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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河南省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项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河南省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项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河南省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项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河南省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立项和

结项项目的通知

各医学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各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4年河南省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立项及结项工作的通知》(豫卫教〔2014〕11号)精神,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医学院校申报的立项和结项资料进行了认真评审,确定《标准化病人在医学生全程临床能力培养体系构建中的应用》等209项医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确定《教与学的配合在高职高专院校病理学教学中的应用》等79项医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现将立项和结项项目予以公布,并就立项的有关问题提出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开展医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是进一步推动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和教育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医学院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方法。各承担项目的医学院校要在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研究与实践,确保高质量完成立项项目的研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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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论文】慕课在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运用

慕课在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运用 摘要:本文将慕课在医学教育国际化进程中临床基本技能教学作为研究背景,通过分析我国目前医学教育基本技能教学所面临的问题出发,将慕课作为我国高等医学教育的标准以及“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分析将慕课利用到现代教育技术、虚拟现实以及多媒体,通过音视频和计算机网络进行医学教育的重要性。 关键词:慕课;医学教育;改革;探索 一、研究背景 越来越多的人将现在我们所处的时代称之为网络时代(Web时代),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网络越来越多的深入到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每天通过互联网进行互动,了解彼此的信息,或者在闲暇时候进行娱乐,这已经变成我们的一种生活习惯。而作为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教育,也受到了互联网的青睐,各种在线教育视频网站,网络公开课也已经渐渐深入我们的教育和学习中。自从2012年之后,人们往往将这种线上教学模式称之为“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音译过来就是“慕课”。

二、慕课在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慕课在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其可以通过使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以及远程通信技术,从而能够有效地实现医生对于医学信息的远程采集、创术、处理以及查询,从而有效的达到异地疾病的诊治、医学远程教育、卫生保健以及医疗信息资源的共享等目标。利用慕课涉及到的远程医学教育主要有病理学、皮肤病学、内科学、外科学、精神病学、牙科学、医学影像以及咨询和会诊、手术示教等学科。慕课是医学院高等院校的毕业生走向医疗卫生岗位后终身学习知识的一个方便途径,也是医学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我国医务人员进行不断的学习、探索和更新专业知识的有效途径。三、不同领域的应用和探索慕课作为一种较为新潮的教育方法,受到了世界各国教育界的青睐和认可,也为我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来审视它给我国医疗领域制度变革、诊疗水平提升、就医条件改善,尤其是医学人才培养方面带来的优势。 (一)远程医学教育领域

中共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表彰省卫生计生委系统双

中共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表彰省卫生计生委系统双联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甘卫党发[2014]109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4.09.16 【实施日期】2014.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表彰省卫生计生委系统双联行动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甘卫党发[2014]109号)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委机关党总支: 自双联行动开展以来,省卫生计生委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委系统广大双联干部以满腔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迅速投入到双联行动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踊跃参与,倾心投入,在落实“六项任务”中攻坚克难,在打造“三大工程”中务求实效,做了大量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办了一批得民心、惠民生、顺民意的实事好事,有效地改善了联系村生产生活条件,拓展了群众致富增收门路,增强了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三年来,委系统共有21名厅级干部、462名处级及以下干部联系9个县17个贫困村612户贫困户;共为联系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资金5680.04万元;共选派近300名双联干部驻村蹲点开展双联工作。广大双联干部与村社干部、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并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强基固本的作用,因地制宜地为联系村联系户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得到了双联村群众的信任和广泛赞誉,树立了卫生计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和广大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真情为民富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力深化和拓展双联行动,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对省妇幼保健院等13个先进集体、胡原生等54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在双联行动中创造出新的业绩。希望省卫生计生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向先进典型学习,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深化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细化实化“六项任务”,着力打造“三大工程”,继续推动双联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为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贡献。 附件:省卫生计生委系统双联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14年9月16日 附件: 省卫生计生委双联行动先进个人名单

市卫生计生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市卫生计生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进展情况汇报 尊敬的XX,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对市卫生计生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提前谋划,迅速行动,复审迎检工作快速启动 今年,我市面临第三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4月底前,省爱卫会将先期进行省级复审,通过后上报全国爱卫会;全国爱卫会5月至年底前对我市进行暗访复核。同时,随着《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连年提高,考核程序的日趋规范,评审与管理的严格苛刻,使得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形势更为严峻、时间更为紧迫、任务更加艰巨。市卫生计生委对此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主动当好助手、提前谋划,进入角色、快速行动,为保障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快速启动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一是积极筹备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春节前夕,在广泛征求部门意见,详细拟定工作方案,认真准备工作汇报的基础上,1月18日,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

审工作呈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领导指挥机构组成,明确了部门工作分工与格责任,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积极筹备复审迎检动员会议。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我们呈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东营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指挥机构,明确了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重点工作抓好“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基础工作抓好8类40项153条指标的整改落实,面上工作抓好31个公共环境卫生责任格的综合整治,从而做到各级各部门单位“个个肩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指标”。2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动员会议,这是节日期间、两会过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第一个工作会议,市人大、市政协及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大学的领导出席会议,申书记主持会议并作出重要指示,赵市长作了动员讲话,刘市长宣读了工作方案,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第三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全面启动。 三是迅速启动复审迎检指挥部工作。积极发挥部门参与管理和服务保障的作用,为指挥部在办公场所、办公条件、人员抽调、职工生活、车辆使用、接待文

2016年河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

2016年河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一)评委会设置。取消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立河南省基层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因《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2017年1月1日实行,今年暂时保留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河南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2016年度省卫生系列高级评审、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评审仍按照原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评审按照《河南省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豫人社职称〔2016〕26号 )进行。县(市、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以选择申报省卫生系列高级(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评审或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评审,但不能同时申报。乡镇卫生院今年只限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评审。民营医院、企业医院等非公单位级别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发证机关界定,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可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评审。 (三)2009年及以后经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河南省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聘任满6年以上者,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原证书上加盖“全省适用”印章,并将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社厅备案。考核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行制定。 (四)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病例、专题报告等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9月30日。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等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二、报送材料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下列要求报送评审材料,逾期报送材料,不予接收。 (一)报送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1、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级别、专业、评委会规范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样表见豫职改办〔2005〕4号附件1)一式3份。省卫生系列高级、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基层卫生计生高级按照正高、副高分别打印。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3、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以及业务技术水平考试

对新形势下医学检验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考

对新形势下医学检验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考 随着科技的进步,信息化技术的迅速发展,医学检验也逐渐标准化、自动化、精确化、高效化。目前,医学检验已不再是以往的检测数据、检测三大常规的实验,而是逐渐发展为检验医学,符合现代化医疗的发展需求。 标签:新形势医院检验教育教学改革 1983年,我国开设了医学检验本科专业,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医学检验学也得到快速发展,我国有百所本科院校开设医学检验专业。 但是,医学检验学本属于交叉学科,发展速度过快,该专业在教学目标、教学模式、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学制学位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阻碍了我国医学检验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11年,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指出,医学教育要努力为国家的医疗改革事业与卫生事业做贡献,加快医学教育教学改革;次年,教育部正式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改革和调整了医学检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制,让医学检验教育教学改革有了正确的方向。 一、医学检验学人才培养模式与规模 现阶段,我国各高校的医学检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要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对人才的需求,合理规划培养规模,努力优化人才结构。医学检验专业市场需求旺盛,就业率高,发展状况良好,但是目前就业市场已出现饱和现象。所以,合理控制招生规模;另一方面,我国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地域差异明显,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合理,所以,现阶段,要不断满足城市社区、农村等地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目前,我国医学检验专业专科为三年制、本科为五年制,为了增强医学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可适当采取“5+3”的发展模式,详细点说,就是4或5年的本科教育加上3年的住院医师教育培训,培养出类拔萃的医生。 二、调整医学检验学人才培养目标及学制学位 我国尚未有明确同意的医学检验专业的教学目标、学制学位。1983年本科院校刚开始开设医学检验专业,5年制,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教学目标是培养检验医师。1998年,教学目标被改为培养医学高端人才,4年或5年制,毕业授予医学学士或者理学学士学位。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正式出台,医学检验专业被改为医学技术类专业,学制为4年,毕业授予理学学位,致力于培养专业技能高、学习能力强、思维能力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科研能力强的高端专业人才。 人才培养目标、学制学位的调整是医学检验高等教育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医学人才需求的重要手段,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学制学位的调整能有效提高人们对医学检验本科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关于印发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国家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关于印发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积极做好癌症防治工作,尽快遏制我国癌症上升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部门联合制定了《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保证《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9月9日 附件: 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切实加强癌症防治工作,提高癌症防治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防治现状 癌症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一大类疾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癌症防治工作,印发了《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落实《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和《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年)》,逐步建立癌症防治体系。在全国范围开展死因调查和肿瘤登记工作,基本掌握我国癌症的发病和死亡情况。在癌症高发区开展病因学研究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讯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应急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 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 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广东省泗安医院 省深圳牙科医疗中心 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 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 广东省干部保健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人之初杂志社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中山大学第六医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汕头大学?香港中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广东医学院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东药学院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荔湾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文字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2届]第57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5.27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5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五章奖励和社会保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中医学本科教育规范(标准)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 (暂行) 2012年12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4)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4) 二、知识目标 (5) 三、临床能力目标 (6) 第二部分:办学标准 (7) 一、宗旨和目标 (7) 二、教育计划 (9) 三、学生成绩评定 (13) 四、学生 (16) 五、教师 (17) 六、教育资源 (19) 七、教育评价 (23) 八、科学研究 (24) 九、管理和行政 (25) 十、改革与发展 (26) —1 —

前言 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了从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现代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抢抓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在规模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高与突出特色、注重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改革对中医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医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医教指委”)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于2007年开始制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以下简称《标准》)。本着边试点认证、边修订完善的原则,先后对9所不同类型高校的中医学专业进行试点认证,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高校意见的基础上,历时5年,完成了《标准》制订工作。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1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条例最新版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条例最新版 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和规范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的权益,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是指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厅,为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 (一)研究制订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及考核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统一受理和分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对各相关责任司局(单

位)的办理和答复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统一审核、编号和送达。 (四)组织编制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 (五)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局(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本司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各司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司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司局(单位)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各司局(单位)应当指派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并报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开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八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列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

智慧医院-重庆市卫生计生委

附件1 重庆市“智慧医院”示范建设 (试行) 实 施 方 案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〇一八年五月

目录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4) (一)评审原则 (4) (二)参考依据 (4) 二、项目组织管理 (6) (一)管理单位 (6) (二)具体执行单位 (6) (三)评审专家组 (6) (四)第三方测评机构 (6) 三、评审范围、内容 (7) (一)评审范围 (7) (二)评审内容 (7) 四、等级划定 (9) 五、评审工作流程 (10) (一)申报阶段 (11) (二)建设阶段 (11) (三)评审阶段 (11) (四)评级阶段 (12) 六、评审工作安排 (12) (一)2018年度工作 (12) (二)2019年度工作 (13) (三)2020年度工作 (13) 七、保障措施 (14) (一)落实目标责任 (14) (二)专家定点指导制 (14) (三)建立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14) (四)建立监督机制 (14)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一)评审原则 按照国家“以医院信息标准化推动区域信息一体化”建设方针,坚持“评建结合,示范引领”的基本原则,围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医务人员负担、提升智慧管理能力等方面建设整改,促进医院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便民利民智能应用,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全面支撑业务协同应用、信息互通共享、标准统一规范的智慧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二)参考依据 智慧医院评审依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6年;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后期发布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指导意见,200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年; 4.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2015年; 5.国务院《“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全省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为副高级职务,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为正高级职务。 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价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四、本条件为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件和《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见附件)及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 五、本条件适用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医、护专业须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护士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注册。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六)申报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者,需在任现职期间到上级(或本专业重点专科)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七)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八)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职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5年以上;

医学教育及中国医学教育改革的现状

医学教育及中国医学教育改革的现状 医学教育的历史源远流长。人类在与疾病斗争的过程中建立了医学,为了把长期积累起来的医疗经验传给下一代,便产生了医学教育。起初是以师带徒的形式,随着知识量的扩大和对医务人员需要量的增加,学校形式的医学教育便应运而生。中国早在公元 443年刘宋王朝已设立了官方的医学教育机构;公元9世纪,意大利萨列诺医学校开始闻名于世。 一定社会的医学教育要受到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制约,并且直接受到卫生和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影响。与此同时,医学教育反过来又对它们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和作用;为社会培养医疗保健人才,保护社会劳动力;把医学知识和经验世代积累下来,传授下去,实现医学知识的继续和再生产。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欧洲出现了终身教育的思想,认为教育是个人一生中连续不断地学习的过程。在这种思潮的启发下,目前国际上医学教育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一个医生接受医学教育也是一个终身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基本医学教育,即医学院校教育,学生在学校中接受的是基础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生从医学院校毕业以后,在所学得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接受专业化培训,使所学知识和技能朝着某一专业方向深化;继续医学教育,是在完成毕业后教育以后,为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继续不断掌握新知

识、新技术的终身过程。这三个性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紧密地衔接,形成连续统一的医学教育过程。 中国医学教育的历史中国的医学教育始于南北朝,至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以后,西方医学传入中国,外国教会在各地陆续办起医院,进而招收学徒,创办医学校,西方新医学教育引入中国。1866年美国教会在广州创办了博济医学校,1881年清政府在天津开设医学馆,继之,1903年在北京京师大学堂内增设医学馆。这以后全国各地建立许多医学院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基本上确立了初等、中等、高等、研究生和进修教育等形式的教育结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多层次的医学教育体系(见表)。在发展现代医学教育的同时,又奠定了中医药教育基础,发展了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医学教育。 医学课程设置18世纪后,生物学理论、显微技术的建立和应用,奠定了近代实验医学的基础,以生物学为带头学科的生物医学模式形式并逐渐在医学中占据了统治地位,直接影响到医学领域的各个方面。医学教育随之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包括:①公共基础课,包括人文和社会科学课程,对学生进行文化和品德教育;②普通基础课,包括生物学、物理学、化学、数学等自然科学课程,为学习医学打基础;③医学基础课,关于人体正常及异常的形态结构和功能的学科,以及治疗预防的基本理论知识,为学习临床医学打基础;④医学临床课。其教学安排是以学科为单元,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先一般后医学,先基础后临床,将整个教学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一为医前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8浏览次数: 2275字号:[ 大中小 ] 国卫办发〔201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卫生机构: 近期,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明确要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要求,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编辑学习手册、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每家医疗卫生机构、每名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要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又要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卫生计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三、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违反“九不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实施意见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4.09.09 【实施日期】2014.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实施意见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市口腔病防治院、市眼病防治所: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的精细化和全程化水平,提升居民的健康素养,现就推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坚持“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然要求”核心理念,全面落实“全程化、精细化、高效化、绩效化和让社会公众放

心满意”的公共卫生工作要求和“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实有人口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模式和服务流程,推进公共卫生服务的分级分类管理,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序提供和有限公共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保障特大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相结合 坚持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服务是根本,管理是手段,不断规范管理要求和措施,促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 (二)属地管理与有序服务相结合 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县负责辖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统筹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根据服务需求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定点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梯度服务机制和制度,保障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全力保障与合理利用相结合 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经费。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疾病预防控制目标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性质,确定优先提供和保障顺序,科学、合理、有效利用有限的公共卫生资源。 三、工作依据 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工作要求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63号)、《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等文件要求。 四、分级分类

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规定 (一)2017年度全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进行,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6号)进行。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可以选择申报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或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但不能同时申报。民营医院、企业医院等非公单位级别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发证机关界定,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可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自2017年起,取消河南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2009年及以后经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河南省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聘任满6年以上者,经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原证书上加盖“全省适用”印章,并将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社厅备案。考核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行制定。 (三)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和“放管服”要求,简化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程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高评会承办部门负责申报资格的复核,省职改办进行抽查监督。 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参评的人员、委托评审人员、中央驻豫单位人员、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人员,以及正常申报、转评、学历破格申报以外的人员,仍须按程序报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后参评。 资格审查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内容认真把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资格审查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对于工作不负责或蓄意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级别、专业、评委会规范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样表见豫职改办〔2005〕4号附件1)一式3份。省卫生专业高级、基层卫生高级按照正高、副高分别打印。乡镇以下卫生计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含派出机构)等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单独汇总。人事代理人员的单位名称需备注人事代理,格式为:现执业机构名称(人事代理)。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3、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以及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报考医、护专业者需提交相应的医师资格、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4、委托我省代评的人员,须提交中央部委人事部门或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等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批准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 (二)报送高评会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表见豫职改办〔1997〕10号文件附件1)一式3份(此表系存档材料,不得复印)。《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要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和个人联系电话。县(市、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社区卫生计

慕课时代医学教育教学改革

慕课时代医学教育教学改革 作为一种新型在线教学模式,慕课(MOOC)引起了国内外教育界的普遍 ___,它实现了教与学的全程参与,带来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的深刻变化。下面是搜集的相关内容的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目的浅析慕课时代医学教育教学 ___与建设。方法慕课(MOOC)是一种能实现教与学全程参与的新型在线教学模式,能对教学理念和方式进行深化 ___,因此慕课也开始引起更多人的 ___和重视。结果作为现代医学教育教学来讲,应将慕课发展当成医学教育教学 ___的契机,对 ___的医学进行选择,并根据医学教育的特点,面向医学教育工作人员、学生和国际建立科学的、符合医学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的慕课。结论本研究通过对慕课内容、特点的分析,探讨了慕课时代医学教育教学 ___与建设。 慕课时代;医学;教育教学; ___;建设 在现代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也更加成熟和完善,网络教育也开始成为一种全新的教育模式。慕课的本意是大规模在线开放式课程,也就是大规模网络开放课程[1]。慕课将以视频为主,同时具有交互功能的网络课程发布到互联网上,让全世界范围内的学习者去学习,在我国真正进入到信息化时代后,慕课也成为了当前教育教学领域中的热点和重点。

慕课能在互联网平台上实现最广泛的教学资源共享和课程模式的互动。慕课课程可以分成线下和在线课程。线下课程具体包括学习社区、翻转课堂、讨论区、固定地点、时间的课程解答和其他形式的互动等。在线课程则包括教师制作的课程内容和学习者参加构建的课程内容,具体包括考试题、简短测试题以及课程视频等。慕课不但 ___了现代教育技术,同时也改变了现代教育体制、观念、教育方法以及人才培养等。慕课的本质其实是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将 ___实现共享的现代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慕课能有效实现教与学的全程参与,慕课的在线课程能有效实现共享,同时学习内容也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慕课的学习方式符合现代数字化时代的碎片化学 ___点,能让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时间[2-3]。 2.1建立完善的医学共享平台 在建立医学教育慕课资源共享平台前,应该对我国现阶段的医学高等教育现状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对我国医学院校的优势和定位进行明确。通过相关 ___的统一协调,来建设医学教育的慕课资源共享平台。国内的医学院校之间应该要加强合作,形成完善的校际联盟,对医学教育慕课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设计和规范进行完善,加强医学院校之间的信息融通,并慢慢建立完善的医学教育慕课公共___资源共享平台,让医学院校之间的 ___教学资源能真正实现共享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教高[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学质量,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经部分院校自评检测,教育部、卫生部审核,并经过全国医学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该专业教育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是该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教育部将根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在依据本《标准》开展教学工作自评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便适时调整《标准》。 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附件: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前言 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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