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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范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范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范

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9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

第三章人员管理 (4)

第一节人员准入 (4)

第二节人员检查与退出 (5)

第四章机坪设施设备管理 (6)

第一节一般要求 (6)

第二节准入要求 (7)

第三节日常管理 (7)

第四节检查与退出 (10)

第五章机坪检查 (10)

第一节一般要求 (10)

第二节监督检查 (11)

第六章机坪机位运行管理 (12)

第七章飞机运行保障管理 (13)

第一节一般要求 (13)

第二节机位适用性检查 (14)

第三节飞机入位 (15)

第四节作业保障 (15)

第六节特殊天气保障 (20)

第八章飞机其它作业管理 (22)

第一节飞机维修与试车 (22)

第二节飞机除冰雪 (24)

第三节飞机清洗 (25)

第九章机坪环境卫生管理 (25)

第十章机坪不安全事件管理 (28)

第一节不安全事件分类 (28)

第二节机坪不安全事件调查 (29)

第三节不安全事件处置 (29)

第十一章安全信息管理 (31)

第一节安全信息收集 (31)

第二节各类安全信息的处理 (32)

第十二章机坪运行风险评估与持续改进 (33)

第一节风险评估 (33)

第二节持续改进 (34)

附件一:机坪违章扣分细则 (36)

1.1机坪违章扣分规则 (36)

1.2违规处罚 (37)

1.3控制区证件扣分样例 (39)

附件二:机场不安全事件处置 (47)

2.2现场处置阶段 (48)

2.3现场恢复阶段 (50)

2.4其他工作要求 (5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坪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机坪安全、正常、高效、有序的运行,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R1)、《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CCAR-331SB-R1)、《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CCAR-137CA-R4)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内的机坪运行管理。

第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对机坪运行实施统一管理,并设置相应的部门对机坪运行实施动态监督、检查、协调、指挥,使机坪运行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手册,并纳入机场使用手册。

第五条从事机坪保障作业的单位应当制定各自的机坪作业规程并报机场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建立并落实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各自在机坪内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护,确保持续适用。

第六条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及驻场单位应当签订有关机坪运行安全的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机场管理机构与自有机坪的驻场单位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其自有机坪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在机坪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范,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维护机坪的运行安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本规范中涉及到需要保存的档案、考核记录、检查记录、备案材料等信息,保存形式为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其中电子记录至少保存十年,纸质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机场管理机构(适用千万级机场)应当组织成立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机坪运行管理委员成员由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其他驻场单位组成。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安全或运行工作的领导担任。其它机场可参照本条款成立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

第十条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对机坪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二)制定和修改管委会章程,明确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三)审定机坪运行管理手册;

(四)研究分析机坪运行安全形势,评估机坪运行安全状况;

(五)对机坪运行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

(六)协调解决机坪运行中的安全问题;

(七)协调解决影响机坪正常运行和效率的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场机坪管理部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有:

(一)承办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

(二)各成员单位间有关机坪运行管理相关事务的协调;

(三)收集汇总机坪运行管理信息,编制、修订和发放机坪运行管理手册。

(四)定期组织机坪联合检查、学习交流。

第十二条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解决各保障单位需协调的事项。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组织各单位保障部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当月机坪运行动态、机坪违章及问题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按期落实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有关安全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一节人员准入

第十四条机场管理机构、驻场单位应当建立控制区内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应当建立员工的培训档案和考核记录。

第十五条在机坪从事保障作业的人员应当接受机场运行安全知识、场内道路交通管理、岗位作业规程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控制区证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坪从事相关保障作业所有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档案。

第十六条机场运行安全知识(包括外来物管理、消防安全、空防安全、跑道防侵入等)、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培训内容和考核的方式由机场管理机构依据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岗位作业规程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内容及考核方式由所属单位自行确定。

第十七条从事机坪保障作业的单位每年至少对其在机场控制区工作的员工进行一次复训和考核,复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并应当将培训考核情况报机场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节人员检查与退出

第十八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行业的规章标准及本规范相关规定,对控制区活动人员实施人员违章与控制区证件挂钩管理。机场管理机构可采取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等级对违反规定者扣除相应分值,分值达到一定程度后接受复训、证件暂扣、证件吊销处理等方法进行管理。机坪作业人员违章扣分管理制度和扣分细则可参照附件一《机坪违章扣分细则》。

第十九条进入机坪内的人员须佩带有效的控制区通行证件,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并服从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持临时通行证的人员进入机坪内,须有控制区证件且具有引领权限的人员全程陪同,接受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其活动区域不得超出通行证限定的区域。

第二十一条所有在机坪工作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穿戴配有反光标识的服装,上装应具有反光标识且不可遮蔽,反光标识前后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厘米,且在夜间具有明显的警示作用。

第二十二条持证人员离职、变更工作区域等时须交还控制区工作证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进行注销、变更登记。

第四章机坪设施设备管理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二十三条机坪设备是指因保障作业需要放置于机坪内的特种车辆、工作梯、尾撑、拖杆、换轮工装车、集装器、行李和集装器托盘等特种设备,因工作需要使用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非特种设备。

第二十四条机坪设施设备所属产权单位应当确保各自的设施设备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五条机坪设备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进行牌照发放和登记管理,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二十六条设施设备所属产权单位应当建立和严格落实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保存好相关记录。尤其是对靠接飞机提供保障的设施设备应当制定相应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实施保障作业;各保障单位应当将车辆、设备的保障作业规程报机场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七条旅客吞吐量达千万级以上(含)的,或有条件的机场宜采取以下技术手段提高机坪运行安全水平:(一)对机坪区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二)在机坪内运行的保障车辆加装行车记录仪;

(三)保障车辆加装定位系统并可集中监控。

第二节准入要求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的保障作业设施设备应当处于适用状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场及各保障单位应当使用经民航局通告合格的机场专用设备。

(二)未列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专用设备目录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在设备的明显位置(如前部或侧部)应当有公司标识,无表面腐蚀、老化、掉漆现、脏污等现象,并喷涂反光标志;

(四)设备首次进入机坪应当通过机场管理机构组织的设备准入审核。

第二十九条机场管理机构收到设备进场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在获得准入许可的设施设备上安装牌照并制定设备档案。

第三十条已报废或达不到准入标准的设备禁止在机场内停放、使用,并将设备移除机坪。

第三节日常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保障作业单位应当设专人对所停(摆)放在机坪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巡视、管理。

第三十二条凡因保障作业需要放置于机坪内的设备、

车辆应当放置或停泊于指定的区域内,按统一朝向整齐摆放、停泊,并有效固定。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损坏、挪用、占用、遮挡机坪消防、供电、供油等主要设施设备。

第三十四条停(摆)放在机坪内的设备、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遮挡消防栓井和油料栓井,不得侵入、占用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及应急疏散通道。

第三十五条集装箱/托盘只能在等待航班、装卸货物行李时占用机位保障作业等待区,且在机位保障作业等待区等待时必须确保刹车装置已经启动。

第三十六条提供保障作业的车辆等设施设备不得影响相邻机位及飞机机位滑行通道的使用。

第三十七条若设备牌照损坏或遗失,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单位应当及时通报机场管理机构,并书面说明原因,并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各保障作业单位应当及时将报废设备的牌照交还机场管理机构。

第三十九条所有具有液压作业装置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均应当使液压作业装置处于回收状态。

第四十条机坪保障车辆如遇以下情况应当主动避让:(一)遇有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应急救援车以及护卫车队。

(二)处在滑行、推出或牵引状态时的飞机。

(三)在机坪上实施保障作业的工作人员。

第四十一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制定航班引导作业规程,引导车引导期间需要有明确的指示信号。

第四十二条引导车需在外观喷涂“FOLLOW ME”字样车辆标示,引导车应当为黄色,顶部应当安装D型低光强障碍灯。

第四十三条因施工维保等原因需要开启井盖时,相关单位应当事先报机场管理机构批准,在其施工区域设置醒目的反光标志物。

第四十四条因机坪设施设备的维护等导致机位临时处于不适用状态时,应当设置不适用地区标志物和不适用地区灯光标志,防止飞机、车辆误入该区域。

第四十五条机坪设施设备维护区域与飞机活动区应当有明确而清晰的分隔,如设立施工临时围栏或其他醒目隔离设施。围栏上应当设警示标志,夜晚应当予以照明。

第四十六条在机坪设施设备维护期间定期实施检查,保持各种临时标志、标志物清晰有效,临时灯光工作正常,并符合飞行区技术标准。

第四十七条机坪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结束时,维护单位应当通知机场管理机构。双方应当共同巡视检查维护现场,确保维护现场按要求处理完毕,并确保机坪运行安全后方可

撤离。

第四节检查与退出

第四十八条机场管理机构每年应当组织开展一次设施设备年度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设备应当及时清退出飞行区,退出程序由机场管理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四十九条机坪内的设备应当悬挂审核发放的设备牌照,未悬挂牌照的设备将被暂扣或被清理出飞行区。

第五十条各驻场单位应当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一旦故障或损坏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理,未及时修理的应当清理出机坪。

第五十一条机坪巡查人员发现故障或损坏的设备后,应当立即通知设备产权单位。产权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清理。凡逾期未清理的设备,机坪管理部门有权将其拖离机坪并取消该设备的准入资格。

第五章机坪检查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五十二条机坪管理部门建立机坪运行检查制度,对机坪运行实施动态检查。

各保障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检查制度和计划,对其员工和

合约商的作业情况进行动态检查。

第五十三条机坪管理部门应当承担机坪监管职责,对机坪违章及不安全事件进行处置。

第五十四条机坪管理部门每月统计汇总各驻场单位车辆、设备、人员违章、不安全事件信息等,通过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例会、月报等渠道通报机坪运行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第二节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根据机坪的机位数量(运行情况)、机位使用率、保障作业单位的作业量等因素,机场管理机构的检查人员应当对机坪交通、保障作业、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内容进行动态巡视检查及处理。

第五十六条相关保障单位应当针对飞机保障作业的关键环节,围绕飞机入位指挥、飞机推出监护、专用设备保障作业、货物及行李装卸、登机桥及飞机地面电源车机组、飞机静变电源机组、飞机地面气源机组和飞机地面空调机组(原桥载设备)操作等作业流程制定专项检查单,制定周期性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数量,分配工作任务,实施检查,机场管理机构定期对检查计划和结果进行抽查。

第五十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机坪道面、灯光的巡视检查,确保机坪的物理特性、标志线、标记牌、机

坪照明等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机坪处于适用状态。

第五十八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每日检查机坪交通情况,根据各单位车辆数量、交通事故及违章高发区域等因素,制定检查计划,针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应当停车观察点不停车等违章行为进行专项抽查。

第六章机坪机位运行管理

第五十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对机位适用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同时参考驻场单位使用意见和建议,对机位的安全有效使用进行持续优化。

第六十条特殊机位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机位安全线延长线重叠;

(二)机位滑行中线有交叉或收敛的相邻机位;

(三)机位安全线与翼尖净距线存在交叉的;

(四)其他采取限制措施的机位。

机场管理机构应对以上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运行规则。

第六十一条机位安全线延长线与相邻机位安全线有重叠的区域应当用红色斜线标示。飞机进出机位或为飞机提供保障作业期间,禁止任何人员、车辆、设备停泊在红色斜线区域内。

第六十二条在有红色斜线区域的机位作业时,应当配

备专门翼尖观察人员。飞机进入机位前,机务人员应当确保红色斜线区域内无任何人员、车辆、设备。

第六十三条针对特殊机位,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机位使用图形手册,包括飞机地面滑行及入离位规则示意图、翼展限制图、热点区域说明图等。

第七章飞机运行保障管理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六十四条为飞机提供保障作业的单位,应当依据民航局相关规定、机坪运行管理手册、车辆与设备说明书制定相应的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实施保障作业。

第六十五条摆放在指定区域内的车辆应当保持驻车制动状态,设备应当使用轮挡、刹车等方式进行固定。作业人员离开后,应当将启动钥匙与车辆、设备分离存放。

第六十六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针对远机位旅客上下流程进行优化,有条件的机场可划设旅客步行通道。旅客通行路线不得穿越飞机滑行路线,任何车辆不得横穿旅客队伍。

第六十七条旅客步行通过机坪上下飞机和进出候机楼时,航空公司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安排专人引导和维持现场安全,确保旅客不进入机坪等飞机活动禁区。

第六十八条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禁止在

飞机发动机运转时组织旅客上、下飞机。

第六十九条飞机长时间停放、过夜停放应当取得机场管理机构的有效许可。

第二节机位适用性检查

第七十条飞机入位前,该机位应当保持适用状态:

(一)除负责飞机入位指挥的人员外,各类人员、车辆、设备均应当位于划定的机位安全线区域外;

(二)车辆及轮式设备应当驻车制动或使用轮挡有效固定;有液压升降装置的保障作业车辆、设备,应当确保其液压装置(除液压支脚外)处于收回状态;

(三)保障作业车辆等待时,驾驶员应当随车等候;

(四)登机桥轮应当处于登机桥回位点,桥载设备处于复位状态。

第七十一条接机人员在飞机入位前5分钟对机位适用性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项目包括:

(一)机位是否清洁;

(二)人员、车辆及设备是否处于机位安全线区域外;

(三)登机桥轮是否处于登机桥回位点;

(四)是否有其他影响飞机停靠的障碍物。

第三节飞机入位

第七十二条接机人员引导飞机入位时,应当使用指挥棒(夜间或低能见度运行时应当使用可发光的指挥棒)。在飞机入位时,接机人员应当观察大翼两侧的情况,以确保飞机入位安全。

使用目视泊位引导系统时,接机人员应当在目视泊位引导系统紧急停止装置前值守,遇特殊情况应当使用停止按钮,并及时转换人工引导。

在飞机进入机位过程中,任何人员、车辆不得从飞机和接机人员之间穿行,不得影响目视泊位引导系统的正常使用。

第七十三条在飞机处于安全靠泊状态后,接机人员应当向航空器两侧准备保障作业的人员发出可以开始作业的指令。保障作业人员接到此指令后,方可开始保障作业。飞机安全靠泊状态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所有发动机关闭;

(二)防撞灯关闭;

(三)轮挡按规范放置;

(四)飞机刹车松开。

第四节作业保障

第七十四条接机人员未发出可以实施保障作业的指

令,保障车辆、设备和人员不得越过红色机位安全线,实施保障作业。

第七十五条在机位安全区内行驶或对接飞机过程中,驾驶员禁止使用对讲机或其他移动通讯设备。

第七十六条车辆在等待保障作业时,须按规定停放在相应临时作业保障等待区内,驾驶员须随车等候。有液压装置的保障作业车辆、设备,必须确保其液压装置处于收回状态。

第七十七条登机桥操作人员进行靠桥、撤桥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进入登机桥活动端。登机桥处在非工作状态时,应当将登机桥轮停留在登机桥回位点,登机桥活动区禁止任何车辆和设备进入。

第七十八条登机桥操作人员识别到机务人员做出的“可以开始作业”的手势后,对机务人员做出反馈手势,然后操作登机桥对接飞机。

第七十九条飞机地面电源车机组、飞机静变电源机组、飞机地面气源机组和飞机地面空调机组(原“桥载设备”)操作人员至少提前10分钟检查桥载设备的适用性,并将情况通报现场机务人员。如发现桥载设备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立即通报机场管理机构及桥载设备维护单位。

第八十条未看到接机人员可以实施保障作业的指令,除飞机地面电源机组、飞机静变电源机组外,其他保障车辆、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报审稿) 第一章总则3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第二章机场安全管理3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一节机场安全管理体系3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第二节机场运行安全日常管理3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第三节人员资质及培训4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第三章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管理5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第一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编制、审批5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第二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发放和使用管理5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第三节手册的修改6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第四章飞行区管理6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第一节飞行区设施设备维护要求6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 第二节巡视检查7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钞。 第三节检查程序及规则9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罴。 第四节跑道摩擦系数测试及维护10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无。 第五章目视助航设施管理10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鼉。 第一节目视助航设施的运行要求10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釣。 第二节助航灯光系统的维护11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繯。 第六章机坪运行管理12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擻。 第一节机坪检查及机位管理12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麦。 第二节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13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琼针。 第三节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14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献鵬缩。 第四节机坪作业人员管理16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訝摈。 第五节机坪环境卫生管理16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門戲鷯。 第六节机坪消防管理16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镧釃。 第七章净空保护区的管理16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纰縭。 第一节基本要求16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减攙。 第二节障碍物的限制17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铍賄鹗。 第三节障碍物日常管理18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聰櫻郐。 第八章鸟害及动物侵入防范18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饬缗。 第一节基本要求18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鸶胶据。 第二节生态环境调研和环境治理19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輛埙鵜。 第三节巡视驱鸟要求及驱鸟设备管理19氬嚕躑竄贸恳彈瀘颔澩纷釓鄧。第四节鸟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利用19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慶獷緞。第五节鸟情和鸟击报告制度20怂阐譜鯪迳導嘯畫長凉馴鸨撟。 第九章除冰雪管理20谚辞調担鈧谄动禪泻類谨觋鸾。 第十章不停航施工管理22嘰觐詿缧铴嗫偽純铪锩癱恳迹。 第一节基本要求22熒绐譏钲鏌觶鷹緇機库圆鍰缄。 第二节不停航施工的审批程序23鶼渍螻偉阅劍鲰腎邏蘞阕簣择。 第三节一般规定24纣忧蔣氳頑莶驅藥悯骛覲僨鴛。 第十一章航空油料供应安全管理25颖刍莖蛺饽亿顿裊赔泷涨负這。 第一节基本要求25濫驂膽閉驟羥闈詔寢賻減栖綜。 第二节运行安全管理25銚銻縵哜鳗鸿锓謎諏涼鏗穎報。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2版)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 (2012)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1目的及依据 (1) 1.2用语含义 (1) 1.3适用范围 (1) 1.4实施原则 (1) 1.5规定的管理 (2) 1.6施行日期 (2) 1.7解释权 (2) 第二章机坪运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3) 2.1概述 (3) 2.2航空器活动区管理委员会 (3) 2.3运行监控指挥中心 (5) 2.4飞行区管理部 (5) 2.5公安局 (6) 2.6安检护卫部 (6) 2.7航站区管理部 (6) 2.7能源保障部 (6) 第三章机位使用及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7) 3.1基础设施、设备概况 (7) 3.2停机细则 (8) 3.3推出规则 (11)

3.4机坪设备、设施的管理 (12) 3.5旅客廊桥的运行管理 (15) 3.6机坪泛光照明设备的运行管理 (18) 3.7各类井盖的管理 (18) 3.8机坪设备、设施的违章处理 (20) 第四章航空器保障作业管理 (21) 4.1航空器保障作业管理规定 (21) 4.2航空器的入位引导 (26) 4.3航空器保障作业期间安全锥筒的摆放管理 (28) 4.4航空器的拖曳管理 (29) 4.5航空器离位监护的管理 (32) 4.6航空器的试车管理 (33) 4.7航空器的清洗管理 (35) 4.8航空器的除/防冰管理 (36) 第五章机坪交通管理 (37) 5.1机坪内车辆的管理 (37) 5.2驾驶证管理 (39) 5.3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飞行区交通规则 (40) 5.4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细则 (45) 第六章机坪施工管理 (47) 6.1机坪施工管理 (47)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 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CCAR-170CA),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的选址工作,保证机场安全运行,并有利于机场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迁建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民用机场)的场址选择。 第三条民用机场场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民用机场总体布局规划; (二)机场净空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空域条件能够满足机场安全运行要求; (三)场地能够满足机场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 (四)地质状况清楚、稳定,地形、地貌较简单; (五)尽可能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 (六)经协调,能够解决与邻近机场运行的矛盾; (七)供油设施具备建设条件; (八)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公用设施具备建设条件,经济合理; (九)占用良田耕地少,拆迁量较小; (十)与城市距离适中,机场运行和发展与城市规划协调; (十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民用机场选址必须经过以下三个阶段: (一)预选。由机场所在地的省(市、区)民用航空管理局(简称民航省(市、区)局)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和组织经民航总局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咨询单位,按

照机场场址的基本条件预选三个(含)以上机场场址,提出场址预选报告书后,报机场所在地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 (二)初审。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场址预选报告书后,会同有关单位对预选方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应当包括具体的初审推荐场址方案),报送民航总局。 (三)审核。民航总局收到初审意见后,结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场址报告书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第五条场址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机场场址概况: 1.地理位置; 2.地形、地貌;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状况(含地震情况); 4.净空条件; 5.场址的障碍物环境和空域条件对飞行的限制(起飞和着陆的限制)及电磁环境; 6.气象条件; 7.地下矿藏和文物情况; 8.地面交通条件; 9.地上和地下原有各种设施情况; 10.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公用设施情况; 11.供油条件; 12.环境及生态情况,尤其飞机噪声对机场建设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13.建筑材料的料源情况;

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手册

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手册(民用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范) 中国民用航空四川安全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 第三章人员管理 (3) 第一节人员准入 (3) 第二节人员检查与退出 (4) 第四章机坪设施设备管理 (5) 第一节一般要求 (5) 第二节准入要求 (6) 第三节日常管理 (7) 第四节检查与退出 (9) 第五章机坪检查 (10) 第一节一般要求 (10) 第二节监督检查 (10) 第六章机坪机位运行管理 (11) 第七章飞机运行保障管理 (13) 第一节一般要求 (13) 第二节机位适用性检查 (14) 第三节飞机入位保障 (15)

第四节飞机离位 (17) 第五节特殊天气保障 (20) 第八章飞机其它作业管理 (22) 第一节飞机维修与试车 (22) 第二节飞机除冰雪 (24) 第三节飞机清洗 (24) 第九章机坪环境卫生管理 (25) 第十章机坪不安全事件管理 (27) 第一节不安全事件分类 (27) 第二节机坪不安全事件调查 (28) 第三节不安全事件处置 (29) 第十一章安全信息管理 (30) 第一节安全信息收集 (30) 第二节各类安全信息的处理 (32) 第十二章机坪运行风险评估与持续改进 (32) 第一节风险评估 (32) 第二节持续改进 (34) 附件一:机坪违规处理 (35) 1.1机坪违章扣分规则 (35) 1.2违规处罚 (36) 1.3控制区证件扣分样例 (38) 附件二:机场不安全事件处置 (4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坪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机坪安全、正常、高效、有序的运行,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民用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内的机坪运行管理。 第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对机坪运行实施统一管理,并设置相应的部门对机坪运行实施动态监督、检查、协调、指挥,使机坪运行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手册,并纳入机场使用手册。 第五条从事机坪保障作业的单位制定各自的机坪作业规程并报机场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建立并落实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各自在机坪内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护,确保持续适用。 第六条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及驻场单位应当签订有关机坪运行安全的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机场管理机构与自有机坪的驻场单位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其自有机坪的管理责任。

民用机场机坪安全管理的分析和探讨

民用机场机坪安全管理的分析和探讨 发表时间:2019-06-18T15:17:45.763Z 来源:《科技研究》2019年4期作者:孔翔 [导读] 机场机坪安全管理是民航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航空器在地面运转和停放期间的安全和地面保障作业的效率。(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运行控制中心地面指挥室湖南长沙 410000) 摘要:机场机坪安全管理是民航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航空器在地面运转和停放期间的安全和地面保障作业的效率。我国大中型枢纽机场现在基本都步入"多跑道、多机坪、多航站楼"运行模式,机坪面积大,运行环境日趋复杂,加强机坪安全管理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机坪安全管理体系,对保证航空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对国内民用机场机坪安全管理的新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对新形势下机坪安全管理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机坪;安全管理;对策 0、引言 机场机坪安全管理是民航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航空器在地面运转和停放期间的安全和地面保障作业的效率。根据国际机场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国际上飞机的机坪事故发生率为3.27次/(万架?次)。一旦发生航空器的损伤事件,不但会产生高昂的维修费用,而且还将造成航班延误等一系列问题。随着民航运输量的高速发展,机坪运行呈现单位多、交通紧张、作业繁忙的显著特点,因而加强机坪安全管理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1、机坪安全管理的新形势 研究机坪安全管理,必须与研究人流、车流和货物流的效率改进相结合,与缩短航空器地面滑行时间相结合,以效率促安全。安全与服务历来是民航系统讨论最热烈的两个话题。安全不能牺牲服务,服务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实现机坪安全,就要有好的机坪道路环境、充足的机坪照明、完善的设备设置、合理的功能区布局,既达到服务客户、服务旅客的要求,又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机场已经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航空市场区域化、枢纽机场主导化、运营低成本化、运输模式智能化等趋势日益明显,无论是机场运营还是安全管理,要逐步适应这种趋势。中国民航的发展必然会经历机场的大规模建设和运行水平提升。根据对发达国家机场的管理模式研究,可以预见我国机场发展及管理的新形势,即安全与效率将更加统一,安全与服务将更加统一,安全与成本控制将更加统一。 2、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中国民航局在全行业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建设(SMS),并提出持续安全理念,更是对SMS的完善和补充。根据前期的经验总结,实施SMS 加强机坪安全管理,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安全目标管理。机场安全目标要明确,从指标管理过渡到过程考核,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仅要对结果负责,还要对实现结果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 (2)风险源识别和持续改进。风险源控制是SMS管理的核心,能否实现风险源控制是能否实现持续安全的前提和保证。 (3)建立内部安全管控机制。一是内部安全预警机制。二是内部安全检查制度。三是建立安全案例手册。机场可收集汇总以往的安全事故案例,以图文或影像的形式建立安全案例活页手册或光盘,应用到内部安全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方面。 3、新形势下机坪安全管理的对策 1.引进停机坪现代化科技管理手段 (1)保障作业和交通监控技术。①站坪监控系统。利用成熟的视频监控设备对停机位保障作业进行录像,或者进行远程监控,可节省机坪现场巡视人力并具有时效性。②车辆GPS监控系统。该系统具备定位、导航、测速和禁区驶入报警等功能,对停机坪内车流密集的特点具有针对性。目前,国内机场已经尝试用于车辆调度、应急救援指挥等方面。随着设备费用和通讯费用的降低,如果能够推广到机坪主要运行车辆,在跑道防入侵、交通控制、机位监管方面将取得更大的效果。③道路测速系统。大型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总长一般已达到20~30公里,首都机场、广州机场等门户枢纽机场甚至超过50公里,很有必要引进道路测速系统,实现人工巡视与视频监控相结合,丰富机坪交通控制手段。 (2)运行信息收集和发布系统。①运行值班和安全案例收集系统。前一系统主要负责将各级值班记录进行实时无纸化记录,以实现数据共享,并帮助机场运行指挥中枢部门建立2-3级的扁平化值班指挥体系。在这一系统的基础上,可及时收集运行中发生的不安全事件,逐步丰富安全信息案例库,并通过对电子数据库的“人工智能”技术处理,达到安全预警的目的。②大风、雷电告警和运行信息发布。包括运行信息自动收集和信息对外发布2套子系统。前一子系统对机场的区域风力、雷电迫近信息、降雨积水情况、能见度情况进行收集,接入机场指挥中心;后一子系统建立与各驻场单位的信息发布或传真网络,并通过电视、显示屏、警示灯等装置进行信息远程发布,实现特殊运行预案的快速启动。③飞行区标识系统。所谓“飞行区标识系统”,是针对飞行区内的助航设施,跑道、滑行道和停机坪等资源的关闭、开启,针对不停航施工的现场,设置明确、统一和标准的标识,这是防止航空器误滑、误入的最有效手段。 2.提升运行服务效率 (1)促进航空器保障作业效率的改进。从资源规划和停机位布局入手,一是实现车辆和设备的就近分区停放,保证各类慢速车辆设备能够及时有效地进入机位从事保障作业;二是细化航空器机位保障作业流程,合理设置等待区、中转区和特种停车位的规划布局,规范车辆进出机位优先顺序和路线,避免互相交叉影响,实现车辆“快进快出”的高效运转,同时降低特种设备故障和设备与航空器、设备与设备之间的刮蹭发生概率。 (2)改进航空器机坪内地面滑行效率。实现航空器机坪内地面滑行由机场统一指挥,是缩短航空器地面滑行时间的主要手段之一。这样既可以更好地将航空器滑行路线与机位分配相结合,促进分区运作模式的开展,又可以平衡航空器滑行与车辆通行需求,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3)提高特殊运行保障能力。特殊运行是指机场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及应急救援事件,以及应对大风、低能见度、强降雨、降雪、或雷暴天气的特殊情况下的现场的运行和安全管理。特殊运行应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的硬件准备。场道除雪和航空器除冰是我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2007年4月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保证?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以及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通用航空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对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民航总局航空保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民航总局的规定,负责监管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支持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开展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其管理

机场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第五条旅客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航空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机场管理机构是本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有关航空安全保卫规章、标准和措施,防止非法干 扰行为,保证有关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在安全保卫方面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确保方案的适当和有效(执行)。 (二)依法设有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与机场呑吐量相适应的人员和设施装备,并按照标准提供工作和办公场地,使 之能够具体承担并完成相应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 (三)将安全保卫需求纳入机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和建设中。 (四)按照《国家民用航空保安培训大纲》对员工进行培训。 (五)按规定及时上报非法干扰民用航空信息和事件。 第八条机场应当按照规定成立机场航空安全保卫委员会,协调监督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机场租户等驻场单 位实施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接受局方的在任何时间或

机坪作业人员、培训教员培训资料

机坪作业人员、培训教员培训资料 一、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191号令) 1、机场管理机构对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机场安全、正常运行的组织和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对各自的有关机场运行安全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的持续适用。 3、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成立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其他驻场单位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人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a)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对机场运行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b)研究分析机场运行安全形势,评估机场运行安全状况; c)协调解决机场运行中的安全问题; d)对机场运行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 4、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 5、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落实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有关安全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6、机场管理机构不得滥用本规定赋予的管理权限损害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其他驻场单位的合法权益。 7、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每半年、每年要分别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以后的工作进行部署;机场运行中出现不利于安全运行的因素或者已经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8、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未经民航总局审定合格的民航专用设备,不得在民用机场中使用。 9、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各项工作的记录,详细记录各项检查和维护情况。记录应当包括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纸质记录需保存两年以上,电子记录应当保存十年。 10、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从事机场运行保障的所有岗位。 11、机场内所有与运行安全有关岗位的员工均应当持证上岗。与运行安全有关的岗位主要包括:场务维护工、场务机具维修工、运行指挥员、助航灯光电工、航站楼设备电工、航站楼设备机修工、特种车辆操作工、特种车辆维修工、特种车辆电气维修工等。 12、国家、民航总局要求持有从业资格的岗位,该岗位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13、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员工培训和考核记录,并长期保存。 14、航空运输企业、其他运行保障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机场运行安全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机场运行安全知识,熟悉机场运行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 15、一年内违章五次(含)或者连续两年每年违章三次(含)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收回违章人员的空侧控制区证件。机场管理机构半年内不得受理违章人员提出的空侧控制区证件申请。半年后再次申请时,应当按照初始上岗员工的要求进行培训。 16、机场使用手册是随同机场使用许可证一并批准的机场运行的基本依据。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手册运行和管理机场。 17、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至少保存一本现行完整的的手册,供局方检查。 18、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将批准的手册的完整版本(包括电子版本)发放给驻场的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其他运行保障单位。发放手册应当做记录。机场使用手册分发单位列表应当至少包括分发单位(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栏目。 19、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运行保障单位应当定期就手册组织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工作。 20、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确保手册与机场实际运行情况相符,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21、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坪的统一管理,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坪运行的检查制度,并指派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对机坪运行实施全天动态检查。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航空运输企业签订协议,明确航空运输企业专有机坪的管理责任。 22、机位调配应当按照下列基本原则确定:a)发生紧急情况或执行急救等特殊任务的航空器优先于其他航空器; b)正常航班优先于不正常航班;c)大型航空器优先于中小型航空器。 23、当机场发生应急救援、航班大面积延误、航班长时间延误、恶劣气象条件、专机保障以及航空器故障等情况时,机场管理机构有权指令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将航空器移动到指定位置。拒绝按指令移动航空器的,机场

MHT 7003-95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MH/T 7003-95 引言 民用航空运输事业的高速发展,对机场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卫航空运输安全的首要环节是强化地面安全,其基础是使机场安全保卫设 施建设走向规范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因此,进一步完善1988年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标准已势在必行,它既是民航事业高速发展的需要,也是统一各部门思想、保证安全设施功能和工程质量的需要。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简称标准,下同的主要内容有:机场控制区封闭设施、监控报警系统、航站楼安全设施、飞行区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站及公安、安检业务用房等。机场建筑防火设施也属于机场安全设施范围,对这方面的要求,在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已有规定,也是机场建设中必须遵循的,本标准不再重复(关于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如航站楼、机库、维修基地等,以后再专门制定相应的建筑防火规范。在上述规范颁布之前,机场专用设施的建筑防火标准参照有关国家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机场控制区及其有关的安全保卫设施项目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下同。飞行训练机场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可参照本标准。 1.3 新建、扩建机场相应的安全保卫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2引用标准和文献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央军委〔1976〕6号《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标准》。 GNJ1-81《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 MHJ1-85《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51号《中国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规定》。 《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十四《机场》;附件十七《安全保卫》;航空港服务手册第一部分《援救与消防》。 3术语 3.1 机场控制区Airport rwstricted area 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需要限制的区域,机场控制区包括飞行区、航站楼内旅客隔离区及公安保卫工作需要控制的其他区域。 3.2 封闭管理Closed management 封闭设施和有效制度相结合对机场控制区实施严密控制的手段。 3.3 地区航空运输Regional air transportation 我国内地城市到香港地区的航空运输,目前地区航空运输在操作上视同国际 航空运输,对航线上民用航空运输的旅客、货物、邮件等都要办理联检单位的进出港手续。 3.4 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The civil part of the military &civil airport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 (报审稿) 第一章总则瞩怂润厉侈瘗睐栃庇赖赁轲胧。 第二章机场安全管理闻创沟绘铛险爱僵谴净祸测枫。 第一节机场安全管理体系残彗楼浄错澈济淑堑籁娅骤东。 第二节机场运行安全日常管理酉严鋼极额闭镇桧猪诀锥顾药耙。 第三节人员资质及培训弹贸摄尔霁毙揽砖卤庇诒尔肤。 第三章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管理谋养捋箧飙铎葱类蒋蔷点钳杂。 第一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编制、审批厦礴恳蹒骈时尽继价骚琶癞龚。 第二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发放和使用管理茕桢广鲫鲜选块网羁泪镀齐钧。第二节手册的修改鹅娅尽损鹤惨历茏鸳赖萦诘聋。 第四章飞行区管理籁丛妈耗为赡债蛭练净楮挞晓。 第一节飞行区设施设备维护要求预颂圣铉滨岁龈讶骅汆买驰。 第二节巡视检杳渗侈呛俨匀潯鳖调砚锦顿绒钞。 第二节检杳程序及规贝y铳诛卧泻啰圣骋覘顶庇缝励黑。 第四节跑道摩擦系数测试及维护拥缔凤袜备讯频轮烂蔷报赢无。 第五章目视助航设施管理赃热俣阎岁匮阊邺镣骚鯛汉量。 第一节目视助航设施的运行要求坛捋乡嚣忏萎锲铃毡泪跻驮钓。

第二节助航灯光系统的维护蜡变診瘪报低铉锚肺赞釋苇绻O 第六章机坪运行管理买鯛鹏谱昙肤遥闫撷凄届娇擞。 第二节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驱蹶髅彦扶绥请饴忧锦塚琼针O 第三节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猫蚤驴绘灯鮒诛髅覘庇献鹏缩。第四节机坪作业人员管理锹籁飨迳琐笔袄鸥娅蔷呜讶按。 第五节机坪环境卫生管理构氽顽簧硕饨芥龈话彗门戏鹤O 第六节机坪消防管理辄峰阳軽餅帝网侬号荥蛟鋤醐O 第七章净空保护区的管理尧侧闫茧绦阙绚励觑赞沥纟比纟离。第一节基本要求识饶镁银缢灘觅瞬俨凄侬减搀。 第二节障碍物的限制冻皱娥劳腊错痫妇胫汆皱贿礬 第三节障碍物日常管理耻潯縮灭萦欢炀巩鸳锦聪樱卸O 第八章鸟害及动物侵入防范鲨肾钥i出褪钾涝惧统库摇饬缗。 第一节基本要求硕厉邺顽饬撵柠携曝藪鸳胶据。 第二节生态环境调研和环境治理阕擞篠嫔谏迁择桢秘彗辆境羯O 第三节巡视驱鸟要求及驱鸟设备管理氮噜躅窜贸恳弹泸颔荥纷亂邓。第四节鸟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利用社鹄资赢车赎孙灭狮赞庆犷缎O 第五节鸟情和鸟击报告制度怂阐谱陵迳导啸画长凉驯鸨扌乔。 第九章除冰雪管理谚辞调担铳谄动禅泻类谨现鸾。 第十章不停航施工管理叽觐谨综乍汤嗫伪纯乍合错瘫恳迹O 第一节基本要求荧绐讥粧镇鮮鹰缁机库圆钱缄。 第二节不停航施工的审批程序稱渍峻伟阅剑輙肾逻藪阕费择。 第三节一般规定纣忧蒋竄顽签驱药悯鹫觐债鸳。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 区消防设施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ICS C80 备案号: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7015-2007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 飞行区消防设施 The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in the aerodrome at airports serving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 2007-08-30 发布 2007-12-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分类及宜使用的灭火剂............................. 附录B(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报废年限.......................................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良、杜伟军、顾南平、田建沈、张勇、王健、黄冬冬。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通用航空机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机场消防站 the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设立在航空器活动区适当位置,具有相应的消防设备,承担发生在机场或其紧邻地区的航空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及其他消防救援任务的机构。 机场消防保障等级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机场所具备的与使用该机场最高类别的航空器相对应的消防救援能力。 机场飞行区 aerodrome 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的区域。 应答时间 crash rescue time 从消防服务机构接到的首次呼救至应答救援的第一辆(或几辆)车到达并按规定喷射率的至少50%施放灭火泡沫混合液的时间。 注:规定的喷射率见表2。 消防通道 fire channel

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青岛机场集发〔2011〕42号)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青岛机场集发〔2011〕42号 关于修订《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成员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根据机坪运行实际情况,集团公司对《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件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政务综合部2011年4月15日印发

青岛国际机场机坪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机坪概况及机位调配使用原则 第四章机坪航空器的管理 第五章机坪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六章机坪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七章机坪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八章机坪环境卫生及消防的管理 第九章机坪的施工管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为了保障青岛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停机坪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车辆运行管理规定》、《国际民航公约之附件十四》、《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目的 明确机坪运行安全标准,建立机坪的各种管理制度,通过上述标准、制度的落实,加强机场机坪运行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机坪运行秩序,保证机坪技术状况持续性地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保障地面勤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航空地面安全,确保机坪的各项管理工作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和《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在机坪范围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有关民用机场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机场为保障飞行安全和正常运营所制定的各项规定以及本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青岛机场客机坪和货机坪作业的所有机场保障部门、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的运行安全管理,包括:对航空器、车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地面设备设施的设置、摆放、维护及坪区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等实行静态管理。不包括机场航空器活动区内由基地航空公司各自负责其安全管理的维修坪和机库。 第四条修订说明 本次修订是依据民航局最新条例法规和青岛机场停机坪运行实际状况进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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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20 C80 备案号: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7015-2007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 飞行区消防设施 The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in the aerodrome at airports serving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 2007-08-30 发布2007-12-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6) 2术语和定义 (6) 3机场消防保障等级 (7) 4应答时间 (8) 5机场消防站 (9) 6飞行区消防通道 (13) 7飞行区消防供水 (13) 8机坪灭火器材配置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分类及宜使用的灭火剂...............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报废年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良、杜伟军、顾南平、田建沈、张勇、王健、黄冬冬。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通用航空机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机场消防站the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设立在航空器活动区适当位置,具有相应的消防设备,承担发生在机场或其紧邻地区的航空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及其他消防救援任务的机构。 2.2 机场消防保障等级the classification of fire-fighting station at airport 机场所具备的与使用该机场最高类别的航空器相对应的消防救援能力。2.3 机场飞行区aerodrome 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的区域。 2.4 应答时间crash rescue time 从消防服务机构接到的首次呼救至应答救援的第一辆(或几辆)车到达并

机场机坪运行管理使用手册

机场机坪运行管理使用手册 1、1、1 对停机坪的要求 1、1、1、1停机坪的停机位置,大小和停放的方法,应根据机型 尺寸、航空器进出方式(滑进、滑出、拖进、拖出)停放时与建 筑物的关系、发动机运转时气流、噪音等因素决定,并按有关资 料计算求得。 1、1、1、2 所选择的停机坪的强度应能承受相应型号航空器的重 量。 1、1、1、3 机坪上应绘制引导标线,标线应使用耐油的黄色涂料 按进出最大机型的前轮轨迹绘制宽度不小于10cm的连续实线。 1、1、2 航空器停放的规则 1、1、 2、1停放的航空器与建筑物、移动或停止中的航空器或移 动的障碍物(如机场专用车辆)等的净距(两物体最近两点的距 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A类:翼展在15m以下,主起落架外轮间距间距4.5m以下,净距不应小于3m。 B类:翼展在15m--24m,主起落架外轮间距4.5m--6m,净距不应小于3m。 C类:翼展在24m--36m,主起落架外轮间距6m--9m,净距不应小于4.5m。 D类:翼展在24m--36m,主起落架外轮间距9m--14m,净距不应小于7.5m。 1、1、 2、2对停放的航空器应在主起落架外侧主轮前后各挡一个 轮挡,共挡4个。 - 1 - 1、1、 2、3试车、滑行的航空器其气流不应对其它航空器构成危

险。 1、1、 2、4直升机停放时,相互间最凸之点(旋翼、尾桨在旋转 状态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3m。 1、1、 2、5小飞机与大飞机应分开停放。混杂停放时,大飞机试 车、滑行时其气流或喷流不应对小飞机构成危险。飞机相对停放 时的间距,按翼展乘1.35--1.50之间的一个系数计算,以保证转 弯滑行的需要。 1、1、3 航空器停放时的系留 1、1、3、1系留桩、系留钢索(系留绳、系留链条)必须符合该 型航空器维护手册的要求,直升机试车用的地锚按该机型的规定 执行。 1、1、3、2 航空器停放时的系留及地锚要求和遇大风时的附加措 施,均按各型航空器维护手册规定和停放地区的自然条件决定。 1、1、3、3航空器停放时各种盖罩、保险销、接地销、尾撑、舵 面锁(夹)等的使用,按各型航空器维护手册规定执行。 1、2、1 试车人员的资格 1、2、1、1 持有维修人员执照并有相应的机型签署。 1、2、1、2 经过合格的试车的培训。 1、2、1、3 经营运人或维修单位授权。 1、2、2 试车地点的选定 1、2、2、1试车场地选择在51—69号单数机位及52-74号双数机位或航空公司维修机坪,应保证试车地点地面清洁、无易燃物 品及其它障碍物,发动机/螺旋桨下面及前面无砂石、浮土、冰、

机场运行管理课程大纲

《机场运行管理》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Airport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课程编码: 总学时:48 实验实践学时:0 上机时间:0 适用专业:中小机场保障班 一、课程教学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机场的经济规律及配套政策,进一步熟悉机场运行环境和安全环境,掌握机场生产组织与管理及特定运行保障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为学生从事机场运行指挥、飞行区管理、场务管理、机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管理等工作奠定基础。 二、课程教学基本内容和要求 《机场运行管理》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包括:机场运行模式及组织结构、机场噪音控制、运行准备、地面服务与维护、除冰雪管理、行李处理、航站楼运行、机场运行指挥、货运管理、机场技术服务、不停航施工管理、机场应急救援、残损航空器搬移、机场安全保卫、运行管理及绩效和机场运行手册等。 三、课程教学学时分配与结业标准

2、课程结业标准:课程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 四、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 第一章机场运行模式及组织结构 【教学内容要点】 1、机场运营概况 2、机场所有权形式及机场私有化现状; 3、机场的管理模式和政策; 4、机场的组织结构。 【教学要求】 1、了解机场所有权形式及机场私有化现状; 2、了解机场的管理模式和政策; 3、熟悉机场的组织结构。 第二章机场高峰时间与航班安排 【教学内容要点】 1、描述高峰的方法; 2、航班安排策略; 【教学要求】 1、熟悉高峰流量与运行成本的关系; 2、掌握描述高峰流量的方法; 3、了解影响航空公司航班安排策略的因素和限制条件; 4、掌握航班安排对机场运行的影响。 第三章机场噪声控制 【教学内容要点】 1、噪声的度量指标; 2、机场噪声控制策略;

机场的定义及分类(资源借鉴)

机场的定义及分类 国际民航组织将机场(航空港)定义为:供航空器起飞、降落和地面活动而划定的一块地域或水域,包括域内的各种建筑物和设备装置。机场可分为军用机场和民用机场,民用机场主要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航空机场,此外,还有供飞行培训、飞机研制试飞、航空俱乐部等使用的机场。运输机场的规模较大,功能较全,使用较频繁,知名度也较大。通用机场主要供专业飞行之用,使用场地较小,因此,一般规模较小,功能单一,对场地的要求不高,设备也相对简陋。 机场还可分为: 国际机场:为国际航班出入境而指定的机场,它须有办理海关、移民、公共健康、动植物检疫和类似程序手续的机构。 门户机场:国际航班第一个抵达和最后一个始发地的国际机场。 国内机场:供国内航班使用的机场。 地区机场:经营短程航线的中小城市机场。 轴心机场:有众多进出港航班和高额比例衔接业务量的机场。 备降(用)机场:由于技术等原因预定降落变的不可能或不可取的情况下,飞机可以前往的另一机场。 民用航空的定义、分类和组成 民用航空的定义:使用各类航空器从事除了军事性质(包括国防、警察和海关)以外的所有的航空活动称为民用航空。 这个定义明确了民用航空是航空的一部分,同时以“使用”航空器界定了它和航空制造业的界限,用“非军事性质”表明了它和军事航空的不同。 民用航空的分类: 分为两部分。商业航空和通用航空 商业航空 也称为航空运输。是指以航空器进行经营性的客货运输的航空活动。它的经营性表明这是一种商业活动,以盈利为目的。它又是运输活动,这种航空活动是交通运输的一个组成部门,与铁路、公路、水路和管道运输共同组成了国家的交通运用系统。尽管航空运输在运输量方面和其他运输方式比是较少的,但由于快速、远距离运输的能力及高效益,航空运输在总产值上的排名不断提升,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和国际交往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越来越大的作用。 通用航空 航空运输作为民用航空的一个部分划分出去之后,民用航空的其余部分统称为通用航空,因而通用航空包罗多项内容,范围十分广泛,可以大致分为下列几类: (l)工业航空:包括使用航空器进行工矿业有关的各种活动,具体的应用有航空摄影、航空遥感、航空物探、航空吊装、石油航空、航空环境监测等。在这些领域中利用了航空的优势,可以完成许多以前无法进行的工程,如海上采油,如果没有航空提供便利的交通和后勤服务,很难想像出现这样一个行业。其他如航空探矿、航空摄影,使这些工作的进度加快了几十倍到上百倍。 (2)农业航空:包括为农、林、牧、渔各行业的航空服务活动。其中如森林防火、灭火、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号令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场安全管理 第一节机场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节机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节人员资质及培训 第三章民用机场使用手册 第一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编制、批准 第二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第三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修改 第四章飞行区管理 第一节飞行区设施设备维护要求 第二节巡视检查 第三节检查程序及规则 第四节跑道摩擦系数测试及维护 第五章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第一节目视助航设施的运行要求 第二节助航灯光系统的维护 第六章机坪运行管理 第一节机坪检查及机位管理 第二节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 第三节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四节机坪作业人员管理 第五节机坪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节机坪消防管理 2 第七章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障碍物的限制 第三节障碍物的日常管理 第四节电磁环境的管理 第八章鸟害及动物侵入防范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生态环境调研和环境治理 第三节巡视驱鸟要求及驱鸟设备管理第四节鸟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利用第五节鸟情和鸟击报告制度 第九章除冰雪管理 第十章不停航施工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不停航施工的批准程序 第三节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航空油料供应安全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运行安全管理

第三节应急处置 第十二章机场运行安全信息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机场运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附则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机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运行安全管理。民用机场航空安全保卫管理的要求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民用机场(以下统称“机场”),包括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运输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通用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全国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机场管理机构对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机场安全、正常运行的组织和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维护机场的运行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签订有关机场运行安全的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 第五条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对各自的有关机场运行安全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的持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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