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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5-A002:2018《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评价的应用说明》

CNAS-CL05-A002:2018《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评价的应用说明》
CNAS-CL05-A002:2018《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评价的应用说明》

CNAS-CL05-A002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

关键防护设备评价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Biosafet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Evaluation of Key Protective

Equipment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目录

目录 (1)

前言 (2)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定义和术语 (3)

4 对设备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 (5)

5 关键防护设备评价要求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7)

检测仪器的要求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9)

关键防护设备及检测项目列表 (9)

前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为控制生物安全三、四级实验室关键防护设备的生物安全风险,对CNAS-CL05:2009《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

本文件与CNAS-CL05:2009《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总结本文件实施两年的经验,结合生物安全实验室关键防护设备的运行和管理情况,CNAS组织编写了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实验室设备生物安全性能评价技术规范》(RB/T199-2015)并于2016年7月1日实施。

本文件修订后的第5章“关键防护设备评价要求”等同采用RB/T199-2015的第4章“设备评价要求”。

本文件代替:CNAS-CL53:2016。

本次为换版修订,相对于CNAS-CL53:2016,本次换版仅涉及文件编号改变。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评价的应用说明

1 范围

本文件是对生物安全三、四级实验室关键防护设备的生物安全性能评价要求,适用于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中对关键防护设备的认可评审。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评审可参照执行。关键防护设备的其他性能要求还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涉及病原微生物操作的实验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说明的引用而成为本说明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说明,然而,鼓励根据本说明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说明。

JJF 101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GB/T 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RB/T199-2015实验室设备生物安全性能评价技术规范

YY 0569 II 级生物安全柜

JG 170生物安全柜

ISO 14644-3-2005Cleanrooms and associated controlled environments-Part3: Test methods

GB/T6167-2007尘埃粒子计数器性能试验方法

消毒技术规范(2002)

EJ/T 1096密封箱室密封性分级及其检验方法

CNAS-CL05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

3 定义和术语

3.1 生物安全关键防护设备

为防御病原微生物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的设备,指本说明第5章所涉及的设备。

3.2 资质认定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

3.3 检定

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JJF 1011-2011,定义9.17]

3.4 校准

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对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对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JJF 1011-2011,定义4.10]

3.5 验证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GB/T19000-2008,定义3.8.4]

3.6 检测

按照程序确定合格评定对象的一个或多个特性的活动。

[GB/T27000-2006,定义4.2]

3.7 认可

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GB/T 27000-2006,定义5.6]

3.8 设备生物安全性能

能够避免人员和环境受病原微生物危害的设备性能。

[RB/T199-2015,定义3.1]

3.9 动物隔离设备

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内防止病原微生物外泄并能有效防止动物逃逸、饲育动物所使用的负压隔离装置的统称。

[RB/T199-2015,定义3.2]

3.10 独立通风笼具

一种以饲养盒为单位的独立通风的屏障设备,洁净空气分别送入各独立笼盒使饲养环境保持一定压力和洁净度,用以避免环境污染动物(正压)或动物污染环境(负压)。

[RB/T199-2015,定义3.3]

3.11 气(汽)体消毒设备

通过消毒剂产生的气(汽)体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设备。

[RB/T199-2015,定义3.4]

3.12 气密门

通常具有一体化的门扇和门框,采用机械压紧装置或充气密封圈等方法密闭缝隙的一种密闭门。

[RB/T199-2015,定义3.5]

3.13 排风高效过滤装置

用于特定生物风险环境,以去除排风中有害生物气溶胶为目的的过滤装置。装置具备原位消毒及检漏功能。

[RB/T199-2015,定义3.6]

3.14 正压防护服

将人体全部封闭、用于防护有害生物因子对人体伤害、正常工作状态下内部压力不低于环境压力的服装。

[RB/T199-2015,定义3.7]

4 对设备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

4.1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关键防护设备检测资质的要求

4.1.1 检测机构或其母体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相关检测活动,并对其检测结果负责。

4.1.2 检测机构宜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或认可,或者能够满足本文4.2~4.5关于检测设备、人员和方法的要求。

4.2 对检测设备的要求

4.2.1 检测机构应具有所需要的检测设备,并进行正常维护。

4.2.2 检测设备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定或校准。

4.2.3 检测设备应加具有唯一性标识并建立设备档案。

4.3对检测方法的要求

应优先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区域组织发布的方法。非标方法需要进行确认。检测方法应编制相应的程序。

4.4 对检测人员的要求

检测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或经过相关知识的培训。

4.5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4.5.1 检测报告应真实,结果准确。

4.5.2检测报告通常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 标题;

b) 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c)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和每一页上的标识;

d)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e)检测地点和检测日期;

f) 检测依据;

g) 检测人员的签字或等效的标识;

h)检测单位或其母体组织公章。

4.6关键设备检测前应可靠消毒。

5 关键防护设备评价要求

按照RB/T199-2015的第4章“设备评价要求”要求执行,其中以下条款按照如下执行:

1. 4.9.4.3 c) 气体温度湿度报警:温度在18 ℃~26 ℃范围内可调。

2. 4.5.4 评价效果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判定。

三、四级实验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对核心工作间及其排风高效过滤装置;关键设备(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设备、独立通风笼具、负压解剖台)及其排风高效过滤装置的消毒效果应达到灭菌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检测仪器的要求

本附录给出了本文件所涉及检验仪器的最低要求。

A.1 风速测量仪

分辨率:0.05m/s或满量程的1%。

测量误差:≤±3%(满量程)。

标定周期:不超过12个月。

A.2 风量测试仪

测量误差:≤±3%(实测值)±0.003m3/s。

标定周期:不超过12个月。

A.3离散粒子计数器

最小粒径档:不大于0.3μm。

计数效率:应符合GB/T 6167标准6.3.7第e条款规定。

标定周期:不超过12个月。

A.4 气溶胶光度计

应符合ISO 14644-3标准附录C.6.1规定。

标定周期:不超过12个月或运行时间超过400h。

A.5 压差计

分辨率:1Pa。

测量误差:当读数范围在0100Pa时,≤±1.5%(满量程);读数范围为0~100 kPa时,≤±1%(满量程)。

标定周期:不超过12个月。

A.6 气压计

分辨率:10Pa。

标定周期:不超过12个月。

A.7 温度

分辨率:0.1℃。

标定周期:不超过12个月。

A.8 相对湿度

分辨率:2%。

标定周期:不超过12个月。

A.9酸度计

A.10空气压缩机、真空泵

A.11采用单个或多个Laskin喷嘴压缩空气加压喷雾形式的测试气溶胶发生器A.12声级计

A.13无线温度验证仪:量程0℃~200℃,精度±0.1℃

A.14数字式测温仪量程0℃~100℃,精度±0.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关键防护设备及检测项目列表

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分类

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分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球关注,至今已感染超过1700万人,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在合力战“疫”。国内疫情虽趋于平稳,人民的生活也逐渐恢复正常,但北京疫情出现反弹,确诊例数不断增加;此外,今年非洲的“埃博拉病毒”疫情复燃后于6月底才宣告结束;巴西发现了“新型寨卡病毒”;我国也发现了“新型猪流感病毒(G4)”;7月初新加坡因“登革病毒”引起的登革热才刚开始流行。“病毒”这个名词一次又次绷紧了人们的心弦。 随着各地新建符合安全级别的PCR实验室与核酸检测技术的普及,加之各地检验医学队进京驰援,北京大规模的核酸筛查拉开帷幕,截至7月3日,北京市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已达到175所。新冠病毒的核酸检测工作也从应急转为常态化,给全国临床实验室带来了新的挑战,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迫在眉睫! 为了能更全面的理解新型冠状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的相对危险性,本文带您进一步了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等级与基本知识。 病原微生物等级分类对比 世界卫生组织(WHO)一直非常重视生物实验室安全问题,早在1983年就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当前版为2004年修订的第三版),对各个国家作为参考和指南,有助于各国制订并建立微生物学操作规范,确保微生物资源的安全,进而确保其可用于临床、研究和流行病学等各项工作。 我国也于2004年颁布了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新修订于2008)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新修订于2018年)。此外,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威胁,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国今年已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草案)》也已通过二审,有望今年年底出台。 WHO根据感染性微生物的相对危害程度制订了危险度等级,分为四级,危险度四级最危险;我国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一类最危险。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目前我国的病原微生物分类标准和WHO等国际标准有所出入,但内容对应是基本一致的。此外,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草案)》已通过二审,并修正了此分类,修正后的分类与WHO国际标准基本统一。在该草案的“二次审议稿”提到了“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人和动物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引发本次全球疫情的新冠病毒暂时按照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中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进行管理,属于生物安全三级的高致病性微生物。此外。我国新发现的新型猪流感病毒(H1N1-G4)、巴西新发现的新型寨卡病毒、与正在新加坡流行的登革病毒都属于第三类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二级);今年在非洲刚果流行的埃博拉则属于第一类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四级)。 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与实验室 根据在封闭的实验室环境中所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和隔离危险的病原体所需采取的一套生物安全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iosafety level,BSL)分为BSL-1、BSL-2、BSL-3、BSL-4共四个生物安全等级,生物实验室按照生物安全水平分为P1(Protection level 1)、P2、P3和P4四个等级。实验室等级越高,其研究的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也是逐级递增,意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的预防微生物实验室生物污染,有效应对实验室突发污染事件,保证实验结果的科学准确,保障实验工作人员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实验室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加强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实验室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实验室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规范、科学、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1.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当出现以上适用范围中的任意情况,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管理小组 有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导方针,规划对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小组全体成员,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

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5.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填写准确。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 6.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应立即报告。 7.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 四、应急控制措施

临床免疫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害评估及控制

临床免疫实验室检验过程中涉及传染或潜在传染性生物因子时,存在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害风险,事先对检验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以做好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一、实验分析前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1、分离标本。 1)离心机的使用 ⑴使用前应保证离心机各零部件无松弛现象,用蒸馏水平管平衡待离心标本,小心放入离心机内,盖上防护板,打开电源,缓慢地将速度提升到所需的离心速度。⑵在离心机未完全停止之前,严禁打开防护板。⑶离心机使用后,将速度旋钮转到零速度档,将标本管取出待分析,并将平衡管取出,放回原位。 2)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离心管(含标本及平衡管) (1)离心机运行时发生离心管破裂时,应及时关闭电源,密闭防护板30min 以上使气溶胶沉降。 (2)戴橡胶手套、一次性口罩及帽子。 (3)使用镊子清理离心管碎片,用镊子夹着的棉花清理外溢液体。碎片及棉花分别按损伤性和感染性废弃物处理。 (4)离心桶、转轴和转子都应放在2000mg/L优氯净消毒液内浸泡30分钟以上,之后用75%乙醇去除有效氯残余,清水洗净,晾干。 (5)离心机腔用2000mg/L优氯净消毒液擦拭,30分钟后再用75%乙醇去除有效氯残余,湿布擦拭,风干。 (6)用可移动紫外灯消毒离心机腔及其它部件30分钟以上,紫外灯管置于被消毒物上方约80cm,灯管与台面平行。

以上情况发生后,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及科室生物安全员报告,并做事故处理登记。 2、标本(真空采血管)开盖: 1)装有标本的真空采血管离心后需静置30分钟,旋转开启密封盖。 2)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开盖过程中产生气溶胶。 离心管开盖前须静置并在生物安全柜内用旋转方法开启密封盖。 二﹑实验分析中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实验操作过程中,应做好工作防护措施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因操作失误,标本血清、反应试剂均可能污染皮肤粘膜、防护服、操作台面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如安全柜、酶标仪、洗板机、水浴箱等),将对实验者造成严重危害,相关风险控制如下: 1、血清污染操作台面时,应用纸巾盖住污染位置,用金星消毒液由外向中心喷洒作用消毒30分钟后用纸巾擦拭干净: 2、血清及反应试剂污染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立即用纸巾吸收污染的液体,因消毒液具有腐蚀性,改用75%酒精棉球消毒污染部位。 3、血清及反应试剂污染工作服后应及时更换并做好浸泡消毒处理。 4、血清及反应试剂污染皮肤时,应立即用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粘膜或破损皮肤受污染时,应及时采用无菌水冲洗,必要时采用消毒液进行消毒。粘膜或破损皮肤污染血液时,应填写职业暴露报告卡上报,对源头血液及暴露者进行相关检查,并进行追踪观察随访,如源头血液为艾滋病病毒感染时,按艾滋病职业防护程序进行。 所有实验过程中的废弃物及风险控制中的污染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分类处理、 三﹑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的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当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或设施出现故障,如生物安全柜等关键设备出现故障或实验室内压力﹑气流发生逆转等事件时,有可能使血液等感染性材料外溢而对操作者﹑环境和后续的抢救清理人员的健康造成威胁。风险控制按相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手册。 1准入制度 2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3健康监护制度 4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5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6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制度 7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8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4.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4.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4.6.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4.6.2患发热性疾病; 4.6.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6.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4.6.5妊娠; 4.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处备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共15分) 1、一、二级实验室备案证明☆ (1)法律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检查内容:查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否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3)检查方法:查备案材料或资格证书。 (4)结果评价:此项不合格则该项目整体不得分。 (5)监督关键点:①一、二级实验室的备案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②有无存在未备案的一、二级实验室。 *2、三级、四级实验室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重点项☆,或合理缺项) (1)法律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2)检查内容:查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经国家认可并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 (3)检查方法:查备案材料或资格证书。 (4)结果评价:此项不合格则该项目整体不得分。 (5)监督关键点:三、四级实验室是否存在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3、实验室建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感染应急预案(1分) (1)法律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7.1。 (2)检查内容: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建立文件,成员应体现其组织及学科的专业范围,具体职责包括①制定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操作程序等;②建立实验活动风险评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③负责本单位生物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④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的第一、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进行审查。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 感染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制定的预案应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3)检查方法:查阅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预案等文件。

生物安全知情同意书

生物安全知情同意书 同志: 为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根据《江苏省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在您决定是否参加这项工作之前,请尽可能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它可以帮助您了解该项工作可能给您带来的风险和不适。如果您愿意,您也可以和您的亲属、朋友一起讨论,或者请该科室负责人给予解释,帮助您做出决定。 一、您要从事的工作可能会有如下风险: ①、由于玻璃器皿的破裂、喷溅等原因导致感染性物质泄漏、针刺伤,可能会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结核杆菌、炭疽杆菌等传染性致病微生物; ②、由于实验操作、离心机离心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可能会感染:结核杆菌、嗜血杆菌、布氏杆菌、肺炎链球菌、β-溶血性链球菌、脑膜炎奈瑟菌、肺炎克雷伯菌等及各种呼吸道病毒; ③、您所在的实验室有可能接触强酸、强碱、化工原料等,操作不慎会导致皮肤、眼睛等部位的伤害或对人身有一定的致癌性; ④、由于实验室使用高压锅等压力容器,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压力容器爆炸造成人身的伤亡; ⑤、由于实验室拥有众多的电器设备,使用不当会发生触电事故; 二、哪些人不宜参加此项工作: ①、基础体质太弱、患有免疫系统疾病或先天性免疫缺陷的人员。 ②、患有结核、肝炎、艾滋病、梅毒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 ③、患有精神系统疾病或有心理障碍者。 ④、妊娠期的工作人员。 三、如果您愿意从事此项工作,必须遵守如下规定,否则后果自负 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 ②、遵守本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遵守并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制定的生物安全手册; ④、严格按照本实验室制定的SOP文件进行相关的实验和操作; ⑤、按照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体检和计划免疫; 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从事此项工作或中途退出 是否从事此项工作完全取决于您的自愿。您可以拒绝从事此项工作,或在工作过程中的任何时间退出。 四、同意声明 我已经阅读了上述有关此项工作的性质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介绍,我提出的所

(完整word版)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初中生物实验操作规程、安全预案 为了顺利地做好生物实验,保证实验成功,保护实验仪器设备,维护每个师生的安全,防止一切实验事故,特制订本安全守则。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仪器、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饮食。实验完毕要细心洗手。 三、水、电、灯一经使用完毕,就应立即关闭。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 四、绝对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不能用手接触药品,不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药品的气味,不得品尝任何药品的味道。 五、实验剩余的药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拿出实验室,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内。 六、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另一个酒精灯,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七、倾注药剂或加热液体时,不要俯视容器,以防溅出。试管加热时不要把试管口朝着自己或别人同时要来回移动试管使试管受热

均匀防止液体喷出口外也不要把烧烫的试管接触冷的灯芯。 八、不得挥动锋利的解剖器以免伤人 九、温度计要轻取轻放如有破损立即报告老师,不得用手触摸以免割伤或中毒。汞洒落时应尽快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 十、使用玻璃器皿要注意安全。以免划伤。用玻璃棒搅和器皿里的液体时,玻璃棒转动的方向必须跟器皿底部平行。 十一、水和浓酸混合时,必须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边注入边搅和,才有消除高温、避免液体溅散的可能。若酸、碱溶液溅到皮肤上,立即用水冲洗皮肤 十二、取固体药品时,可以用药匙,块状的可以用镊子。用过的药匙要马上擦干净。 十三、解剖动物时,乙醚很容易挥发变成气体,人如果吸入过多的乙醚蒸气会头疼、恶心,实验时应使动物迅速麻醉,并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 巴里坤县第二中学

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表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验收标准 一、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法人:电话: 2、实验室名称:负责人:电话:EMAIL: 3、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电话:EMAIL: 4、实验室性质: 5、实验活动涉及的微生物种类:种,属级病原微生物; 6、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申请验收级别:级 二、一级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内容 1、生物安全手册 从实验室立项、建设、使用维护的全过程生物安全防护综合措施均要纳入生物安全手册。(含实验活动危险度评估报告) 2、一级防护屏障 A安全设备:超静工作台、排风装臵、离心机要有安全密封的专用离心杯等。 B个人防护:防护服、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3、二级防护屏障 ⒈在出口处设洗手池;⒉门口处要有挂衣处,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内工作服要分开;⒊墙壁、开花板、地面要平整、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消毒剂腐蚀,地面防滑、不铺地毯;⒋台面要防水、耐腐蚀、耐热;⒌厨柜和实验台应牢固、两者之间要有一定距离便于清洁; ⒍有专门放微生物废弃物容器;⒎有开启的窗户应设纱窗;⒏有保证

工作照明的电力、避免强光、反射光;⒐有适当的消毒设施。 4、安全操作规程 ⒈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⒉接触微生物后、脱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⒊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存放食品等非工作用具;⒋禁止口吸滴定管;⒌按尖锐器安全操作规范尽可能少的使用尖锐器;⒍按安全操作规程、尽可能降低病原微生物的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⒎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台面,活性物溅出要随时消毒;⒏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高压锅灭活,并放专用密闭容器中,由2人以上专运;⒐防虫、防鼠措施。 5、管理制度 A实验室布臵和准入:⒈实验室主工作区要合理设臵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⒉非实验人员不得进入,外来实验者、进修、学习人员要经负责人批准;⒊禁止在主工作区饮食及其他非业务活动。 B实验室工作人员资格和培训:⒈固定的工作人员具备正规院校医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⒉经过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工作。 C工作人员健康管理:⒈上岗前应被告知有潜在危险,并接受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⒉建立健康档案、接受可能接触微生物免疫、并有记录。 D实验室各项制度、规定、操作规程 (A)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危害评估报告制度 (B)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C)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tiger 一、目的 制订本规则,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实验设备安全卫生以及防止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人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安全管理及设备安全。 三、职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操作规程: 1.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1.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做好卫生防护,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同时注意做好环境维护及保密工作。 1.3 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实验室工作。 1.4 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1.5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1.6 尽量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1.7 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1.8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用75%乙醇或巴氏消毒液消毒。 1.9 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1.10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 2.无菌室安全操作规程 2.1无菌培养室每天都要用0.2%的新洁尔灭拖洗地面一次(拖布专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min以上,超净工作台台面每次实验前要用75%酒精擦洗。然后紫外线消毒30min。操作用具如移液器、废液缸、污物盒、试管架等用75%酒精擦洗后置于台内同时紫外线消毒。 2.2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2.3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5%的甲酚溶液,75%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溶液,等等。 2.4无菌室应定期用适宜的消毒液灭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2.5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应包扎严密,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 2.6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前,必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然后在缓冲间更换专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或用75% 乙醇等消毒剂再次擦拭双手),方可进入无菌室进行操作。 2.7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

最新疾控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文件资料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文件 1 目的 建立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使之有效运行,明确生物实验室人员职责,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生物实验室和人员。 3 组织机构 生物安全管理实行医院院长责任制。 中心主任组织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 同时委派一名副主任具体主管; 相关科室主任应对所辖科室的生物安全工作承担具体工作的领导责任。科负责人或科室生物安全员负责科室或具体项目的运行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阅读、理解本手册,并在相关实验活动中严格遵守,在发生生物安全隐患、意外事件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院感科负责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生物安全体系的运行提供所需保障。实验室设置兼职安全监督员。 4 各部门或人员职责 4.1 中心主任 ①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生物安全的各项工作; ②负责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体系;

③组织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的工作 ④组织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定; 4.2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小组 ①负责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②督导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 ③负责领导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 ④协调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科室部门的工作。 ⑤负责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规范性技术文件并定期进行评价和更新; ⑥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文件 ⑦批准和发布生物安全相关的技术文件。 4.3 检验科负责人 ①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技术和生物安全工作; ②组织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的宣贯; ③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考核、体检和预防接种; ④决定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⑤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实验; ⑥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⑦负责组织对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理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和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级、分类和技术指标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级、分类和技术指标SICOLAB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级 一、生物安全实验室可由防护区和辅助工作区组成。 二、根据实验室所处理对象的生物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四级。微生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可采用BSL-1、BSL-2、BSL-3、BSL-4表示相应级别的实验室;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可采用ABSL-1、ABSL-2、ABSL-3、ABSL-4表示相应级别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按下图进行分级。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级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类 一、生物安全实验室根据所操作致病性生物因子的传播途径可分为a类和b 类。a类指操作非经空气传播生物因子的实验室;b类指操作经空气传播生物因子的实验室。b1类生物安全实验室指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进行操作的实验室;b2类生物安全实验室指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进行操作的实验室。

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根据使用生物安全柜的类型和穿着防护服的不同,可分为生物安全柜型和正压服型两类,并可符合下图的规定。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类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技术指标: 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宜实施一级屏障和二级屏障,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实施一级屏障和二级屏障。 二、生物安全主实验室二级屏障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图一的规定。 三、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其他房间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图二的规定。 四、当房间处于值班运行时,在各房间压差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值班换气次数可低于本规范表图一和图二中规定的数值。 五、对有特殊要求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空气洁净度级别可高于本规范表图一和图二的规定,换气次数也应随之提高。 如下: 图一.生物安全主试验室二级屏障的主要技术指标

完整版详解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与规范

详解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与规范 根据实验室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等级不同,实验室需要不同的防护水平。实验室不同水平的设施、安全设备以及实验操作技术和管理措施构成了生物实验室的各级生物安全水平。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4个等级: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1)、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3)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4),俗称分别为:P1、P2、P3和P4实验室(P是“物理防护”的英文physical protectio n" 的首字母)。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水 平最低,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水平最高。 一、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一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 动物疾病的微生物。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操作、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的设计和建设仅适用于进行基础的教学和研究,处理危害等级1的微生物。BSL-1是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水平,依靠标准的微生物操作来保证安全,缺少特殊的一级防护屏障或二级 防护屏障。一般来说,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仅能从事没有感染性的操作,不能满足食品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工作需要。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需满足如下设施和设备的要求: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 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实验室的墙、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 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实

CNAS-PD30B0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评审管理程序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评审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相关的申请受理、评审、监督评审和复评审活动,保证认可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适用于与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相关的申请受理、评审、监督和复评审活动。 2引用文件 2.1 CNAS-RL05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 2.2 CNAS-PD14实验室认可评审管理程序 2.3 CNAS-CL05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 2.4 CNAS-QM 质量管理手册 3 术语和定义 3.1 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和状态不低于容许水平,可避免实验室人员、来访人员、社区及环境受到不可接受的损害,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等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的要求。 4 职责 4.1 认可四处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申请受理与评审、监督和复评审。 4.2 综合协调主管:接收申请资料,审核其完整性及符合性,将申请方信息录入工作系统。 4.3 评审项目主管(以下简称项目主管):对申请文件做初步技术性审查,与申请方沟通,提出受理与否的建议,拟定评审组组成方案,管理评审过程,审查评审资料。 4.4评审项目高级主管(以下简称项目高级主管):安排评审项目,审核项目主管的工作,监督评审过程,审核评审资料。 4.5 处长:全面负责受理、监督、评审和评审资料送交认可七处前的审批工作。 4.6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5 程序和工作要求 5.1申请与受理工作流程和要求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申请与受理的工作流程见附图1。 5.1.1申请应满足的条件: a) 申请方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可依法从事所申请认可范围内的相关活动; b)按CNAS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及相关政策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经实验室 (独立法人时)或其法人机构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 c)至少进行一次完整的自我核查。核查采用CNAS-PD30-01实验室生物安全评 审报告中的附件1 实验室评审核查表,并在“评审说明”中填写实验室满足 准则条款的具体措施或对应的体系文件编号; d)按要求提交全部认可申请相关的资料并缴纳认可申请费; e)申请资料包括CNAS-AL05申请书、实验室背景资料;实验室操作的生物因子 及其危害程度分级一览表(中文学名和国际通用学名)和风险评估报告;实 验室平面设计方案、设施设备及必要的参数,技术论证报告和实验室建设的 背景资料;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申请单位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实验 室自查报告[见上述5.1.1C)]和对CNAS认可准则的符合性声明等。 一二级实验室还应提供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 三级实验室还应提供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有关审批手续的证明;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文件(适用时);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的证明;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2号)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证明。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评审分为:设计文件评审阶段、安装后的关键设备评审阶段、实验室试运行评审阶段和实验室管理体系及运行评审阶段。 设计文件评审阶段应提交的资料包括CNAS-AL05申请书、实验室背景资料; 提供对拟操作的相应级别生物因子的一级和二级防护屏障的设计说明;风险评估报告(涉及设施设备方面);技术论证报告和实验室建设的背景资料;申请单位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规划有关审批手续的证明; 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文件(适用时);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2号)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证明;实验室施工图设计图纸(盖有设计院出图专用章,评审时提供)。 安装后的关键设备评审阶段应提交的资料包括关键设备的产品说明书(进口设备需提供相关的入关审批与检测的资料、中外文版本说明书等);产品合格证; 相关技术标准;安装技术要求和现场检测报告(适用时)。 实验室试运行评审阶段应提交的资料包括试运行报告;实验室自查报告和对CNAS 认可准则的符合性声明;符合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的证明。

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分类(1)

兽医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分类(2005年版)凡涉及微生物及其提取物或基因工程产物操作的实验室,根据对病原微生物不同种类的生物安全要求。实验室的设计、设施也有所不同。目前国际公认的微生物实验室分为生物安全(biosafety level,BSL)1至4级。其中BSL-1最低,BSL-4最高。BSL-1~4俗称P1~4。 BSL-1实验室可从事已知不会对健康成人造成危害、但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可能有微弱危害的、有明确特征的微生物实验工作。实验室与建筑物中的一般通道不隔开,一般在试验台上操作,不要求使用或经常使用专用封闭设备。 BSL-2实验室与BSL-1相似,适用于那些对人及环境有中度可能危害的微生物实验工作。其不同点在于:工作人员要经过操作病原因子的专门培训,并由能够胜任的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工作时限制外人进入实验室;某些产生传染性气溶胶或溅出物的工作要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封闭设备内进行;对污染的锐器采取高度防护措施。凡从事微生物基因的操作,均需在BSL-2实验室进行。 BSL-3实验室供处理危险病原体使用,适用于可以通过吸入途径引起严重的或致死性疾病病原体的实验工作,例如从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艾滋病研究或检测的实验室BSL-3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在处理病原体方面要经专门培训,并由有关专家进行监督管理。传染性材料的所有操作均要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防护设施内进行,工作人员要穿适宜的防护服。BSL-3实验室要经过专业的设计和建造。 BSL-4实验室有造成气溶胶感染和危及生命的病原微生物,如埃波拉病毒、尼帕病毒等研究的实验室,必须达到BSL-4的安全水平。BSL-4实验室对防止微生物扩散到环境中有特殊的工程和设计要求。每一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病原微生物方面均要有特殊和全面的培训;要具有法定资格的科学家监督管理。实验室主任要严格控制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实验室均应是毒力的建筑物或是建筑物内的隔离区。要实施特殊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细则。 在此种实验室的工作区内,所有的工作都要限制在II级生物安全柜或者是安全柜与一套由生命维持系统工期的正压个人工作服联合使用。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害评估体系文件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害评估体系文件 1目的 建立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使之有效运行,明确生物实验室人员职责,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生物实验室与人员。 3组织机构 生物安全管理实行医院院长责任制。 医院院长组织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同时委派一名医院副院长具体主管; 相关科室(院感科与检验科)的主任应对所辖科室的生物安全工作承担具体工作的领导责任。科负责人或科室生物安全员负责科室或具体项目的运行管理;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阅读、理解本手册,并在相关实验活动中严格遵守,在发生生物安全隐患、意外事件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院感科负责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她相关职能部门对生物安全体系的运行提供所需保障。实验室设置兼职安全监督员。4各部门或人员职责 4、1医院院长 ①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生物安全的各项工作; ②负责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体系;

③组织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的工作 ④组织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与处置方案制定; 4、2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小组 ①负责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②督导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与措施的落实; ③负责领导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 ④协调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科室部门的工作。 ⑤负责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规范性技术文件并定期进行评价与更新; ⑥医院检验科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文件 ⑦批准与发布生物安全相关的技术文件。 4、3检验科负责人 ①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技术与生物安全工作; ②组织生物安全防护知识与有关法规、制度、规程的宣贯; ③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考核、体检与预防接种; ④决定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⑤监督有关法规与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实验; ⑥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与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⑦负责组织对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理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与分管领导报告;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防 护制度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84320167.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临床检验工作者在实验室的检测工作中,正确处理生物污染物而遵守的规程。 2.目的 为了满足实验室工作的需要,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订实验室生物防护安全程序。 3. 标准 3.1程序适用对象:临床检验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3.2本程序旨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内容着重是对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要求。 3.3生物安全防护工作的职责:临床检验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生物防护安全程序,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作。 3.4工作程序: 3.4.1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临床检验实验室管理总则》进行实验室管理。 3.4.2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临床实验室人员流动管理程序》在实验室规范流动。 3.4.4实验室生物污染物严格按照《临床实验室生物污染物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3.4.5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细则 3.4.5.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3.4.5.2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实验室应制定禁止在同一个冰箱内存放食物和标本的专项制度。 3.4.5.3实验工作区内禁止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3.4.5.4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 3.4.5.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前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客户前后、接触标本前后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流水7步法洗手。 3.4.5.6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应使用助吸器(加样器)。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

CNAS-RL05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 Rules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Laboratory Biosafety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目录 前言 (2) 1 范围 (3) 2 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申请认可条件 (3) 5 认可流程 (3) 5.1初次认可 (3) 5.1.1意向申请 (3) 5.1.2正式申请 (4) 5.1.3受理 (4) 5.1.4评审准备 (4) 5.1.5 现场评审 (4) 5.1.6评定 (5) 5.1.7 批准发证 (5) 5.2监督评审 (5) 5.2.1定期监督评审 (5) 5.2.2 不定期监督评审 (5) 5.3复评审 (6) 6 变更 (6) 6.1获得认可的实验室的变更 (6) 6.1.1变更通知 (6) 6.1.2变更的处理 (6) 6.2认可要求的变更 (7) 7 暂停、恢复、撤销和注销认可 (7) 7.1暂停认可 (7) 7.2恢复认可 (7) 7.3撤销认可 (7) 7.4注销认可 (7) 8 权利和义务 (8) 8.1 CNAS的权利和义务 (8) 8.2 实验室的权利和义务 (8) 8.2.1 申请认可实验室的权利和义务 (8) 8.2.2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权利和义务 (9)

前言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是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认可及相关工作的国家认可机构;遵循的原则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权威信誉、廉洁高效。认可规则是CNAS 认可工作公正性和规范性的重要保障,CNAS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CNAS 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统一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工作。 CNAS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采用《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适用的明确规定;CNAS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范围仅限于CNAS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的要求。 CNAS 应对通过认可的实验室颁发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等级的认可证书。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还应依据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申请开展实验室活动的资格。 本规则是CNAS认可活动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认可条件、认可流程、变更、暂停、恢复、撤销、注销认可以及已认可实验室的权利和义务等。 本规则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规则于2016年制订,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后文件版本号不变。

2019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试题 科室______ 姓名______ 分数______ 1.气溶胶是指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粒径一般为()的固态或液态微小粒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分散体系。分散 相含有生物因子的气溶胶。?? 1. A.??μm 2. B.??μm 3. C.??μm 4. D.??μm 2.?? 去除生物污染不一定杀灭微生物。所以操作中需要:()。?? 1. A.??安全柜内操作 2. B.??向室外排放的空气要用高效空气颗粒 (high-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HEPA滤器过滤, 3. C.??排出的废水和废物要进行高压灭菌, 对传出的仪器和样本容器表面进行消毒。 4. D.??以上都是 3.?? 下列不属于实验室一级防护屏障的是()。?? 1. A.??生物安全柜 2. B.??防护服 3. C.??口罩 4. D.??缓冲间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于2004年11月5日国务 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A.??2004"年"12"月"1"日" 2. B.??2004"年"11"月"12"日" 3. C.??2005"年"1"月"1"日" 4. D.??2005"年"6"月"1"日" 5.生物实验室中产生微生物气溶胶的操作有()。?? 1. A.??接种环操作:培养和划线培养、在培养介质中“冷却”接种环、灼烧接种环等 2. B.??吸管操作:混合微生物悬液、混合微生物悬液、吸管操作液体溢出在固体表面等 3. C.??针头和注射器操作:排除注射器中空气、从塞子里拔出针头、接种动物、针头从注射器脱落 等 4. D.??其他操作:离心、搅拌、混合、灌注和倒入液体、打开培养容器、感染性材料溢出、在真空 中冻干和过滤、接种鸡胚和培养物收取等 5. E.??以上都是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级实验室的备案。?? 1. A.??一 2. B.??二 3. C.??三 4. D.??一和二 7.生物安全实验室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设立的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职责有()。?? 1. A.??对涉及感染因子、动物使用、重组DNA以及基因修饰物质等研究方案进行审查和分析危害程 度评估; 2. B.??负责对下属单位生物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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