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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关于2012年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潍坊市关于2012年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潍坊市关于2012年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2012年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农业局:

根据卫生部2012年新农合工作要点、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鲁卫农卫函〔2012〕2号)、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潍坊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潍卫农合〔2012〕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查,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2012年新农合制度实施方案,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筹资标准

2012年新农合人均筹资额不低于30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人均240元。

二、统一起付线、补偿比和封顶线

(一)门诊费用补偿

1. 普通门诊费用。参合农民在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可补偿费用和二级定点医院门诊中医药可补偿费用,不设起付线,补偿比50%左右。

2. 一般诊疗费。已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镇、村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实行定额付费、定额补偿。卫生院注射型收费9元,补偿7.2元,非注射型6元,补偿4.8元;卫生室6元,补偿5元。

3. 急救病人门诊费用。参合农民因急救发生的门诊可补偿费用按同级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执行,封顶线为3000元。执行潍卫农合〔2009〕6号文件。

4. 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经鉴定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病(一年内)、精神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化疗)、垂体瘤(催乳素瘤)、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帕金森氏病、癫痫、儿童脑瘫(康复治疗)等实行定点医疗,分病种确定用药、诊疗范围和封顶线,发生的门诊可补偿费用,执行同级别医院住院补偿比。

(二)住院费用补偿

1. 普通住院费用。参合农民在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可补偿费用,根据医院级别设定起付线和补偿比。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100~200元、400~800元、1000元,补偿比分别为80%、70~85%、60%。二级医院住院费用可分三段补偿,即起付线到5000元、5001~10000元、10000元以上。

2. 住院分娩费用。参合孕产妇分娩实行定点住院、定额收费、定额补偿,统一执行潍卫农合〔2009〕7号文件,适当提高收费和补偿标准。定额收费和补偿标准应结合重大公共卫生补助项目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确定。

(三)重大疾病补偿

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单纯性唇裂、重性精神疾病、宫颈癌、乳腺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50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行定点医疗,定额或限额付费,不设起付线,补偿比80%,分病种设置封顶线。

(四)国家基本药物和中医药费用补偿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其基本药物补偿比提高10个百分点。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纯中药制剂(有省级批号)和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疗法门诊费用补偿比可提高10个百分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补偿比应控制在90%以内。

(五)总封顶线

参合患者当年补偿封顶线每人15万元。重大疾病分病种设置封顶线,最高30万元。

三、进一步明确补偿范围

(一)严格执行各种补偿费用目录。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山东省增补药物目录(2010年版农村基层部分和社区部分)》(鲁卫药政发〔2010〕1号)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鲁卫农卫发〔2009〕10号)。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且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镇、村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执行潍价费发〔2011〕18号和潍价费发〔2011〕22号文件。卫生部《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规定的康复项目纳入补偿范围。

(二)认真执行健康查体规定。健康查体应结合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认真执行《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08〕7号),杜绝重复查体,重复补助。不得将公共卫生、婚检等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补偿。

(三)复合补助或补偿。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重性精神病等患者发生的住院费用,应在扣除各种专项补助、减免(如免费使用药品)等费用后,再按重大疾病补偿。医疗救助应在新农合补偿后,对剩余的费用再行补助。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单纯性唇裂和急性白血病等执行潍卫农合〔2010〕8号文件,实行限额或定额付费。低保先心病儿童继续执行潍民字〔2008〕44号文件,免费治疗。

(四)婴儿发生的医药费用补偿。筹资结束后出生的计划内婴儿其母亲参合的,随母亲享受

当年度新农合补偿待遇,不另缴参合费。就诊时应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写母亲姓名。

四、严格控制费用增长和基金结余

(一)全面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新农合制度的控费作用,在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费用总额预付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按病种、按床日、按诊次和按人头(病例)付费等综合措施,确保实施效果。

1. 总额预付制是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的基础措施,按照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成)的原则,综合考虑医疗机构能力、服务人口、地理条件、上年度费用总额、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增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一般诊疗费收取等影响因素,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年度预付总额。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支付,结余部分可按一定比例留归医疗机构或结转下年度。

2. 按病种付费主要针对于儿童先心病、单纯性阑尾炎等费用相对固定的疾病,根据临床路径和收费标准,以及确定的支付标准一并实施,防止医疗机构为降低成本,减少服务项目导致服务质量降低。

3. 按床日付费主要对于精神病、理疗康复、老年护理等每床日费用差别不大的病种,根据疾病和费用发生特点可实行分段按床日付费。

4. 按病例付费主要针对肾透析、血友病等每年度费用差别不大的病种。

5. 按诊次付费主要针对镇、村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照1.5~2.4次/人年的标准确定诊次。同时要按服务人口、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以及历年门诊诊次和收费等情况确定各医疗机构年度付费总额,分配到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门诊费用总额的70~80%应分配到村卫生室。

6. 根据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特点选择支付方式。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门诊总额预付,对一般诊疗费按诊次测算,包含在预付总额之内。一般诊疗费应按总费用一定比例加以控制。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住院总额预付的基础上,一般诊疗费按诊次付费,住院按病种、床日付费,实行零加成的基本药物按项目收费。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以总额预付为基础,实行按病种、床日、病例付费等方式。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床日、病例付费。耐多药肺结核病实行定点住院,采取总费用、住院人次、次均费用和补偿费用定(限)额管理的办法。

(二)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针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后发生的新情况,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新农合补偿范围以外的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在村和一、二、三级定点医

疗机构应控制在5%、5%、10%和15%以内。对于超过上述规定的目录外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按相应比例补偿。

(三)严格控制基金结余。不断提高补偿方案的科学设计水平,通过加强过程监管,使各项统计指标达到上级标准要求,当年基金结余不得超过1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累计基金结余不得超过2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

(四)建立分级医疗制度。分级医疗制度是规范病人合理诊疗和控制过度医疗的有效手段,要逐步建立各级医疗机构合理分工、双向转诊的分级医疗制度,在实现二、三级医疗机构分级医疗的基础上,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可探索一、二级医疗机构分级医疗制度,达到既满足参合农民就医需求,又避免过度医疗的目的。

五、简化转诊和结算办法

按照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完善转诊和补偿办法。在保证合理医疗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参合农民意愿,严禁截留病人。

(一)落实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凡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全市范围内互认,执行同级别补偿标准。各县市区要与邻近县市区的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建立网络直报点,纳入本县统筹管理。逐步实现参合农民在全市范围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自由就医,医疗费用即时结报。

(二)简化转诊和补偿程序。

1. 异地就医关系转移。长期在外打工或居住的参合农民,凭打工单位证明或临时居住证等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在居住地确定二、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各1家。患病后应在住院3日内将住院信息报参合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

2. 转诊审批。由于医疗条件所限,二级定点医院不能治疗的疾病,经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批准可转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即时结报。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合农民患急危重病,可就近选择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3日内到参合地办理转诊手续。

3. 转诊备案。患重症精神病、肺结核病的参合农民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转诊审批,由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住院当日将住院信息报相应县市区新农合管理机构备案,出院即时结报。

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的意见》(鲁卫农卫发〔2011〕11号),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分类

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机制。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与定点医疗机构谈判机制等手段,降低医疗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减少基金支出。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违反新农合规定或者费用高、群众满意度低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定点资格。未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机构不得定点,未实现规范化微机管理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不得定点。

七、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本意见和附后的具体的修改意见,抓紧修订完善实施方案,修订后的实施方案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实施,并于5月15日前一式6份送市卫生局新农合办。市卫生局将分别送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备案。实施方案的修订、完善和执行情况,将作为县市区卫生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刘峥,电话:8091593,电子邮箱:wfhzyl@126 com。

附件:2012年各县市区新农合实施方案修改意见

2012年各县市区新农合实施方案修改意见

一、共性问题

1. 纳入重大疾病补偿的疾病应该是“重性精神病”,而不是“精神病”。

2. 住院分娩应严格执行潍卫农合〔2009〕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额付费、定额补偿”。

3. 应严格执行卫农卫发〔2011〕52号文件,必须使用就诊票据原件报销。

4. 按照《2012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工作要点》(鲁卫农卫函〔2012〕2号)要求,对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费用全面实行门诊总额预付制,取消封顶线,补偿比例达到50%左右。

二、个性问题

青州市:

“精神病本市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按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收费及补偿”应改为“非重性精神病住院费用按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收费及补偿”。

寿光市:

1.“门诊慢性病一级定点门诊报销70%,二级定点门诊报销50%”不符合要求,应改为“特殊慢性病门诊可补偿费用,执行同级别医院住院补偿比”。

2. 镇街道卫生院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补偿85%,不符合要求,应改为80%。

安丘市:

“安丘市结防所(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结核病人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与不符合要求,应改为“安丘市结防所(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结核病人门诊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应明确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为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高密市:

1.“特殊慢性病门诊封顶线统一为1万元”,不符合要求,应改为“特殊慢性病门诊分病种确定用药、诊疗范围和封顶线”。并作出具体规定,或者说明执行哪一个文件。

2. 起付线、补偿比等应按医疗机构级别以及执行的国家有关政策分类设定,不能对某几家医院单独设定起付线和补偿比。“市立医院、开发区医院,起付线为300元,300元以上部分报销80%”的表述应予改正。

昌邑市:

特殊慢性病门诊封顶线统一为1万元,不符合要求,应改为“特殊慢性病门诊分病种确定用药、诊疗范围和封顶线”。

昌乐县:

1. 起付线、补偿比等应按医疗机构级别以及执行的国家有关政策分类设定,不能对某几家医院单独设定起付线和补偿比。“宝城医院、民安医院、昌盛医院,住院起付线400元,起付线以上补偿80%;朱刘医院、河头医院,住院起付线300元,起付线以上补偿80%”的表述应予改正。

2. 封顶线“重大疾病每人每年累计报销30万元”不符合要求,应改为“重大疾病分病种设置封顶线,最高30万元”。

潍城区:

1.“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费用起付线为1000元,超过起付线的补偿比为50%”不符合要求,应改为“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60%”。

2.“可使用单据复印件结报”规定,不符合要求,应改为“必须使用单据原件结报”。

3. 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超出起付线的费用补偿比例为85%,不符合要求,应改为80%。滨海区:

“区级医院住院补偿比65%”不符合要求,应在70~85%间设置补偿比。

经济区:

1.“参合农民患病(不包括殊慢性病种)到定点村卫生室就诊费用,报销比例为40%,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为50元”与潍坊市要求“封顶线100~200元/人”不符,应予修改。

峡山区:

1.“重大疾病分病种设置封顶线,设为15~30万元不等”不符合要求,应修改为“重大疾病分病种设置封顶线,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 基金“透支部分由历年结余弥补”应予删除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研究领域:卫生经济学 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一项基于异质性个体决策行为的理论研究 封进宋铮 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经济学院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 jfe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c814889101.html, songm@iies.su.se

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一项基于异质性个体决策行为的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2003年初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本文试图对以下三个人们关心的疑问作出理论上的回应:第一,这个自愿型的医疗保障体系的参与率有多大?第二,缴费偏低的体系自身是否可能实现收支平衡?第三,人头税形式的缴费方式是否会使穷人受损而富人获利?为此,我们构建了一个异质性个体的消费-医疗支出决策模型,在拟合中国农村消费-医疗支出行为的基础上我们估计了中国农民的效用函数和医疗相对价格并计算了现行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影响。结果表明,只要补助比例维持在50%左右,现行制度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参与率在90%以上,健康状态较差的穷人是这个保障体系最大的受益者。因此,上述三个质疑并不能得到本文模型的支持。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参与率收支平衡福利效应 Abstract The present paper is aimed to provide some theoretical responses to the following three hotly debated issues regarding China’s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CMS), which was launched at the beginning of 2003. Firstly, how many people would join the system voluntarily? Secondly, can the system be self-balanced? And thirdly, would the lump-sum tax benefit the rich more than the poor? We build a simple decision model with heterogeneous agents and estimate the preference coefficients and the relative prices of medical goods. Then we compute the implications of CMS and find that if the co-payment ratio is round 50%, the balanced-system can be sustained and the rate of participation would be higher than 90%. Moreover, it is the agents with poorer health condition and lower income that benefit more from CMS. Therefore, our model does not support any of the above three doubts on CMS. Keywords: Rural Medical System The Rate of Participation Balance Welfare

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档2篇

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档2篇2020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档 2、篇章2:20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南文档 篇章1: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档 导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们的福利政策,下面 小泰整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欢迎阅读! 基本简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 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 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 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 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 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 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 系统概述 “导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是严格按照卫生部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卫生部卫办农卫发[2005]108号文件附件)进行开发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它包括参合管理、补偿管理、基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几大部分。该系统以网络为依托,建立规范的合作医疗业务管理体系、严密的基金监督体系、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科学的宏观管理体系,实现对合作医疗经办业务全过程的管理,为宏观决策、基金监督和社会化服务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 该系统采用B/S、C/S混合体系结构(如图1),充分利用软件的多层体系结构来降低软件的耦合性,使得代码的编写和维护变得简单化,程序结构清晰化。充分利用ORM(Object-Relation Mapping)技术,使代码重用性变高,能够完成所有的数据访问操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底层数据库改变,只需修改持久层,业务逻辑层可以不用修改,降低数据库迁移风险性。 图1 体系结构

目录 第一章参合管理 (5) 参合登记 (5) 参合引入 (5) 帐户管理 (6) 证卡管理 (8) 变更管理 (8) 区域调整 (10) 第二章补偿管理 (11) 门诊补偿登记 (11) 门诊补偿修改 (12) 门诊费用补偿 (13) 住院补偿登记 (15) 住院补偿修改 (16) 2.6住院补偿审核 (16) 住院费用补偿 (18) 外出就医申请 (19) 外出就医审批 (20) 门诊慢病登记 (21) 门诊慢病审核 (22) 第三章基金管理 (23) 个人筹资征缴 (23) 地区基金征缴 (24) 财政补助基金 (25) 社会捐助基金 (26) 地区基金分配 (27) 医疗机构支付 (28) 第四章动态监控 (30) 门诊报销监控 (30) 住院报销监控 (32) 第五章查询 (33) 基金情况查询 (33) 5.1.1 个人筹资征缴查询 (33) 5.1.2 地区基金征缴查询 (34) 5.1.3 财政补助基金查询 (35) 5.1.4 社会捐助基金查询 (36) 5.1.5 基金征缴汇总统计 (37) 5.1.6 基金分配明细查询 (38) 5.1.7 滚动筹资汇总统计 (39) 5.1.8 滚动筹资明细查询 (40) 5.1.9 基金支出汇总统计 (41) 5.1.10 基金支出明细统计 (42)

卫生院新农合工作制度

新农合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合作医疗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只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3、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4、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工作。 5、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者责任。 6、本制度由医院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新农合工作职责 1、在市新农合、分管院长的具体指导下工作。 2、拟订医院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办法、年度工作计划等,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依据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管理、监督院内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4、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策咨询、宣传工作及院内相关人员的培训等协调服务工作。 5、对就诊的参合患者身份、病种进行核实,住院费用审核补偿。 6、做好新农合患者医疗费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参合患者就诊及用信息,按时报送补偿结算资料,向市农合办提供相关资料及账目清单。 7、负责管理出院人员的留档资料,每月公示全院参合人员医药费用报销情况。

8、接受参合农民有关合作医疗的查询、咨询和投诉。 9、不断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向上级提出改进和完善合作医疗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0、对各科的医疗服务质量、医药费用等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11、完成医院、市农合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农合业务培训制度 1、严格遵守新农合制度的规定,定期对临床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使其掌握新农合的基本政策、管理制度、管理规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定期对窗口结算人员进行操作及政策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种农合信息平台操作流程,及时掌握农合新动态,为参合患者提供准确、便捷的结算服务。 3、对重点科室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4、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定期考核各类人员对新农合政策、规定的掌握情况。

新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较

新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惠及全国9亿农民的利好政策,是探索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途径。从2003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试点以来,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已有不少农民从中获益,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有所缓解。新农合作为一种涉及人口最多的制度,它的改革发展和完善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国家、地方和农民个人三方筹资、卫生行政机构统一管理的新农合,在资金的筹集、管理、支出以及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环节,尚存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让更多的农民参合、如何又快又好地帮助农民拿到报销金额,是值得卫生管理部门深思的问题。 (一)“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发挥过不可低估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称其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范例”。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这一制度历经曲折,几起几落。 1、概念 这里的“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相对于新农合而言的,是在合作化运动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按照互济互助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集资医疗制度,就其实质来说是一项低补偿的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社、队集体核算制度相对应,其经费主要来源于集体公益金的补助,社员看病只需要交纳少量的费用,从而实现健康人群和病患之间医药费用再分配。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我国农村普遍实行新农合,城市推广社区卫生服务。 1、概念与做法 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其基本做法是,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部分东、中部地区稍高)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同各级政府每年每人补助的20元一起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储存在县(市)国有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V5.0(定点机构用户)操作手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 V5.0 (定点机构用户) 操 作 说 明 书

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前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相对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模式而言,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为实现到2010年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2003年在全国选择了304个县(市)先行进行试点。主要任务是,研究和探索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经验。 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对医疗软件方面的丰富的经验,并结合参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文件精神,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际出发, 开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病人数据库和病人治疗实时监控体系,药品管理体系,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系统化、网络化和信息化。 该系统基于目前世界上最流行的B/S结构体系,采用性能快速,多用户、多线程的大型数据库系统Oracle作为数据库服务器,使用Microsoft Visua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814889101.html,开发工具,采用多层架构体系进行开发。系统主要分为参合管理、补偿管理、基金管理、查询统计、实时监控、报表管理、配置维护、公告管理等等。操作起来简单方便,一目了然。从而能够更好的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重要的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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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章程规章制度.doc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章程规章制度 第一篇:浅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二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三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四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五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浅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题目:浅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就出现过农民集资兴办的合作医疗。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地方在土地改革后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启发下,由群众自发集资创办了具有公益性质的保健站和医疗站;1956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中亦规定,合作社对于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的社员要负责医疗,并且要酌量给以劳动日作为补助,从而首次赋予集体介入农村社会成员疾病医疗的职责。随后,许多地方开始出现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集体与个人相结合、互助互济的集体保健医疗站、合作医疗站或统筹医疗站。可以说,从建国到50年代末,农村合作医疗处于各地自发举建的阶段。 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山西省稷山县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正式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此后,这一制度遂在广

大农村逐步扩大。1965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卫生部党委《关于把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的报告》,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到1965后底,全国已有山西、湖北、江西、江苏、福建、广东、新疆等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部分市县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并进一步走向普及化;即使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合作医疗深受农民欢迎,到1976年,全国已有90%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从而基本解决了广大农村社会成员看病难的问题,为新中国农村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写下了光辉的一页。不过,在70年代末期以后,农村合作医疗遭到了破坏,并开始走向低潮。1979年12月,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各地又根据这个章程对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和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顿,坚持农民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强调参加自愿,退出自由,同时改进了资金筹集办法。此后,虽然少数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得到了恢复与发展。但随着80年代农村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乡村公共积累下降,管理不得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又未能及时加强引导,全 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原有的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合作医疗制度遭到解体或停办的厄运,绝大部分村卫生室(合作医疗站)成了乡村医生的私人诊所。据1985年全国10省45个县的调查,农村居民中仍参加合作医疗的仅占9.6%,而自费医疗则占到81%,1986年支持合作医疗的村继续下降到5%左右,当时只有上海的郊县、山东的招远、湖北的武穴、江苏的吴县、无锡、常熟等为数不多的地区继续坚持合作医疗。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优补偿研究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优补偿研究 陈在余 2012-7-20 14:51:25 来源:《世界经济文汇》2012年1期【内容提要】本文从理论及实证的角度对我国最优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进行了研究,继2003年以来,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是低缴费、低补偿的政策,而问题是这种补偿政策是否最优?考虑到医疗保障风险分散及道德风险的权衡,我们认为医疗保险最优共付率主要取决于农民医疗绝对风险规避系数、医疗支出风险大小及医疗支出价格弹性。运用2004年及2006年中国营养与健康调查数据(China Health and Nutrition Survey,CHNS)对相关参数进行估计,本文研究表明,我国现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最优共付率应为20%左右,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偿水平与最优共付率仍有较大的差距。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最优共付率风险规避道德风险 一、引言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政府多年来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继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开始恢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发展速度缓慢,直至2006年,中央政府决定加快推进和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加速,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2 716个,参加人口8.33

亿人,参合率达94%(卫生部,2010)。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不高,至2009年,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合计1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80元,农民个人缴费20元(卫生部,2010)。从合作医疗补偿来看,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普遍偏低,目前合作医疗基金以县为统筹,主要根据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补偿标准,根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的居民中,仅有33.5%的门诊患者和85.3%的住院患者医疗费用得到报销,其中,住院患者报销费用仅占其住院总费用的34.6%。 长期以来我国合作医疗实施的是一种低缴费、低补偿政策(Wagstaff et al.,2007;Wang,2005),但问题是,我国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是否最优?补偿标准过低,则难以抵御农民的疾病风险,也达不到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作用。农村合作医疗是社区医疗融资的一种形式,从农户角度来看,农村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目的在于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障,因此,补偿标准过低,不仅影响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也使合作医疗的存在失去意义,而补偿标准提高,必然要提高缴费标准,除非政府大量补贴。事实上,2006年以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迅猛,这主要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推广,但合作医疗是以自愿为原则,如果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缺乏内在的稳定机制,必然影响到合作医疗的可持续性,正如上世纪80年代所经历的那样,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迅速崛起,也会迅速走向解体。尽管目前由许多文献研究农村合作医疗,但对这些基本问题的研究并不多见。 从医疗保障的角度研究合作医疗,必然涉及如何设计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规则,而由于第三方付费机制的引入,则带来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使农民不关心医疗成本(Chernew et al.,2000;Manning et al.,1987),从而导致合作医疗组织收支失衡。最优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主要是基于医疗保障带来的风险分散与道德风险的最优化,最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本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本 第一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近些年,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以及农村疾病人口数量激增,在农民收入依旧比较低条件下,疾病成为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辛苦奋斗年,一病又回到从前”成为许多农 30 民真实的生活写照。许多农村地区,由于贫困,缺医少药,有了 病,却看不起的现象很普遍,许多农民只得无奈的忍受疾病的折磨。 “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的问题己开始困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世纪50、60年代起,党和国家着手努力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以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形式的医疗保健制度在保障农民的健康、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方面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甚至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八十年代初,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都曾派专家来我国考察农村卫生工作,考察组在报告中特别强调指出,中国农村实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发展中国家群众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世界卫生组织还在另一份考察报告中指 出:“初级卫生工作人员的提出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在占80% 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保健系 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和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型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但随着我国改革开

放的深入,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变迁,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在六十年代兴起,七十年代达到高峰,八十年代衰落,走过了一个倒“ v”型的不平凡路程。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削弱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群众对管理粗放“大锅饭”式的合作医疗信任度降低,卫生需求的提高和医药费用的大幅上涨,传统农村合作医疗迅速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崩溃。伴随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自1990年起部分贫困地区的婴儿死亡率开始上升,全国各项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速度也远低于80年代。20世纪90年代,国家提出要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农村合作医疗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覆盖率较低。90%的农民失去了基本医疗保障,成为自费医疗群体,而医疗费用的上涨远远高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严重,对农村人力资本造成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是富裕小康生活的重要指标,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也就没有中国全面的小康。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和农民的健康水平,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我国的医疗卫生状况和全民的健康水平。鉴于农民医疗保健的现状,XXXX年10月 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XXXX年起,这一工作在全国开始试点。从全国试点情况来看,新农合制度在保障农民有病能治,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从易县东西水村来看,自国家推广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该村村民在疾病医疗费用压力上减轻,村民看病吃药的心态相对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V5.0(定点机构用户)操作手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V5.0(定点机构用户)操作手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 V5.0 (定点机构用户) 操 作 说 明 书

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前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相对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模式而言,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为实现到2010年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2003年在全国选择了304个县(市)先行进行试点。主要任务是,研究和探索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经验。 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对医疗软件方面的丰富的经验,并结合参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文件精神,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际出发, 开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病人数据库和病人治疗实时监控体系,药品管理体系,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系统化、网络化和信息化。 该系统基于目前世界上最流行的B/S结构体系,采用性能快速,多用户、多线程的大型数据库系统Oracle作为数据库服务器,使用Microsoft Visua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814889101.html,开发工具,采用多层架构体系进行开发。系统主要分为参合管理、补偿管理、基金管理、查询统计、实时监控、报表管理、配置维护、公告管理等等。操作起来简单方便,一目了然。从而能够更好的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重要的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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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一、背景 第一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条××县有10个乡镇;139个行政村、1366个村民小组。2016年末,全县总人口631506人,农业人口531683人,其中应参加新农合人口数51万人;国民生产总值亿元,财政收入亿元,可支配财政收入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26元,卫生事业支出8154万元(含医保基金支出及新农合配套资金)。全县现有病床数871张,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3个,卫生技术人员558人;有乡镇卫生院9个(县城所在地中枢镇卫生院1982年改为县中医院,其防疫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由县中医院承担),卫生技术人员339人;有128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468人,其中女村医166人。2016年,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医药费总收入万元,其中省级万元、市级万元、县级万元、乡镇级万元、村级1035万元;人均医药费用支出元;总门诊人次万人次,门诊就诊率%;门诊次均费用元,其中:村级元、乡级元、县级(县中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元;总住院人次万人次,住

院率%;住院次均费用元,其中:乡级元、县级元、市级医院次均住院费用元、省级元。2016年,县内公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病床使用率%,其中县级医疗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为%;住院的前十位疾病为:正常分娩(%)、支气管肺炎(%)、异位妊娠及剖腹产(%)、急性阑尾炎(%)、腹股沟斜疝(%)、脑梗塞(%)、糖尿病(%)、脑出血(%)、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股骨骨折(%)。 二、目的与目标 第三条建立新农合制度是为解决我县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通过新农合制度的建立,目的是要逐步使农民群众树立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意识;逐步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提高群众对卫生服务的利用率;逐步建立农村基本健康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 2016年是我县全面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的第三年,应努力使全县90%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农合并得到基本医疗保障。 第五条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目标要求,到2016年,在全县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发展现状和对策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爱民惠民的民心工程,但这一公共政策的贯彻落实,不是领导作一次报告、政府发几个文件就能解决的,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和困难。本文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现状、遇到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简单分析。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状,对策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能否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形式,它以农民为主体,是由政府组织、引导以及扶持,参合者即农民遵循自愿、受益和适度的原则,通过政府、集体以及个人多方筹集医疗资金,主要以大病统筹为主,通过互助方式共同抵御疾病,是一种既能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又能保障农民健康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民健康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二五规划刚要》中第八篇明确提出,要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此可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既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概述 医疗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

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形式,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现状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我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 还在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吗,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依兰县辖区内从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及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关的单位、个人和具有农业户口的居民。 二、资金筹集与分配 (一)资金筹集。2016年我县新农合人均筹资预计达到56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50元,预计各级政府补助标准达到41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34元,省级财政补助138元,县级财政补助38元。严禁将2015年参合农民家庭帐户结余资金转结或变相转为2016年参合农民缴费金额。 (二)基金分配。2016年依兰县新农合补偿模式为:门诊基金(家庭帐户、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住院统筹基金(包括大病保险保费)+风险基金。基金分配方式为:从人均筹资额中安排80

元设立家庭帐户,安排20元设立门诊统筹帐户,用于参合农民患小病门诊治疗补偿,安排10元用于一般诊疗费补偿;从筹资标准中安排20元/年/人,为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安排430元设立住院统筹基金帐户,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含门诊静点、门诊特殊大病和慢性病门诊补偿等)治疗补偿。 三、受益周期 (一)受益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2月31日前为下年度缴费期限,在缴费期限内不主动缴费或超过缴费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保障待遇。 (二)参合农民按规定缴纳了参合费,领取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即可从每年1月1日起享受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按标准支付的门诊医药费和住院医药费。 四、基本医疗补偿标准 (一)普通门诊 1. 门诊家庭帐户 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可从门诊家庭帐户资金中报销,无余额后再享受门诊统筹资金补偿。 2. 门诊统筹补偿 ⑴补偿比例:门诊统筹补偿无起付线,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⑵补偿封顶线:全年按户设定家庭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2016年家庭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计算方式为家庭参合人数×20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 省财政厅徐蓉 2006年9月 省合作医疗办编印 基金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中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平稳、持续运行。规范基金运行和基金财务管理,对确保基金安全、防范基金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概述

一、基金 (一)基金概念 基金是指事先筹措或提取的、规定专门用途的、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结报的资金。 (二)基金基本特点 预先规定专门用途;资金连续筹集、连续使用。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概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标服务的、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筹集起来的资金。 (二)基金与专项资金的共性和区别 专项资金是为完成某项特定的工作或项目,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或其他资金渠道拨付的资金。与基金相比,两者既有共同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其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是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需要单独与管理部门结报的。从资金来源来看,基金是在确定用途后,按规定的资金渠道事先筹措或提取的,连续筹集、连续使用。 (三)基金与卫生事业经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的联系和区别基金与卫生事业经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主体上存在一定的重叠,为了保障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有必要正确地理解这些资金间的联系与区别。 卫生事业经费是政府预算安排用于公共卫生事业维持与发展的预算资金。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预算规定的级次和额度、时间进行拨付。其使用主体是各级卫生事业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卫生事业单位,其拨付的额度按预算核定的规模办理。 合作医疗工作经费是为了保障合作医疗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拨付给各级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公用和人员经费。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卫生事业经费、合作医疗工作经费与基金在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管理要求上有明显区别。为规范管理,保证合作医疗基金安全,各级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的费用核算,不能与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核算混淆,也不准挤占合作医疗基金。 三、基金性质和特点 (一)基金的性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现实意义

浅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实意义及发展前景 【摘要】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中国实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以前,在落后的医疗机制下,农民普遍存在“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目前,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不是一个十分成熟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在试点过程中也表现出了不少困难与问题,但只要政府能持续保持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动姿态,不断吸取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确保形成健全、良好、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中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定会拥有光明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 农村合作医疗看病难现实意义发展前景 一、落后的社会现状导致看病贵,看病难 农民是一个低收入阶层,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偶尔感冒发烧还可以凑合着治治,可一旦生了大病,有的借钱看病,有的因治病倾家荡产,也有人因治疗费用太高而等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事例屡见不鲜。农民戏称“治病三部曲”:“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因此,许多地方农民的健康状况受到严重影响,一些曾经已被消灭或被控制的地方病、传染病再度出现甚至流行,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据一些调查,在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占20-30%。许多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目前所言“看病难”、“医疗难”,主要是指农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问题。 80年代以前,我国农村长期实行的是“廉价医疗”政策,活跃于农村社会的“赤脚医生”,使农村社会的医疗卫生状况稍有改观。但80年代以后,整个社会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经济领域,在经济改革中,对农民的根本利益的关注度大大降低[1]。近年来,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的一般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由于多数地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在医疗资源的配置上,县以上的医院规模庞大,但医疗价格昂贵,农民根本享受不起这种服务。高一级医院的价格更高,也使乡村基层的医疗设施价格被抬高,乡村医疗的资源面临着县市大医院的抽空和个体医生的挤压,同时乡村医疗设施的内部也面临着利益最大化的分化,其服务于农民的功能大打折扣。农民收入没有实质性提高,所以,看不起病是农村普遍的状况。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农民须知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农民须知(2012版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政策农民须知(2012版) 一、什么是新农合?“新”在哪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报销一部分医药费用,让农民能够看得起病、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新农合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一是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按人缴纳参合资金(2012年的标准是每人缴纳不少于50元);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012年每人补助240元)。 农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共同组成新农合基金,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使用。基金主要用于参合农民当年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适当兼顾门诊费用的报销。 二、广大农民如何参加新农合?参合后如何看病和报销?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农合? 凡是我省农村户口的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失地农民、务工农民以及虽然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行政上独立的农、林、牧、渔场的农业工人和开发区、风景区的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可以参加区划所在地的新农合;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含外省籍)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国务院要求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鼓励家长为预期在参合年度出生的孩子提前参合。 (二)怎样参加新农合?交多少钱?交到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交?

当地政府一般在10—12月开始收缴农民下一年度的参合资金。一般由乡镇政府派工作组与村委会干部一起,进村入户收。符合参加新农合条件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2012年参合金是按家庭人数每人交50元。农民凭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领取新农合就诊证(或就诊卡)。农村五保户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资金,由当地民政部门代交。缴费后,当场索取收据。有的地方还发一份新农合有关政策告知书(一封信或明白纸)。 农民的钱收上来以后,还有很多的事要做。要登记造册,县级财政根据参合人数提供配套资金;然后,将参合人数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汇总统计上报,向上级财政申请配套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一般于第一季度下拨,中央财政配套资金一般于第二季度拨到省,省级立即分配下去。这样保证一年当中,资金不会“断流”。如果农民缴费时间过分延迟,会影响省级和中央配套资金的及时下拨,从而也就影响到各地的报销兑付。 (三)参合后,怎么看病住院?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必须要带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现在已经普遍换成就诊卡)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看门诊或住院。否则,无法出院当场就能报销。 原则上,首先在县(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或住院。如须转诊到县(市、区)外的医院住院,应提前告知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以便备案。转诊备案者,在补偿待遇上可给予适当优惠。这样可以农民往返办理转诊手续的麻烦,这是比较人性化的政策。 (四)看病后,怎么报销? 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看门诊,由医疗机构按照县(市、区)制定的《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规定的报销比例,当场减免相应部分的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 北京北航冠新 2008年征缴操作说明 征缴点数据导入、导出 一、征缴点数据导入 功能简介,非直连征缴点儿接收合管中心的参数文件、人员数据文件。之后,方可进行本点人员数据整理。 标准操作流程 安装非直连征缴点软件 方法: 双击“托管单位数据库服务管理软件(非直连)”运行安装程序,单击“下一步”,安装过程不再赘述。 双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安装程序,方法同上。 接收中心的参数文件 方法: 1. 将“a000.hzy”和“b000.hzy”拷贝在“托管单位数据库服务管理软件”安装目录下的 “传输数据”文件夹。(刚安装的软件,没有启动前,安装目录下没有“传输数据文件 夹”。需运行一下软件,出现步骤5的图示,如图3-1-4,点击返回退出软件。此时“传 输文件夹”建立) 2. 启动软件用登录名:0000,密码:888888进入。如图3-1-1

图3-1-1 3. 点击[确定]后出现提示,如图3-1-2。 1 北京北航冠新 2008年征缴操作说明 图3-1-2 4. 点击[确定]后出现提示,如图3-1-3。

图3-1-3 5. 点击[确定],点击[返回]后如图3-1-4。 图3-1-4 6. 点击[确定]开始接收参数文件——“a000.hzy” 7. 接收过程中出现提示,选择“注册使用点”。选择征缴点儿并点击[确定]即可。

接收中心的人员数据文件 2 北京北航冠新 2008年征缴操作说明方法: 1. 启动“托管单位数据库服务管理软件”。 2. 选择数据传输——人员数据传输——人员数据导入本地数据库。 3. 由于“b000.hzy”文件已经拷贝在“传输数据”文件夹中,直接点击[确定]即可。说明: 接收数据时根据各县人员数据大小不同执行时间也不同,请您耐心等候。 进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 方法: 1. 双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如图3-1-5 图3-1-5 选择“非直连”、“托管端”、“普通版”。点击[确定]出现确认信息,再次点击[确定]后提 示重新启动软件。 2. 再次双击“主软件”,出现提示信息“请联系管理员获取本地数据库服务 器名”,输入服 务器名,点击[确定]。如图3-1-6。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 1前言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社会通过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有其时代性和阶段性。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1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兴起的理论基础 2.1.1社会保障的基本要求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是社会保障的分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大,作为我国公民的主体,广大农民的健康问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是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1]。 2.1.2保障农民基本人权的需求 从权利的角度看,尊重和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其法理的逻辑渊源和道德支撑。享受医疗保障是广大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最重要的人格权,不能够变更、转让和放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因此,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必须发展必要的惠及绝大多数人的医疗卫生事业,这也是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2]。 2.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衰 2.2.1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早兴起于20世纪4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但当时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仍然极度落后,缺医少药的问题普遍存在。要改善医疗条件,单靠国家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把农业合作社生产上的互助合作机制引入到医疗保健上来。1955年,一些地方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创办的保健站,通过社员群众缴纳保健费和农村生产合作社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农民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互济。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当地农民"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随着制度的大力推进,"合作医疗制度"与"保健站"及"赤脚医生队伍"成为解决我国农村缺医少药的三件法宝[3]。 2.2.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与重建 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合作医疗的筹资没有了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随之迅速衰落,到1989年,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行政村的4.8%[4]。自费医疗制度再次成为在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医疗制度。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和集体经济的弱化,农村合作医疗处于衰退阶段,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农民的健康水平呈现下降趋势。 由于医疗市场化,农民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农民不堪重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了农村的普遍现象。政府及时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推进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同时,也提出了"恢复与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任务,进入了"第二次合作医疗"时期。1997年,农村合作医疗的恢复与重建达到"高潮",但是,其效果甚微,到1998年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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