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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尔山市区域概况

阿尔山市区域概况

阿尔山全称“哈伦阿尔山”,蒙古语意为“热的神泉” 或“热的圣水”。它如一颗初放光彩的璀璨明珠,镶嵌在祖国北部边疆连绵起伏的大兴安岭西南山麓。地理座标为东经119°51'―120°57',北纬47°07'—47°55'。东西长142公里,南北宽118公里,总面积7408.7平方公里。阿尔山市东与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兴安盟扎赉特旗毗邻,南接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西连蒙古国的东方省,北与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鄂温克族自治旗相连,是内蒙古自治区的边境之一,国境线长93.434公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市内辖三个镇、三个街道办事处,有66056部队、阿尔山林业局、五岔沟林业局和白狼林业局4个县级单位。2008年末,全市总人口4.79万人,有汉、蒙、回、朝、达斡尔等12个民族,其中蒙古族占总人口的16.2%,汉族占总人口的79.6%。明水河镇北依绵绵大兴安岭,东临兴安盟扎莱特旗、科右前旗半农半牧区,位于阿尔山市的最南端,是阿尔山市的南大门;南临科右前旗索伦镇、西接科右前旗满族屯苏木和五叉沟、北靠扎兰屯市柴河镇、东连扎赉特旗;特殊的地理位置形成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

阿尔山历史上就是兴安盟林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46年4月1日,东蒙古自治政府设立东蒙林业公司,掌管阿尔山林区,即阿尔山林业局的最前身。1952年成立阿尔山努图克,1956年10月撤消阿尔山努图克,建立阿尔山镇,隶属于兴安盟科右前旗。1969

年全国部分区划调整,哈伦阿尔山随科右前旗划归吉林省白城地区,1979年重新调整行政区划后,阿尔山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为了更好地发挥阿尔山优越的地缘优势,充分开发阿尔山丰富的资源,1992年12月5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阿尔山经济开发区,1996年6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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