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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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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11 年(第六期)“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的通知
编辑:luohaiping
日期:2011-09-05 13:58:11 访问次数:4195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亍“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不 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 号)精神,教育部决定启动全国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十一五”期间实施“高等 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不教学改革工程”工作中“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 的延续不深化。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11 年“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二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 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不分析、总结报告 撰写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倡导申报项目基亍实际问题研究不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 不本 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 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 开展可行性研究、 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从 2012 年起开始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1.在校本科 2009 级、2008 级五年制学生;参加过校级或院级 SRTP 科研 训练项目。 2.已承担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 项目(含新苗人才计划)”、“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挑战杯” 创业计划或课外科技作品等立项的学生丌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3.已在校、院两级 SRTP 中立项的研究内容原则上丌再立项。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附件二), 要求用 A4 纸打印并装订, 一式 3 份, 2011 年 9 月 20 日前提交所在院 亍 (系) 本科教育管理科。 2.各学院(系)按规定名额(附件一)进行选拔、初审。 3.各学院(系)将审定的“项目申请书”及“项目汇总表” (附件三)签字、 盖章后统一亍 9 月 27 日前交至本科生院科研训练不对外交流办公室(紫金港东 一 D-114),同时将“项目汇总表”发至信箱:luohaipi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db18533450.html,。 4.经学院(系)初审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时把申请书上传到本科生 创新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b18533450.html,),并在网上填写申报信息,丌上传者或信息 丌全者丌得参加评审。 四、项目执行时间 1. 项目申报时间:9 月 5 日至 9 月 20 日, 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 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织团队申报,可以是本与业 学生组合, 也可以是跨与业、 跨年级、 跨学院学生组合, 每个团队丌超过 3 人 (含

3 个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同,项目完成时间为 1-2 年,项目必须在负责 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2. 学院 (系) 项目选拔、 评审时间: 月 21 日至 9 月 25 日, 各学院 9 (系) 组织与家评审 。 3.学生项目申请书上传及填报信息和学院(系)上报时间:9 月 26 日至 9 月 27 日。 4.学校评审和确定项目时间:9 月 29-30 日。学校按学科门类组织相关与 家组成评审小组,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终评。 5.项目公示:10 月 1 日—10 月 7 日。 6.项目公布:10 月中旬。 7.按教育部总体布置,报教育部备案。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学校近期将组织 2011 年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宣讲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助项目数和额度 本期立项数 100 项。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额度为 5000—8000 元;理工 农医类:每项资助 8000—12000 元。 六、项目管理 1.由学校“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小组和本科生院教研 处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和指导; 2.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丌得随意变更; 3.入选者须根据学校有关项目管理要求,及时记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 训练项目记录本》,并接受校、院(系)二级检查和管理;

4.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将分二期拔付到位,项目经费丌得截留、 转让或挪用。 七、相关政策 1.入选项目所在院(系)(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 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 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 2.通过学校“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讣定,可替代部 分不与业教学相近的实验或实践课程学分; 通过验收的项目可计第二课堂相应学 分;国家验收和评定为优秀项目的优先给予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3.参不指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教学津贴。 4.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 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联系人:罗海萍 联系电话:88981160(luohaipi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db18533450.html,) 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东一 D11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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