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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运营管理制度(试行)

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运营管理制度(试行)
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运营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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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企业

(试行)

V0.1

中国石化销售企业

2013-08-31

目录

V0.1 (2)

1中国石化充值卡卡片管理办法 (6)

1.1总部卡片管理 (6)

1.2省级卡片管理 (6)

1.3地市级卡片管理 (6)

1.4充值卡售卡网点卡片管理 (7)

2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运营管理办法 (8)

2.1总部充值卡运营管理职能 (8)

2.1.1零售管理部门职能 (8)

2.1.2财务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8)

2.1.3信息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9)

2.2省公司管理部门运营管理职能 (9)

2.1.4省零售管理部门职能 (9)

2.1.5省财务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10)

2.1.6省信息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10)

2.3地市管理部门运营管理职能 (10)

2.1.7地市零售管理部门职能 (10)

2.1.8地市财务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11)

2.1.9信息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11)

3中国石化充值卡财务及核算管理办法 (12)

3.1总部、省(市)及地市公司财务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1总部财务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省级公司财务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3地市公司财务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基本概念及科目设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售卡充值网点业务流程及账务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2清户退款业务流程(待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3充值卡卡片进销存业务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4异地结算业务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5.充值卡促销业务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6月末结账前账务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7非常损失处理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8其它业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发票管理(增票部分内容待定,需与财务确认,充值卡是否能开具增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中国石化充值卡售卡网点管理 (16)

4.1充值卡售卡网点岗位职能 (16)

4.1.1网点负责人岗位职能 (16)

4.1.2网点营业员岗位职能 (16)

4.1.3网点核算员岗位职能 (16)

4.1.4网点卡片管理员岗位职能 (17)

4.2售卡网点管理规范 (17)

4.2.1安全管理 (17)

4.2.1.1人员管理 (17)

4.2.1.2密码管理 (17)

4.2.1.3系统管理 (17)

4.2.2卡片管理 (17)

4.2.2.1卡片领用 (17)

4.2.2.2卡片保管 (18)

4.2.2.3卡片上缴、回收操作 (18)

4.2.3发票管理 (18)

4.2.3.1发票领用 (18)

4.2.3.2发票登记、入库 (18)

4.2.3.3发票保管 (18)

4.2.3.4发票填开 (19)

4.2.4设备管理 (19)

4.2.4.1设备管理内容 (19)

4.2.4.2设备维护管理 (19)

4.2.4.3设备维修管理 (20)

4.3售卡网点业务操作规范 (20)

4.3.1充值卡库存管理 (20)

4.3.1.1卡领用申请 (20)

4.3.1.2卡领用入库 (20)

4.3.1.3未售卡退还 (20)

4.3.1.4坏卡回收 (21)

4.3.1.5卡库存盘点 (21)

4.3.2充值卡服务 (22)

4.3.2.1售卡 (22)

4.3.2.2批量售卡申请 (22)

4.3.2.3支票到账管理 (23)

4.3.2.4卡当日撤销 (23)

4.3.2.5卡隔日退货 (24)

4.3.2.6充值卡消费 (24)

4.3.2.7充值卡退款申请 (25)

4.4充值卡日结 (25)

1中国石化充值卡卡片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充值卡卡片管理涉及总部卡片管理部门、省(市)卡片管理部门、地市级卡片管理部门、片区和售卡网点。其各自工作职能主要如下:

1.1总部卡片管理

负责制订《中国石化充值卡卡片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级卡片管理部门的落实情况;根据各省级卡片管理部门上报的制卡申请,高效、有序、及时的做好卡面个性化、卡产品维护、制卡审核、预制卡等卡片物流工作。

根据省级公司提出的制卡申请在系统中生成加密后的制卡文件,并将制卡文件交由制卡厂商进行制卡。

根据卡片质量协定,对制卡厂商制卡流程、卡片质量、制卡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分公司正常的卡片库存量。

根据制卡商提供的交货单进行卡片数量清点,组织人员对充值卡进行系统验收、入库操作,确认无误后接收卡片。

在系统中根据省公司的卡领用申请单请进行各类卡片的实物发放。

1.2省级卡片管理

省级卡片管理部门:按规定向总部卡片管理部门提交本省所需卡片的制卡申请,并及时到总部卡片管理部门领取成品卡;结合本省的实际需求做好各类卡片的领用、保管和对下级卡片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

根据省公司库存和实际需求,及时在系统内向总中心提交制卡申请,并在制卡成功后进行申领、入库。

在系统中根据地市公司提交的卡领用申请单进行卡领用审核和卡片发放操作。

根据系统中领用单的卡片种类、数量和卡号进行实物发放;打印出库单,待领用人确认实物卡无误后共同签字确认。

每月月末要对卡片进行系统和实物库存盘点,盘点完成后打印盘点表签字确认,并将盘点结果录入系统,如有差异执行卡片差异处理流程。

1.3地市级卡片管理

向上级卡片管理部门上报本地区所需卡片的品种、数量。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

况做好各类卡片的领用、保管和对下级充值卡售卡网点的监督和管理,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

根据本地市库存和实际销售情况,及时在系统内向省公司提交卡领用申请。

在系统中根据充值卡售卡网点提交的卡领用申请单进行卡领用审核和卡片发放操作。

根据系统中领用单的卡片的种类、数量和卡号进行实物的发放;打印出库单,待领用人实物卡确认无误后共同签字确认。

每月月末要对卡片进行系统和实物库存盘点,盘点完成后打印盘点表签字确认,并将盘点结果录入系统,如有差异执行卡片差异处理流程。

1.4充值卡售卡网点卡片管理

向上级卡片管理部门上报本网点所需卡片的品种、数量。结合本网点的实际需求,做好充值卡的领用、退还、盘点等库存管理工作。

根据本网点实际需求,及时在系统内向上级卡片管理部门提交卡领用申请。

根据系统中领用单的卡片种类、数量和卡号进行实物入库。

每次班结,对当前登录操作员上一次日结后、本日日结前所做业务进行库存小结,统计操作员的预收款、退款、服务费的收支与库存情况。

每日营业结束后要对卡片进行系统库存和实物库存盘点,盘点完成后打印盘点表签字确认,并将盘点结果录入系统,如有差异执行卡片差异处理流程。

每日盘点结束后要对本网点操作员上一次日结后所做业务进行日结,统计本网点操作员的预收款、退款、服务费的收支与库存情况。

2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运营管理办法

2.1总部充值卡运营管理职能

2.1.1零售管理部门职能

1、负责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运营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发布和监督实施。

2、对各省(市)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3、总体策划全国中国石化充值卡的市场营销活动,管理、协调各省市中国石化充值卡的市场营销活动。

4、组建客户服务全国总中心,制定充值卡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对各省(市)客户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业务咨询,及时处理跨省、跨地区的咨询和投诉。

5、负责分析充值卡系统运营相关业务数据,会同财务部门一起做好充值卡相关分析工作。

6、负责汇总、审核省市公司上报的新增项目改造计划(包括自营、联营、特许、参股站),与发展规划处、信息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一起做好新增项目改造计划的审批,组织建设工作。

7、负责审定充值卡系统零售管理相关的业务功能及业务需求。

8、负责中国石化充值卡制卡中心、密钥中心的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公司的制卡需求,组织制卡工作,并建立制卡、下发、库存管理台账。

9、建立、完善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各层级管理人员培训,对各省(市)石油分公司人员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2.1.2财务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1、制定并实施中国石化充值卡业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

2、定期对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进行各层级的审计工作,确保业务数据一致性。

3、汇总、分析充值卡异地交易数据,负责与各省(市)石油分公司核对充值卡的异地交易数据。

4、负责监督、管理中国石化各省(市)石油分公司之间异地消费的票据交换和资金结算等工作。

5、与零售等相关部门一起做好新增充值卡改造项目的审批工作。

2.1.3信息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1.制定发布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工作流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充值卡系统相关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以总集成商为技术核心,各省(市)系统运行维护单位为基础,各系统软件和硬件设备供应商为技术支持的运行维护队伍,对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的核心软件、系统软件和系统硬件进行系统级的维护、优化和升级,以及功能拓展工作。

3.组织并监督总集成商做好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全国总中心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软硬设备的正常运行,协调并监督相关通讯网络的维护工作,保证充值卡数据传输的安全与通畅。

4.负责对各省(市)石油分公司信息部门充值卡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确保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5.与零售管理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一起做好新增充值卡需求改造项目的审批、组织建设工作。

2.2省公司管理部门运营管理职能

2.2.1省零售管理部门职能

1.负责全省充值卡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发布和实施。

2.负责全省充值卡管理,建立卡片领、发、存台账。

3.对地市分公司零管部门充值卡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4.贯彻、实施总部关于中国石化充值卡的市场营销活动,管理、协调各地市中国石化充值卡的市场营销活动。

5.配合财务部门对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进行各层级的审计工作,确保业务数据一致性。汇总充值卡业务数据,做好市场分析工作。

6、组织、落实各层级管理人员培训,对各地市石油分公司人员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7、负责汇总、上报地市分公司对充值卡系统的需求,会同基建、发展、信息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核工作并上报总部。

8、负责组织机构的日常维护,岗位的新建、编辑、维护,角色的新建、编辑、

维护,以及下属管理用户、售卡网点操作员的新建、编辑、维护。对用户人事变动做及时的维护调整,保证充值卡系统用户能与持有者信息一致。

2.2.2省财务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1、根据总部充值卡财务制度制定并实施本省充值卡业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全省充值卡销售、充值、资金汇划、资金结算(含跨省业务的结算)与回笼、票据传递的管理。

3、检查网点充值款资金记账内容

4、充值卡消费财务记账核对

5、会同零售、信息进行争议交易进行仲裁。

6、负责充值卡发售、消费等业务核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与省公司零售管理部门核对充值卡相关交易数据。

8、负责各地市分公司以及控股、联营等独立核算单位的账目核对。

9、与零售管理部门一起做好新增充值卡改造项目申请的审核工作。

10、定期对中国石化充值卡系统进行各层级的审计工作,确保业务数据一致性。

2.2.3省信息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1.制定并落实本省充值卡系统维护工作流程及相应的管理办法。

2.负责组织管理本省(市)充值卡系统的日常升级、维护工作。

3.依据充值卡系统维护合同文件,组织并监督充值卡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做好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充值卡系统相关的各级客户服务中心、充值卡售卡网点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

4.协调并监督相关通讯网络的维护工作,保证充值卡数据传输的安全与通畅。

5.与零售管理部门一起做好新增充值卡改造项目申请的审核工作。

6.负责实施总部批准的新增充值卡需求升级。

2.3地市管理部门运营管理职能

2.3.1地市零售管理部门职能

1.负责本区域中国石化充值卡的申领、保管、销售与充值的管理工作,建立卡片领、发、存台账。

2.组织、管理本区域的充值卡日常营销业务。

3.检查各售卡网点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月末数据一致。

4.建立本区域充值卡客户档案;向售卡网点提供业务咨询、资料查询等服务。

5.负责监控售卡网点日常销售及消费日报表的数据上传情况。

6.组织员工进行充值卡业务知识培训。

7. 对售卡网点在营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数据及时进行指导处理。

8. 上报新建售卡网点、网点操作员的详细信息,保证新建网点的正常营业。汇总、上报售卡网点的人事变动,以便及时对用户进行维护。

2.3.2地市财务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1、每日从充值卡系统查询充值卡销售日报,核对所属各充值卡售卡网点的销售款到账情况.

2、按资金管理要求,每日将充值卡销售预收款上划至省公司财务部门。

3、根据充值卡售卡网点提供的销售日报表,确认销售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4、负责办理与上下级之间的资金汇划、财务核对、票据传递等工作。

5、检查充值卡售卡网点销售款资金记账内容。

6、充值卡销售、充值财务记账核对

7、会同零售、信息,省间争议交易进行仲裁。

8、负责省内充值卡发售、充值等业务核算的管理。

2.3.3信息部门充值卡运营职能

1.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落实充值卡系统使用、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本区域的充值卡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管理、协调运行维护单位,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3.向财务、零售等有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3中国石化充值卡财务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石化充值卡业务各环节的监控管理,优化充值卡业务流程,明确财务职责,规范中石化充值卡业务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3.1总部、省(市)及地市公司财务职责

3.1.1 总部财务职责

销售公司主要负责制定充值卡业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督促省(市)公司加强充值卡充值款的资金管理、发票管理和异地结算工作,解答销售企业在处理充值卡业务过程中遇到的财务问题等。

3.1.2 省级公司财务职责

省级公司负责根据总部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市)实际制定充值卡业务财务管理及核算实施细则;负责全省充值卡充值资金的汇划、票据传递、会计核算及管理;负责充值卡跨省充值的资金结算;负责每月核对全省充值卡财务账面与充值卡系统发售、充值、沉淀数据;负责解答本省(市)充值卡业务运行中财务人员反映的问题;负责与本省(市)零管、信息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不了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明确省内各级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以保证全省充值卡业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运行顺畅。

3.1.3 地市公司财务职责

市级公司根据本省(市)充值卡业务财务管理及核算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负责本市充值卡资金的汇划、票据传递、会计核算及管理;负责每月核对辖区内充值卡财务账面与充值卡系统销售、充值、沉淀数据;负责检查与监督网点加油充值卡发票的开具。负责与本市零管、信息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不了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省公司,以保证加油卡业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运行顺畅。

3.2.基本概念及科目设置

充值卡是由销售公司统一发行,可在全国联网站点为加油卡办理充值业务的专用卡。

“预收账款-充值卡发售”科目用于核算充值卡的发售业务;“预收账款-充值卡充值”科目用于核算充值卡为加油卡的充值业务;“预收账款—充值卡异地交易待清算资金”科目核算异地交易业务。

3.3售卡充值网点业务流程及账务管理

3.3.1.充值卡发售业务流程

3.3.1 .1流程说明

本流程描述以现金、支票、银行卡等方式发售充值卡的相关业务。

3.3.1.2.管理要求

1)售卡充值网点(以下简称售卡网点)发售充值卡时,以银行转账方式收取资金的,营业员必须确认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方可予以办理。

2)每日营业终了,营业员进入充值卡系统查询当日“充值卡发售日报表”,按照报表统计的应收款金额将资金缴存指定银行,打印“充值卡发售日报表”,由售卡网点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现金缴款单、进账单等单据一起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3.3.1.3账务处理

1)当日充值卡的发售金额通过数据集成到ERP系统:

借:应收账款或其他货币资金—XX售卡点

贷:预收账款—充值卡发售

2)根据银行到账信息进行清账: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货币资金—XX售卡点

3.3.2 充值卡充值业务流程

3.3.2.1.流程说明

本流程描述使用充值卡对加油卡进行充值的业务。

3.3.2.2.管理要求

1)使用充值卡为加油卡充值时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2)充值卡系统日结时间需与加油卡系统日结时间同步。

3.3.2.3.核算要求

1)财务核算员核对充值卡系统充值验证数据与加油卡系统中收款方式为“充值卡”的数据进行核对,如有差异通知发卡网点查找原因并进行更正。

2)财务核算人员根据异地结算差异表进行异地交易业务账务处理。

3.3.2.

4.账务处理

当日充值卡对加油卡充值金额通过加油卡系统集成到ERP系统:

借:预收账款—充值卡充值

贷:预收账款—IC卡充值

3.3.3异地结算业务流程

3.3.3.1流程说明

1)本流程描述充值卡跨省充值形成的省(市)公司之间资金清算。

2)充值卡异地充值,不涉及售卡省(市)公司与交易省(市)公司实际交易,因此异地结算只进行资金清算,不作购销处理,交易省(市)公司也不需要向售卡省(市)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异地结算报表包括先行结算报表和仲裁调整两种报表,发生异地交易业务时首先按先行结算报表进行资金清算,如有争议数据,则由销售事业部进行仲裁后通过仲裁调整表对已结算资金进行调整。

3.3.3.2管理要求

(1)异地结算由销售事业部统一发起。每月中旬,各省打印上月异地结算报表和仲裁调整表,核对数据并进行账务处理。

(2)充值卡异地交易业务要在月底前进行挂账处理,待收到股份公司清算凭据后进行清账。

3.3.3.3核算要求

充值卡异地结算业务通过“预收账款—充值卡异地交易待清算资金”科目核算,该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应收异地交易资金,贷方余额反映应付异地交易金额。

3.3.3.4账务处理

1)充值卡跨省充值业务月末进行统一账务调整处理。

借或贷:预收账款—充值卡异地交易待清算资金

贷或借:预收账款—充值卡充值

2)次月收到股份公司内部银行清算充值卡异地交易资金后,按照清算凭据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或贷:内部存款—活期

贷或借:预收账款—充值卡异地交易待清算资金

3)异地结算争议

根据异地仲裁调整表进行暂挂账处理:

借或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借或贷:预收账款—充值卡异地交易待清算资金

4)异地结算争议处理

根据双方对异地异常数据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涉及损失(收益)的做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借或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借或贷:预收账款—充值卡充值(红字,ERP企业通过贷方反记账核算)贷:营业外收入

3.3.4 非常损失处理的规定

充值卡业务如发生非常损失,省(市)公司应对发生非常损失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能分清责任的由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负责赔偿,不能收回的损失必须上报销售公司批准,经销售公司同意处置后才能入账处理。

3.3.5账务核对

3.3.5.1市公司财务核算人员每月核对财务账面与充值卡系统的发售、充值、沉淀数据。

3.3.5.2省公司财务每月复核市公司上报的账面与系统数据核对情况,汇总核对全省财务账面与充值卡系统发售、充值、沉淀数据。

3.3.6发票管理

3.3.6.1充值卡发售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对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6.2使用充值卡为加油卡充值时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4中国石化充值卡售卡网点管理

4.1充值卡售卡网点岗位职能

4.1.1网点负责人岗位职能

1、全面协调充值卡售卡网点各岗位工作。

2、接受客户的投诉,协调解决客户的问题。

3、负责向营业员提供充值卡售卡、充值卡验证、挂失、延期、清户等相关业务内容的咨询、授权,并负责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上报处理。

4、负责充值卡售卡网点设备登记,充值卡售卡网点设备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故障报修等。

4.1.2网点营业员岗位职能

1、负责受理售卡、充值卡验证、挂失、卡退还、延期、清户等业务。

2、负责建立客户档案并录入充值卡系统。

3、严格按照开票规程填开发票。

4、负责本人经手的现金、单据的安全存放。

5、营业结束,按时核对当日所经手的现金、单据,按规定移交核算员,并进行班日结处理。

6、负责向客户提供充值卡相关业务的咨询。

4.1.3网点核算员岗位职能

1、营业结束,负责审核营业员交来的现金、单据、发票,并与充值卡系统销售日结报表核对,保证账款相符后登记网点日结账。负责充值卡系统回笼日结报表与加油卡卡管系统预收款日报表中“充值卡”栏核对。

2、负责保管网点留存的各种账簿、凭证、单据。

3、负责将财务记账所需的单据、报表按时送交上级财务部门。

4、负责做好充值卡的月度报表,核对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地市分公司零管部门。

5、根据网点发票库存和使用情况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申请领用所需发票、收据。

6、建立发票登记制度,负责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发票领用、填开、库存、上交

情况。

7、负责零管系统充值卡销售、验证数据的录入及核对。

4.1.4网点卡片管理员岗位职能

1、负责卡片的领用、入库、保管、回收等操作。

2、根据网点卡片库存及使用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领用充值卡卡片,卡片领回时负责登记卡片台账。

3、负责卡片安全存放,详细登记充值卡卡片使用情况。

4、负责将回收的充值卡上交上级部门,并登记卡片台账。

5、负责本网点卡片盘点工作。

4.2售卡网点管理规范

4.2.1安全管理

4.2.1.1人员管理

充值卡售卡网点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登录系统必须使用USB Key,操作员若有变更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审核后在系统中进行资料变更。

4.2.1.2密码管理

充值卡售卡网点电脑开机口令、系统口令长度8-12位,口令必须是字母数字混合组成。充值卡售卡网点电脑开机口令、系统操作员登录名及口令必须严格保密,且口令不得遗失。由于登录名与口令遗失或泄露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操作员责任。

4.2.1.3系统管理

操作员离开电脑前必须确认已退出系统,锁定电脑或关机,并拔下USB Key随身携带。因管理疏漏导致他人盗用系统引起的损失由相关操作员与网点负责人承担。

4.2.2卡片管理

4.2.2.1卡片领用

充值卡售卡网点领用计划的制定应考虑到用户卡到期更换、未售卡退还、坏卡回收、新卡用户、基本库存等多方面因素。充值卡售卡网点一般应以一个月或更长的时间作为一个领用周期,向所属的上级部门提出充值卡卡片领用申请,说明申请领用卡片类型、数量。各充值卡售卡网点卡片管理员前往上级部门领卡时须办理有关领用手续。

4.2.2.2卡片保管

1)各充值卡售卡网点的营业员、卡片管理员及核算员的名单应报上级公司部门

备案,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上报所属上级管理部门。

2)待售卡、回收卡要区分保管,卡片管理台账由充值卡售卡网点负责人保管。

3)充值卡售卡网点每日营业结束后,必须将未售的充值卡入库保管。对库存的卡片应按时盘点,并与系统数据、台账进行相互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并接受上级部门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4.2.2.3卡片上缴、回收操作

1)各充值卡售卡网点应将回收的卡片上交上级部门,由地市分公司集中将回收卡上交省公司管理部门。充值卡售卡网点、分公司上交回卡片时应填写相关回收表,注明回收卡类型、面值、数量、回收原因。

2)回收卡的销毁,由省公司管理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上缴总部管理部门,由总部统一销毁。

4.2.3发票管理

4.2.3.1发票领用

充值卡售卡网点核算员向上级公司财务部门申请领用发票时,必须填写发票领用单,载明网点名称,需要发票的种类、名称、数量等内容,并加盖网点公章和经办人印章。充值卡售卡网点要建立发票领、缴、存台账。

4.2.3.2发票登记、入库

充值卡售卡网点应按发票、收据的种类分别设置发票、收据登记簿,详细记录各种发票、收据的领用、入库、发放、使用、注销、上缴情况。核算员领回发票、收据,必须在相应的登记簿上做入库登记,营业员向核算员领用发票、收据,也必须在相应的登记簿上做领用登记。

4.2.3.3发票保管

1)营业员负责营业期间领用发票的保管,核算员负责空白发票及非营业期间营业员发票保管。

2)每日营业结束,营业员需将空白发票、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交由核算员存入保险柜保管。

3)发票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不得擅自损毁。发现发票丢失,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并及时将详细情况写成书面报告。

4.2.3.4发票填开

发票只限于充值卡售卡网点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充值卡售卡网点不得虚开、套开发票。

填开发票时,必须在充值卡系统中填写,发票由系统打印生成。填写时必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并加盖充值卡发票专用章。若发票打印错误,要在充值卡系统中登记,并在发票上书写或加盖“作废”字样,完整保存各联备查。

4.2.3.5发票上缴

充值卡售卡网点应定期将所开发票的记账联、存根联及作废发票上缴公司财务部门保管,并在相应的发票登记簿上做详细记录,有关经办人签字确认。

4.2.4设备管理

4.2.4.1设备管理内容

充值卡售卡网点设备管理要求对充值卡售卡网点中运行的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包括交换机、集线器、调制解调器等)以及相关设备(包括POS设备、扫描枪、打印机、读卡机具、USB Key等)进行管理。

充值卡售卡网点计算机属售卡业务专用设备,充值卡售卡网点的操作员负责设备的使用、保管、保养。严禁擅自安装与系统无关的软件与硬件,严禁更改各项参数、配置,严禁使用充值卡售卡网点计算机做与售卡业务无关的工作。

4.2.4.2设备维护管理

1)做好运行设备的日常监测、检查和记录,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

2)建立运行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包括生产商、型号、安装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分析、维修过程、处理结果等)。

3)建立运行设备的报废处理制度。对已达到使用年限或老化的运行设备、部件应向所属上级公司信息部门申请报废,对已报废的设备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4.2.4.3设备维修管理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与上级管理部门和信息部门联系,由信息部门协调相关技术人员到场解决。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

电脑网络线及电脑终端,不准擅自拉动、插拔、改动。如确需改动,需经上级信息部门同意。

4.3售卡网点业务操作规范

4.3.1充值卡库存管理

4.3.1.1卡领用申请

各网点领卡人员须持领用网点负责人签字的充值卡卡片申请表(内容包括:领用网点的编号、领用人员的编号、申请领用卡片的类型、数量等)前往所属公司充值卡保管部门领卡。

具体操作步骤:

1)登录“充值卡及充值卡系统”,选择“充值卡管理”模块,菜单充值卡库存管理――卡领用

2)点击申领,在弹出的“卡领用申请”界面点击添加,选择“卡产品”,输入数量后,点击确定生成申请记录,点击保存即可。

3)点击查询,系统显示卡领用申请记录,勾选相应的卡领用申请记录,点击申领撤销,可以撤销卡领用申请。

4.3.1.2卡领用入库

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卡片状态为在途,必须进行卡领用入库操作后才能入库到本网点,对应的库存增加。

具体操作步骤:

1)登录“充值卡及充值卡系统”,选择“充值卡管理”模块,菜单充值卡库存管理――卡领用入库

2)点击查询,系统显示已审核通过的记录,勾选相应需要入库的记录后,点击确认入库即可。

4.3.1.3未售卡退还

充值卡售卡网点可以将待售卡片退还上级单位,退还审核通过后本网点库存减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生〔2011〕62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1—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2—

1仪表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仪表设备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1.2仪表设备管理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各企业应制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1.4仪表设备管理实行总部与企业分级管理,坚持规划、设计与选型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改造、更新与科研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职责分工 2.1总部有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仪表设备管理水平;负责仪表培训工作。 2.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2.2.1设备管理部门是仪表设备的主管部门,应设相应仪表 —3—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1 质量事故管理的总体要求 1.1 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而使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不合格或产生本质缺陷,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事件,以及在国家、省(自治区、市)或中国石化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件。 1.2 质量事故的分级质量事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见附表1)及影响程度分为以下等级: 1.2.1 特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 万元及以上(特大工程质量事故1 亿元及以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工程(装置或设备)报废或原定设计使用功能严重降低。 1.2.2 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1000 万元以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000万元及以上,1 亿元以下);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损害公司整体形象;在国家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同一单位同种产品连续两次质量不合格(油品销售企业同一单位指同一油库<站>;造成不可挽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隐患,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或造成整个工程停工6 天以上。 1.2.3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一般工程质量事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在省(自治区、市)、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整个工程停工3-5 天。 1.2.4 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 万元及以上,100 万元以下(轻微工程质量事故5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造成整个 工程停工2 天以下。

2 分工与职责 2.1 科技开发部负责特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2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管理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本运营部(资产公司)、工程部、工程企业管理部、物资装备部(以下简称各事业部<管理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重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3 各企业负责一般和轻微质量事故的管理。 3 质量事故管理程序 3.1 质量事故的管理按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程序进行。 3.2 质量事故报告 3.2.1 各企业发生质量事故应按规定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质量事故涉及两家及以上单位的,应分别上报。 3.2.2 各企业发生重大、特大质量事故,应在24 小时内向主管事业部(管理部)和科技开发部口头、传真、书面报告,事故性质确定后补报质量事故报告单(见附表2)。 3.2.3 在境外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单位除按照上述规定上报外,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厅,由办公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我国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3.2.4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3.2.5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首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质量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经济损失。 3.2.6 各企业因质量问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应按照中国石化新闻发布有关制度执行。 3.3 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3.1 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3.2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组成质量事故调查组,开展质量事故调查。

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 程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获得最佳零售利润。 扩大市场份额。 保证资产安全,降低货款回笼风险。 保证现金安全及时上缴。 2 财务目标 核算规范,保证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 完整。 3 合规性目标 油品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油品计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经营性证照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付油设备突发故障,使销售过程无法确认,导致收入损失。 付油数量不足、服务不规范,导致信誉丧失。 安全事故,导致停业。

不恰当的压价销售,导致毛利损失。 收款与付油量不符,导致收入损失。 对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估失真、赊销估算协议条款不完备或履行协议不当,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笼或损失。 货款失盗,导致现金资产的流失。 库存商品不足、品种不全造成脱销,导致市场份额丧失。 保管不善,导致商品超耗或变质。 加油站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客户账户信息失真,影响股份公司声誉。 加油站其他附属设施出租不规范,导致其它收入流失。 2 财务风险 虚增或截留收入。 多记或少记应收账款。 销售收入计算错误。 3 合规风险 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或法规,受到处罚。 计量不准确或计量器具检定过期,受到处罚。 油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处罚。 经营性证照不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导致停业或被处罚。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持证上岗 加油站站长和计量员要持证上岗,资格证由省(市)分公司颁发。 2 需求计划 加油站计量人员(站长) 将库存和出库情况上报二次物流中心 (配送中心)。二次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统一组织资源配送。 对独立核算(或联营、参股)加油站实行商品进货结算制;对非独 立核算加油站进货实行商品内部移库制。 3 接卸入库及日常库存管理 接卸。接卸工作由承运驾驶人员和计量人员共同负责,按照 《卸油程序检查表》流程完成卸油作业。计量人员按照罐车实际 计量数填制《加油站进油核对单》,由承运驾驶人员和计量人员 双方签字确认后接卸。运输损耗在定额范围内互不找补,定额损 耗由加油站承担;出现超定额损耗由承运驾驶人员签字确认实际 数量,由承运单位承担超耗损失。 数量管理。加油站站长和计量人员是加油站数量管理责任人;记 账人员、计量人员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年销售量较小、员工人数 较少的小站经地市公司经理批准后除外)。 建立计量器具、储油罐、加油机(流量表)档案,并定期校 检,确保计量精度符合管理要求。 质量管理。加油站站长是本站油品质量责任人,加油站计量人员 是兼职质量管理员。汽、柴油的运输必须专车专用。接卸操作过

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2011)1026号 1基本要求 1.1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坚持“质量永远领先一步”的方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遵循标准规范,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树立良好的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整体形象,持续提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设具有世界一流质量的工程项目。 1.2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应满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服务用户的要求,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1.3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投料试车(投用)成功。 1.4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经费管理等。2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2.1工程部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与协调,其主要职责:2.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中国石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2.1.2负责编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规划。2.1.3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宏观监控,组织总部层面工程质量检查。 2.1.4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察和监测工作管理。2.1.5负责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以及资格考核认定;负责有关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以及资格的考核认定。 2.1.6总结、交流、推广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1.7组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评优工作。 2.1.8组织、协调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2.1.9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1.10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2.1.11指导企业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管理。 2.2工程企业管理部是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对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工作负专业管理和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 2.2.1组织编制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制度,制定质量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2.2.2组织和指导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2.2.3制定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规划和目标,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2.4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促进质量问题改进,组织重大质量攻关。 2.2.5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业务特点组织培训。2.2.6负责组织直属工程建设企业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科技开发部开展特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中石化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Array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试行) (审查稿) 二00五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职责 (3) 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 (8) 第四章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10) 第五章定期检验 (15) 第六章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 (17) 第七章附则 (20)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压力容器的全面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压力容器全面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炼化企业经营管理部及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各事业部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企业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

长),在经理(局长、厂长)领导下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负责。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压力容器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压力容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职责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批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和重大技术问题。 (四)组织检查压力容器的采购、使用、修理、改造、检验计划和更新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 (五)组织压力容器事故抢救抢修,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及本制度。 (二)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三)制定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参与审查压力容器的设计、选型,组织审查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方案和报废等。 (五)参加压力容器采购、安装验收及试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环保、节能和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管

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4.6 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1.1 获得最佳零售利润。 1.2 扩大市场份额。 1.3 保证资产安全,降低货款回笼风险。 1.4 保证现金安全及时上缴。 2 财务目标 2.1 核算规范,保证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合规性目标 3.1 油品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 油品计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 二、经营性证照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1.1 付油设备突发故障,使销售过程无法确认,导致收入损 失。

1.2 付油数量不足、服务不规范,导致信誉丧失。 1.3 安全事故,导致停业。 1.4 不恰当的压价销售,导致毛利损失。 1.5 收款与付油量不符,导致收入损失。 1.6 对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估失真、赊销估算协议条款不完备 或履行协议不当,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笼或损失。 1.7 货款失盗,导致现金资产的流失。 1.8 库存商品不足、品种不全造成脱销,导致市场份额丧失。 1.9 保管不善,导致商品超耗或变质。 1.10 加油站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客户账户信息失真, 影响股份公司声誉。 1.11 加油站其他附属设施出租不规范,导致其它收入流失。 2 财务风险 2.1 虚增或截留收入。 2.2 多记或少记应收账款。 2.3 销售收入计算错误。 3 合规风险 3.1 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或法规,受到处罚。 3.2 计量不准确或计量器具检定过期,受到处罚。 3.3 油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处罚。 3.4 经营性证照不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导致停业或被处罚。

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力马燃气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用于备煤、炼焦、化产及公辅、生产生活中的供用电设备。 第三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优化电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确保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条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电气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五条企业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规划、选型、采购、安装、调整、试运行、验收、使用初期管理以及设备订货至验收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等内容。

中石化管理系统平台

支撑中石化业务的管理信息系统 中石化信息管理系统涵盖了轻油产品的批发销售管理、零售经营管理、配送运输管理、润滑油产品的经营管理、加油站业务管理、业务统计管理等方面。 一、系统简介: 本系统涵盖石油公司、各级石油经销公司、油库、加油站等单位的业务管理,由十个子系统组成。 1、轻油批发系统 以总公司批发主管部门为核心,通过本系统控制向所属二级、三级销售分公司批发轻油的业务,并可远程控制下属分公司的销售行为。 2、润滑油批发系统 所属二级、三级销售分公司批发轻油的业务,并可远程控制下属分公司的销售行为。 3、区域油票管理系统 以区域总公司为龙头,管理整个区域油票的印制、保管、多级发放、预售、付油、回收、销毁、多级帐务、区域内总平衡帐等项工作。 4、区域内超市管理系统 以区域分公司为龙头,管理分公司下属销售点内(主要是加油站)超市的进货、销售、收款、帐务等项工作。 5、加油站管理系统 包括进货、销售、付油、分类销售货款、油罐计量、加油员工作业绩核算、油罐保管帐、加油站帐务,以及现金、油票、油本、代存代付等专项管理。 6、油品配送管理系统

以油品运输部门为基础,管理整个区域系统内和系统外的油品配送业务,覆盖从安排到运输的整个过程。 7、油库管理系统 管理油库内的各种业务活动,包括进货管理,出货管理,油罐管理等。 8、销售统计系统 将每日的销售信息及时按级汇总到区域总公司。以加油站为基础,建立加油站、分公司、总公司三级平衡帐,区域总公司可按日直接了解加油站的基本运行情况。 9、区域总公司上报报表的信息管理系统 可对应不同的上报系统,包括,上级公司、统计部门、财政部门、其他专业管理部门等。 10、领导查询系统 可与办公自动化系统衔接,为各级领导提供区域内各级经营单位的多种管理信息。 二、重点系统 2.1成品油物流配送管理系统(老系统简介) 2.2 GPS车辆配送监控管理系统(新系统方案) 该系统的建成,不仅实现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动态的有效监控,满足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分公司的监管要求,而且在国内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实现了销售业务管理系统与GPS车辆监控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了调度人员与司机良好的远程互动。该系统投入使用后,改变了以往对油罐车运输过程难以监控、应急调度难以调整的局面,使石化的油品配送业务在应用ASPEN配送优化系统并与业务系统有效整合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车辆调度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提升和加强了配送管理。 2.2.1 GPS I期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建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cheng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石化[2001]2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对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四日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石化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纳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受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委托对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总站下设若干“分站”和“监(检)测中心”。 第五条总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颁发有关石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对所属分站及监(检)测中心的资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3.负责石油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4.制定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培训大纲和教材;对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核认定后,报建设部批准发证。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总站负责管理。 5.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组织石化系统内的工程质量检查。 6.定期召开各分站站长工作会议,总结、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7.负责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管理工作。 8.审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或争端的处理与仲裁。 9.负责石化建设工程关键设备和材料制造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以及总站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法规、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 2.根据总站的安排,制定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中国石化常压储罐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1) 第三章储罐的设计、安装与验收 (4) 第四章储罐的使用和维护 (5) 第五章储罐的检修 (8) 第六章储罐管理与考核 (9) 第七章附则 (11)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储罐管理,确保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中,储存非人工制冷、非剧毒的石油、化工等液体介质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第三条各企业应加强储罐全员、全过程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达到储罐使用寿命长、维修费用低、综合效能高的目标。 第四条各企业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检维修技术,不断提高储罐管理和检维修技术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企业储罐,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储罐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储罐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储罐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企业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在经理(局长、厂长)

领导下,依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企业储罐管理工作。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储罐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储罐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储罐管理规定、管理细则及工作计划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或参与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三)组织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管理档案,掌握设备状况,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 (四)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的年度修理及检测计划,审定主要储罐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针对储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不断提高储罐的技术管理水平。 (六)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组织或参与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负责储罐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定备品配件计划。 (九)负责储罐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一)组织制定、审查储罐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储罐在设计规定的工况下运行。

石油化工公司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制度格式

4.6成品油零售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1.1 获得最佳零售利润。 1.2 扩大市场份额。 1.3 保证资产安全,降低货款回笼风险。 1.4 保证现金安全及时上缴。 2 财务目标 2.1 核算规范,保证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 完整。 3 合规性目标 3.1 油品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 油品计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 经营性证照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1.1 付油设备突发故障,使销售过程无法确认,导致收入 损失。 1.2 付油数量不足、服务不规范,导致信誉丧失。 1.3 安全事故,导致停业。

1.4 不恰当的压价销售,导致毛利损失。 1.5 收款与付油量不符,导致收入损失。 1.6 对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估失真、赊销估算协议条款 不完备或履行协议不当,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笼或 损失。 1.7 货款失盗,导致现金资产的流失。 1.8 库存商品不足、品种不全造成脱销,导致市场份额丧 失。 1.9 保管不善,导致商品超耗或变质。 1.10 加油站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客户账户 信息失真,影响股份公司声誉。 1.11 加油站其他附属设施出租不规范,导致其它收入流 失。 2 财务风险 2.1 虚增或截留收入。 2.2 多记或少记应收账款。 2.3 销售收入计算错误。 3 合规风险 3.1 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或法规,受到处罚。 3.2 计量不准确或计量器具检定过期,受到处罚。 3.3 油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处罚。 3.4 经营性证照不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导致停业或 被处罚。

中石化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doc)

Hao d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维护保养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所属车间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制定本单位及生产岗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及“维护检修规程”。 第四条各单位要大力推动TPM管理,牢固树立“我的设备、我操作、我维护”的观念,设备的操作人员是设备维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设备维护保养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均有人负责。 第六条对设备维护保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总公司《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完好标准》。 第七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设备的培训,使操作人员达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严格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及介质超标运行。对于超指标运行的设备,要及时通报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分析评估。 (二)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关键机组实行特级维护管理,并严格执行《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 (三)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过滤”,做好润滑记录及废油回收工作。 (四)严格按《机泵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定期切换和备台的定时盘车工作,对闲置设备应制订相应管理办法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五)清楚本管辖区内动(静)密封点分布、泄漏标准及设备完好标准,主动消除跑、冒、滴、漏,并搞好设备防冻、防凝、防腐、保温、保冷等工作。 第八条检维修及保运人员(机、电、仪)职责: (一)坚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搞好设备的检维修工作。 (二)按时上岗,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认真巡检,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积极应用状态监测技术,逐步采用先进的仪器,检查设备,指导检修。 (四)严格按总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有关标准检

3《中国石化网络安全设备管理规范》(信系[2007]17号)

3《中国石化网络安全设备管理规范》(信系[2007]17号).txt30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本文由CAPFyn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中国石化网络安全设备管理规范网络安全设备管理规范管理 V 1.1 2007 年 5 月 16 日 - 1 - 目 1 2 3 4 录 目的…… - 4 目的范围…… - 4 范围术语…… - 4 术语管理员职责…… - 4 4.1 4.2 系统管理员职责……- 4 信息安全管理员职责……- 5 - 5 管理员账号和权限管理…… - 5 5.1 5.2 5.3 5.4 管理员账号……- 5 系统管理员权限……- 5 信息安全管理员权限……- 6 管理员身份鉴别……- 6 - 6 策略和部署管理…… - 6 6.1 6.2 制定安全策略……- 6 安全设备统一部署……- 6 - 6.2.1 6.2.2 6.2.3 7 7.1 7.2 7.3 7.4 7.5 7.6 7.7 8 8.1 8.2 8.3 8.4 8.5 8.6 8.7 9 9.1 9.2 9.3 安全网关类设备部署…… - 6 入侵检测类设备部署…… - 7 漏洞扫描设备部署……- 7 - 配置和变更管理…… - 7 配置和变更授权……- 7 防火墙设备配置……- 7 VPN 设备配置……- 8 代理服务器设备配置……- 8 IP 加密机设备配置……- 9 入侵检测设备配置……- 9 漏洞扫描设备配置……- 9 运行维护管理…… - 10 安全设备的检测和维护…… - 10 安全设备的监视和记录…… - 10 安全设备配置备份和恢复…… - 10 安全设备的审计…… - 10 安全事件处理和报告…… - 11 漏洞扫描设备的专项要求…… - 11 安全设备的维修…… - 11 安全数据管理…… - 12 安全设备的数据…… - 12 检测获得数据的管理…… - 12 审计获得数据的管理…… - 12 - - 2 - 9.4 9.5 10 11 配置数据管理…… - 12 存储空间管理…… - 12 设备选型管理…… - 13 附则…… - 13 - - 3 - 1 目的 中国石化信息系统已覆盖全国范围的下属企业,成为中国石化系统生产、经营和管理提供信息化手段的根本,网络安全设备是保障中国石化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基础。为保障中国石化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统一建设的计算机网络内所有网络安全设备的管理和运行。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部门和单位参照本规范执行。本规范中所指网络安全设备包括各种安全网关类设备(防火墙、VPN、代理服务器、IP 加密机等)、入侵检测类设备、漏洞扫描类设备等。

25-32石化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石化集团公司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1年7月4日 中石化建(2001)2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对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件: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石化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纳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受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委托对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总站下设若干“分站”和“监(检)测中心”。 第五条 总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颁发有关石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对

所属分站及监(检)测中心的资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3、负责石油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4、制定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培训大纲和教材;对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核认定后,报建设部批准发证。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总站负责管理。 5、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组织石化系统内的工程质量检查。 6、定期召开各分站站长工作会议,总结、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7、负责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管理工作。 8、审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或争端的处理与仲裁。 9、负责石化建设工程关键设备和材料制造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 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以及总站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法规、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 2、根据总站的安排,制定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3、检查受监工程的总承包、监理、勘察、设计、施工、

用户操作手册中国石化物资供应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供应商手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 2014年3月 读有关通知,熟知相关要点,确保与中国石化业务往来过程中提供的各项资料、填报的各种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二、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与中国石化签订的合同(协议),认真履行合同(协议)中的各项义务,持续提高履约质量。如给中国石化造成损失,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反对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不要向中国石化及其人员提供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四、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避免在廉洁从业、质量、价格、交货、服务等方面出现违约行为, 通 信,规范经营,与中国石化共同打造高度负责的企业。 第二章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要求 中国石化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网络,所有物资采购必须在网络内选择供应商。中国石化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供应商管理体制。物资装备部是中国石化供应商的归口管理部门,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是企业层面供应商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实行资格预审制 对申请准入的供应商资质状况和供应服务能力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加入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严禁先采购后进行资格预审。 (一)资质审核 1.审查基本资质、财务状况、资质证书等,判断是否具备生 按照中国石化物料编码,根据供应商的优势产品,限定准入供应商的许可供应产品目录,采购部门严格按照供应商许可供应产品目录采购,严禁超许可供应目录范围采购。 三、实行年度评审制 每年对交易供应商的资质、整体实力和供应风险进行年度审查评价。

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 1.1井控管理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加强管理,严防井喷失控和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 1.2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维修检验、安装验收、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项工作,需要设计、地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计划、财务、培训和安全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把关。 1.3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地下储气全过程的井口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油气生产、储气注采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生产环节。1.4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之一的井。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 1.5本规定所称“工程施工单位”是指提供钻井、测井、录井、固井、井下作业、试油(气)等服务的专业施工单位;本规定所称“油气生产单位”是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开发生产的采油、 采气和地下储气库运营等单位。 1.6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控管理;海上井控管理应根据海上井控特殊要求,在本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3—执行;境外油气生产应根据资源国的特殊要求修订完善执行。 1.7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天然气分公司分别为集团公司境内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境外油气生产和地下储气库等“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 1.8各油田分公司、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均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油气生产和施工作业实际,认真开展区域井控风险评估,并针对不同区域风险级别,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报井控办公室备案。 2井控管理基本制度 2.1井控分级管理制度。集团公司井控管理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大业务板块”专业化对口管理,企业是井控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的井控分级管理制度。 “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应设置井控管理部门或岗位,并配置井控高级专家,配齐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业务板块的井控管理与井控监督工作。 负责人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技术部门成立井控办公室,负责日常井控管理与井控技术工作;重点地区成立专门的井控管理部门及设立井控高级专家。 2.2井控工作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井控”和“管专业必须管井控”的原则,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均负有井控管理职责,应明确制定井控管理责任制。(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井控安全标准,健全井控管理和监督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 (2)负责审定集团公司井控标准和管理制度。 (3)每年组织1次井控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井控管理重大问题。 (4)定期召开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井控监督部门和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的井控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年度井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井控工作。 (5)审批重大勘探开发项目,保证井控本质安全。 (6)审批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及资金。 (7)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 (1)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安全标准、制度,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井控安全标准、制度。 (2)负责监督各业务板块的井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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