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房地产公司员工廉洁自律暂 行规定

房地产公司员工廉洁自律暂 行规定

房地产公司员工廉洁自律暂    行规定
房地产公司员工廉洁自律暂    行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促进员工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部门以上领导及管理人员”,指部门领导及副总经理以上人员。

第二章 员工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 公司员工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勤业。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不得有将企业财物据为己有、收受贿赂的下列行为:

(一)利用工作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挪用、私分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二)接受或者索取关联企业、潜在合作者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宴请、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或明知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收受了上述礼金物品等好处而不退还、不上交。

(三)将公司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四)利用工作便利或职权影响,无偿或者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关联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劳务,未出资或者象征性出资收受干股或其他利益,变相收受贿赂。

第六条 公司员工不得有损公肥私、损企利己的下列行为:

(一)利用工作便利或公司资源为本人、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其他不当利益。

(二)参与关联企业或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企业的经营活动谋取私利,或私自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联的营利性活动及有偿中介活动。

(三)借(租)用公司财物长期不归还,或不按规定缴交费用,或工作调动离岗时不按规定移交个人使用的公配物品。

(四)利用工作便利对客户或其他服务和管理对象吃、拿、卡、要的,以及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五)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六)上班时间不准用电脑打游戏、查看股市行情、炒股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严禁不经请示私用公车。

第七条 公司员工不得有欺瞒作假、谋取不当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财经纪律,隐瞒、转移、截留企业收入或作假账。

(二)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存放和保管企业资金。

(三)虚列支付事项,将企业资金转入他人账户日后消费。

(四)弄虚作假谎报业绩,骗取荣誉或其他利益。

(五)采购业务人员不得擅改已经确定的材料品牌,中饱私囊、串通他人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其它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 部门以上领导及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八条 部门以上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公道正派,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员工合法权益。除应当遵守第二章之规定外,还应当遵守第三章之规定。

第九条 部门以上领导及管理人员不得有滥用职权、违规经营、循私舞弊的下列行为:

(一)从事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

(二)违反规定或民主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

(三)违反规定和审批程序进行企业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以及财产抵押、转让、赠送、变卖。

(四)违反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外投资、担保、融资、借贷、为他人代开信用证、委托理财。

(五)超出规格进行不必要的应酬宴请,讲排场摆阔气, 造成铺张浪费。

(六)授意、指使、强令、同意或擅自决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以及从事其他违反财经制度、纪律的活动。

(七)违反规定或程序,在采购、销售、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活

动中有不当行为。

(八)超越权限、擅自决定、变更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设备供应

商以及其它重要物资采购事项。

(九)违反规定或程序,决定公司员工的任免、聘用、奖励、晋升

和处罚事项,或擅自调整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标准。

(十)违反规定或程序,决定员工录用、转正和提拔任用等事项,

滥发补贴。

(十一)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资质、品牌

或者商业信誉,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十二)不得在材料的选取和使用上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不得通

过减免合同条款、拖延工期、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方式捞取个人利益。

(十三)禁止让分包方报销各种费用等。

(十四)其它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 部门以上领导及管理人员不得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

公肥私、化公为私,不得有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违反民主管理制度,谋取

私利。

(二)违反企业规章和流程决定涉及员工利益分配事项,暗箱操

作、有失公平。

(三)为谋求业绩或荣誉,违反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法律法

规,忽视员工安全卫生保护,危害员工生命、健康。

(四)其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章 教育、实施与监督

第十一条 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的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地从思想上,行动上抵制拜金

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影响,用廉洁自律的行动来维护公司的良

好形象。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形式,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及时提醒,

加强个人道德修养,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促使员工和各级管理人

员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自律意识和守纪意识,自觉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

的各项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规定,部门以上领导及管理

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绝

不姑息迁就。

第十三条 对本规定的实施、管理与监督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各部门领导对各自职责范围内人员遵守本规定负领导责任,并要积极主

动地抓好本规定落实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员工遵守本规定情况将作为业绩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其中部门以上领导及管理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将纳入其廉政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部门以上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在年度述廉议廉会议上,就本人廉洁从业情况进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

第十六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应规定对责任人给予限期改正(同时上缴获得的利益)、扣发工资、解除相应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应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1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相悖的,以本规定为准。

关于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关于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推进和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队伍的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本级中层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含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以及委派到所属企业的财务总监,以下均简称公司员工)。 第一条公司员工廉洁自律工作,应当坚持从严治党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机制和依法依纪惩治相结合;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确保经营城市国有资产安全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条公司员工不准从事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与他人合伙投资入股与公司所属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企业; (二)未经本公司领导班子同意,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有关职务并领取报酬; (三)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泄漏、提供给他人或其他企业。 第三条公司员工不准擅自决定下列事项: (一)不经可行性研究,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批准同意下属单位对外投资、借贷、担保、出让银行授信额度等重大事项;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暗箱操作大宗物资商品采购及固定资产修建事项; (三)违反决策程序,超越权限调拨、使用大额资金;

财务人员廉洁自律个人总结精选(3篇)

财务人员廉洁自律个人总结精选(3篇) 篇一:财务人员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各行各业的重要意义,作为财务人员,也要紧跟时代步伐,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清风亮节、廉洁自律,我作为财务工作者,从三个方面浅谈对财务人员廉政建设工作的体会。 一、清正廉洁须防患于未然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强调了人的意识的反作用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优良的精神文化是指引和约束具体行为的强大动力。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深度考验。 二、清正廉洁与职业道德溶为一体职业道德是各行各业的行动指南,财务人员的清正廉洁体现于职业道德规范之中,是社会主义经济利益对财务工作的要求,是指导财务人员具体实践的引路明灯。 三、清正廉洁重在落实、贵在坚持廉政的基本内涵是:“廉”为“政”服务,“政”以“廉”长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防腐体系的必然要求。 总之,《廉政准则》是衡量我们党员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标准也是行动的准则,只有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才能履行好一名党员干部的职责,才能做到清正廉洁,永葆党的先进性。 篇二:财务人员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通过深入学习中央和省有关领导及董事长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学习《关于国有企业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我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作为财务工作者,也要紧跟时代步伐,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清风亮节、廉洁自律, 财务工作者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因此,从以下三个方面浅谈对财务人员廉政建设工作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利益,甲乙双方经友情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遵守以下承诺: 1、坚决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2、严禁利用职权向业务单位“吃、拿、卡、要”,更不准到业务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3、严禁私自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得在外兼职和领取兼职报酬。 4、严禁接收业务单位的奖金、奖品、各种津贴、礼物馈赠、宴请及各种名义的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因工作关系不能推辞的,须及时向常务分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并上交公司财务部。 5、严禁泄露公司要求保密的有关项目信息(包含但不仅于小区楼盘详细规划、销售进度、客户信息等)。 6、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当,侵吞、窃取、骗取公司财物,或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7、严禁在招投标活动中泄露保密事项,徇私舞弊,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提前与投标人私自接触。 8、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公车私用。 9、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及参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经济活动。 10、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 11、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提供任何便当与优惠条件。

12、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或上级纪检部门举报任何相关违纪行为。 13、本协议之“业务单位”,系指有意向或已经与公司签署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向公司推荐介绍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二、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按照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从严处理,给予降薪、罚款、通报批评、解聘等处分,甲方所取得的不合法收入或利益,除法律规定外,属乙方所有,且乙方有权自甲方应发工资及其它待遇中予以直接扣除(含经济性处罚),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因甲的行为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三、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情协商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争议(劳动类纠纷除外)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裁决。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劳敬业,心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够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持严格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 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参与了新疆库车县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的野外测绘和放线工作、点之记的编写工作、1:2000地形地质图修测、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提交成果《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员工廉洁从业,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1、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勤业。 2、公司员工不准有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损公肥私的下列行为:(一)利用工作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挪用、私分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二)将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本单位支付、报销。 (三)在企业业务、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四)借(租)用公司财物长期不归还,或不按规定缴交费用,或工作调动、离岗、退休时不按规定移交个人使用的公配物品。(五)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六)其他侵吞、违规占有企业财物、损公肥私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员工不准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下列行为:(一)利用工作便利或企业资源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其他不当利益。

1.利用公司的资产资源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2. 本人开办或与他人合伙开办的经济实体与所在企业发生物资采购、租赁等交易。 3. 将本人特定关系人所开办或与他人合伙开办的经济实体作为非竞争性采购的合作对象,进行经济交易,谋取利益。 4. 利用工作便利对客户或其他服务和管理对象吃、拿、卡、要。 5. 以减免费用、提供合作项目或录用等好处为交换,要求服务或合作对象为个人谋取利益提供便利。 6.挪用客户委办业务款项不上缴,或应退还不退还。 (二)私自从事或参与关联企业经营与公司构成竞争的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1.经营或与他人合伙、合资经营(含参股)与公司业务运营相关联的各项业务。 2.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联的有偿中介活动。 (三)允许特定关系人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从事与本人职权影响相关联的以谋利为目的的活动。 1.开办或参与开办(含参股)与公司业务运营有直接关联的经营机构。 2.承揽工程,设备和线路代维,各类建筑、安装、装饰装潢工程。 3.代理业务或广告投放、终端设备销售、卡类销售、工程外包、业务外包以及维护外包等。

关于公司廉洁自律的规定

关于公司廉洁自律的规定 为进1步加强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的工作态度及观念,宏扬公司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格,使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员工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廉洁自律的规定: 1、严禁相互宴请,下属员工不准向上级领导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各类消费卡,优惠卡及其他物品; 2、不准接受分包单位、供货商等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信誉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和任何名义的不正当收入,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如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必须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赴宴; 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不准违背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不准私存私放公款,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以上规定要自觉遵照,相互监督,若发现有公司员工违背以上规定,1律零容忍,将处以所收或挪用物质金额10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严禁相互宴请,下属员工不准向上级领导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各类消费卡,优惠卡及其他物品; 2、不准接受分包单位、供货商等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信誉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和任何名义的不正当收入,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 如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必须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赴宴; 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不准违背

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不准私存私放公款,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1、严禁相互宴请,下属员工不准向上级领导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各类消费卡,优惠卡及其他物品; 2、不准接受分包单位、供货商等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信誉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和任何名义的不正当收入,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如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必须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赴宴; 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不准违背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不准私存私放公款,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1、严禁相互宴请,下属员工不准向上级领导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各类消费卡,优惠卡及其他物品; 2、不准接受分包单位、供货商等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信誉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和任何名义的不正当收入,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如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必须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赴宴; 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不准违背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不准私存私放公款,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1、严禁相互宴请,下属员工不准向上级领导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各类消费卡,优惠卡及其他物品; 2、不准接受分包单位、供货商等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信誉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和任何名义的不正当收入,对未能拒收的要按规定登记上交。如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必须请

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行为准则

关于印发《公司管理人员 廉洁自律行为准则》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行为准则》已制定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司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行为准则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印发行为准则通知 抄送:公司高管,党委委员 抄发:股份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6月14日印发 (共印120份)附件: 公司管理人员 廉洁自律行为准则 第一章总则 为增强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管理行为,改进工作及管理作风,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劳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

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有关法律、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 第二章廉洁自律行为规范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 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 在公司各项验收、表彰、竞赛等活动中弄虚作假、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 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资金、证券、技术、价格、招投标、客户资源等公司内幕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五) 在采购、过磅、取样、化验、仓储、领料、门卫等管理环节内外勾结,串通作弊,损害公司利益,从中谋取个人私利。 第二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公司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条例

Xx集团职员廉洁从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促各级职员廉洁从业,公司所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勤勉敬业。 第二章集团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企业领导人员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履行集团的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投资决策权限,规范 决策程序,并履行规定的报批程序。 (二)对重大事项决策应发扬民主、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提出可行性报 (三按照决策程序集团管理人员集体研究,形成决议;财务总监、人资总监应列席会议 第二条管理人员在人事管理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任用下一级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人员,应提前征求集团管理者的意 见。 (二)组织人事变动和各分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晋职、调任、离职 等变动,应事前征求上一级部门意见。 第三条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 (二)公司应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和工作流程。 l、大额资金的具体标准由集团各级管理单位确定;分公司可依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按金额孰低原则再细化。 2、对大额资金使用应严格预算管理,实行授权审批制度。 第四条公司管理人员在薪酬分配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应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兑现,并根据有关规 定核算。 (二) 公司管理人员未经批准在其他公司兼职的,一律不准领取任何报酬; (三)公司管理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由公司按照 有关规定报集团综合部和财务部核准后实施。 第三章廉洁从业的行为规范 第五条集团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集团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对外入股、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代开信用证、采办、销售等; (二)接受或者索取本集团的关联单位、与本集团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不正当利益 (三)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 (四)利用集团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五)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六)将集团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八)其他谋取私利损害集团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 第六条集团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职员的廉洁从业情况

银行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员工廉洁自律、奉公守纪,规范员工对外交往和经营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的管理,维护本行的名誉和利益,防止个人谋取私利,参照国家《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行所有员工(包括干部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上交登记原则 1.员工在公务交往和经营活动中不得接受或索取对方(与本行有合作关系或交易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以下简称礼品、礼金)。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无法退还的,应当登记并按规定上交。 2.总行员工上交的礼品、礼金全部上交;支行员工收受的礼品、礼金,统一上交到支行,礼品由支行负责管理,礼金(含各种代币券、卡)等必须上交总行管理。 员工一次性收到的土特产价值未超过500元的,由所在部门或支行负责人确定处理,可不用上交。 (二)双线管理原则 1.总行员工上交的礼品、礼金,由人力资源部和稽核部共同管理; 2.支行员工上交的礼品(除礼金外),由支行综合员和风险经理负责管理,总行稽核部定期检查。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总行稽核部 1.负责受理总行员工收到的礼品、礼金和支行员工收到的礼金的上交,对未标明价值的礼品、礼金等进行价值认定,并造册登记; 2.负责将员工上交礼品、礼金登记后,按照本行财务管理规定移交总行人力资源部保管和处理; 3.负责对员工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检查和监督; 4.定期组织召开廉洁自律管理工作会议,并通报接受礼品、礼金,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情况; 5.负责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未按规定上缴人员按照本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 (二)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接受稽核部移交的员工礼品、礼金,并按照本行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入账和保管; 2.定期与稽核部对保管的礼品、礼金进行清点,防止变质、变坏和损失; 3.负责对上缴的礼品、礼金的使用提出方案,报行长审批后用于本行经营活动; 4. 礼品、礼金的使用应同时报稽核部销账,人力资源部的账实须与稽核部的登记账册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须查明原因,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支行风险经理职责 1.负责接受支行员工上交礼品、礼金,并对未标明价值的礼品、礼金等进行价值认定、造册登记;

2020年财务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体会

财务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体会 通过学习廉政准则,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洁从业对各行各业的重要意义,接下来就跟着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吧。 2月24日下午,参加了集团公司进行的廉洁自律专题讲座,由天桥区检查院的检查官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通过对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案例讲解,收获很大,进一步了解了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放松要求的危害,提高了加强廉洁自律,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心。 一、进一步了解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的概念就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其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客观要件是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刑法规定的职务犯 罪有54个罪名。通过职务犯罪的案例剖析,认识到,放松学习、放松要求、放松警惕对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必有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教育是基础, 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的原则,把职务犯罪预防提高到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高度,深入扎实地开展反腐-败斗 争工作,为实现集团公司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做保证。我认为在遏制职务犯罪上,应学习先进经验,使其思想上"不想 犯",因为认识到位;工作中"不能犯",因为制度健全;行动上"不敢犯",因为打击力度大,一旦犯罪处理严重。 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思考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在主观上使其" 不想犯" 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就坚持从宣传教育入手,着眼于广大党员干部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变"亡羊补牢"式的被动预防为整体配套的主动超前预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为预防职务犯罪奠定思想基础。

公司员工廉洁管理规定

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风险内容 4.廉洁风险,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思想道德风险 是指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职业道德不牢固,个人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的个人从业行为规范及职业操守发生偏移失控,或授意他人违反职业操守,导致从业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可能构成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岗位职责风险 是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业务流程风险 是指由于业务流程中的环节和节点不清晰,运行程序不规范,工作内容公开透明度低,且缺乏相互制约和有效的过程监控,可能构成个人或集体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制度机制风险 是指由于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漏洞,制度缺乏有效制衡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到位,权力过于集中或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外部环境风险 是指个人、集体为了达到权利运行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对行政权利部门或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权利行使人员行为失范,可能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 第三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5.全体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

销售人员廉洁自律准则完整版

销售人员廉洁自律准则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销售人员廉洁自律准则 根据销售业务的性质决定,销售人员商务往来频繁,为增强销售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规范自己的行为,特制定销售人员廉洁自律准则。 1、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同涉外活动中一功违犯纪律的行为和腐败 现象作斗争。 2、遵守企业各项规定和国家各项法律,依法办事,不得利用职务之 便,在经济上或其它方面损害企业利益,不个人谋私利。 3、不得索贿受贿,损公肥私,以权谋私。 4、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5、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拉帮结伙,破坏团结。 6、加强自身修养,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 业道德。 7、不得泄露企业私秘密和工作秘密。 8、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个人经商,办公司及参与其他盈利性经营活 动。 9、不得收取客户的礼品,红包,好处费,回扣等违规行为,在公司 未进行调查之前能够主动向公司承认错误,并改正错误,公司可 根据情节严重性酌情进行减轻或免予处理地。 10、自觉维护销售人员的自身形象,树立窗口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 务质量。

11、公司员工因违反以上条款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对本人及相关负责 人处罚如下: (1)员工作辞退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额工资,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员工直接上级领导记过一次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额 工资;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2)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除上述处罚外,另须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公司员工违反本规定情况严重者除按以上条款处理外,如触犯国家法律,公司将依法移送公安及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 任。 北京桐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责任书

公司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责任书 公司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责任书 人力资源是支撑中集未来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因素。因此,不管我是 否在中集,都希望您们以及集团总裁班子能够继续给予人力资源管理以 强有力的支持。在今后的几年里,中集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需要做 得更扎实。在我离开之前,有几件事情希望得到您们的关注:为了促进廉政建设,健全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促使公司各级管 理人员廉政勤政,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保证公司经营健康、稳步发展,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管理责任: (一)、依照党纪国法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按对其 所辖职能范围内的员工和业务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 人为该部门各级管理人员主要责任人, (二)、各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各个时期的形式和任务,在肃贪倡廉, 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 高广大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协助公司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综合 治理工作。 (三)、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并教育分管所属部门员工不得有下列六种行为: 1、公款公物用于私人开支或使用。 2、公款逾期不还。

副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私分公款公物。 4、公款私存或设立小金库,牟取私立。 5、在对工程、采购、新项目等业务活动中,向有关人员索要和接受回扣、贿赂、从中贪污。 6、在重大节日或业务往来中,收取有关人员的红包或好处费。 (四)、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品行端正,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禁止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吸毒、迷信等活动。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及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履职,对于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方式采购。 (五)、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作风正派,不得有下列四种行为: 1、违反公司关于《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措施》。 2、虚报工作成绩,瞒报工作问题。 3、利用职权或采取虚假手段,为个人谋取职务、职称、荣誉、学历、工资和福利待遇。 4、实真相或歪曲事实,推卸和逃避责任。 4)公司最底层的员工命运是悲惨的,*和*厂区smtf/t测试人员每天都是站着工作8-12小时,中间休息十分钟连坐的地方都没有,她们是人也是别人的子女,只是不是公司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子女;难道一贯宣

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处事准则,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1、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2、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3、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不得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4、监理人员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的行业不正之风;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5、监理人员不准接受承包人邀请出入卡拉OK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

6、监理人员不准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 7、监理人员不准违反财务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8、监理人员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截留公款,不准领取巧立名目的各项费用; 9、监理人员应在本职工作中为承包人排忧解难,热情服务,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177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规定 Integrity and self-discipline for company employe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为贯彻集团公司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公司廉政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把北湖商业街建设好,特对公司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收受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及时向组织说明并上交。 二、不准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不准在勘察、施工、监理等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四、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

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五、不准在工程招、投标中徇私舞弊。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坚持集体研究和公开监督制度。 六、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准个人私自作出承诺。 七、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 八、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便利与优惠条件。 九、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人民政府监察厅(局)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军委纪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现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 (二)违反规定决定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借贷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对外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代开信用证、采办、销售、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相关法律手续,用企业资产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 (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七)偷逃国家税费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家税费,隐瞒、截留国有资本收益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有资本收益; (八)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九)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二)接受或者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不正当利益;

员工廉洁行为规范

员工廉洁行为规范 1 目的 规范员工廉洁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简单、透明的公司环境,弘扬优秀的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及关联母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紧密或实际控制关联公司、事业部等单位的所有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3.1礼金: 包括现金、代币购物券、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加油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 3.2礼品: 包括小纪念品(贺卡、明信片除外)、办公用品、保健品、化妆品、食品、烟、酒、收藏品、服装饰品等物品。 3.3合作方: 指为公司提供或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包括配套件供应商、临采物资供应商(食堂物资、办公用品物资、设备等)、经销商、售后服务商、物流公司、咨询公司、认证公司、广告媒体、劳务市场、中介机构、券商、学校、试验认证机构、合作机构等。 3.4重点廉洁岗位: 指副科长及副科长以上管理人员、采购、招标、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价废弃物外卖、人事招聘、外检人员、财务、库管、在外驻点人员、高管秘书、销售业务人员及经常外联的人员。 3.5特定人员: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或继子女、兄弟姊妹或继兄弟姊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姊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孙及外孙;叔父、伯父、舅父、姑父、姨父;姑母、姨母、伯母、婶母、舅母;表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及其他有特定关系的人员。 3.6寻租: 利用工作职权或职务之便通过各种方式寻求个人经济利益的行为,即为寻求个人利益而“出租”手中权力的行为。 4 职责 4.1 公司领导 4.1.1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批准对员工的奖惩。

个人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

第一篇、廉洁自律情况的鉴定材料 个人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 关于***同志廉洁自律情况的鉴定材料 ***,男,汉族,19 年月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同志在思想上建立了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作风正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注重加强自身理论知识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顾大局、识整体、讲团结、守纪律,保持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和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团结结协作,发扬民主,积极为党和公司做贡献,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检查,与同事相处融洽。 ***同志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经济工作纪律和***公司各项财经管理制度,签订了《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能认真履行职责和承诺,以身作则,争当表率,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同志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按组织要求做到述职述廉,坚持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工作、生活作风、财经纪律等诸方面无违纪违规行为。工作中严

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他人智慧才能,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廉洁从业。 ***同志能够不断给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严格遵守国家、委、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自我约束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牢固树立“奉献、团队、创新”的工作理念,衷心为***公司做大做强****业务而不懈努力。 目前没有发现该同志存在任何不廉洁的行为。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第二篇、个人廉洁自律总结报告 个人工作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材料 作为连工会主席我深刻的认识到新形势下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性,认识到“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性,认识到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

8.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

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 求”政纪处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惩处违反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中由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以委任、派遣、提名、聘任等形式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二)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三)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四)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七)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第四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者关联交易为本人或 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本人经营或者为特定关系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相同或者有竞争关系业务的; (二)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属于本企业商业机会的; (三)利用本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资质、品牌或者商业信誉,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 (四)与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经营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 (五)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的; (六)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或者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的;

2021年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制度5篇

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制度5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员工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推进和加强公司员工的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不经集体研究并报政府批准对外投资、借贷、担保、出让银行授信额度等重大事项; (二)违 ___有关规定,暗箱操作大宗物资商品采购及固定资产修建事项; (三)违反决策程序,超越权限调拨、使用大额资金; (四)违反组织人事工作规定和公司章程,决定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聘用、奖励和晋升,决定对员工的安置。 (一)在有关合资、合作、股份制等经营活动中,对损害国有资本权益的行为不反对、不制止;

(二)在业务活动中,索要和收受关联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贵重物品; (三)收受和变相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所送与的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 (四)私自接受有关联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出资的旅游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其他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公款报销或在其他相关单位支付、报销;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购买、装修住房中象征性的支付钱款,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谋取私利; (七)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挪用公款; (八)以任何形式参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或中介机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培养员工高尚的职业操守,保证员工履行职务的廉洁性,加强监督和员工自律,处理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及员工因贪污收受商业贿赂渎职而损害履行职务廉洁性的行为,结合公司基本建设时期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聘用的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四条 公司倡导员工合法取得劳动报酬;鼓励员工廉洁自律,并对廉洁优秀员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禁止贪污、收受商业贿赂以及其他玷污职务廉洁性的行为;禁止用损害公司利益换取个人在物质和非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员工廉洁从业,保障公司利益与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公司得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1、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与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与工作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勤业、 2、公司员工不准有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损公肥私得下列行为: (一)利用工作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挪用、私分或以其她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二)将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应当由个人支付得费用,由本单位支付、报销、 (三)在企业业务、经济往来中得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四)借(租)用公司财物长期不归还,或不按规定缴交费用,或工作调动、离岗、退休时不按规定移交个人使用得公配物品。 (五)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六)其她侵吞、违规占有企业财物、损公肥私得行为。 第六条公司员工不准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得下列行为: (一)利用工作便利或企业资源为本人或者她人谋取私利或其她不当利益。 1.利用公司得资产资源为本人或者她人从事牟利活动。

2。本人开办或与她人合伙开办得经济实体与所在企业发生物资采购、租赁等交易。 3、将本人特定关系人所开办或与她人合伙开办得经济实体作为非竞争性采购得合作对象,进行经济交易,谋取利益、 4、利用工作便利对客户或其她服务与管理对象吃、拿、卡、要。 5、以减免费用、提供合作项目或录用等好处为交换,要求服务或合作对象为个人谋取利益提供便利。 6、挪用客户委办业务款项不上缴,或应退还不退还、 (二)私自从事或参与关联企业经营与公司构成竞争得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1、经营或与她人合伙、合资经营(含参股)与公司业务运营相关联得各项业务。 2、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联得有偿中介活动。 (三)允许特定关系人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从事与本人职权影响相关联得以谋利为目得得活动。 1.开办或参与开办(含参股)与公司业务运营有直接关联得经营机构。 2。承揽工程,设备与线路代维,各类建筑、安装、装饰装潢工程。 3.代理业务或广告投放、终端设备销售、卡类销售、工程外包、业务外包以及维护外包等。 4、承办与业务宣传或内部管理活动相关得事项。

公司廉洁自律制度(1103)

公司廉洁自律管理制度 为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员工廉洁从业,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人员务必认真遵守、学习、宣传廉洁自律制度,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讲原则、守法纪,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第二条公司审计监察部门是公司廉洁自律最高管理部门,负责廉洁自律制度的制定、培训和违反本制度的调查、取证、接受复议和发布最终处理结果。 第三条各部门经理(总监)是本部门廉洁自律的第一责任人,对廉洁自律负总责,对本部门内员工和业务单位(人员)发生的违规问题,要及时向审计监察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纵容包庇。 第四条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管理制度并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履行监督义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给予劝阻,劝阻不成功的应向公司举报。 第二章廉洁纪律禁止性要求 第五条全体员工要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觉拒绝并杜绝公司以下禁止性规定: (一)行贿或介绍贿赂。 (二)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礼品、礼金、信用卡或有价证券。 (三)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和办理有关手续过程中,吃、拿、卡、要及报销个人开支。在公司业务、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四)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提供信息、情报,伙同他人私下串通,直接或间接参与工程承包、建材招投标等活动,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和好处。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不按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政策严格把关,有意隐瞒事实或放松监督管理,降低标准送人情。 (六)不按原则、制度办事,不认真履行职责,该批的不批,不该批的滥批;该查的不查,查了的不处理。 (七)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业推销、指定或强行摊派建筑材料设备,从中收取回扣、好处费。 (八)私自接受其他企业、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利用开会、考察工作等时机,接受邀请企业的高档宴请和贵重礼品。 (九)私事公办,伪造票据,在单位报销各种费用。 (十)在项目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工作中,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索要、接受或变相接受回扣和好处费。 (十一)接受或者索取关联企业、潜在合作者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宴请、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二)公司员工不准从事、接受和提供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十三)其它以权谋私行为。 第六条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不得违反公司下列禁止性规定: (一)违反规定或审批程序,干预或插手采购、销售、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二)超越权限,擅自决定或变更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以及其它重要物资采购事项。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