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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为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发放和保管,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不受伤害特制定本规定:1、职责

1.1、安全员

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的正确性,对违规者进行纠正、批评和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1.2、班组长

1.2.1对新员工或转岗、复岗员工岗前教育,使新员工或转岗、复岗员工能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2.2在生产过程中,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对违规者进行纠正、批评和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1.2.3对重点危险生产部位,生产前根据作业内容和环境的特点,安排和指导生产人员按相关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生产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3生产人员

1.3.1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了解各类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和使用特性等,学会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确保正确佩戴使用。

1.3.2 不得私自涂改劳保防护用品的标志、颜色,不得改变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和超出其本身功能特性范围挪为它用。

1.3.3 主动接受管理人员对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佩戴的正确性和使用的适合

性等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出整改。

1.3.4 生产作业前必须积极主动自检劳保防护用品的完好性,有权拒绝佩戴质量受损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劳保防护用品,有权拒绝使用性能与生产作业内容和生产环境特点不相符的劳保防护用品。

1.3.5 使用者必须认真爱护和保管好个人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劳保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

2、实施

2.1劳保防护用品的管理

2.1.1凡是新进厂(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发给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在安全教育中,学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

2.1.2使用者不得涂改劳保防护用品的标志、颜色,不得改用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严禁将劳保防护用品挪作他用。

2.1.3 领用者在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劳保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是否完好无损,对于不合规范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2.1.4使用者在调离工作岗位,或借用劳保防护用品期满后将劳保防护用品完好无损交还劳保防护用品保管室,另外对于劳保防护用品超出使用年限的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2.2安全帽使用规定

2.2.1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与帽顶的空间至少要有32毫米能使用。

2.2.2使用时,不得把安全帽歪戴在脑后,以防降低安全帽冲的作用。

2.2.3使用时,安全帽要系结实,否则就可能身体倒下或物体坠落时,由于安

全帽掉落而起不到防护作用。

2.2.4帽体顶部除了内部安装了帽衬外,不得为了透气而随便开孔。

2.2.5 禁止使用者在生产作业场所随意摘除安全帽,以及把安全帽作为凳子垫地骑坐,以防破坏安全帽的性能。

2.2.6要定期检查帽体有无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的现象,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及时更换新帽。

2.2.7凡在传动机构处露的场所,其作业工人,特别是长辫子或长发的女工必须配戴工作帽,把长辫子或长发裹在帽内,防止长辫子或长发被绞进机内而造成伤亡事故。

2.3工作服使用规定

2.3.1各员工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选用不同的工作服。

2.3.2风、电焊工必须使用耐火工作服,不得穿短衫、短裤工作服。

2.3.3员工不许穿背心、短裤上班;

2.3.4夏季每人每年2套、秋季每人每2年2套、冬季每人每2年1套。

2.4工作鞋使用规定

2.4.1起重工、搬运工必须使用护趾安全鞋。

2.4.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绝缘鞋,特别是高压绝缘鞋要保存在避光、干燥的专用架上,要定期作绝缘经检测和保养维护。如发现受潮或磨损严重,禁止使用。

2.4.3在被油腻污染的作业现场,要使用耐油性合成橡胶制作的防滑鞋。

2.4.4在潮湿的地面、积水或溅水作业场所,生产人员必须穿安全可靠的绝缘水鞋。

2.4.5凡进入生产场所人员不得穿拖鞋、露趾凉鞋和高跟鞋;

2.4.6工作鞋每个人2套,每1年更换1次。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2.5安全带使用规定

2.5.1安全带必须具备的条件

2.5.1.1安全带必须有安检部门颁发认可的合格证方可使用。

2.5.1.2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来承受人体掉下时的冲击力。

2.5.1.3可防止人体坠落致伤的明显限度(即它在某一限度前就能拉住人体,使之不再往下坠落)。

2.5.1.4安全绳的长度一定不能超过作业容许的最短长度。

2.5.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和临边位置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使之生根牢固,扣挂安全带时必须使绳扣形成闭环扣带。

2.5.3安全带的使用与维护

2.5.

3.1高挂低用。将安全带的绳扣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

2.5.

3.2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作业架护栏绳上、作业架跳板网面上或钩住钢板边。

2.5.

3.3注意保持绳上的保护套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丢失,需要加上后再用。

2.5.

3.4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的缝制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断裂和磨损,以及检查安全带是否断股或腐蚀,要保证安全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2.6手套的使用规定

2.6.1电工必须使用绝缘手套。

2.6.2平时帆布手套每人每月2付、短橡胶手套每人每月2付、长防酸手套每个班组每月2付。检修期间按照实际情况重新发放。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

2.7、防护眼镜的使用规定

2.7.1每人每年1副。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

2.7.2防护眼镜必须按出厂时标明的遮光编号或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准使用镜片已有裂的防护镜。

2.8防护面罩的使用规定

凡是工作现场有粉尘、毒性气体、具有酸碱特性的产品,生产人员必须佩戴面罩。

2.9凡购买的劳保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必须有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劳保防护用品必须有劳动部门签发的检验合格证。

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3.1由安全技术部在充分调查了解各工种实际需求(主要按所处环境的危险危害因素而定)的基础上确定各工种的发放品种,然后根据其质量及其他有关信息制订发放周期,综合以上两点制定发放标准。在执行其发放标准过程中,应定期深入现场了解其质量情况,综合其反馈意见,提出其修改意见。《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以上发放标准制定及其修改,均需经安全技术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

3.2凡正式新工,经公司级、部门级安全培训结束正式分到班组后,均应到安全技术部办理《劳保卡》,由物料配送部仓管员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员工《劳保卡》发放当季厂服两套(每年的5-10月发夏服,其他时间发冬服)、

工作鞋一双,并对其发放情况进行登记(注:1、新工待正式上岗一周后再发厂服,短临进厂时不发厂服;2、工作服费用及其退款规定见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

3.3大件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安全帽等)由员工本人凭《劳保卡》和考勤卡(一卡通)到仓库刷卡(电脑记录)领取(领新工作服时必须按“以旧换新”原则交旧服给物料部销毁)。其他日常领用的劳保用品由物料配送部仓管员根据安全技术部每月提供的《劳保用品月度发放明细表》,通知各部门的班组长统一到仓库领取。各班组长应按发放标准发到个人。凡不按规定发放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员工发生跨岗位的调动,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将调动信息输入系统。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物料配送部要共同维护系统并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其中工种名称,劳保用品发放代码应及时跟进、调整。待下次发放周期时按新工种领用相应的劳保用品。

3.4不论是新正式工、临工进厂时上岗前还是其在职期间的换岗前,其所在部门均应及时为其提供相应岗位的劳保用品。凡办理了《劳保卡》的其大件按本规定中的第

4.3条的办法领用;其他的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填写《劳保用品零星发放申请单》(见附表四),交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安全技术部审批并填写《领料单》后,由各专兼职安全员去物料部统一领取按其申请单内容发放。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标准,以公司颁发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依据。如出现电脑系统和书面发放标准不统一时,应以书面文件标准为依据。发放人员不得以电脑故障为由拒绝发放。

3.5员工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规定的周期内,因公司放假或其他各种原因而未

能领用劳保用品的,其发放周期相应顺延;凡已呈报工伤的,由安全保技术部及时通知物料部停发其工伤治疗休息期间相应的劳保用品,待复工后再顺延发放。

3.6考虑到有时虽工种相同但所处环境不同,或虽不是操作工但却接触其危害、危险因素,则须根据其实际所处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对各类人员发放的品种、周期由安全技术部确认并把关。由使用部门指定的专人按本规定中的第

4.5条的有关零星品发放办法领取。

4、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4.1安全技术部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有关使用、保养、维护等方面知识

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各班组长在为新工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时,应具体指导新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2不论是新工上岗、还是在职员工的转岗(包括临工),所在部门必须

在其上岗前为其备齐相应的劳保用品,否则不得被安排上岗。一经发现按“违章指挥”处理。

4.3凡已领用了劳保用品的,不论何时,在上岗时应按要求(劳保服着装

应满足规定的着装要求)正确佩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否则,凡安全人员检查发现有未使用的或未正确使用的,将按“违章作业”予以扣罚;

4.4:所有领用劳保的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其保养、维护工作。

因各种原因导致无劳保用品使用的,则由本人及时出原价的100%金额在公司购买。其购买程序为:先到物料配送部仓管员处开具《自购劳保用品缴款单》(见附表五),去财务管理部签章后再交物料部,由物料部

管员凭有财务部的签章才予发放。由物料部仓管员定期报名单给财务部,财务部核对后从购买者的工资(奖金)中扣除。

4.5凡特殊防护用品,对其防护效果实行定期检验制度。由安全技术部根

据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周期组织普查,并登记在《特种防护用品使用效果登记表》(见附表六)上。凡检查发现已无防护效果的或员工平时反

无防护效果的经确认后予以报废交物料部销毁,其使用者应及时出原价的100%购买新品(其程序同第二十二条的购买程序)。

4.6质量跟踪:安全技术部通过对其质量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听取物料配送部、各使用部门反馈的有关质量、用量的信息(由使用部门填写《劳保用品使用质量反馈单》(见附表三)交给安全技术部,安全技术部

定期向员工代表开展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的调查,及时收集、汇总员工意见,将汇总情况反馈给资源采购部以逐步提高其采购工作质量。

5、其他方面

5.1劳保用品的退还

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离厂,应到物料配送部办理劳保用品退还手续。物料配送部仓管员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结算劳保用品,凡没有使用过的劳保用品可以退库,已经使用过的不予退回,并由仓管员根据劳保用品领用周期和成本价,按月扣折。所交的劳保押金未退还的,由公司退回。

6、附则

附表一《劳保用品申购计划表》

附表二《新品种试用质量评审表》

附表四《劳保用品零星发放申请单》

附表五《自购劳保用品缴款单》

附表六《特种防护用品防护效果检查登记表》

劳保用品申购计划(使用部门:)

版次:A/01 编号;XCMC-SF-001

注:本单一式三份,安全技术部、资源

采购部、物料部各存一份

附表二新品试用质量评审表(劳保用品)

版次:A/01 编号;XCMC-SF-002

评审时间:年月日

注:1、本单一式四份,安全技术部、使用部门、采购部、物料部各留一份;2、其防护效果、耐磨情况、舒适情况视情况填“良好”、“一般”、“差”。

附表三劳保用品使用质量反馈单

版次:A/01 编号;XCMC-SF-003

注:1、本单一式三份,使用部门、安全技术部、资源采购部各存一份。

2、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何质量问题由其班组长及时填写后交安全技术部。

附表四劳保用品零星发放申请单

版次:A/01 编号;XCMC-SF-004申请部门:申请日期:年月日

料单》)。

附表五

购劳保用品缴款单

注:1。自购劳保用品价格按原价的100%计算。

2.此表一式三联:仓管员填写缴款人签名财务收款人签名(第一联交仓库,第二联交财务管理部,第三联交本人)

附表六特种防护用品防护效果检查登记表

版次:A/01 编号;XCMC-SF-006品名:使用部门及班组:

检查人:检查时间: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 公司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监事会和工会组织督促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供应部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6、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公司各项目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四)公司各项目部从事施工管理和作业的人员,统一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五)公司安全质量部对公司下属分公司、各项目部、物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下属各小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 (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核实生产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资质,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自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三)参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若为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 (四)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相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五)项目部、物业公司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应当向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 (六)项目部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项目部应集中统一采购。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项目部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72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根据总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公司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促进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第一条公司所有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鞋;一线员工在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及安全鞋。 第二条从事土建、检修、工艺施工及矿山剥离等劳务的第三方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及安全鞋。 第三条从事装包作业的第三方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穿黄马夹。 第四条从事厂区保洁工作的第三方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工作帽、穿黄马夹。 第五条总部来厂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戴安全帽、穿黄马夹及安全鞋。 第六条厂家、客户及其它外来人员来公司参观、交流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戴安全帽、穿黄马夹(仅在厂区安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员工做好个体防护。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购买、审批、发放、使用、保养、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职责】 1. 职安部职责: 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汇总、审批、上报。 1.2. 负责建立公司级劳动防护用品台帐。 1.3. 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保养、报废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供应公司职责: 2.1.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时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2.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贮藏条件进行保管,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发放。 3. 工会职责:

3.1. 对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和员工的正确使用进行监督。 3.2.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工提出的关于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问题。 4. 人力资源部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公司每月职工人数,职业健康安全部以此起草购买个人劳保的数量。 5. 各使用部门职责: 5.1. 负责日常工作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使用、保养、储存、报废、管理等工作。 5.2.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3.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三级领用台帐。 【内容】 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1. 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班组长、岗位工程师、员工代表等,共同对班组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填写工作场所危害风险分析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表,作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2. 新增(或变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2.1. 由于工程项目或“四新”投入生产需要新增劳动防护用品,按照1.1的程序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宁夏深中范围内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各部门综合管理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流程通过并抄送综合部行政管理员; 2、特殊防护用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购置; 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可进行订制; 5、需量身订做的管理人员工服,不留备用数量; 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

7、西服套装需量身定做,其他工装尺码、标准请参照“员工工服操作手册”套码执行; 8、鉴于南北温差较大,公司棉服制作参照总部标准进行申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有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订制、管理、发放等工作,同时建立领用台账。 (一)冬季保暖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岗:每人每2年发放棉鞋一双,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80元/2年/人。 注:①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②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2、管理办法:对于冬季保暖用品在劳保使用年限中,员工离职的,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扣除: (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二)工装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工装发放标准 (1)、公司工服发放标准详见附表1;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就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了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与职业危害,而由用人单位无偿提供给个人穿(佩)戴的用品,就是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就是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本公司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与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与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

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与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与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安全、技术部门与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4.公司采购、发放与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与安全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就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与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她工种作业时或在其她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就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7.生产管理、安全、技术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的管理,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及发放标准。 第二条本办法和标准依据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并参考《福建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及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其它单位相关工种可参照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对防护用品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应执行当地标准。 第四条具体发放按《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表执行。防护用品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领导者必须高度重视,要做到制度、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位。 第五条学生实习、培训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或从事的工种配备相应的护品。 第六条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免费发给员工相应的护品,并应监督、教育、指导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佩带、使用。禁止将护品折合为现金发给员工。 第七条标准中未涵盖的工种或新增加工种护品的配备经项目安监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可参照相近工种执行。 第八条不同专业同类工种,原则上执行公司统一规定的标准,特殊情况经项目安监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可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第九条防护用品原则上由项目、队统一采购供应。但是在边远山区施工等

特殊情况下,项目、队批准可按进行应急护品的采购,但必须确保质量、性能符合规定。项目、队主管部门应及时监督检查。 第二章适用工种范围 第十条从事隧洞、井下作业的工种。 第十一条从事有高温、低温、强热辐射、烧灼、烫伤危险的工种。 第十二条从事有切割、磨损、机械外伤危险的工种。 第十三条经常接触有毒、有腐蚀、有辐射物质和有皮肤感染危险的工种。 第十四条经常在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 第十五条经常在过分潮湿、油污、肮脏环境下作业的工种。 第十六条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 第十七条在现场组织施工生产、检查的管理人员。 第三章采购品种式样 第十八条国家对特种劳动护品实施定点生产经营和特种护品“生产许可证”、一般护品“生产资格证”制度,各单位采购护品时必须确认“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资格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不能出示“三证”的护品不准采购、不准验收入库。 第十九条一般防护服面料选用纯棉或混纺织品均可,对有屏蔽、防射线、防静电、耐腐蚀、阻燃等特殊性能要求的防护服装的面料必须符合本发放标准或国家相关防护服标准。 第二十条服装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企业标识和有关工种操作安全要求。 第二十一条普通防护服上身为茄克衫,下身为西裤。 第二十二条既有线施工人员须配备专用防护服装。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2017年二月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根据《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全体在岗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及技术要求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胶靴、防尘口罩等。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必需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 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 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具有不同防护能力的护品。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而配发给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措施。 第五条为职工配发的防护用品,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第六条凡购置(含本企业自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 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具有安全标志准用证,并印有“产品合格”字样。 第三章管理分工与职责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行按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的管理方式。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由安全科、供应科、工会等部门组成。 第九条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月(季)度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批;供应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等工作;工会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发放、使用情况,保护职工使用护品的权利。 第四章计划编制、采购 第十条按照既要满足实际生产需要又要控制节约开支、适当库存的原则,安全科根据实际需要每季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计划。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在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 各项目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六条 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同时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八条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

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第九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 第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第十一条 各项目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方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内,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所需的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确保高温、露天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上的工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针对天气炎热的特点,做好预防中暑药品和中暑急救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作业人员足够的休息时间。加强夏季饮食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2017年二月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根据《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全体在岗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及技术要求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胶靴、防尘口罩等。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必需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具有不同防护能力的护品。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而配发给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措施。 第五条为职工配发的防护用品,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第六条凡购置(含本企业自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 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具有安全标志准用证,并印 有“产品合格”字样。 第三章管理分工与职责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行按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的管理方式。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由安全科、供应科、工会等部门组成。 第九条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月(季)度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批;供应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等工作;工会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发放、使用情况,保护职工使用护品的权利。 第四章计划编制、采购 第十条按照既要满足实际生产需要又要控制节约开支、适当库存的原则,安全科根据实际需要每季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计划。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根据公司规定的定点供应厂家统一配送;属于少量特殊作业需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由需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矿审核后批准后采购。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到矿后,必须由矿部、安全科、供应科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质量抽检合格后方可入库。

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 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公司参照《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 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动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放。 4、标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采购和仓库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采购及按公司规定标准发 放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除外); 2、综合管理部、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正确使用(配备)劳保用 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工作服/工作鞋的采 购和发放; 3、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劳保用品的验收; 4、员工负责按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5、劳保用品按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原 则发放,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选购与加工要求:

必须本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并尽可能兼顾美观、大方。 四.管理规定: 1、采购部门应到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 省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 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仓储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 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 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 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劳保用品的配备: 有下列情况的,由公司配备相应劳保用品免费以实物形式发给 职工使用(不得折发现金)。 1、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公司应该供给员工工作服或者围裙, 并且根据需要由分别发放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靴等 防护用品。 a)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c)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大量粉尘的操作; d)有腐蚀、潮湿或者肮脏的操作。 2、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员工,由 公司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3、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汇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工作职责 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a.安全帽; 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 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安全带; 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 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65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依据,发放制度、期限和管理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2、目的 2.1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由劳动者个人穿戴佩用,以预防或减轻劳动场所的有害因素对人身危害的工具,不属于职工福利待遇。 2.2按照《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不同岗位发放不同品种和不等数量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象 3.1本公司在册在岗职工。 3.2项目中短期劳务派遣员工。 4、种类 4.1个人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指工作服、工作鞋、围

裙、袖套等。 4.2季度劳动保护用品,即按季度发放的手套、口罩等。 4.3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高压绝缘鞋和高压绝缘手套等。 4.4公用、备有和借用劳动保护用品,指特殊场合或临时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5、程序 5.1劳动用品的使用,建立信用登记卡制度分别由综合部或相关部室登记管理。 5.2工作服、工作鞋按规定的使用时间,到期领用,超期不补发,项目停工期间,劳保用品作用时间按停工时间顺延。 5.3若岗位变动,劳保用品按新岗位制度领用。如新岗位和原岗位所 需劳保用品不同的部分,可以补齐。 5.4劳保用品中,电焊镜片、电焊面罩、单胶围裙,单胶袖套、安全带、安全帽及公用、备用(借用)的劳保用品,各部室按规定时间以旧换新发放。 6、要求 6.1职工上岗时应按公司《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制度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得打赤膊、穿背心、裙子、拖鞋、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1.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二、总则 2.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办公室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2.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

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三、职责 3.l办公室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3.2办公室制定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同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果购、保管和发放。 3.3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四、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4.1办公室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4.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人证明,到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4.3员工变换工种,凭“变换工种教育” 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公司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4.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仓库。 4.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4.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4.7员工调出公司,要按规定到公司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五、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 5.1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 5.2工作服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确保在工作中的风险无法用工程或其他方法进行有效控制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轮台作业基地。 3职责 3.1 QHSE管理部门 a)负责本文件的制修订、解释和指导。 b)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c)配合供应链部门参与对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商的评审。 d)负责制定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技术标准。 3.2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a)负责对各单位各工种岗位的认定。 b)负责制定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并根据各单位生产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c)负责制修订劳保相关管理规定。 d)负责汇总员工对劳保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改进。 e)负责对劳保采购、验收、发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供应链部门 a)负责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采办管理,组织编制购置计划,实施采购。 b)负责组织对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商的评审。 c)协助各单位进行劳保用品的存储和发放。 3.4 使用部门 a)负责落实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规定。

b)负责编制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年度预算。 c)负责对本单位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培训并检查其使用情况。 d)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发放和使用管理。 e)负责建立本基地劳动保护用品台帐与相关基础资料。 3.5 直线领导 a)监督检查本部门全体员工和在管辖范围内的承包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情况。 b)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配备情况。 3.6 工作人员(包括承包商) a)掌握劳动保护的基本知识,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掌握正确的检查方法。 b)有责任干预没有按要求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任何人员 4管理内容 4.1 劳动保护用品采办要求 a)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采购。 b)国家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采购时应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采购,确保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4.2 劳动防护 4.2.1 头部保护 4.2.1.1 头部保护的使用 a)经风险评估需佩戴安全帽的区域,必须配戴合格的安全帽,禁止使用金属安全帽。 b)在办公室、生活区等地方作业,如果有落物、撞击或摔倒等风险,必须配戴合格的安全帽。 c)在其他任何有可能伤害头部的地方都要戴安全帽。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 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 3职责权限 3.1安环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执行落实。 3.1.1负责审核分、子公司、各部门提交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备档工作。 3.1.2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验收和采购费用监管。 3.1.2负责监督分、子公司、各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签领和使用情况。 3.2物流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厂家咨询、比价、采购、质量把关、出入库管理。 3.3财务部负责对经安环部验收确认、主管安全负责人签批的劳动保护用品给予付款。3.4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执行落实情况,不定期咨询员工有关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意见,与安环部及时将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和纠正。 3.5分、子公司、各部门负责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做好每月本部门内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报批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安环部,联系物流部处理

完善;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4.1.1质量必须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GB11651-89)国家标准,价格合理公道。 4.1.2特种防护用品中的防毒、防高温、各类呼吸式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必须经安环部审核、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定点采购。 4.1.3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 4.1.3.1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检验手段,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1.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 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4.1.3.3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4.2监督、发放、使用 4.2.1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 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劳务工均享受配发劳动防 护用品的权利。 4.2.2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回来后,物流部应通知和协助安环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 的质量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安环部有权下令禁入库、禁发、禁用。由此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 一、目的 1、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2、避免或减轻在生产过程中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3、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监督、发放和佩戴。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厂职工。 三、职责 1、公司按各车间各工种的工作条件、环境、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的不同,配备合适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健康。 2、安全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库房负责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3、工段、车间、安全管理部检查监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 4、职工必须服从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严格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因未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而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内容 1、安全管理部对各车间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每天进行抽查,发现不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勒令车间作出处理,同时对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2、车间、工段做好日常检查和督促工作,班前会认真检查,做到正确佩戴,坚决杜绝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上岗。 3、高质量的劳动保护用品才能更好的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库房对采购来的劳保必须仔细验收,安全管理部负责抽查验收,确保劳动保护用品质量,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坚决不允许进厂。

4、库房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时,如发现质量较差,坚决不准下发,落实责任后联系更换。 5、车间如反映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合格的,一经发现追究库房管理人员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6、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标准发放,生产中急用、损坏或丢失的,可持由生产厂长签字的领料单,安全管理部签批后领用,费用进入车间材料。 7、厂部各部门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统一造表、经生产厂长审核、厂长批准后发放。车间必须严格执行新进厂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登记、培训、建立档案、下发上岗证者,安全管理部不予造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8、离岗职工和岗位调动职工,车间应在离岗或调岗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生产管理部,人力资源科做出相应的职工档案调整,更改劳保发放标准,否则,一经发现给予车间主任50-200元处罚。 9、车间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标准发放。管理人员防护眼镜自行配置,不进入劳动保护费用。 10、新进厂职工体检费用由厂部承担,体检合格后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考核 1、安全管理部在每周的周检查和日常检查中,对不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进行经济处罚,以此来督促职工合理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加强防护。 (1)按规定要求和工作环境必须佩戴口罩,但未佩戴者,给予当事人10元/次的经济处罚,车间主任和生产厂长负有检查监督不力的责任,分别给予5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2)按规定要求和工作环境必须佩戴眼镜,但未佩戴者,给予当事人50元/次的经济处罚,分别给予车间主任和生产厂长15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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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润博化妆品有限公司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管理的归口部门是行政办公室,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发 放要求,定员定岗和员工的不同劳动条件,按照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2.合理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 (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各部门领导要经常向员工宣传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为了预防生产过程中的工伤事故、职业病,必须严格按员工不同劳动条件 相应的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第二条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 1.各部门应按员工各工种的实际劳动条件需要,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劳动条 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但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则发放防护用品的时间不同;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遵照发放标准的规定 发放,按规定的使用年限认真执行;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和使用没有国家劳动监察部门认可的劳动防护用 品,否则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国家劳动部门检验 的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否则产生的后果由采购员负责任;

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达到国家劳动部门规定最低防护能力、标准,劳动防护 用品应有使用有效期,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与其应用的作业环境相匹配,达到必须具有的防护效果。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行政办公室必须严格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建立员工个人防护用 品发放记录,作为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始资料并保存好; 2.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员工实际从事的现工种发放。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 的,按其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标准发给,离开本岗位半年后,按新岗位发给。如已发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作中确实不适用时,可临时发给所适用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3.新进厂的员工应按照人事部门确定的工种,按规定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登记本,才能发给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员工应按从事的工种,按自身穿戴的规格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在岗位上应 认真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违者不得从事生产或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期满后,即可领取新的防护用品,对不定期使用 年限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领取; 2007年1月 广州润博化妆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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