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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长治市城区城中村改造试行办法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长治市城区城中村改造试行办法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长治市城区城中村改造试行办法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长治市城区城中

村改造试行办法的通知

城区、郊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城区城中村改造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施行。郊区、高新区位于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可参照本试行办法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新区起步区范围内的屈家庄、蒋村、北寨村、梁家庄、大辛庄、泽头村、小神村的改造适用本试行办法。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中村改造实行综合改造,统筹城中村改造拆迁、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等一体化全面改造,其主要任务是实现旧村变新区,村民变股民,农民变市民,村委变居委,农保变城保,土地由集体所有变国家所有等六大转变,推进城乡一体化。

第三条城中村改造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二)以人为本,综合改造,充分保障村民和村集体利益;

(三)规划先行,整体开发,完善功能,合理控制规模;

(四)积极稳妥,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改制再改造;

(五)一村一案,成熟一个、改造一个;

(六)依法、公平、公开、透明。

第四条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城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的实施主体是村民、村民委员会;与村委会合作的开发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成立的股份制公司或城中村改造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第六条城中村改造采取整体拆建为主,局部拆建、综合整治或整村搬迁为辅的改造模式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城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城中村改造试行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组织实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根据审核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所涉及土地的收储、招标、拍卖、挂牌等相关事宜,按照土地方面的政策办理有关手续;

(四)审核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五)负责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中村撤村建居、村集体经济改制,做好村民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城中村改造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优惠政策

第八条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属于市本级留成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全部返还城区,用于城中村改造村民社会保障、安置和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九条城中村改造建设用地,区别宗地用途,按以下方式供地:用于安置原村民的住宅建设用地、改造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与市政设施配套的绿化和公建公益设施用地、安置本村劳动力就业的集体企业占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其它商业、娱乐、旅游、商品房开发、企业等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第十条在规划的前提下,参与改造的城中村农户建设用地按人均180平方米控制,非农户按人均50平方米控制,主要包括安置村民住宅用地、住宅区公建用地、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住宅区配套公共绿地、预留的生产发展用地(含自己开发用地)。各村现有土地不足的不再补地。剩余土地由政府按规划逐步统一收购。

第十一条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市发改、规划、建设、

土地、财政、公安、民政、劳动、房管、人防、农经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凭建设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区政府公函,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办理建设工程立项等相关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建成综合验收后,属旧房换新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房管部门予以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消防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城市污水处理费、房地产手续交易费、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新增用水量增容费、地产交易服务手续费;按下限收取建筑企业劳保统筹、房屋拆迁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工程定额编制费。费用减免的对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的股份制公司,范围限于人均180平方米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城中村的道路、排污、环卫等市政基础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统一纳入城市市政和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城中村改造建设的小区范围市政基础和公用设施建设由项目单位投资建设。

第十三条城中村失地农民享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参与城中村整体改造的开发商优先使用本村劳动力。因城中村改造增加的就业岗位,必须优先用于安排原城中村村民就业。

第十四条城中村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另行制定。

第四章拆迁补偿

第十五条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由具有法人资格和拆迁资质的单位依法拆迁。

第十六条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在改造前,都必须制定拆迁补偿方案,由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按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对城中村改造中拆迁的房屋,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和《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与补偿标准暂行办法》,并参照《长治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长政发〔1999〕8号文件)相适用的规定进行补偿。

第十八条城中村改造的拆迁安置补偿主要采取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

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方式补偿的,须持有合法的房屋建筑手续;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评估价作价补偿。原居住面积不达长治市最低人均住房面积的,按人均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安置。

安置补偿建筑面积超过拆迁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安置补偿建筑面积不足拆迁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结算。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法签订书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并于签订安置协议之日起15日内,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严禁违法开发建设,严禁违法突击抢建,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停止一切与实施城中村改造规划无关的建设活动。对现有不符合城中村改造规划要求,又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改造时应予拆除;对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严禁乱检查、乱收费。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市规划部门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方案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农民成建制转为城市居民后,其所有的集体土地(农用地、非农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对转为国有的农用地,由转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原承包人按原用途继续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城市建设需要使用农用地时,依法办理转用、征收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十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损害公共利益的,由城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建设单位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四条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区政府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报市政府协调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试行办法自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施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 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长政发[2013]27号 【发布部门】长治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28 【实施日期】2013.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长政发[201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现结合长治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管理责任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的监督管理责任。

县级民政部门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责任主体,在政府领导下,牵头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低保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公示等职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服务中心和包村干部的作用。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低保对象的审核、评议、公示等相关工作。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可以代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二、完善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核算与评估办法,核算和评估其家庭收入与财产,认定其是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 (一)户籍状况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应按本人持有的农业或非农业户籍类别申请。 1、持我市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申请城市低保。持我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可申请农村低保。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混合家庭”,按家庭核算收入,分别按户口类别申请城市低保或农村低保。 2、在本市范围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同时,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在户口所在地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在外省、市居住的,一般不予受理。有特殊情况的,要由居住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信函证明其在当地的生活状况。 (二)家庭成员界定 1、户主、配偶、未成年子女视为同一家庭成员。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补充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 策的补充意见 并政发〔2005〕30号 颁布时间:2005-11-29发文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现就有关政策,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土地政策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解释,《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意见》(并政发〔2003〕10号)第三条第(三)项土地政策修改补充为: (一)城中村村民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后,在其所剩余的少量集体土地全部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征收审批手续,转为国有土地。拟征收的集体土地中有农用地的,应依照法律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再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征收集体土地中有城市规划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用地的,由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代征土地费用和其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安置 费用。 (二)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留给村民的生产、生活用地由转制后的集体股份制经济组织按原用途继续使用,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按市政府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组批准的改造方案和规划部门批准的具体建设项目,对进行拆迁改造的用地逐个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转制后的集体股份制经济组织;暂不进行拆迁改造的,待拆迁改造时再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三)城中村在土地条件许可的前提下,根据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政府确定的人均用地标准,留给转制后的集体股份制经济组织的发展用地,用于转制后村民的生活、生产、就业安置。 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政发〔2004〕29号)相关政策第二条:“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在有剩余土地的前提下,按每人133平方米控制,包括居住、公共设施、预留生产发展用地、道路交通、绿化等用地”,修改补充为: 人均133平方米建设用地,应包括其安置村民住宅用地、小区级公建用地、道路用地(道路红线30米以下)、小区级及以下配套公共绿地、预留的生产发展用地。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益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公共绿地、城市道路(道路红线30米及以上)及两侧绿化用地不计入人均133平方米建设用地中。除此之外,城中村改造非农户房屋拆迁改造人均安置用地为30—50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配套公建、道路、绿地、为实施改造的资金筹措开发用地。 三、改造规划编制及审批

山西省长治市高一上学期期中数学试卷

山西省长治市高一上学期期中数学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填空题 (共14题;共16分) 1. (1分) (2019高一上·上海月考) 已知,集合,若恰有一个元素,则m的取值范围是________. 2. (2分)函数f(x)=lg(9﹣x2)的定义域为________单调递增区间为________ 3. (1分) (2016高一上·莆田期中) 已知函数f(x)是定义在(﹣∞,+∞)上的偶函数.当x∈(﹣∞,0)时,f(x)=x﹣x4 ,则当x∈(0,+∞)时,f(x)=________. 4. (1分)下列关系①3?{x|x≤10};② ∈Q;③{(1,2)}∈{(x,y)|x+y=3};④??{x|x≥π}中,一定成立的有________. 5. (1分) (2016高二下·宝坻期末) 定义在R上的函数f(﹣x)+f(x)=0,f(x+4)=f(x)满足,且x∈(﹣2,0)时,f(x)=2x+ ,则f(log220)=________. 6. (1分) (2019高一上·华安月考) 集合A={-1,0,1},B={a+1,2a},若A∩B={0},则实数a的值为________。 7. (1分) (2019高一上·集宁月考) 若 ,则的值域是________.(请用区间表示) 8. (1分) (2016高一上·浦东期中) 若f(x)= ,g(x)= ,则f(x)?g(x)=________. 9. (1分)已知函数f(x)= ,若f(3﹣2a)>f(a),则实数a的取值范围是________. 10. (1分)若f(a+b)=f(a)?f(b)(a,b∈N*),且f(1)=2,则 + +…+ =________. 11. (1分) (2016高一上·南京期中) 已知函数f(x)=|lgx|,若a≠b,且f(a)=f(b),则 ab=________ 12. (2分) (2017高一上·海淀期中) 已知函数f(x)是定义在R上的奇函数,当x>0时,f(x)=x2﹣ax+a,其中a∈R. ①f(﹣1)=________;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为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参与经开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改造主体在经开区范围内的开发项目,可享受以下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 (一)一年内参与城中村改造已达到两个村的企业,在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期限为1年。“一年内”是指两个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 (二)享受上述缓缴政策的企业在缓缴期限内管委会规划局仅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清后再行发放原件。同时,享受上述缓缴政策的企业应对管委会做出书面承诺,报规划局、财政局、城改办备案。 (三)对逾期未按规定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缴,并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加收滞纳金(缓缴期起始时间以规划局核发城建费用征收交费通知单标注时间为准)。 二、改造主体按照城中村改造进度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管委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标准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方案》(附件1)。 各阶段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为: (一)自《城中村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旧村整体拆除,没有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或重大伤亡事故,给予一定的奖励;未按上述期限完成的,不予奖励;虽按上述期限完成,但是出现以下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扣减奖励费: 1、出现一次重大上访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5%; 2、出现一次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15%; 3、发生安全事故,出现死亡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死亡2人以上,取消奖励;无死亡前提下,重伤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30%,重伤2-3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重伤3人以上,取消本阶段奖励。

长治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长治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解读 机构改革基本原则 1、坚持职能整合与权责一致相统一。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合理配置部门职能,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设置机构。既要从行政管理体制的统一性出发,尽量做到机构设置上下相衔接,又要充分考虑本市实际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相应的机构。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切实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市政府机构设置 市政府机构不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为政府工作部门。改革后,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3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2个。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长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长治市教育局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长治市公安局 长治市监察局(中共长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其合署办公,列入政府机构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长治市民政局 长治市司法局 长治市财政局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国土资源局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长治市水利局 长治市农业委员会(挂中共长治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牌子) 长治市林业局 长治市商务局 长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长治市版权局牌子) 长治市卫生局 长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长治市审计局 长治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长治市煤炭工业局 长治市体育局 长治市统计局 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文物旅游局 长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长治市粮食局 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长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部门管理机构 长治市物价局(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长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由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处级;内设机构一般为科级。 机构改革亮点纷呈 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理顺职责关系: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能,明确相应的责任,做到权力与责任相对等;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避免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着力解决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明确和强化责任: 按照大部门管理体制的原则,在机构调整、职能整合的同时,尽可能实现职能、权限的完整与统一。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推进政务公开、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 调整优化组织结构: 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完善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工业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整合医疗和药品管理职能,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

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城中村改造对开发商优惠政策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1、除国家和省明文规定不得减、免之外的行政性收费和财政全供单位的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 2、市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 3、村(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投资新建的非营利性公共事业用房,享受安置房的有关政策。非营利性公共事业用房包括:公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公共配套设施用房。 4、规定安置开发比以内的配套开发商品房及所需用的土地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所需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国家、省规定应上缴财政的部分外,另提取5%廉租住房建设基金,其余部分以市人民政府补贴方式拨付到区人民政府,用于该城中村改造规定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建设安置房的规费减、免政策。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1、城中村改造所有建设项目免缴工程定额测定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2、安置村民的住宅建设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生产经

营性项目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在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除用于安置村民生活及建设公共设施用地外,其余的可变更为经营性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等。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1、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除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省财政部分外,其余部分由所在县(区)、管委会专项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助。 2、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在开发企业作出缓缴书面承诺后,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 3、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对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统一安置的安置房(住宅和非住宅),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项目中开发建设用于销售的商品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收取。 4、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减半收取。 5、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新建建筑,在办理房屋产权权属登记时,对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统一安置的安置房,办理新建初始登记时住宅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免收权属登记费,对非住宅和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商品房减半收取。 6、对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取得的安置房用地,项目改造中的土地登记费全免。但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屋出售、土地转让交易行为的土地登记按现行政策执行。 7、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人防工程建设,对拆建部分给予政策优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1]73号 【发布部门】长治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7.18 【实施日期】2011.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

城市扩容提质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宜居城市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措施。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44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开展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为保证行动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宜居城市、县城为目标,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为主线,实施“一建一改两治理(即建设城市新区和基础设施,改造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基础设施,开展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开展市政设施运营提质专项治理),力争使我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县城在环境质量、聚集能力、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管理服务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创建一批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逐步构筑适宜居住、有利发展的城镇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城市扩容提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保市长 副组长:董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李柏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于川市政府秘书长 秦正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晓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长治日报社社长 石建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郝彩英市爱委会办公室主任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及部分城市的具体做法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 一、珠海模式 珠海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房地产商改造开发城中村的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决策引导,制定改造规划,出台改造优惠政策的作用。改造的主体为房地产商,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有实力的开发商,由开发商筹集资金完成改造工作。改造方式为拆掉旧村彻底重建,建设商品房和商品房化的安置房。拆迁补偿方式为实物补偿为主、货币补偿为辅,补偿比例为1∶1(补偿标准以内)和1∶1.2(未达规定面积)。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转让期限为70年。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二、广州模式 广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引导村民自行开发改造、不允许房地产商进入的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制定政策,出台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的作用。改造的主体为村集体和村民,政府提倡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区财政拿出一部分配套资金,由城中村自行改造开发,不允许房地产商介入。改造方式为重建、改建与维护相结合。拆迁补偿方式由各城中村根据具体情况自定。土地权属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体制变更方面有撤村(委会)建居(委会),村民变市民,村办企业改股份公司,村民变股东等。 三、杭州模式 杭州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是由政府统筹改造城中村的一种模式。政府在改造中起着组织作用,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和工作考核,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区政府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本区城中村改造。改造的主体为区政府,区政府享受市政府在土地运作方面的部分权限,统一运作、统筹平衡撤村建居村的全部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由政府招标建筑公司建设安置村民的农转居多层公寓,部分地块用于出让以解决建设资金平衡需要,这类地块由各区政府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

长治市调研情况

山西省长治市 长治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的上党盆地,它东倚太行,与河北、河南两省为邻;西屏太岳,与临汾地区接壤的;北交晋中;南连晋城。市辖城区、郊区、长治县、潞城市、长子、黎城、襄垣、沁县、屯留、武乡、平顺、壶关和沁源共13个县市区,面积l.5万平方公里,人口292.82万,是山西著名的米粮产地。长治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历史文化状况 长治“居太行之巅,叶形最高,与天为党,故名上党”。上党历史悠久,已有3000多年历史,地理位置险要,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曾有“得上党而望中原”之说。这里殷商时为黎国,周朝为潞子国,春秋战国时先后属晋、韩、赵国,秦朝时为上党郡,隋开皇年间改为潞州,明嘉靖八年改为潞安府、并附廓置长治县(取长治久安之意),长治之名由此而始。 地理位置概况 长治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地处晋、冀、豫三省交界处,东倚太行山与河北、河南两省为邻,西屏太岳山与临汾地区接壤,南部与晋城市毗邻,北部与晋中地区交界。全市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缓缓倾斜。 长治地处黄土高原东南部,群山环绕,地形复杂,海拔较高。按中国气候大划分标准,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其基本特征是:四季分明,冬长夏短,春略长于秋;气候温和始终雨热同季,大陆性季风强盛持久,海洋性季风的作用相对较弱。年平均气温5℃度到11℃,年平均降雨量为600毫升以上无霜期155-184天,现有耕地37.2万公顷,十分适合北方各种农作物的生长。境

内各种植被种类较多,有林面积达到30.8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2%,林木蓄积量1062万立方米各种牧草200余种,野生植物500多种,玉米、谷子,小麦、薯类等是本地的主要粮食作物,素有“米粮川”之称,是山西农业经 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 气候类型 长治属典型中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在4.9--10.4 摄氐度之间,气候条件与避暑山庄承德相近。1月份最冷,平均最低气温为-6.9摄氐度;7月份最热,平均最高气温为22.5摄氐度。号称“无扇之城”。年日照时数2418-2616小时,一般年降水量在537.4-656.7毫米,7月最多,为132.2毫米,1月最少,为5.5毫米,年平均无霜期在156.8-181.9天,年平均风速为1.5-3.0米/秒之间。 交通情况 铁路:长治站、长治北站 太焦铁路,长邯铁路 公路:太长高速公路(太原-长治)、长晋高速公路(长治-晋城)长邯高速公路(长治-邯郸)、长临高速公路(长治-临汾)、207国道、208国道、309国道 航空:长治王村机场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时间:2009-08-03 08:52:56文章来源:查看次数:1269【大中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驻市单位:《长治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09年3月29日第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九年四月十四日 长治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道路积尘在风力、机动车辗压、人群活动作用下被扬起及城市房屋建设、拆迁、市政公路建设、道路清扫保洁、固体物料运输、堆放等活动中产生的细小尘粒所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焦、沙石、水泥、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主城区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监察、建设、房管、园林、市政、市容、环卫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对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管理。 第五条运输各种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撒漏。

第六条对市区及城市周边未铺装或破损道路应进行铺装硬化或及时修补,减轻因道路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 第七条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采取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防尘措施。 第八条需要开挖道路施工的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情况下,分段封闭施工。 第九条道路保洁应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一)除雨雪天或道路结冰天气外,市环保部门对市区主干道每天要喷雾降尘2-3次。 为保持路面清洁,市环卫部门要及时清理路面积土、灰尘,每周对市区主干道冲洗一次。 (二)市区主干道要逐步实施高效清洁的机械化清扫,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工作作业服务规范。 第十条从事房屋建设、拆迁、市政公用、道路等基础设施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市环保部门提供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方案中要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防尘措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到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是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责任方。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在风速达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当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要按照《长治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2.1米的围挡,施工期间,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 第十四条施工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必须做地面硬化处理,施工区外侧道路的硬化要宽于出口的宽度。

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

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 (洛政办〔2009〕7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或街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置房是指按照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经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用于安置村民的新建住宅和安置村(组)办公用房、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用房的新建房屋。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原村民聚居村落或街区成为规划合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居住条件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基础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城市社区。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方针:政府主导、区级负责、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因地制宜、一村一案、积极推进、注重实效。 第六条城中村改造的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村(组)自行组织改造,或由村(组)联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实施改造,也可引进开发企业实施改造。市政府鼓励区、乡、村(组)在保证村(组)及村民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的改造方式。 自行改造的村(组)应成立集体性质或村民入股性质的开发公司具体负责操作。 需改造的城中村在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以一次性整体改造,也可以分步实施改造。 第七条城中村改造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财政、房管、公安、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教育、发展改革、环境保护、人防、公用事

业、文物、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城中村改造应按照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村(组)及村民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及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九条市规划部门应根据《城乡规划法》,会同市国土资源、建设、房管等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编制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指导全市城中村改造的依据。 第十条需改造的城中村应将该村的全部土地纳入村庄整体改造的统一规划。在实施整村改造时,确因改造需要,城中村周边与城中村交叉地块可一并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并享受相应政策。 第十一条城中村改造规划的编制,应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 第十二条城中村改造应在规划的指导下合理确定安置开发比。安置开发比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关政策变化情况确定并公布。本办法所称安置开发比是指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与配套开发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之比。 第十三条各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规划部门审核,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实施城中村改造的依据。 第十四条城中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与开发建设项目相结合,充分听取村民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第十五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手续。 第三章土地管理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长政发[2011]124号 【发布部门】长治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16 【实施日期】2012.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政发[201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长治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救助是政府对由于临时性、突发性等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 第三条临时救助坚持以政府救助、家庭保障、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原则。以“救急救难”为主,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 第四条民政部门是临时救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时救助对象的审批、救助金的发放等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民政部门委托,也可承担受理申请、调查核实、张榜公示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困难居民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一)遭遇意外事故,人身、财产受到严重损害,在各种赔偿、保险、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社会帮扶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 (三)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家庭成员在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自费生)就读,经其它教育救助和社会帮扶后,家庭负担仍然很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 (四)政府认定的其它困难群众。

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 霸州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廊坊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霸州市西市区(中心城区)、东市区(胜芳镇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城中村,是指市区城市化进程中依照有关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或者其继受单位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地域范围内建成区域。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由霸州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三条城中村改造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城中村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鼓励域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通过竞标直接开发或者以入股形式参与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 第五条霸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城中村改造工作。乡镇(区、办)人民政府和村街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职责

--------------------------------------------------------------------------------------------------------------- 第六条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魏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霸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城中村改造的全面指导与协调工作,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成中平能改成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 乡镇(区、办)人民政府和村街(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乡镇(区、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镇领导小组)和村街(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村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城中村改造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市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城中村整体改造计划,并进行宏观管理; 2)、审定城中村改造方案及配套政策 3)、督促、检查、指导乡镇领导小组的工作 第八条霸州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计划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2)、审核城中村改造方案 3)、协调指导乡镇领导小组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 4)、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备案资料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依据《霸州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制定东、西市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总体计划,审核城中村改造详细规划,做好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山西省长治市2019-2020学年高考数学二模考试卷含解析

山西省长治市2019-2020学年高考数学二模考试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5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8 21x y x ??++ ??? 的展开式中12x y -的系数是( ) A .160 B .240 C .280 D .320 【答案】C 【解析】 【分析】 首先把1x x +看作为一个整体,进而利用二项展开式求得2y 的系数,再求7 1x x ??+ ??? 的展开式中1x -的系数, 二者相乘即可求解. 【详解】 由二项展开式的通项公式可得821x y x ??++ ???的第1r +项为82181r r r r T C x y x -+??=+ ? ??,令1r =,则 7 1228 1T C x y x ??=+ ???,又7 1x x ??+ ???的第1r +为727 1771r r r r r r T C x C x x --+??== ? ?? ,令3r =,则3735C =,所 以12 x y -的系数是358280?=. 故选:C 【点睛】 本题考查二项展开式指定项的系数,掌握二项展开式的通项是解题的关键,属于基础题. 2.高三珠海一模中,经抽样分析,全市理科数学成绩X 近似服从正态分布( )2 85,N σ ,且 (6085)0.3P X <≤=.从中随机抽取参加此次考试的学生500名,估计理科数学成绩不低于110分的学 生人数约为( ) A .40 B .60 C .80 D .100 【答案】D 【解析】 【分析】 由正态分布的性质,根据题意,得到(110)(60)P X P X ≥=≤,求出概率,再由题中数据,即可求出结果. 【详解】 由题意,成绩X 近似服从正态分布( )2 85,N σ ,

长治市人民政府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发(2007)92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九月六日 长治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促进城市排水事业的发展,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长治市规划区内的排水规划与建设、申请排水许可,城市排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以及对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排水设施,是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水设施分为城市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第五条长治市建设管理局为长治市城市排水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排水管理部门)。 长治市排水管理处具体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并受长治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排水设施的建设、污水排放和城市排水许可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规划、土地、房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城市排水管理的相应工作。 第二章排水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在城市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须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等有关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关于旧城改造的相关优惠政策

关于旧城改造的相关优惠政策

一、旧城改造定义: 旧城改造是指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已批准的本轮城市详细规划的需求而实施的对与规划发展不相符的旧有城市基础设施的拓展、改线、工矿、企业、商贸、房宅的拆迁与重建,绿地与公共文教娱乐场所的改扩增建设等。旧城改造是新一轮城市发展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又是集约利用城市土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使城市结构布局不断合理,并完善城市不同功能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等工作的通知 (武政〔2009〕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及东湖宾馆至武汉天河机场主干道景观路综合整治改造工作(以下简称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步伐,完成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紧迫感 实施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是我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抓住机遇,克难攻坚,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市空间。 (二)、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为加强对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阮成发任组长、副市长孙亚任副组长,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制订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有关政策,研究解决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改办),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家祥兼任主任,承担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日常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一站式服务”的要求集中办公,实行“封闭运行”。市城改办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2.负责起草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有关配套政策; 3.负责办理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拆迁、建设、房产的审批手续; 4.负责对各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5.负责研究解决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6.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汇总-2012年6月独家整理版

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汇总 序 号 优惠类型优惠政策备注 1 土地处置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用于安置与开发的集体土地依法全部征为国有,依照法定程序,由村集体经济 组织或现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其土地使用权属不变。村民安置用地 以划拨或出让方式供应,商品房开发用地以“招、拍、挂”方式供应,经济发展用地以协议出让或租 赁方式供应。“城中村”开发改造范围之外的土地,由政府收回,依法处置。 依据《许昌市区城中村改 造工作的意见》(许政 办〔2007〕73号) 土地收益 “城中村”改造中的土地收益在扣除国家政策规定的专项资金后,全部返还各区(县)政府(管委会)统 筹使用,主要用于居民拆迁安置、劳动就业、福利保险,支持居民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建设文化、体育、 教育等社会公益设施。 住宅建设与 拆迁安置 “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先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后进行商业开发。可利用村庄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先行 建设安置住房,居民搬迁入住后,再对原村庄拆迁建设。没有存量建设用地的,根据村民安置用地规 划,先部分拆迁建设安置用房。居民的拆迁安置可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形式。被拆迁户可以 享受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或一套优惠价商品房。 城市配套费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其在“城中村”改造中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城市配套费 减半征收。 相关费用优 惠 城中村改造工程中居民安置住房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居民在办理回迁安 置住宅确权登记手续时,有关部门减半收取办证费用。 免行政事业 性收费 房屋拆迁管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是拆迁安置补偿费的3‰。许政纪〔2007〕52号 工程定额测定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是工程造价的1.2‰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是,老城区的建设项目按房屋建筑面积 计每平方米征收30元,新城区的建设项目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征收20元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征收1.8元。 城市绿化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征收1元。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是,对使用纸袋装水泥的施工单位,按房屋建 筑面积计每平方米征收1.5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征收7元。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每平方米征收1500元。 征(拨)用地管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按征地费用总额的1.1-1.2%征收。 减收的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该收费项目目前市区市场化程度较低,由市建

山西省长治市2020版小学数学小升初试卷D卷

山西省长治市2020版小学数学小升初试卷D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亲爱的小朋友们,这一段时间的学习,你们收获怎么样呢?今天就让我们来检验一下吧! 一、填空题。(共20分) (共11题;共20分) 1. (3分) (2019四上·嘉陵期中) 由2个亿,6个千万和4个百万组成的数是________,读作________,改写成用“万”作单位的数是________万;省略亿位后面的尾数约是________亿。 2. (4分)(2019·诸暨模拟) ________ ÷15==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折 3. (2分) 12和15的最大的公因数是________;4和6的最小公倍数是________。 4. (2分) (2019四上·遵化期末) 一个最小的两位数,它既是3的倍数,又是2的倍数,这个数是________,把它分解质因数为________. 5. (1分) (2020六上·官渡期末) 某校六年级模拟检测中,共有425人及格,75人不及格。这次检测的及格率是________。 6. (2分) 2.05立方米=________立方米________立方分米 7. (2分) (2019五下·渝中期末) 用三个棱长是4厘米的正方体木块拼成一个长方体,这个长方体的表面积是________平方厘米,体积是________立方厘米。 8. (1分)用含有字母的式子表示下面的数量关系. a个b相加,和是________ 9. (1分)一个长方形的长是宽的2倍,那么这个长方形的周长与它的长的最简整数比是________,比值是________。 10. (1分)(2020·遵义) 圆锥的体积是50立方厘米,和它等底等高的圆柱的体积是________。 11. (1分)六年级举行速算比赛,答对一道题得10分,答错一道题扣2分,李红共抢答了10道题,最后得分是64分。她答错了________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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