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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201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201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201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2015)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办[2015]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13

【实施日期】2015.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粤府办〔2015〕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向市场、社会和基层政府简政放权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的部署,省政府大力组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教育厅等40个省直有关部门的有关职能事项作出调

整,现予公布实施(详见附件)。

此次调整共涉及各类职能事项1260项,其中省教育厅23项,科技厅2项,民族宗教委21项,公安厅4项,监察厅6项,民政厅22项,司法厅10项,财政厅53项,水利厅180项,农业厅201项,林业厅95项,卫生计生委146项,工商局10项,安全监管局10项,食品药品监管局238项,统计局1项,知识产权局19项,旅游局36项,侨办1项,粮食局11项,监狱局1项,戒毒局21项,外专局1项,中医药局22项,人防办98项,保密局1项,档案局3项,盐务局24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行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广东省正政府令第146号)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 广东省正政府令第146号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5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的管理。 第三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应当作为建设用地成本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耕地开垦费应当专款专用,用于耕地开垦和新开垦耕地的地力培育等开支。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实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当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建立省、市(地级以上市,下同)、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补充耕地项目库;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年度计划方案,并从补充耕地项目库中安排具体项目,组织有关单位实施项目建设;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补充的耕地不得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划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精)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 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2008年9月17日 粤发〔2008〕1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把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作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新引擎 (一用世界眼光谋划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思路。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高层次人才是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努力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善于科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广东等重大战略部署,紧跟世界发展趋势,紧贴全省发展目标,紧盯科技发展前沿,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改善生活环境、提升人文环境、创新制度环境,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的首选区、安居乐业的目的地、实现人生价值的大舞台。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局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面对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局面,必须以政策创新打造吸引人才新优势,以制度创新搭建培养人才新平台,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工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最好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最大的诚意汇聚各方精英,构筑人才高地,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重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范围和对象。创新和科研团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前两位完成人;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外包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总部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执行<关于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 【法规类别】廉政 【发文字号】粤府办[1997]2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1997.10.23 【实施日期】1997.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的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1997)22号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局以上单位: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若干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 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若干意见

省委、省政府: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7〕3号,以下简称《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现就执行《规定》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除《规定》指定须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人员外,下列人员也必须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省属处级或相当于处级以上、市属科级或相当于科级以上、县属股级或相当于股级以上国有企业中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纪委正副书记、工会主席,企业的正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正副厂长(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2、在《规定》和本意见所规定的须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人员范围中,已经办理退(离)休手续,又被返聘担负领导工作的和已到退(离)休年龄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

中央及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其体制调整 工作建议 作者;罗永焱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布署和要求,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执政水平,确保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国国情和行政管理现状,着眼长远,对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管理体制调整提出政策建议,供参考;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是加强党政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建设,整合中央研究资源,做好职能相近部门的整合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对警卫管理、新闻事务等直属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理顺层级关系。三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在党的职能部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四是为促进政事分开,重点做好部门创办新闻媒体的划转和转企改制工作。 1,组建中共中央研究室;为整合中央的研究资源,提升综合研究服务水平,将中央编泽局、政策研究室,文献研究室和党史研究室职能整合组建中央研究室。中央研究室主要承担中国共产党党史、文献和党务工作领域的政策研究、思想研究,理论研究及文字编泽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编泽局、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 2,中央对外联络部;为加快推进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的有机整

合,中央外事办与对外联络部职能合并。两部门均为外事联络部门,职能相近。进行整合后可加化外事和对外联络服务职能。不再保留部门;中共中央外事办。 3,为加强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综治办职能并入中央政法委(加挂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中央政法委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负责联系和指导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保密总局等工作部门。 4,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为整合机关工委工作力量,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将中直机关工委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能整合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5,为加强中共中央对台港澳地区事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管理资源,将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加挂中央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序列。 6,中央宣传部(加挂中央文明办、中央对外宣传中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牌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有机融合,将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职能划入中央宣传部),不再单设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国务院新闻办主任。中央宣传部指导和协调科技教育部、文化产业部、中国文联、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台的宣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发[2002]1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 (粤发〔2002〕13号) 为贯彻实施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开创山区工作新局面,现就加快我省山区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山区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在新形势下山区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目前,我省山区正面临加快发展的大好机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山区作为我省的一个重要经济区域,是我省的主要生态屏障、重要后备资源和发展后劲之所在,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快山区发展,是实践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增创我省发展新优势,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

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下增强我省经济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建设经济强省的重大举措;是促进不同类型地区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机遇,把加快山区发展摆上重要议程,作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推动山区经济社会实现新的发展。 加快山区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现脱贫奔康为总目标总任务,依靠山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努力,在充分发挥内因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外部扶持力度,突出抓好以公路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山区投资环境;加快山区优势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提升山区生产力水平;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省扶贫纲要;实行资源深度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切实加强山区生态系统建设,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加快山区发展的目标是:五年打基础,十年上台阶。到2007年,全省50个山区县以公路交通为重点的各项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形成中心城市通往山区和山区之间的高速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经济发展有所加快,财政状况明显好转,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较大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新水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三产业占GDP 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全面实现脱贫奔康,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人口的比重大幅下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效果显著;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到2012年,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山区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快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中心城市通往山区高速公路和省际高速公路建设力度,加快山区国道、省道主干线公路的改造,实现地级市通高速公路,市到县通二级公路,形成与高速公路网相互连接、相互补充,层次分明的区域干线公路网络;加强县乡(镇)公路的建设与改造,基本实现县到镇通三级公路,形成较为完善的县乡公路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办理笺

附件 2015年广东省专利奖获奖名单 一、2015年广东专利奖名单 (一)广东专利金奖(15项) 序号项目名称专利号申报单位 1 陶瓷颗粒局部定位增强耐磨 复合材料的制造方法 ZL201410183449.2 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2 一种采用固体酸催化剂和活 塞流反应器连续生产生物柴 油的方法 ZL200610036419.8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3 一种高磺化度高分子量木质 素基高效减水剂及其制备方 法 ZL 200910040399.5 华南理工大学 4 一种带有转接盘总成的混合 动力汽车 ZL 200810185949.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5 一种汽车车身前部结构的设 计方法及其汽车的设计方法 ZL 201210269508.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一种加密键盘ZL 200910192854.3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 永磁同步电机ZL 201110223492.7 珠海格力节能环保制冷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8 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心脏间 隔缺损封堵器 ZL 200510032924.0 先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9 一种具备多个功能层的纳米 人工硬脑膜及其制备方法 ZL 200910037736.5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10 一种桥接转发技术ZL 200510112882.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1 一种媒体修改方法及系统ZL 200910093943.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2 一种病毒释放缓冲液的制备 及其应用 ZL 201210049094.2 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 司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共进行了7次政府机构改革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共进行了7次政府机构改革 第一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82年.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实行了干部年轻化.其成功点不仅在于精兵简政.这次改革的深远影响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打破了领导职务终身制,二是根据邓小平提出的“四化”标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大批年轻知识分子走上领导岗位. 第二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88年.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机构人员编制比原来的实际人数减少19.2%,并首次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我国改革的重心已由农村转向城市.尽管由于后来复杂的原因,原定于1989年开展的地方机构改革暂缓进行.但其历史性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直到现在,仍然是改革面临的重要任务.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转变了政府职能. 第三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93年.改革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这次改革提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目标,实现“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行政管理职能转向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这次政府机构改革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如果说过去经济体制改革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那么到1992年终于“摸”到了这块“石头”,即邓小平南方谈话时强调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98年.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更名的有3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这是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任务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到29个,部门内设机构精简了1/4,移交给企业、地方、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能达200多项,人员编制减少了一半.与此同时,新组建了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4个部委.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消除了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这次改革精简力度很大,一个突出特点是,行政管理从具体的工业经济管理中淡出.除了国防科技工业和信息产业两个管理部门外,这次改革将其他直接管理工业的10个部委都撤消了.同时,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机构,提出公务人员要减一半,国务院当时3.4万人减了1.7万人. 第五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2003年.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由28个部门组成.这次改革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应集中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商务部,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经贸委下属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目标很明确,即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粤府办[2000]5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4.18 【实施日期】2000.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事厅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粤府办[2000]5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事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0]2号),设置人事厅。人事厅是主管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办理厅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的职能,交给省委组织部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 将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职称考试事务、各类培训任务的组织实施、《广东人事》的编辑出版和各类教材的编写、发行以及信息、人才库等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三)增加的职能 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人事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订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 (三)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省直、中央驻穗机关公务员录用和调任、转任工作;负责省直、中央驻穗单位和在人事厅设立人事户头单位从广州市区以外调进干部的审批工作。 (四)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省直和中央驻穗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和我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推荐遴选工作;

最新-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 精品

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 篇一:2019年国考申论热点:城管执法要机构改革更要权力法定2019年国考申论热点:城管执法要机构改革更要权力法定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即将开始,很多考生已经进入复习冲刺阶段,下面是文都网校公务员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帮助广大考生攻克申论,助力国考!【热点事件】据报道,住建部近日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的通知》,决定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 据称,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将整体改编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拟定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等职责。 【参考评析】现代城市治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及相互交织性,使得原有条块分割的部门执法体制捉襟见肘,旨在实现多部门综合执法职能的城管执法应运而生。 但是,自从建立伊始,城管执法便面临没有“婆婆”的体制尴尬。 由于缺乏自上而下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统一的立法指引,各地在城管执法体制设置上五花八门,组织机构、职权范围、执法监督等都不尽一致,客观上造成了实践中城管执法失范。 要改变“九龙治水”的部门执法弊症,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首先必须从组织体制入手,在现有的行政结构中组合出科学高效的城管执法体制。 此前,一些地方在划分调整部门职能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城管部门。 例如,北京市以原市政市容委为基础,成立职权范围更广的城市管理委员会。 但从国家层面看,中央政府始终缺乏专门的城管机构,相关职权虽然划归了住建部,但在住建部中也缺乏专门性机构,不便于更加专业、更为集中地开展工作。 此次住建部设置的城市管理监督局,严格意义上讲并非全国城管执法的“婆婆”。 从职能上分析,城市管理监督局只是住建部的“内设机构”,并不直接对外行使执法职能,负责“指导”而非“领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 但是,这种定位更加突出了规则供给和监督查处的功能,回应了当下执法实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 (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基层法律事务 【发布部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05 【实施日期】2014.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 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根据省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现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构建法治广东、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

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协同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负责,人大监督,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广大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区域。各市可结合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推进工作。全省分步组织实施,先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全面推开。 (三)主要目标 1.法律服务在全省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 (一)人员配置要求 1.我省范围内的执业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可以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相关遴选制度,并组织培训。

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说明(提交市委用)

关于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的 说明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及9月11日召开的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规定,参考其他设区市的改革思路,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制定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确立 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主要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为依据,按照“四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原则,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原则。提出本次机构改革主要目的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着力解决职能交叉、重复和职能缺位、越位、错位问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按照省《意见》及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六个整合”(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食品药品、内外贸、扶贫和移民),三个探索(农业、文化、城乡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的讲话精神。 二、关于机构设置调整的的基本思路

(一)行政机构的调整和设置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中关于各设区市机构限额规定,我市最多只能设置30个政府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共32个机构。我市目前设置政府组成部门3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人防办),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资委),部门管理机构2个(城管局、法制办),共计36个机构,即将下放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原本也含算在省定机构限额内,后经我们争取,省编办答复可在30个机构限额外设置为工作部门。这样我市将需要硬性减少4个行政机构。 为此,在与全省十一个设区市多次交流意见,并于9月27日专程赴省编办进行沟通后,经慎重考虑研究,结合鹰潭实际,提出了我市的机构设置思路为“五个整合(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食品药品、内外贸、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两个加强(加强机构编制、加强城市管理)、三个调整(将市粮食局、民族宗教局调整为部门管理,法制办调整为合署办公,国资委调整为内设机构)。 1、省里提出的六个整合,因交通运输领域、扶贫移民两个领域因我市之前实际已经整合,无须进行改革,只需进行相应的更名即可。因此,《方案》在以下四个领域进行了调整: 一是整合工业行业、中小企业、信息化等有关行政管理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广东省政府办公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府办[2006]32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2.24 【实施日期】2006.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 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006年2月24日深府办〔2006〕3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5〕89号)精神,加强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程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关系到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是社

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多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饮用水水源污染未得到有效遏制、城市供水保障程度尚有待提高、偏远地区饮水水质还难以保障、城市供水水质的全面提高还存在诸多困难等等。切实做好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的一项紧迫任务,是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供水企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建设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的需要出发,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作好饮用水安全工作。 二、认真组织规划编制工作 水务、规划、环保部门要加快水战略研究、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饮用水水质、饮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要通过合理保护和配置水资源、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大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力度、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推行节约用水和加强监管

对广东省委工作建议

对广东省委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目前,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与人民群众日趋增长的需要相比,还面临一些瓶颈制约和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质量和数量的关系有待优化。 随着中央十八部委联合颁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的通知的落实,全社会对社工需求剧增。但是与剧增的社工服务要求及其相应的人才需求相比,目前的社工人才基数相对较小,人才供给跟不上需求。按照香港等地发展了几十年的比较成功的社工经验来看,社工机构的年龄构成要求老、中、青三代社工优化配置,“老”的经验丰富,看问题宏观,“中”的富有经验的可以做督导的,年青一线的社工多一点时间去学习掌握社工介入的方法、理论结合、应用等等,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团队。但是,目前为了扩大社工服务的范围,部分机构单纯追求社工人才数量,而相对忽视社工人才的质量,目前从事专业工作的主要是刚毕业的“80后”甚至“90后”的人员,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未能达到社工所需要的坚实人生经验、工作阅历要求。 同时,目前对社工服务的评价,主要侧重于对服务内容数量的计量,相对忽视工作绩效水平的评价,与社工这个行业不能以数字来表达工作成效相矛盾。比如有些边缘青年,他在黑-社-会中交了朋友,那社工花在一个青少年身上可能

要花费很多时间,但是在数字上也只是一个案。 如果不能科学处理社工的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将阻碍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提升与进一步科学发展,进而影响社会公众对其整体形象和功能的认识。 (二)社会服务的执行主体转移艰难。 “社会管理服务创新”的本意是为了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服务管理的执行及参与主体,使之在政府制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对社会的管理及服务的行动。但现阶段社会组织在参与及执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中的身份、地位的角色未能明确,社会组织在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高度依赖政府政策和资金扶持,导致其难以完全发挥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主体能动作用,不能提供纳税人所需要的社会服务。 导致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相关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功能、社会工作的理念缺乏认识,作为基层群众服务主体的居委会未能充分发挥自治功能;二是社会体制改革的政策未能清晰出台,目前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进入与承接社会服务缺乏信任和接纳;三是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对政府、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地基层政权组织三者权责的界定不清晰;四是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有待提升,需要政府加强对社会组织培育,同时政府部门对社会服务成效未必能“立竿见影”要有清醒理性的认识。

《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200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发文单位: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文号:浙委[2000]8号 发布日期:2000-3-17 执行日期:2000-3-17 各市(地)、县(市、区)委,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省政府各部门抓紧做好工作,尽快组织实施,确保机构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市(地)、县(市、区)、乡(镇)也要认真做好准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机构改革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1999〕2号)的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国务院机构大体协调的省政府组织机构框架,构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体现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原则是: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各种关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加强行政组织立法,逐步实现地方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制化。 二、转变政府职能 省政府主要履行区域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制订区域性社会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集中精力抓好区域经济调节、政策指导、行政执法和监督、组织协调,保持经济社会有序运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打破地区、条块分割,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 根据上述要求,省政府职能转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政府区域经济调节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将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交给企业。政府机关一律不再办经济实体,已办的要限期脱钩。 (三)不再保留工业经济管理部门,改组行政性公司,其政府职能划归政府综合经济部门。 (四)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与运行体系。 (五)大力推进政事、政社分开,将一些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交由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取消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应当由政府履行的审批事项,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201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2015)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办[2015]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13 【实施日期】2015.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粤府办〔2015〕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向市场、社会和基层政府简政放权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的部署,省政府大力组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教育厅等40个省直有关部门的有关职能事项作出调

整,现予公布实施(详见附件)。 此次调整共涉及各类职能事项1260项,其中省教育厅23项,科技厅2项,民族宗教委21项,公安厅4项,监察厅6项,民政厅22项,司法厅10项,财政厅53项,水利厅180项,农业厅201项,林业厅95项,卫生计生委146项,工商局10项,安全监管局10项,食品药品监管局238项,统计局1项,知识产权局19项,旅游局36项,侨办1项,粮食局11项,监狱局1项,戒毒局21项,外专局1项,中医药局22项,人防办98项,保密局1项,档案局3项,盐务局24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行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 (2005年10月28日粤发〔2005〕15号)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国有企业活力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带动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国有企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产权制度改革不深入、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我省国有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构建和谐广东,现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目标 1.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强化财务监管为突破口,以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实际,抓住机遇,采取一切有利于搞好国有企业的政策措施,坚决消除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思想束缚和体制障碍,充分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提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坚持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建立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和企业积极探索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协调推进,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 2.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未来五年,着力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完成新一轮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努力打造若干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国企“航母”,一批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群体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打冠军”;基本完成大中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快推进配套改革,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资产和管人、管事职能的统一。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一、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秘、行政事务、信访等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武装部、人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镇财政、金融、工农业、第三产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集体资产等管理;搞活市场,协调经济发展工作;负责统计、经贸、审计等工作;加强对村集体财产的监督;协调管理镇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劳保、民政、交通、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用事业、环境保护等项工作;联系协调税务、工商、金融和质监工作,指导村委会和社会 2 团体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落实好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协调管理镇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联系协调公安、安委、消防、司法等部门。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宣传和组织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监督检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乡村计划生育队伍的建设;负责计划生育指导、避孕咨询、婚前咨询和新婚保健等服务工作;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上级有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整合现有镇事业单位,合理区分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设置如下: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区域农机、水利、林业、农技、水产、种子、农田基建等涉农技术服务工作职责。 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镇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劳动保障、经济管理、企业管理、村镇建3 设规划等公益性服务工作职责。 计划生育服务所,主要职责是:宣传和组织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生育指导、避孕咨询、婚前咨询和新婚保健等服务工作;负责避孕药具计划管理发放并做好效果监测、使用方法指导;负责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承担计生统计工作。 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责是:承担贯彻和执行畜牧、兽医、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 游强省的决定 广东省旅游局: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6205813.html, (2008年11月25日)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意义重大 (一)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旅游业是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增加财税收入,改善我省经济增长主要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现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旅游已成为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需求。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统筹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与幸福指数,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是谋求新一轮旅游产业大发展的迫切需要。我省是旅游大省,在全国旅游业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旅游总体形象不鲜明、缺乏科学规划和核心竞争力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旅游业发展的瓶颈。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全国旅游综合

改革示范区,有利于我省以新举措推动旅游业新一轮大发展,为全国旅游业改革发展积累经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解放思想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全面展示南粤风采、广东特色为主线,用世界眼光谋划我省大旅游发展新格局,推动旅游事业实现新的跨越,把我省建成旅游强省。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原则。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旅游市场运作机制,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分类指导原则。针对我省旅游发展区域不平衡和产品结构不合理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和措施,鼓励和引导旅游产业错位发展,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旅游产业发展新局面。 ——合作发展原则。加强省内旅游景区和企业间的合作,深化粤港澳旅游合作,推进国内国际旅游合作,走互利共赢的道路。 ——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实现旅游资源永续利用和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2年,我省的旅游整体形象更加鲜明,旅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旅游环境更加优化,旅游产业素质显著提升,旅游产业总体规模、服务质量、综合效益领先全国,初步建成旅游强省。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4500亿元左右,旅游创汇达到130亿美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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