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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专利权评价报告与专利检索报告的区别

专利-专利权评价报告与专利检索报告的区别
专利-专利权评价报告与专利检索报告的区别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该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时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具有如下特点:

1.出具单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目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2.针对对象: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3.请求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4.作出时间:两个月

专利权评价报告前身为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其规定于2001年生效的《专利法》第五十七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2001年生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但是2001年生效的专利法及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后来的专利法修改了,修改之处在于四点:

第一,名称,由检索报告改为专利权评价报告。

第二,针对对象:从实用新型扩大到外观设计。

第三,请求人由专利权人扩到至利害关系人。

第四,专利权评价报告不再专利权维权起诉时作为必须提交的,而是可以提交的。

由于现行专利法是2009年10月1日生效的,那么以该生效日为间隔,以前的称作检索报告,以后的称为专利权评价报告。

但是目前还有一些科技文献检索单位会出具相应的检索报告,但是这些报告已经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检索报告,也不是本文所称的检索报告,这些报告有些也有一定权威,但无法替代也起不了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用,目前比较常见的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仅具有参考作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其他用处包括如下:

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备案的,还应当提交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2.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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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维权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评价报

专利维权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评价报 告吗 一、专利证书不能证明专利权权属及专利权效力 (1)什么是专利权证书 专利证书分为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2)专利证书内容页记载的内容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3)上述记载表述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是专利权生效时间确定为授权公告之日。二是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计算。三是专利权证书记载的仅是专利登记时的法律状况,其他情况均记载为专利权登记簿上。 (4)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应当依专利权登记簿作为证明专利权权属及效力的证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综上,原告在起诉专利权侵权过程中,需要提供专利权登记簿副本而不是专利证书证明专利权效力的证明。 二、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

我国在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前,不进行实质审查。这就导致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权的权利处于相对不稳定的状态。 诉讼实践中,原告一般会通过专利权评价报告来审查自己专利的稳定性,做为被告一般会通过检索报告,对原告专利的三性进行检索,以确定答辩的方向。 (1)专权权评价报告概念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该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时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具有如下特点: 1.出具单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目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2.针对对象: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 吴疆律师 一、简介 专利权评价报告 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较权威的官方“专利质量技术评价”,实务中专利权评价报告一般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出现。 二、法律规定 1、《专利法》(2009年10月1日施行)第六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专利检索报告

专 利 检 索 报 告 姓名:yulinmufeng 专业:采矿工程 班级:采矿121 学号:1208010149

目录 摘要: (1) 第一篇旧式采煤法与现代式采煤法的不同 (3) 第一旧式采煤法 (3) 第二、现代式采煤法 (3) 一、概述 (3) 二、综合机械化采煤机 (4) 第三,相关采煤机的分析报告 (8) “采煤机”的专利分析报告 (8) 专利数 (8) 申请人数 (8) 发明人数 (8) 大组数 (8) 当前总百分比 (8) 第二篇未来新技术采煤 (9) 一、技术对比 (9) 二、未来技术展望 (10) 结语 (12)

摘要: 就目前形式来看,我国的综合机戒化采煤所使用的采煤机还在很多方面存在不足,本文就矿井内现行的各种采煤机存在的不足作出以下的分析和报告。本文报告指出,现行采煤机存在的不足有:第一、体积大,占用空间多,给井下采煤造成一定的工作效率阻碍;第二、质量重,给搬运,位移等工作造成不便;第三、采煤机本身所具有的功能有限,不能同时很好地满足薄煤层、厚煤层、急倾斜煤层等条件的开采,给煤矿经济上造成重大的损失;第四、现有的采煤机在采煤的同时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绿色”开采技术要求,采煤过程中扬起的灰尘没有完全得到很好的处理,从而容易导致工作人员的职业病;第五、现有的采煤机在采煤过程中普遍存在声音大,造成噪声污染等。 针对此种种问题,本报告提供一定的解决方法,可以在原有的技术基础上加以改进,从而达到使矿用采煤机在技术、效率、经济、操作、环保等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其效能,从而能够很好地为人类服务。 关键词:【采煤机】、【不足】、【技术改进】 Summary: From the view of the situations, the Comprehensive mechanized coal mining machine in the field of mining cutting

专利检索报告之检索结论的应用

专利检索报告之检索结论的应用 作为检索结果的对比文献,蕴含了发明申请与现有技术的相关程度。检索结果分析就是帮助用户分析、“读懂”这种相关性,明确发明的专利性,最后给出明确的结论。检索结论是实现专利检索报告目的最基本的一个元素。 作为完整的专利检索报告,除了告诉其用户“查到什么”外,还得帮助一些对专利“知之不多”或“了解甚少”的普通用户“解读”作为检索结果的对比文献与自己发明申请的相关性。 由于委托进行检索的发明申请人对专利和专利文献知识了解和掌握程度不同,专利检索报告通常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对检索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一种是在查得的对比文献列表上,增加一列表示对比文献与发明相关性的栏目,通过使用赋予一定定义的标识符反映两者相关性的密切程度,这就是用“列表式”表达检索结论的形式;另一种方法则在列表式结论表述方式的基础上,再用文字形式对检索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最后得出两者相关程度的结论。各地专利检索机构使用的检索报告中大多都包含这两种对比分析方式。 1)“列表式”结论 参照PCT的规定,采用英文字母作为标识符表示对比文献与发明申请的相关程度,这是一种直观、简单的表达方式,对比文献与发明构思的相关程度从本质上讲都可以归纳成一定的

关系类型,每一种关系类型均使用一英文字母加以标志,形成一个系列。通常有: “X”表示单独影响权利要求的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文件; “Y”表示与该检索报告中其他Y类文件组合影响权利要求创造性的文件; “R”表示在申请日或申请日后公开的同一申请人的属于同样发明创造的专利或专利申请文件以及他人在申请日前向专利局提交的、属于同样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文件; “A”表示背景技术文件,即反映权利要求的部分技术特征或者现有技术一部分的文件;“E”表示单独影响权利要求新颖性的抵触申请文件。 “P”表示其公开日在申请的申请日与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的文件,或者需要核实该申请优先权的文件。 通过列表采用标识符表示对比文献与发明构思相关程度的方法,是目前国内外专利审查机构普遍采用的方式,尽管选用的类型有所差异,但都可大大简化检出对比文献与发明相关性的表述,也能使检索报告简明扼要。配以报告中检索结果的著录内容,使专利行政机构业内人士或专利检索专业人员看起来一目了然。 2)文字式检索结论 检索结论的另一种形式,就是进一步用文字叙述、分析对比文献与发明的相关程度,在此基础上得出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结论,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描述作为对比文献的相关文献的总体情况,对发明申请的现有技术背景作一个概貌性介

专利权评价报告如何查阅与复制

专利权评价报告如何查阅与复制 到请求书和请求费后两个月内作出。 当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中给出明确结论。 对于被评价专利存在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审查员应当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中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具体阐述评价意见,并给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明确结论。 专利权评价报告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标准表格,作出后由审查员与审核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评价报告专用章”。 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内容 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的说明部分。

1.1表格部分 12节的规定。 索获得的对比文件以及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程度等内容。通常,采用下列符号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关系: X:单独导致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文件; Y:与报告中其他文件结合导致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 A:背景文件,即反映外观设计的部分设计特征或者有关的文件; P:中间文件,其公开日在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日与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的文件,或者会导致需要核实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文件; E: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抵触申请文件;

R: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日向专利局提交的、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外观设计专利文件。 上述类型的文件中,符号X、Y和A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内容上的相关程度;符号R和E同时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时间上的关系和在内容上的相关程度;符号P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时间上的关系,其后应附带标明文件内容相关程度的符号X、Y、E或A,它属于在未核实优先权的情况下所作的标记。 1.2说明部分 说明部分应当记载和反映专利权评价的结论。对于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被评价专利,还应当给出明确、具体的评价意见。 (1) 对于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实用新型专利,应当给出具体的评价说明,并明确结论,必要时应当引证对比文件。例如,对于不具备新颖性和/或创造性的权利要求,审查员应当逐一进行评述;对于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对其引用不同的权利要求时的技术方案分别进行评述;对于具有并列选择方案的权利要求,应当对各选择方案分别进行评述。

专利评估报告(范本)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史秀生先生的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我们的评估结论意见如下: 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人民币 5186 万元 以上内容摘自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请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 机构负责人:赵兵项目负责人:屈维明 评估人:赵雪峥 审核人:郑彬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一日

评估报告书目录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1)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1) 二、评估目的 (2) 三、评估对象 (2) 四、评估基准日 (7) 五、评估原则 (7) 六、评估依据 (7) 七、评估方法 (8) 八、评估过程 (8) 九、评估说明 (8) (一)市场分析 (8) (二)芦荟酒的市场定位 (11) (三)荟酒市场需求分析 (11) (四)芦荟酒需求量的预测 (13) (五)生产企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14) (六)评估参数选择 (16) (七)评估计算 (17) 十、评估假设前提及限制条件 (18) 十一、评估结论 (18)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8) 十三、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9) 十四、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9) 十五、附件 (20)

“一种芦荟白酒“发明专利评估报告书 编号:同评报字[2007]第042号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力和公司)受泷泰生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史秀生先生的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提供评估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 企业名称:莱州市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 通讯地址:莱州市南苑路836号 注册时间:2002年4月 注册资金:9万9千元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资产占有方为专利发明人史秀生先生 史秀生先生为高级工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亚太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发明人近15年来专心研究芦荟,在芦

专利检索报告组成要素之检索资源的应用

专利检索报告组成要素之检索资源的应用 专利检索的资源问题实际上反映了专利检索的基础条件,即检索的文献保障范围。在此范围内检索,能够满足专利检索对文献范围的要求。该文献保障范围主要由文献范围和时段两部分元素所构成。 检索范围表明专利检索实际使用了哪些数据库和检索工具,而文献时段则反映了检索使用的数据库和检索工具收录数据的时间长度。两个元素的结合,则可反映检索基础的科学性和结果的合理性。所以,检索选用的数据库资源也是专利检索报告的一个重要元素。 1)检索资源选用原则 根据国内外大多数国家《专利法》规定,专利所必须具备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是以现有技术作为基础的。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开发表过,或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而发明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

进步。 其中“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要求,是通过文献检索来判定的。在目前的科学技术和文献条件下,世界上还没有一个数据库系统,甚至没有一个国家的文献收藏机构能够拥有一个包含世界上所有公开出版信息内容的库藏,因此给专利检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具有可操作性的发明申请专利性审查检索文献的范围,世界专利合作条约组织制定了一个专利检索最低文献量的规定。 PCT在《实施细则》第34 条中规定,PCT最低文献量包括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两大类别。其中:PCT最低专利文献量包括1920 年以来,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欧洲专利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的专利说明书,以及日本和俄罗斯的英文专利文献。 而PCT最低非专利文献量,则以PCT国际局公布的最低文献量期刊清单前5 年发表的文献内容为范围。据2006 年12月最新出版的世界知识产权信息和文献手册报道,自2006 年12月起,将以PCT最新增删后规定的142种期刊自其列入最低非专利文献量范围之前5 年开始报道的信息作为非专利文献最低文献量要求。 尽管PCT提出了一个专利检索的最低文献量范围的明确规定,使世界范围内许多多专利审查机关具有了满足该要求的文献资源,但对于绝大多数普通的专利检索机构来说,在实际操作中受到数据库、检索工具书和文献保障等现实条件的影响,机构拥有的资源保障范围往往不能追溯到PCT规定的1920年,因此它们只能根据各自拥有的资源使用条件尽可能地朝PCT规定的专利检索最低文献量年份范围靠拢,尽最大的努力将造成文献漏检的可能性减

专利检索报告模板

查新项目名称中文:专利检索分析英文(国内外): 查新机构机构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负责人电话传真 一、查新目的 项目立项查新 二、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 三、查新点与查新要求 要求进行国内、国际专利查新。 四、国内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 检索时间:年月日 五、国内查新结论 六、检索结果 根据检索上述文献及数据库,检出与本委托项目密切相关的文献有:1、申请号: 名称: 申请(专利权)人: 发明(设计)人: 公开(公告)日: 公开(公告)号: 优先权: 申请日: 摘要:

2、申请号: 名称: 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优先权: 申请日: 摘要: 2、申请号: 名称: 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优先权: 申请日: 摘要: 2、申请号: 名称: 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优先权: 申请日: 摘要: 2、申请号: 名称: 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公开(公告)日:

公开(公告)号:优先权: 申请日: 摘要: 2、申请号: 名称: 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优先权: 申请日: 摘要: 2、申请号: 名称: 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优先权: 申请日: 摘要: 2、申请号: 名称: 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优先权: 申请日: 摘要: 2、申请号:

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优先权: 申请日: 摘要: 2、申请号: 名称: 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优先权: 申请日: 摘要: 2、申请号: 名称: 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优先权: 申请日: 摘要: 2、申请号: 名称: 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公开(公告)日:公开(公告)号:

专利评估报告材料实用模板

资产评估报告(专利) 资产评估报告书 XX评报字(2011)第003号 A公司: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11年1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 号(1991 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 号令(2005 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流程

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流程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包括下列流程: 1.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由专利权人(部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在提出请求时,请求人应当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请求人是利害关系人的,在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同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也可以不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请求书中注明即可。 2.请求的受理和形式审查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受理请求人提出的请求,并进行形式审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通知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该请求被视为未提出。 3.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出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检索、评价,由复核人进行复核,完成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 4.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发出 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向请求人发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包括引用的对比文件复印件)。 5.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更正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在发现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中的错误后,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后的评价报告发送给请求人,代替原先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2) 请求人认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存在需要更正的错误的,在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后两个月内提出更正请求,即请求人应以意见陈述书的形式向专利局受理处书面提出,写明需要更正的内容及更正的理由。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范本)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范本)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100701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对申请日在xx年10月1日之后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已注明本表第③栏备案号的,可以不提交第⑧栏中的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和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 四、本表第④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指定的收件人接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五、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第⑨栏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如另外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附件清单中应当包括专利代理委托书。 六、根据专利法第六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六条的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每项请求只限一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三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手续的应当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七、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可以由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作全程代理,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时另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另行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并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事务。 八、此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当事人不能就此专利权评价报告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 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100701

专利资产评估报告

专利资产评估报告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 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本次评估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所谓专有技术所有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

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委估技术所有权转让将意味出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也将不再拥有上述技术的使用权。 我们于2011年11月间,根据委估资产的特性采用收益法对委估技术进行了评估。根据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核实,包括对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评估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实施了市场调查与咨询,以及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评估目的,我们对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日时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的价值为: 人民币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我们需要在此声明: 1、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一文教你如何区分专利权评价报告与专利检索报告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该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时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具有如下特点: 1.出具单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目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2.针对对象: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3.请求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4.作出时间:两个月 专利权评价报告前身为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其规定于2001年生效的《专利法》第五十七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2001年生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但是2001年生效的专利法及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后来的专利法修改了,修改之处在于四点: 第一,名称,由检索报告改为专利权评价报告。 第二,针对对象:从实用新型扩大到外观设计。 第三,请求人由专利权人扩到至利害关系人。 第四,专利权评价报告不再专利权维权起诉时作为必须提交的,而是可以提交的。 由于现行专利法是2009年10月1日生效的,那么以该生效日为间隔,以前的称作检索报告,以后的称为专利权评价报告。 但是目前还有一些科技文献检索单位会出具相应的检索报告,但是这些报告已经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检索报告,也不是本文所称的检索报告,这些报告有些也有一定权威,但无法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前世今生

聊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前世今生 2000年《专利法》修改前,专利权人只要持有合法有效专利权证书,即可向人民法院或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下称主管机关)处理专利纠纷,除此外,无需提供任何其他专利有效证据。但随着我国专利申请量的不断提升,且我国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采取初步审查授权制度,大量不具有专利稳定性的专利,也大量混入专利侵权维权行列,经常出现有主管部门判定为专利侵权,而后却被认定为无效专利,如此这般,不仅扰乱了现有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极大的浪费了国家公共资源。 故在2000年《专利法》中明确规定有,涉及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的,主管机关有权要求专利权人出具检索报告。当时检索报告类型限于实用新型,主要是因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缺乏能够用于对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进行检索比对的现有设计电子数据库,因而不具备对外观设计专利作出检索报告的能力。 后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能力的提升,在2008年实施的《专利法》中,有关专利检索报告的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变化有四:1、检索报告改名为专利权评价报告;2、请求作出报告的对象扩大至外观设计专利;3、请求作出报告主体由专利权人扩大包括利害关系人;4、明确报告的性质,可以作为主管机关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专利侵权实务中,笔者常遇有关专利权评价报告之事,现将整理分析如下,供各位看官指正。 一、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否为专利权人提起侵权纠纷的前置条件 虽然2001年7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有,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但在2001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出具检索报告是否为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

房地产相关专利检索报告

专利检索报告 一、检索课题:房地产相关专利 二、检索工具:专利文献数据库、读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 三、检索时间:1990年-2014年 四、检索结果: (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 1、【专利名称】基于人工神经网络统计学模型的房地产价值估算方法 【申请公布号】CN103578057A(CN-中国;1-发明专利;03578057-文献序号;A-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号) 【申请公布日】2014.02.12 【申请号】CN2012102834278X(CN-中国;2012-年份;1-发明专利;02834278- 校验码) 序号;X- 【申请日】2012.08.10 【申请人】北京奥齐都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莫丽娟; 李燕宁; 吴骞 【地址】100044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1101 【分类号】G06Q50/16(2012.01)I; G06N3/02(2006.01)I 【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统计学模型和地图周边资源影响因素的房地产价格估算方法。本发明采用人工神经网络统计学模型,以房产的当前成交均价为基价,通过调整影响房价的基本因子和调整因子的权重,搭建一个包含输入层,中间隐藏层和输出层的房价估算神经网络模型。输入层为房产的成交均价以及各种影响因素,中间隐藏层的结构是本发明的核心内容,输出层是该物业的估算价格。本发明使得房地产价格的估值不再是基于估价师们经验的一种黑箱操作,而是成为大众

可以公开使用的一种资源,并且将各种环境因素和影响因子对于房价的影响更直观的图形化显示出来,使得大众对于房价的估算构成有了更清楚明晰的了解。本发明的流程图如附图所示。 【发明专利申请】事务数据 2、【专利名称】一种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 【申请公布号】CN103366320A(CN-中国;1-发明专利;03366320-文献序号;A-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号) 【申请公布日】2013.10.23 【申请号】2013102404698(2013-年份;1-发明专利;02404698-序号) 【申请日】2013.06.18 【申请人】苏州润田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发明人】张俊辉 【地址】215000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自由水岸花园17商幢102室【分类号】G06Q50/16(2012.01)I 全部 【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在信息输入系统中包含了客户信息模块、房源信息模块和经纪人信息模块,信息输入系统之后设置了信息跟进系统,信息跟进系统包含了时间跟进模块和步骤跟进模块,数据进入汇总系统后,在汇总系统中与输出模块和标记模块连接。通过上述方式,本发明能够将房地产的信息运用进行规范化管理,将公司房源、客户、经纪人的信息进行整体预览与管理。 【发明专利申请】事务数据 3、【专利名称】房地产实人登记信息安全监管方法及系统 【申请公布号】CN103295169A(CN-中国;1-发明专利;03295169-文献序号;A-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号)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对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含该日)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已注明本表第③栏备案号的,可以不提交第⑧栏中的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和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 四、本表第④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指定的收件人接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五、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第⑨栏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如另外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附件清单中应当包括专利代理委托书。 六、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每项请求只限一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手续的应当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七、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可以由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作全程代理,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时另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另行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并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事务。 八、此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当事人不能就此专利权评价报告提

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如通过邮局汇付,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如通过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 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专利及专利检索报告

专利及专利检索 一、专利概述 专利是指建立了专利制度的国家,某一发明创造由发明人或设计人向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授予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独占该发明创造的权利,并在法律上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这种受法律保护、技术专有的权利,称之为专利。 1)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又分为产品发明和技术方案的方法发明。产品发明是指一切以有形形式出现的发明,即用物品来表现其发明,例如机器、设备、仪器、用品等。方法发明是指发明人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是针对某种物质以一定的作用、使其发生新的技术效果的一种发明。方法发明是通过操作方式、工艺过程的形式来表现其技术方案的。 2)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和方法以及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不在此保护之例。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及申请具有无需进行实质审查、审批周期短、收费低的特点,使该类型专利的申请量占总专利申请量的2/3。 3)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即产品的样式。它也包括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在法定期限内的专有权。主要具有三个法律特征: 专有性:也称垄断性或独占性。规定:未经发明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这个国家内制造、使用或销售、实施这项发明,否则就是侵权,要负法律责任。 时间性: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地域性: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权,只能在该国或该地区领域内有效,在域外不发生法律效力。

专利检索报告

一、引言知识产权作为产权化的智慧成果,是工业的催化剂,是经济的发动机,是生产力的关键要素。从国际层面来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利益关注点,成为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竞争的重要工具,成为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家层面来看,知识产权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产权化的知识所形成的无形资产,构成了知识资本,将创新成果从科技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是创新型国家的有力支撑;从企业层面来看,知识产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战略资源,是企业生命力的体现,是在全球化进程中企业竞争的最高形式之一。在各种知识产权形式中,无论从广义还是狭义角度理解,专利都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对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推动作用最为明显的一类知识产权。而对于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而言,专利活动尤其是专利检索分析工作始终贯穿于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专利检索分析工作开展得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成效,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整个经营发展状况。二、定义那什么是专利检索分析呢?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但万变不离其宗,以下是本文作者比较认同的一种定义方式:专利检索,是一个根据特定目的,通过检索式的操作,从专利数据库中萃取符合该特定目的之相应专利的过程;专利分析,是一个对专利说明书、专利公报中大量零碎的专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分析,并利用统计学方法和技巧使这些信息转化为具有总揽全局及预测功能的竞争情报,从而为企业的技术、产品及服务开发中的决策提供参考的过程。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是专利检索分析工作成果的重要表现形

式,能够充分展示专利检索分析工作的成果。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是一个统称,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项目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多种不同的报告类别:查新检索(新颖性检索)、专题检索(技术主题检索)、无效检索、防侵权检索、侵权分析、专利权稳定性分析、法律状态检索、同族专利检索、引文检索等。三、建议那在实务中如何才能做好一份专利检索分析报告呢?本文作者将试着根据自己的从业经验,在本文中给出一些粗浅的建议,作抛砖引玉之用,供企业和服务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探讨和交流。如果有人说,企业需要和满意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就是好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恐怕没人会提出异议,关键是如何才能做出一份企业真正需要和满意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呢?本文作者试着从以下几个阶段分别给出几条建议:a)准备阶段准备阶段是一个检索分析项目的定位阶段,在这个阶段,专利检索分析人员需要了解项目的类型和背景,确定项目的客体和目的,以及明确项目的检索范围等。以上这些步骤其实都是围绕一个目的展开,即了解清楚该项目(客户)的真实需求。很显然,了解清楚真实需求是开展专利检索分析工作的原始基础,也是做出一份好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的重要前提。在实际工作中,项目需求方的联系人未必真正了解或者完全了解一个项目的完整背景和目的,因此也很难写出一份高质量甚至符合最低要求的项目需求书,这就需要专利检索分析人员主动去了解该项目的相关情况,不仅要跟项目需求方的联系人直接沟通,还要跟该项目相关的技术研发人员(如技术发明人、项目负责人、产品设计人等)沟通确认,最好是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去了解清楚整个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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