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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

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

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6.门、急诊病人静脉给药一次处方量超过三天的。

7.门、急诊病人使用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的。

8.超剂量用药的。

9.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三、住院病人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无指征用药。

2.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3.Ⅰ类无菌手术术后使用抗菌药物超过24h的;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超过五天的。

4.病情不需要的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5.不按药敏试验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的。

6.感染病人体温正常、症状及体征消失、血象正常后,抗菌药物使用超过三天的。

7.已明确的单一的普通细菌感染,使用二联以上抗菌药物的。

8.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9.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10.医保及其他商业保险病人不按医保用药规定用药的。

济医附院兖州院区处方干预登记表(4.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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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医附院兖州院区处方干预登记表(4.14.3.6)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鹤盛中心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各临床科主任参加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夏财荣 成员:王建森谢中新周赛妃陈银燕

2、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审定处方点评结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医务科提出建议限制或停止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和理由,药剂科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按处方点评要求的内容,对经药剂科抽查出的明显的“问题处方”(包括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汇总药剂科的处方点评结果,向医务科写出书面报告。 3、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 1)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不合理处方点评

不合理处方点评 处方1: 男年龄:23 单位:汽车运输公司 病情及诊断:上感、咳嗽、痰多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0.375*6] 0.375/Bid ?复方氨酚烷胺20片2粒/tid ?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150ml 10ml/tid 存在6个问题: 1.上感多为病毒性感染,又无合并细菌感染,不应选择抗菌药物。 2.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属青霉素类,用前皮试或详细询问对药物、食物、家族过敏史情况。 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属时间依赖型抗生素,疗效与高于4~5倍MIC的维持时间有关,应至少一日三次给药(q8h)。 4.复方氨酚烷胺含对乙酰氨基酚/金刚烷胺/氯苯那敏/咖啡因/人工牛黄。患者为司机,白天不宜服用含有氯苯那敏成分的药物。一日3次不宜,可以晚上下班后服用。 5.咳嗽痰多,不宜服用含磷酸可待因的药物,因含有中枢性镇咳药,抑制呼吸和咳嗽反射,不利于排痰。 6.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含麻黄素,该患者没有喘,不需使用麻黄素,因麻黄素有中枢兴奋作用,不利于患者夜晚休息。

性别:男年龄:85岁 病情及诊断:急性胃炎、心律失常 ?左氧氟沙星片[0.1*12] 0.4 qd ?磷酸铝凝胶[20g*4] 20g tid ?阿托品片[0.3mg*20] 0.3mg tid ?普罗帕酮片[50mg*100] 100mg tid 存在4个问题: 1.氧氟沙星片服用方法为一次0.2g 一日2次对于老年人一日一次0.4g,可增强肾脏的负担。 2.氟喹诺酮类不应与含多价金属离子的药物同服,必要时胃黏膜保护剂与氟喹诺酮类分开服用,至少间隔2小时。 3.老年男性50%以上均并发前列腺肥大,使用阿托品解痉,加重前列腺的症状。4.同时患有心律失常,阿托品每日三次服用恐加快心律,可以改为痛时半片到1 片。

处方点评及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总结

处方点评及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总结 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等级医院验收标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要求,我院于2008年始对门急诊处方和归档病历医嘱进行处方点评和不合理用药分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绩及存在问题总结如下: 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和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成立了由医院药学部门组成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和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具体工作由临床药学室开展,临床药学室药师由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的中高级药师专职担任,由于未参加正规的临床药师培训,知识的获得主要通过查阅资料、上网学习以及平时工作的积累,点评的依据以药品说明书为准,严格按照处方点评的规范进行抽样、点评分析。临床药学室先对不合理用药处方、住院医嘱进行初选,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汇总,每季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议上交由处方点评专家组进行点评,临床药学室将专家点评的结果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汇总不合理处方,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并在药讯上刊登,并要求各科组织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及意见反馈临床药学室,以便杜绝类似不合理用药现象及临床药学室处方点评及不合理用药分析水平的提高,同进将处方点评结果报行风办,判定为超常处方的医院将根据管理方案进行处罚通报。 根据制定的处方点评制度结合医院实施情况,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点评原则,三年来医院处方点评和不合理用药分析工作深入细致开展工作到临床药学实际工作中,以理论为基础,结合实际中遇到的不合

理用药情况,不断整改督查。处方书写规范明显提高,用药不适宜现象及超常处方明显减少,处方点评前住院医嘱中抗菌药物使用率大于90%,三联抗菌药物联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极普遍,几乎达50%,门急诊处方中普遍存在三线、三联使用情况,抗菌药物使用率大于50%,现在住院医嘱中三联、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小于10%,抗菌药物使用率70%左右,门急诊处方己无三联使用抗菌药物, 三线己停用。抗菌药物使用率己低于30%,其它活血药、营养支持药联用、滥用也得到了有效控制。总之点评前大于50%的药占比也降至40%左右。 基层医院由于临床药师的缺乏和自身专业水平的不足,对于临床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分析点评仍不能突破,某些常规治疗的定式,某些不合理用药现象仍不能有效改观,因此定期组织临床医务人员药学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相关知识培训才能切实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意识和知识水平,才能提高处方调配人员的处方适宜性审核水平,使不合理用药现象控制在病人用药前,达到处方点评及不合理用药分析的真正目的,让药学服务的目的、病人效益最大化得到真正的体现。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4.13.3.2.A1处方审核、不合理处方干预管理质控工作总结

控工作总结及会议记录 时间:2017年1月8日 主持人: 参加人员(签名): 会议内容: 1、汇报2016年度处方审核、不合理处方干预管理质控工作开展情况; 2、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质控发现问题: 1、医师处方不写诊断问题明显; 2、大处方问题存在。 改进目标及措施: 1、加强审方,不合理处方干预力度,有效降低不合格处方率; 2、向医务科及时反馈意见,加强医师处方管理。 结果评价:(主要针对上年度质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药房审核处方严密性增强; 2、药房不合理处方干预方式、方法趋于合理。

控工作总结及会议记录 时间:2018年1月10日 主持人: 参加人员(签名): 会议内容: 1、汇报2016年度处方审核、不合理处方干预管理质控工作开展情况; 2、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质控发现问题: 1、医师处方不写诊断问题依然存在; 2、医师遴选药物合理性有待改善。 改进目标及措施: 1、增强审方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审方有效性; 2、向医务科反馈不合理处方新问题,强化医师处方合理性。 结果评价:(主要针对上年度质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医师处方不写诊断问题改善,但还有待加强监管; 2、大处方问题有所控制。

控工作总结及会议记录 时间:2019年1月8日 主持人: 参加人员(签名): 会议内容: 1、汇报2016年度处方审核、不合理处方干预管理质控工作开展情况; 2、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质控发现问题: 1、医师抗生素使用不合理问题明显; 2、药房不合理处方干预力度有待继续提高。 改进目标及措施: 1、向医务科反馈抗生素使用问题,建议加强医师抗生素使用培训力度; 2、加强审方、调配、不合理处方干预人员管理与培训力度。 结果评价:(主要针对上年度质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医师处方不写诊断问题基本杜绝; 2、医师培训力度增强,知识面和知识结构有所改善。

不合理处方点评

不合理处方干预 一、医院处方点评小组会同药剂科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抽取处方,使用《处方评价表》对处方进行点评。 住院部用药医嘱的点评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二、处方点评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由综合办公室完整准确地记录点评结果,并通报相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如果有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复议。 三、处方点评分为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处方标准”的处方称为不合格处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判定为不合格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记录不完整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对处方未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包括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审核调配药师以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儿科处方新生儿、婴幼儿年龄未写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的; 11.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用药天数未加说明的; 13.特殊管理药品未执行有关规定的; 14.医师越权开具抗菌药物处方,不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分级管理规定的; 15.其他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用药适宜性不当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5.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6.重复给药的; 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特别是药物代谢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患者不良后果的情况); 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超常处方: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合理用药和处方点评自查报告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处方点评及临床合理用药工作自查报告 卫生厅医管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精神,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控制药品质量和价格,相关工作人员在我院领导的带领下,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在临床合理用药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本院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开展处方和医嘱点评,认真做好处方点评总结。 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全院各科室的配合下,我院认真执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成立了我院处方点评专家组,专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同时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抽查100张门诊处方和30份住院病历,对抽出的处方病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进行相关规定和参数指标的点评,并结合药品说明书和药典等有关书籍对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统计分析,对其中存在问题的处方和病历医嘱要在全院进行通报,使各科室的医师在科室主任的带领下进行自查自纠的学习。 通过坚持不懈对每月的处方和病历进行点评、总结、通报批评等措施,我院主要存在的“临床诊断不全”、“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书写不规范”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最近两个月的处方合格率由原来的78%提高到现在的95%。

二、药事管理制度健全,工作到位。 1、设有由院领导、医务科、院感科、药剂科和临床科室主任组成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均具有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2、医院药剂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3名,占本院卫技人员总数比例未达标,包括副主任药师2名,主管药师9名,药师6名,药士5名;药剂科负责人为副主任药师职称,大学本科学历。现有临床药师1名(未达标)。 3、我院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了药剂管理相关制度。 4、医院成立了ADR领导小组,设有ADR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制度,并做好工作记录。 5、医务科有专职人员负责参与本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严格执行山西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按中标目录购进招标药品。本院所需药品统一由药学部门采购,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三、规范临床合理用药,尽量做到合理、有效、经济、适当。 1、制定了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及本院《基本用药目录》。 2、制定了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或实施细则》,并进行了抗菌药物临床监测,采取了干预措施。 3、认真落实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医师用药情况通报和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等工作。 4、从严监管临床用药,执行设定的临床用药“红线”(科室药占比),不违规,不突破,促进临床药物的合理使用。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1 .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 .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 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 .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 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1 .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 .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 .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 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 .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 .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 .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 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 1. 处方缺项。 2.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 一张处方超过5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 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 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 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 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 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 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 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 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 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 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 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 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 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6. 门、急诊病人静脉给药一次处方量超过三天的。 7. 门、急诊病人使用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的。 8. 超剂量用药的。 9. 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三、住院病人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 无指征用药。 2. 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3. I类无菌手术术后使用抗菌药物超过24h的;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超过五天的。 4. 病情不需要的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5. 不按药敏试验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的。 6. 感染病人体温正常、症状及体征消失、血象正常后,抗菌药物使用超过三天的。 7. 已明确的单一的普通细菌感染,使用二联以上抗菌药物的。 8. 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 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 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临床不合理用药与处方点评分析小结

临床不合理用药与处方 点评分析小结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沿河县人民医院上半年临床用药情况与处方点 评分析 2016年(1-6月份)临床药学室每月随机抽查住院病历30份、门(急)诊处方100张,病历共180份,处方共600张。对我院住院医嘱、门(急)诊处方每月进行点评与用药分析。旨在加强学习交流,促进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对临床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纠正和杜绝临床上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理用药现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下面就我院临床用药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门诊西药房用药处方不合理情况分析 (从随机抽查的600张门诊处方中抽取不合理用药处方80张处方进行分析) 1.临床诊断模糊不清或书写不全处方35张,所占比例 % 。例如:①门诊 号:244623 诊断健康查体;②门诊号:244840 诊断:妇科检查。 2.适应症不适应或遴选药品不适宜处方26张,所占比例 % 。例如:门诊号: 344649 诊断:腹痛,处方:654-2片,西咪替丁片,双黄连颗粒。双黄连颗粒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选择药物不合理。 3.超说明书用药处方4张,所占比例5% 。例如:①门诊号:5130417,诊断:妊 娠状态,处方:益母草膏。益母草膏说明书载明禁用于怀孕妇女。属超说明书用药。②门诊号:532310,诊断:妊娠状态,处方:柏栀祛湿洗液。柏栀祛湿洗液说明书载明禁忌症:月经期、妊娠期禁用,属超说明书用药。 4.开具药品数量超相关规定处方4张,所占比例5% 。例如:门诊号:138467临 床诊断:妇科检查处方:缩宫素、利多卡因、丙泊酚、补中益气颗粒、康妇灵胶囊、左氧氟沙星胶囊。《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开具西药、中

处方不合理整改措施(共4篇)

处方不合理整改措施(共4篇) 处方不合理整改措施(共4篇) 第1篇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a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降低不合理处方率,特制定我院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如下 一.加强临床医师和药师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与考试。 二.药师加强门诊药房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与拦截,并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或将不合理处方退回。 三.临床药师加强病区医嘱的审核。 四.利用合理用药系统进行过滤电子处方与医嘱,对用药不适宜处方实施自动干预。 五.每月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细则对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并定期在处方与临床用药通报公示,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离岗培训。六.行政干预药剂科.医务科.门办每周对处方医嘱质量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在每周例会通报,并按医院工作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及考评细则讲行处罚。第2篇不合理处方点评不合理处方干预

一.医院处方点评小组会同药剂科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抽取处方,使用处方评价表对处方进行点评。住院部用药医嘱的点评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二.处方点评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由综合办公室完整准确地记录点评结果,并通报相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如果有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复议。 三.处方点评分为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处方标准”的处方称为不合格处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判定为不合格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记录不完整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对处方未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包括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审核调配药师以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儿科处方新生儿.婴幼儿年龄未写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后,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目前医药更新快,药品说明书的更新往往具有滞后性。因此,药师应不断学习,与时俱进,随着新规范、新指南、新共识等更新点评方法,不可仅凭借说明书草率判定处方合理性。二、不合理处方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三、制定指南的法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及其附件1:处方标准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4.《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 四、判断为不规范处方情况 【点评标准】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点评要点】 【点评要点】

临床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修改版)教学提纲

(一)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1、硝酸甘油片:口服。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硝酸甘油片舌下给药吸收迅速完全,生物利用度为80%,而口服因肝脏首过效应,在肝内被有机硝酸酯还原酶降解,生物利用度仅为8%。血浆蛋白结合率为60%。舌下给药2-3分钟起效,5分钟达最大效应。 2、化痰片雾化吸入: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化痰片(羧甲司坦片):羧甲司坦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在热水中略溶,在水中极微溶。(略溶:1g:30—100ml,极微溶:1g:1000~10000ml)本品溶解度太小,不可能溶于20ml雾化液中;其次片剂的不溶性辅料如MCC、淀粉、L-HPC等不溶物可沉积于肺部,随雾化液到达患者的肺部,可能造成器官损害。 3、患儿肌肉注射安定注射液: 某2岁癫痫患者,医师处方为其开具安定注射液,肌肉注射。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该药含有苯甲醇,可引起臀肌挛缩症。出生30天—5岁,静注为宜。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4、甲钴胺注射液(弥可保)静滴: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甲钴胺注射液性质不稳定,见光易分解,要求现取现用,且使用过程中避光,不能采用静脉滴注的给药方法,只能肌肉注射或者静脉注射。临床曾有将其溶于25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将导致药物在输液过程中大量分解,起不到治疗作用。 5、卡孕栓舌下含服或直肠给药: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该药正确用法为阴道置入。不同腔道,PH环境不同,卡孕栓专门针对阴道粘膜PH环境设计,从而有效释放药物。改变给药途径,影响药物的生物利用度。(二)联合用药不适宜: 配伍禁忌 1、多巴胺注射液+速尿注射液: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两药合用,利尿作用增强,但二者配伍后产生理化配伍禁忌,药液呈现黑棕色(盐酸多巴胺是一种酸性物质,分子中带有2个酚羟基,易被氧化为醌类,形成黑色聚合物,在碱性条件下更为明显。呋塞米呈碱性,与多巴胺配伍后溶液呈碱性,使多巴胺氧化成黑色聚合物)。如确需联用,分瓶滴入,或者二药之间间隔一组液体。 2、丹参酮磺酸钠+依替米星注射液: 某科室:两组液体: A组:依替米星+生理盐水250ml B组:丹参酮磺酸钠+丰海能 出现问题:在B组开始输液20ml左右后,输液管路中有橙红色结晶析出。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丹参酮磺酸钠药品说明书中提示该药与硫酸依替米星之间有配伍禁忌。两药不宜同瓶配制,如需联用,输液过程中应有适宜液体过渡。 相互作用 1、头孢曲松与钙剂并用: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国家药监局2007年2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头孢曲松钠说明书中警示语和注意事项的通知(急件)》,通知中要求,头孢曲松不能加入哈特曼氏及林格氏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本品与含钙剂或含钙产品合并用药有可能导致致死性结局的不良事件。 2、地高辛与钙盐注射液: 不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地高辛与抗心律失常药、钙盐注射剂、可卡因、泮库溴胺、萝芙木碱、琥珀胆碱或拟肾上腺素类药同用时,可因作用相加而导致心律失常。

临床不合理用药与处方点评分析小结

临床不合理用药与处方点 评分析小结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沿河县人民医院上半年临床用药情况与处方点 评分析 2016年(1-6月份)临床药学室每月随机抽查住院病历30份、门(急)诊处方100张,病历共180份,处方共600张。对我院住院医嘱、门(急)诊处方每月进行点评与用药分析。旨在加强学习交流,促进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对临床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纠正和杜绝临床上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理用药现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下面就我院临床用药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门诊西药房用药处方不合理情况分析 (从随机抽查的600张门诊处方中抽取不合理用药处方80张处方进行分析) 1.临床诊断模糊不清或书写不全处方35张,所占比例 % 。例如:①门诊 号:244623 诊断健康查体;②门诊号:244840 诊断:妇科检查。 2.适应症不适应或遴选药品不适宜处方26张,所占比例 % 。例如:门诊号: 344649 诊断:腹痛,处方:654-2片,西咪替丁片,双黄连颗粒。双黄连颗粒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选择药物不合理。 3.超说明书用药处方4张,所占比例5% 。例如:①门诊号:5130417,诊断:妊 娠状态,处方:益母草膏。益母草膏说明书载明禁用于怀孕妇女。属超说明书用药。②门诊号:532310,诊断:妊娠状态,处方:柏栀祛湿洗液。柏栀祛湿洗液说明书载明禁忌症:月经期、妊娠期禁用,属超说明书用药。 4.开具药品数量超相关规定处方4张,所占比例5% 。例如:门诊号:138467临 床诊断:妇科检查处方:缩宫素、利多卡因、丙泊酚、补中益气颗粒、康妇灵胶囊、左氧氟沙星胶囊。《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开具西药、中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之欧阳光明创编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 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 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 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6.门、急诊病人静脉给药一次处方量超过三天的。 7.门、急诊病人使用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的。 8.超剂量用药的。 9.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三、住院病人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无指征用药。 2.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3.Ⅰ类无菌手术术后使用抗菌药物超过24h的;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超过五天的。 4.病情不需要的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5.不按药敏试验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的。 6.感染病人体温正常、症状及体征消失、血象正常后,抗菌药物使用超过三天的。 7.已明确的单一的普通细菌感染,使用二联以上抗菌药物的。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 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 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 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6.门、急诊病人静脉给药一次处方量超过三天的。 7.门、急诊病人使用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的。 8.超剂量用药的。 9.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三、住院病人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无指征用药。 2.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3.Ⅰ类无菌手术术后使用抗菌药物超过24h的;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超过五天的。 4.病情不需要的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5.不按药敏试验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的。 6.感染病人体温正常、症状及体征消失、血象正常后,抗菌药物使用超过三天的。

临床不合理用药与处方点评分析小结

相州中心卫生院临床用药情况与处方点评 分析总结 2011年临床药学室每月抽查住院病历30份及处方600张,对我院住院医嘱、门诊处方每月进行处方点评与用药分析。其旨在加强学习交流,提高临床疗效,促进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对医师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了处罚。对临床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纠正和杜绝临床上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理用药现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下面就我临床用药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处方书写不规范 1、个别处方存在无医师签名,或模仿带教老师签名,药师仍然予以调配。个别调配处方存在无调剂、复核签名现象。 2、处方前记填写欠完整,存在缺项,更多的无“临床诊断”。 3、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部分处方同一输液组中药物达八、九种之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4、药品名称使用商品名,未使用规范的通用名。如使用“吗叮啉”、“芬必得”等商品名开具药品。 5、诊断与开具药物不对症。如诊断“高血压”开具“氨曲南”等。对于住院病人合并或继发其他病情,在开具针对该病情的药物时,应在诊断一栏内填入相应的疾病名称,并非一

律书写入院诊断。即要做到诊断与用药相符。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感染的诊断,无感染诊断使用抗菌药物,在医疗质量管理年处方检查中此项属中度处方缺陷。 6、个别处方中存在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错误,同时也存在使用“遵医嘱”、“照说明书”等含糊不清字句。 二、不合理用药 1、重复用药:处方中喘定与氨茶碱两种同类药同用,依那普利与卡托普利两种ACEI药同用等,治疗极不规范。 2、配伍禁忌用药:如Vc与Vk1、Vc与胰岛素、地塞米松与葡萄糖酸钙、地塞米松与VitB6注,6氨基酸与止血敏注,脂肪乳与氯化钾注射液等两药同瓶静滴,或产生沉淀,或降效或失效或增加毒性与不良反应,以上两药联用属配伍禁忌用药。 3、药理拮抗用药,如抗胆碱药阿托品、654-2与拟胆碱药甲氧氯普胺、多潘立酮联用,ACEI与NSADS药联用,抗生素与柳氮磺胺吡啶联用相互产生药理拮抗作用,使药物降效或失效。 4、超剂量、超浓度静脉给药,如一9岁上感患者医嘱予以0.9%氯化钠200ml阿奇霉素1.0静滴,一天一次。处方中阿奇霉素日剂量严重超标用量达1g,超正常日剂量0.25g(儿童10mg/kgd)的3倍。该患者剂量存在明显偏大, 5、中西药混用导致严重不良事件,如使用低分子右旋糖酐与复方丹参注射液同瓶静滴时鉴于此,提醒广大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使用低分子右旋糖酐时应做皮试,同时坚决

我院12月份处方点评情况总结

我院12月份处方点评情况总结(700字)发表于:2016.10.31来自:https://www.wendangku.net/doc/d713627528.html,字数:700 手机看范文 ?处方点评工作总结700字 ?处方点评总结20xx2200字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总结 21400字 ?处方点评总结20xx2900字 ?处方点评总结500字 ?处方点评总结400字 20xx年x月份处方点评情况总结 一、12月份抽取的216张处方,具体参数通报如下: ( 1 )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为 1.83种。 ( 2 )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 13.29% 。 ( 3 )抗菌药物使用率为 18.57% 。 ( 4 )注射剂使用率 8.78% 。 ( 5 )药品通用名的使用率为 94.6% 。 ( 6 )合理处方占92.6 %,不合理处方占5.3% 。 (7)不合格处方12张。 二、处方书写不规范分布情况 三、分析:

1、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为 1.83种,符合要求。《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抽取的处方中,有2张处方超出5种药品,我们应提倡尽量减少多种药物联用,因为用药品种越多,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机会也就越大。 2、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13.29%,基本药物目录是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遴选的,应该大力宣传和使用基本药物。 3、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18.57%,符合国家卫生部要求的20%以下的标准。为防止滥用抗菌药物,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生,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4、注射剂使用率8.78%,根据WHO制定的标准,发展中国家平均处方注射剂使用率应为13.4%一24.1%,药物的使用原则是,能口服的尽量口服,特别是抗菌药物的使用,要严格控制静脉给药的形式。而频繁使用注射剂增加感染和不良反应的机会。 5、药品通用名的使用率为94.60%,药品通用名的使用可减少处方错误,有利于学术交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商业贿赂。我院医师存在的问题与医生个人习惯有关及之前没有重视药品通用名有很大关系,大部分的医生都为了“快”,“方便”,而忽略了其可能给患者带来不便与安全隐患的可能性。 6、应加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 年1-10月份共抽查处方500张,对我院门诊处方每月进行处方点评与不合理用药分析。今年已进行10期,均以药讯形式发放至各临床科室。其旨在加强学习交流,提高临床疗效,促进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同时制定了《*****关于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定》,对医师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了处罚。对临床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纠正和杜绝临床上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理用药现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下面就我院20xx年1-10月份临床不合理用药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处方书写不规范 1、个别处方存在无医师签名,或无带教老师签名,或模仿带教老师签名,药师仍然予以调配。个别调配处方存在无调剂、复核签名现象。 2、处方前记填写欠完整,存在缺项,更多的无“临床诊断”。

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分析及干预对策

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分析及干预对策 本文通过分析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探讨干预对策,旨在提高中药饮片处方合理性,确保用药安全,充分发挥药物疗效,促使患者早日康复。 标签: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干预对策 中药饮片相比于西药,配方灵活,针对个体差异,疗效更全面。但是,中药饮片处方存在的不合理用药,不仅会影响临床疗效,而且可能造成不良反应,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安全[1]。对此,本文通过实践,探讨研究了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及干预对策,现进行如下综述。 1 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指中药材依照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所得的中药,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2]。《药典》则将饮片进行如下定义:饮片指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材,可直接用于调配或制剂[3]。 目前,中药饮片种类繁多,且规格不一,常见的有8种:①极薄片:厚度低于0.5 mm。②薄片:厚度为1~2 mm。③厚片:厚度为2~4 mm。④斜片:厚度为2~4 mm。⑤直片:也称顺片,厚度为2~4 mm。⑥丝:分为细丝与宽丝,细丝宽度为2~3 mm,宽丝宽度为5~10 mm。⑦段:包括短段与长短,短段长度为5~10 mm,长段长度为10~15 mm。⑧块:即边长为8~12 mm的立方块或长方块[4]。 2 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问题 如今,中药饮片在临床得到广泛应用,与此同时,中药饮片处方不合理现象时有发生,对临床用药造成不同程度上的影响,增加用药风险系数,甚至威胁患者生命。在此,根据临床经验,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中药饮片处方的不合理问题。 2.1 诊断不规范 第一,处方未写中医诊断。 第二,处方上,未写中医证型的。部分中药饮片处方上,仅仅標有病名,未标注病种,由于不同证型患者表现不同,治疗药物也不同,若未根据证型对症给药,难以达到理想疗效,甚至加重病情。对此,处方上,应明确标注证型[4]。例如,感冒包括气虚、风热、风寒等证型。 第三,用药与诊断不符。多见于单味药中,例如,肾结石治疗中,应用番泻叶,此药适用于热结便秘,对肾结石无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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