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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浅见

关于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浅见
关于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浅见

关于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浅见

幸福问题是人类历史上一个永恒的伦理话题,可以说是人生问题的核心。在伦理学和社会生活中,幸福问题一直是一个开放的问题,或许这一问题不应该有任何终结性的结论。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对幸福问题探讨最多、最系统的人,进而提出了比较完整的幸福观。他和前人一样认为幸福是人生最高的目标,并且他将幸福规定为最高的善,将幸福和至善作为人类生活的根本目的和伦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幸福”贯穿于全书的始终。

幸福是什么

什么是幸福,这无疑是一个仁智互见且颇具争议的问题,在常人看来幸福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亚里士多德指出,“关于什么是幸福,人们就有争论,一般人的意见与爱智慧者的意见就不一样了。因为一般人把它等同于明显的、可见的东西.如快乐、财富或荣誉。”亚里士多德在前人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幸福观”。

幸福是最高的善

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活动的目的是善,而最终目的是至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开篇,他写道:“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 [1] 亚里士多德在前人的基础上探讨了事物产生变化与发展的本因、物因、动因和目的因,其中目的因是最重要的。他认为自然不会做任何没有目的或不合理性的事情。一切事物都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存在,各事物的目的就是各事物的善。自然界这样,人类世界也是这样。例如:医术的目的是健康, 商业运作的目的是金钱,战争的目的是胜利。因此亚里士多德对善的理解是多层面、多角度的,善都是具体的、多种多样的,并不存在一个普遍的、一般的善。在多样的善中,有的目的或者善是用来实现另一目的或者善的工具或手段,这种善叫“自身的善”,以它为手段要实现的另一个目的或者善叫“更高的善”。这样就构成了一个目的的善的概念等级的链条,其中前一个行为以后一个行为为目的,依次构成了从低到高的目的次序。在这个等级体系中,作为最终目的的善处于主要的、首要的位置,统辖着其他的众多善,其他一切善都以它为目的。

“有某种为其自身而期求的目的,而一切其他事物都要为着它,并非全部抉择都是因它而作出,那么,不言而喻,这一为自身的目的也就是善自身,是最高的善。” [2] 这就是人的行为的善的顶点,人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追求它不再是为了获得别的任何目的----幸福就是人生最终的目的。亚里士多德指出:幸福是“行为所能达到的一切善的顶点。” [1]几乎大多数人都同意这是幸福。

幸福是行动作为符合德性

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善实际上是价值论意义上的善,而非纯粹道德意义上的善。这种善的观念直接逻辑关联着幸福、德性及其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幸福是合于德性的现实活动。“幸福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是亚里士多德德性幸福论的核心命题。他自己认识到,如果仅仅把幸福规定为至善不足以说明幸福到底是什么,幸福是至善,但又不等同于至善,因而他主张应该从人的本性即德性出发来看待幸福,以人的“功能”来说明幸福的内涵。

德性的希腊文arete与善是同源词,古希腊的传统用法就是把善、功能、德性三个概念不加严格区分,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任何事物只要它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或长处,该事物就具有德性。亚里士多德表示“人的功能决不仅是生命。因为甚至植物也有生命。我们所求解的,乃是人特有的功能。”他认为在人的灵魂的功能之中,又以理性功能为最优秀的功能,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殊性就是人能够通过主动选择理性生活来过一种道德生活。动植物的活动的目的是自然地实现,人的动的目的的实现则要借助人的理性的运用,因而是实践的、非自然的,因此,有没有道德生活成为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人们只有在实践理性的现实活动中才能真正地获得幸福,那么,人类的善不能仅仅根据德性品质去把握最高的善,必须在实践理性德性的现实活动中才能把握最高的善,达到幸福,而作为至善的幸福也就是合乎人心灵的德性的现实活动。“如果幸福在于体现德性的活动,我们就有理由可以说它应当体现最高德性”。 [1]

幸福是属于现世的人的,存在于有德性和理性能力的人的行为活动中,植物、其它动物、幼儿、死去的人都无所谓幸福;幸福是人的优秀品质的实现活动,通过德性的实现活动展示出来,由优秀的德性所引发的作为即是幸福,所以说德性是构成幸福的必要和核心的部分。同时他强调,这里的德性不是肉体的德性,而是灵魂的德性,也就是灵魂的善或功能。

幸福是城邦公正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这一最高的善即“至善”同样是政治科学研究的对象,它是最主宰的科学、最有权威的科学。他的幸福观不只是停留在个人的安身立命和个人幸福上,还非常重视城邦治理和城邦幸福——城邦的善为“至善”,实现城邦的善更为重要,更为完满,同时这种善对于个体和城邦来说是统一的。个体善的实现与城邦善是统一的,体现了整体主义价值观念。追求幸福是城邦及其公民共同的目的,公民践行德性,城邦制度公正,那就是幸福。

亚里士多德尤其珍视公正对于幸福的相关意义。他说:“所谓公正,是一种所有人由之而做出公正的事情来的品质,使他们成为做公正事情的人。由于这种品质人们行为公正和想要做公正的事。” [1]公正又分为个体应为的公正和整体应为的公正,个体应为的公正即是对于城邦中的人来说的“公平”和“守法”。在他看来,所谓公平,指对好处不多占,对坏处也不少占,这样就不会侵占他人的利益,也不会回避对自己的不利。必须守法,是因为法律表现了城邦公民的共同利益并且是行为准则,它鼓励符合德性而禁止恶行。整体应为的公正即是对城

邦而言应该分配公正,分配公正的根据是人的德性,即个人对城邦社会的贡献及其能力的大小分配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只有这样,城邦才不被不公平所引发的纷争所破坏,分配公正是对公民个人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城邦稳定繁荣的维护。

幸福是政治学的目的。“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人有理性和语言的能力,使交流得以可能,必然要过一种社会的生活,不可能存在孤立的个人,“城邦在本性上先于家庭和个人”。政治学的目的则是要造就公民善良高尚的行为和愉快的生活,行为高尚本身是幸福,同时也是快乐生活的前提。由于亚里士多德把幸福,特别是城邦的幸福当作自足和至善,因此,幸福特别是城邦共同的公正对于人的多重生活选择而言就具有价值导向的意义。

实现幸福的途径

“幸福生活就像一块美味蛋糕,其中有许多的影响它美味的成分。也许没有糖,蛋糕仍是可口的。但是,糖无疑是使蛋糕更有可能成为美味食物的成分。对影响幸福的外在因素来说也是如此。如果人适当地具备了这些条件,也能够发挥它的理性,那么,他就处在一个亚里士多德称之为幸福生活的最佳位置。” [3]

自觉选择中道

亚里士多德在谈及幸福的获得时说,“幸福不是品质”,并不能像拥有财产那样地占有;幸福也不是某种神的恩赐或纯粹是机遇的礼物;幸福是通过学习、某种习惯或训练而获得的。只有进行实践理性的现实活动才能获得幸福。实践理性的现实活动一定要行动,必须要去做,并且要做得好。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的获得必须遵循中道原则。幸福须合于德性,要培养德性就必须运用理性,而合乎理性也就是合乎中道。“中道”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就是“适中”、“适度”、“执中”的意思,也就是“无过无不及”的中间境界。“过度和不及都属于恶,中庸才是德性” [2]。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的情感世界是最复杂和最难把握的,可以把情感的度分为高、中、低三种状态,而惟有中间状态才是最值得人们称赞和追求的,这种中间状态的情感就是中道,寻求中道是达到幸福的正确途径。“中道”是亚里士多德伦理思想的重要特征,也是他德性幸福论中的一个基本原理。所谓中道,就是要求人在一切活动中,人们用理智来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感情行为,使之既无过度,也无不及,自始自终保持适中的原则。过度和不及都是过错,唯有中道才是德性,才是善,亚里士多德讲的中道,不是“绝对中道",而是两个极端的距离绝对相等的中间状态,是“相对中道",是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变化,是“在应该的时间,应该的境况,应该的关系,应该的目的,以应该的方式"来行动和感受的。例如,勇敢是恐惧与鲁莽的中道,节制是快乐与痛苦的中道,自重是虚荣和自卑的中道,等等。总而言之,幸福的获得需要合于中道的行为作保障。

这些中道行为是“自愿”的行为,出于自身意志和自主选择的行为才合乎这种中道。人的意志是行为的“始点”,德性也必然遵循“中道”原理,好的行为是对“中间”所对应,而不是不及和过度所破坏。各种伦理德性都是出于自愿,

并以中道原理为依据的性质。

沉思及思辨活动

亚里士多德想要讨论的并不是理念善,因为它是虚幻的、虚空的,是没办法在现实生活中被实现和执行的。他关注的是通过追求可以获得的善,可以被践行的善。随后亚里士多德对这种界定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幸福作为人的最高选择,不能和“善事物”相混同,它是人的功能的充分实现,这种功能是指人的自我完善能力。所以,幸福就是人的理性功能的自我实现。之前从一般意义上探讨了合于德性的现实活,但亚里士多德认为还有一种幸福高于一般幸福,他说,静观的、思辨的生活是最高的善,也是最大的幸福。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沉思是我们本性的最好部分的实现活动,动物没有思辨活动,所以不能分享沉思的幸福,人则以自己所特有的沉思享有思辨的幸福,而沉思本身就是目的。沉思能给人带来最纯洁的快乐且沉思的生活持续最久,与其他行为相比,人们更能不断地沉思。理智是人们“最高贵的部分”,也是人所特有的,而沉思的生活与理智德性相联,因而,最高的幸福应归于沉思的生活。如果一个人能够终身从事思辨活动,他就是最幸福的人。但作为沉思主体的人却需要有外部条件的支持,如一个健康的身体、食物及其他物品的供给等,但是,这些外在的东西不能过度,只要具有中等物质的水平,一个人就可以做合于德性的事情,享有幸福的生活。这里又体现了上述的“中道”的观点与运用。关于一个思辨者应如何在他的生活里处理思辨活动与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亚里士多德实际上给出过一些意见。他说道,实践活动并不是思辨的一个部分,但是实践活动能够“为思辨做准备”。这暗示了思辨者应最大限度地运用实践活动去服务于其思辨活动。

总之,亚里士多德幸福论体现了人本主义与现实主义精神,是古希腊伦理价值观念的总结。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主张快乐与德性相结合、个体幸福与公共幸福相结合,强调用理性约束快乐欲望。“合乎德性的行为,使爱德性的人快乐”,这种快乐是一种本性上的快乐,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所以,有德行的行为自身是快乐的。这种快乐不是附加物,而是德性自身的快乐,所以,“最美好、最善良、最快乐也就是幸福”。[1]亚里士多德这种对幸福问题最深刻、最系统的论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人类生产、生活的诸多领域中都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 [美]加勒特·汤姆森,马歇尔·米斯纳.亚里士多德.张晓林译.北京:中华书局,2002.

[3]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八卷.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及其现代思考

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及其现代思考 摘要:幸福一直是我们永恒关注的话题,由于每个人所处的时代和生活环境的差异,导致我们对幸福也有着不同的理解。在当今现实社会中,金钱,利益,享乐思想也异化着人们对幸福的追求,使人们蒙蔽了对幸福的真正认知。当一些人以金钱和财富作为幸福的最终目标时,也有一些获得充足财富的人并非感到快乐幸福,而是空虚迷茫。因此,我们有必要去了解幸福的内容是什么,幸福的真谛,以及真正的幸福能使我们本身内在价值获得怎样的提升。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幸福;现代思考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思想以人的本质为起点,认为幸福是至善,是人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来阐述幸福要在现实活动中以中道为原则来实现。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思想之所以有价值有意义,是因为它是几千年的产物,是经得住时间检验的,我们有必要通过认真研究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思想来使我们今天的生活得以借鉴。 一、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产生的背景 一方面,希腊社会城邦国家在经济上都一个独立的个体,公民在城邦中拥有奴隶和一定的财产。奴隶作为组成家庭的财产要素之一,在城邦中有着许多生产生活活动,这使

人们在满足生活活动需要的同时,还有够多的时间去从事其它的社会活动。①另一方面“任何民族的道德传统根源都是一种关于人性的看法。”②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是对人的本质的认识上提出的。人是理性的动物”和“人是政治的动物”是亚里士多德两个重要的论断。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幸福的生活便是理性的生活。“人是理性的动物”告诉人们幸福生活的生活方式,“人是政治的动物”是告诉人们哪种政治制度更适合这样的生活方式。 二、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幸福的内涵 首先,幸福即至善。亚里士多德是认为人类一切活动都是为某种目的,这种活动的目的就是善,从目的论的角度来说明幸福,因而他认为幸福就是善,至善就是最高的幸福。虽然我们都有自己内心所追求的目标,在我们的行动中也体现着善,但是我们应该通过具体的实践性活动去追求一个最终的、完满的善来实现真正的内在幸福。而善是人们的各种现实活动所追求的目的。③简言之,幸福就是至善。其次,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亚里士多德认为个人的幸福在于他是有没有在善的指导下去进行实践,而不在于他对某种德性的思考。幸福的获得在于通过自己努力实践来使自身价值得以很好地实现。幸福存在于每个人的灵魂之中,人们需要通过理论的学习和实践的获得实现真正的幸福,而真正的

比较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和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

比较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和伊壁鸠鲁快乐主义 一、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和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1)幸福是至善 亚里士多德认为,善有不同的等级,较低等级的善服从较高级的善,并以较高级的善为目的。比如,服安眠药的目的是睡觉,睡觉的目的是健康,健康的目的是快乐,快乐的目的是幸福。幸福是生命的自然目的,也是最高的善。善就是这些活动所追求的目的。如果有一种这样的目的,人们追求它不再为着获得别的任何目的,而且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着它,就一定存在着某种最高的善,这种最高的善或目的就是人的好的生活或幸福。幸福就是人的终极的目的或最高善。 (2)幸福和德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一定是在于现实的活动。对于一部分人来说,沉思的生活是比人的生活更优越的生活,是神性的生活。而对于多数有德性的人来说,属于他们的幸福就在于灵魂的合于伦理道德性的活动。一个过着正义、勇敢、节制的生活的人,就是幸福的。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如果有不止一种的德性,就是合乎那种最好、最完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 (3)幸福的获得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学得的而不是靠运气获得的。一个人不依靠自己的努力,就不可能获得幸福。而且,幸福不在于一时一事的合乎德性,而在于一生中的合德性的活动。幸福意味着持续的、严肃的活动而不是消遣。按照他的看法,幸福当然也需要外在的善作为补充。而在所有的外在的善当中,朋友就是最大的善。严肃的活动需要我们与朋友一道才能持续进行。幸福的获得也需要外在的条件,比如财富、荣誉等。 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 (1)快乐是身体健康与灵魂平静 伊壁鸠鲁所说的快乐,并不是指奢侈放荡的快乐,而是指“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即身体健康与灵魂平静,而灵魂的快乐更深刻和持久。他认为,不是每一种快乐都值得选择,不是每一种痛苦都应该被规避。取舍何种快乐或痛苦体现了一个人在精神上的自由程度。他说:“凡是必要的,也就是容易满足;凡是难以满足的,也就是不必要的。”为此,他对欲望做出了分类,欲望包括自然的欲望和不必要的欲望。自然欲望又分不可或缺的欲望与无关紧要的欲望。只有那些不可或缺的欲望才是必须满足的,而控制那些不必要的欲望才是获得真正快乐的前提。 (2)快乐生活在于改变思维 伊壁鸠鲁认为,对死亡的恐惧常常支配着人们的行为。由于怕死,人们试图防范他人,求得安全;对安全的追求又导致人们追求权力、财富和荣誉。他认为,人不必相信各种占卜、迷信、祭祀,而应相信自己的感受,产生一种个人自足的状态。他教导人们美好的生活在于享乐,真正的幸福在于避免一切痛苦、烦恼和忧虑。伊壁鸠鲁指出,达致快乐生活不在于获得财富,而是要改变思维,学会从无限攫取型的追求中退缩,改变抱怨、不足、懊悔的心态,转向满足、感激的心态。例如友爱是因自身而被想望,可以给人带来快乐,是值得追求的。

亚里士多德德性论对现代人的幸福观的启示

亚里士多德德性论对现代人的幸福观的启 示 摘要: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对善,幸福和德性进行了阐释。亚里士多德对于幸福的理解,给现代很多迷失自我的人找到了方向,我们的生活终极目的是幸福。要获得幸福,就要培养自己良好的德性。 关键词:善幸福德性 一、亚里士多德的“德性”理论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开篇提到“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宇宙万物是向善的。” “善”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思想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亚里士多德的思考也是从“善”开始的。从《尼各马可伦理学》这本书的前两章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的思路是:“善”-----“幸福”----“德性”。在他看来世间万物存在都是有“目的”的,“目的论”的设定是“德性”提出的基础。 先从“善”说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提到“善”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具体的“善”,这种具体的“善”表现出来就是有具体的“目的”如医术的目的是健康,那么健康就是一种具体的善,理财的目的是发财,那么发财就是一种

具体的善;另一种是最终的善,这种善有总体的性质。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是帮助人们获得这种最高“善”的一门科学,政治学考察高尚和公正。他认为青年人不适合学习政治学,因为青年人缺乏生活经验,而政治学理论有来自生活经验,并且说明生活经验。 那么对于人的最高“善”是什么呢?亚里士多德接着提出了幸福这个概念。善的生活,好的行为就是幸福,但对于幸福是由什么构成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快乐”“金钱”是幸福,有人认为“荣誉”是幸福。但在这些幸福之外有另外一种善,即“理念善”存在着,它是这些善存在的原因。亚里士多德提出过三种生活,一种是享乐的生活,认为幸福就是享受生活;一种是政治生活,认为荣誉就是幸福。但是荣誉是取决于授予荣誉的人,而不是自身,而善确实善良者自身所固有的。而德性似乎比荣誉更好些。在这里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德性”。最后一种生活就是静观,思辨的生活。 回到亚里士多德对于人的最高的善―――幸福,他认为幸福就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的活动,而且一生都要合乎德性。人们追求的目的各种各样,人们对于幸福的理解也就多种多样,但最终的善是终极的和自足的,它就是一切行为的目的。对于幸福这个概念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可以通过学习获得。即幸福不是神的馈赠,而是通过德性,通过学习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详尽的解释了他关于幸福的定义,以及怎样才能称得上幸福。本文将先对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进行总结阐述,并具体就思辨这种幸福进行探讨。?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根据我们的看法,政治学的目标善究竟是什么?在实践中所能实现的至善又是什么?在名称上,大多数人在这里诚然是一致的,一般大众和有教养的人都把它称之为幸福。”然而亚翁不同于一般大众把“好生活、好品行”这种“抓得着、看的见的东西”作为幸福1,他采用柏拉图的理解2,加以阐释,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怎样理解这一定义呢,首先关于善的定义,亚里士多德认为善在不同的具体实践中有着不同的具体表现,但可以概括为行动的目标3,而有的目标,比如赚钱,是为了享乐,那么赚钱就不是终极目标,同样的,享乐也可能不是终极目标,“而最高的善必定是一个终极目标和某种完善的东西”。4 那么为什么说幸福是终极的呢?亚里士多德对于终极的解释极为恰当:“作为绝对完善的、永恒地因其自身之故而绝不因他物之故被欲求的东西”5。依前所论,假若某个行动的目标在于赚钱,而赚钱是为了享乐,而为什么要享乐呢?为了快乐,为什么要快乐呢?为了幸福。为什么要幸福呢?没有为什么了,或者说,为了幸福。就是这样,幸福被亚里士多德定义为一种终极的概念,或者说,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里,幸福是一种终极的目标。所以,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幸福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 然而以上仅仅是对“幸福”这个概念进行了一个定义,这样一个定义于实际生活并无指指导意义,亚里士多德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幸福究竟是什么? 既然“幸福=至善”,而善就于不同的行为活动有着不同的表现(不同的行动有着不同的目的)。于是,亚里士多德尝试从最普遍,最基本的行动来讨论最原点的善。那最基本的行1P43 1095a15-1095a25 《尼各马可伦理学》[注释译读本]/[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邓安庆译.人民出版 社,2010.9 2P45 1095a25-1095a30 “它既是独立的善,同时又是所有的其他善物之为善的原因。”(引用书名及版本同上,若无例外情况,以下不再注明。) 3P52 1097a15-1097a25 “这种善在每一个行为和每一种技艺中永远都是不同的;”“所以,如果对于所有行为一般地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的话,那么这个目标就是通过行动可以达到的善。” 4P52 1097a25-1097a30 5P53 1097a30-1097b

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理论基础及其内容

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理论基础及其内容 摘要:本文通过对亚里士多德幸福观进行了思考,分析了亚氏幸福观的理论基础、亚氏幸福观的内容。试图对亚氏的幸福观做一个立体的审视,并通过再次解读亚氏的幸福观,以期对现今深受多元价值观冲击的人们从本质上把握和理解幸福有所启迪,从而为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有益探索。 关键字:亚里士多德善幸福观德性 对于幸福,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就有很多先哲做了详细的论述,而在此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必定会为自己的幸福观的理论的存在需求理论支撑,以便使自己的幸福观得以成立,并拥有存在的根基。对于幸福的含义,众所周知,它具有很强的感受性,而我们也可以清楚的看到,人们对于生活的感受,总是建立在一些基本的标准之上。人们对衡量幸福的标准在潜意识里也总是有着自己的理性的理解。但除非我们通过特别的研究才能真正的了解到人们的这些理性标准。正因为这些理性深深地隐藏于人们的意识深处,所以常常被人们误认为只是感性的直觉,这也正是快乐主义幸福观的错误之处。 而从苏格拉底到斯多亚学派,先哲们已经认识到了人们意识中的这种理性标准的存在,并认为这种理性就是善。苏格拉底认为:“一切的存在都是在追求其完美性,以‘善’为目标是其存在的根本理由。”1,并且指出:“追求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标志,是人获得真正幸福的保证”,善作为一种德性知识是人们理解幸福,继而完成善实现幸福的前提。把善作为幸福观的基础,苏格拉底的思想奠定了这种理论路径的最初基础。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完成了最初的理论构架。2亚里士多德在其伦理学著作中,在更为基础的层面上为他的幸福观找到了善的基础。他指出,人的每种技艺与研究、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善是这些活动所追求的目的。而人的目的,即人可以实践的最高善,就是幸福。由此可见,善是幸福的一个深层的根据是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的基础。 三、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内容 古希腊时期先哲们有关幸福观的论述,为后人对幸福有更深更准确的把握打下基础。亚里士多德正是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集所有伦理思想之大成,综合分析与研究,经过自己不懈的思考与论证,最终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思想体系。同时 1 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28页,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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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思考 作者:王华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刊名: 学理论 英文刊名:THEORY RESEARCH 年,卷(期):2009,""(16) 被引用次数:0次 参考文献(6条) 1.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 2002 2.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 1964 3.亚里士多德.廖申白尼各马可伦理学 2003 4.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 2004 5.加勒特·汤姆森.马歇尔·米斯纳.张晓林亚里士多德 2002 6.布伦诺·S 费雷.阿洛伊斯·斯塔特勒.静也幸福与经济学--经济和制度对人类福祉的影响 2006 相似文献(8条) 1.期刊论文陈天梅.CHEN Tian-mei略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4(5) 本文主要通过对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名著--<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关于幸福、最高善、德性和中道的内在联系的分析和阐述,对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作了一次梳理,以期亚氏的德性幸福观能够对人们有所启迪. 2.期刊论文杨光试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之意蕴-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6(4) 在亚里士多德的眼中,幸福是人生的终极目的,是人之功能的最大实现;幸福本身即是完满的、自足的、固有的、本己的,且难于被剥夺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的本质在于德性,而有德的实践活动是通达幸福之途.围绕着幸福,亚里士多德着重论述了它与善、最高善、外在善、德性、思辩、中道、快乐等的相互关联与有机作用.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过于理想化,过于"圣化",过分被渲染成难以达至,有了些许"阳春白雪"的味道;但对于我们而言,其仍不失为一种积极的、客观的且有益的人生感悟与幸福感言,是可以触及的. 3.期刊论文丰建华.张洪江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启示-商场现代化2009,""(34) 我们把幸福看作人生的目的,亚里士多德在其<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指出,幸福在于合德性的实现活动.要使人的行为符合德性,即是人的行为适度和以善为目的,从而达到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处理好经济活动中的义利关系,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合理公正,进而推动社会的道德进步.亚里士多德把幸福作为最高善的幸福观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4.期刊论文韩升.HAN Sheng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政治"——解读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政治学-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3) 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奠定了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基调.他在前人理论基础上,立足于希腊城邦的现实来阐发其政治理论.作为天生政治动物的人,就是指一个城邦当中拥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城邦自然生成的过程,贯穿着人的对作为最高善的幸福的追求的天性;只有在城邦当中,人的许多本质属性才能真正得到展现,城邦是人之为人的前提.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政治学奠定了西方政治学理论的基础,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之作. 5.期刊论文刘芳红试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世纪桥2008,""(2)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灵魂的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他认为幸福既是一种好的生活状态,又是一种现实的活动,是人们追求的最高善.他的幸福观以完整的人性为基点,具有很强的优越性.它把人的理性和快乐生活有机统一了起来;把个体幸福和整体幸福有机统一了起来;强调幸福是通过人的现实的活动实现的,从而肯定了现世幸福.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现的社会化不但有利于激发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而且还有利于落实集体主义原则. 6.期刊论文罗婧奇亚里士多德双重意义的幸福观-群文天地2010,""(2) "幸福"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一个崇高、完满的概念,位居其伦理学概念体系的顶端.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优台谟伦理学>等著作中都论述了"幸福",亚里士多德主要采取关联论述的方式谈"幸福",譬如谈善的概念时涉及到了作为最高善的幸福,对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的区分与幸福的定义有一定关联.所以,探讨亚里士多德的"幸福"对于深入了解他的伦理学很有意义. 7.期刊论文韩升.HAN Sheng生活在政治之中——亚里士多德对政治本真含义的揭示-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7,24(4) 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这里的"人"是作为城邦主体的公民的伦理存在;政治是人类的基本生活方式之一,其最高的主题是美好的生活,即幸福:这是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的主旨所在.他在前人理论基础上,立足于希腊城邦的现实来阐发其政治哲学.作为天生政治动物的人,就是指一个城邦当中拥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城邦自然生成的过程,贯穿着人的对作为最高善的幸福的追求的天性;只有在城邦当中,人的许多本质属性才能真正得到展现,城邦是人之为人的前提. 8.学位论文王涛朝向善:对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中目的论的研究2006 本文从目的论的角度来研究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试图把他的政治思想置入其目的论的宇宙观和自然观之中,对之加以重新解释。 在对亚里士多德自然目的论的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自然赋予了人和城邦以目的,目的就是善。人的自然(人性)决定了人的目的。人的终极善(即终极目的),就是灵魂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即幸福。人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人获得德性、完善人的自然的过程。城邦由于自然而存在,它的终极善也是幸福,城邦的幸福源于人的幸福。就人的自然而言,它是政治动物,只有在城邦中,通过政体和法律才能获得德性,进而实现完善和幸福。然而,只有那些拥有优良政体的城邦才能为人提供健全的德性教育,为公民实现完善和幸福提供机会。接受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教诲的立法者和政治家们,就以城邦和公民的最高善为目的,意在通过创建优良政体、制定优良法律,或者通过改良变态政体,促进人的完善和幸福的实现。 本文明确了支撑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三个理论基石:其一,人的终极善是自我完善和幸福;其二,城邦的终极善是公民的完善和幸福;其三,立

亚里士多德幸福论

亚里士多德幸福论 摘要: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从理性和感性的角度论述了对幸福的观点。从理性的角度认为,在善的体系中,那个最好的、终极的、自足的、最完满的、以自身为目的、最高的善就是幸福。追求幸福的生活体现了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殊性,这就是人能够通过主动选择理性生活来过一种道德生活。他认为思辨的人生是最幸福的人生。从感性的角度认为,幸福的生活必然是快乐,这样他把人的心理体验、情感体现拉入到幸福中来,力图克服把幸福空洞化,体现了其理论的调和主义色彩。 关键词:善;幸福;德性;理性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对幸福问题探讨最多、最系统的人。他和前人一样认为幸福是人生最咼的目标,并且他将幸福规定为最咼的善,将幸福和至善作为人类生活的根本目的和伦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他一方面强调幸福是一种完全合乎德性的灵魂的现实活动,另一方面强调幸福就是快乐的生活。故他的伦理学通常被称为幸福论。亚里士多德通过“什么是幸福?” “怎样达到幸福?”等一系列问题的探讨和论证,最终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化的幸福论体系。 一、幸福是最高的善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著作的开头,亚里士多德写道:“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1]1这样,他认为宇宙中一切事物的运动都以向善为自己的目标。对于人来说,因 为活动的多样性,所以善的界定也因此多种多样。例如,各种技术所追

求的目的或善就有以下不同的含义:医术的目的是健康,造船术的目的是船舶,战术的目的是取胜,理财术的目的是发财。在这里,他把人的各种活动目的都统辖在善的概念之下,在多样的目的(善)中,有的目的或者善是用来实现另一目的或者善的工具或手段,这种善叫外在善;以这种目的或者善为手段要实现的另一个目的或者善叫做内在善。这样追究下去,就构成了一个相互为目的的善的概念等级体系,在这个善的概念的等级体系中,作为最终目的的善也就是内在善,处于主要的、首要的位置,统辖着其他的众多善,其他一切善都以它为目的。这样在具体的、多样的、层次不一的善的体系中,“有某种为其自身而期求的目的,而一切其他事物都要为着它,并非全部抉择都是因它而作出,那么,不言而喻,这一为自身的目的也就是善自身,是最高的善。” [1]2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一最高的善即“至善”是政治科学研究的对象,它是最主宰的科学、最有权威的科学。所以,城邦的善为“至善”,实现城邦的善更为重要,更为完满,同时这种善对于个体和城邦来说是统一的。个体善的实现与城邦善是统一的,体现了整体主义价值观念。这种最高的善就是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行为所能达到的一切善的顶点。” [1]4 在什么是幸福的具体规定上,他分析了当时人们的幸福观念。如有人认为,幸福是“生活优裕,行为良好”;快乐就是幸福;财富、荣誉的满足是幸福等等。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些观点表明,不同的人对幸福的界定是不一样的,所以,幸福的具体意义因为人的生活体验不同而因人而异,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情景中对幸福的感受和理解也不一样。

哲学史上的幸福观

哲学史上的幸福观 在西方哲学史上,幸福问题是讨论得很多的一个问题,大致分两派。 一派叫快乐主义,认为幸福就是快乐,快乐本身就是好的,是人生的目的。这一派的创始人是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到了近代,代表人物是英国的经验论者,比如休谟、亚当·斯密、约翰·穆勒。谈到什么是快乐,这一派强调的是生命本身的快乐和精神的快乐,比如伊壁鸠鲁说: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烦恼。你身体健康,灵魂安宁,这就是快乐,就是幸福。约翰·穆勒更加强调精神的快乐,认为它是比身体的快乐层次更高的快乐。 另一派叫完善主义,认为人身上最高贵部分的满足才是幸福,那就是精神上或道德上的完善。不过,他们一般并不排斥快乐,承认完善亦伴随着精神上的快乐。这一派的创始人是苏格拉底,他的学生柏拉图和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继承了他的观点,在他之后还有犬儒学派和斯多葛派,近代以来主要是德国理性论者为代表,尤其是康德。 苏格拉底提出一个公式:智慧=美德=幸福。在他看来,一个人如果想明白了人生的道理,懂得灵魂远比肉体重要,好好照料灵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他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从中国哲学史来说,幸福这个词是现代汉语词汇,古代汉语里幸和福这两个字是单独使用的,没有幸福这个词,要了解中国哲学家对幸福的看法,主要依据他们谈论人生境界的那些内容。 我觉得道家比较接近快乐主义,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保护好生命的本真状态,庄子在这同时还强调精神的自由,崇尚那种与造物者游、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境界。儒家比较接近完善主义,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安贫乐道就是幸福。在精神生活上是乐道,在物质生活上就是安贫。 孔子说: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又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你看他也很强调简朴状态中生命的快乐。 所以,比较两派的观点,我们会发现它们的差异其实并不大,两派的共同点是重生命、轻功利,重精神、轻物质。 完善主义重视精神生活,快乐主义也认为精神的快乐更有品位。快乐主义重视享受生命的本真状态,完善主义也认为简朴生活才能使人真正享受生命。历史上没有一个哲学家主张物质欲望的无穷尽满足就是快乐,不会有的,否则怎么叫哲学家呢。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作者:大学吴火伟 幸福的辨析——财富 幸福是个亘古不衰的话题。对幸福的度量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他在经过一番独特的计算后得出结论:王者的生活比独裁者的生活快乐729倍1。伯利克里说:“要自由,才能有幸福;要勇敢,才能有自由”。2先贤圣人和普通百姓都有对与幸福的理解,虽然从来没有形成一致认同,但亚里士多德认为“没有一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它们或者在某一点上站得住脚,或者在大部分都能得到认同”。3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开篇中就指出,“关于幸福是什么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大多数人和哲人们所提出的看法并不一样。一般人把幸福看作某种实在的显而易见的东西,例如,快乐、财富、荣誉等等。不同的人认为幸福是不同的东西,同一个人也经常把不同的东西当作幸福。”4的确,因个人的需要不同,对幸福的理解见人见智,但是快乐、财富、荣誉等等是不是就等同于幸福呢?而且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不一样,不同的人把不同的东西当作幸福。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大为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幸福问题。然而,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许多人在享受着生产力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却依然感觉不快乐、不幸福。财富与幸福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我们又该如何去追寻财富、追寻幸福?如何处理财富与幸福的矛盾? 今日,探寻和学习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可以让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人们明白什么是幸福的真谛,如何才能获得幸福。“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繁荣以及外来先进文化的影响,为人们进行崭新的思考奠定了充实的物质基础。而逐步形成的城邦公民自由、自立与自律的人文现象,也为他们重新审视世界提供了开放性的精神基础。”5在古希腊城邦统治时期,追求城邦和谐,成为优秀公民,实现幸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说:“人们能够有所造诣于优良生活者一定具有三项善因:外物诸善,躯体诸善,灵魂诸善。论者一般都公 1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379. 2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44. 3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八卷[M].苗力田译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6. 4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八卷[M].苗力田译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6. 5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 [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4.

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论

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 【摘要】幸福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现实活动和理想追求。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问题是主体性的问题,并且与善、德性等问题有紧密的逻辑关系。他认为最高的善就是幸福,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德性原则即中道,思辨活动是至上的幸福。他在其伦理学代表作《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告诉人们,只有按照德性生活,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他的德性幸福观启示我们在追求幸福时应当处理好理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个体幸福与集体幸福的关系,重视理智德性,提高实践智慧。 【关键词】尼各马科伦理学;幸福;德性;思辨 一、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渊源及基本思想 1.幸福是最高的善。《尼各马科伦理学》开篇就说:“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个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1】。善被合理地认为是世界万物追求的目的。由于实践形式的丰富性和科学技术的多样性,所以目的也不尽相同。例如“医术的目的是健康,造船术的目的是船舶,战术的目的在于取胜,理财术的目的在于发财”【1】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至善”是一种生活的完满和自我的完善,包括人的才德潜能的充分实现和身体的健康。在这一层面幸福倾向于一种描述状态的称之为“活得好”的幸福。 2.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对于亚里士多德而言,德性和德性活动是不同的,他在文中讨论的德性是作为行动的主体的运用,并强调幸福在于做德性而非拥有德性。“因为一种东西,你可以拥有而不产生任何结果,就如一个人睡着了或因为其他某种原因而不去运用他的能力一样。但是活动是不可能不行动,有活动的人必定是要去做,并且要做得好。”【1】从这方面我们把幸福理解为德性的实践活动,称之为“做得好”的幸福。 3.思辨活动是最高的幸福。亚里士多德把人的生活分为三种: 享乐生活、政治生活和思辨活动。享乐生活其实是一种奴性的生活,而那些看重名声的人认为幸福是一种荣誉、威望,他们追求的就是政治生活。他认为这两种生活都

亚里士多德幸福论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什么是幸福,如何获得幸福,从古至今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话题。而幸福也自然成为人们一生奋斗的目标。不同伦理学家对幸福有不同的理解。在西方,幸福观按时代划分主要有三种。首先是古希腊时期,这时的幸福观以德性幸福论为导。第二个时期是中世纪时期,此时的幸福观贬斥人世间的现实的幸福,将人们祈求幸福的目光转向灵和来世。到了近代,人们又将感觉上的快乐视为幸福。从一定意义上说,西方中世纪和近代对幸福论述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对古希腊幸福观的发挥。而在古希腊伦理思想中,最具代表的便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说。 那么,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一切选择所趋向的最高目的的完满实现。所以他把幸福界定为:“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如何理解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的这一界定?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为人生最高的目标,但他将幸福规定为“至善”,强调幸福是一种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于是,对于幸福的理解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首先,幸福是至善。亚里士多德把善分为三类,一类是外在的善,另一类是身体的善,还有一类是灵魂的善。相比于其他两类善,灵魂的善是主要的、最高的善。在他看来,外在的善并不是幸福,尽管幸福本身也需要外在的善作为补充。因为赤手空拳不可能或者难于做到好事情。真正的幸福在于灵魂的善。因此,作为最高的善的幸福就是灵魂的合乎理性的现实活动。由于幸福是内在的善,是最高的善,所以它是完美的和自足的,它是行为的目的。这就使他将幸福与感官快乐等同的快乐论观点区别开来,并使他的思想学说具有德性论的特征。就幸福与快乐的关系来说,外在的物质条件仅仅是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心灵的安宁和自足才是真正的充分条件。快乐就是要发挥理智德性,把灵魂的痛苦驱赶出去,让灵魂获得宁静、快乐,不受侵扰。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快乐是灵魂的习惯,许多人的快乐相互冲突,因为那些快乐不是本性上令人愉悦的。幸福应伴随着快乐,但是快乐就不一定幸福,幸福不是脸上的笑容,喜剧越来越多,越来越别出心裁但是换来的是大家越来越多的赞扬吗?答案是否定的。用理性找到本性上令我们愉悦的东西,发自内心的快乐才是幸福。 其次,幸福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这里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第一,幸福是和德性紧密相连的。一个人生活的幸福与否,就要看他的生活或行为是否合乎德性。因为德性是善,只有善的生活才是幸福的生活。第二,幸福还在于某种实现的活动。幸福不是静态的,它是

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摘要:幸福这个话题并没有随着历史的发展而被淘汰,它仍然是我们永恒的追求。亚里士多德在综合前人关于幸福的论断后,面对他所处的城邦生活提出了他自己的幸福观。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以人的两个本质——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是政治的动物——为逻辑基础,得出关于幸福的两个定义——幸福是一种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幸福是至善,并且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指出如何才能获得幸福。针对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我们要做出公正的评论,既要看到亚里士多德幸福观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借鉴意义,也要把它区别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看到其局限性。 关键词:幸福观德性至善评价 Abstract: Happiness this topic is not being eliminated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history and it is our eternal pursuit. Aristotle put forward his own Happiness according to his life after synthesizing judgment about previous. The logical foundation of Aristotle Happiness is that people are rational animals and people are political animals.We can draw two definitions about happiness that happiness is an activity in line with the reality of the soul and happiness is goodness.We point out how to get happiness from the aspects of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According to Aristotle Happiness, we want to make a fair comment, should not only see Aristotle Happiness significance of build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is also different from him to the Marxism Happiness, see its limitations. Keywords: happiness virtue goods evaluate

亚里士多德幸福论

亚里士多德幸福论 摘要: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从理性和感性的角度论述了对幸福的观点。从理性的角度认为,在善的体系中,那个最好的、终极的、自足的、最完满的、以自身为目的、最高的善就是幸福。追求幸福的生活体现了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殊性,这就是人能够通过主动选择理性生活来过一种道德生活。他认为思辨的人生是最幸福的人生。从感性的角度认为,幸福的生活必然是快乐,这样他把人的心理体验、情感体现拉入到幸福中来,力图克服把幸福空洞化,体现了其理论的调和主义色彩。 关键词:善;幸福;德性;理性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对幸福问题探讨最多、最系统的人。他和前人一样认为幸福是人生最高的目标,并且他将幸福规定为最高的善,将幸福和至善作为人类生活的根本目的和伦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他一方面强调幸福是一种完全合乎德性的灵魂的现实活动,另一方面强调幸福就是快乐的生活。故他的伦理学通常被称为幸福论。亚里士多德通过“什么是幸福?”“怎样达到幸福?”等一系列问题的探讨和论证,最终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化的幸福论体系。 一、幸福是最高的善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著作的开头,亚里士多德写道:“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1]1这样,他认为宇宙中一切事物的运动都以向善为自己的目标。对于人来说,因为活动的多样性,所以善的界定也因此多种多样。例如,各种技术所追

求的目的或善就有以下不同的含义:医术的目的是健康,造船术的目的是船舶,战术的目的是取胜,理财术的目的是发财。在这里,他把人的各种活动目的都统辖在善的概念之下,在多样的目的(善)中,有的目的或者善是用来实现另一目的或者善的工具或手段,这种善叫外在善;以这种目的或者善为手段要实现的另一个目的或者善叫做内在善。这样追究下去,就构成了一个相互为目的的善的概念等级体系,在这个善的概念的等级体系中,作为最终目的的善也就是内在善,处于主要的、首要的位置,统辖着其他的众多善,其他一切善都以它为目的。这样在具体的、多样的、层次不一的善的体系中,“有某种为其自身而期求的目的,而一切其他事物都要为着它,并非全部抉择都是因它而作出,那么,不言而喻,这一为自身的目的也就是善自身,是最高的善。”[1]2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一最高的善即“至善”是政治科学研究的对象,它是最主宰的科学、最有权威的科学。所以,城邦的善为“至善”,实现城邦的善更为重要,更为完满,同时这种善对于个体和城邦来说是统一的。个体善的实现与城邦善是统一的,体现了整体主义价值观念。这种最高的善就是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行为所能达到的一切善的顶点。”[1]4在什么是幸福的具体规定上,他分析了当时人们的幸福观念。如有人认为,幸福是“生活优裕,行为良好”;快乐就是幸福;财富、荣誉的满足是幸福等等。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些观点表明,不同的人对幸福的界定是不一样的,所以,幸福的具体意义因为人的生活体验不同而因人而异,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情景中对幸福的感受和理解也不一样。

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论幸福

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论幸福 一、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的理解 1.幸福就是至善 为了解读幸福,亚里士多德首先解说了什么是“善”。《尼各马科伦理学》的开篇第一句话就是“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实践和选择都是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他认为一切事物皆有其目的,各事物的目的也就是各事物的“善”。人们的一切活都是在其目的的指导下进行的。例如我们可以说教育的目的在于知识,医学的目的在于健康等等。知识、健康这些目的也就是教育、医学这些活动的“善”。亚里士多德认为:“宇宙万物都是有目的的,目的多种多样,有的目的是因其自身而被追求,有的是因它物而被追求。在实践中某种以其自身而被追求的目的就是善自身、最高的善,只有最高的善才是某种最后的东西。”他说的最后的最高的善即“至善”,而至善就是幸福。 2.幸福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 什么是德性?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德性与我们平常所说的德性(道德品质)不同,其意义更加广泛。他通过人与动物、植物的比较研究发现:植物和动物的灵魂只是停留在感觉方面,而只有人的灵魂是人的理智能力方面。因此人的功能应体现为理性的现实活动而不是单纯的生命。以理性为基础,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品质而且是优良的品质。“在灵魂中有三者生成,这也就是感受、潜能和品质,德性将为这三者之一——德性既不是感受、也不是潜能,么它只能是品质了。”“一切德性,只要某物以它为德性,就不但要使这种东西状况良好,并且要给予它优秀的功能。例如眼睛的德性,就不但使眼睛明

亮,还要使它的功能良好. 幸福是最快乐的活动。亚里士多德虽然认为快乐不等于幸福,但幸福并不排斥快乐,快乐伴随着幸福。因此幸福就是使人快乐的,使人觉得可爱,乐于去追求的。他认为如果有德性的活动伴随着痛苦,而最终导致不幸的结果,那就在某种意义上被称为悲惨,而不是幸福。他一方面强调德性就是幸福的本质,另一方面指出快乐是幸福的外在条件,没有德性的快乐和没有快乐的幸福都不是幸福。 思辨的活动是人的最高幸福。亚里士多德把人的生活分为三种,即享乐生活、政治生活和思辨生活。多数人想过享乐的生活实际上是奴性的生活。至于那些看重名声的人,认为幸福就是荣誉,这就是政治生活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两种生活都太肤浅,只有思辨生活才是最高贵的生活,才是最高的幸福。因为思辨是我们本性的最好部分的实现活动,它本身是目的,具有自足性、持久 性,能给人带来纯洁的快乐。因此凡是有思辨的地方就有幸福,思辨越多幸福便越大。亚里士多德的这种思辨幸福虽可实践,但只有少数人可以达到,而只有过这种思辨生活的、有智慧的人才是最幸福的。 3.幸福的实现条件—中道原则 幸福须合于德性,而培养善德就必须运用理性。合乎理性也就是合乎中道,因此。幸福的获得就必须遵循中道原则。“中道”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又叫“中庸”,也就是“无过无不及”的中间境界。德性就是中道,是最高的善和极端的正确。但是,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原则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因为实现绝对的适中是很难做到的。所以他说:“在一切可称赞的情感和行为

亚里士多德幸福观分析

论文摘要幸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是古希腊伦理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本文首先阐述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概念的内涵,即幸福就是至善,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需要遵循中道原则;其次分析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观的论证,即从目的、功能、实践三个方面论证了幸福观;最后论证亚里士多德幸福观对于我们构建新时期下的幸福观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论文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幸福德性中道 无论是哲学领域还是伦理学领域,幸福是一个古老的重要课题。在人们日常生活的话语中,幸福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概念之一。亚里士多德作为古希腊着名哲学家、伦理学家,对幸福的问题不仅给予了经验性的描述,而且还作出了规范性的界定。当下对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反思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亚里士多德幸福概念的内涵 幸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是古希腊伦理学的一个重要范畴。亚里士多德从三个方面界定幸福概念的内涵。 首先,幸福就是至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开头,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个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作为生命自然目的的幸福是出于人的自然禀赋和本性的幸福,生命就是一个自然的本性的过程,而自然所产生的一切东西都是目的与能力自然融合的一个统一体,人的生命当然也包含其中。 “既然一切知识、一切选择都在追求某种善。”在不同等级的善中,幸福则是最完满的善,是一切善的目的,是最终和最大的善。在人的实践的生命中,有些事物是因自身的原因被我们追求,有些事物是因为另一些事物的原因而被我们追求,有些事物被我们追求同时是因为这两方面的原因。人们的行为大多是有目的的,众多的行为逐渐排列起来,从前到后连接起来就形成了一个链条。每个行为的价值和意义都要从它们所追求的目的中去获得,而这个目的的价值和意义而又要从下一个目的中获得,这样如此一直下去。如果要使整个目的链条有意义,又不至于陷于无穷的倒退,否则就会陷入无限循环而空洞的循环原因论,那么就必定要有一个尽头和终结,这个尽头和终结也就是最高的目的,即是最高的善。这样才会使人的行为获得意义和价值。由此可见,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思想中,所谓幸福就是至善。 其次,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把最高的善称为幸福,看来是同义语的反复,还应该更着重地谈谈它到底是什么。”在进一步解释幸福是什么的时候,亚里士多德得出的结论是: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他认为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德性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人的灵魂有逻各斯的部分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这里就蕴含了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两重维度。 第一重维度是德性。德性是使得一个事物状态好并使得其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幸福观中特别强调德性。他认为德性是幸福的前提:“一旦没有了德性,他就是极其邪恶和残暴,就会无比放荡和贪婪。”他把人的德性分为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两部分。道德德性通过习惯养成,理智德性通过教导生成。理智德性又可分为理论德性和实践理性,其中理智德性是人们最高部分的德性,合乎这种德性的活动才是最完美的幸福。 第二重维度是活动。幸福必须通过德性的活动即实践才能达到,也即是说,并不是拥有了德性就能实现幸福,因为纯粹意义上的思辨而不通过活动是不能达到幸福的,所以必须通过实践活动。幸福必须通过德性的活动才能达到,德性只是使一个事物状态好而且其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前提基础,有了这个前提才可能有幸福的实现。“正如在奥林匹亚大赛上,桂冠并不授予貌美的人和健壮的人,而是授予参加竞技的人。” 再次,幸福的实现必须遵循中道原则。中道原则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和价值追求,是判断善恶的标准、衡量德性的准则。德性是能够让一个事物保持其状态并且让其能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浅谈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灵魂的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他认为幸福既是一种好的生活状态, 又是一种现实的活动, 是人们追求的最高善。它把人的理性和快乐生活有机统一了起来把个体幸福和整体幸福有机统一了起来强调幸福是通过人的现实的活动实现的, 从而肯定了现世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一般人把幸福看作某种实在的或显而易见的东西”,例如,快乐,财富,荣誉等等。 善,在希腊人眼里是任何好的东西。亚里士多德,认为善就是目的,人们所做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获得某种善。人们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追求终极的善。而终极的善就是幸福。我们努力的过程,就是在不断的接近幸福。越努力越幸福?天道酬勤?不管我们离幸福有多远,唯一能肯定的是幸福等不来。亚里士多德认为现实活动也是实现幸福的途径。他在谈及幸福的获得时说,“幸福不是品质”,并不能像拥有财产那样地占有;幸福也不是某种神的恩赐或纯粹是机遇的礼物;“幸福是通过学习,某种习惯或者训练而获得的”,只有进行合德性的现实活动才能获得幸福。所谓合德性的现实活动,是指一定要行动,必须要去做,并且要做得好。正如在运动会上,桂冠并不授予貌美的人,健壮的人,而是授予参加竞技的人,因为胜利者就在他们当中,只有那些行为高尚的人,才能赢得生活中的桂冠和美好的东西。我们也只有在实践理性的现实活动中才能真正地获得德性。幸福,是属

于每个认真努力的人。在漫长的人生中,我们每个人大概都会有那么一次奋不顾身的去追求幸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断的付出,祈求幸福。或许,到最后我们还是没能抓住幸福。但是,这个过程不也是幸福使然吗?幸福,从一开始就在指导着我们,它拥有一双隐形的手,在我们跌倒的时候,悄悄的扶了我们一把。在我们伤心难过的时候,它轻声细语的安抚我们。如果我们坐等幸福,那么这一切也就不存在了。就如亚里士多德所讲的那样,只有进行合德性的现实活动才能获得幸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幸福也一样。幸福没有藏起来,她就在你身边,所以,行动起来吧。 幸福是最快乐的活动。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并不排斥快乐。快乐伴随着幸福。亚里士多德在讨论快乐时说,许多人认为幸福包含了快乐。“有福”这个词来自“享乐”。因此幸福就是使人快乐,使人觉得可爱,乐于去追求的。这点我是颇为赞同的。我觉得快乐是目前,现在的状态,而幸福是会让人产生“如果能这样一直下去就好了”的感觉,具有长远性。这大概是幸福的魅力所在吧,驱动我们走下去。快乐,是瞬间的幸福。幸福,是长远的快乐。 幸福,是我们所追求的。它是感觉,体会万物的美好。它是热度,捂热冰冷的心。它是表情,五官舒展。幸福,他是个淘气的小孩,爱与我们躲藏,有种润物细无声,随风潜入夜的感觉。而人是个苍老的小孩。我们成长的速度比幸福累积的速度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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