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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矿井防灭火措施

2018矿井防灭火措施
2018矿井防灭火措施

XXXXX有限公司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2018年度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审批

总经理:年月日生产经理:年月日安全经理:年月日机电经理:年月日总工程师:年月日安管部:年月日技术部:年月日机运区:年月日通风区: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制:年月日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246条规定,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现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木料场距离进风井口距离120m,符合要求。

2、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主水池容量为600m3,备用水池容量300m3,符合要求。

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5、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6、每季度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木料场等处要设有消防器材,并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灭火措施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火种。

2、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焊接,每次必须有总工程师、总经理批准的安全措施。

3、严格执行各项放炮制度,杜绝使用失效的硬化的炸药,使用好水炮弹和软硬适中的炮泥,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打眼放炮。

4、电器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失爆,严禁带电作业或带电搬迁设备。

5、加强矿灯维修管理,保证台台完好,井下严禁打开矿灯修理。

6、加强皮带机道管理,严禁出水煤,防止皮带打滑,及时清除皮带下散落的煤,防止皮带与散煤长时间摩擦,同时皮带必须安装“煤位保护”“烟雾报警”“防跑偏保护”等安全装置,皮带机头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和沙箱。

7、各巷道要安设防尘兼灭火供水管路系统,皮带机道每隔50米,其他巷道每隔100米要安设三通阀门。

8、井下各地点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电器油,机电设备必须使用的油和棉丝要用专用容器密封好,并设专人保管负责,严禁乱放乱倒。

9在井下设置的消防库,消防器材的数量和要求必须执行有规定和要求。

10、井下火药库、机电硐室等要害场所地点,要在硐室进风侧按规定配备放置灭火器材,由使用单位负责保管,并定期检查、更换。

11、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即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一坚持”。

12、加强对井下电器设备和电缆管理。下井电缆的电气设备等必须取得“MA”标志,否则不得下井使用。严格执行防爆设备检查,验收和入坑检验制度,各单位要设专人负责防爆设备的管理。同时对防爆电气设备、阻燃电缆进行鉴定,不符合防爆、阻燃性能要求时立即处理更换。否则,严禁使用。

13、严格用电审批制度,不经电气安全组批准,严禁擅自增加负荷。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低压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检漏继电器由使用单位每天试验一次漏电跳闸情况,并留有记录,不合格者严禁使用,严禁私自甩掉检漏继电器。

14、加强井下电缆管理。所用电缆由使用单位按标准悬挂好,严禁压埋,严禁镐刨,加强对橡套电缆修补的管理,修补后的电缆必须做载流和绝缘试验。井下总接地极和各处的局部接地极必须按规程要求设置。坚持

每月一次电气设备完好和防爆性能检查考核制度。

15、井下严禁使用变质火药和不合格电雷管。所有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禁止穿化纤衣服。

16、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放炮员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及本矿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放炮前、后洒水灭尘制度。严格放炮操作,坚持正向装药,装药时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药卷之间接触严密,使用好水炮泥,并用软炮泥填满填实炮眼。掘进放炮还必须使用放炮自动喷雾装置,风筒距头不得超过规定,不准停风机放炮,放炮母线严禁有明线头等。

17、掘进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爆破地点前后30米爆破前后洒水灭尘,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净化喷雾、放炮喷雾、挡尘帘,采煤机使用好内外喷雾。

18、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通风操作规程》中井下放炮防止火药爆燃必须遵守的规定。

19、井下要按规定设立消防材料库,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和检修峒室、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压偶合器的巷道,应备有灭火器材。器材的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以及消防材料库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20、外因火灾处理措施:(1)易燃物着火现场人员迅速灭火(2)电气事故着火迅速切断电源后进行灭火(3)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用沙子、黄土、水、灭火器等灭火器材进行直接灭火,不能直接灭火时作业人员按本地区作业规程所制定的避火灾路线进行安全撤离由救护队进行灭火。

三、采掘工作面润滑油存放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井下采、掘工作面润滑油(包括黄油、机油等,以下统称为润滑油)存放,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1、井下采、掘工作面使用的润滑油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明确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标明润滑油的名称。

2、井下采、掘工作面使用的润滑油必须集中存放在巷道支护完好,且与电气设备距离不小于2m,与运输轨道距离不小于0.7m的安全地点。

3、采、掘工作面润滑油存放地点必须设置沙箱和灭火器,沙箱内存放沙子不少于0.2m3和至少两张消防锹,灭火器不少于2个。

4、采煤工作面润滑油每一种类存放量不得超过180kg;掘进工作面使用掘进机或液压装载机时存放润滑油不得超过180kg,不使用掘进机或液压装载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存放润滑油。

5、不使用的润滑油必须及时升井。

四、内因火灾防范措施

根据《XXXXXXX检验报告》鉴定,我矿开采的2#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Ⅲ类不易自燃。但矿井必须以预防为主。为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特制定本防范措施。

1、认真执行采煤《作业规程》放顶煤的技术规定和安全措施。

2、加强上下两巷的放煤工作,工作面尽可能提高放煤效果,提高回采率,做到采空区最大限度少丢煤。

3、工作面一旦开始开采,要保持连续推进,匀速推进。

4、加强工作面设备管理,减少事故,在保证放煤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大推进度。

5、采取有效措施使整个采空区顶板冒落并压实,以减少漏风。

6、工作面的可燃材料在废弃后不能丢进采空区内,要回收到地面,防止废弃材料在采空区长时间堆积后氧化自燃。

7、加强通风管理,防止工作面和采空区瓦斯积聚。

8、采面上、下巷随工作面推进及时采取临时封闭措施,减少采空区漏风。

9、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10、加强安全监测。充分利用XXXX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工作面有害气体的变化情况。在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10m范围内安设甲烷传感器;在距离工作面回风顺槽出口10m-15m内设置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在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等报警装置。对各类传感器要按规定标校调试,确保仪器数据准确、灵敏可靠,实现监控有效。

11、每班由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回风隅角气体情况至少检查3次,检查内容:CO、CO2、CH4气体浓度、温度等,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汇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2、定期取气样分析化验。我矿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以CO作为标志性气体,当CO浓度大于24ppm,并且CO浓度和温度不断升高,可认为是煤层有自燃发火预兆。以C2H4和C2H2作为判断煤层自然发火的气体。当发现有自然发火预兆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区、总工程师,立即组织分析现场情况,采取针对有效的措施,将温度及CO浓度降下来,确保回采工作面安全生产。

五、发生事故执行矿井瓦斯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XXXXXX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85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新版) 矿井防灭火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技术与管理并重的综合性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灭火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综合防治对策。按照发火煤层的自然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因地制宜落实防灭火措施,健全完善了防火工作的基础手段,不断探索了一些新的技术途径,有效控制了矿井自然发火事故。在推广应用防灭火新技术、新工艺、健全完善防灭火手段的基础上,加强各个生产环节、质量环节的制度管理,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为此,针对历史上发火的经验教训,根据发火煤层发火的规律和特点,集团公司、矿研究制定了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 (一)矿每季要制定防灭火工作计划,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根据下季度采场接续,布置防灭火工作进度,安排季度防灭火工作,并由分管矿长组织落实季度计划及其当季计划完成情况,每季末报

局通防处备案考核。 (二)合理选择开拓布局,正确选择开采方法 1、尽可能采用集中岩巷布置,煤层内尽量少掘进巷道。 2、不留或少留煤柱,如留煤柱,其尺寸和巷道支护要合理符合标准要求。 3、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合理安排发火煤层的生产接续时间,发火煤层工作面形成后要尽快投入生产,争取在自然发火期内采出封闭;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同一区段内九层、三层上分层回采结束后要及时开采十层、三层下分层,以减少漏风氧化时间。 4、3下分层开采,10层煤开采一律采用内错式或重叠布置式开采。 (三)加强通风管理,尽量减少漏风。 1、在井下通风构筑物(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墙)和安装局部通风机时应当选择正确位置。一切控制风流的设施都应设置在围岩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正 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883-15 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矿井防灭火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技术与管理并重的综合性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灭火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综合防治对策。按照发火煤层的自然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因地制宜落实防灭火措施,健全完善了防火工作的基础手段,不断探索了一些新的技术途径,有效控制了矿井自然发火事故。在推广应用防灭火新技术、新工艺、健全完善防灭火手段的基础上,加强各个生产环节、质量环节的制度管理,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为此,针对历史上发火的经验教训,根据发火煤层发火的规律和特点,集团公司、矿研究制定了矿井防灭火综合措施。 (一)矿每季要制定防灭火工作计划,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根据下季度采场接续,布置防灭火工作进

2018矿井防灭火措施

2018矿井防灭火措施

XXXXX有限公司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2018 年度

XXXXXt 限公司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审批 总 经 理: 年 月 日 生产经理: 年 月 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XXXXXt 限公司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 246 条规定, 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 火措施。现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 木料场距离进风井口距离120m 符合要求。 2、 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采用不燃性材料建 筑。 安全经理: 机电经理: 总工程师: 安 管 部: 技 术 部: 机 运 区: 通 风 区: 审 核: 编 制:

3、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主水池容量为600m,备用水池容量300m, 符合要求。 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5、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 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6、每季度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木料场等处要设有消防器材,并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灭火措施 1 、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火种。 2、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焊接, 每次必须有总工程师、总经理批准的安全措施。 3 、严格执行各项放炮制度, 杜绝使用失效的硬化的炸药, 使用好水炮弹和软硬适中的炮泥, 瓦斯浓度达到0.8%时, 严禁打眼放炮。 4、电器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失爆, 严禁带电作业或带电搬迁设备。 5、加强矿灯维修管理,保证台台完好, 井下严禁打开矿灯修理。 6、加强皮带机道管理,严禁出水煤,防止皮带打滑, 及时清除皮带下散落的煤,防止皮带与散煤长时间摩擦,同时皮带必须安装“煤位保护”“烟雾报 警”“防跑偏保护”等安全装置,皮带机头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和沙箱。 7、各巷道要安设防尘兼灭火供水管路系统, 皮带机道每隔50 米, 其他巷道每隔100 米要安设三通阀门。 8、井下各地点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电器油, 机电设备必须使用的油和棉丝要用专用容器密封好, 并设专人保管负责,严禁乱放乱倒。 9 在井下设置的消防库, 消防器材的数量和要求必须执行有规定和要求。 10、井下火药库、机电硐室等要害场所地点, 要在硐室进风侧按规定配备放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 . . 目录 一、井上部分...................................................................................................... - 1 - 二、井下部分...................................................................................................... - 3 - ㈠总体要求 .................................................................................................... - 3 - ㈡某矿井下消防用水安全管理措施............................................................ - 4 - ㈢内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 5 - ㈣采煤工作面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 6 - ㈤掘进工作面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 7 - ㈥废巷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 7 - ㈦高冒点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 7 - ㈧其它措施 .................................................................................................... - 8 - 三、井下各易发火地点采取火灾预测预报工作 ............................................. - 8 - 四、地面与井下易发火地点发生灾变时的处理方案 ..................................... - 9 - ㈠地面部分 .................................................................................................... - 9 - ㈡井下部分 .................................................................................................... - 9 - 五、成立矿井防灭火领导小组........................................................................ - 12 -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煤矿在生产过程中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井火灾隐患情况 根据2009年5月国家安全生产洛阳矿山机械检测检验中心报告,我矿五2、六4煤层均为H级,属自燃煤层,但在实际开采48年来无发生自燃现象,因此,我矿火灾隐患主要在外因火灾方面。 二、成立预防火灾事故的领导机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总支书记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工会主席管理矿长 成员:调度室主任安监科长生产科长机电科长办公室主任企管科长劳资科长保卫科长通风队队长一采队队长二采队队长一掘进队长二掘进队长机电车间主任服务队长运输队长平地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主任:仝要军(兼) 职责: 1、在组长统一指挥下,负责搞好矿井防灭火业务范围内的灾害预防工作。 2、负责矿井防灭火的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3、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与防灭火相关的文件指令。 4、负责监督检查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及整改。

5、负责解决预防火灾事故所需人、财、物,保证现场需要。 6、负责组织追查、分析火灾事故,制定防范措施。 三、发生火灾事故的预兆 (一)外因火灾预兆外因火灾预兆不明显。一般情况下有:看到烟雾或明火;嗅到着火气味;感到头疼和恶心;感到突然压力增加;发现意外的灰尘扬起。 (二)内因火灾预兆煤炭自燃分准备期、自热期、燃烧期三个阶段。其中自热期又分为自热初期阶段和后期阶级。 1、煤炭自燃的准备期结束之后,便进入自热初期阶段和后期阶段,其主要预兆有: (1)、煤体温度有所升高,但临界温度在60-80 度以下。 (2)、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 (3)、空气中的相对温度增大。 (4)、CO和CO2含量增加。 2、煤炭自燃超过临界值(60C-80C)但是尚未达到着火温度,发现明火期间,称自热后期阶段。 主要预兆有: (1)火源点附近的温度增高,出雾气、煤壁挂汗。 (2)出现煤炭氧气及干馏产物、CO CO2 CH4等,空气中可闻到 煤油味 (3)出水酸度增大。 (4)煤温、水温空气温度有所升高。 (三)井下任何人发现外因火灾预兆时,必须立即采取直接灭火措施,并报告调度室。

煤矿防灭火技术规范范文

煤矿防灭火技术规 范

矿井防灭火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自燃煤层开采……………………………………… 第三章防灭火装备………………………………………… 第四章日常防火…………………………………………… 第五章灭火救灾…………………………………………… 第六章火区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中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下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 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 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5条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

矿井防灭火的安全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矿井防灭火的安全措施正 式版

矿井防灭火的安全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矿井火灾的分类与危害: 矿井火灾按其发生原因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是由于外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的火灾。内因火灾是由于煤炭(或其它可燃物)在空气中氧化并聚积热量而引起的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火灾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和烟雾,严重地威胁着井下人员生命安全。 2、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中,火灾还能引发瓦斯和煤尘爆炸。 3、火灾会使国家财产和煤炭资源遭受巨大损失,造成停工停产。 4、火风压可能造成井下风流紊乱。 二、人体感官可以察觉到煤炭自燃的征兆: 1、巷道出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 2、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煤炭从自热到自燃阶段会放出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人感觉不舒服,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 三、预防矿井火灾的一般规定:

11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1

金沙县城关镇祁兴煤矿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2016 年度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是由煤的自燃引起,外因火灾主要是由外界热源引起。本矿煤层鉴定自然等级为皿级(不易自燃),外因火灾的防治仍然是本矿防火的重点。 一、防止发生煤层自燃的措施 1、主要大巷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 2、选择合理的采煤方法,提高回采率高,加快回采速度,缩短采空区暴露时间; 3、减少丢煤措施: 1)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4、加强对独头巷、旧巷、报废巷道、采空区的管理工作,并及时进行密闭,密闭位置正确,质量合格; 5、加强通风管理,减少漏风从而降低采空区、旧巷、报废巷道内余煤氧化; 6、在煤层掘进时,严禁空帮空顶作业,掘进煤及进外运; 7、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水泡泥,采用正向爆破; 8、监测方面的措施: 1)当工作人员发现巷道中出现雾汽或巷壁汗“挂汗”,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有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不舒服的

感觉等自燃发火征兆时及时的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采用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各工作地点全面观察,当采空区或井巷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CO),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煤炭、围岩及空气和水的温度升高时及时的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精选煤矿井下机电硐室有水泵房、配电室等。设计采取以下防灭火措施: 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故应在 硐室内设CQ灭火器2个,8kg干粉灭火器1个,灭火沙袋2个。 4)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5)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特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 3)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馈电开关选用KBZ—200 和KBZ-400 型并配合JJB—660 型检漏继电器对电网进行绝缘监视,以保证安全用电。 5)井下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进行供电,同时井下局部通风机与掘进电气设备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矿井防灭火措施

. . 神木县盛博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编制: 审核: 安通部: 总工: 矿长: 二○一四年二月

会审意见 编审人员签字

浓度及其温度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煤体或空气温度30℃以上或出现煤油味、焦油味等芳香性气味时,要立即汇报。 三、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2014年矿井在一水平2-2上煤层回采,由于2-2上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因此预防2-2上煤层自燃发火是防火的重点,此次为外因火灾。 (一)矿井外因火灾的防治措施: 1.副斜井井口设防火铁门,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2.井下变电所设置防火栅栏两用门。 3.井上、下设有消防材料库,并配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4. 矿井地面设有日用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洒水水池。 5.井筒、井底车场、带式输送机巷、辅助运输巷、回风巷等按规定敷设有消防管路及阀门。 6.井下带式输送机处、机电设备硐室、消防材料库附近设有消火栓,硐室备有其它消防器材。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并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 8.主要巷道和硐室采用锚喷或砌碹等不燃性材料支护。 9.加强井下密闭管理,对废弃或暂不使用独头巷道应及时密闭封巷。 10.地面通风机房风机反转反风,井下设有反风构筑物,必要时可进行采区及全矿井反风。 11.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和维护井上下安全设施,保证完好无损,符合要求。 12.井下设有消防管路系统,同时建立矿井火灾预测和报警系统。 13.井下各工作面巷道与大巷连接处均布置有工作面防火铁门。

矿井防灭火规范正式版

矿井防灭火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下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 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 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5条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矿井防灭火规划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的措施。 2.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 施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矿井综合防灭火安全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 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方案

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股份****矿 2012年11月

十一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东围。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门,防火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否则,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不低于200m3的存水量,并有备用水池,能满足矿井2小时的供水要求。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围。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设置消防材料库,地点设在矿供应站,必须有轨道直达井口。 7、其它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制度。 二、井下火灾防治

1、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尽量布置在岩层中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已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巷道,要进行锚喷。 3、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4、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进行永久性封闭。 5、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定期检查。 6、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

2018矿井防灭火措施方案

XXXXX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2018年度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审批 总经理:年月日生产经理:年月日安全经理:年月日机电经理:年月日总工程师:年月日安管部:年月日技术部:年月日机运区:年月日通风区: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制:年月日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246条规定,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现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木料场距离进风井口距离120m,符合要求。 2、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主水池容量为600m3,备用水池容量300m3,符合要求。 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5、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6、每季度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木料场等处要设有消防器材,并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灭火措施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火种。 2、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焊接,每次必须有总工程师、总经理批准的安全措施。 3、严格执行各项放炮制度,杜绝使用失效的硬化的炸药,使用好水炮弹和软硬适中的炮泥,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打眼放炮。 4、电器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失爆,严禁带电作业或带电搬迁设备。 5、加强矿灯维修管理,保证台台完好,井下严禁打开矿灯修理。

2020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十一矿井上、下综合防灭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井上防灭火措施 1、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东围。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门,防火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否则,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不低于200m3的存水量,并有备用水池,能满足矿井2小时的供水要求。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围。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设置消防材料库,地点设在矿供应站,必须有轨道直达井口。 7、其它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制度。

二、井下火灾防治 1、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尽量布置在岩层中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已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巷道,要进行锚喷。 3、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4、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进行永久性封闭。 5、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定期检查。 6、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

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

YF-ED-J694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矿井概况 煤层瓦斯含量较低,平均为0.59m?/t;煤层埋藏深度一般在500-600m左右可采厚度为0.8m-2.96m,平均1.65m。煤层赋存稳定,倾角一般在0-3°,面积约93.88m?,煤炭资源总量199.73Mt,可采储量125.5Mt。煤层属容易自燃煤层,火焰长度大于400mm,煤层具有爆炸危险性。 1、矿井通风与瓦斯情况 矿井通风方式为混合式抽出式通风,"两进一回",即主副斜井进风,立井回风,通风方法

为机械抽出式。 2、20xx年生产地区安排 (1)采煤工作面 104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综合机械化采煤,全部垮落管理顶板。 (2)106主运、106辅运、108辅运为开采掘进工作面;+820水平回风大巷、+820水平胶运大巷、+820辅运大巷为开拓掘进工作面;以上掘进工作面均为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其中 +820水平回风大巷、+820水平胶运大巷为炮掘工作面,其余均为综掘工作面。 二、矿井防火措施 1、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矿井火灾是煤矿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矿井火灾一旦发生,往往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使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扩大。除煤炭自燃外,随着矿井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发生外因火灾的危险性也有所增大,这就给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威胁。因此,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矿井火灾的预防与管理,是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邢党政吕沁军 副组 长: 赵哲成文明崔志国张宏飞郭耀武 李宗强王兵胜牛建吉袁振华 成 员 : 王利军张永进孟存存王珏王锋锋司海云李涛李培育杨铄铄闫雨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4 条规定:煤矿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字【2005】162 号)等相关标准与规范制定本措施。 制定本措施的目的,是预防井上火灾事故对井下的影响。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井口附近,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并形成灾害一切非控制燃烧。煤矿为地下作业,但供风来源于地面,若地面发生火灾,不仅对井上造成危害,产生的火灾烟流可能进入煤矿井下,威胁井下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做好煤矿井下防火同时,必

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为切实加强我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预防内、外因火灾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二、井上防灭火措施 1、木料场、矸石山等堆放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表土10m以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漏风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2、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 路系统应当铺设到采掘工作面,每隔100 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oom的水量。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根据矿井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等级、防治火灾能力和所采用的灭火手段等因素确定,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容量不小于2h的连续用水量,并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用的水量; ②供水压力要保持不小于1Mpa ③每支灭火用设备的耗水量不小于50m3/h。 (2)井下消防管路 消防管路直径应能满足供水压力和耗水量,保证用水管中水压不 低于0.4Mpa,水量不少于0.6m3/min。消防管路在下列地点必须设置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

YF-ED-J251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概况 石圪台煤矿所产煤为长焰煤,各煤层着火温度T1(还原样燃点)为330℃,?1-3(还原样与氧化样燃点之差)在46℃-49℃之间,煤层属易自燃、很易自燃煤层。地面堆煤3个月后就自燃。根据邻区矿井煤的自燃情况,本矿井煤的自燃发火期为1-3个月。 本矿井的开拓方式为斜井-平硐开拓,采煤方法为综合机械化采煤,石圪台煤矿20xx年回采工作面为131101工作面,131101工作面的位于井田的东北部。131101工作面厚度2.5m~

2.7m,平均厚度2.72m。131101工作面设计回采走向长900m,倾向斜长145米。所有采区巷道均布置在煤巷中。 二、131101工作面采空区防治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131101工作面在防治自然发火方面最不利的因素是原房柱式采空区所留煤柱及在工作面采空区顺槽两侧、开切眼和停采线有煤不能采出,煤量大,如果发生自然发火,其程度将比较严重,治理更加困难、危险更大,损失更大。 煤炭自燃必须具备4个条件: (1) 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呈破碎状态存在; (2) 向破碎状态的煤连续供氧,使煤炭氧化生热;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DOC

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二号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2017年2月11日 综合防灭火措施 第一节矿井火灾预测预报 准确地发现煤炭自燃初始阶段的特征,对防止煤层自然发火十分重要。人们利用自然发火形成过程中的特征可以早期发现和预报煤层自然发火,其识别方法有:人体感官的直接感觉;矿内空气成分的分析;测量井下发热体温度预测自然发火;利用束管监测系统或人工取样对重点防火地点进行监测。 一、人体感官早期发现矿井火灾 人们应用自己的感觉器官(如眼睛、鼻子、皮肤等),来觉察煤炭自燃初期的特征。这是一项传统的办法。 (一)视力感觉 煤炭氧化自然初期生成水分,往往使巷道内湿度增加,出现雾气或在巷道壁挂有平形水珠;浅部开采时,冬季在地面钻孔或塌陷区处发现冒出水蒸气或冰雪融化的现象。当然井下两股温度不同的风流汇合处也可能有雾气出现。同时透水事故的前兆也会有水珠(但是尖形的)出现。因此,在井发现雾气或水珠时,要结合具体条件加以分析,得到正确的结论。

(二)气味感觉 煤炭从自热至自燃,氧化产物内有多种碳氟化合物,并产生煤矿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或焦油味等气味。经验证明,当人们嗅到焦油味时,煤炭自燃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了。 (三)温度感觉 煤炭氧化自燃过程中要放出热量,因此,从该处流出的水和空气的温度较正常时高。 (四)疲劳感觉 煤炭氧化自燃过程中,从自热到自燃阶段都要放出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这些气体能使人头痛、闷热、精神不振、不舒服、有疲劳感觉。当然,生病时也有类似感觉。因此,当井下出现这种现象时,要结合具体情况认真分析,如果是多数人的感觉,那更要提高警惕,查明原因,以防煤层自然发火。 当上述征兆发展到较明显的程度时,人的感官是可以识别煤炭早期自燃的。但是,人的感觉总是带有相当大的主观性,同时,人的感觉与人的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也有很大关系。因此,人的直接感觉不是早期识别煤炭自燃的可靠方法,所以还必须使用仪器仪表来识别煤炭自燃的发生。 二、分析矿井空气成分预报火灾

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

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综采工作面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通风安全措施计划 1、综采工作面所有用风地点,要保证进回风巷道整齐,无杂物,杜绝在进风巷设置调风装置 2、对尾巷的风量要实时监控,尤其对采煤过程中造成的风量变动要及时分析,变动较大的需立刻上报通风部,以便及时采取对策,排除隐患。 3、定期对工作面各地点的风量进行全面测量。若发现变动较大,需立即上报并停产,待查明原因,解决处理 后方可恢复生产。 4、定期检查工作面内巷道畅通情况,若浮煤过大或有落煤拥堵巷道需立即通知坑口清理,合格后方能生产。 、防瓦斯安全措施计划 一)防止瓦斯引燃安全措施 1、机电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防止火源的产生。井下使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所有地点停风时,必须执行风电闭锁制度。 二)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1、加强通风,正确分配风量,及时检测采面上隅角瓦斯。

2、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并加强管理,防止漏风 3、通风工、瓦检工和所有井下职工必须牢记《规程》中有关瓦斯浓度的规定,并坚持按规定执行。 4、通风、瓦检人员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并按瓦斯巡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调度室汇报,防止空班、漏检、假检,严格做到“三对照”。当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汇报,并撤出危险地区的工作人员。 5、回采面结束后,要及时回收,及时封闭,不得留盲巷。发现盲巷要及时密闭,并挂上“禁止入内”的牌子 6、采煤工作面上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尾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三)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 2、瓦斯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冷静沉着,首先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撤退原则: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风撤退,位于事故地点回风侧人员应打开并戴好自救器顺风撤退,并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如果人员在爆炸地点附近无法及时撤退时,应面向下卧倒,口鼻附卧于水沟或用湿毛巾掩口鼻向下,尽量避免冲击波或有害气体侵袭和伤害。 三、防煤尘安全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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