练或塑造圆满高尚的人格为内在目的,从而使人对生命真谛及其价值有真切的认识和努力的追求。因为,他们相信现世生命结束之后,有一种超越的生命出现,这才是人生的真正目的。因此,为达到这一目的而建立起来的有一定的组织和严密纪律的特殊的 信仰团体。宗教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相信神的存在这是宗教之所以成为宗教的根本特征。宗教是个体灵魂与超验者之间的一种关系,因此 一切宗教都有自己独特的关于自然以及世界的解释, 这些解释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而每一个体系中 都存在一个全知全能的神。宗教信仰,相比于政治信 仰,有一个人格化的神,宗教信仰的来源,就是人类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心得演示教学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心 得

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心得 在新的历史时期,一方面,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但另一方面,社会形势越来越复杂多变,思想文化越来越多元,理想信念教育面临着许多由新的时代特征和历史条件所带来的新问题。 第一,认识不够深入。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理想信念上动摇,是由于没有真正把理想信念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不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科学分析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有的人对社会主义改革的前景认识不清,对当前社会问题的解决和党的最终奋斗目标的实现信心不足。有的人认为“党性无用”、“党性过时”。事实一再告诉我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没有过时,关于资本主义必然消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也没有过时。这是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我们现在的努力以及将来多少代人的持续努力,都是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这个大目标前进的。但是,一些人认为共产主义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甚至认为是望都望不到、看都看不见,是虚无缥缈的。这些人之所以理想渺茫、信仰动摇,根本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牢固。 第二,价值取向迷失。有的人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信仰追求,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违法乱纪。理想信念的坚定,是好干部的第一位标准。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的信仰始终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

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在党内,有的把当干部作为一种谋取私利的手段、直至走向腐败变质,有的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退避三舍、立场摇摆,有的热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有的信奉金钱至上、名利至上、享乐至上等,说到底就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 第三,不公现象加剧。首先,收入分配不公平。根据最近两年的调查数据,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0.45,贫富之间显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少部分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和财富在快速增长,而大量的普通工人和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或不增长,还有一部分失业、下岗人员的收入减少甚至处于贫困状态。其次,受教育机会不公平。家庭背景影响教育机会越来越严重,近年来教育收费的快速上涨,使一些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得不放弃继续求学的机会。再次,医疗卫生不公平。所谓看病难看病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上的极不公平。如果任这些社会不公平的现象发展下去,会造成普通党员不满的心理,造成党员的理想信念动摇,从而妨碍理想信念的巩固和发展。 第四,各种挑战并存。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既有敌对势力对我们进行的渗透、颠覆、破坏,又有社会思潮多元、多样、多变背景下各种杂音噪音带来的干扰。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党员理想信念教育面临的社会环境和时代内容出现了新的变化,传统的理想信念教育的内容、方法也需要有所变化。此外,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加之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

宗教信仰与生活

论中国的宗教信仰缺乏与我们的生 活 摘要:宗教,这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可以说除了中国几乎所有的人都有宗教信仰。宗教可以给我们树立人生的标牌,它可以在遇到困难时给我们启示,它也有着惨痛的过去,各种宗教战争。但是宗教作为一种自然而然随着人类社会一同发展的一种意识文化,它在世界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中国,现在的中国,我们需要宗教吗?我们没有宗教也过了这么多年,那么没有宗教,我们是靠的什么,我们需要的是什么? 关键词:宗教信仰思想道德文化民族 1.什么是宗教? 我们研究宗教,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宗教。首先,像我们大家所熟知的基督教(天主教为分支)、伊斯兰教、佛教(起源于印度,现印度教为分支)他们都是具体的宗教。当然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其他宗教的。从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宗教的普遍性规律。宗教的定义是什么?宗教有着各种各样的定义,多数定义试图在很多极端的解释和无意义表述中找到平衡。有人认为应用形式和理论去定义它,也有人更强调经验、感性、直觉、伦理的因素。宗教建筑 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倾向于把宗教看作是一个抽象的观念、含义。这种抽象的概念是基于自身文化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宗教百科全书》中,宗教的定义是这样的:“总的来说,每个已知的文化中都包含了或多或少的宗教信仰,它们或明了或令人疑惑得试图完美解释这个世界。当某些行为典范在特定的一个文化中得到确立时,它就将在这个文化中打下深深的历史烙印。即便宗教在形式、完整度、可信度等等都因不同文化而不同,但人在社会中还是不可避免要受到宗教影响。” 当然这里也有一些类似于感受性的定义: 门辛人与神圣真实体验深刻的相遇、受神圣存在性影响之人的相应行为 缪勒人对于无限存在物的渴求、信仰和爱慕 弗雷泽人对能够指导和控制自然与人生进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讨好和信奉 施密特人对超世而具有人格之力的知或觉 海勒尔人与神圣的交往、相通和结合,是对神圣的生动经历 奥托对超自然之神圣的体验,表现为人对神圣既敬畏而向往的感情交织

论当代青年学生的法律信仰及法律素养的培养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8524344.html, 论当代青年学生的法律信仰及法律素养的培养 作者:赵宁 来源:《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0年第04期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当代青年学生的法律信仰及法律素养成为了一个不可回避的课题,本文就青年学生的法律信仰及法律素养的培养做一探讨。 [关键词] 转型;文化;信仰;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1-5918(2010)04-0073-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0.04.035 [本刊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8524344.html,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在社会转型期和多元文化冲击的背景下,我国目前正处于多重社会转型的时期。整个社会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等也发生重大的变化,法律与社会制度、观念意识之间的冲突与碰撞则会更加明显。 “社会生活各方面随之发生结构性的变迁,原来相对静止、相对封闭、有序的生活状态,走向了变动、开放和相对无序的状态,给我们带来更快更多的消息,这些消息在开阔我们视野的同时,也带来众多的诱惑” 。然而,我国的依法治国刚刚起步,法制不完备、权力制约不得力、程序缺 乏公正等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影响了法律权威和公信力。受时代大环境影响,对思想敏锐、思维活跃的青年学生群体产生了巨大影响。 大学生属于青年群体,是国家建设的主力军,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从逐步形成到逐渐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但是,部分当代青年学生出现了道德修养不够、思想境界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行为规范较差等现象。要解决这些问题,加强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和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在这个阶段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和帮助,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 一、法律信仰的具体含义及意义 法律信仰是人们出于对法律的依赖感或神圣感而生产的心理感受,在行为上则体现为对法律过程的参与。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依然要求社会公众具备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