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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

目录

1.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工作原则 (1)

1.4 适用范围 (2)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

2.1 省指挥部 (3)

2.2 省指挥部职责 (3)

2.3 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3)

2.4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4)

3.预警预防机制 (7)

3.1 事故信息监控 (7)

3.2 事故信息报告 (8)

3.3 预警行动 (8)

3.4 事故预防 (9)

4.应急响应 (9)

4.1 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9)

4.2 分级响应 (9)

4.3 基本应急响应 (9)

4.4 指挥与协调 (10)

4.5 社会力量动员 (10)

4.6 紧急处置 (10)

4.7 应急防护 (11)

4.8 应急结束 (11)

5.后期处置 (11)

5.1 善后处置 (11)

5.2 信息发布 (12)

5.3 调查与评估 (12)

6.保障措施 (12)

6.1 应急队伍保障 (12)

6.2 应急资金保障 (12)

6.3 医疗卫生保障 (13)

6.4 应急物资保障 (13)

6.5 交通运输保障 (13)

6.6 通信与信息保障 (13)

6.7 救援装备保障 (13)

6.8 社会动员保障 (14)

6.9 技术储备与保障 (14)

7.其它事项 (14)

7.1 宣传、培训与演练 (14)

7.2 监督管理 (14)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15)

8.附则 (15)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15)

8.2 预案解释部门 (15)

8.3 预案实施时间 (15)

附件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流程图附件2:省指挥部指挥体系框图

附件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

附件4:省应急救援队伍基本信息表

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全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灾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晋政发…2006?1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发…2007?2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6号)

1.3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安全生产中的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Ⅲ级(较大事故)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与执行。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

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

(3)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部门)的事故;

(5)省政府认为需要国务院有关部委响应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3)超出市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4)跨市、地级行政区的事故;

(5)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3)超出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4)跨县(市、区)级行政区的事故;

(5)市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省指挥部

省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省指挥部总指挥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由事故发生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省煤炭工业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安监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太原铁路局、省国防科工办、省军区、武警山西总队、省消防总队、省交警总队、太原电监办、省政府新闻办、新华社山西分社等单位组成。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2.2省指挥部职责

全面负责山西省境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的制定;协助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做好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做好事故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

2.3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承担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向省政府报告应急工作的重要情况和建议,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指导各市级政府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

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保障生产安全;承担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省发改委负责按照山西省紧急事故状态物资调配要求,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生产、调配的管理工作,如事故造成大量人员转移时,向省指挥部提供受灾人员避难场所信息。

省教育厅负责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学生自救互救技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学生应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询、宣传教育方案。

省公安厅负责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制定预防和打击事发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控制并处理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刑事、治安事件,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省民政厅负责制定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济方案,组织遇难人员尸体处置、身份确认和善后处置相关事务,如事故造成大量人员转移时,会同当地政府做好转移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资金的预算、管理,指导各市级人民政府建立事故应急专项经费制度,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

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规范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和用工备案制度,指导市、县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工作和受灾人员再就业工作。

省国土厅负责发布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预警公告,打击无证采矿行为,防止因无证采矿造成事故发生,为矿山企业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相关信息。

省建设厅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开展建设系统安全检查和城市供气、供热、供水系统及公共交通系统隐患排查,参与建设系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省交通厅负责统一调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车辆及船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输通道畅通,做好道路运输、

水上交通、公路建设等领域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通报河流、大型水库超保证水位警报、病险水库、堤坝险情、泄洪等预警信息,组织协调渔业、船舶作业、水库生产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省农业厅负责通报草原火险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事发地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灾区防病消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灾民心理康复工作。

省国资委会同省安监局参与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省属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

省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以及事故应急救援中特种设备监察和检验工作,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省环保局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中环境、大气、水源监测、检测工作,制定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环境、大气、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全省煤炭矿山救护队的管理、救护装备配置和救护队经费保障;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参与煤矿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省气象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检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气象信息通报机制,为及时预警预防事故发生提供科学依据。

省地震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地震监测、检测和地震预报等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地震信息通报机制,为及时预警预防事故发生提供科学依据。

省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向省指挥部提出事故应急处置建议,及时与省政府新闻办沟通,做好对外报道工作;建立安

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省民航机场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应急物资航空运输,保障空中运输通道畅通,参与航空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太原铁路局负责辖区铁路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协调实施应急物资的铁路运输,保障铁路运输通道畅通。

省国防科工办负责组织协调我省境内核工业、国防科技工业及军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军工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

省军区根据地方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经上级军事机关批准,组织所属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部队,协调驻地部队,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武警山西总队经当地政府批准,组织指挥驻晋武警部队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主要目标。

省消防总队负责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以及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省交警总队负责指导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应急处理,协调、参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事发地交警部门实施事发区域的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应急工作交通顺畅。

太原电监办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电力保障工作。

省政府新闻办按照省指挥部总指挥指示组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单位对事故灾难情况进行报道,及时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加强对事故有关信息管理和报道工作。

新华社山西分社配合省应急指挥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及时获取和发布突发事件的全面、真实和客观信息。

事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省指挥部

办公室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为省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3.预警预防机制

省安监局建立全省范围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预防机制,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联测联报、分工负责的原则,完善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依托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警体系。

3.1事故信息监控

3.1.1建立安全生产重要信息通报机制

省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各市级人民政府之间建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通报机制。

省指挥部办公室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市级人民政府。

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市级人民政府对通报的各类信息及时分析处理,对针对通报信息采取的预防措施及时报送省指挥部办公室。

3.1.2建立自然灾害重要信息通报机制

省指挥部办公室与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及时预警。

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和省安监局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程序》(晋安监应急字…2008?5号)执行。

省国土资源厅参照《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程序》向省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单位通报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预警信息。

3.2 事故信息报告

3.2.1事故信息报告时限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及省属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

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获知事故发生信息1小时内直接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3.2.2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发展及救援情况及时续报。

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及时续报,在应急响应期间,每隔2小时汇报一次事故情况。

3.3 预警行动

3.3.1预警信息发布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进行预警。

省人民政府负责对向全省或事发地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公告(对跨市级行政区划的黄色、蓝色预警公告发布,须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预警公告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灾情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和发布机关等。

3.3.2预警信息处置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红色、橙色预警公告发布后,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省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对特别严重的情况建议省人民政府及时提升预警级别。

3.4事故预防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各类救援队伍参与隐患排查和预防性检查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4. 应急响应

4.1 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

4.2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省指挥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由省指挥部组织实施,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要求密切配合,进行应急处置。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省指挥部办公室进入预警状态,为扩大应急做好准备。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进入预警状态,为扩大应急做好准备。

4.3 基本应急响应

4.3.1省指挥部应急响应事项

掌握并向省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对事发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科学施救方案,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对可能

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要及时上报省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照省政府批示,及时与媒体沟通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中职责进行应急响应。

4.3.2事发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事项

掌握并向省指挥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前期应急处置,实施安全警戒,防止事故扩大;调配行政区划内应急资源;按照省指挥部指示,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4指挥与协调

4.4.1 省指挥部指挥体系框图

省指挥部指挥体系框图(见附件)。

4.4.2省指挥部指挥协调事项

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向省政府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协调省军区、武警山西总队参加应急救援;协调超出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有关应急力量参加应急救援;协调其他应急资源。

4.5社会力量动员

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根据救援工作需要或按照省指挥部要求调动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超出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市级人民政府向省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省指挥部协调有关市级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4.6紧急处置

省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测、鉴定,分析检测数据,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省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

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跨市级行政区、跨领域的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省指挥部提出并协调实施,影响特别重大的报省政府决定。

需要宣布全省或省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依法由省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决定。

4.7 应急防护

4.7.1应急救援人员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7.2群众应急防护

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宣传安全防护知识,及时制定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方案,必要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8 应急结束

当搜救工作基本结束,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排除后,经省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按照《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由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Ⅰ级、Ⅱ级应急响应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Ⅲ级应急响应事故善后处置由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Ⅳ级应急响应事故善后处置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善后处置事项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2 信息发布

省指挥部负责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新闻通告、召开现场发布会及记者采访等工作。省主要新闻媒体根据省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事故情况,对报道内容中涉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发送前应送有关部门审核;涉及事故原因和责任问题的深入报道,应听取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特别重大、复杂、敏感的事件由省政府新闻办协调新华社统一发布消息。

5.3调查与评估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省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测、鉴定的数据,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应急响应情况,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

6. 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交管、医疗急救等队伍是基本的抢险救援队伍,驻晋部队、武警山西总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矿山、危险化学品、核工业、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以消防队伍为骨干的应急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应急资金保障

省政府所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省安监局提出,经省财政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和投保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

协调解决。

6.3医疗卫生保障

省、市、县急救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现场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社会救援组织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参与救援工作。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有关卫生防疫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助能力。

6.4应急物资保障

省发改委要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与其他省(市、区)和地区建立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能迅速调入救灾物资。必要时,可以依法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5交通运输保障

省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海事、航空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交通保障的组织、实施。要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交通工具的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道路、市政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

6.6 通信与信息保障

省政府各部门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地区或本领域所有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省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保障事故救援的通信需求。

6.7救援装备保障

省煤炭工业局、省安监局负责全省矿山救护队的管理、救护装备配置和救护队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

据库和有关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并对救援装备进行定期检验。

6.8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

6.9技术储备与保障

省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7. 其它事项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1.1 宣传

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活动,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7.1.2培训

省政府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的技能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7.1.3演练

省安监局积极指导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7.2监督管理

省安监局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在预防事故或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由省安监局负责在下列情况下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省政府: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等。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安监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流程图附件2:省指挥部指挥体系框图

附件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

附件4:省应急救援队伍基本信息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辖区内以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区级人民政府有能力应急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区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本预案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地的镇(街)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事发地镇(街)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区政府或区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

各突发灾难应急预案

基本指导思想: “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不仅是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家长的迫切意愿,也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证。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学校内所有房屋周边道路,都能通行消防车。学校所有楼房通道与周边道路安全畅通,便于校内师生员工及时疏散。 学校各层楼面都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这些设施设备器材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处于有效使用期内。学校内建立形成消防水管线系统,在适合地点设有消防栓,校内消防通道畅通。’ 应急组织的职责: 1、学校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学校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和社区联络,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1)人员组成: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应急责任制: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指挥者。 (2)事故现场指挥,现场值班教研组长承担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排难。

3、各带班教师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①暴风雨、地震等自然灾害责任人:分管总务后勤的后勤部长。 ②社会人员进入校园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③火灾、爆炸、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车辆伤害、触电等安全事故责任人: 各班主任。 ④学生意外事故及校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责任人:副校长 ⑤在突发安全事故中因学生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人:教师 应急电话: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 学校防暴雨雷击事故应急程序 1、暴雨雷击来临前,学校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各校巡视,并与上级有关部门 保持联系。 2、暴雨时,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 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 在雷击时遭到雷电袭击。强弱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4、.若暴风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①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 运行情况。 ②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③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④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范本)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和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4、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坐落于方向的村区内,西边面临,北边面临,东边面临,南边为。营业面积平方米,安全出口处。现从业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安全负责人人,是一家企业。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单位内有高低压配电装置及经营区电源线路较多,易燃品集中堆放,且在区域内使用燃气和主食加工机械进行现场食品加工。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及触电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通讯联络组、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4个应急救援组。 1、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职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负责人: 成员: 职责: (1)设专人24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救援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 灭火组:发现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断电、断气。疏散组:负责引导各部位人员有秩序疏散。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建设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防止灾害损失扩大,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x公司。 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 4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4.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主管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安环部经理(安环专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4.2职责: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 4.2.1.1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

方案,组织现场的抢险救灾。 4.2.1.2按自然灾害的性质、程度,负责向运营管理部、股 份公司、地方政府报告我厂的受灾和处理情况。 4.2.1.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以 及对抢险救灾告一段落后的善后处理。 4.2.2 安环部职责 4.2.2.1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4.2.2.2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4.2.2.3负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修制; 4.2.2.4负责受伤容易的治疗跟踪。 4.2.2.5负责与地方安全监察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工作。 生产技术部职责4.2.3. 4.2.3.1 协助抢险救灾的现场应急指挥; 4.2.3.2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所需要物资的准备。4.2.3.3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4.2.3.4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保险理赔。 4.2.3.5 4.2.4 综合部 4.2.4.1负责自然灾害中应急信息的发布;接受有关部门对 事故情况的咨询。 4.2.4.2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4.2.4.3负责做好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安置、救助工作。

中学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学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提高我校师生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制订了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西热甫.艾依提 副组长:张荣利阿布拉江张俊霞 成员:萨达提古丽艾山江谢峰阿迪力米克热依 伊力哈木曾勇叶远聪各年级组长宿管员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我校的实际情况,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遭受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 三、应急处理措施 1、校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发生。 (3) 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 解决好师生员工等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安居问题。 (5) 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校园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各种灾害应急预案

各种灾害应急预案 地面灾害包括触电、电火灾、油库火灾、木材场火灾、矸石山滑坡、引用水中毒、放射源泄露伤害、选煤厂煤仓瓦斯煤尘燃烧和爆炸、选煤厂粉尘危害事故、氧气瓶等高压容器爆炸、电梯轿箱坠落、吊车坠物、高空坠物、员工餐厅投毒及中毒事故、地面交通运输事故、人身事故、暴风雪及暴风雪灾害、地震等。“矿 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在上述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因内容较多,这里只在组织、预防和处理上进行讲述。 一、总则部分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晓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矿长担任,成员由总工程师、副矿长、安监处处长、副总工程师、矿调度主任及采掘、通风、安监、机电、地质测量、武装部、运输、供应科、行政科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矿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副矿长: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 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器材,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专用的入井许可证。 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调度以及其它领导及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

令;召集有关人员到矿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并根据调度室人员定位系统终端显示的监控数据实时统计和掌握出入井下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域的人数。 保健站站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行政科科长:保证对遇难人员及来矿家属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食宿及其它生活事宜。 武装部部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事故现场附近设专人警戒,并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救护队组成,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 、信息报告与处置 各类事故虽然是突然发生的,但是在事故发生前大都有预兆发现,根据现场出现的预兆,现场作业人员要及时准确判断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首先采取直接处理,并同时汇报矿调度。现场无法处理时,现场人员要妥善避灾。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矿井调度室应立即通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得到总指挥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 、报警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建宁县华新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 组织领导:张碧熊组长:邓清娇安全专管员:杨文斌、张忠兴 安全助理:张检华、范新福 成员:丁元建、雷雪春、徐丽婷、刘孔平、王仕莲、张翠云、杨水秀、黄芬、丁元娟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 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组长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组长,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 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 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施工环境污染事故灾害应急预案.doc

LOGO 施工环境污染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1 环境污染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扬尘、噪声、弃渣及危险化学品。对施工区域或周边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1)水体污染 在施工过程中,特别在大坝浇筑、帷幕灌浆、砂石清理等环节,都会产生大量废水泥沙浆,这些水泥沙浆含有较大的悬浮物和部分的外加剂,一旦这些废水流入河中,将给水质带来极大的冲击,水泥沙浆沉入河底后,防碍水中植物的光合作用,减少氧气的渗入,对河底微生物和细菌带来灭顶之灾,从而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 施工过程中,有大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大量含油废水,这一部分含油废水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将对河流水质产生质的影响,并且要影响到下游的地区,造成不必要的环境纠纷。而且在施工工地,一般都有很多的贮油设施,如油罐,对这部分设置要严加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而造成大量成品油泄漏,给水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水利水电施工中的另一个影响水环境的因素就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施工比较集中、人员较多,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这部分污染物是不可避免的。 2)阻塞河道 工程施工会产生大量弃土石渣,一般都是按照建设方的要求定点堆放。水电工程施工受场地限制,弃渣多数堆放在河岸。受河流、雨水冲刷,弃渣堆放及防护措施不合理,可能导致大量渣土进入河流,抬高河床,阻塞河道,影响航运安全。 施工中常遇到边坡处理,尤其水电工程施工,经常要对坝肩或进水口边坡进行开挖。施工过程中由于岩土类型、地质构造、开挖方式、降雨及边坡截排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滑坡,造成水土流失,并导致河道阻塞。 3)氨泄漏 混凝土制冷系统通常采用液氨作为制冷剂,液氨一旦泄漏,将产生中毒、燃烧、爆炸等事故,给周围的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及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坚持以

太仆寺旗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综合应急预案(word版)

太仆寺旗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综合应急预案 (完整正式规范)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太仆寺旗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 特制订太仆寺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42令)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厅应急〔20__〕222号)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内安监应急字〔20__〕133号)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重新修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太仆寺旗境内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3.1 特别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1.3.2 超出事发地应急处置能力, 或需要由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1.3.3 旗政府领导认为需要旗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旗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 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1.4.2 坚持“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在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协调下, 各安委办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 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 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 建立和完善

冶金灾难应急预案

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2.2 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3 预防预警 3.1 危险源监控与报告 3.2 预警行动 3.3 信息报告与处理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响应程序

4.3 指挥与协调 4.4 现场紧急处置 4.5 信息发布 4.6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保险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应急支援与保障6.3 技术储备与保障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5 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响应分级标准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预案解释部门

7.4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件 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规范冶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冶金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爆炸、火灾、高炉垮塌、中毒等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符合Ⅰ级响应条件的事故(见7.1响应分级标准);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冶金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冶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冶金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冶金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冶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冶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 4.1.2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2处置措施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5.3.3坍塌事故现场处置5.3.4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5.3.5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5.3.6火灾事故现场处置5.3.7燃气系统事故现场处置5.4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习 10奖惩 10.1奖励 10.2责任追究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11.2应急预案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11.4制定与解释 11.5应急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的行动,确保本单位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维持正常安全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预案编码原则,即XX -X- X - XXXA 。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一级文件”;第一个A代表“安全词拼音第一个字的生母”;第二个A代表文件版本号。 1.2 编制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13号主席令)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第69号主席令) 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安监总局88号) 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 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549号) ⑥《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第260号令)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御雷电灾害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使本项目部成员和设备的安全得以保证,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第三条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1、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丁民为组长,刘锋、尹玉顺为副组长项目部成员:彭剑、张同林、王维、雷利、肖磊、邱德军、涂代兴的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的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 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和个人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雷电灾害预测警系统建设。 第五条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安全员: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门卫:负责雷电灾害地点的治安工作,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等工作。 3、库房:负责应急物资的落实。 4、通讯员:组织急救队伍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 5、消防员:负责火灾的扑灭,参与伤员的抢救,转移及事故现场的保护等工作。 第三章雷电灾害的监测 第六条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预试,不完善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第七条按到市气象局的强雷暴天气警报信息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属于可能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及时进行预防工作部署。各相关成员庆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启动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确保预案实施。 第四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启动本预案; 1、市气象局发布强雷暴预案,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 2、项目部领导确认已经生重、特大雷灾事故。 第九条、项目部领导确认可能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启动以下应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必须要按照施工特点和操作规程约束施工人员,但是还有少数施工人员违反规定操作。加上天气和不安全因素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了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紧张而快速正确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痛,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施工发生,积极有效地组织抢救,稳定人心,尽快恢复施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预案小组机构 1.1.建立以项目部为主的事故应急预案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 1.2.项目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 1.3.通讯联络小组:由资料员和保卫人员担任。 1.4.技术支持小组:技术负责人和各施工队技术人员。 1.5.抢险抢修小组:由生产负责人带队和施工员、各施工队施工员 1.6.医疗救护小组:现场医护人员和后勤人员,施工队后勤人员。 1.7.后勤保障小组:仓库管理员和施工队料具管理人员。 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按照物体打击应急预案中分工职责方式进行编写) 2.1.组长的职能和职责 2.1.1在不受到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控制指挥,决定是否存在事故的扩

大因素,必要时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和紧急情况的记录安排。 2.1.2复查和判断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和发展过程。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2.1.3指挥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事故伤害者得到及时救护和重视。 2.1.4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2.1.5在事故状态结束后,解除对受影响点的恢复。并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且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2.1.6发生非典、禽流感等传染疾病,坚决执行上级领导指示,进行封闭式管理。 2.2.副组长的职能和职责 2.2.1预测事故的发展态势,确定其发展过程,减少损失和人员伤害,组织应急人员进行救护。 2.2.2安排人员进行清场,无关人员必须撤离事故地点。避免事件的扩大。 2.2.3发生疫情后执行上级领导指示,定期消毒、测体温、封闭式管理。 2.3通讯联络小组的职能和职责 2.3.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3.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3.3负责应急过程的方案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系。 2.3.4发生疫情后,协助领导做好防疫工作。及时向上级反馈施工现场情况。 2.4.技术支持小组的职能和职责

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将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危机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一Ⅳ级。 1、特别巨大事件(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巨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特别巨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2、巨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巨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巨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4、大凡事件(Ⅳ级):对个体遭受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 (二)应急处置措施 l、校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干警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干警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张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发生。 (3)配合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严重财物,封锁火灾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5)解决好师生员工等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居住困难问题。 2、校园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公安报告。(2)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和封锁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有用措施,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预防继发性危害发生。 3、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发生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科学抢救,避免造成继发性伤亡,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4、校园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本校应急预案,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迅速开展现场救护工作,做好人员疏散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 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援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安定师生和亲属情绪。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环节发生下列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符合Ⅲ级以上响应条件的事故(响应分级标准见7.2); (2)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跨县(市、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1.4 第 2 页共 2 页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险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有关行业和部门配合、指导、协助作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预案的第一响应人,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作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以及烟花爆竹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已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第 2 页共 2 页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套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全套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目录

事故应急措施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使人员生命财产不受损失,首先要从组织和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见下表):

3.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小组组长: 应急小组副组长: 应急小组成员: 4.应急组织人员职责、义务: 4.1 组长职责:负责现场指挥,发生事故后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 4.2 组长义务:协助上级领导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好相关事故的一切后果。4.3 副组长职责、义务:打电话报警(火警119、急救120、公安巡警110)并负责招待援助车辆及人员;协助各相关部门抢救受伤人员及集体财产,并协助领导处理一切相关事故。 4.4 组员负责配合组长组织人力合理救护,并保护好现场。 5、各项应急措施预案: 具体附后: 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1.目的 为使发生突发性事件时能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同时尽可能不使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小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2.突发事件的类型 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3〉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4〉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5〉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破坏。 6〉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7〉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8〉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3.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划定: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范围;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地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划定: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挡)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的,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 4.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小组(指挥中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桓仁浩程新型环保活性材料有限公司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保证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雷电、暴雨、火灾、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法》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2 概况 本组织机构适用桓仁浩程新型环保活性材料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 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雷电、火灾、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进行,全公司成员及生产班组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高松副总指挥:刘玉福 救护队队长:李岩峰

救护队副队长:李向吉张桂波孙伟 现场安全监督:赵永安 物资供应:高明楠 物资管理储备:吕辉 综合管理:郭景文 汽车司机:鲁忠魁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3.1.2.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3.1.2.4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3.1.2.6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3.1.2.7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3.1.2.8按照地方政府天气预报,确定进入抗灾戒备状态,并向本公司下达抗自然灾害指令,3.1.2.9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3.1.2.10发布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 3.1.2.11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3.1.2.12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1.2.13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3.1.2.14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消防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员工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实行安全部门主管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EHS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和政府机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机构。 3.2预警行动 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实行有差别的分级响应分级响应 4.2指挥和协调 EHS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区域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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