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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汇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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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吨/年医疗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南京汇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拟在南京化学工业园长芦片二期规划区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用地范围内(南侧)开发建设“南京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项目,该项目地块东侧为撇洪沟、西侧为空地、北侧为南京危废处置中心用地、南侧为空地。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7日。

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水路168号化工园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210047

电子邮件:njhbhgyfj@https://www.wendangku.net/doc/d77004021.html,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0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9000吨/年医疗废物焚烧处置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方水路168号-091;

4. 建设单位:南京汇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 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1400平方米,拟新建2套30t/d的热解焚烧系统(一用一备),本项目只设生产区,主要建筑物为:焚烧主厂房(含主

控室、办公室、化验室、暂存室、配电间、维修间等)、污水处理间、车库及堆渣棚、消防水池及高压泵房、门卫等;

6. 职工人数:职工人数82人;

7. 投资总额:5000万元人民币;

8. 环保投资:86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规划相符性与产业政策

(1)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属于鼓励类的项目,本项目采用先进实用、成熟可靠的危险废物焚烧技术,将更有利于治理医疗废物污染,符合国家相应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选址于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方水路168号-091: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用地范围内(南侧),为规划中的工业用地亦为规划中的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用地,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2.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本项目是环境污染治理类工程,属国家和地方急需建设的项目,具有显著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医疗废物处置工艺符合国家“规划”及有关要求,:①做到了医疗废物处置灭活、毁型、无害和减量化;②项目采用的“热解炉+二燃室”焚烧技术是国家环保部鼓励采用的工艺,其各类技术参数均达较高水平;③项目采用“急冷系统+碱液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装置对焚烧尾气的治理技术也是国家环保总局要求优先选择的除尘方法;④焚烧产生的飞灰类危险废物采用“水泥固化+安全填埋”能有效的杜绝污染。⑤本项目大量的地面冲洗水、洗车水、洗桶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冲洗,循环使用,减少了废水的排放。⑥本项目焚烧炉产生的大量余热在近期内准备通过余热锅炉进行废热回收利用,从而可以大大节约了热能。总之,项目对医疗废物处理的全过程采用了合理的过程控制,对生产过程的二次污染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从而保持经济社会、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故总体来看,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实现达标排放

(1)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环评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本项目厂

界外设置800m卫生防护距离,在距离该项目800米内不得建设民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焚烧炉排放的焚烧尾气,焚烧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二噁英等。采用急冷+除酸喷雾干燥塔+活性炭吸附塔+布袋除尘器的尾气净化工艺,可以保证焚烧尾气中包括二噁英在内的各项大气污染因子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为了贯彻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减少废水排放,节约用水,本项目拟对这两部分废水处理后进行回用。本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年进水量约为26845.55吨,年出水(中水)量约为27013.65吨,因此废水产生量小于用水量,在水量上将废水回用成为可能。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中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冲洗水和绿化,不排向外界水体,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3)噪声达标排放

本项目拟采用的隔声降噪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低噪风机、空压机等,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将风机、水泵等安装在建筑物内,在风机出入风口加消声器,进出风口软连接等处理。

另外,在车间及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围墙,以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内外种植一定的乔木类绿化带,不仅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还有利于美化厂区环境。

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炉渣、飞灰、除酸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炉渣经粗破碎后装入运渣斗,经检测无毒后外运至南京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水阁、轿子山)进行卫生填埋。飞灰属危险废物,飞灰由埋刮板输灰机集中与活性炭一起加水泥固化,送至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本项目北侧)安全填埋场。尾气净化设施中除酸塔除酸所产生的除酸固废,加水泥固化后送至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本项目北侧)安全填埋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污泥池浓

缩后,随后运往焚烧车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地区环境质量不变

(1)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3个大气测点SO2、NO2、HF、Pb、Hg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PM10在项目所在地和张营日均浓度超标率分别为60%、80%,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3倍和0.63倍,HCl在三个测点日均浓度超标。

由地表水监测统计结果分析,本项目附近长江江段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体功能标准。

由地下水监测统计结果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可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各测点的噪声均可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由土壤监测统计结果分析表明,所测各项土壤指标均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中二级标准,本厂区内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2)环境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

①预测结果表明,各污染物的小时、日均最大浓度及关心点浓度预测增值均远远低于评价标准。

②将关心点预测浓度和本底浓度(取最大值)叠加,PM10和HCl超过评价标准,主要原因是本底浓度超标,其中HCl本底浓度较大,与分析方法存在一定的关系,PM10超标与化工园施工扬尘等有一定关系。

③由于HCl和HF在自来水厂一小时平均浓度的最大贡献值只占质量标准的

14.2%和3%,日均浓度的贡献值只占质量标准的25.3%和4.3%,因此该项目建成后排放的HCl和HF不会对距离该项目500米左右的长芦自来水厂厂区的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大的影响。

④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本项目厂界外设置800m卫生防护距离,在距离该项目800米内不得建设民宅、学校、医院等

敏感目标。

(2)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入周围水体,不会影响周围的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较好。在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基础上,拟建项目对地下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土壤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所监测各项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碱性土壤的二级标准。

(4)噪声环境

按照评价标准,对项目建成后预测数据分析评价表明:项目排放的噪声对各测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是很大,厂界再项目运行后基本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同时厂界附近无居民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5.总量控制

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考虑在区域内平衡,其中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量作为特征污染物控制量由化工园区环保分局统一管理。

6.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的事故风险比国内同类项目的总体水平低,事故风险低,风险可接受;在进一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后,将不会对建设地区环境造成较大的危害。

7.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18日作了两次公示。具体内容见https://www.wendangku.net/doc/d77004021.html,,公示期内无反馈意见。评价单位于2008年11月3、4、5号对南京市集中处置医疗废物项目进行了调查表的发放与回收工作。发放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调查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居民区,长芦街道水家湾社区委员会、湾北组、大路组、小云组等部分居民。留左社区委员会委员会、留左组、盘姚组的部分居民。龙池街道张营村的部分居民。建设项目所在附近的企业、长芦自来水厂、化工园电厂。长芦街道部分工作人员。长芦中心小

学部分教师。化工园管委会的部分工作人员。共发放问卷113份,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坚决支持的45人,占总人数的40%,有条件赞成的61人占54%,无所谓的7人占6%,无人反对。同时大多数公众希望环保主管部门必须严把审批关,项目建成后严格运行各种环保措施,确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加强“三废”治理,废水、废气必须通过治理达标排放,以周围群众的健康与利益为重。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该项目已得到公众的了解和支持,并希望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总结论

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建设的环保类公益型项目,符合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危险废物有效处理的环境保护的需求;项目所采用的管理手段、医疗废物焚烧及尾气治理工艺水平较为先进,实现了医疗废物的减量最大化,投入运行后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达标排放的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自行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入周围水体,对周围水环境不造成影响;拟建地周围公众对本项目大多表示支持,无人反对。目前拟选厂址800m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贮存设施边界距离地表水超过150m,各项选址要求均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中相关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在拟选地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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