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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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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和意义

作为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工申贝”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增加价值并提高公司运作效率,特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公司旨在通过本制度明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评估汇总和报告的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明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职责体系,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落实到公司的各个层面,实现对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的持续监控。内部控制评价作为内部控制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帮助管理层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设计并且持续有效地运作。公司内各单位要对其负责的控制活动根据本制度进行自评,内部控制评价小组要根据本制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独立测试。通过自评与独立测试相结合,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和持续监督体系,确保内部控制的持续有效,最终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直属分公司、公司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其他参股公司可在适用情况下参照执行。

第二条编制基础和依据

本制度依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编制而成。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内部控制评价组织机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总经理

成员:各业务分管副总、董秘

内部控制评价的参与主体及其各自的职责包括:

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结论,出具报告,并对内控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部为公司内控评价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控制缺陷进行分析、复核、报告及跟踪,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发现的内控缺陷。

公司审计部应组建内控评价小组,领导评价小组实施内部控制独立测试工作,并完成评价工作底稿。内控评价小组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牵头,并吸纳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人力资源、董办等部门)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组成。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参与独立测试的工作。

公司内控评价小组工作成员:审计部骨干、财务部门骨干、人力资源部门骨干、经营管理部骨干、办公室骨干。

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立内控业务小组,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正职、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把手任组长,公司各职能部门副职、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副职任内控联络员,内控业务小组主要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自评工作,并填制内部控制自评问卷或底稿,上报公司审计部。

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第四条依据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公司。

第五条公司评价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在公司层面,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在业务层面,对为确保战略目标、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实现所设置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评价。

第四章内部控制评价的整体工作流程

第六条内部控制评价的流程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执行内部控制现场测试、汇总控制缺陷和行动计划、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和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内部控制评价的整体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第五章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第七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每年由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审计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经营特点、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其中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内控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工作计划和内控评价小组的独立测试计划。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应当明确评价目的、范围、组织、标准、方法、进度安排和人员预算等内容,报经理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通过。

第八条组建内部控制评价小组

公司审计部应当根据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的评价方案,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小组,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小组可以吸收公司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如财务、人力资源等)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参加。评价小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六章执行内部控制评价

第九条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内部控制评价包含两大部分:一是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控自评;二是内控评价小组的独立测试。

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控自评主要是由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的过程。公司审计部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内控自评并在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内控自评的过程中提供业务指导。

内控评价小组独立测试是由内控评价小组综合运用访谈、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过程。内部控制独立测试由审计部牵头组成的内控评价小组执行,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必须接受业务指导、予以配合和协助。

第十条内部控制评价的对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对象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的所有内部控制活动及内控评价部门依据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的原则确定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业务实体的内部控制活动。

公司内部控制手册针对各业务流程,确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目标和控制活动。

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中的风险来源于各个业务流程中的风险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面临的特定风险。

控制目标是指公司为达到资源合理组织、整合与利用,并规避及防范经营业务中可能的风险所须达到的目标。

控制活动根据其发生的时点,可分为预防型控制和检查型控制两大类,其中:(一)预防型控制是事前控制,是指采取措施以预防控制目标未能实现的情况;

(二)检查型控制是事后控制,是指采取措施以发现和纠正控制目标未能实现的情况。

控制活动根据其操作方式,又可分为手工控制和系统控制两大类,其中:(一)手工控制是通过人工操作(包括人工对系统的操作)来执行的控制活动。手工控制的有效性依赖于执行控制活动的执行人的胜任能力和尽责程度。培训和专业经验的培养对于手工控制的执行人非常重要,因为手工控制可能由于执行人缺乏培训和专业经验而导致控制活动未得到持续、有效地执行。

(二)系统控制是完全基于系统的操作和运行、不介入任何人工干预来执行的控制活动。系统控制的有效性依赖于有效的通用计算机控制环境。

第十一条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将分为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个方面。

(一)设计有效性

设计有效性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设置的控制措施设计适当并投入实施。

设计有效性的评估结果分为四种:有效、部分有效、无效和不适用。

有效:控制活动的设计能够完全满足控制目标。

部分有效:控制活动的设计不能完全满足(即部分满足)控制目标。

无效:未针对控制目标设计相关的控制活动。

不适用:无控制目标相关的业务事项。

(二)运行有效性

运行有效性是在控制活动设计有效的前提下,得到持续有效的运行。

运行有效性的评估结果分为三种:有效、无效和不适用。

有效:控制活动得到持续有效的执行。

无效:控制活动未持续有效地执行,或者管理层突破规定的权限执行控制活动。

不适用:评估期间或测试期间内无相关业务事项发生,故该控制活动没有发生。

(三)控制缺陷类型

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相应,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公司现有控制措施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完全实现控制目标。

运行缺陷是指在内部控制设计有效的前提下,没有按设计意图持续有效运行,或执行者没有获得必要授权或缺乏胜任能力以有效地实施控制,导致控制目标不能完全实现。

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流程

第十三条开展内部控制自评

公司审计部根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发布统一通知启动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评工作。

(一)发起内部控制自我评估

每年,内部控制自评工作启动后,公司审计部向各职能部门下发《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

(二)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

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到《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后,组织本部门内控业务小组针对本部门、本公司负责的控制活动,根据其日常工作的情况,确认内部控制活动是否发生变化,并对控制活动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并将填制完成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内控业务小组组长)审核确认。

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控业务小组在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时,若发现属于其他部门、其他公司负责的控制活动,须及时与审计部联系,告知不属于本部门、本公司负责的控制活动,由审计部核实后再联系相应的职能部门及公司。审计部应检查以确保各流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填写的完整性。

内部控制自评工作开展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须按要求及时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的提交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对逾期未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或未按要求填写《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的部门及公司由审计部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控制缺陷和行动计划

在自评工作中,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评估结果为“部分有效”或“无效”时,针对内部控制自评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要在内部(内控业务小组)开展讨论,拟定整改计划,并细分至具体整改任务,包括落实到具体整改任务责任人、预计完成时间等,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说明”列中记录控制缺陷的相关信息,包括控制缺陷描述、提取的样本信息、控制缺陷种类和问题初步改善方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经过单位负责人(内控业务小组组长)审批确认后,交公司审计部汇总。

如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涉及多个部门而无法由单个部门单独确定时,该部门

应及时与内控评价部门进行沟通,在审计部协调下通过研讨会确定跨部门控制缺陷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任务。

各单位的内控缺陷整改计划制订后,由部门正职、所属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下发执行整改。

各部门正职、各公司一把手(内控业务小组组长)应定期督促、检查本部门、本公司缺陷整改进度,填写整改进度自查表,按要求报审计部。

审计部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和确认,并将整改进度和整改状态填写至《整改进度跟踪表》,交公司领导审阅。

第十五条内部控制独立测试工作流程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结合各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结果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内部控制独立测试工作流程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第十六条执行内部控制独立测试

每年,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后,内控自评工作小组查看各部门上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中的内部控制活动是否发生变化,内控自评工作组对于各流程中发生变化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设计有效性评估,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内部控制活动直接进行执行有效性评估。

对于控制活动发生变化的流程,内控评价小组对变化后的控制活动进行有效性评估确认有效后,由审计部将变更后的控制活动更新至内部控制手册相应章节。

(一)设计有效性的评价方法

设计有效性的评估方法通常包括访谈和穿行测试。

访谈

访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各业务流程风险相关的控制措施的更新状况,主要步骤包括:

·了解相关各部门的背景资料,例如部门设置,职责分工,基础业务说明,业务政策和历史稽核信息;

·事先阅读风险、控制目标及其对应的控制活动;

·按业务的流程顺序,列出访谈人员名单和访谈问题清单;

·在每次访谈前,向访谈人简要描述本次访谈的内容和目的;

·根据访谈问题清单开展访谈,初步了解业务流程和控制措施;

·对于访谈问题清单以外的一些发现点,可以当场与受访人员深入研究;·访谈完毕后,可以根据访谈内容做简要汇总,将访谈中获得的控制措施与控制目标联系起来,填入工作底稿;

·列出所需资料清单,并向被访人员索取资料和代表性业务样本。

穿行测试

内控评价小组成员对每一类交易选择一笔代表性业务,取得从业务的发起到结束的相关资料和单据,验证相关控制活动是否投入实施。,控制活动的描述是否正确,是否能充分实现控制目标。

如果设计有效性评估结果为有效,则继续进行运行有效性测试,并保留一份代表性样本支持性文件作为审计证据存档。

如果设计有效性评估结果为部分有效或无效,具体行动措施参见“第十六条控制缺陷和行动计划”。

(二)运行有效性的测试方法

控制活动的运行有效性主要通过抽样测试的方法来获取相关结论。若控制活动设计有效,则进一步根据控制活动发生的频率确定样本量,从确定的抽样总体

中抽取样本,对控制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测试,进而对控制活动的运行有效性作出评价。

1、运行有效性测试样本量

·手工控制

手工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测试样本量根据控制活动发生的频率确定。控制活动频率包括突发的、每日多次、每天、每周、每两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等。根据控制活动的类型和发生频率,可参考以下最低标准样本量,对不同的控制活动进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测试。

(1)频率确定的控制活动的最低标准样本量

·系统控制

系统控制的运行有效性选取一个样本进行测试。

2、运行有效性测试的执行

控制活动类型包括:预防型控制/检查型控制、手工/系统控制。根据不同类型的控制活动,内控评价小组组员可考虑采用不同的审计测试程序。

第十七条内部控制独立测试工作底稿

内控评价小组组员在内部控制测试底稿中应详细记录样本编号、抽样日期、

描述所见,并判断控制活动是否持续运行有效,并将测试底稿归档保存。编制的测试底稿必须经过审计部负责人审核。

内控评价小组组员完成内部控制独立测试后,应汇总所有的控制活动测试中各职能部门的自评结果与内控评价小组独立测试结果的差异,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及独立测试结果差异汇总表,并和相关部门进行及时沟通,讨论理解上的差异并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控制缺陷和行动计划

当设计有效性的评估结果为“部分有效”或“无效”,或者当运行有效性的评估结果为“无效”时,内控评价小组组员应提出控制缺陷,对发现的控制缺陷提供相关的整改建议,并向相关部门发送《控制缺陷整改通知书》,及时沟通以确认控制缺陷并讨论确定整改建议。

相关部门根据整改建议,经过内部讨论一致确定整改计划并细分至整改任务,包括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任务的优先顺序、预计完成时间等,填写完整《控制缺陷整改通知书》,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确认后,书面反馈至公司审计部汇总。

各单位的内控缺陷整改计划制订后,由部门正职、所属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下发执行整改。

各部门正职、各公司一把手(内控业务小组组长)应定期督促、检查本部门、本公司缺陷整改进度,填写整改进度自查表,按要求报公司审计部。

公司审计部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和确认,并将整改进度和整改状态填写至《整改进度跟踪表》,交公司领导审阅。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考评

公司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将纳入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关键KPI指标,由审计部根据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控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章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应当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由公司审计部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后提出认定意见,按照规定的权

限和程序进行审核后予以最终认定。

第二十条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程序

公司审计部应当根据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及内控评价小组独立测试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结合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持续整改情况对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按照以下标准提出认定意见。

第二十一条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审计部按照定量及定性的标准,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

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通过定量的方式予以确定。由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重要程度来确定,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二是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内控评价部门借鉴公司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来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

对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综合采用定量或定性的标准来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分别按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定量标准

对于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应提交董事会予以最终认定。公司对于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中认定的重大缺陷,应当及时采取应对策略,必要时还应追究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十二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

公司审计部在协调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及内控评价小组完成独立测试工作后,应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形成书面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每年呈交公司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审阅。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要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九)其它。

公司审计部还应当关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是否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三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批准和对外披露

董事会审核批准公司审计部上报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及其相关支持信息。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形成决议。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内部控制评价小组人员的学习培训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每年度为公司审计部和内控评价人员提供内外部培训机会,主要针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维护和更新

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维护更新。公司审计部应根据公司业务变化、组织结构调整、实际风险水平等多种因素,并结合每年内部控制评估情况等确定是否需要适时更新。

第二十六条解释应用

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内部控制考核评价细则方案

内部控制考核评价细则方案 为顺利开展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指标 医院内部控制考核评价采用量化评价的方式,设置评价指标,分别为单位层面评价指标分为6 类21 项指标,业务层面评价指标分为6类15项指标。 二、考核考核评价操作细则 (一)单位层面指标 1. 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指标 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 本单位应启动内部控制建设,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建立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并开展工作,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或岗位)。 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 本单位应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本单位内部控制拟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应基于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目标并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并建立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机制。

2. 医院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指 标。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相关的议题。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议题。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 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主持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的制定、修改、审批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机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等工作。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统一领导和统一协调,主持开展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工作,发挥领导作用、承担领导责任。 3.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指标。 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 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本单位应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或岗位联动的权力运行监督及考评机制,以定期督查决策权、执行权等权力行使的情况,及时发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予以校正和改进。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模版)范文

XXX股份有限公司 201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现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一、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的原则和包括的要素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 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 2、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 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 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认定 (一)控制环境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 1.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主体为由财务管理核算中心、纪检信访科和相关业务科室中相关人员组成的内部监督联合工作小组。 2.内部监督联合工作小组成员。 3.内部监督的内容包括: (1)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议事决策机制是否建立;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是否确定而且一贯地执行。 (2)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尤其是国家明确的标准、范围和程序;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3)授权审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是否明确;授权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审批就办理业务的情形;是否存在越权审批、随意审批情形。 (4)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是否建立或采取了替代措施,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 (5)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6)是否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及管理情况。

(7)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8)预算执行分析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9)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0)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1)收支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12)印章和票据的使用、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13)相关凭据的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14)定期核查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5)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16)政府采购部门与财会部门、资产管理等部门之间是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 (17)政府采购申请的审核是否严格。 (18)验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9)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 (20)各类资产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1)是否按规定建立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和账实核对等财产保护控制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22)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和审核机制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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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督促其进一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保证本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的调查、评估、测试和分析的系统性活动。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过程评价侧重对内部控制过程的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适宜性的评价,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 第三条本行内部控制体系是本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政策、程序和方案,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由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五个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过程构成。 第四条本行建立并保持系统的、透明的、文件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内部控制活动与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审和改进。 第五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由内审部门与合规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应经过有关内部控制评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目标和原则 第七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是通过评价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促使本行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并认真执行。具体评价目标如下: 促进本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本行审慎经营原则; (二)促进本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证其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1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最新版】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一、综述 20XX 年度内,在公司推行“基础管理年”、全面推进战略导向管理体系的背景下,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调整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改进了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已设立较为完善的组织控制架构,并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了相应的制衡和监督机制,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招标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投资管理、药品质量管理、内部审计、关联交易管理、行政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采购供应管理、担保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20XX 年,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正式设立审计部,使内部审计职能从原董事会秘书处的职能中独立出来,专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内部控制活动。作为公司的战略监控工具,审计部除了开展内部控制、经济效益、经济责任以及财务状况审计外,还介入招投标管理、二级企业资本性支出、投资兼并前的尽职调查业预算完成情况等事项。目前审计部共六人,部长一人,审计师两人,审计员三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20XX 年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要活动、工作及成效 20XX 年6 月,公司董事会成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开始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为公司保证内部控制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公司修订了《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三九医药内部审计制度》,制定了《三九医药下属企业内部审计条例》、《三九医药下属企业管理办法》、《三九医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商标管理制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制度》等制度。20XX年,随着资产债务重组的完成,逐步加强对二级公司的管理控制,健全二级公司董事会等治理机构,通过业务指导、预算管理、绩效考核以及内部审计等工具来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

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 【摘要】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已成为当前我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本文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了企业内部控制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外部监督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舞弊以及由此带来的损失空前严重,引起了相关部门和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的数量逐渐上升,且金额越来越大,影响面也越来越广。从我国内地的琼民源、郑百文、大庆联谊、蜀红光、银广厦、科龙电器、银河科技、天津磁卡,以及2004年台湾的博达、讯碟、皇统这一连串科技股舞弊案,再到美国的安然(Enron)、施乐(Xerox)、世界通讯(WorldCom),波及美、亚的会计舞弊案件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导致这些财务舞弊案件和审计失败案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到位,缺乏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执行不完善,和注册会计师不重视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分析与评价是两个重要原因。 一、研究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会计理论界对内部控制的研究逐渐深化。1992 年9月,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赞助组织委员会(COSO)发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研究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概念论述得最为全面。该研究报告认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包括5个相互联系的要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传递和监督。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对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由来已久,但通过法律手段推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度,则属于由频繁发生的财务舞弊案件所带来的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制度创新。在内部控制评价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方面,美国一直走在世界前列。最初,美国独立审计的业务范围主要侧重于财务鉴证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独立审计的范围开始扩展为包含内部控制评价在内的管理鉴证。而随着安然、施乐、世通等一系列会计案件的出现,美国对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视程度则更为加强。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25 日通过的《萨班斯法案》开启了一个新的会计审计与资本市场监管时代。该法案对公司的内部治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在国内,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1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原则要求,财政部随即连续制定、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7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审计署、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也从不同角度对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行了规范。2001年10月,我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石化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遵循国内外资本市场监管要求,正确评价内部控制,根据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以下简称内控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股份公司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内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股份公司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内控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形式 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实行“总部检查评价”和“单位自查评价”两级检查评价体制。其中,“总部检查评价”包括“股份公司年度综合检查评价”和“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单位自查评价包括“分(子)公司自查”和“总部部门自查”。 “股份公司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是股份公司内控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综合检查与评价,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单位检查。

“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是审计部每年至少对25家分(子)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独立检查评价。检查评价结果报股份公司内控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股份公司年度综合检查评价的组成部分。 “分(子)公司自查”是各分(子)公司按照内控手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的业务流程测试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工作,由三部分组成,即:业务流程季度穿行测试、审计抽查和年度自查。其中,业务流程季度穿行测试是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每季度对相关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点的有效性至少穿行测试一次,测试记录(报告)报本单位内控办公室;审计抽查是指分(子)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内控检查或独立抽查一定数量业务流程,独立抽查评价结果向本单位内控领导小组汇报并报审计部,相关资料交本单位内控办公室;年度自查是指分(子)公司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内部控制综合检查评价,每次检查区间须与上一检查区间衔接,对内审部门独立抽查的业务流程可不再重复检查评价。年度自查应填写自查工作底稿,检查结果连同业务流程季度穿行测试情况、审计抽查情况等一并形成自查评价报告,经分(子)公司经理审定后,于次年2月1日前报股份公司内控办公室。 “总部部门自查”是总部有关部门至少每半年对责任业务流程和控制点的有效性穿行测试一次,结合日常专业管理,对分(子)公司的执行情况适当抽查。穿行测试及抽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经部门主任审定后,向股份公司内控领导小组汇报,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康视”)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集团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

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正确评价XX集团内部控制,遵循国内外监管要求,根据《内部控制手册》(以下简称内控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领导和职责分工XX集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XX集团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 XX集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XX集团内控办公室)负责指导或组织日常检查评价,组织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评价;督促整改,编制XX集团自我评价报告;拟订考核方案并报告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 第三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依据和目的 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以XX集团内控手册或其实施细则为依据,获取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证据,并合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对相关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做出

评价。 设计和运行有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XX集团内控手册及其实施细则涵盖了所有重要业务,并根据风险设置了合理的细化控制目标和对应的控制活动; (2)控制活动得到了持续一致的运行,相关岗位具备控制必需的权限和能力; (3)部门职责体现内控要求。 第四条XX集团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机制和形式 XX集团实行“总部检查评价”和“单位自查”两级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机制。其中,“总部检查评价”包括“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和“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单位自查”包括“企业内控自查”和“总部部门内控自查”。 “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是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综合检查与评价,每年根据管理需要和外部监管要求,选取一定数量的总部有关部门、分(子)公司、研究院,进行检查评价。 “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是审计部每年对总部有关部门及至少对25家分(子)公司、研究院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独立检查评价。检查评价结果报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审定后,作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引导员工掌握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促进其自觉遵守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公司应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董事会和管理层应通过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应督促相关部门、子公司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配备专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人员。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频次、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公司审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一次持续性监督检查。公司审计部还应视情况不定期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工作。 第七条公司审计部在进行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前,应当制订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在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九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业务环节或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实施,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及控制处理的情况。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时,可以采取谈话、现场考察、财务审计、文件审核等方式进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有配合义务,接受检查的部门或子公司的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按审计部的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凭证、报表、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提问。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

事业内部控制建设自我评价报告 为规范学校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单位的所处行业、资产结构以及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了一整套贯穿于学校财务管理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不断地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循。现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自我评价如下: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 (一)内部环境。 控制环境提供学校纪律与架构,并影响教职工的控制意识,是所有其它内部控制组成要素的基础。学校近年来不断改善控制环境,主要表现在: 1、健全的治理结构、科学的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制度。目前,学校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机构设置科学,权责分配合理。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等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文件,明确学校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学校管理层在开展具体经济业务时,能够根据不同环境和自身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出台新的措施,激发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使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继续保持着高速度发展步伐。 2、学校文化建设 学校文化是学校生命力的表现,我校在发展过程中重视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学校每年都组织专门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弘扬师德师风专题活动,教职工加深了对校园文化的理解,做小事、做细事、做具体事的工作作风深入人心,增强了教职工的凝聚力,教职工中不断涌现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

3、人力资源政策 我校不断的培训促进了教职工专业技能的发展;员工的考核、晋升与奖惩使得教职工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中发展,我校注重个人的品德、能力和发展前景。学校对财会等关键岗位员工的轮岗制衡要求强化了学校的管理意识,确实保障了学校的发展。 4、内部审计机制 我校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有效的防范了学校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风险。 (二)风险防范 我校根据各种经济活动实施的特点,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确保经济活动风险的可知、可防与可控,确保我校经费使用安全。对已知风险点,定期进行评估、提示及完善。通过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及风险排除等方法,将经济活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存在经济风险的业务,也积极分析,充分认清风险实质并积极采取降低、分担等策略来有效防范风险。 (三)控制措施。 学校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工作要求,实施了不同的控制方法,保证日常运转正常有序,这些方法包括职责分工控制、授权控制、审核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 1、职责分工控制 具体工作中,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副校长分别分管不同职能领域的工作,具体分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通过分工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协调配和共同完成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管理规定

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明确、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考核标准的内容和应用,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考核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内部控制考核 本规定所称的内部控制考核是指按照统一的标准,财务处对所属各单位、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各科室的内部控制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的考核评价。内部控制考核分为三部分:1、以“内部控制综合评价”指标为具体体现的绩效考核; 2、以“三基”工作为考核对象的基础工作考核; 3、以“一贯到底”为宗旨的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内部科室的考核。 4 职责 4.1 财务处 4.1.1 是公司内部控制考核的主管部门; 4.1.2 负责制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考核标准内容; 4.1.3 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考核工作实施; 4.1.4 负责出具公司各单位内部控制考核结果; 4.1.5负责各单位内控工作的综合评定,出具评价结果和运行通报。

4.2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负责将财务处出具的各单位内控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三基考核。 4.3 所属各单位内控工作主管部门 4.3.1 是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的主管部门; 4.3.2 负责本单位内控考核工作具体实施,出具各科室内控考核结果; 4.3.3 负责本单位内控考核材料报送,积极配合财务处的考核工作。 5 管理内容 5.1 绩效考核标准 依据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细化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包括不发生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单位自我测试情况、公司测试情况、挂牌监督例外事项执行情况。其中挂牌监督例外事项根据前一年公司整体测试情况,在本年年初由财务处编制下达。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分值和评分标准详见附录A《公司内控运行质量评价标准-绩效》。 5.2 “三基”考核标准 依据公司对所属各单位“三基”考核的内控业务部分,细化考核要求,按照公司统一的考核项目要求,考核内容分为内控基础工作、内控年度工作和基本功训练三部分。 5.2.1 内控基础工作内容包括: a) 内控管理岗位和部门设置情况; b) 内控工作计划和考核落实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2018年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概况 (3) 第二部分2018年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4) 一、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4) 二、部控制评价依据 (4) 三、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围 (4) 四、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5) 五、部控制体系评价 (6) 六、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9) 七、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10) 八、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10) 九、对集团推动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1)

第一部分*****2018年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概况*****医药有限公司根据*****及风险合规部的要求开展控体系建设, 根据《*****有限公司部控制评价制度》,于2018年11月9 日下发了《关于2018年控评价工作的通知》,搭建了*****控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将*****2018年控工作划分为三个工作阶段,第一阶段培训及准备、第二阶段实施(含样本抽取、底稿填写、缺陷表上报等)己完成,第三阶段对缺陷项进行整改。现在2018年*****控评价工作己基本完成。 *****在已有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控评价机制。2018年在公司本部开展了控评价培训会两场,组织***** 医药有限公司各部门进行控底稿填报及缺陷收集工作。根据《2018年度控评价工作方案》,*****应于2019年元月完成缺陷的整改跟踪,*****在分析控底稿及缺陷汇总表的基础上,并形成《*****医药有限公司 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即本报告)。

第二部分*****2018年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医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下发通知成立*****控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小组,11月13日通过*****第三十三期总经理办公会议并于2018年11月13日形成会议纪要,对控评价工作进行底稿填写要求及实际操作练习等培训工作。*****总经理办公会对*****整体工作情况、缺陷整改进行审议。*****控领导小组为控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由*****任控领导小组组长,*任副组长,由*********任组员。控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控评价工作方案,整理控工作组填报的底稿,评价过程中的总体把控、质量监控、进行重要决策、协调工作等,并将《*****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即本报告)提交*****有限公司审议。*****控工作组负责具体评价工作、资料收集、样本收取、底稿填报。 公司在2018年度未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开展部控制评价工作;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部控制评价依据 *****医药有限公司根据*******企业部控制规体系有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风险导向、一致性”等原则,制定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并统一部署在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有序地评价。 三、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围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版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现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一、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的原则和包括的要素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 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 2、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 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 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认定

公司管理制度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 署、银监会、保监会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3.术语与定义 3.1内部控制评价:本制度所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的建 立和实施,构成有机循环。 3.2公司:本制度所述的公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 3.3子公司:本制度所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3.4审计委员会:本制度所述的审计委员会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5审计办:本制度所述的审计办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3.6评价工作组:本制度所述的评价工作组是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4.职责 4.1公司董事会 1)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负责认定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方案; 3)负责审议和批准本制度。 4.2审计委员会 1)负责审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2)负责认定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审批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整改方案; 3)负责审议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方案; 4)负责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反映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的质疑、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核实。 4.3公司监事会 1)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

2)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听取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方案。 4.4公司经理层 1)负责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提出应重点关注的业务或事项; 2)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负责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缺陷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 4)负责协调、排除在内部控制评价以及督促整改中遇到的困难。 4.5审计办 1)负责起草本制度及提出修订草案; 2)负责牵头、协调、组织成立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3)负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4)负责草拟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报告; 5)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发现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6)草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根据评价和整改情况拟订内部控制考核方案。 4.6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1)负责制定、更新和维护内部控制文档及测试表模板,并将内部控制文档及测试表模板下发评价范围内相关部门、子公司使用; 2)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3)负责根据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自评情况,对可能产生重要风险的业务事项进行复核检查,形成检查工作底稿; 4)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汇总,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综合分析,拟订认定意见和整改方案; 5)负责跟踪缺陷整改的落实情况。 4.7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 2)负责向审计办上报本部门的兼职评价员及变动情况; 3)负责及时更新内部控制文档及测试表,并上报评价工作组复核; 4)对自评发现的设计和运行缺陷提出整改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送给评价工作组复核;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本评价指引,结合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和报告形式等,明确相关机构或岗位的职责权限,落实责任制,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企业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六条企业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应当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七条企业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实际状况,在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及沟通、监督等方面制定并完善了适应现行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1、公司的控制环境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2、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人事部、财务部、经理部、企业发展部、科技质量部、审计室、证券部、党群办、物业服务部、系统集成部及进出口部等职能部门,同时还投资了多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及参股企业,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业务管理程序、管理办法和有关说明,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分工合作,各行其责,人员配置合理,形成了有效的分层级管理机制。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建立全面、规范、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既是资本市场监管的需要,也是保证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公司从成立之日起,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确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经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内部控制状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促进各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依据统一的、标准化的、模块化的内部控制评价技术和工具,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范围和内容;原则和标准;组织及职能;形式、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披露、使用及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作为公司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公司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内控评价工作落实不到位,可能导致内控有效性评价工作未得到有效履行。 (二)内控评价工作流于形式,可能导致内控失效。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健全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促使公司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并认真执行,并考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与否。具体评价目标如下: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保障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实施。 2、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性。 4、增强公司财务信息和管理信息的真实完整性。 5、为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 6、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六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和内容: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总部、分公司、子公司。评价内容的确定应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进行。年度综合评价时,将按照风险高低或重要性原则来选择。既可以针对某一经营单位实体展开,也可以针对某一要素、某一流程或某一领域具体展开。 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原则和标准 第七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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