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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设计说明书

概述

1.1.1设计依据

1 设计委托书

2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选厂报告(注明批准机关文号日期批准的主要内容)

3 水资源评价报告及取水许可证

4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 采用的主要规范及标准

1.1.2 主要设计资料

1 资料名称、来源、编制单位及日期(除有关资料外,一般包括水源利用、用电协议、卫生防疫部门的同意书等)

1.1.3 城市概况

1 城市或区域现状、总体规划等

2 自然条件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有关情况。

1.1.4 现有供水设施概况

现有水源、水厂、管网等设施及利用情况、供水能力、实际供水量、水质、水压、生活用水标准、普及率及存在的问题。

1.1.5 城市供水规划

设计内容

1.2.1 总体设计

1 工程规模

近、远期用水量,选用的生活用水量标准,工业用水标准,重复利用率,日变化系数、时变化系数等。确定取水工程、加压泵站、输水管(渠)道、经(配)水厂规模。

2 水质及水压要求

3 水源选择

根据可研报告对水源的论证,说明所选水源的水质及不同保证率时的水量。

4给水系统

根据自然条件、总体规划、建设周期,结合现有给水设施,提出方案进行比较,从技术、经济及好用能源、主要材料等全面权衡,论证方案的合理性和先进性,择优选择推荐方案,列出方案的系统示意图。

5输水线路选择

水源距净水厂距离较远时,对输水线路选线、管径(断面)、条数、管渠材料、设置加压泵站级数的方案做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选择推荐方案,列出方案的系统示意图。

6征地、拆迁范围和数量

1.2.2 取水构筑物设计

阐述地面水取水口位置选择、取水头部、取水构筑物或地下水源地取水井的设计原则及方案比较,说明各构筑物的工艺设计参数、结

构型式、基本尺寸、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运行要求、起吊设施和卫生防护措施等。地面水取水构筑物要说明设计标准、防冰凌、防水草、防淤积及岸坡保护措施以及对航运的影响等。

1.2.3输水管(渠)道设计

管(渠)道走向、长度、管径(断面)、管材、埋设深度、防腐措施,输水管渠穿越铁路、公路、河流等障碍物的工程措施,加压泵站位置、布置和机组设备选型,防止水锤措施等。

1.2.4净(配)水厂设计

1根据原水水质分析和出水水质要求,确定净化工艺流程。

2 净(配)水厂位置,平面及竖向设计,土石方平衡计算,占地面积及主要经济指标。

3 构筑物选型及主要设计参数、尺寸、主要设备型式及主要性能参数、数量、采用新技术的工艺原理和特点。

4 净水剂的选择及用量、搅拌方式、投配方式、储量及储存方式、计量设备,加药间的尺寸、布置及所需设备类型、台数与性能,卫生安全措施。

5 消毒剂的选择及用量、消毒方式、投配点、投配和计量设备、储量及储存方式、消毒间的布置和安全措施。

6 排泥水及冲洗水的排放或回收措施,对排放水体的环境影响,污泥处置方法。

7 辅助生产建(构)筑物及附属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其使用功能。

8 厂内给水管及消火栓的布置,排水管布置及雨水管布置及雨水排除措施,道路标准、绿化设计。

1.2.5 配水管网设计

管网布置原则,管网平差技术成果(附计算示意图),最大工作压力、最小工作水头(地面以上),配水干管的直径、长度、走向,管道穿越铁路、公路及过河方式,加压泵站布置和机组设备选型,调节水库或水塔的位置、容量、标高和形式。

1.2.6 建筑设计

1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或使用功能确定的建筑平面布置图、层数和层高。对室内热工、通风、消防、节能所采取的措施。

2 建筑物的立面造型、装修标准及其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3 辅助建筑物及职工宿舍的建筑面积和标准。

4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需附后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版)的有关规定。

1.2.7 结构设计

1 工程所在地区的风荷载、雪荷、工程地质条件,地下水位、冰冻深度、地震基本烈度、对场地的特殊地质条件(如软土地基、膨胀土、滑坡、溶洞、冻土、采空区、抗震的不利地段等)应分别予以说明。

2 根据构(建)筑物使用功能、生产所需的使用荷载,地基土的承载力设计值、抗震设防烈度等,阐述对结构设计的特殊要求(如抗浮、防水、防爆、防震、防腐)。

3 阐述主要构筑物和大型管、渠结构设计的方案比较和确定,如结构选型、地基处理及基础形式、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设置、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的结构处理、主要结构材料的选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等。

4 必要时应概述对重要构筑物、灌渠穿越河道等特殊工程的施工方法。

5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需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有关规定。

1.2.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1 设计范围及其他专业提供的本工程设计资料等

2 采暖系统:各构(建)筑物热负荷;热源状况与选择及热媒参数;采暖系统形式及补水定压;室内外供热管道布置方式和敷设原则;采暖设备、散热器类型、管道材料及保暖材料的选择。

3 通风系统:需要空调的房间及冷负荷;空调(风、水)系统、控制简述及必要的气流组织说明;空气调节系统设备的选择;空气调节管道材料及保温材料的选择;防火技术措施。

5 锅炉房:确定锅炉房设备选型(或其它热源);供热介质及参数的确定;燃料来源与种类;锅炉用水水质软化,简述锅炉房组成计附属设备见设备布置。

6 对大型厂站以及厂区综合管理楼和宿舍楼等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参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及建筑给排水有关章节的深度要求。

1 说明设计范围及电源资料概况。

2 电源及电压:供电电源、电压等级、厂内设备的电压选择。

3 负荷计算:说明用电设备种类,并以表格表明设备容量,计算负荷数值和自然功率因数,功率因数补偿方法,补偿设备的数量以及补偿后功率因数结果。

4 供电系统:根据负荷性质及可靠性的要求,确定的高、低压一次系统图、运行方式、变电所平面布置、变压器容量和数量的选定及其安装方式(室内或室外)。

5 保护和控制:继电保护的设置,操作电源类型的选择,防雷保护措施,接地装置的说明等。

6 泵房电气设备的控制要求以及和变配电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关系,结构形式等。

7 计量:阐明水厂变电所的计量方式以及电力系统中需要加以特别计量的回路如照明的要求。阐明计量柜的变比,或依据当地电力部门的要求。

1.2.10 自动控制、仪表及通讯设计

1 自动控制、仪表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厂站控制模式,控制系统图,仪表、自动控制测量的内容,各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调度系统,包括带监控点的流程图(PID或PICD)。

2 通讯设计范围及通讯设计内容,有线及无线通讯系统的组成,主要设备的选型、平面布置等。

1 所选用标准机械设备的规格、性能、安装位置及操作方式,非标准机械的构造形式、原理、特点以及有关设计参数。

2 维修车间承担的维修范围,车间设备的型号、数量及布置。

1.2.12 环境保护

1 水源地保护措施。

2 加氯间防止氯泄漏措施。

3 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水的回收及污泥处理措施。

4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的环境(或排放水体)的影响。

5 锅炉房消烟除尘措施。

6 降低噪音措施。

7 与景观环境的协调措施。

劳动保护与安全

1.3.1 用电设备安全防护措施。

1.3.2 转动设备安全防护措施。

1.3.3 防滑梯、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

1.3.4 其他安全措施

1.3.5 对主要防范措施提出预期效果和综合评价。

消防

根据构(建)筑物的消防保护等级,考虑必要的安全防火间距,消防道路、安全出口、消防给水、消防排烟等措施。

节能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叙述能耗情况及主要节能措施,包括建筑物隔热措施、节电、节药、节水和节燃料等措施,说明节能效益。1.6人员编制及经营管理

1.6.1提出必要的管理机构、定员及人员编制的建议。

1.6.2提出年总成本费用并计算单位制水成本。

1.6.3单位水量的投资指标。

1.6.4 关于分期投资的确定。

对下阶段设计要求

1.7.1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7.2 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的资料和勘察要求。

附录

1 各类批件和附件

2 工程概算书

见(本规定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的相关章节。

3 主要设备材料表

提出全部工程及分期建设需要的三材和其它主要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以表格方式列出清单)。必要时,分列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

4设计图纸

初步设计一般应包括下列图纸,并可根据工程内容及设备招投标具体内容情况适当调整图纸内容。

4.1总体布置图

比例一般采用1:50000-25000,表示出地形、地物、河流、铁路、公路等,标出坐标网、方位、风玫瑰(指北针),绘制现有和设计的给水系统,列出主要工程项目表。

4.2总平面图

水源地、取水头、净(配)水厂等应绘制总平面图。比例一般采用1:250-1:500,图上表示出坐标轴线,标高,风玫瑰(指北针)、平面尺寸,会出现有和设计的建筑物、构筑物、主要灌渠、围墙、道路及相关位置,注明与外部配套设施的关系;绿化景观布置示意;竖向布置;列出建筑物、构筑物一览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

工艺流程断面图

纵向比例一般采用1:100-1:200,表示出生产流程中构筑物及其水位标高关系,列出主要规模指标和主要设计参数,主要设备及主要性能参数。

给水管(渠)平面图、纵断面设计图

平面设计图比例一般采用1:500-1:1000,图中表示出地形、道路、灌(渠)平面位置、转角度数及坐标,示示意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各种地下管缆等主要障碍的位置,布置平面管件,各类阀门。消火栓等管道附件以及泄水管、连通管等位置。

纵断面设计图采用比例一般横向1:1000-1:2000,纵向1:100-1:200,图上表示出现状地面标高,设计地面标高、设计管(渠)底标高、埋深、距离、坡度、接口形式,注明管径(渠

断面)、管材、示意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各种地下管缆等主要障碍的位置及标高,布置纵断面管件、各类阀门、消火栓等管道附件以及泄水管、连通管等的位置。

平面设计图和纵断面设计图应相互对应,并列出主要材料及工程量表。

主要构筑物工艺设计图

采用比例一般1:100-1:200,在建筑图的基础上表示出构筑物工艺设计尺寸、布置形式、主要设备及主要工艺管道、附件的相对应位置、标高(绝对标高)等,注明管径及水流方向,列出主要设备材料表,注明规格及主要性能参数。

4.6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图

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采用比例一般1:100-1:200。图上表示出主要结构和建筑配件、基础做法、建筑材料、市内主要装修、建筑构造、门窗以及主要构件截面尺寸等。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需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版)的有关规定。

4.7供电系统和主要变、配电设备布置图

表示变电、配电、用电起动保护等设备位置、名称、符号及型号规格,附主要设备材料表。

4.8自动控制仪表系统布置图

仪表数量较多时,绘制系统控制流程图,当采用微机控制时,

需绘制微机系统框图。

4.9锅炉房、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布置图及供热系统流程图。

表示锅炉及辅助等设备位置、设备型号、管径、图例符号及型号规格,副主要设备材料表。

一般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阶段可不出图,只列出主要设备表。当有特殊要求时,其出图深度参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及建筑给排水有关章节的深度要求。

4.10机械设计图

专用机械设备和非标机械设备设计图,表明设备的规格、性能参数等。

机修间平面图,表明设备规格、性能参数及设备的布置。

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图纸要求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制图; (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初步设计建筑部分) 3.4 建筑 3.4.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3.4.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表述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等级,防水等级及适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3)简述建筑节能和建筑智能化等要求。 2 设计说明 1)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结构选型和对设计方案调整的原因、内容; 2)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组成,以及建筑立面造型、建筑群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3)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 4)综述防火设计中的建筑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安全疏散,以及无障碍,节能,智能化、人防等设计情况和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5)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 3 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表3.4.2)作综合说明。 4 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 5 幕墙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工程内容的必要说明。 6 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7 必要的计算资料的说明简图。 3.4.3 设计图纸 1 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表3.4.2 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项目名称编号建筑类别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防护等级主要结构选型建筑层数、总高地上、地下分列建筑基底面积建筑总面积墙体地面楼面层面天窗门窗顶棚内墙面建筑构造及装修外墙面

新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本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参照《建筑工 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建设单位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本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 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 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容。 (二)消防设计文件应 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二、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分期建设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围与分工。 3、总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虽,厂房、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6、总平面。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 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 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虽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 条件。 7、建筑、结构。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 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的,应由总包设计单位负责汇总设计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资料和图纸等部分。文件须装订成A3文本图册(大图可折成A3规格),并加盖建设方、设计方、报建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图章。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文件应按:透视效果图、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名单(签名、盖章)、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历次批文复印件、设计总说明、分专业说明、分专业图纸等顺序装订(含设计概算)。各专业图纸须签字齐全。 文件的质量、内容和深度要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筑工程除按建设部《关于批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通知》(建设〔1992〕102号)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设计说明部分应包括:总说明及建筑篇、结构篇、给水排水篇、电气篇(强电、弱电)、空调与通风篇、消防篇、人防篇、环境设计与保护篇、劳动安全篇、概算篇等各专业篇章说明。 l、设计总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各种文件、法规、地理、气候条件)、工程概况、工程设计的范围及规模、设计的特点及指导思想、交通组织及停车、园林绿化布置及指标、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人防、建筑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室内外装修标准、设备、电气系统标准及用量组成、外部市政条件、节水节电等措施、生产工艺流程及特点、结构选型及特点、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总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概算投资额,水、电、建材消耗量)等。 2、建筑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场地条件及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交通环境设计、功能布局、水平及垂直交通设计、单位平面、立面、剖面设计,地下室及屋面防水措施、门窗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地面建筑基底面积、覆盖率、容积率、绿地率等)。 3、结构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工程地质概况、荷载取值、抗震设防烈度、结构安全等级及抗震等级、材料选用、结构设计(结构选型、基础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景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我司特参考建设部2003年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并且结合景观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环境景观设计的土建专业、植物专业、给排水专业与电气专业的设计文件的编制。 1.3.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 1.4.本规定从2006年10月1起开始执行。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一般规定 1.1.初步设计应以已批准的方案设计为依据进行编制,并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图纸。 1.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b.能编制工程概算书。 c.应包含主要的设备或材料表。 2.设计深度细则 2.1.封面: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2.设计总说明 a.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b.设计主要依据。 设计中贯彻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 建设单位批准确认的方案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 采用的相关设计规范 c.技术措施。包含土建,植物,水电等各专业总说明。 d.其他说明:特别情况的说明或对图纸文件及制图标准的补充与说明。 景观土建 2.3.※总平面图(当工程场地复杂,地形变化大,涉及到场地内地形地物可能

会保留或者加以利用的时候必须作此图) a.保留原地形地物,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及关键标高。 b.建设用地红线。 c.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 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标高值,重要点坐标值。 d.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 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e.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和坐标值。 f.主要场地标高。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 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i.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j.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4.景观总平面布置图 a.以突出景观设计内容为主要目的。 b.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c.建设用地红线。 d.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虚线表示)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正负零标高值。 e.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f.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主要场地标高。 g.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h.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i.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j.当无2.3条规定的总平面图的时候,本图中必须加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5.总平面图索引图(或分区图) a.以清晰表现图纸分区为主要目的。 b.在景观总平面图基础上加分区索引。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 一、初步设计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 2、土地征用; 3、主要材料设备定货; 4、投资的控制; 5、施工图设计的编制; 6、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7、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 总概算是初步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和设计标准,其深度应满足控制投资计划安排和筹集资金的要求。 二、初步设计文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字说明和图纸: 1、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 (1)设计依据; (2)设计指导思想; (3)建设规模; (4)产品方案; (5)工艺流程; (6)主要设备选型及配置; (7)总图运输; (8)主要建筑、构筑物; (9)公用、辅助设施; (10)新技术采用情况; (11)主要材料用量;

(12)外部协作条件; (13)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 (14)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 (15)抗震和人防措施; (16)劳动保护及职业安全卫生; (17)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 (18)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9)建设顺序和期限; (20)总概算等。 在编制设计文件中需有下列专项篇章:环境保护篇章、消防安全篇章、劳动保护篇章、水土保持篇章、节能篇章等。 2、民用建筑项目 (1)1:2000的建筑位置图,取得使用权土地范围内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及环境设计图(1:500),含建筑物及构筑物位置、名称、出入口、停车车位安排(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消防布局、绿化及竖向布置、拟建建筑物日照分析及对周围现状建筑的影响分析意见等。 (2)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初步设计的平、立剖面图(主要平面1:100,其它不小于1:200)。平面应注明轴线尺寸及总尺寸,剖面应注明分层尺寸及总高度。 (3)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含基础类别、结构体系、抗震措施、施工方法、沉柱或沉降或施工对地块外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的影响分析及防护措施等。

初步设计文件资料编制深度规定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附表(一)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规划说明书说明工程的规划设计依据;用地现状的条件分析;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道路和绿地、消防、环保系统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平均层数、各类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居住区、小区、组团公共绿地面积单列)、绿地率、停车面积、停车率(地面、地下分开)、人防地下室的面积、居住的总户数、总人口、配套设施明细表。 2 建设用地位置图标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1: 2000 3 建设用地现状图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内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并标明用地红线图、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及其他市政设施控制线。1: 500 4 规划总平面图标明用地边界折点坐标;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确定主要出入口方向;相邻道路红线、道路名称和宽度;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红线距离;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与周边现状建筑物、规划建筑的相对关系和建筑间距;周边现状建筑、规划建筑的层数、性质及高度;拆迁范围和应拆除的建筑;道路中心线交点标高、地下室范围、地下室坡道出入口等,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公用市政配套设施和消防设计,如:小学、幼儿园、公共停车场、公厕、居委会、垃圾收集点、二级生化设施或化粪池、煤气站、变配电间(所)、消防水池等等的位置。1: 500 5 重要地段的空间 分析、城市设计 分析图沿街单体建筑标准层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央图、剖面图(建筑总高度)、彩色效果图、表达设计意图,反映空间环境,视线分析,景观效果。1: 200 以上 6 绿化规划图标明各种绿地位置、面积、尺寸。1: 500 7 道路交通规划图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8 竖向规划图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面规划标高。1: 500 9 单项或综合工程 管网规划图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竖向位置,各种管道总进出管的管径、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容积。1: 500 附表二 单项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方案设计说明说明工程的设计依据,设计宗旨。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建筑经济指标。结构选型设计、消防、人防、环保、给水排水、电气、电讯、空调通风等及其与城市环境的关系。 2 工程区域位置图表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1:2000 3 总平面图表明工程区内建筑物总平面规划布置,道路、绿化、环保、消防等设施的布置(包括周边30—50m范围内现状地物地貌)。1:500 4 消防系统平面图表明消防通道、宽度、流线、出入口位置、距离、消防登高面的布置及建筑物内消防出入口与室外消防通道的联系方式等。1:500 5 绿化系统平面图表明绿地位置、面积、尺寸等。1:500 6 交通系统平面图表明人流、车流出入口位置,用地内部车道组织、室内外停车场(库)位置,面积、车位数,用地内部交通系统与城市交通系统的关系等。1:500 7 环保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垃圾集散间位置、室外垃圾收集点位置及运出通道,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或大型化粪池位置、面积、尺寸以及排污管道设施走向等。1:500 8 人防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人防工程位置、面积、等级、室内外出入口位置、尺寸等。1:500 9 建筑单体或群体 彩色渲染图建筑单体或群体彩色渲染图,重要的或大型建筑必须制作模型。 10 建筑方案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平面设计应包括配套设施用房。1:100或 1:200 11 竖向布置图室内外设计标高及场地标高1:500 12 管线综合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市政管线接入点的位置。1:500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 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 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4]16号 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消防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消防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消防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初稿) 2011年8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部建质质函[2008]216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制,适用于消防设计文件及图纸的编制。 注:水消防系统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及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

目录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消防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1.0.3 消防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没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 民用消防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消防工程,经有关部门同意,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绐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 0. 6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的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所应用图集的名称。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重要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基本条件,收集必要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1)封面 (2)扉页 (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图纸 (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7)工程概算书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内部作业,有关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审批要求: (1)应符合已审定设计方案; (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依据; (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二、施工图设计 1.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书等。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修订)样本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民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深度规定 ( 修订版)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九年十一月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一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 或定位尺寸) , 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 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 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生化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 , 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 或定位尺寸) 、名称( 或编号) 、层数; 总平面图中应准确表示建筑物外轮廓线。 5) 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 或定位尺寸) , 停车场及停车位, 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 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围墙、大门的布置图。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 说明栏内注写: 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 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 应说明其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 , 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等。 3、消防分析图 ( 1) 在已完成的总平面布置图上表示, 主要内容为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尽端车道的回车场( 高层为18m×18m小高层为15m×15m) , 消防扑救场地范围及坡度, 范围: 建筑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 场地进深高层围18m, 小高层可15m, 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场地坡度不大于5%。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

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一般要求 1.1.初步设计文件 1.1.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1.1.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2.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1.2.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 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1.2.3.设计文件目录。 1.2.4.设计说明书。 1.2.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注: 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2.设计总说明 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2.1.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1.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 的文号或名称。 2.1.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2.1.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2.1.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2.1.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2.2.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2.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2.2.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2.3.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3.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 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2.3.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2.4.总指标 2.4.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4.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2.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2.5.1.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 题。 2.5.2.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2.5. 3.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2.5.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 复时间的因素。 2.6.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总平面 3.1.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3.2.设计说明书 3.2.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a)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b)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 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 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c)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d)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 一、总则 二、方案设计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2.2 设计说明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2.2.2 场地概述 2.2.3 总平面设计 2.3设计图纸 2.3.1 场地现状图 2.3.2 总平面图 2.3.3 功能分区图 2.3.4 种植设计总平面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2.3.8 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三、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3.1.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园林景观专业 3.2.2 给水排水专业 3.2.3 电气专业 3.3 设计图纸

3.3.1 园林景观专业 1、总平面图 2、总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水系放线图 7、道路放线图 8、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设计图 12、种植平面图 13、水景设计图 14、园林景观建筑、小品设计图3.3.2 给水排水专业 3.3.3 电气专业 3.3.4 图纸增减 四、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施工设计文件需要满足的要求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4.2 园林景观专业

4.2.1施工图阶段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内容4.2.2施工设计文件顺序 4.2.3图纸目录 4.2.4施工图设计说明 4.2. 5.园林专业图纸内容 1、总平面图 2、总平面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总平面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种植设计图 7、水系放线图 8、道路放线图 9、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详图 12、景观节点详图 13、其它详图 (一)、水景详图 (二)、铺装详图 (三)、景观建筑、小品详图 4.2.6 图纸增减 4.3 结构专业 4.4 给水排水专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方案设计部分) 2016年11月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

(完整word版)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一节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投标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投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 投标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1.0.4 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0.5 投标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 (1).投标设计文件应根据招标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 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 封面:要求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 (1 ) (2)扉页: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和相应注册建筑 师及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 (4 设计说明书; ) (5 设计图纸; ) (6 投资估算。 ) 上述规定适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的副本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 不需任何人称,签字盖章。 2、如无特殊约定,投标文件一般为A3 缩印本,效果图一般为1 号彩图。 3、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城市建筑根据工程需要加做建筑模型(费用另收)。 第二节总平面

2.0.1 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必要时还应附有总平面鸟瞰图或总体模型。 2.0.2 设计说明书 应对总体设计构思意图作详尽的文字阐述,并应列出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各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以及建筑容积;复盖率;道路广场铺砌面积;绿化面积;绿地率;必要时及有条件情况下计算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等。 2.0.3 设计图纸 1、用地范围的区域位置; 2、用地红线范围(各角点测量座标值、场地现状标高、地形地貌及其它现状情况反映) 3、用地与周围环境情况反映(如用地外围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道设计;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四邻拟建建筑及原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等)。 4、总平面布局,其功能分区、总体布置及空间组合的考虑;道路广场布置;场地主要出入口车流、人流的交通组织分析(并应说明按规定计算的停车泊位数和实际布置的停车泊数量);以及其它反映方案特性的有关分析;消防、人防、绿化等全面考虑。 第三节建筑 3.0.1 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透视图或鸟瞰图。必要时还应有建筑模型。 3.0.2 设计说明书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批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合资协议书批文等; 2)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人防等部门对建筑提供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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