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全国各地普通标准住宅标准

全国各地普通标准住宅标准

全国各地普通标准住宅标准
全国各地普通标准住宅标准

全国各地普通标准住宅标准

“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

在各省出台的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条件上,存在争议较大的是面积标准和价格标准。

目录

国家的规定 (2)

山东的规定 (2)

西藏的规定 (3)

辽宁的规定 (3)

广东的规定 (3)

海南的规定 (5)

贵州的规定 (5)

天津的规定 (6)

河北的规定 (6)

黑龙江的规定 (6)

四川的规定 (7)

新疆的规定 (7)

河南的规定 (8)

重庆的规定 (8)

湖北的规定 (8)

上海的规定 (8)

江西的规定 (9)

宁夏的规定 (9)

湖南的规定 (9)

福建的规定 (10)

山西的规定 (11)

浙江的规定 (11)

北京的规定 (12)

安徽的规定 (12)

内蒙古的规定 (12)

广西的规定 (13)

国家的规定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5]6号)

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

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5]26号)

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

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

山东的规定

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普通标准住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

注:普通标准住宅的地方性税务规定。

转让的地下室(储藏室)、停车位(车库)等附属设施按照其他房地

产类型进行清算。

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普通住房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金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1.0以

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普通住房面积标准以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金建

筑面积为准,不包括单独注明的车库、地下室面积。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及普通住房标准

(东地税发[2010]43号)

普通住房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普通住房面积标准以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

准,不包括单独注明的车库、地下室面积。

西藏的规定

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问题的通知

(藏国税函[2005]134号)

在我区未建立集中供暖设施以前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0.9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穗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2倍以下的住房;在建立集中供暖设施以后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控制在 1.0以上。那曲地区、阿里地区作为高寒地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源标准控制在0.8以上。

辽宁的规定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辽财预[2006]290号)

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

关于调整大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清算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大地税公告[2010]1号)

本公告所称“普通住宅”,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对社会公布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标准执行。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辽财预[2006]868号)

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

广东的规定

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指引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8]342号)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住房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44倍以下的为普通标准住宅。

关于对我市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执行标准进行调整的批复

(深府办函[2006]86号)

对我市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执行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心上、单套住房套内建设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

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44倍以下。

根据深地税发[2006]555号规定,“普通标准住宅”执行标准中“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纳税人只需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关于调整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我市辖区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为: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积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该标准自2019年11月11日执行。

关于发布《江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含 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

关于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四、普通住房的认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分类界定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其

中:对于“普通住房”的认定,一律按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56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44倍以下。

关于公布南海区2021年上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告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 以上;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以套内面积进行计量的,应换算成建筑面积);三、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8601.04元/平方米。

关于公布2021年上半年禅城区普通住房标准的通告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二、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三、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6379元/平方米。

关于市区2021年上半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的公告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市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2020年下半年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44倍以下,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5398元。

关于调整我市享受普通住房优惠政策交易价格标准的通知

(汕地税发[2011]66号)

我市享受普通住房优惠政策的交易价格标准调整为实际成交价格建筑面积4800元/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5760元/平方米)以下;根据有关规定,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本标准适用于中心城区,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保税区、高新区、中心城区以外的三区一县参照执行。

海南的规定

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函[2007]356号)

2005年6月1日后销售的房产,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普通住宅的认定,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建设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琼地税发[2005]77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普通住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44倍。

关于明确普通住宅认定标准的通知(

琼府[2019]40号)

我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宅标准为:同时具备住宅小区容积率 1.0以上(含本数),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本数)两个条件。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住宅。

本通知自2019年8月9日起施行。

关于普通住宅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9]9号)

现就纳税义务发生在2005年6月1日至2008年11月19日期间的普通住房标准认定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每半年定期公布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其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仍按照琼地税发〔2005〕77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公布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超过半年未更新的,税务机关在确定普通住宅标准时不考虑价格因素。

贵州的规定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黔地税发[2006]168号)

我省“普通标准住宅”标准为: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含144㎡)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

关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若干规定

(201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

普通标准住宅的标准为:

(一)普通标准住宅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含144)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

(二)装饰标准:住宅公共走道及楼梯间墙面、顶棚刷涂料或抹灰,户内地坪为水泥地坪,墙面天棚抹灰刷白。超过前款规定标准的,均属其他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

天津的规定

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

(津地税地[2014]5号)

凡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及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成交单价不高于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见附件)三项条件的住房确定为普通住房。

河北的规定

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地税发[2006]37号)纳税人建造出售的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为普通标准住房: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

(二)以单栋楼为单位,平均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 1.2倍以下。

其中,住房平均价格以当地市、县政府分布的同期数据为准。

黑龙江的规定

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自2014年11月28日起,我省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及以下的住房。判定时间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7]122号)

“普通住宅”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标准的居民住宅。具体标准为:(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4倍以下。

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9]111号)

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普通住宅标准调整为:“容积率在 1.0以上,建筑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下,价格在当地商品住房平均价格 1.5倍以内”。

四川的规定

关于确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中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川地税函[2005]399号)

土地增值税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分两种情况加以确定:

一、没有制定普通住房标准的地区,严格按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5〕22号)文件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即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

二、在省政府规定范围内制定并已报有权机关备案普通住房标准的地区,按照本地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

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中普通住房标准通知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5]379号)

我市在土地增值税穗征收管理中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满足一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含 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倍以下。

新疆的规定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地税发[2007]135号)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应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05]152号)规定执行,即: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平均交易价格 1.4倍以下的为普通住宅。

河南的规定

转发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地税函[2010]202号)

我省普通住房原则上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造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按照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确定),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按照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确定)。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自2012年7月9日起,郑州市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新标准明确: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单套住房销售总价不高于上年度144平方米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郑东新区单独计算)的 1.4倍。

重庆的规定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6]143号)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1.0以上,单套最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4倍以下的住房。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有一条不符合即为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非普通住房。

湖北的规定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6]215号)

我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 1.0(含 1.0)以上(武汉市在 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

上海的规定

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沪地税地[2007]26号)

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

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沪房管规范市[2014]6号)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根据沪房规范[2019]7号规定,本公告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18日。

江西的规定

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市地税发[2007]37号)

我市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1800元/㎡以下。

宁夏的规定

关于银川市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办法的批复

(宁地院通[2007]123号)

普通商品住宅标准是:

(1)住宅小区的容积率在 1.2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30平米以下;

(3)成交价格为兴庆区2934元/平方米以下;金凤区2812元/平方米以下;西夏区1867元/平方米以下。

2005年以后年度在银川市政府公布新的普通商品住宅标准前,暂按照2005年普通商品住宅标准执行。

湖南的规定

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政办发[1995]48号)

四、凡纳税人建造符合以下条件的民用住宅,为普通标准住宅:

1.每套住房建筑面积未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

2.砖混结构或钢混结构;

3.装饰为普通材料(指墙面使用石灰或涂料,地面使用水泥或普通水磨石,顶面使用石灰或涂料的);

4.具有一般居住功能(住房设有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但不配置中央空调,浴缸等设施)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5]23号)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

关于发布《益阳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益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普通标准住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成交价格 1.2倍以下。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湘财税[2006]92号)

我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23号)中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往房”的标准认定,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

福建的规定

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闽地税发[2005]195号)

纳税人建造转让的住宅符合下列各项标准的视为普通标准住宅: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38倍以下。

其中(二)、(三)项的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数据为准。(条款失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

(闽政办〔2009〕25号)

2009年2月24日起,普通住房认定条件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区段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山西的规定

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政发[1995]84号)

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住宅。具备下列标准之一者,不得列为普通标准住宅:

(一)套型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超过88平方米的;

(二)六层(含六层)以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

(三)非城市规划要求而采用贴面砖、马赛克或大理石等材料进行大面积外装修的;

(四)采用进口电梯或七层以上采用电梯的;

(五)有空调设施的;

(六)有成套不锈钢厨具、天然大理石台面等厨房设施的;

(七)有人造玛瑙、大理石洗盥设备等浴室设施的;

(八)安装高级铝合金彩板门窗的。

除厨房、卫生间外,具备下列内装修标准之一者,也不得列为普遍标准住宅:

(一)非结构型吊顶;墙壁采用木质、塑料、铝合金等材料的;

(二)地板采用木质、大理石、花岗岩等材料的。

凡基建计划列明或实际建造的别墅、度假村、高级公寓、独门独院别墅式的住宅及省政府规定其它非普通标准住宅,一律不得列为普通标准住宅。

关于山西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42号)

一、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综合平均价格)1.2倍。

依据上述总体要求,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未制定具体标准的城市均按以上规定的三项条件执行,不再上浮。

浙江的规定

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05]90号)

我省普通住房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下同)普通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杭州市区普通住

房标准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05

年5月31日前公布。

二、全省其他市、县(市、区)普通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其中单套建筑面积和实际成交价格可在不超过上述标准20%的比例内上浮。

北京的规定

关于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发[2014]382号)

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原则按照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并参考其实际成交

价格确定。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上应当低于按本通知确定的所在区域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或套总价的 1.2倍。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06]2579号)

“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范围内从严掌握。

安徽的规定

关于明确阜阳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阜阳市普通住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

内蒙古的规定

关于转发国办发[2005]26号文件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5]11号)

四、制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

按照《通知》精神,我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考虑到

自治区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平方米的实际,允许单套建

筑面积和价格标准在上述标准20%的比例内上浮,具体上浮比例由各盟行政

公署、市人民政府确定,并于2005年9月15日之前报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备案。

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综合平均价格。由旗县(市、区)级房地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源测算,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测算,依据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完成数据;没有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依据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系统完成数据。

广西的规定

关于个人买卖普通住宅和销售空置商品住房税收减免有关政策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47号)

关于“普通住宅”的范围

凡是在报建住房建设项目时,经有关部门审批对其建设类别未确定为

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的住房为普通住宅。其税收减免按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

〔1999〕2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分开核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普通住宅和非普通 住宅分开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有关税收政策和实际中 应注意的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销售商品房等涉及的税收和基本规定: (注:1,销售商品房等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2,涉及的税收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一)营业税 ――基本规定 应纳营业税=销售收入×税率 1,销售收入的确认: (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了索取价款的凭据(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实现. ②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③采取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于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包销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④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过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基价加按超基价分成比例计算的价格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委托方和接受委托方应按月或季为结算期,定期结清已销开发产品的清单.已销开发产品清单应载明售出开发产品的名称,地理位置,编号,数量,单价,金额,手续费等. (5)将开发产品先出租再出售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将待售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先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出或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以后再出售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痢疾确认收入的实现. ②将待售开发产品以临时租赁方式租出的,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开发产品确认收入的实现. (6)以非货币性资产分成形式取得收入的,应于分得开发产品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 (1)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①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②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 ③将开发产品用作对外投资以及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④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 ⑤以开发产吕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 (2)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时限:视同销售行为应于开发产吕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润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说明:预售收入 =销售收入 政策 =执行掌握 3,税率:5% ――可以利用的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3]016号)

毛坯房交付标准实施方案

毛坯房交付标准 实施方案 1

前言 本方案旨在强化项目毛坯房交房实施过程中的品质管控工作,通过统一要求的做法实现毛坯房交房的观感品质和细部效果把控,确保项目毛坯房交房标准做法能得到有效的推广和提高品质。

毛坯房交付标准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毛坯房交付标准管控。 2职责 2.1 项目部、监理公司、总分包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本标准执行,按时保质完成施工验收。 3 实施办法 3.1由各项目的总分包单位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工期及施工单位总体水平,负责选定一栋楼的一个单元的标准层作为毛坯房交付样板间,提前按此要求标准完成样板层或样板间。 3.2样板间完成后,由甲方项目部组织进行检查,若检查通过,则以此样板间为标准,全面推广予以实施;各总包单位和监理公司分别建立分户验收资料档案,并详实标注分户验收数据。 1

2 4 具体标准如下: 4.1强制要求: 4.1.1首层楼梯梁梁底到地面面层的高度是否满足最低高度2000mm (设计满足最低高度2000mm 的要求,精装修施工完成后造成不能满足最低高度要求) 4.1.2疏散通道楼梯间的栏杆扶手高度为900mm ,主要是有些技术人员对规范的理解不同,造成测量高度的位置不同而产生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够

3 4.1.3窗台低于900mm 的窗户需设置防护栏杆 4.2室内地面工程(照片为示例,不做踢脚线) 4.2.1质量标准: 表面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4.2.2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5mm 。 4.2.3地面完成面要求沿墙四周弹出地热管线埋设区间; 4.2.4弹线区间内喷明显标识“禁止剔凿”等字样;

工程交付验收标准范文

工程交付验收标准

工程交付验收标准 1.1.资料: 1.1.1.产权资料(建设单位) A.用地批准资料。 B.项目批准资料。 C.施工许可证。 1.1. 2.技术资料(施工、建设单位) A.金展珠宝广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B.所有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C.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D.地质勘探报告,沉降观察记录。 E.地下管网竣工图。 F.所有设备订货合同、产品合格证、随机资料(使用说明书、检验 报告)、随机专用工具清单。 G.电缆铺设记录。 H.线路及电力电缆试验记录。 I.发电机、电动机检查试运转记录。 J.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K.电气设备绝缘检查。

L.电气设备送电验收记录。 M.防雷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N.防雷引下线焊接记录。 O.水、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 P.通风机风量测量调整记录。 Q.空调器性能测定调整记录。 R.环保达标验收许可证。 S.消防、人防、节能、电梯验收许可证。 T.房屋测绘验收资料。 U.房屋验收记录。 V.绿化平面图。 1.2.房屋检验标准 1.2.1.主体结构检验标准:符合工程建设主体结构验收程序,以房 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依据。 1.2.2.土建部分质量和功能检查标准 1.2.2.1.内墙面 A.表面平整(光滑),阴阳角方正顺直,无明显抹纹,接槎平整, 无空鼓开裂,批嵌细腻,无脱皮; B.预留洞、槽、管道等色泽一致,尺寸正确、方正、整齐、光滑;

C.墙表面细裂缝空鼓处,经修补后应保持与原墙面色泽一致,无修 补痕迹。 1.2.2.2.顶棚(层高),开间尺寸 A.验收标准基本同内墙面。 B.顶棚平整,观感质量良好。 1.2.2.3.地坪 A.地坪表面平整,水泥颜色一致,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开裂空 鼓,表面无麻面,不起砂。 B.地坪2m靠尺和塞尺检查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4mm。 C.踢脚线平整顺直,高度一致,无空鼓开裂,与墙面结合牢固,上 下接槎平整,分色清楚。 1.2.2.4.门 A.门扇开启灵活,不碰擦,无自开、自关、回弹现象; B.表面平整,光洁无雀丝、划痕、毛刺、锤印和缺、断角; C.门框与墙体间砂浆填嵌饱满均匀;框的正、侧面垂直。门锁、拉 手、插销、小五金、门碰头安装齐全,无遗漏,安装位置准确。 1.2.2.5.阳台、走廊、连廊 A.墙面平整,无空鼓开裂,大墙角、阴角挺拔通直,表面无明显射 影和波纹,阴阳角清晰不含糊;涂料均匀,无色差,无接痕,无污染。

各地“普通住宅”界定标准汇总12页

各地“普通住宅”界定标准汇总 作者:杨继美 【浙江省】 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杭州市区普通住房标准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由杭州市政府于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全省其他市、县(市、区)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其中单套建筑面积和实际成交价格可在不超过上述标准20%的比例内上浮。具体上浮比例由各市和县(市)政府确定,并于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同时报省建设厅、财政厅、地税局备案。此举是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鼓励房产商发展节约用地型住房。只有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建设项目,才能享受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的相应优惠政策。 成都市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 成都市五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成房办〔2019〕60号 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经营管理处: 为引导合理消费,促进市场交易活跃,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二、成都市五城区土地范围仍按二环以内、二环至三环之间、三环以外三个环域划分不变。 三、成都市五城区不同环域范围土地上按建筑面积计算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做适当调整,经测算后确定为: 二环以内:5780元/平方米 二环至三环之间:5080 元/平方米 三环以外:4730元/平方米 四、此标准自2008年4月20日起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青岛市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规划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19]105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规划局 各地税分局、各地税局,各市区财政局、规划局、房屋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9]8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的税款征收问题 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原由地税部门委托房地产交易部门代征的,继续按现行体制代征;原未建立委托代征关系的,可以建立委托代征关系,也可以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 二、我市普通住房标准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发[2019]24号)

商品房交付验收质量标准

项目交付验收质量标准 一、单体 1.楼地面面层与基层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无裂缝,无脱皮,无 起砂,分格缝设置合理;块料面层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粘贴牢固,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 2.卫生间、阳台地面应低于相邻地面不少于2cm,不应有积水,倒泛水和渗漏。 3.内墙面: (1)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面层剥落,无明显裂缝,无污渍; 阴阳角顺直方正;管线槽洞口细部收刹干净;厨卫间的天棚与墙面分色顺直清晰; (2)块料面层:粘贴牢固,无缺棱掉角;面层无裂纹损伤,色泽一致;对缝砂浆饱满,线条顺直。 4.顶棚批嵌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脱皮,无裂缝,无霉点,无锈斑、无水迹, 无污渍。 5.外墙面: (1)涂饰工程:饰面色泽、喷点均匀;涂层分色线、分格线清晰、顺直;细部收刹合理; (2)饰面砖(板)工程:饰面砖表面平整、洁净、嵌缝密实、深浅一致;饰面板材色泽一致,排版、分格缝设置合理,细部收刹合理; 6.主体结构: (1)外墙不得渗水; (2)墙面及窗角无可见裂缝; 7.屋面、阳台、露台: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安 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8.门、窗: (1)门开启自如,无晃动和裂缝,零配件齐全,位置准确,无翘曲变形;(2)门锁、窗销连接牢固,开启灵活; (3)玻璃安装牢固,胶封密实,无明显刮花痕迹,无损伤; (4)油漆均匀,色泽光亮新鲜、完整; (5)电子防盗门通话清晰、完好、无锈迹; (6)防盗门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牢固; (7)安全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识(标识不得隐蔽);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应有灰尘和水蒸气。

毛胚房项目交付标准

旭辉集团毛坯房项目 交付标准(暂行) 编制杨德龙日期2011-2-22 审核顾世权日期2010-2-22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旭辉集团毛坯房项目交付标准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本集团开发项目的质量管理,确保竣工住宅使用功能,减少项目交付后的有效投诉率,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集团开发的所有毛胚房交付的住宅项目。 3、术语和定义 (无) 4、交付时应满足的条件 4.1完成所有施工合同及设计图纸中全部的施工内容,主要包括: 4.1.1各单体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 4.1.2室外总体工程(园林景观、公共配套、围墙大门、标志标识等); 4.1.3水、电、煤、邮等已接通; 4.1.4施工资料已基本齐全,竣工图已做好; 4.1.5完成分户验收后的整改工作并经竣工验收已通过; 4.2保洁工作应符合如下标准: 4.2.1室内标准(含物业用房、设备用房) 4.2.1.1地面:无污渍、无水泥块、无积水、无垃圾、无拖痕; 其中:大堂墙地面石材必须进行晶面处理。 4.2.1.2墙面:无污渍、无粘贴物; 4.2.1.3电梯:无污渍、无锈迹、无水泥垢; 4.2.1.4玻璃:无水泥垢、1 米距离目测无污渍、玻璃划伤检查按照《普通平板玻璃》GB4871-1995 中关于外观质量的要求进行检查; 4.2.1.5指示牌:无污渍、无锈迹; 4.2.1.6信报箱:无锈迹,无水泥垢; 4.2.1.7单元大门: 无污渍、元粘贴物、目视无积尘; 4.2.1.8防火门、消火栓:无污渍、目视无积尘、无粘贴物; 4.2.1.9注:信报箱、单元大门、入户防盗门、防火门、电梯门套、电梯厅门等尽量带保护膜移交、保护膜上无灰尘、水泥块及涂料类交叉污染; 4.2.1.10. 管道:无污渍、无水泥块; 4.2.1.11.梯步:无污渍、无水泥块; 4.2.1.12.窗框、窗槽:无污渍、目视无积尘、无施工阶段的保护胶条、无清洗后的表面损伤; 4.2.1.13.屋顶:无污渍、无水泥块、无施工遗弃物; 4.2.1.14.天沟:无积沙,排水畅通; 4.2.2公区标准 4.2.2.1地面(小区干道、车行道、主干道):无污渍、无锈迹、无水泥垢; 4.2.2.2.卫生间便池、面盆、墙面、拖帕池:无污垢、无污渍,便池、面盆、拖帕池内无积沙、

郑州市出台“普通标准住宅”新标准!

郑州市出台“普通标准住宅”新标准! (2012-11-12 10:57:09)[编辑][删除] 转载▼ 分类:业务探讨 经市政府同意,市房管、地税和财政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自2012年7月9日起,郑州市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新标准明确: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单套住房销售总价不高于上年度144平方米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郑东新区单独计算)的1.4倍。符合新的普通住房标准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普通住房标准调整政策详解: 一、为什么要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本市现行普通住房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至今已过7年,住房价格和房地产市场形势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适时调整使之更加符合房地产市场实际是政府的一项例行管理工作。 二、我市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前后的区别是什么? 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在容积率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的规定上没有变化,最大的变化有2点:一是新标准按照区域分类,老城区和郑东新区分别计算各自区域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二是新标准将价格标准调整为房屋总价,原来归为非普通住房的部分小户型住房,可以重新回归为普通住房,这也让住房刚性需求者的税负大大减轻。 三、普通住房标准调整有哪些益处? 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一是扩大了普通住房范围,本市交易环节的普通住房将大幅度增加,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可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减轻了普通住房购买者和销售普通住房的企业的税收负担,支持了居民住房消费;二是有利于引导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降低购房成本,让利于民,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保持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四、普通住房在交易环节可享受的优惠税收政策具体有哪些? 普通住房标准在税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作为确定住房交易时买卖双方缴纳契税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二是作为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普通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一)营业税

毛坯房施工及交付标准2018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适用范围 (1) 四、细则 (1) 1、总体要求: (1) 2水泥砂浆地面 (1) 2.1 客厅、卧室、厨房(无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 (1) 2.2 卫生间地面 (2) 2.3阳台、露台地面 (3) 3、墙面、顶棚: (3) 3.1 卧室、客厅房间 (3) 3.2 厨房、卫生间 (4) 3.3 阳台、露台区域 (4) 3.4 厨房、卫生间窗洞口、发泡剂施打 (5) 4、卫生间、厨房(设计有要求时)的防水 (5) 5、自来水、中水、热水、直饮水: (6) 6 、排水管道、设施: (7) 7、排风道: (8) 8、燃气管道: (8) 9、设备平台、空调预留位: (8) 10、外窗及护栏安装: (9) 10.1 外门窗安装: (9) 10.2外门窗本体、周边打胶 (9) 10.3密封条 (10) 10.4外门窗配件、五金件 (10) 10.5室内栏杆: (10) 11、入户门安装: (11) 11.1入户门 (11) 11.2入户门打胶 (11) 12、户内机电 (12) 12.1 强电箱 (12) 12.2弱电箱 (13) 12.3照明、插座、功能面板安装: (13) 12.4可视对讲 (14) 13、采暖、通风系统 (15) 13.1暖气片: (15) 13.2地采暖: (15) 13.3太阳能 (15) 13.4穿墙孔(空调、排风) (15) 五、其他 (16)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产品品质,交精品工程,从细节出发,在交付评估标准的基础上编制毛坯房户内的交工标准。 二、编制依据 依据集团现行交付评估标准及优秀对标项目的做法。 三、适用范围 北京区域集团所有在建项目。 项目属地有特殊要求时,依照项目属地的管理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四、细则 1、总体要求: 原则上根据项目属地管理要求执行。 2水泥砂浆地面 2.1 客厅、卧室、厨房(无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 交付标准: 1)地面平整、清洁,不得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收口不到位等观感缺陷。地面外露 的修补痕迹,收边收口必需方正、规则。 2)混凝土地面(不含厨房、卫生间)交付前地面挂网、抗裂砂浆满刮,施工做法如下:(C 档、D档可以不执行) a)根据设计标高控制要求,预留出足够的施工作业空间,不得减小预留的装修空间。 b)将楼面清理干净,并提前一天对楼面浇水湿润; c)由里向外退着往后刮5mm厚抗裂砂浆,随即压入网格布; d)在网格布上再满批一层3mm厚抗裂砂浆,用铁抹子压光,浇水养护不少于7天。

工程交付验收标准

工程交付验收标准 1.1.资料: 1.1.1.产权资料(建设单位) A.用地批准资料。 B.项目批准资料。 C.施工许可证。 1.1. 2.技术资料(施工、建设单位) A.金展珠宝广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B.所有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C.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D.地质勘探报告,沉降观察记录。 E.地下管网竣工图。 F.所有设备订货合同、产品合格证、随机资料(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随机 专用工具清单。 G.电缆铺设记录。 H.线路及电力电缆试验记录。 I.发电机、电动机检查试运转记录。 J.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K.电气设备绝缘检查。 L.电气设备送电验收记录。 M.防雷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N.防雷引下线焊接记录。 O.水、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 P.通风机风量测量调整记录。 Q.空调器性能测定调整记录。 R.环保达标验收许可证。 S.消防、人防、节能、电梯验收许可证。 T.房屋测绘验收资料。 U.房屋验收记录。 V.绿化平面图。 1.2.房屋检验标准

1.2.1.主体结构检验标准:符合工程建设主体结构验收程序,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明文件为依据。 1.2.2.土建部分质量和功能检查标准 1.2.2.1.内墙面 A.表面平整(光滑),阴阳角方正顺直,无明显抹纹,接槎平整,无空鼓开裂, 批嵌细腻,无脱皮; B.预留洞、槽、管道等色泽一致,尺寸正确、方正、整齐、光滑; C.墙表面细裂缝空鼓处,经修补后应保持与原墙面色泽一致,无修补痕迹。 1.2.2.2.顶棚(层高),开间尺寸 A.验收标准基本同内墙面。 B.顶棚平整,观感质量良好。 1.2.2.3.地坪 A.地坪表面平整,水泥颜色一致,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开裂空鼓,表面无麻 面,不起砂。 B.地坪2m靠尺和塞尺检查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4mm。 C.踢脚线平整顺直,高度一致,无空鼓开裂,与墙面结合牢固,上下接槎平整, 分色清楚。 1.2.2.4.门 A.门扇开启灵活,不碰擦,无自开、自关、回弹现象; B.表面平整,光洁无雀丝、划痕、毛刺、锤印和缺、断角; C.门框与墙体间砂浆填嵌饱满均匀;框的正、侧面垂直。门锁、拉手、插销、小 五金、门碰头安装齐全,无遗漏,安装位置准确。 1.2.2.5.阳台、走廊、连廊 A.墙面平整,无空鼓开裂,大墙角、阴角挺拔通直,表面无明显射影和波纹,阴 阳角清晰不含糊;涂料均匀,无色差,无接痕,无污染。 B.地坪除符合楼地面地要求外,不倒泛水,无积水,无渗漏,无空鼓开裂。 C.阳台栏杆表面无明显凹面和损伤,划痕不超过,栏杆整齐一致,位置正确;阳 台挂落线宽度一致,出底板高度一致。 1.2.2.6.卫生间 A.墙面细砂批嵌粗细一致,平整清洁,纹路上下顺直,无裂缝,不起壳,地坪平 整。 B.卫生间地面48小时盛水试验,以水覆盖满地面为准,达到不渗不漏。 C.各出水管道灌水通球试验,每根管道试验2分钟。

【原创】土增税清算中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是否可以合并计算

【原创】土增税清算中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是否可以合并 计算 作者:俞银琪许乐方敬春案情回顾 海南三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正实业公司、上诉人)因与被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地税局、被上诉人)税务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前由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20日作出(2012)龙行初字第73号行政判决书,三正实业公司不服,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正实业公司于2007年1月开工建设的'执信·海天怡心园',于2009年1月竣工,同年9月,三正实业公司聘请海南恩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鉴 证审核,并于10月22日向市地税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三正实业公司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公布的琼地税发(2009)104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通知》相关文件,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合并清算,申报应缴、补缴土地增值税为0。市地税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87号文第一条第二款、国税发(2009)91号《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七条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2009)187号)通知第二条、海南省地方税务

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复函》琼地税函(2010)429号第三条的规定:认为对同一清算单位的房地产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应分别计算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增值额、增值率,征收土地增值税,遂于2012年2月7日向三正实业公司作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缴纳通知书》(即海口市地税清缴(2012)2-1号),认定三正实业公司开发的该项目清算应缴土地增值税3,212,908.80元,已缴2,893,751.70元,应补319,657.10元,限于2012年2月20日到税务机关缴纳。三正实业公司不服,向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申请复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作出琼地税复决字(2012)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市地税局的决定,三正实业公司不服,遂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认为:市地税局对三正实业公司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并无不当之处。三正实业公司仍不服,上诉至海口中院。 上诉中,三正实业公司认为:税务文件并未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能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合并清算,仅规定了未分别计算的不得适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土地增值税'【即合并清算是可以的,只是不能适用免征20%规定】。 市地税局辩称:'纳税人自愿不享受免征20%的优惠政策、不分别申报就可以合并计算',是对文件的错误理解。该条的立

完整版工程交付验收标准

工程交付验收标准 1.1. 资料: 1.1.1. 产权资料(建设单位) A. 用地批准资料。 B. 项目批准资料。 C. 施工许可证。 1.1. 2. 技术资料(施工、建设单位) A. 金展珠宝广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B. 所有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C.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D. 地质勘探报告,沉降观察记录。 E. 地下管网竣工图。 F. 所有设备订货合同、产品合格证、随机资料(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随机 专用工具清单。 G. 电缆铺设记录。 H. 线路及电力电缆试验记录。 I. 发电机、电动机检查试运转记录。 J. 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 K. 电气设备绝缘检查。 L. 电气设备送电验收记录。 M. 防雷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N. 防雷引下线焊接记录。 O. 水、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 P. 通风机风量测量调整记录。 Q. 空调器性能测定调整记录。 R. 环保达标验收许可证。 S. 消防、人防、节能、电梯验收许可证。 T. 房屋测绘验收资料。 U. 房屋验收记录。 V. 绿化平面图。

1.2. 房屋检验标准 1.2.1. 主体结构检验标准:符合工程建设主体结构验收程序,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 件为依据。 1.22 土建部分质量和功能检查标准 1.221. 内墙面 A. 表面平整(光滑),阴阳角方正顺直,无明显抹纹,接槎平整,无空鼓开裂,批嵌 细腻,无脱皮; B. 预留洞、槽、管道等色泽一致,尺寸正确、方正、整齐、光滑; C. 墙表面细裂缝空鼓处,经修补后应保持与原墙面色泽一致,无修补痕迹。 1.2.2.2. 顶棚(层高),开间尺寸 A. 验收标准基本同内墙面。 B. 顶棚平整,观感质量良好。 1.2.2.3. 地坪 A. 地坪表面平整,水泥颜色一致,清洁干净,无污染,无开裂空鼓,表面无麻面,不 起砂。 B. 地坪2m靠尺和塞尺检查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4mm C. 踢脚线平整顺直,高度一致,无空鼓开裂,与墙面结合牢固,上下接槎平整,分色 清楚。 1.2.2.4. 门 A. 门扇开启灵活,不碰擦,无自开、自关、回弹现象; B. 表面平整,光洁无雀丝、划痕、毛刺、锤印和缺、断角; C. 门框与墙体间砂浆填嵌饱满均匀;框的正、侧面垂直。门锁、拉手、插销、小五 金、门碰头安装齐全,无遗漏,安装位置准确。 1.2.2.5. 阳台、走廊、连廊 A. 墙面平整,无空鼓开裂,大墙角、阴角挺拔通直,表面无明显射影和波纹,阴阳角 清晰不含糊;涂料均匀,无色差,无接痕,无污染。 B. 地坪除符合楼地面地要求外,不倒泛水,无积水,无渗漏,无空鼓开裂。 C. 阳台栏杆表面无明显凹面和损伤,划痕不超过0.5mm栏杆整齐一致,位置正确; 阳 台挂落线宽度一致,出底板高度一致。 1.2.2.6. 卫生间

万科毛坯房交付标准

万科毛坯房交付标准 为了聚焦客户质量,统一住宅毛坯房观感质量,规范交付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万科制定了毛坯房住宅交付标准,并以其作为毛坯房向装修房移交工作面的前提条件之参考 一、地面铺装工程 1.水泥混凝土地面 适用范围:联排别墅、独栋别墅除卫生间外的室内地面工程。 检测方法:观察、现场尺量、拉5M 通线、2 米靠尺和楔形塞尺、小锤敲击。检测比例: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交付标准 (1)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2)每一自然间(标准间)的地面平整,无落地灰;同套房不同房间不应有色差;踢脚线上口应水平顺直。 (3)入户门门扇(无下框时)与门槛石或地面砖完成面的留缝为4-7MM;室内地面完成面标高根据不同地板装修材料的合理施工厚度予以确定。 (4)当采用细石混凝土面层时,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一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5)对因裂缝、变更等原因产生的表观修补缺陷,应采用统一处理方案,保证地面观感一致性。 (6)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严密平顺。 (7)允许偏差:地面平整度(标准间)≤5MM;踢脚线上口直线度≤4MM;当采用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时,伸缩缝宽度、深度应均匀,平整光滑通顺,其直线度应≤3MM,缝宽偏差≤2MM。

2.水泥砂浆地面 适用范围:多层、高层、联排别墅、独栋别墅的室内地面工程。 检测方法:观察、现场尺量、拉5M 通线、2 米靠尺和楔形塞尺、小锤敲击。检测比例:每一自然间(标准间)地面全检,且每一自然间地面不少于3 个点。交付标准 (1)面层表面应洁净,接槎平整,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2)每一自然间(标准间)的地面平整;踢脚线上口应水平顺直。 (3)水泥砂浆面层与砼结构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一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入户门门扇(无下框时)与门槛石或地面砖完成面的留缝为4-7MM;室内地面完成面标高根据不同地板装修材料的合理施工厚度予以确定。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及二手房税费计算比例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 在建设行业有着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之分,普通住宅一般会用作民用住宅,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较大,商业用途大些,现在就来说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定义上的区别。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定义区分 1.普通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目前,多为多 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多层住宅是指2-6层(含6层)的楼房;高层住宅是指6层以上的楼房,高层住宅多安装电梯。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由于各地对多层和高层的定义不一致,划分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2.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 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20 05年5月31日以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l.2倍以下。 3.非普通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除高档别墅外,平常的居民楼一 般都在1.0,这条基本可以不用考虑)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含140平方米);(你买了套房子138平就是普通 住宅,你要再买套141平的,这套就是非普通住宅)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该区市场指导价1.2倍以上(不含1.2倍);(有的地区有成交价 规定,比如有地区规定本区域市场指导价为10000一平,而你买的房子合同单价是13000一平,这就是非普通住宅了。)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以上三点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非普通住宅。反之则为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税费区别 1.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交房验收规范标准(3013版)

彰泰集团交房验收标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1、建筑实体无渗漏情况,如有渗漏均判定为不合格,严禁验收; 2、主体结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轴线偏移和大小头现象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3、楼板厚度应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楼板降板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4、大地下室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标准。 第二部分:内墙面抹灰、顶棚抹灰、顶棚免批灰: 1、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无开裂、起砂、爆灰现象;层高满足设计要求,净空高度偏差控制在±10mm内;室内净宽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3.0cm以上(含3.0cm)的开间大小头现象;楼梯平台及梯段净高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 2、抹灰材料、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阴阳角方正、抹灰厚度、护角及加强措施等符合设计要求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要求。厨房、卫生间墙面使用水泥砂浆配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出现违规使用混合砂浆代替水泥砂浆抹灰的现象。 3、观感要求: 3.1、室内抹灰整体观感:抹灰要求一次成活,严禁随意修补,如由于空鼓开裂等缺陷造成的修补,则将该部位涂刷方正,确保抹灰面整齐美观(如图1)。 图1 室内抹灰整体观感 3.2、天棚及墙面抹灰观感:天棚抹灰顺着光线方向收面,即朝着门窗洞口方向收面)(如图2)。墙面抹灰沿竖直方向收面,抹灰表面无明显抹纹,(如图3)

3.3、免批灰顶棚:基层需处理干净、平整,表面要求平整光洁,腻子色泽一致,均匀自然,同一项目内所有清水顶棚所用腻子材料,颜色应统一,收口线应平直。具体施工工序如下:①、顶棚板缝打磨,如有金属外露时必须进行防锈处理(如图4);②、板缝交接处用界面处理剂处理(如图5);③、在墙面与顶棚阴角处以下50mm处弹直线收口(如图6);④、板缝交接处涂刮两道腻子找平(如图7);顶棚全面刮两道腻子最终成活(如图8) 图4顶棚打磨平整图5板缝交接处界面处理剂处理 图6 阴角处以下50mm处弹直线图7 板缝交接处再刮两道腻子找平 图8 顶棚全面刮两道腻子后成活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 设计, 照片, 椭圆形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导读:在建设行业有着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之分,普通住宅一般会用作民用住宅,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较大,商业用途大些,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不仅在规格上面不同而且,在税费上也有不同的标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之间的区别,小编会分别从它们的定义和税费标准来阐述它们之间的区别仅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定义区别 非普通住宅有三个标准: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 以上三点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非普通住宅。反之则为普通住宅。

第二,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税费区别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契税: 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3、成交价*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土地收益金: 成交价*0.5%,房改房征收。

上海普通住宅标准新规

上海普通住宅标准新规 上海放宽普通住房标准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将于11月20日起执行新的普通住宅标准。根据新的标准,普通住宅实际成交价格应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内环线内、内外环线间、外环线外每套应分别低于450万元、310万元和230万元。此外,普通住宅应满足的条件还包括: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根据有关规定,普通住宅的交易可以享受相应优惠政策。调整普通住房标准是政府部门例行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上海于2005年6月出台普通住房标准制度,并先后于2008年11月、2012年3月对标准作了调整。上海现行的普通住宅标准在价格方面是内环线内、内外环间、外环线外每套分别低于330万元、200万元和160万元。此次调整,容积率和面积标准没有变化。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2012年以来市场变化,以及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和消费,对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作了调整。价格标准调整后,上海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存量住房)交易环节中的普通住房比重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普通住宅标准大幅提高上海市房管局发布的信息称: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此前2012年3月1日起执行的普宅认定标准中,上述价格分别是330万元、200万元和160万元,此次修改后分别提高了36%、55%和44%。随着普通住宅标准的调整,上海房产交易市场中普通商品住宅的比重也大幅提升。根据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发布的研究报告,根据10月成交情况来看,上海一手房普通住宅的交易比重从5.1%提高到了21.3%,其中,内环内从0.1%提高到0.3%,内外环间从0.2%提高到1.8%,外环外则从4.1%,猛增到20.9%。在二手房市场,二手房普通住宅的交易比重从79.3%提高到了88.6%,其中内环内从75%提高到了82.8%,内外环间从78.5%提高到了89.3%,外环外从81.6%提高到了89.9%,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占比提升幅度最大,达到了10.8%。随着标准的改变,上海市场的新房交易的成本将有所下降。因为上海非普通住宅的契税为3%,而普

合同附件:技术要求、交付标准

附件一: 一、专项工程技术要求及品牌标准以本项目1-佃#楼为样板,具体要求如下: 1、外墙及屋面保温:材料符合设计要求,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该类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合格),保证通过宿迁政府部门的专项验收。 2、铝合金门窗: 2.1承包人根据施工蓝图及有关变更对门窗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可参照本项目 1-19#楼门窗),二次设计方案报建设方审定后作为生产加工依据。未经建设方 审定擅自生产,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2铝合金门窗生产、安装以及材料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以及行业的相关规 范、标准、要求,且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招标 文件的要求,否则,须无条件重新制作、生产、安装,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2.3装配后的整体门窗密圭寸性能,保温节能,抗风压性能需达到国标、宿迁市对住宅 的检测合格标准、本项目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规定,但不限于以上标准,如标准之 间有矛盾,以要求最高者执行。 2.4乙方提供的所有门窗所采用部件及材料均应有原产地证明及检验合格证。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门窗必须为全新、无缺损且未经使用过的产品。 2.5材质要求 2.5.1铝型材: 2.5.1.1不准使用再生铝型材。型材应具备安装纱窗轨道。 2.5.1.2采用南山品牌型材,断桥隔热型材;铝窗型材壁厚>1.4mm不含涂层厚度)。 铝门型材壁厚>2.0mm(不含涂层厚度),平开门窗原则采用60 系列,推拉 门窗米用90系列,固定窗及简易幕墙米用100系列,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 方规范要求,由承包单位提供断面图样及效果图,型材系列选型必须按规 定进行计算复合,并附有关计算书并取得原设计认可。 2.5.1.3采用系列断面以封样为准(参照 1-19#楼门窗)。 2.5.1.4规格以封样为准(参照1-19#楼门窗)。 2.5.2型材表面处理:粉末喷涂

(房地产管理)无锡住宅装饰装修验收规定

无锡住宅装饰装修验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定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装饰装修和已使用住宅二次装饰装修的验收,也可作为供需双方签定装饰装修合同的质量依据。 第1.0.2条本规定给出了住宅装饰装修的基本原则、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隔断、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软包及地毯等各项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验收质量规定。 第1.0.3条住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抗震、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第1.0.4条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安全性、整体性,严禁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内隔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并在住宅设计允许荷载范围内。不得破坏建筑物的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第1.0.5条装饰应在业主分户门以内的住户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第1.0.6条采购的装饰材料选材应符合该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第1.0.8条厨房装饰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第1.0.9条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第1.0.10条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工期和保修等内容。 第二章给排水管道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2.1.1条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 第2.1.2条施工前应检查原有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后检查管道是否畅通。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须通水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2.1.3条施工前应对原有排水管道进行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原有管道。 第2.1.4条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要求,便于使用和维护。 第2.1.5条所有接头、阀们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便于使用和维修, 第2.1.6条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第二节验收要求和方法 第2.2.1条管道施工完成后,应向业主提供管道竣工图,标出管道各接头位置,需隐蔽的管道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