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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暖意渐浓 债基成为今年最赚钱品种

债市暖意渐浓 债基成为今年最赚钱品种
债市暖意渐浓 债基成为今年最赚钱品种

债市暖意渐浓债基成为今年最赚钱品种

随着天气回暖,债券市场的暖意也渐渐浓烈起来。

先来看下收益率就可略知一二。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今年债市的回暖令债券基金成为最“赚钱”品种。截至4月30日,134只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A类)今年以来平均净值增长2.80%,而同期标准股票型基金平均净值增长-5.36%、标准指数型基金平均净值增长-6.71%、混合偏股基金平均净值增长

-6.58%,备受关注的货币基金A类今年以来平均净值增长为1.5622%。

也就是说,债券基金领跑今年前4个月的基金赚钱榜。其中表现最为优异的11只基金收益率均超过6%。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基金经理汝平介绍,一季度,债券市场整体回暖,主要券种收益率全线下行。中债总净价指数结束了自2013年6月份以来的跌势,上涨1.36%,中债国债总净价指数上涨1.41%,中债企业债净价指数上涨1.49%,中债短融总净价指数上涨0.62%,信用债表现略好于国债。汝平认为,在目前较低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国家“稳增长”政策有望加快落地,二季度宏观经济有望有所好转;同时2月份CPI同比水平较低,全年通胀压力较小,也意味着包括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政策仍有发挥空间。将密切跟踪相关数据并及时对景顺长城景兴基金的组合进行灵活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在业绩榜前10名的债基明星中,有半数来自新华基金,新华基金成为今年以来业绩表现最为突出的基金公司。具体来看,新华纯债添利A 与新华纯债添利C收益分别为6.77%和6.61%,排名分居218只中长期纯债基金第一和第二。另外,新华信用增益A、新华安享惠金A及新华信用增益C投资回报分别达到6.38%、6.25%和6.19%,排名分列同类基金第一、第四和第二位。

不仅如此,在便捷性方面可ATM取现的货币基金3.0版代表——中信薪金煲之嘉实薪金宝日前公告称,4月30日的万份收益高达4.7224元,7日年化收益率高达8.99%。公告显示,嘉实薪金宝仅在4月23日发行一天便完成募集,于4月29日成立。对于嘉实薪金宝如此之高的收益表现,某基金研究机构人士表示,4月30日的收益并非全部来自投资收益,其中应含有基金募集期间所累积的利息收入,因此嘉实薪金宝首日表现并不完全反应基金当天的收益水平,但也为其赢得了一个良好的开始。

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嘉实旗下无论是互联网货币基金还是传统货币基金均表现不俗,嘉实活期宝和嘉实活钱包5月5日7日年化收益率分别是5.364%和5.276%。嘉实活期宝今年以来的7日年化收益率均值为6.2085%,今年以来总回报率1.99%,位于47只互联网“宝宝”第一名;而嘉实货币A今年以来7日年化收益率均值为5.3369%,晨星今年以来总回报率为1.77%。

不仅过往债券基金有较好表现,就连新发的债基也开出了6%的约定收益率。易方达基金5月6日公告显示,易方达聚盈A即将结束第二个封闭期,于5月12日打开一天申购,约定年收益率为6%。该基金规模有总额限制,并且只在12日当天才能申购。易方达聚盈A约定年化收益率保持6%不变,意味着聚盈A 自去年11月成立后,一直保持在6%的较高收益水平,为其持有者带来了持续、稳定的收益。正因为如此,聚盈A在三个月前打开申购赎回时,大部分的持有者仍然选择继续持有聚盈A,并且在同期其他定期开放债基遇冷赎回的行情下,聚盈A反而逆市获得净申购。

上投摩根固定收益部副总监赵峰分析,温和的基本面和宽松的流动性已成为债市回暖的“催化剂”,目前债市处于底部区域,投资价值不断凸显,全年有望形成慢牛格局。本次发行的优信增利将主投信用品种,为了甄别信用债券的个体风险,该公司还专门设立了内部信用债券库,并建立了业内领先的严格内部评级体系,甄选强势信用品种,可望获得高票息、交易价差和杠杆利差三重收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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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债券的编码规则(交易所和银行间)

?交易所品种: ? ?国债:主要特点,流动性和安全性均好,且利息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07年以前01+年份+期数(如21国债12——010112) 07年以后019+年份尾数+期数(如11国债10——019110) 深圳10+年份+期数(如11国债10——101110)?地方债:主要特点,与国债相同,但流动性较差 ?编码规则:上海130+发行顺序(09新疆债01——130000) 深圳109+发行顺序(09新疆债01——109001 )?企业债:产品多样,主体以非上市公司为主,收益相对较高,但利息不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122+发行顺序(如10红投02 ——122875) 深圳111+发行顺序(如08长兴债——111047 ?公司债:发行主体以上市公司为主,收益相对较高,但利息不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122+发行顺序(如07长电债——122000) 深圳112+发行顺序(如08粤电债——112001)?分离债:产品数量较少,全部为上市公司发行,资质较好,票面利率低,较一般债券税负较低 ?编码规则:上海126+发行顺序(如06马钢债—126001) 深圳115+发行顺序(如国安债1 —-115002)?可转债:全部为上市公司发行,利率低,但具备股性,弹性大于一般纯债品种 ?编码规则:上海110+发行顺序(如新钢转债——110003) 上海601开头的股票,其转债以113开头 (如中行转债——113001) 深圳125+股票代码后三位(如唐钢转债——125709) 深圳002开头的中小板股票,其转债128开头。 若其发行过转债,再次发行125变为126,128变为129 (如巨轮转2——1 29031) 银行间品种 ?国债: ?编码规则:年份+00+期数(如10国债01——100001) ?央票: ?编码规则:年份+01+期数(如10央票001——1001001) ?政策性金融债: ?国开债编码规则:年份+02+期数(如10国开01——100201) ?进出口债编码规则:年份+03+期数(如10进出01——100301) ?农发债编码规则:年份+04+期数(如10农发01——100401) ?商业银行金融债: ?工行编码规则:年份+05+期数(如10工行01——100501) ?中行编码规则:年份+06+期数(如10中行01——100601) ?建行编码规则:年份+07+期数(如10建行001——100701) ?短融、中票: ?短融编码规则:年份+81+顺序号(如10沈机床CP01——1081001)

债券市场体系(基础)

金融小白也能读懂的债券全体系 债券基础部分 1、债券是什么 债券是国家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是借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债券参与方包括: ?债券发行人:是资金的借入者。如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债券投资者:是资金的借出者,是债券的买入方; ?服务机构:承销机构,评级机构等。

2、债券发展历史演变 1950年初,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在全国顺利发行,并于1956年兑本付息结束,这是新中国第一只债券。1958年至1980年23年间,由于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等因素,中国政府没有发行任何国债,处于既无内债也无外债的债券市场空白时期。1981年1月16日通过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债重启。 场外柜台市场为主的阶段(1988-1991) 1986年8月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批准,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首先开班了企业债等有价证券的柜台转让业务;同年9月6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业务部开办了代理证券买卖业务。

1988年,试点城市从7个扩展到54个,同年,地方性债券交易中心及柜台交易中心形成,成为债券交易的典型场外市场。1990年12月,上证开辟了场内交易市场。 场内市场为主的阶段(1992-2000年) 1993年,债券回购业务在上交所先行,当时有现券、期货和回购交易等,由于场内市场交易灵活,交易量大增。一些区域性交易中心因发生严重的卖空现象和金融欺骗,影响了金融稳定,1995年包括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天津证券交易中心、北京STAQ系统等交易中心全部关闭,债券交易全部集中于证券交易所进行。 1995年“3.27”国债期货风波。1997年银行间市场形成。 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的阶段(2001年至今) 200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动债券市场创新,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产品、交易工具不断增加,交易方式不断改进,债券的发行量、托管量和交易量均占中国债券市场的97%以上,已经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的主要阵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指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适用本指引,本指引未明确的,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以下简称“报价回购”)是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与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之间进行的特定债券质押式回购,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物,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质押债券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投资者融入资金,投资者按照规定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 第四条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向本所申请开展报价回购业务。 经本所同意在本所市场开展报价回购业务的证券公司,应与本所签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业务协议》。 第五条投资者经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资质审查取得注册投资者资格(以下简称“投资者”)的,方可参与报价回购交易。 第六条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进行报价回购交易的,应委托及授权证券公司办理报价回购的交易、登记结算以及其他与报价回购有关的事项,并应充分知晓、认可并同意遵守报价回购业务的交易、登记结算等事宜的相关安排。 第七条证券公司与投资者进行报价回购交易,应当基于投资者的真实委托进行交易申报。未经投资者委托进行交易申报的,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其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但已达成的交易结果不得改变。 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的报价回购交易委托时,应通过其交易系统以显著方式向投资者揭示约定利率可能与其他市场利率存在偏差,投资者知悉并确认接受该风险后,证券公司方可接受其委托。 第八条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互为报价回购交易的对手方,同时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的委托办理有关报价回购的交易申报、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回购双方均应确认证券公司进行的报价回购交易申报,均基于双方真实意愿和委托。

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战略

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战略 [摘要]本文对国债市场的现状、发展方向进行了简要分析,指出了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立国债发展战略,培育和吸引机构投资者,统一国债市场体系。 债券市场是指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的总称,也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拥有一个成熟、统一的债券市场可以为我国全社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低风险的投资、融资工具;由于债券的收益率曲线是我国社会经济中所有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准,因此债券市场也同样是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可以说,成熟、统一的债券市场是构成了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 一、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分析 中国现阶段的证券市场的繁荣,带动了各个相关行业的发展。债券市场作为一个证券市场中非常重要的子市场,起到深化金融结构改革、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作用。(1)债券发行市场规模逐渐扩大,但与股票发行市场相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把债券发行市场同股票发行市场相对比就会发现依然存在一些差距。2009年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就达到94家,此外还有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增发和配股来筹集资金,但是其规模远远大于债券发行市场。 (2)我国交易债券市场层次丰富,债券品种多样,供投资者选择的空间很大债券的交易市场按市场层次可分为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场外市场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银行的柜台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是金融机构之间大宗债券交易的主要场所,是场外交易市场,实行报价驱动交易方式。银行的柜台市场,也是场外市场,主要交易品种是国债。其特点是便捷、分散、覆盖面广,是对上述两个市场的有益补充。场内市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

什么是特定之债

什么是特定之债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广义的特定之债,还包括“行为特定”及“作为债的标的”的“权利特定”的债,亦即所谓以“特定给付”为标的的债。特定之债的标的是特定物,在债成立时就须业已存在,具有不可代替性;而种类之债只需在种类物中确定一定量即可。种类之债一经特定即变为特定之债。 从特定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特定之债的特定。特定之债 须经特定后,债务才能得到履行。因而特定之债的特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极为 重要。特定之债的特定有三种方法:一是因合意而特定,二是因行使特定权而 特定,三是因给付不能而特定。因合意而特定,即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从数个 给付中特定一个给付作为债的标的,这时给付得以明确,特定之债即成为简单 之债。特定之债中,享有特定权的人行使特定权,从而在数个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使特定之债成为简单之债。这也是特定之债特定的比较常见的方法。 特定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 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特定权属于债务人。即特定之债,依法律的 规定而产生者,通常由法律规定其特定权的归属;由当事人约定而产生者,依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特定权的归属;当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时,权衡债务人及债权人的利益及保证债的顺利履行,特定权应属于债务人。特定权人行 使特定权,以一方的意思表示确定一种给付,使债成为简单之债,发生法律关 系的变动,因而特定权为形成权。特定权属于双方当事人时,为非专属权,可 以继承,也可以基于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于其他承受人;但当第三人享有特定权时,原则上应由第三人行使,不得转移于他人。特定权与债权有附从关系,一般也不得与债权分离而让与。 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特定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债的效力,因意 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须相对人的承诺。由第三人行使特定权的,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人须向债权人和债务人为意思表示,但也有的国家法律 规定第三人向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人为意思表示即可,如日本。第三人所为 的同一内容的意思表示,同时到达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同时发生债的效力,先 后到达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以后一意思表示到达时发生债的效力;第三人所作的内容相异的两个意思表示,无论同时或先后到达债权人及债务人,均不发生债

交易所市场各类债券发行条件

交易所市场各类债券发行条件 在2015年公司债新规出台后发行的公司债中,地产公司和类平台企业成为主要发行主体,其中地产公司约占公司债发行总额的一半,新规前仅允许上市地产公司发债,新规后拓宽至非上市公司,此外类平台企业(变相的城投公司)约占20%。 1、法规依据: 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2015-1-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 沪深交易所:深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系为适应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制度特征,在原有《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等规则基础上形成的配套规则。在公开发行品种上,为公开发行的“大公募”、“小公募”设计了分类管理制度。简化了上市审核程序。 2、发行主体范围及条件: (1)、发行主体范围:2015年1月新规出台前,发行主体包括四类:1.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公司;3.证券公司;4.拟上市公司。新规出台后,将前述主体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地方融资平台除外)。但是,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发债主体排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2)、大公募和小公募的发行条件:新规试行后,发行门槛大幅降低,交易所公司债分为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小公募”、面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私募公司债三种。私募债在本文后续详述。 大公募发行人需具备以下条件(如未达到下述条件的仅能进行小公募): 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3)、发行主体财务指标要求:发大小公募的公司,其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40%。 (4)、财务报告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截至此次申请时,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同时应提供重组前一年的备考财务报告及审计或审阅报告和重组进入公司的资产的财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 3、交易场所: 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4、发行审核流程: 《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管理办法》取消了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取消事前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和承销协议,取消后,申请文件报送主体由保荐机构改为发行人和主承;申请文件目录中的发行保荐书改为主承出具的核查意见。

美国债券市场简介及与中国债券市场之比较

美国债券市场简介及与中国债券市场之比较 中央国债公司信息部 李婧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为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就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漫长历程来说,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本文主要介绍全世界最发达的债券市场——美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及其一、二级市场的特点,希望能为我国债券市场未来的发展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 一、 美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美国债券市场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债券市场之一。美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792年,当时,为了方便美国政府债券的销售和交易,成立了纽约股票交易所。换言之,作为当今全世界交易额最大的股票市场,纽约股票交易所在当年实际上是债券交易所。随着股票发行量和交易量的增加,债券逐渐离开交易所市场。在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债券的销售主要依靠华尔街雇佣的销售员挨家挨户地推销。与此同时,债券的交易转向了场外市场,但交易极其不活跃,因为大多数债券投资者都采取购买并持有的投资策略,其目的在于获得稳定的利息回报。20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及其引发的一系列经济和金融体制变化刺激了债券的交易。两次石油危机造成了很高的通货膨胀率,并导致全球固定汇率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利率不仅发生大幅度的上升(相应的是债券价格大幅度下跌),而且,波动极其剧烈(相应

的是债券价格的剧烈变化),这种状况使得购买债券的风险迅速增加。两次石油危机的另一个间接结果是利率市场化、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迅速发展,这使得大量企业、地方政府开始主要依靠债券市场、而不是银行贷款来获得直接的债务性资金,其结果就是债券发行规模的迅速增长。债券价格风险的上升和发行量的增加从规避风险、提供流动性等两个方面对债券二级市场的发展提出了要求。此外,美联储执行货币政策也要求有一个较为发达的债券二级市场,以便于公开市场业务操作。 现在,债券已经成为美国政府和企业最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美国的债券市场也成为了汇聚全球资金的重要资本市场。截止到2005年年末,美国债券市场余额已达25.331万亿美元,相当于美国股票市值21.22万亿美元的1.2倍。 二、美国债券市场的品种与结构 1、美国政府债券 这种由美国政府(财政部)发放的债券被称为国库券。有三种分类: 美国短期国库券(Treasury Bills)─期限从九十天到一年不等; 美国中期国库券(Treasury Notes)─期限二到十年不等; 美国长期国债(Treasury Bonds)─期限十到三十年不等。 人们普遍认为国库券是最为安全之债券投资,因为有美国政府完全的信用担保。除非天灾人祸,否则到期一定会兑付。债券期限1数据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14416556.html, 2数据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14416556.html,

中国债券市场体系简介

中国债券市场体系简介 1)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债券市场从1981年财政部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至今,经历了曲折的探索和发展历程。回顾债券市场发展状况,大致可以分为萌芽、起步、规范整顿、加速发展四个阶段。 2)中国债券市场框架 目前,中国的债券市场形成了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市场、银行间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市场 体系。 交易所市场是债券交易的场内市场,市场参与者既有机构投资者也有个人投资者,属于批发和零售混合型的市场。 银行间市场作为债券场外市场的主体,参与者限定为各类机构投资者,属于场外批发市场。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是银行间市场的延伸,参与者限定为个人投资者,属于场外零售市场。 3)债券市场参与主体 债券发行主体包括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地方政府、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非金融企业或公司等。 中国所有的投资者都可以通过不同形式参与到债券市场,投资主体包括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等特殊机构、商业银行、信用社、邮储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含社保基金)、非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中国债券市场基本实现了债券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集中化的管理,相应的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清算所。 4)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中国的债券市场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对债券市场的监管体系可以分为债券发行监管、挂牌交易和信息披露监管、清算结算和托管监管、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以及评级机构等相关服务机构的监管等。

债券含义和种类

任务一债券的含义与种类 一、债券的含义及特征 (一)债券有四个方面的含义 发行人是借入资金的经济主体;投资者是出借资金的经济主体;发行人需要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反映了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是这一关系的法律凭证。 (二)债券具有以下几个基本性质 1.债券属于有价证券 一方面,债券反映和代表一定的价值。债券本身有一定的面值,通常它是债券投资者投入资金的量化表现。同时,持有债券可按期取得利息,利息也是债券投资者收益的价值表现。另一方面,债券与其代表的权利联系在一起,拥有债券也就拥有了债券所代表的权利,转让债券也就将债券代表的权利一并转移。 2.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债券 尽管债券有面值,代表了一定的财产价值,但它也只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因为债券的本质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书,在债权债务关系建立时所投入的资金已被债务人占用,因此,债券是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债券的流动并不意味着它所代表的实际资本也同样流动,且债券是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的。 3.债券是债权的表现 债券代表债券投资者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直接支配财产,也不以资产所有权表现,而是一种债权。拥有债券的人是债权人,债权人不同于财产所有人。以公司为例,在某种意义上,财产所有人可以视作公司的内部构成分子,而债权人是与公司相对立的。债权人除了按期取得本息外,对债务人不能做其他任何干预。 (三)债券与其他投资方式的联系与区别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投资的渠道越来越多。在众多的投资方式中,到底选择哪一种最为有利?要正确进行决策,就必须像进入商场购物一样,“货比三家”,对各种发行人追根究底,了解熟悉。如今,储蓄、债券和股票已成"三足鼎立"之势,无论在投资参与人数和投资规模上都有较大的差别。下面我们对这三种投资方式进行一番比较,使大家对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有一个初步了解,同时也进一步加深对债券的认识。 1.债券和股票的区别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投资者作为投资入股的所有权凭证,购买股票者就成为公司股东,

C16004 交易所公司债券市场简介

一、单项选择题 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 A. 30% B. 40% C. 50% D. 60% 描述:发行条件和要素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 A. 3000万元 B. 5000万元 C. 6000万元 D. 8000万元 描述:发行条件和要素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对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需先向() 提交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申请文件。 A. 证监会 B. 证券业协会 C. 证券交易所 D.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 描述:公司债券发行流程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4. 以下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说法正确的是()。

A.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净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B. 可分期发行 C. 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D. 不强制要求对债券进行评级 描述:发行条件和要素 您的答案:B,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我国债券市场品种多样,不同的品种由不同的机构进行管理,下列属于发改委主管的有()。 A. 公司债 B. 企业债 C. 中期票据 D. 项目收益债 描述:我国债券市场整体架构 您的答案:B,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即“大公募公司债券”)应符合以下标准()。 A. 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B.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C. 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D. 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级 描述:债券分类管理 您的答案:B,A,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2015年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以下突破和创新()。 A. 发行主体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 B. 公开发行简化审核程序,实行大、小公募分类管理 C. 非公开发行由证券业协会事后备案,实行负面清单管

我国债券市场体系简介

我国债券市场体系简介 摘要: 1)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债券市场从1981年财政部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至今,经历了曲折的探索和发展历程。回顾债券市场发展状况,大致可以分为萌芽、起步、规范整顿、加速发展四个阶段。 2)中国债券市场框架 目前,我国的债券市场形成了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市场、银行间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市场 体系。 交易所市场是债券交易的场内市场,市场参与者既有机构投资者也有个人投资者,属于批发和零售混合型的市场。 银行间市场作为债券场外市场的主体,参与者限定为各类机构投资者,属于场外批发市场。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是银行间市场的延伸,参与者限定为个人投资者,属于场外零售市场。 3)债券市场参与主体 债券发行主体包括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地方政府、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非金融企业或公司等。

我国所有的投资者都可以通过不同形式参与到债券市场,投资主体包括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等特殊机构、商业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含社保基金)、非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我国债券市场基本实现了债券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集中化的管理,相应的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清算所。 4)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我国的债券市场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对债券市场的监管体系可以分为债券发行监管、挂牌交易和信息披露监管、清算结算和托管监管、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以及评级机构等相关服务机构的监管等。

债券的分类概述

债券的分类 一.按发行主体划分 (1)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债。国债因其信誉好、利率优、风险小而又被称为“金边债券”。除了政府部门直接发行的债券外,有些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归为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这种债券由一些与政府有直接关系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 (2)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我国目前金融债券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机构一般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信用度较高,因此金融债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誉。 (3)公司(企业)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其发债主题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债主题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在实践中,其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赢利能力等。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风险一般高于企业债券。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了企业

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要的投资对象。 二.按是否有财产担保划分 (1)抵押债券 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以不动产如房屋等作为担保品,称为不动产抵押债券;以动产如适销商品等作为提供品的,称为动产抵押债券;以有价证券如股票及其他债券作为担保品的,称为证券信托债券。一旦债券发行人违约,信托人就可将担保品变卖处置,以保证债权人的优先求偿权。(2)信用债券 信用债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财产作为担保,完全凭信用发行的债券。政府债券属于此类债券。这种债券由于其发行人的绝对信用而具有坚实的可靠性。除此之外,一些公司也可发行这种债券,即信用公司债。与抵押债券相比,信用债券的持有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而往往要求较高的利率。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发行这种债券的公司往往受到种种限制、只有那些信誉卓著的大公司才有资格发行。除此以外在债券契约中都要加入保护性条款,如不能将资产抵押其他债权人、不能兼并其他企业、未经债权人同意不能出售资产、不能发行其他长期债券等。 三.按债券形态分类 (1)实物债券(无记名债券) 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卷相对应,简单地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分析_吕素香

2009年第1期 双月刊 总第172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JO URNA L OF ZHONGNAN UNIVERS ITY OF ECONOM ICS AND LAW №.1.2009 Bimo nthly Se rial№.172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分析 吕素香1 周宁东2 (1.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西安710049;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732) 摘要:债券市场流动性包括价格、交易量以及交易时间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现有的衡量流动性的指标基本上只反映了流动性三个因素的某一方面。本文从流动性概念出发,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了衡量我国债券市场流动性综合指标的计量模型,认为流动性综合指标能够克服单一指标的缺陷,有助于全面刻画债券市场流动性价、量和时间三方面因素,有助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微观结构研究的深入。 关键词: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交易成本;做市商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30(2009)01-0078-05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于1997年。当时,商业银行部分资金违规进入股市致使股票价格波动异常。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决定,要求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交易所,同时建立银行间债券市场。由此可见,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起初就是以金融机构为主要投资者的债券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2007年全年债券发行总量达到7.98万亿元;现券市场交投非常活跃,交易笔数和交易量分别高达9万笔和16.6万亿元;回购交易大幅放量,共结算9.73万笔,结算量46.29万亿元。可以说,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我国债券发行和流通的主要场所。然而,回顾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它在支持市场主体融资、投资以及改进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究其原因有很多,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较低是重要的因素之一。而要深入研究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首先要构建一个或若干个衡量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的综合指标。 一、市场流动性及衡量指标 目前学术界对市场流动性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H icks将流动性定义为立即执行一笔交易的可能性[1]。Demsetz分析了做市商报价形成过程中买卖价差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基于买卖价差的交易“即时性”的概念,使“流动性”概念略具雏形[2]。后来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市场流动性给出了自己的定义和解释。Eng le和Lange提出“交易成本说”,认为一个流动性好的市场是执行交易不需要付出成本的市场[3]。事实上,交易成本低的市场被认为是流动的,而成本高的市场则被认为是非流动的。Gro ssm an和Miller提出“即时说”,指出流动性是能以希望得到的市场价格迅速成交达成 收稿日期:2008-09-20 作者简介:吕素香(1975—),女,河北石家庄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博士生; 周宁东(1977—),男,湖北武汉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

选择之债与种类之债有什么不同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14416556.html, 选择之债与种类之债有什么不同 选择之债与种类之债是两个不同的词汇,二者之间是有很多区别的,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选择之债与种类之债的呢?选择之债与种类之债有什么不同?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种类之债是指,债务关系标的物是同种类的,债务人可以就原物同种类的标的物清偿。而选择之债是指债权人及债务人之间存在多种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就任何一项债权优先受偿。 选择之债的特定有哪些: 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须经特定后,债务才能得到履行。因而选择之债的特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极为重要。选择之债的特定有三种方法:一是因合意而特定,二是因行使选择权而特定,三是因给付不能而特定。 1、因合意而特定

因合意而特定,即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从数个给付中选择一个给付作为债的标的,这时给付得以明确,选择之债即成为简单之债。 2、因行使选择权而特定 选择之债中,享有选择权的人行使选择权,从而在数个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使选择之债成为简单之债。这也是选择之债特定的比较常见的方法。 1)选择权的归属 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债务人。就是选择之债,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者,一般由法律规定其选择权的归属;是由当事人约定而产生者,依当事人的约定确定选择权归属;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又无约定时,权衡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利益及保证债的顺利履行,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以一方意思表示确定一种给付,使债成为简单债,发生法律关系变动,所以选择权为形成权。选择权属双方当事人时,是非专属权,能继承,也能基于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于其他承受人;可是当第三人享有选择权时,原则中应由第三人行使,不

债券市场综述与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特点

债券市场综述与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特点 一、债券市场综述 1.概述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个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可以为全社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低风险的投融资工具;债券的收益率曲线是社会经济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准,因此债券市场也是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可以说,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构成了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的基础。 2.债券市场功能 (1)融资功能 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具有使资金从资金剩余者流向资金需求者,为资金不足者筹集资金的功能。我国政府和企业先后发行多批债券,为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和国家的许多重点建设项目筹集了大量资金。在“八五”期间,我国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共筹资820亿元,重点支持了三峡工程、上海浦东新区建设、京九铁路、沪宁高速公路、吉林化工、北京地铁、北京西客站等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2)资金流动导向功能 效益好的企业发行的债券通常较受投资者欢迎,因而发行时利率低,筹资成本小;相反,效益差的企业发行的债券风险相对较大,受投资者欢迎的程度较低,筹资成本较大。因此,通过债券市场,资金得以向优势企业集中,从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3)宏观调控功能 一国中央银行作为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部门,主要依靠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和利率等政策工具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其中,公开市场业务就是中央银行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国债等有价证券,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经济过热、需要减少货币供应时,中央银行卖出债券、收回金融机构或公众持有的一部分货币从而抑制经济的过热运行;当经济萧条、需要增加货币供应量时,中央银行便买入债券。增加货币的投放。 二、我国债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经历了从以柜台市场为主到以场内市场为主再到以场外市场为主三个阶段。1988 年至1990 年施行的国债柜台交易通过个人摊派的方式来发行,投资主体个人化,交易模式为场外交易。自1990 年交易所成立到1997 年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设立,大量的交易通过场内市场进行。交易所方式满足了个人投资者对小额度、标准化、信息公开、风险防范的要求,市场交易量增长。1997年开设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虽然为金融机构搭建了场外交易平台,但由于机构投资者把债券市场错误的定位为资金调剂市场,加之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尚未成熟,对询价交易操作缺乏经验,债券交易仍通过场内市场进行。之后,随着金融

完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2015年第11期主持人:张晓哲 我国债券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债券市场起到管理监督职责的部门主要是人民银行和证监会。除此之外,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对我国债券市场也负有监管职责。在这样的多头监管体系下,我国债券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监管边界模糊,分工不合理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属于多部门监管体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之间的监管分工是机构监管部门之间的分工,人民银行、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之间的分工是功能监管部门之间的分工。其中,机构监管分工是根据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经营特点,在市场准入、经营业务、市场退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对金融机构内部组织结构、风险管理和控制提出合规性要求,属于微观管理范畴;而功能监管分工则从债券发行、交易等行为入手,对信息披露、交易制度、信用评级等方面进行规范性管理,监管的重点在于防范和控制系统性风险,属于宏观管理范畴。这两种监管体系的产生都是出于对我国债券市场安全性和稳定性的考虑,但是由于两种监管体系之间的边界尚不清晰,因此很容易造成监管交叉或是监管空白。事实上,相比监管空白,目前存在的更多情况是机构监管部门与功能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重叠。例如,当某一类市场主体进入债券市场之时,原本其日常行为应该由债券市场监管当局进行管理,但是机构监管部门在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时通常倾向于涉及其日常行为的各个方面,这就导致了监管重叠的问题。 监管效率低下,发债成本大大提高 当前我国债券市场的多部门监管现 状,不但会导致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重 叠,而且还会造成监管效率低下、市场 主体发债成本大大提高的状况。举例来 说,如果一家企业想要发行债券,那么 企业首先要向其监管部门——国家发改 委上报企业债发行材料,同时主承销商 向证监会上报承销团成员资格核准材 料;国家发改委审查同意后将会向证监 会和人民银行发出会签批文;证监会和 人民银行进行会签,其中人民银行会签 的重点是发行品种和利率;人民银行的 会签文回到国家发改委,如果没有问 题,国家发改委才会正式下达批文。但 在实际生活中,企业债券的利率通常是 在SHIBOR的基础上增减,而券商资质在 短时间内也不会发生太大变化,因此对 利率和券商资质进行逐期审核不但耽误 时间,降低效率,增加了企业发债的隐 性成本,还很有可能影响企业对发债时 机的把握。 监管标准不一造成套利,多重监管影 响债券品种创新 在我国债券市场多部门监管体系下 的最大问题就是政出多门,各项监管标 准无法统一。在监管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下,就很容易出现监管套利的局面。举 例来说,目前我国企业主要发行的债券 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而这三种债券的监管部门分 别为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 三个监管部门对这些实质相同名称不同 的债券所出台的发行管理办法各不相 同,因此部分企业在选择发行债券时必 然会比较三种债券发行管理的标准,最 终选择发行标准最低的债券进行融资。 这种监管套利行为不但扰乱了债券市场 的秩序,对债券市场的长远发展也是十 分不利的。 另外,多部门的监管体系也对我国债 券品种的创新形成了一定的阻碍。由于 债券品种的创新通常会涉及许多部门, 因此只要有任何一个监管部门参与不积 极,就会对债券品种的创新造成巨大的 阻碍。 场内、场外市场发展极不平衡 在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的组织形式主 要分为场内交易市场与场外交易市场。 其中,场内交易市场为交易所债券市 场,场外交易市场则包括银行间债券市 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 根据央行公开数据,2014年我国债券 市场共发行人民币债券11万亿元,同比 增加22.3%。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 发行人民币债券10.7万亿元,同比增加 24.0%。截至2014年末,债券市场债券托 管余额达35万亿元,同比增加18.0%。其 中,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余额为32.4万 亿元,同比增加16.9%。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处于我国债券 市场的主导地位,主要原因在于银行间 债券市场的主体全部为机构投资者。由 于机构投资者对风险的识别承受能力远 高于一般投资者,因此机构投资者间可 交易的债券品种十分丰富,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 券、公司信用债、资产支持债券等品 种。交易工具包括现券交易、买断式回 购、质押式回购、债券远期、利率互 换、远期利率协议和债券借贷。与银行 完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孔维莎 85

中国债券市场体系大全详解

中国债券市场体系大全详解 中国债券市场从1981年财政部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至今,经历了曲折的探索和发展历程。回顾债券市场发展状况,大致可以分为萌芽、起步、规范整顿、加速发展四个阶段。 中国债券市场框架 目前,我国的债券市场形成了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市场、银行间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市场体系。交易所市场是债券交易的场内市场,市场参与者既有机构投资者也有个人投资者,属于批发和零售混合型的市场。银行间市场作为债券场外市场的主体,参与者限定为各类机构投资者,属于场外批发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是银行间市场的延伸,参与者限定为个人投资者,属于场外零售市场。 债券市场参与主体 债券发行主体包括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地方政府、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非金融企业或公司等。我国所有的投资者都可以通过不同形式参与到债券市场,投资主体包括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等特殊机构、商业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含社保基金)、非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我国债券市场基本实现了债券登

记、托管、清算和结算集中化的管理,相应的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清算所。 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我国的债券市场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对债券市场的监管体系可以分为债券发行监管、挂牌交易和信息披露监管、清算结算和托管监管、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以及评级机构等相关服务机构的监管等。 一、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债券市场从1981年财政部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至今,经历了曲折的探索和发展历程。回顾债券市场发展状况,大致可以分为萌芽、起步、规范整顿、加速发展四个阶段。二、中国债券市场框架 目前,我国的债券市场形成了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市场、银行间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市场体系。按照交易场所划分,上交所和深交所市场属于场内市场,银行间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属于场外市场。目前,场外市场的交易量占到我国债券市场的交易总额的95%以上;场内市场以上交所为主,占比达90%以上。 2.1、交易所市场 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和1990年12

司考民法学讲义:债的分类

司考民法学讲义:债的分类 司考民法学讲义:债的分类。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迎接2014年司法考试,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正所谓“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大家必须重视基础阶段的复习,务必夯实好基础知识点。 精彩链接: 司考民法学讲义:债的发生 司考民法学讲义:债的概念和要素 2014年司考民法:不承担责任 司法考试民法知识点:物件致人损害 一、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根据债的发生原因分类) 1、法定之债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 2、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比如捐助行为)是意定之债,其他都是法定之债。 二、特定之债和种类物(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分类) 1、种类(物)之债:指于债成立时以未加特定的种类物为给付标的物的债。 2、特定(物)之债:指于债成立时,标的物即已特定的债。 特定物如果灭失,债务人不得以其他标的物代为履行,即免除债务人继续履行的义务。 三、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根据债权债务人是一个还是多个)

单一之债当事人权利义务比较明了,而多数人之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 四、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分类的标准是根据各债务人对外部的关系) 1、连带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并可在每个连带债务人之间安排追偿的数额。 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如果清偿全部债务,则免除所有连带债务人的责任。 清偿债务的连带债务人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但连带债务人内部是按份之债,如果没有约定份额,推定为均额,所以在内部关系上,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没有区别 (1)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连带之债:法律敎育网 A、个人合伙债务。 【重点法条】:《民法通则》第35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B、企业法人联营债务。 【重点法条】:《民法通则》第52条: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C、基于代理而产生的连带之债。 【重点法条】:《民法通则》 第65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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