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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范考核要求及题目

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范考核要求及题目
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范考核要求及题目

“有机食品生产技术规范”课程论文

评分标准

一、评分要点

1、选题符合课程论文内容范围要求。(见附件1)

2、内容上无明显抄袭现象。

3、论文内容撰写思路清晰,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正确。

4、书写格式符合标准(见附件2)。

二、评分细则

1、符合上述评分要点中1、4条,各记10分,符合第2条记30分;共50分;

2、摘要精确表达文章主要信息,记10分;

3、关键词高度概括论文信息,记5分;

4、层次划分使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记5分;

5、量和单位使用正确,记5分;

6、图表格式正确, 记5分;

7、参考文献引用正确,记10分;

8、文字为2500——3000字,记10分;

三、说明

1、论文成绩评定采用100分制记分。

2、不符合上述评分要点中1、2条中任意一条按不通过处理。

3、论文要求重复率小于30%,超过的以不通过处理。

4、独立完成。如果发现有雷同,一律按不通过处理。

附件1:课程论文内容范围

以下题目共5个,只要从中选择其一即可。

1.有机食品前景展望

2.我国发展有机食品的问题与对策

3.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探究

4.有机农业生产与有机食品的关系探究

5.我国绿色食品与国际有机食品内涵的比较研究

附件2:书写格式要求

1、正文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间距,A4纸型。

2、全文必须包括:

本课程论文规范:在首页的右上角著名题目编号(1——14中的某一个号码)。

本课程论文内容:题目(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作者姓名、学号、班级(题目下一行,楷体四号居中),中文摘要(楷体四号),关键词(宋体四号加粗),正文,参考文献;

3、题目和摘要及关键词

文章题名应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来反映、表达论文的中心内容。不宜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词。

摘要不分段,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和非公知公认的符号或术语,也不宜引用参考文献的序号。摘要中若采用非标准的术语、缩写词和符号等,均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予以说明。

中文摘要在200—300字。

摘要包含有文章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使读者能迅速了解文章最基本的内容,也有利于数据库和文摘报刊作二次文献采用。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关键词应是论文信息的高度概括,一定要选准。每篇选不多于5个。

4、层次划分

二级和三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前言不加编号),层次划分如下:

1 1.1 1.1.1 1.1.1.1 1.1.1.1(1)

2 2.1 2.1.1 2.1.1.1 2.1.1.1(1)

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四级标题五级标题

5、量和单位

量和单位不用中文名称,而用法定符号表示。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单位符号用外文的正体表示。如千克(公斤)kg、摩尔mol、米每秒m/s、毫克每升mg/L、公斤每平方米kg/m2等。不得使用已废弃的单位。如高斯(G 和Gs)、亩、克分子浓度(M)、当量浓度(N)等。量的符号用外文的斜体表示,如质量m、体积V、长度L、时间t等。

6、图表

表格请制成三线表,表内无斜线、竖线。插图切勿过大,宽度一般不超过10 cm。

三线表基本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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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反映论文的科学依据和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严肃态度以及向读者提供有关信息的出处。参考文献必须是便于读者查找的一次文献(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且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二、三次文献不得引用,如文摘上的条目等。参考文献的著录,按文稿中引用先后顺序编号,在正文中标注,如“李扬等人[2]指出,……”,并集中在文末排列。文献的作者不超过3位时,全部列出,超过3位时,只列前3位,后面加“等”字或“et al”。作者姓名之间不用“和”或“and”,而用“,”分开。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姓名一律采用姓前名后著录,外国人的名字部分可缩写,并省略“·”。标注如下:

期刊文章

序号作者.文题[J].刊名(版本),年,卷(期):起止页码.

[1]张奇涵,张明哲.回心草化学成分的研究[J] .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2,

28(28):175177.

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作者.文题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任选).

[1]Timoshenkob. Theory of Plate and Shells:2nd ed[M]. New York: McGraw Hill,

1959.17-36.

[2]辛希孟.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A集[C].北京:中国社会

科学出版社1994.

[3]张筑生.微分半动力系统的不变集[D]. 北京:北京大学数学系教学研究所,

1983.

[4]冯西桥.核反应堆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 北京:清华大学核

能技术研究所,1997.

③专利

序号专利所有者. 专利题名[P]. 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1]姜锡洲.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案[P].中国专利:881056073,1989-07-26.

递交论文日期:2012月5月16日

递交论文方式:各班学习委员收齐,统计出未交人数。

5月16日交到行政楼515

浅谈我国有机食品的安全管理(新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谈我国有机食品的安全管理 (新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浅谈我国有机食品的安全管理(新版)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法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物质资源的不断充裕,人们越来越注意生活和饮食的质量。食品作为人们生存的物质基础,安全性关系到食品行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与健康水平提高,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都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国力的增强,我国的食品生产也得到迅速的发展,食品供给类型、数量和方式逐渐繁,人们对食品的质量与安全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关系到食品产业的进出口,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有机食品的生产发展和安全对增强我国的食品行业国际竞争力和地位十分重要,是当前乃至今后中国食品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和重点。 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有机食品;有机食品安全管理;发展状况

有机食品是随着有机农业发展而产生的,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应运而生的。有机农业是指在生产中完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而采用有机肥满足作物营养需求的种植业,或采用有机饲料满足畜禽营养需求的养殖业。有机食品必须符合四个基本条件:一是原料必须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二是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要求;三是产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的跟踪审查体系和完整的生产、销售档案记录;四是必须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审查。 1我国有机食品的现状 1.1我国有机食品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有机农业迅速发展.到20世纪末,全世界194个国家中有141个国家发展了有机农业生产。同时全世界有机农业的生产面积逐年扩大,全世界有机食品贸易额与生产量也达到迅速增长。欧洲是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发展较快的地区。与国外有机食品产业的蓬勃态势相比,我国有机食品生产起步较晚,规模较

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标准

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标准 中国有机农业网时间:2014.03.14 来源:有机农业 环保部加大了对有机生产基地考核管理。环保部有关方面今日透露,该部近日作出规定,明确提出申报有机食品基地须具备优良的水、气、土等环境质量,其中,土壤、大气等环境标准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二级标准。 环保部近日公开发布了修订后的《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表示,申报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应具备10个条件,其中第一个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有机食品基地应具备优良的水、气、土等环境质量,且不低于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要求。 规定要求,有机食品基地土壤环境质量不得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灌溉用水不低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产养殖及渔业用水不低于《渔业水质标准》,畜禽饮用水不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不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同时,申报单位其产品已连续获得有机认证不少于3年。此外,基地还要选址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周边1公里范围内没有工矿区、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可能影响基地生产环境的污染源。 规定要求,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其生产过程采取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和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不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生物安全风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100%,农膜回收率100%,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推广率达100%,水产养殖尾水无害化处理率100%;具备良好社会声誉,近3年没有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具备有机食品生产、消费知识宣教园地,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科普宣教或生产体验活动。”规定明确,有机食品基地要通过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开基地信息,应公开的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含文字描述和经纬度),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规模,有机认证证书,水、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检测数据、产品质检数据等,以接受公众监督。 环保部称,我国有机食品基地可自愿申报。环保部表示,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开展实地核查;环保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将对各省报送的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实地核查或抽查,必要时对基地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是绿色食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核心。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包括两部分: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 1、生产资料使用准则 生产资料使用准则是对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物质投入的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它包括农药、肥料、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准则。 ⑴、生产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应从作物-病虫草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 准则中的农药被禁止使用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①高毒、剧毒,使用不安全; ②高残留,高生物富集性; ③各种慢性毒性作用,如迟发性神经毒性; ④二次中毒或二次药害,如氟乙酰胺的二次中毒现象; ⑤三致作用,致畸、致癌、致突变; ⑥含特殊杂质,如三氯杀螨醇中含有DDT; ⑦代谢产物有特殊作用,如代森类代谢产物为致癌物ETU(乙撑硫脲); ⑧对植物不安全、药害; ⑨对环境、非靶标生物有害。 对允许限量使用的农药除严格规定品种外,对使用量和使用时间作了详细的规定。对安全间隔期(种植业中最后一次用药距收获的时间,在养殖业中最后一次用药距屠宰、捕捞的时间称休药期。)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为避免同种农药在作物体内的累积和害虫的抗药性,准则中还规定在A级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每种允许使用的有机合成农药在一种作物的生产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确保环境和食品不受污染。 ⑵、生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使用的肥料必须是:一是保护和促进使用对象的生长及崐其品质的提高;二是不造成使用对象产生和积累有害物质,不影响人体健康;三是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规定农家肥是绿色食品的主要养分来源。 准则中规定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肥料有七大类26种在A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除可使用Cu、Fe、Mn、Zn、B、Mo等微量元素及硫酸钾、锻烧磷酸盐外,不使用其它化学合成肥料,完全和国际接轨。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则允许限量地使用部分化学合成肥料(但仍禁止使用硝态氮肥),以对环境和作物(营养、味道、品质、和植物抗性)不产生不良后果的方法使用。 ⑶、生产绿色食品的其它生产资料及使用原则 生产绿色食品的其它主要生产资料还有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它们的正确合理使用与否,直接影响到绿色食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加工品的质量。如兽药残留影响到人们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为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订了《生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水产养殖用药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对这些生产资料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剂量、最高残留量和最后一次休药期天数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 2、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有机食品生产管理手册

有机食品生产管理手册 目录 1、发布令 2、任命书 3、手册说明书 4、手册管理说明 5、适用范围 6、依据 7、术语和定义 8、公司简介 9、质量方针和目标 10、管理组织机构图 11、部门职责及权限 12、有机生产计划 13、内部检查程序 14、记录管理 15、追踪体系 16、信息、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17、资源管理及员工培训 18、持续改进程序 19、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发布令 本公司依据GB/T 19630-2011《有机产品》标准编制完成了《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第一版,现予以批准颁布实施。本手册是公司对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法规性文件,是指导公司建立并实施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动准则。在生产过程中确保产品符合有机产品的标准与技术规范,并使产品的安全卫生。既满足法规及市场要求,又达到可持续的发展的目的。本手册也是中心向顾客证实有机产品保证能力的有效依据。 经审定,本手册切实可行,从即日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任命书 为了贯彻执行GB/T 19630-2011《有机产品》,加强对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特任命 DXC 为我公司的有机管理小组组长并赋予其如下职责:

1 负责有机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2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有机管理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方案; 3 在整个组织内促进满足有机产品认证的意识的形成; 4 确保加贴有机产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5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6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满足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有机产品标志; 就有机产品的相关事宜对外联络。7 手册管理说明 1.目的 对有机产品质量手册的编写、批准、发放、更改、换版以及使用保管进行控制,以确保质量手册的正确和有效使用。 2.职责 2.1行政部负责手册的编写、发放、更改及换版。 2.2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手册和使用与保管。 3.管理程序 3.1编写:本质量手册由本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负责编写。 3.2批准与发放 主任在手册的批准页上签发颁布命令,予以批准发布。 手册由行政部负责发放,按发放登记表进行发放,领用部门和人员要签名,并与分发号相对应。现场使用的受控文本要在封面受控状态栏内加盖“受控章”。非现场使用的手册(如发放给顾客或用于投标等)在封面受控状态栏内加盖“非受控”章。 3.3更改与换版 手册中的内容需要更改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更改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质管部负责更改,更改时要收回所有的受控手册。按批准的更改内容对每一份手册进行更改,做好更改标识,并在修改状态栏内表述更改后的内容。 3.4使用与保管 手册的使用者应按照手册的要求和规定是,严格遵照执行。使用人应熟悉手册中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保证在用的手册版本为有效版本。手册的使用者应妥善保管手册,不得任意涂改、复印和做记号,不得损坏、外借和丢失。对已出现的损坏。和丢失,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原分发号作废,按新分发号重新补发手册 手册修改控制页

国际国外有机食品标准

国际国外有机食品标准 发布日期:2010-09-27 08:49:18 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0年第 3 期作者:编辑:wjzx 点击数: 355 人们在追求健康食品的进程中,到20世纪70年代才真正形成有机农业/有机食品。虽然英国土壤协会早在1967 年就制定了协会的有机农业标准,这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有机标准,但并没有形成国际规模,1972 年,全球性民间团体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成立,使有有机食品标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机农业目前,世界有机食品市场潜力巨大。据统计,全球用于有机农业的土地面积1581.3 万公顷,其中大洋洲占 48.51%、欧洲占23.58% 、拉美占20.02%、北美占7.42% 、亚洲占0.33% 、非洲占0.14% 。2000 年全球有机食品销售额为200 亿美元。有机食品占食品的比例2001 年为 。年预计达15%1.3%,2005 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对有机食品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现将有关国际组织和: 主要食品生产和贸易国家制定的有机食品标准的情况介绍如下一、国际组织的有机食品 标准的有机食品标准)IFOAM( —目前该组织有110个国家700多个会员。IFOAM的基本标准,属于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有机农业/有机食品的标准,由于其标准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加上每两年修改一次,因 此具有权威性和先进性。此外,IFOA M的授权体系,即监督和控制有机农业检查认证机构的组织,和其基本标准一样具有很大的国际影响。(IOAS)和准则IFOAM的基本标准包括了植物生产、动物生产以及加工的 各类环节。IFOAM制定的有机农个方面。4/业有机食品的国际基本标准有以下前提条件1.成员IFOAM 凡标上“有机”标签的产品,生产者和农场必须属(1) . 标准进行生产的;IFOAMIFOAM勺个体生产者不可声明他们是按(2)不属于标准包括农场审查和颁证方案的建议。IFOAM(3)不属于基本标准的框架2.生产足够数量具有高营养的食品。(1)维持和增加土壤的 长期肥力。(2) 在当地农业系统中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资源。(3) 在封闭系统中尽可能进行有机物质和营养元素方面的循环利用。(4) 给所有的牲畜提供生活条件,使它们按自然的生活习性生活。(5) 避免由于农 业技术带来的所有形式的污染。(6) 维持农业系统遗传基质的多样性,包括植物和野生物环境的保护。(7) 允许农业生产者获得足够的利润。(8) 考虑农业系统广泛的社会和生态影响。(9) 采用的方法和技术 3. 可采用遵循自然生态平衡的某些技术,强调指出禁止使用农用化学品,例如合成肥料,杀虫剂等。如何 使产品成为有机产品 4. 原来不是有机产品,可进行转换,让其变为有机产品,在一定时期内按标准要求进行转换,由每个有机农业颁证机构确定转换过程的饿时间,并定期(每年)进行评价,转换计划包括:(1) 增强土地肥力的轮作制度;(2) 适当的饲料计划(养殖业);(3) 合适的肥料管理方法(种植业);(4) 建立良好环境,以减少病虫害转换周期时间,如果产品在两年之内满足所有标准则第三年可作为有机产品出售。. 的有机食品标准)CAC(二1999年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通过了《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和销售导则》(CAC/LG32—1999) ,其中不包括畜牧生产。2001 年又通过了该导则的“畜牧与畜牧产品” 部分,这样就形成了基本完整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的有机食品标准。CAC W机食品标准基本参考了欧盟有机食品标准 (EU2092/91)和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基本标准》。CAC有机食品标准的制定表明,有机农业/ 有机食品已得到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认同,它将有力地推动有机农业/有机食品标准的统一, 从而有利于有机农业/有机食品在全球的进一步发展。CAC有机食品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定义、种子与种苗、过渡期、化学品使用、平行生产、收获、贸易和内部质量控制等。此外,标准还对有机农产品的检查、 认证和授权体系做了非常具体的说明。二、美国的有机食品标准美国农业部于1997年首次提出了一套管理有机食品的国家标准,但是农场主和其他有机食品工业的从业人员强烈反对其中的某些规定,因为这些规定没有禁止将下水道的污泥用作肥美国农业部随后撤消了这套国家标准。同时允许食品中包含转基因和经过放射处理的成分。料,2000年底,美国农业部颁布了新的有机食品国家标准。新标准规定,不使用杀虫剂、激素和抗生素;不使用放射线照射;不使用转基因等生物技术;为了提高环境的质量,必须保护土壤,善待家禽。上述规定不仅适用美国国内的食品,也适用从外国进口的食品。美国的有机食品标准于2001 年开始实施,对有机食品发放统一许可,由农业部授权的许可发放机构负责检测有机食品是否符合要求,并从2002 年10 月2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有机食品的标识,以此代替原来非正式使用的或各州制定的 “有机”标识。美国的有机食品标:种4签分为以下

中国有机产品标准生产

中国有机产品标准一第1部分:生产 1 范围 GB/T 19630的本部分规定了农作物、食用菌、野生植物、畜禽、水产、蜜蜂及其未加工产品的有机生产通用规范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有机生产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作物种植、食用菌栽培、野生植 物采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蜜蜂养殖及其产品的运输、贮藏和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96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3095- 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9137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15618- 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9630的本部分。 3.1 有机农业organic agriculture 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3.2 有机产品organic product 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本部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3.3 常规conven ti onal 生产体系及其产品未获得有机认证或未开始有机转换认证。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总局令第155号)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2013年11月15日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进口和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 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 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和调整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 国家认监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合作。 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对外签署的国际合作协议内进行。 第二章 认证实施 第七条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的能力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认证机构国家标准的要求。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检查员,应当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 第八条 有机产品生产者、加工者(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以自愿委托认证机构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并提交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申请材料。 认证机构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的认证委托。 第九条 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认证委托人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技术规范介绍

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技术规范介绍 22、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37 22、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请访问3722, 加入37 22、cn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前言为了推动农村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减少和防止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品对环境的污染,提高我国有机农业的生产水平,促进有机(天然)食品的开发,保证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向社会提供纯天然、无污染、高品位的食品,满足我国和国际市场的需求,国家环境保护局(简称NEPA)委托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简称OFDC)根据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n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s,简称IFOAM)有机农业生产和粮食加工的基本标准,参照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organic Crops Improvement Association,简称OCIA)、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有机农民协会(California Certified Organic Farmers,简称CCOF)以及其它国家(德国、日本等)有机农业和食品生产、加工标准,结合我国食品行业标准和具体情况制定了《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它是我国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的主要参

照标准,也是OFDC颁发有机(天然)食品证书的重要依 据。所谓有机农业是指一种完全不用人工合成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和家畜禽饲料添加剂的农业生产体系。有机(天然)食品则是指根据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而生产出来 的经过有机(天然)食品颁证组织颁发给证书供人们食用的一切 食品,它包括蔬菜、水果、饮料、牛奶、其它农产品、调料、油料、蜂产品以及药物、酒类等。 第一章有机农业生产的环境 1、选择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GB30955)。 3、在土壤耕性良好、无污染、符合标准(附表6)的地区进行有机农业生产、 4、避免在废水污染源和固体废弃物(如:废水排放口、污水 处理池、排污渠、重金属含量高的污灌区和被污染的河流、湖 泊、水库以及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废化学药品、废溶剂、尾矿粉、煤矸石、炉渣、粉煤炭、污泥、废油及其它工业废料、生活 垃圾等)周围进行有机农业生产。 5、严禁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废渣、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等废弃物进入有机农业生产用地,采取严格措施防止可能来自系统 外的污染。 第二章有机(天然)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第一节农作物生产

标准与技术法规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有关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和种植业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关键字: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前言 绿色食品在中国是对具有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类似的食品在其他国家被称为有机食品、生态食品或自然食品。 1990年5月,中国农业部正式规定了绿色食品的名称、标准及标志。 标准规定:①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④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绿色食品的标志为绿色正圆形图案,上方为太阳,下方为叶片与蓓蕾,标志的寓意为保护。 正文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核心,它包括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两个部分。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是对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物质投入的一个原则性规定,它包括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兽药和水产养殖药的使用准则,对允许、限制和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及其使用方法、使用剂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是以上述准则为依据,按作为种类、畜牧种类和不同农业区域的生产特性分别制定的,用于指导绿色食品生产活动,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的技术规定,包括农产品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技术操作规程。 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此项标准是衡量绿色食品最终产品质量的指标尺度。其卫生品质要求高于国家现行标准,主要表现在对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的检测项目种类多、指标严。而且,使用的主要原料必须是来自绿色食品产地的、按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出来的产品。 1、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 对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物质投入一个原则性规定,它包括农药、肥料、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准则,对允许、限制和禁止使用的物资及其使用方法、使用剂量、使用次数、休药期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规定,在A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禁止使用有机合成的化学农药,但允许使用生物源农药和矿物源农药中的硫制剂、铜制剂和矿物油乳剂,在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对化学合成农药只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品种。 1、1肥料使用准则 1、1、1、绿色食品生产肥料的筛选与开发原则 以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无机矿质肥料为主,以生物菌肥、腐殖酸类、氨基酸类叶面肥为必要补充。 1、1、2 、绿色食品生产对肥料的要求 保护和促进作物生长品质的提高。不造成作物积累有害物质,不影响人体健康。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 1、1、3、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 (1)、农家肥: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杆肥、泥肥、饼肥。 (2)、商品肥:商品有机肥、腐殖酸类肥料、微生物肥料(根瘤菌肥料、固氮菌肥料、磷细菌肥料、硅酸盐细菌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半有机肥(有机复合肥)、无机矿质肥料、叶面肥料(微肥、植物生长辅助物质肥料)。 (3)、其他肥料:不含合成添加剂的食品、纺织工业副产物、不含防腐剂的鱼渣、骨粉、氨

有机食品生产的肥料

有机食品生产的肥料 肥料是植物的“粮食”,合理的植物营养是生产有机食品的根本保证。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和生物有机肥是发展有机农业、生产有机食品的理想费力。一、有机肥料与有机食品 有机农业采取免耕少耕,合理轮作换茬,种植绿肥作物,实行以使用有机肥料和实施生物防治为主,完全不用化肥、农药等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的种植方式,生产有机食品。 (一)有机肥料种类及性质 传统有机肥料来源广,品种多,适于有机食品的有机肥料主要有: 1、粪尿肥 粪尿肥是我国农业生产中普遍施用的一类有机肥料,粪尿肥不仅提供了养分,而且有利于农村卫生和环境保护。人畜粪尿还田,具有保持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粪尿肥一般含氮0.6%、全磷(P2O5)0.1%~0.3%、全钾(K2O2)0.3%~0.6%,经贮存、腐熟等无害化处理后,可作基肥、追肥施用。粪尿与作物秸秆、绿肥等物料混合堆沤发酵后作基肥效果明显。 2、厩肥 厩肥是农畜粪尿和各种垫圈材料混合积制而成的肥料,亦称圈肥。一般厩肥平均含有有机质25%、氮0.5%、全磷(P2O5)0.25%、全钾(K2O2)0.6%。新鲜厩肥中的养分主要为有机态的纤维素、半纤维素等化合物,C/N比值大,必须经过堆积腐熟后,才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厩肥用量一般为3000~7000kg/hm2,可作基肥、追肥,还可作苗床土和营养土的配料。 3、堆(沤)肥 堆(沤)肥是以秸秆、落叶、杂草等物料,添加一定量的人粪尿、细土等堆积(沤制)而成。堆(沤)肥中有机质含量丰富,C/N比值低,养分多为速效态,富含钾,是一种补充钾源的良好有机肥料。堆(沤)肥用量一般1500~22500kg/hm2,多采用撒施、沟施或穴施。在气温高、雨水多的季节或有灌溉条件的砂质土壤上以施用半腐熟的堆肥为好;相反,低温、干旱、黏重土壤上应施用完全腐熟的堆肥。施用堆肥应符合堆肥腐熟度的鉴别指标,注意不要用腐熟的堆肥作育秧的盖种肥,以免养分损失。 4、沼液 将作物秸秆、人畜粪尿、杂草等各种有机物料,在密闭的沼气池内经嫌气发酵制取沼气后所剩残渣和肥液,即为沼肥。沼肥养分含量的高低,取决于配料的比例、酸碱度、发酵温度、密封程度、水分及沼气细菌的接种等因素。沼肥是矿质化和腐殖化比较充分的肥料,速效、迟效养分兼备,腐殖质含量较高和富含激素、维生素类物质。 5、饼肥 我国的饼肥种类很多,主要有大豆饼、菜籽饼、花生饼、芝麻饼、棉籽饼、茶籽饼等。饼肥富含有机质和蛋白质,有机质含量在75%~85%左右,氮的含量最高可达7%,所以,农民常将饼肥当作氮肥施用。饼肥是优质的有机肥料,养分完全,肥效持久,一般用量为1500~2250kg/hm2,可作基肥、追肥。 6、秸秆类肥料 将作物秸秆直接或间接还田作基肥,具有培肥土壤、增加作物产量和改善品质的多重作用。施用秸秆类有机肥料,有利于增强作物的抗倒伏性。目前我国秸秆

有机认证范围及有机食品和畜牧生产认证要求

有机认证范围 任何农作物、家畜和家畜产品、以及其它农业产品比如野生采集作物和蜂产品的生产及加工。 有四类标签: 100%有机:100%的成分都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通常不允许含有任何加工助剂或添加剂(除非是有机农业原产物)。允许物: 水和盐。 95%有机:95%的成分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剩余的5%必须是有机生产的,除非无法购买到有机产品,或属于国家列表(§ 205.605)中的非农业物质及非有机生产的农业产品。 70%有机制造:70%的成分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剩余的30%可以是常规成分。不允许使用转基因成分、离子化成分或用污泥生产的成分。 有机成分少于70%的产品: 有机成分少于70%。非有机成分可能没有按照NOP的标准进行生产加工。这类产品可以免于有机认证。有机食品认证要求 有机产品生产的基本要求 1、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2、种子或种苗来自于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3、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4、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6、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至少经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颁证; 7、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有机产品加工/贸易的基本要求 1、原料必需是来自已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和野生(天然)产品; 2、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95%; 3、只允许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OFDC有机认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 4、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5、加工/贸易全过程必需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认证程序: (1)申请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简称中心或OFDC)索取申请表。 (2)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传回中心,中心根据申请表所反映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若同意受理,则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向中心交纳申请费后,中心将全套调查表及有关资料寄给申请人。 (3)申请人将填好的调查表寄回中心,中心将对返回的调查表进行审查,若未发现有明显违反有机食品颁证标准的行为,将与申请人签订审查协议。一旦协议生效,中心将派出检查员,对申请人的生产基地、加工厂及贸易情况等进行现场审查(包括采集样品)。 (4)检查员将现场检查情况写成正式报告报送OFDC颁证委员会。 (5)颁证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检查员提交的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依照有关程序和规范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通常有以下几种不同的颁证结果:

食品标准与法规讲解

高纲1139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01965食品标准与法规 江南大学编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一门专业课。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是从事食品生产、营销和贮存以及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它是研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法治管理的科学,是食品科学与质量管理交叉形成的一门新学科。本课程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掌握食品法规、标准,认证等的基本概念,熟悉法规、标准与市场经济和食品安全体系的关系,了解并熟悉我国和发达国家的食品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并逐渐培养学生分析和处理食品违标违法事件的基本能力,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及工作实践打下宽厚的基础。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选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吴晓彤、王尔茂编,科学出版社,2010年),全书分九章,教材篇幅适中,通过学习考生应掌握以下的内容。 1. 了解食品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掌握食品法律法规的概念。 2. 掌握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及应用。 3. 了解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法律法规,能够借鉴国外先进的法规体系来改进我国的法规体系。 4. 掌握标准和标准化的概念、分类、标准的结构、制定、编写和实施。 5. 了解我国的相关食品标准,熟悉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保健食品的标准,掌握食品安全生产控制标准。 6. 了解主要发达国家有关食品标准,掌握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和方法,掌握ISO22000和ISO9000及HACCP的联系与区别,了解国际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7. 了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内容和适用范围,掌握质量安全的认证程序,了解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8. 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的概念及基本特征,认证的过程和原则,有机农业生产的基本原理,了解地理保护产品的申报。 9. 了解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的内容,掌握HACCP 体系,学会实际生产中应用HACCP 体系。 (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先修课程有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食品卫生学、食品工艺学

有机食品的质量要求

有机大米种植中肥料的使用 有机大米种植中不允许使用化肥,强调使用各种有机肥料,包括一些微生物肥料。稻田有机肥料来源包括如下几类。 1、作物秸秆 作物的秸秆是重要的有机肥源之一。由于它含有相当数量的营养元素,又具有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性状和提高土壤肥力、增加作物产量等作用,加之它来源广、取材易、数量大等特点,可以多种方式(包括堆沤、垫圈和直接还田等)与厩肥、圈肥、人畜粪尿等一起在水稻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物秸秆还田技术包括堆沤还田、过腹还田和直接还田等形式,其中以直接还田的改土效果最好,使用也方便。秸秆直接还田可采用翻压还田(秸秆粉碎撒施或留高茬后直接翻压入土内)和覆盖还田(人工铺盖秸秆于株间或田间、留高茬等)两种形式。 2、畜禽粪肥 牛、马、猪、羊等畜粪尿和鸡、鸭、鹅等家禽粪是我国农村的主要有机肥源。所谓的厩肥(或称圈肥)则指这一类物质与垫圈物制混合而成的肥料。 经微生物发酵处理后的畜禽粪肥兼具有机肥、微生物菌肥和腐殖酸肥料的优点,能在较大程度上满足作物对养分的需求,达到优质、

高产的目的。目前市场上有许多商品化的有机肥销售,但多数有机肥中加入了化学肥料,因此在购买有机肥时一定要注意购买纯有机肥,最好是经有机认证的有机肥。一般情况下,纯商品有机肥,N、P、K 三要素的含量不会超过6%~8%。 3、饼粕肥料 饼粕目前主要用于饲料,但也可用于肥料,其中豆饼是最优的肥料, 它具有增产和改善农产品品质的作用。饼粕类肥料含氮量。 高,腐熟后适合作为基肥与追肥使用。 有机大米病虫害允许使用的药品及生物防治方法 有机水稻的生产与常规水稻的生产有所不同。它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任何化学肥料、化学合成药,因此,有机水稻必须有一套特殊的“防虫体系”,它虽然不用化学农药,却同样保证产品质量。有机水稻病虫害防治须遵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因地制宜,合理应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药剂防治等技术措施进行综合防治.把病虫害的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据许多研究表明,有机稻田里的天敌群落一直比常规稻田高2倍以上,因此在害虫一般发生年份,完全可依靠天敌防治。当然,害虫大发生情况下,需要采用多

绿色食品认证及其申报要求

新疆第三期绿色(有机) 食品生产管理培训班材料 绿色食品标志认证与申报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新疆分中心 二〇〇六年三月

大纲: 一、绿色食品概念及标志 1、绿色食品概念 2、绿色食品分类 3、绿色食品标志(标志、编号) 二、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准 1、绿色食品申报条件(申请者、生产、申报范围) 2、绿色食品申报程序(申请、审核、现场检查、上报、发证) 3、绿色食品标准 三、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的准备 1、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目录 2、申请书及调查表 3、生产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4、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原料收购合同、基地图、农户名单) 5、其他材料 6、外购原料

一、绿色食品概念及绿色食品标志 1. 绿色食品概念 1、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表述。由于与环境、健康和安全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环境保护的有利性和产品自身的无污染与安全性,因此命名为绿色食品。 2、绿色食品分类 绿色食品按照是否有化学合成物质的投入以及相关标准的不同,分为A级绿色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 A 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 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 级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AA级绿色食品等同于国际上的有机食品。 2. 绿色食品标志及其含义

中国有机食品的发展现状以及有机食品发展前景[方案]

中国有机食品的发展现状以及有机食品发展前景[方案] 中国有机食品的发展现状以及有机食品发展前景 摘要:有机食品也称生态食品或生物食品,它是指来源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食品生产标准生产加工,饼通过合法的、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及调料等。而有机农业是指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关键字:有机农业发展食品化学 有机农业起源于二战后世界各国为减缓常规农业对资源和环境造成的严重威胁压力而进行的探索。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影响,有机农业在全球得以快速发展。同期在众多研究机构、大学和地方政府的帮助和参与下,中国各地启动并组织了生态农业运动,在全国各地建立了数千个生态农业示范村和数十个生态县,还研究并推广了形势多样的生态农业建设技术,这些都是为中国的有机农业发展奠定了见识的基础。 (一)有机食品认证机构 中国有机食品的发展源于国外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在中国开展的认证活动。2003年8月20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须经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与所从属机构的业务范围相关的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为了推动农村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减少和防止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品对环境的污染,提高我国有机农 业的生产水平,促进有机(天然)食品的开发,保证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向社会提供纯天然、 无污染、高品位的食品,满足我国和国际市场的需求,国家环境保护局(简称NEPA)委托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简称OFDC)根据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n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s,简称IFOAM)有机农业生产和粮食加工的基本标准,参照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 (organic Crops Improvement Association,简称OCIA)、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有机农民协会(California Certified Organic Farmers,简称CCOF)以及其它国家(德国、日本等)有机农业和食品生产、加工标准,结合我国食品行业标准和具体情况制定了《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它是我国有机(天然) 食品生产和加工的主要参照标准,也是OFDC颁发有机(天然)食品证书的重要依据。 所谓有机农业是指一种完全不用人工合成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和家畜禽饲料添加剂的农业生产 体系。有机(天然)食品则是指根据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而生产出来的经过有机(天然)食 品颁证组织颁发给证书供人们食用的一切食品,它包括蔬菜、水果、饮料、牛奶、其它农产品、调料、油 料、蜂产品以及药物、酒类等。

本规范共分八个部分,第一、有机农业生产的环境;第二、有机(天然)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第三、有机(天然)食品加工技术规范;第四、有机(天然)食品贮藏技术规范,第五、有机(天然)食品运输技术规范;第六、有机(天然)食品销售技术规范,第七、有机(天然)食品检测技术规范;第八、有机农业转变技术规范。 第一章有机农业生产的环境 1.选择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GB3095—82(见附表1)的地区进行有机农业生产。 2.有机农业生产用水(农田灌溉用水、渔业用水、畜禽饮用水及食品加工用水等)水质应符合有关标准(附表2—5)。 3.在土壤耕性良好、无污染、符合标准(附表6)的地区进行有机农业生产.4.避免在废水污染源和固体废弃物(如:废水排放口、污水处理池、排污渠、重金属含量高的污灌区 和被污染的河流、湖泊、水库以及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废化学药品、废溶剂、尾矿粉、煤矸石、炉渣、 粉煤炭、污泥、废油及其它工业废料、生活垃圾等)周围进行有机农业生产。 5.严禁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废渣、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等废弃物进入有机农业生产用地,采取严格 措施防止可能来自系统外的污染。 第二章有机(天然)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第一节农作物生产 1.栽培的种子和种苗(包括球茎类、鳞茎类、植物材料、无性繁殖材料等)必须来自认证的有机农业

有机食品认证要点

有机食品认证 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的食品,有机农业是指一种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它强调加强自然生命的良性循环和生物多样性。有机食品认证机构通过认证证明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点等环节均符合有机食品的标准。 “认证”一词的英文原意是一种出具证明文件的行动。ISO/IEC指南2: 1986年对“认证”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第三方的认证活动必须公开、公正、公平,才能有效。必须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信,必须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之外,必须与第一方和第二方没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才能获得双方的充分信任。由在国家注册并认可的组织机构去担任这样的第三方,这样的机关或组织就叫做“注册认证机构”。 为促进食品案例,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由通过资格认可的注册有机食品认证机构依据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有机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对申请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实施规定程序的系统评估,并颁发证书,该过程称为有机食品认证。认证以规范化的检查为基础,包括实地检查、可追溯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 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的食品,有机农业是指一种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它强调加强自然生命的良性循环和生物多样性。有机食品认证机构通过认证证明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点等环节均符合有机食品的标准。 有机食品认证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和加工的全过程。有机食品认证的一般程序包括:生产者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和提交符合有机生产加工的证明材料,认证机构对材料进行评审、现场检查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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