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位于 kW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发包人接受承包人以人民币圆整(¥元 )承担本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承包人协助发包人申请电力接入和相关验收工作,电力接入费用和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承担项目监理费用和项目本身的财产等保险类费用。
2、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
(1) 合同协议书;
(2)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3) 其他有关文件。
3、总承包合同总价
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圆整(¥元 )。
4、安全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5、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行业合格标准。
6、工期目标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预付款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工作。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编号为总承包工程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及附件、双方同意的技术资料、图纸、变更、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文件及可能明确列入协议书中的此类进一步的补充文件。
1.2
下简称“发包人”。
1.3
下简称“承包人”。
1.4 本项目: 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系统装机容量 KW。
1.5项目经理:指发包人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约定。
1.7合同价款:指基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在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3条款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项目总额。
1.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因发包人要求增加内容或者合同没有涉及到项目内容,所产生的费用,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式追加的合同价款
1.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0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1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2小时或日或工作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日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日,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5天,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
1.13 关键设备验收:指关键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在承包人组织下,由发包人或监理方检查关键设备的外观、数量及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关键设备指光伏组件、光伏并网逆变器。
1.14 验收:由发包人对本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体评价的验收。
1.15 最终验收:由发包人组织的符合国家电网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验收和本地区分布式光伏电站综合验收标准的验收。
1.16 不可抗力: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暴风雪、洪水、地震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第二条付款方式和条件
2.1付款方式:电汇或汇票
2.2本合同采用分期付款。
2.3本项目 kW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合同总价元,大写:圆整)
2.3.1 预付款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发包人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的40%款项,共计:元(大写:万圆整)。
2.3.2 工程进度款
本项目承包人关键设备到场后,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的30%款项,共计:元(大写:圆整)。
2.3.3 验收款
承包人本项目施工安装完成后,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发包人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的25%款项,共计:元(大写:圆整)。
2.3.4质保金
本项目合同价款的5%款项,共计:元(大写:圆整),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发包人5个工作日内支付承包人(以本工程最终验收日期之日起计算)。以上所有涉及到验收的项目,双方均以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形式签字确定为准,日期以文件或会议纪要签署的日期次日起计算。
第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3.1开工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开工申请批复后,且发包人执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二条款《付款方式和条件》后,承包人组织进场施工。
3.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
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3.2.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事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48 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3.2.2 因发包人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设计的;
3.2.3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2.4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2小时;
3.2.5 按施工准备规定,发包人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的;
3.2.6 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所需书面形式的指令、确认单、批准手续等,经书面催告后15日后仍未提供相关书面指令、确认单、批准手续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关键设备的验收
4.1承包人应在关键设备到货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2个工作日内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委派人员或监理参加验收。
4.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关键设备验收通知单,需2个工作日内参加验收,如接到承包人验收申请通知超过5个工作日未验收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4.3发包人对承包人供应关键设备的验收仅限于对产品外观完整情况及产品型
号的验收,验收结果双方签字确认。以上验收不涉及对产品性能的验收,产品性能验收将统一在系统整体验收时进行验收。
4.4 通过验收后的产品有承包人保管,如在保管权移交前若发生产品破损、丢失
等情况,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相关损失,在项目整体通过最终验收后进行保管权移交。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5.1.1本工程安装主材、安装辅材均由承包人按照合同验收质量要求自行选择厂家进行采购。
5.1.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国家及行业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5.1.3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自行保管。
5.1.4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1.5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六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权利与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6.1发包人权利与义务
6.1.1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6.1.2 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6.1.3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
6.1.4负责办理正式项目建设许可;
6.1.5负责协调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公路运输道路。
6.1.6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电缆、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
准确性负责;
6.2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6.2.1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搞好承包人驻地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建设,承担相应的费用;
6.2.2在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发包人审批,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6.2.3工程开工前10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开工报告。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交本月施工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作业计划;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达到竣工条件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6.2.4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并交付使用;
6.2.5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及其它处罚;
6.2.6对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设备,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2.7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工程师和安全管理部门,经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案后方可实施;
6.2.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承包人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人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七条变更设计
7.1发包人变更设计
发包人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个工作日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已经施工的工程,发包人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由于发包人原因设计变更造成承包人材料积压,应由发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7.2承包人变更设计
7.2.1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协商分享。
7.2.2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承包人应在12小时内通知发包人,由承包人会同设计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后48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发包人,承包人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延期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应违约金。
7.2.3由于承包人原因(包括违背发包人招标要求或设计出现重大失误)变更设计造成承包人材料积压,应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并赔偿由此带给发包人的损失。
第八条暂停施工
发包人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12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代表应在12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
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发包人,相应顺延工期,发生费用有发包人承担;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设计标准的要求以及发包人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发包人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有权要求返工、修改,由此而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承包人全部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第十条安装调试与工程验收
10.1安装调试
10.1.1承包人应在项目开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发包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10.1.2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承包人技术人员的错误或承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发包人设备、材料损坏,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1.3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发包人的要求或合同的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2个工作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承包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10.1.4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合同或技术附件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调试。
10.2工程验收
10.2.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12小时内、其它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12小时内,承包人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 12 小时内,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2.2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2.3验收
工程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或合同的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承包人应绘制竣工图一式 2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发包人存档。其它交工资料的内容与份数按有关规定整理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后 5 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如验收因承包人安装施工原因存在缺陷,则承包人则应该按照发包人提出消缺单的内容,进行逐一负责消缺,直至验收通过。如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本项目验收合格。
10.2.4最终验收
承包人协助发包人组织的最终并网验收。
第十一条质量要求和保修
11.1所有设备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11.2工程质量规范和工程等级。
11.2.1本工程设计、施工符合行业标准,均有资质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符合XX市光伏发电系统验收标准。
11.2.2本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11.3本工程从最终验收合格日起计算保修期1年,如系统出现故障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故障报告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第十二条保密协议
12.1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发包人所有,承包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2.2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12.3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12.4对于承包人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发包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2.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争议
13.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3.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违约
14.1由于发包人原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经济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2工程或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
14.3承包人保证安装施工过程中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由施工造成的屋面渗漏、维修、翻修改造或其他损坏,承包人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保修期一年内发电系统设备或部件的故障、损坏或其他非正常运转行为造成的第三方线路失电、设备损坏、人身财产损失等,以及因承包人过错导致光伏发电设备的安装、运行造成系统停运超过5个工作日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4.4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4.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4.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个工作日内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4.7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索赔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如有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可按以下规定向违约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5个工作日内,向违约方发出索赔通知;
3)违约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3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如索赔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款《违约》处理。
第十六条安全施工
16.1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责检查现场和施工人员安全情况。
16.2承包人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处理。发包人为抢敷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承包人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发包人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发包人代表批准后实施,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16.3现场用电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必须带漏电保护,不许用电炉。
16.4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服从发包人安排。遵守发包人和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制度。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其他约定如下:
(1)承包人需提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计划和落实情况;(2)工程师对承包人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进行现场监理。若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
(3)承包人应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支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支付情况。
16.5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承包人办理(其它险种自愿)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 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8.1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变更
本合同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8.3合同解除
18.3.1合同解除的因素: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8.3.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验收并移交生产,经催告后20个工作日内仍未补救;
3)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十四条款《违约》约定,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5)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4个工作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6)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8.4合同解除的处理:
18.4.1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十三条款《争议》约定处理。
18.4.2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工作,双方另行约定协商。
18.5 承包人将工程交付发包人后,在发包人支付完毕全部竣工结算款,除有争议解决、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其它约定
19.1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在支付的当期进度款中发放农民工工资。
19.2 本工程竣工后,应将施工现场周围和施工单位生活区周围现场清除干净;无建筑材料、无建筑设备、无临时垃圾、无坑池渠沟、无掩埋的硬化道路和垃圾,场地整洁。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
19.3施工过程中,资料和工程进度必须同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
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测试报告等(包括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19.4承包人应负责协调好与施工现场周围关系,由此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9.5工程决算书必须要加盖承包人法人公章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0.1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20.1.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
20.1.2图纸
20.1.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0.1.4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0.1.5其它现场签认单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十三条款《争议》约定的方法解决。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使用时请删除):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四、约定违约条款,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五、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XX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作约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
限的,也要留下书面凭证。
七、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八、合同形式:
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九、签定合同时还应注意到重要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盖章确认;
4、无合同不交易
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
存。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 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签订地: 年月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位于kW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发包人接受承包人以人民币圆整(¥元 )承担本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承包人协助发包人申请电力接入和相关验收工作,电力接入费用和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承担项目监理费用和项目本身的财产等保险类费用。 2、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 (1) 合同协议书; (2)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3) 其他有关文件。 3、总承包合同总价 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圆整(¥元 )。 4、安全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5、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行业合格标准。 6、工期目标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预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工作。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pc工程合同范本 篇一: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4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58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
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企业代码:企业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定义与解释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8MW光伏发电项目输配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定义........................................ - 1 -第二章、工程概况.................................... - 3 -第三章、工程范围.................................... - 3 -第四章、工程分包.................................... - 3 -第五章、合同价款.................................... - 5 -第六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 10 -第七章、图纸及技术文件............................. - 18 -第八章、材料和设备供应............................. - 19 -第九章、工期要求................................... - 20 -第十章、组织施工和工程进度......................... - 21 -第十一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流程 ............. - 24 -第十二章、质量与检验要求........................... - 24 -第十三章、工程变更................................. - 29 -第十四章、安全文明施工............................. - 32 -第十五章、监理..................................... - 33 -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电子: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公司 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总发包方: 总承包方: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点:
公司 MW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公司 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经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以综合单价¥元/Wp,总价¥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的价格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总价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的装机容量为准,总价=装机容量×综合单价)。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本项目的乙方是由负责在厂房屋顶上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包含项目备案、电力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等有关事项。
1.4.光伏电站装机面积:公司厂屋顶总面积约为㎡,实际使用面积根据光伏装机容量确定。 1.5.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 MWp(具体装机容量以系统设计施工图容量为准) 1.6.乙方承包范围: 1.6.1.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手续、资料及相应参数,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工程深化设计; 1.6.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该项目的申报备案、并网接入等必要项目手续。 1.6.3.提供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改造等工程建设,包含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的采购及安装、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及支架(含基础)的安装、光伏逆变器的采购及安装、汇流箱(根据系统设计确定)、配电箱(柜)的改造、采购并安装、电缆安装、各小区块内的避雷、接地等; 1.6.4乙方须负责保证本项目中厂房荷载符合铺设光伏组件的承重要求;负责停车场棚和发电设施的整体施工,并对此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6.5.负责本工程的调试,试运行,和协助各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的并网验收,取得并网验收的各项文件,确保项目正式商业化运营; 1.6.6.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光伏电站的移交。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确保通过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 三、合同及施工期限 3.1.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开始,合同各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合同终止。(工程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壹年) 3.2.项目工期: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含前期备案、后期并网时间,其中首次并网时间必须保证2017年10月30号之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甲方要求验收通过。 4.1项目验收标准: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CGC/GF003.1:2009《并网光伏发电系
.. 50MWp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工程 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合同编号: 承包方合同编号: 担保方合同编号: 发包方:县中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 担保方:
年月
目录 合同条款............................................................................. - 1 - 1 一般规定........................................................................... - 1 - 2 发包方............................................................................. - 8 - 3 发包方的管理....................................................................... - 9 - 4 承包方............................................................................ - 11 - 5 设计.............................................................................. - 17 - 6 工程监理(现场部分) .............................................................. - 19 - 7 员工.............................................................................. - 20 - 8 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 .............................................................. - 22 - 9 开工、延误、奖励和暂停 ............................................................ - 25 - 10 验工试验......................................................................... - 27 - 11 发包方的接收..................................................................... - 29 - 12 缺陷责任......................................................................... - 30 - 13 系统性能试验..................................................................... - 33 - 14 变更和调整....................................................................... - 35 - 15 合同价格和付款................................................................... - 37 - 16 分包与外购....................................................................... - 40 - 17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 41 - 18 风险与职责....................................................................... - 43 - 19 保险............................................................................. - 46 - 20 不可抗力......................................................................... - 50 - 21 索赔、争端和诉讼 ................................................................. - 52 - 22 设计联络会议和设计修改 ........................................................... - 56 - 23 合同的担保....................................................................... - 56 - 24 合同生效......................................................................... - 57 - 25 其它............................................................................. - 57 - 合同附件............................................................................ - 61 - 附件1 总承包围...................................................................... - 62 - 附件2 项目总体要求.................................................................. - 63 - 附件3 计划工期...................................................................... - 65 -
目录 合同协议书 2 第1条合同文件 2 第2条工程承包形式 3 第3条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 第4条合同价格 4 第5条支付条款 5 第6条开工及完工时间、竣工时间7 第7条检验7 第8条保险7 8.1 工程一切险及建筑施工机具保险7 8.2 第三者责任保险7 8.3 雇主责任险或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 第9条税费7 第10条包装运输8 第11条工程质量8 第12条工厂性能保证8 第13条违约责任及赔偿8 第14条生效日8 第15条争端的解决9 第16条代表的指定9 第17条工程监理9 第18条其他9 第19条合同执行9 合同协议书 业主:(以下简称“业主”)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和承包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1条合同文件 1.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将构成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且每一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进行解释: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1.2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代表将向承包人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且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 第2条工程承包形式 2.1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3条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1前期委托工作 在合同生效之前,承包人协助业主进行方案的研究工作。 3.2 工程范围 承包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本合同要求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完成包括工程设计、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设备的采购、工程保险、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分部及整套启动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工程达标、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以下简称“服务”)。 但厂外生活福利工程、厂外运灰道路工程和业主自购自营设备不包括在服务范围内。 在不损害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承包人应负责; 自初步设计开始,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选择确定供应的设备、材料、设施、工具和采用的加工工艺及技术。 3.3工程管理及工程协调
地面光伏电站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项目规模(设计容量): 3.工程地点: 4.建设场地简述: 5.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通过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并签发《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自签发《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签发《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7.开工条件: 7.1项目已经按有关规定得到核准或备案; 7.2项目所需的安全手续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7.3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工作,按有关规定取得批复; 7.4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经有权机关审查通过。 7.5其他条件 7.6上述条件需要承包人办理的,如暂时不具备,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开工,但是承包人必须在开工之日起7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条工程总承包范围 1.EPC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工程范围内的设计、物资供应、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站内外调试、启动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光伏电站工程合规性工作(核准、土地、接入、报建、质监、并网许可、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和质保服务等为满足光伏电站合法运营的一切手续办理及工程施工。 2. 鉴于总承包人是业内有丰富经验的承包商,对光伏电站的工程范围有充分的了解,熟知工程施工中的风险和规避措施,为发包人建设和交付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及规范,满足安全、
编号:_____________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包括方案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最终实现本项目并网发电所有内容,无论合同约定或没有约定,但为完成本项目,发包方和其他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内容均在承包方范围内。分为: 1、方案设计部分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验收和调试,图纸设计(第三方)。 2、设备采购部分包括:太阳能组件、支架、所有电缆、逆变器、汇流箱、配电柜及其他相关辅材。 3、基础施工部分包括:场地平整、场地开挖、基础制作、屋面防水及其附属施工。(注:本项目屋面防水由发包方施工) 4、电气安装部分包括:太阳能支架及组件安装,电缆敷设、接线,逆变器、配电柜安装,防雷接地、输出线路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并网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三、工程标准、性能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 性能保证指标: (1)全站光伏组件总容量≥ KWp; (2)全系统电气效率不低于 %;全系统电气效率依据第三方且有资质的单位依据 CNCA/CTS004-2010《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要求》进行检测; (3)逆变器输出效率不低于 %; (4)多晶硅光伏组件光电转化效率≥ %; 所有设备及部件主要技术参数及保证值以技术协议为准。在试运行、性能试验和竣工验收等进行上述性能指标考核。 四、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 1、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含税),不做工程决算。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元)。 合同总价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总承包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保险、服务等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条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本项目施工前的准备、进退场前的场地平整、施工临时设施及施工过程中应由总承包方负担的各种措施费、规费、物价上涨引起的价差、税金、风险、保险及政府各部门的收费等一切费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2、付款方式 (1)、预付款 预付款的额度和支付: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 %,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视为已支付的工程款,预付款在本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工程通过电力公司验收,顺利实现并网,发包人在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具体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 business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pc总承包合同范本(2020新版)
epc总承包合同范本(2020新版)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epc总承包合同范本(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xxxxxxxx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字号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业主方(丙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业主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招投标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xxxx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 工程地点:xxxxx 工程承包范围:xxxxx总承包范围及工程子项分解如下: 1、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征收工程投资、市政与配套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公服设施、绿化等)等,具体以政府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2、工程子项分解 2.1、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网
2.4、发包人有权根据适用法律和乌鲁木齐经开区相关规划调整子项目数量及其建设内容,子项目数量超过±3%进行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通过,以达到老城区改造建设的总体要求,合同价格随子项目增减进行调整。 二、主要技术来源 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要求,承包人自行设计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建设期36个月,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中征地拆迁费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前期费用万元。(注:本合同签约暂定价根据可研中的建安费、勘察、设计费用以及项目操作管理、咨询费为依据,最终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决算金额为准。)。 除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合同书中的词语 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司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总发包方: 总承包方: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点: 公司MW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公司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经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以综合单价¥元/Wp,总价¥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的价格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总价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的装机容量为准,总价=装机容量×综合单价)。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本项目的乙方是由负责在厂房屋顶上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包含项目备案、电力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等有关事项。 1.4.光伏电站装机面积:公司厂屋顶总面积约为㎡,实际使用面积根据光伏装机容量确定。 1.5.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MWp(具体装机容量以系统设计施工图容量为准) 1.6.乙方承包范围: 1.6.1.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手续、资料及相应参数,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工程深化设计; 1.6.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该项目的申报备案、并网接入等必要项目手续。 1.6.3.提供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改造等工程建设,包含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的采购及安装、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及支架(含基础)的安装、光伏逆变器的采购及安装、汇流箱(根据系统设计确定)、配电箱(柜)的改造、采购并安装、电缆安装、各小区块内的避雷、接地等; 1.6.4乙方须负责保证本项目中厂房荷载符合铺设光伏组件的承重要求;负责停车场棚和发电设施的整体施工,并对此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6.5.负责本工程的调试,试运行,和协助各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的并网验收,取得并网验收的各项文件,确保项目正式商业化运营; 1.6.6.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光伏电站的移交。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确保通过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 三、合同及施工期限
epc合同范本 律所动态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招聘专职律师... 原上海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李柏勤...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为某特级施工...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国内首...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周吉高律师应... 位置| 实务研究 EPC合同风险审查及法律建议 EPC合同,是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在国际工程领域普遍使用的一种合同文本。随着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逐步市场化、规模化及国际化发展趋势,EPC合同也逐渐被国内大量承发包单位接受和采纳,并大量使用。因此,EPC合同的法律风险审查应运而生,并蕴藏着巨大的法律服务市场和法律服务需求。 一、EPC合同 EPC合同,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的简称,又称交钥匙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并且总承包商须对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
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实践中,EPC合同模式深受建设单位的青睐。 1.优点: (1)单一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建设单位的利益损害赔偿更有保障。 (2)工程系统整合:目标统一明确,设计、采购、施工优化整合,建设单位成最大受益方。 (3)投资效益确定:工程成本、工期固定,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更有确定性。 (4)风险合理转移:建设单位风险合理转移,总承包商承担更多风险。(详见EPC合同通用条款17.3款[雇主的风险]) (5)合格的建筑产品:最低性能保障、实现合同目的,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要求较低,对总承包商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2.缺点:成本高 二、EPC合同风险审查 1.合法性审查 (1)EPC总承包模式的法规依据 2 《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84年实施,是我国首次规定总承包模式的法律依据雏形和来源,现已废止。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包合同
公司 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总发包方: 总承包方: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点:
公司 MW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公司 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经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以综合单价¥元/Wp,总价¥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的价格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总价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的装机容量为准,总价=装机容量×综合单价)。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本项目的乙方是由负责在厂房屋顶上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包含项目备案、电力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等有关事项。
1.4.光伏电站装机面积:公司厂屋顶总面积约为㎡,实际使用面积根据光伏装机容量确定。 1.5.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 MWp(具体装机容量以系统设计施工图容量为准) 1.6.乙方承包范围: 1.6.1.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手续、资料及相应参数,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工程深化设计; 1.6.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该项目的申报备案、并网接入等必要项目手续。 1.6.3.提供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改造等工程建设,包含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的采购及安装、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及支架(含基础)的安装、光伏逆变器的采购及安装、汇流箱(根据系统设计确定)、配电箱(柜)的改造、采购并安装、电缆安装、各小区块内的避雷、接地等; 1.6.4乙方须负责保证本项目中厂房荷载符合铺设光伏组件的承重要求;负责停车场棚和发电设施的整体施工,并对此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6.5.负责本工程的调试,试运行,和协助各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的并网验收,取得并网验收的各项文件,确保项目正式商业化运营; 1.6.6.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光伏电站的移交。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确保通过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 三、合同及施工期限 3.1.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开始,合同各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合同终止。(工程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壹年) 3.2.项目工期: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含前期备案、后期并网时间,其中首次并网时间必须保证2017年10月30号之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甲方要求验收通过。 4.1项目验收标准: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CGC/GF003.1:2009《并网光伏发电系
实用文档 合同编号: XXXX分布式光伏发 电系统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合 同签订地: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无锡汇金创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位于 包人以人民币圆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包人接受承元)承担本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 购(不含组件和逆变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全部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不含组件和逆变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承包人负责申请电力接入和相关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接入费用和验收费用。承包人不承担项目监理费用和项目运营时的财产等保险类费用。 2、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3)其他有关文件。 3、总承包合同总价 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4、安全目标 元)。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5、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合格标准。 6、工期目标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预付款后,1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具备并网验 收条件。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GF-2017-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大唐盛世商务公寓、白云山、龙珠塔、半岛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小写金额: ___________ 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 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合同编号: 太阳能光伏电站EPC 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合同书第2页第二章通用条款第4页第三章专用条款第36页附件一履约保函格式第43页附件二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第44页附件三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附件四技术规范文件第51页附件五设备材料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第52页附件六保密协议第53页附件七分项报价单第55页附件八工程范围第56页附件九性能保证指标第57页
第一章合同书 合同名称: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双方就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作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发包方委托承包方按本合同书要求承担光伏电站EPC总包任务。 1.1工程名称:光伏电站。 1.2工程范围:(详见附件八)。 1.3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个自然日。 1.4本工程项目合同总额人民币:元整(大写:整)。 1.5工程的质量标准:如存在国家标准的,工程应符合国家标准,如还存在电力行业、光伏行业的行业标准的,该工程还应符合相应行业标准,该工程如属于金太阳工程项目的,该工程还应符合金太阳工程的相关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相关标准的,该工程还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如上述标准内容不一致的,发包方可按有利于发包方的原则进行解释和采用相关标准。 1.6安全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主要设备的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避免和严格控制一般安全事故。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为: 2.1合同书及附件; 2.2中标通知书; 2.3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通用条款; 2.5投标书;(含承包人在标前澄清会和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2.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2.7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2.8 其他有关文件 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三、承包商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工作。 四、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