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主任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

主任会议根据内容需要,可召开扩大会议。

请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常委会办室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邀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三条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主任会议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

根据需要,主任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第五条主任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六条主任会议的议题,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委会办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一府两院”提出,办室收集汇总,由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会前征求其他各位副主任的意见并提请主任会议确定。

第七条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八条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⑴拟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草案,决定全年各阶段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⑵依据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提出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列席人员和旁听人员。

讨论需要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草案,督促办事机构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⑷决定提交常委会的质询案。

⑸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⑹决定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代表中提名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⑺对需要常委会决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推荐人选如有不同意见,及时与提请单位交换意见,待意见比较统一后,再行推荐提名。

⑻向常委会提出常委会办室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案。

⑼向常委会提出由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撤职案。

⑽负责组织实施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向常委会的述职评议工作。

⑾负责组织实施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和区直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评议。

⑿必要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贯彻等准备工作情况,提出审议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对其中审议的重大事项,应当向常委会会议作出报告。

⒀检查督促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处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要信访。

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室工作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汇报。

原创,尽在知音网。

⒁审议“一府两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

对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办法规命令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以及“两院”制定的指导审判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建议。

⒂向常委会提出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方案。

⒃决定加强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指导和协调各办事机构的工作。

⒄研究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宜。

基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基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为更好地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基层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使基层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领导班子是支部的领导核心,肩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必须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总书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认真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民主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经营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领导班子在议事和决策的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凡属支部建设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少数人或个人专断。支部要充分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第二章议事的基本形式和决策范围 (一)基层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一般采取支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和党政主管直接研究三种基本形式。 (二)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和要求,应由支部领导班子讨

论决定的事项是: 1.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决定。 2.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落实党支部目标管理、“争优创先”活动目标和措施的制定及支部年度工作安排、总结。 5.单位年度承包分配方案、奖金分配原则及有关职工福利待遇等办法的制定。 6.讨论、推荐班子副职领导干部,研究决定栋号班子、科长、班长及业务管理人员的配备。 7.职工工资调整及奖励晋级。 8.先进单位、个人的推荐和职工的奖惩。 9.党的发展工作。 10.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1.其它需要支部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应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1.单位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承包分配具体指标和措施的制定。 2.行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职工业务、技术和文化培训安排。 4.业务管理人员的安排及定岗。 5.职工福利、生活服务设施1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投入。 6.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党政主管研究、决定的事项: 1.研究推荐班子副职(含三副总师)初步人选。 2.拟定栋号班子、科长、班长和业务人员安排及定岗的初步方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落实局党政共同负责制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规定,保证和发挥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局《党组工作规则》的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局领导班子。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会议召开:会议原则要求参会人员到齐的情况下方能召开。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局长主持,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方为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主持人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四)会议由办公室秘书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条议题确定 (一)会议议题由书记和局长共同研究确定。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局长提

出,由书记或局长协商后确定。未经书记或局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 (二)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事项,原则上要提前1至2天通知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人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议事的范围 1、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的实施措施。 2、研究解决我局工作计划,审定年终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我市各县局各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工作。 4、研究讨论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干部奖惩、干部选用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5、研究讨论干部进修学习、职称评定、工资套改等工作。 6、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7、研究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其他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会议纪律要求 (一)局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二)凡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

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XXXXXX公司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集中制,建立规的议事程序,保证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公司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党政联席会议。 第二章议事围 第三条公司党政联席会的议事围包括: (一)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管理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五)其他重大问题。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涉及职工利益以及关系企业安全和稳定方面的重大

事项; (四)公司章程的制定(制订)和修订; (五)公司部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调整; (六)风险管理、控建设的重大问题; (七)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订; (八)重大收入分配方案,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九)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十)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一)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重要措施; (二)公司管理的干部提名、推荐、任免、聘用、考核和奖惩(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对公司管理的违纪干部的处理; (四)党委管理干部后备人选的确定,向上级和外单位推荐干部和确定本级后备干部; (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一)年度投资计划; (二)6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的立项及前期投资; (三)6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安装、承揽、咨询、监理、设计、技术、采购项目; (四)2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废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党委(扩大)会、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纪委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办公会议等会议,负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命;是公司职工及党政组织行使权力的重要程序。组织、召开好上述会议,才能使公司决策体系更加有效发挥功能。 第二条为使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经营,使各种会议召开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使决策具有及时性、正确性、有效性,依据《企业法》、《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若干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本规则,加强协调合作,努力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 第二章会议准备 第五条办公会议预案制度能够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是使决策体系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由工会提议,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由工会牵头,成立会议筹备组,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议题,大会按议题召开会议。 第七条党委(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副经理(三总师)专题会议准备。

(一)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三向公司领导询问下周预召开的会议,包括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会议时间; (二)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每周四将综合议题报送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审定后议题,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形成书面预案及会议准备有关文件(草案)资料分交各与会领导(人事任免事项除外); (四)与会领导对预案所列议题充分酝酿、沟通,写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可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 (五)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制定会议程序及形成相关议题资料提交会议主持人。 第八条纪委会议等专项会议由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自行筹备,总经理工作部配合。 第九条会议时间一经确定,与会领导无故不得缺席,特殊原因需事先请示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条会议议题及程序一经确定,除极特殊事件外,任何人不得在召开会议期间另设议题及变更程序。需增设议题或变更程序必须征得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 第十一条特殊事项可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由公司党政领导动议,经党委书记或总经理同意召开;紧急事项可临时通知召开。 第十二条不予在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 (一)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及关联公司能够自行解决或互相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基层党组织能够解决的问题。 (三)各分管经理在各自管理范畴内,能够通过行使职权或与涉及其它部门的主管经理个别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

党总支议事规则

党总支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总支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总支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总支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入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总支书记请假。 3、党总支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总支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总支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总支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或总支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总支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总支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总支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总支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总支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3、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XXX单位

县人大常委会职权

县人大常委会职权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主要方面: (一)组织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县人大各项组织工作,包括领导和主持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大会议;在县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县人大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依法补选市人大出缺的代表或罢免个别人大代表。 (二)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县人大常委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在县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还必须确保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 包括:讨论、决定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县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性的荣誉称号等。 (四)人事任免权 包括:在县人大闭会期间,决定县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的个别任免;在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正职领导人员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县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县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撤销县人民政府个别副职领导人员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在县人大闭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县人大备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五)监督权 包括:监督本级“一府两院”的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意见;撤销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等。

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办法

XXX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推动XXX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供制度保证,根据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XXX工作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XXX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 3、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 4、年度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 5、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6、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7、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部门设置和调整; 9、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10、基本建设、规划以及其他资源配置的重大决定和重大调整; 11、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2、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3、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4、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XX万元以上(含XX万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XXX实行XX长负责制。党支部讨论决定关系XXX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党务工作,对XXX 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XXX工作,支持XX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XX长全面负责经营及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领导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二)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XXX党政联席会议进行民主程序。 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XXX党政联席会决策之前,要依照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一)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提交XXX党政联席会议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三)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凡前次提交林场党政联席会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四)超过提交XXX党政联席会成员数1/2的人员认为是特别重大的议题在表决时,应采取票决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 (五)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特别重大议题。遇有特别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全体会议时经请示书记或XX长后可当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全体会议汇报。 (六)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其他同志不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七)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八)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的部门和负责人。 (九)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泄密责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艺术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系议事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系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院党委和院行政的各项规定、决议。系党支部和行政之间主要是划分职责范围,既有分工又要合作,互相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系的工作。 第三条系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支部书记、系主任为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系党政联度会议讨论决定系改革、发展与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按照有关规定,系党政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五条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为:(1)结合本系实际,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的实施;(2)研究制定系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充分听取教职员工意见并经院党政批准后,组织分步实施;(3)研究解决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方面的问题;(4)研究解决系学科梯队建设、学术研究等方面的问题;(5)研究系科技开发、创收以及经费开支的问题;(6)研究本系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以及人事管理中的重要问题;(7)研究本系人员出国、晋级职称、奖惩等方面的问题;(8)研究招生、就业、学生教育与管理等方面的有关重要问题;(9)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重要问题;(10)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三章议题确定 第六条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系主任与系党支部书记研究确定。系党政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事先向系主任或系党支部书记提出,由系主任与系党支部书记协商后确定。 第七条会议要作好准备工作,除临时召集外,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和有关材料必须提前1-2天送系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以便作好议事准备。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特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支 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 织的批示决定,保证完成行政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教 育工作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 党支部委员会按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 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书记可 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支 部书记根据情况确定,在会前要通知各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如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或其亲属,应该 回避,根据议题需要支部书记有权确定列席人员。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方法 支委会讨论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事 先应充分酝酿,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勇于发表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 础上,书记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集中,形成支部决议。如会议议题需要进行表决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 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表决方式由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决 议、决定以获得应到委员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如果个人 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通过的决定和决 议。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实施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决议通过后,必须各负其责,落到实处,支部委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 集体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职权范围内 带头贯彻执行,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员和 群众的意见与要求,要紧密依靠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 原决策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支部委员会复议,在 未改变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支部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催办或定期检查,保证贯彻落实。支部委员要坚持 党性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支部书 记要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委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齐心协力抓好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在未公开时,各委员应保守秘密,不得跑风漏气,送情 买好。

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职责一: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建议。 二、对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三、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决定、命令、规章和行政措施进行初审,并对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条文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 四、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农业与农村法律、法规和农业与农村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五、调查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县人代表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执法调查研究和视察检查活动。 六、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本县农业与农村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七、办理县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议案、建议。 八、联系农业与农村方面的县人大代表,接待有关来信、来访。 九、参加县直农口有关单位召开的全县性的会议,约请县直农口有关单位汇报,通报工作情况或进行专题座谈。 十、组织县人大农工委委员及县人大农工委负责人考察学习外地经验。十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全年工作。 十二、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二: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负责组织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档案管理、证件印制和印鉴管理等工作。 (三)牵头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或专题性的调查研究;起草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主要领导综合性的重要讲话;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技术管理;组织、策划、实施人大宣传工作。 (四)负责人大机关后勤服务和财务管理,承担各类物资的采购、保管、分配和发放;承办对外接待;负责车辆调度和管理;办理机关医疗保险;承办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承办机关办公区管理及值班工作。 (五)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考核;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直机关工委、党群系统党委等交办的工作。 (六)负责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七)完成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二、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组织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 三、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班子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 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执政能力 班子成员要树立终生学习的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政治业务知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并做到学以致用。要以党性修养成熟、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知识精通、组织领导能力高超为标准,不断地完善和丰富自我,提高工作水平。 按时参加中心组学习,每月的第一周必须安排半天时间学习,在学习上不走过场,注重学习实效。调整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等都要作为学习内容,每位中心组成员的学习都要有一个总体规划,选择一个到两个课题进行系统学习。可采取请专家、组织内部专业人员讲座,集体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形成学习形式上的互动,力争学习质量有突破。 坚持理论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积极参与省局和市委党校的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班。 二、秉公办事、依法执政,增强公信力 群众对班子认可不认可,关键看班子处事是否公道。领导班子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不断提高科学决策、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能力,树立领导班子的公

信力。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用人、用钱等重大事项的议定办法,实行在决策前期运作过程中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和扩大酝酿时间和范围来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规定,完善领导班子和公务员考核办法,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 二、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增强凝聚力 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才能凝聚力量。班子成员必须勇于负责,大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带领广大干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班子成员作为分管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要量化分管的工作任务,并与个人政绩考核挂钩。 在电子政务网开设工作论坛栏目,公开局长信箱,集聚民智,倾听民意。 四、廉洁自律、注重形象,增强感召力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自觉遵守上级关于党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完善党内廉政考评责任制,实行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项报告制度。 五、团结和谐,协作统一,增强执行力 班子成员要珍惜班子的团结,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团结和

7.党政联席会制度

... 党政联席会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以下简称“公司”)的决策程序,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河南投资集团重要工作部署在公司的贯彻落实,使公司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各项重大事项,采取议事制度。 第三条参加党政联席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长、党支部委员、经营班子成员。 第二章党政联席会的议事内容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主要讨论以下事项: (一)公司经营方针、发展规划; (二)公司重大项目实施方案; (三)公司重大改革方案; (四)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投资计划; (五)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决算草案;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与各级政府、有关银行、企业等的战略合作方案;

(九)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内部机构设臵意见; (十一)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 (十二)参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作免、考核、奖惩意见; (十三)公司人员选聘; (十四)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分配制度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十五)其它需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会议的召开程序、议题准备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由董事长召集,也可授权总经理召集。 第六条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分工提议召开会议。议题由责任部门提出书面材料,主管领导审核,有关部门会签。主持会议的领导决定议题是否上会研究。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的议题应在上会之前进行反复酝酿、充分沟通,达成多数一致意见。 第八条涉及保密事项的议题,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保密,不得提前公布议题内容。 第九条党政联席会需由1/2以上应到会人员到会方可召开。 第十条综合业务部负责根据公司安排提前做好会议通知,议题书面材料需提前报至各参会人员。 第十一条党政联席会对提交议题实行逐项讨论,参会人员

处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嘉峪关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 处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党总支会工作职能,强化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2、讨论党总支工作规划、年度工作安排、总结。 3、讨论通过向上级推荐干部、职称评定,决定干部在全处范围内的交流、降级、免职等事宜。 4、讨论通过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和批评通报、处分。 5、讨论研究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就有关事宜作出决议。定期召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 6、审议重大资金使用问题。 7、研究需要党总支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议题的研究 1、党总支会议题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后呈送党总支书记审定。 2、凡提交党总支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事先应由综合办

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充分准备,进行调查研究,酝酿讨论成熟后,主管部门提出上会的意见,并填写《党总支会议题登记表》。对涉及几个科室或部门的问题,牵头科室要联系协商,经主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提交会议讨论。若不符合上述要求,且意见又不成熟的,不能列入会议议题。 3、凡提交党总支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会前要与党总支成员互相沟通、交换意见,在取得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召开党总支会讨论;否则,暂不提交会议。如遇有特殊情况或紧急事情,由党总支书记审定,可直接提交会议讨论。 4、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不能在党总支会议上临时动议。 三、会议的召开 1、党总支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 2、党总支会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 3、党总支会由全体党总支委员参加,党总支委员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不能召开党总支会。如果讨论的议题涉及有关科室或部门,其负责人可以扩大或列席会议。 4、凡通知开会的人员要按时到会,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允许无故缺席。 5、记录人员要全面准确地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呈送党总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盘工作; 2、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考勤考核、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接待、公益劳动、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生活福利、老干服务等工作; 3、负责机关党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族团结、扶贫帮困、“两基”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及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 4、负责对机关内外公务的拟办、批办、承办、催办; 5、协助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和处理好上下关系; 6、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办公室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2、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的撰写、审核(包括对各工委起草文稿的审核)、翻译、打印、分发转送,内外公文的收发登记、分送传阅、归档管理和机要保密等工作以及文印室的管理; 3、负责为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好会前的筹备、会中的服务和会后决定、决议的督办落实; 4、负责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对外活动及其它社会活动的日程安排; 5、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息编发和人大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 6、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办公室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法制工委全盘工作; 2、负责了解和检查国家有关法制和内务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 3、加强与政府法制口和法、检两院的工作联系,了解掌握其工作动态,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专题调查报告,为人大常委会对法制和内务司法方面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当好参谋; 4、负责督促和检查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进行视察、检查、调查、评议、约见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6、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 7、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代表人事工委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财政经济工委全盘工作; 2、负责检查和了解国家有关财政经济、农业与农村工作、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 3、加强与政府计划、财政、工交、商贸、农牧、审计、环保等部门的联系,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专题调查报告,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经济方面的工作提供依据; 4、负责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经济口各部门进行的视察、检查、调查、评议、约见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5、负责对政府经济口各部门工作的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 6、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主持人:中职部党总支副书记辛xx 参加人:中职部主任董霖钟中职部班主任、辅导员、干事: 缺席人员: 记录人: 会议内容: 一、辛xx副书记组织学习了《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系(部)党组织会议的制度》《关于征集党建论文的通知》。 二、王xx、杜xx大队长汇报了上周大队主要工作、存在问题、解决对策和本周工作安排。 三、张xx总队长通报了上周学生管理总队考核检查情况,并对本周学管工作进行了布置。 四、辛xx副书记对上周学生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强调要团结一心,相互配合,共同担当,静下心来立足本职岗位,按要求认真执行落实工作任务,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辛副书记对本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五、刘x老师结合本职工作,汇报本学期工作思路,其他与会人员逐一进行点评,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董x主任回顾了上周工作,对大家在工作中能够找准问题

所在,有针对性的主动开展工作,以及整体表现出的凝聚力、主动性以及担当意识给予了高度肯定;要求认真对照上学期工作,正视自己的问题,切实思考研究谋划本学工作思路。董主任传达了刘睿书记和陈x院长在学院党政联席会上的主要讲话精神。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强调了三个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 会议安排: 一、抓常规工作不放松。 二、抓训练,促养成。要将队列训练要求潜移默化地转化为内驱动,促使学生自觉主动的将队列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生活习惯。 三、抓内务,求规范。组织内务样板间的观摩学习,规范宿舍内细小物品的摆放。 四、本周内完成合唱节的选曲、人员选拔并开始排练工作。 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时刻提高警惕,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持续推进“三进”工作。秋冬交替时节,要深入宿舍、教室、食堂,多关心学生的生活,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七、班主任、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早读工作。要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 八、中职部教研室和团学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早读的延伸活动,让学生动起来、活起来。 九、警容风纪要常抓不懈,并进行回头看的活动。 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各支部根据学院下发的文件要求,认

XX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XX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学院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XX大学章程》等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学院基本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党政联席会议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学习传达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研究部署学院有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统一战线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部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决定学院办学方向、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事项。 (五)研究决定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决定学院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与交流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研究决定学院经费分配使用、大额度资金运作、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八)研究决定学院年终考核、津贴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九)研究决定学院招生、就业和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十)研究决定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议事规则

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议事规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支部议事规则 **学区党支部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支部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好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总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 2、党支部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其中讨论决定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党总支部委员和党总支部书记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

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等。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根据中心任务和工作而定。 2、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党支部日常事务,在分工职权范围内能独立解决的事,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承办处理。 四、会议议题要求 1、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党务公开原则,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提主导性意见,供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在会议中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院领导班子对全院医疗、行政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发挥院领导班子的职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 第三条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第四条领导班子议事形式以召开会议为主,会议类型包括院

党委会议、领导班子行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根据不同的内容和议题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 第五条杜绝以非会议的形式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 第二章各会议议事规则 第六条党委会议议事内容、程序和办法 (一)议事内容: 1. 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 2. 讨论决定医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3.研究决定医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请求,以及涉及医院全局性的重大工作思路等事项。 4.研究涉及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审议通过行政办公会议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以及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奖惩等事项。 6.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讨论党员、职工教育和党员发展

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完善二级学院党政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二级学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除有特殊规定以外,都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分工负责。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二级学院党委会议先行研究通过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一般先由二级学院党委会议进行政治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二级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包括:

(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二)研究决定二级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作措施,讨论通过二级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定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研究决定二级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办学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决定思想政治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安全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中涉及行政事务的重要事项(如机构、人员、经费等)。 (六)研究决定教职工岗位评聘、工作考核、绩效分配、师生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审定二级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收支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 (八)研究决定二级学院向学校党委、行政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三章会议组织 第五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召开时间,根据议题内容

党政联席会议制实施细则

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西北工业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计算机学院的领导体制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决策核心,研究决定学院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院务会议是研究落实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决议和方案,处理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行政性会议。 第四条院党政领导干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大局、讲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守纪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章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是: (一)学习传达上级部门及学校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与措施。 (二)研究决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讨论制定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研究决定院内的机构设置及干部任命事宜;讨论审定学院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设置和组成人员。 (四)审定考核结果;决定院级以上先进个人模范称号的授予和校级及以上先进模范称号的推荐。 (五)讨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讨论需提交院教代会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研究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工作原则 第六条民主集中制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的领导原则和工作制度,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由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实行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学院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 (三)建立学院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工作指导小组等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领导责任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七条坚持和完善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一)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院党、政的第一负责人,在集体决策中负主要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据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院,并在重大问题上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学院中心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加快发展。要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决策的意识、分工负责的意识和主动配合的意识。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书记和院长要充分调动副职的积极性,尊重他们的意见。副职既要在正职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又要主动关心大事,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四)领导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强化遵法守则意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防止工作的随意性。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