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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修订《证券法》竞赛试题及答案

2020新修订《证券法》竞赛试题及答案
2020新修订《证券法》竞赛试题及答案

2020新修订《证券法》竞赛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新修订《证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该法于()正式开始实施。

A、2020年2月29日

B、2020年3月1日(正确答案)

C、2020年3月31日

D、2020年4月1日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证券发行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证券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内,不得买卖该证券。

A、十五日

B、三十日

C、三个月

D、六个月(正确答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的,为发行失败。

A、六十

B、七十(正确答案)

C、八十

D、九十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A、集合竞价方式

B、连续竞价方式

C、集中交易方式(正确答案)

D、做市商方式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关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持有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以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B、不能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正确答案)

C、可以以化名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D、可以直接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A、三个月、三个月

B、五个月、五个月

C、六个月、六个月(正确答案)

D、十个月、十个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有关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A、将证券交易场所划分为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三个层次

B、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券商的柜台市场转让(正确答案)

C、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法定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D、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不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是()。

A、持有公司百分之三股份的股东(正确答案)

B、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C、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D、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信息中不属于内幕信息的是()。

A、已公开的公司分配股利的计划(正确答案)

B、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C、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D、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关于出借自己证券账户或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可以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给他人从事证券交易

B、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正确答案)

C、单位可以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给他人从事证券交易

D、单位可以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新修订《证券法》规定,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制度为()。

A、审批制

B、核准制

C、注册制(正确答案)

D、审定制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下对证券公开发行的叙述中错误的

是()。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

B、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正确答案)

C、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属于公开发行,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D、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法》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A、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

B、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C、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

D、证券衍生品(正确答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

A、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正确答案)

B、撤销发行注册决定

C、责令发行人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

D、终止上市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下有关证券承销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

B、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C、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D、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五千万的,需由承销团承销(正确答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五(正确答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A、百分之一(正确答案)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五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关于从业人员炒股的说法错误的是()。

A、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C、任何人在成为前述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无须转让(正确答案)

D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内不得转让。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八个月(正确答案)

D、二十四个月

上市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内,报送并公告中期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起(、)内,报送并公告年度报告。

A、一个月、三个月

B、二个月、四个月(正确答案)

C、三个月、六个月

D、六个月、十二个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发行人”包括()。

A、上市公司

B、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交易的公司

C、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D、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上市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正确答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有关信息披露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B、发行人的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C、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可以披露,也可以不披露(正确答案)

D、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课后测验100分)

1 . 根据《证券法》,下列有关公开发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2 . 根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下列有关证券上市与退市的相关制度安排,说法不正确的是( )。 1 . 以下()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2 . 在我国境内,以下( )适用《证券法》。 1 . 2019 年修订的《证券法》强化了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A.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的为公开发行 B.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计算特定对象人数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需穿透计算 C.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D.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应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我的答案: B A.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B.取消了暂停上市制度 C.证券交易所按照其业务规则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D.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终止上市交易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2题,每题 20分) A.证券交易场所从业人员 B.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 D.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我的答案: ABCD A.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B.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交易 C.存托凭证的发行和交易 D.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我的答案: ABCD 判断题(共1题,每题 20分) 对错 我的答案:对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 返回上一级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中国人大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916403131.html,浏览字号:小中大打印本页关闭窗口——2005年4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是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法的实施对于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中出现许多新情况,证券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一是部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质量不高,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缺乏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二是一些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严、经营活动不规范、外部监管手段不足。三是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不完善,对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四是证券发行、交易、登记结算制度等不够完备,没有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留下法律空间。五是对资本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有关

法律责任的规定过于原则,难以操作,不利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六是证券法调整范围和某些限制性规定已经不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补充和完善。 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修订证券法的呼声比较高,在十届全国人大一、二次会议期间,有23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修订证券法。国务院有关部门,一些企业和专家学者也通过不同形式表达了修订证券法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03年7月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成立证券法修改起草组,由全国人大财经委部分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起草领导小组,并从上述部门和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起草工作小组,同时聘请刘鸿儒、周道炯、厉以宁等八位专家和学者组成专家顾问组。起草组认真分析研究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证券法修订的议案和各部门关于修 订证券法的建议,专门赴上海、深圳进行实地考察与调研,多次邀请国内证券法律专家和证券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代表,以及中小投资者代表举行研讨会和座谈会,就有关条款修订征求意见。同时,召开了“证券法国际研讨会”,邀请美国、德国、英国、韩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证券法律专家和国内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对国外有关证券立法作了比较研究,借鉴其有益经验。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

经济法复习要点 专题三 公司法+证券法

专题三公司法+证券法律制度●【考点1】股东出资

●【考点2】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 ●【考点3】股东权利 ●1.查阅权

●2.股利分配请求权 ●3.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相关链接1】股份回购 ●【相关链接2】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无论是否到期)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临时提案权 ●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股东代表诉讼 ●【提示1】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请求被告直 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其诉 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提示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与公司的关 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违反该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3】如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 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怠于提起上述损害赔偿之诉的,股东有权提起代表诉 讼。 ●上述损害利益的关联交易合同,如果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而公司又没有起诉合同相对 方的,股东有权提起代表诉讼。(2020年新增) ●【相关链接1】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 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 足3人,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链接2】在公司成立后,存在下列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被认定为该股东抽逃出 资: ●(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100分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上)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以下()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 ? A.上市公司 ? B.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 C.股票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 ? D.股票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的公司 我的答案: D 2 . 根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下列有关证券上市与退市的相关制度安排,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 B.取消了暂停上市制度 ? C.证券交易所按照其业务规则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 D.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终止上市交易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2题,每题 20分) 1 . 以下()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A.证券交易场所从业人员 ? B.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 ? D.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我的答案: ABCD 2 . 下列选项中,属于操纵证券市场手段的有()。 ? A.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 B.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 C.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 D.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我的答案: ABCD 判断题(共1题,每题 20分)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对错 我的答案:对

2020新修订《证券法》竞赛试题及答案

2020新修订《证券法》竞赛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新修订《证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该法于()正式开始实施。 A、2020年2月29日 B、2020年3月1日(正确答案) C、2020年3月31日 D、2020年4月1日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证券发行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证券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内,不得买卖该证券。 A、十五日 B、三十日 C、三个月 D、六个月(正确答案)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的,为发行失败。 A、六十 B、七十(正确答案) C、八十

D、九十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A、集合竞价方式 B、连续竞价方式 C、集中交易方式(正确答案) D、做市商方式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关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持有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以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B、不能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正确答案) C、可以以化名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D、可以直接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A、三个月、三个月

2016CPA经济法之证券法超强整理.doc

股票发行的类型 类型非公众公司 非公开发行 非公众公司 定向公开发行 非公众公司 向社会公开转让(变相发 行) 非上市公众公 司 定向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 上市公司新股发 行 (即增发股票) 需证监会核 准? 不需要需要需要需要需要需要 发行后股东人 数<=200 >200 定性为非上市公众公 司定性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核准 主体条件公司内决议?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期限(如需要) 股票未上市的股份有限 公司 定向公开发行 股东累计>200 需要3月向社会公开转让 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表决权2/3以 上通过) 股东>200,需要;股东<=200,不需要 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定向发行 定向的范围公司内决议?发行方式信息披露方式 ○1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合计应<=35人) ○3符合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 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合计应<=35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 (出席+表决权2/3 以上通过) 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1首期发行在3月内,数 量>50% ○2剩余发行在12月内,数量自 定 ○1定向股东>200,年度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者——确认意见 监事会——审核意见 ○2其他情形,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在创业板上市成立满3年的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 ○2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起算 注册资本/股东出 资 注册资本全额缴纳;出资的财产权转移完毕;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股权清晰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不得存在的情形)○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服务品种结构、行业地位、经营环境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所用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3发行人最近1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重大不确定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1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依法纳税依法纳税,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法律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对外担保发行人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审议流程,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资金占用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占用的情形 审计报告/内控制 度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或结论的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 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 业务独立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上述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2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或涉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尚无明确 结论的 募集资金募集数量应当合适,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股本总额/3000万“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 主营业务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 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实际控制人没 有发生变更 最近3年内最近2年内 盈利能力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 最近3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 最近1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 最近2年连续且增长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

证券法名词解释及简述(完整版)

证券法 1证券:是指为设立或证明某种权利而制作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者第三人依法有权获得证券商记载的特定权益,或者证明持券人、第三人享有某种证券上记载的权利。 2广义证券:在专用纸单或其他载体上,借助文字或图形,表彰特定民事权利的证书,包括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 3无价证券:证券商记载的权利为非财产性质的。(入场券、车票、资格证书) 4有价证券:证券上所记载的权利为财产性的,表明持券人享有按约定期限取得证券商所记载的物权或债券权利的证书。(提单、债券、票据、股票)——狭义证券 根据财产权利不同:分为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 5商品证券:又称货物证券,证明持券人有权对一定数量的商品行使请求权的书面凭证(提单、仓单) 6货币证券:又称商业票据,是指因商品交换和买卖关系而产生,证明持券人对票面上记载的,与商品交易价值相当的一定数量货币的有请求权证券(汇票、本票、支票) 7资本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而发行的,记载投资人直接或间接享有投资收益和投资份额,并可以依法流通转让的权利证书,具有融资和获取收益的双重职能。(证券法调整) 8《证券法》中的“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以及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以及证券衍生品种。

9政府证券:政府为了筹集财政资金或建设自己,凭其信誉,采用信用方式,按照一定程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出具的债权债务凭证券。10金融证券:是指由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集信贷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金融债券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11公司证券:公司为筹集生产所需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其他企业债券。 12上市证券:又称挂牌证券,指经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查批准,在证券交易所办理注册登记后,获得资格在交易所内进行公开买卖的有价证券 13非上市证券:也成非挂牌证券、场外证券,指未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并允许公司在场外自行发行转让的证券。 14股票:股份公司公开发行的、表示股票购买者享有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可转让书面凭证。 15债券:发行人向投资人出具的,在一定时期内有按约定条件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书面证明。 16投资基金凭证:指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并按投资份额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受益凭证。 17证券法:调整和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关系、证券监督管理关系以及其他与证券相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8证券发行:证券的发行人以筹集资金或者调整股权为目的,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众出售证券并由购买者购买的法律行为。

2020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

2020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 本文“2020证券法修订草案二审”由证券从业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证券法修订草案4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在充分考虑我国证券市场实际情况、认真总结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证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聚焦七大市场焦点。 证券发行规定暂不作修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介绍,2015年12月,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目前注册制改革相关准备工作仍在进行,具体改革举措尚未出台。据此,对现行证券法第二章“证券发行”的规定,暂不作修改,待实施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的有关措施出台后,根据实施情况,在下次审议时再对相关内容作统筹考虑。 同时,为了做好修订草案与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的衔接,体现改革方向和要求,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务院应当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授权逐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监管:执法权限、处罚力度双升级 针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新特点,在认真总结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的经验教训基础上,草案二审稿对相关规定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加证监会应当依法监测并防范、处置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原则规定;进一步发挥证券交易所的一线自律管理职能;

对涉嫌违法人员实施边控等措施;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处罚规则,提高罚款数额。 收购:增持资金应说明“来路” 对于近年资本市场上的举牌收购热潮,草案二审稿强化持股达到百分之五的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收购。 草案二审稿要求投资者在持股变动公告中应当公告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以及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对投资者违规增持的股份,明确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行使表决权;将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不得转让的期限,由“六个月”延长为“十八个月”。 信息披露:全面升级为专章规定 草案二审稿将现行证券法“证券交易”一章中的“持续信息披露”一节扩充为专章规定,并予以修改完善: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明确信息披露的方式;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明确信息披露的一般原则要求,强调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应当同时披露、平等披露。 证券交易:增加操纵市场等情形 关于证券交易,草案二审稿作出以下完善:扩大应予严格规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增加操纵市场的情形;增加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证券交易实名制的要求,禁止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增加对程序化交易的规范;

04公司法与证券法(题目)

公司法与证券法试题 一、简答题 1、比较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 2、比较证券发行注册制与核准制。 3、请简述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主要内容 4、简述法定资本制的内容。 5、合伙与公司企业的联系与区别 6、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和法定设立条件。 7、简述股份转让的概念和限制。 8、合伙企业的含义与特征 9、公司设立与成立行为的性质分析 10、公司章程与合伙协议的比较分析 1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 12、简述公司转投资的限制。 13、简述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 14、简述破产债权的含义及其范围 15、简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16、简述记名股与无名股划分的法律意义 17、简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系 18、简述股票上市的条件。 19、简述我国《公司法》关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的规定。 20、简述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的原因。 二、论述题 1、试述我国《公司法》确立的公司资本制度及其优缺点。 2、请论述我国公司法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的主要内容及其实践意义。 3、请论述资本多数决定原则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及如何修正其在实践中的负面作用。 4、请论述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基本内容,以及人合性对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的作用。 5、请论述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条件。 6、试述一人公司的内涵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并论述两者的关系 7、试论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和特殊股的异同 8、试述信息披露的含义和标准。 9、试述股票上市暂停与终止的情形。 10、谈谈你对公司法的规范目的的认识。(为什么要有公司法?25分)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企业家宗先生创立了一个著名的饮料品牌,并成立了以该品牌商标为核心的饮料公司,自任董事长,数年后以其商标转让作为出资与法国某国际饮料公司和一家香港投资顾问公司成立一家合资饮料公司,因其业务精通,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巨大,宗先生在合资公司也担任董事长。因为出资的商标是国内著名商标,该商标的饮料在国内有非常好的市场,所以,原商

经济法-证券法考试试题及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经济法-证券法考试试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4小题.每题1.0分,共4.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甲公司持有了乙上市公司5%的股份后,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后,甲公司所持乙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减多少时,应再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甲公司最长在几天内不得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 A 5%,3天 B 3%,5天 C 3%,3天 D 5%,2天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征券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根据该条可知,D 选项正确。 第2题 股票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满后,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低于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的多少比例的,为发行失败?( ) A 50% B 60% C 70% D 90%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35条的规定,C 选项正确。 第3题 下列有关股票发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票面总值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应由承销团承销 B 股票采取溢价发行的,发行价格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C 证券包销、代销的期限不得超过90日 D 证券公司代销股票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 15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32条、第33条、第 34条、第36条命题。根据第32条的规定,法定由承销团承销的是证券票面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所以A 选项不正确。根据第34条的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不再需要审批,所以B 选项不正确。根据第33条的规定,C 选项正确。根据第36条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所以D 选项不正确(注意:D 选项的表述是原《证券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的《证券法》已经修改)。 第4题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业务人员与委托人的下列约定,哪些不为《证券法》所禁止?( ) A 受托人随时提供对指定股票的分析预测,并按委托人指示买进或卖出 B 受托人优先获取委托人将要公开的经营信息,并用于对其他客户的咨询服务 C 受托人从委托人依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得利润中提取10%作为奖金 D 受托人对于委托人根据咨询意见进行投资交易所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旧法条对比解读证券法

新旧法条对比解读证券法 1.为混业经营预留政策空间 现行证券法(以下简称原法):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修订后的法律(以下简称新法):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允许开发新的证券交易品种 原法: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 新法: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3.为国企买卖股票留出法律空间 原法: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新法: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4.不再限制券商融资融券 原法: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 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账户上实有的证券,不得为客户融券交易。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入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账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为客户融资交易。 新法: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取消禁止银行资金入市规定 原法: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新法: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6.建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原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新法: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7.增加公司负责人的责任规定 原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新法: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法重大修订条款解析(上)

证券法重大修订条款解析(上) 蔡奕副研究员 关键词: 证券法修订/法律解释/金融创新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全面修订是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标志性事件,许多重大条款的修订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创造了条件。笔者有幸参与了证券法修订的一些外围工作,参与了证券法修订过程中的一些重要会议,掌握了证券法修订的一些背景资料。笔者试图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以证券法重大条款的修订历程为主线,通过对繁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理清证券法修订的基本脉络,并对证券法一些重大条款的修订要义和理由进行粗浅的解读与分析,为证券业实务与研究人士提供一些参考。新证券法共修改了146条,增加了53条新条文,删除了27条旧条文,可谓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典重纂。其中重大的修改问题,可大别为八类:总则中证券法调整范围的修改;证券公开发行制度修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修订;违法交易的认定与责任条款的修订;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完善;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的丰富与完善;证券公司监管与规范运作;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职责与权限的加强,等等。本报告拟在简要介绍证券法修订历程的基础上,以上述重大修订问题为主线,对证券法重大修订条

款的修订要义、修订背景和理由作解释和分析,并对该条款的应用前景作出预测。在证券法调整范围方面,证券法虽然仍是主要规范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法律,但也将其他一些适宜由证券法调整的投资品种在条文中作了规定。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将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纳入本法的调整范围,但其发行与非上市交易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将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与交易纳入本法的调整范围。在证券发行制度方面,证券法增加了对公开发行情形的规定,修改了原公司法公开发行条件的规定,从而在基本法律上第一次明晰了“公开发行”与“私募”的界分,为丰富和完善发行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修订方面,证券法为多层次市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新证券法也没有明确多层次市场的具体构成,但明确了合法证券交易场所的法定标准,即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场所。在违法交易的认定与责任条款的修订方面,证券法对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交易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条款均作了细致的修订,使上述条款更具可操作性。在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完善方面,证券法主要修订了上市公司收购方式、大宗持股报告和强制性要约收购制度等内容,总体而言,证券法的修订放松了上市公司收购的管制,为上 一、证券法的修订历程

经济法-15-证券法

教学设计(讲稿)

教学内容与设计 导入课题: 企业融资→证券发行→股票、债券! 案例分析: 东升公司是一家于1996年2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亿元,从1996年公司成立至2000年4月,该公司连续4年盈利。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该公司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且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总额的35%。同时持有该公司股票面值为2000元的股东人数为1500人。该公司成立来一直无违规违法记录。现东升公司准备上市。 问:(1)东升公司申请上市,是否符合条件? (2)假如东升公司上市,股东李某已持有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注意什么义务? (3)如果李某准备收购该公司,他需要注意哪些注意事项? 第十二章证券法律制度 一、证券 证券,是指表示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即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 二、我国证券法所称证券,主要是指股票、公司债券、投资基金凭证和国家政府债券。 三、股票 (一)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人(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每一股同类型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即“同股同权”。 (二)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ordinary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三)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导入5' 理论讲授35'

证券法公开性原则

关于我国证券法公开性原则的思考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原则,是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是各国证券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证券法的公平原则是证券法基本精神的体现,贯穿于证券发行、交易、管理以及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始终,在证券法体系中处于最高效力地位。将公开原则作为证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和资本社会化的客观需要,是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证券法坚持公开性原则有利于约束证券发行人的行为,改善其经营管理;有利于证券市场上发行与交易价格的合理形成;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行证券监管,提高证券市场效率。鉴于此,证券法将公开性原则必须渗透至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具体而明确地规定发行人、大股东信息及有关业务机构和监管机构的信息公开义务,并要求这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我国证券市场也通过立法,确立了公开性原则,我国《证券法》总则第3 条明文指岀:“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中,公开性原则是“三公原则”的基础,是“公平、公正”原则实现的保障。没有“公开”性原则的保障,“公平、公正”便失去了衡量的客观标准,也失去了得以维持的坚实后盾。只有公开,才能有效杜绝证券市场的舞弊行为,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转。 公开性原则包括信息公开制度和管理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乂称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报告或公开其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财务、经营状况方面),以使投资者能获得充分的信息,便于作出投资判断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为了配合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体现公开性原则,同时还规定了管理公开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报告或公告证券监管有关的管理信息,以实现对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以防止管理部门的失职与舞弊行为。 同时,我国证券法为切实贯彻公开性原则,制定了实现公平原则的衡量标准, 在公开制度中必须做到的基本原则有4项: 真实原则,是指公开的信息必须具有客观性、一致性和规范性,不得作虚假陈述。证券投资者将公司信息作为对公司证券进行投资判断的依据,必然要求公司所公开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其经营状况。证券投资者判断的准确性,首先以投资判断的依据的真实性为必要条件。没有真实的公司有关信息,投资者就会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公开性原则便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

《证券法》(2019)主要修订内容(中)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根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下列有关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的相关制度安排,说法不正 确的是()。 ? A.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时,应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 B.依法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 C.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 D.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的答案:A 2 .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委托文件、核查和验证资料、工作底稿以及与质量控制、内部管理、业 务经营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 A.三十年 ? B.二十年 ? C.十五年 ? D.十年 我的答案:D 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如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 ? B.证券公司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并导致投资者损失的,证券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 C.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证券公司证明自己合法,而非投资者证明证券公司违法 ? D.专业投资者的标准由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制定 我的答案:ABC 2 . 以下()可以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 决权等股东权利。 ? A.上市公司董事会 ? B.独立董事 ? C.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证券法复习知识点

证券法复习知识点 一、金融市场 1.金融市场的概念:金融市场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以金融资产的供给 方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形成的交易机制及其关系的总和。广而言之,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借贷的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 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定义是:金融市场是交易金融资产并确定金融资产价格的一种机制。 2.金融市场的分类: 3.影响金融市场的主要因素: (1)经济因素; (2)法律因素; (3)市场因素; (4)技术因素; (5)体制或管理因素。

4.金融市场的特点和功能: 5.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1)政府部门; (2)工商企业; (3)金融机构; (4)个人; (5)中央银行。 6.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 1.主板市场:主板市场也称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 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2.二板市场:二板市场又称创业板市场,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 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 3.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官方名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指证券公司 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4.四板市场。四板市场即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称“区域股权市场”),是 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

二、 证券市场主体 1. 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概念:证券市场融资是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之间以有价证券为媒介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活动。 2. 直接融资的特点和分类: 3. 证券发行人的概念和分类: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 证券发行人主要分为三类:企业类、金融机构类和政府类。 4. 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经济法》证券法练习题

《经济法》证券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股东的权利义务不同,股份可以分为()。 A、普通股和优先股 B、国有股和社会公众股 C、内资股和外资股 D、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2、根据《证券法》规定,承销商承销股票的期限不得超过的时间是()。 A、30日 B、60日 C、90日 D、120日 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限制转让的期限是()。 A、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 B、自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 C、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 D、自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 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其发行对象不得超过()。 A、10名 B、100名 C、200名 D、100 0名 5、收购人拥有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标准之一是: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A、30% B、50% C、70% D、90% 6、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股票发行方式中,不需要证监会核准的是()。 A、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B、非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为80人 C、非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为210人 D、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7、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部为()。 A、主板市场 B、中小板市场 C、创业板市场 D、主板和创业板市场

8、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交易日9点25分至30分 B、交易日9点15分至25分 C、交易日14点30分至15点 D、交易日15点至15点30分 9、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A、5% B、6% C、20% D、30% 二、多项选择题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可以采用的交易机制包括()。 A、协议方式 B、做市方式 C、竞价方式 D、代销方式 2、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这是债权融资的一种形式 B、这是股权融资的一种形式 C、具有融资成本低、发行程序简单、不稀释公司股权(可转换公司债除外)等特点 D、这种融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需要还本付息,对公司现金流的要求较高,发行人存在一定的现金支付风险 3、中小企业板块是主板市场的组成部分,同时四个独立,包括()。 A、运行独立 B、监察独立 C、代码独立 D、指数独立 4、上市公司配股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50% B、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C、采用证券法规定的包销方式发行 D、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5、下列关于公司债券与股票的表述,正确的有()。 A、债券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人享有对公司的还本付息权,不参与公司的决策经营;股票是股东权凭证,股东享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和利润分配权 B、债券与股票都有偿还期限 C、债券通常有固定的利率,与公司的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比股票小 D、在公司破产时,债券持有人享有优先于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的索取权

(完整版)《证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2020

《证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 目录 目录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证券发行 (3) 第三章证券交易 (9) 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 (17) 第五章信息披露 (20) 第六章投资者保护 (24) 第七章证券交易场所 (26) 第八章证券公司 (30) 第九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36) 第十章证券服务机构 (39) 第十一章证券业协会 (40) 第十二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1) 第十三章法律责任 (44) 第十四章附则 (55)

目录 原《证券法》 (现行有效 2014年修订) 新《证券法》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红色字体为新增部分,黄色为修改部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三节 持续信息公开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八章 证券服务机构 第九章 证券业协会 第十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证券上市 第三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六章 投资者保护 第七章 证券交易所 第八章 证券公司 第九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十章 证券服务机构 第十一章 证券业协会 第十二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证券发行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第十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 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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