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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定综合单价包干若是主材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是否可调整

合同规定综合单价包干若是主材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是否可

调整

合同规定综合单价包干若是主材明显偏

离市场价格是否可调整

造价经验之结算中问题处理

结算中问题处理参考

1、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

答:此问题的焦点在是否按定额计价结算方式。因此在双方确认按定额价结算时有无签认,如果有无论价格多少都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双方得重新确定结算方式后再办理结算。

2、清单结算时,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清单子目内容有调整时应如何结算,按合同约定,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的价格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如果是清单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发生变更,

增加或减少应如何处理呢,另外,如果甲方规定变更单项子目价格在某限额之内不予调整,应如何规避风险,同时前述的清单内容变更后的价格是否使用该条款呢,

答:在结算时,材料价差、暂估价调整应该按合同约定。清单项的变

更有两部分,第一是工程量的变化,第二是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第一种完全按单项子目价格的限额要求调整。第二种要根据合同对设计变更或签证的具体要求。

3、清单计价模式招标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有几个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合同注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不考虑是否超过清单误差): 1)工程量出现了增减,可按投标单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那么原投标价中的措施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2)直接费或者包括措施费调整后,原投标中的规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3)税金是否也随之调整,

答:工程量出现增减后,分部分项按实进行调整,措施项要分析是否是由工程量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如果是按合同约定属于索赔的范围。

不论什么原因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按结算额进行调整。

4、招标工程结算中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材料价格是按施工单位投标时所报材料价格还是按工程施工过程实际材料价格组价。比如原招标基础为带基,后变更为满堂基础,满堂基础须重新组价, 答:按合同对结算项的具体要求,要分析材料价是否

包干及清单项内容发生变化是否引起措施项的变化。如果没有要求,应该按实际材料价格组价,如果清单项发生变化也应重新组价,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的认可。

5、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在结算时应怎样解决,

答:按合同对结算条款的具体要求执行。如没有要求,要分析此合同类型,是

开口合同还是闭口合同,一般情况是双方协商结算办理,补充明细合同条款后再进

行结算。

6、现在有一个工程,采用清单计价,合同是可调单价合同,决算造价不含甲

供材料为1000万,另外有500万甲供材料,甲方认可给我们10%采保费,现在要

退甲供材料,问题是这500万是否记取措施费及规费,另外,那10%采保费50万是

否也记取措施费及规费, 答:甲供材料与措施费是两个独立的费用,之间可以没有

任何关系。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措施项是不能变化的,是完成合格工程

必须发生的费用。至于甲供材料在退回时,施工单位只留保管费。当然结算额发生

变化,规费和税金应该相应地调整。

7、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初步预算的工程总价,劳动保险费应为18万余元,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15万元包干。后因建设方的资金原因使工程停工且长

达18个月不能复工。双方在解除合同并对实际完成工程进行结算时,按正常取费

标准,只应取8万元的劳动保险费。施工方认为,合同签订为“包干使用”,即工程不论增加或减少,都应以15万元包干,不再调整。而建设方则认为,原合

同劳保费在18万元的预算基础上下降到15万元,现实际完工的劳动保险费亦应按

同等比例下调,应在劳动保险费8万元的基础上按比例下调,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 在前述情形下,工程实际结算总价款远远小于合同发包时工程总价,临时设施

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也被下调。但施工方称,临时设施费在

施工前期已按工程规模一次性投入,且因建设方原因使临时设施超过了合同约

定的建设工期,临时设施已无多少残值可利用,故临时设施费应按原合同预算金额

不变。本人认为施工方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不知按行业规则,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此问题属于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结算办法,原则按合同中对合同终止结

算条款的要求,如果无任何要求,双方协调确定结算办法,但决不能按工程正常运

作的结算办法。常规来说按实进行结算,这就不存在临时设施费按比例下调的问题,除此之外还要增加由于合同解除发生的索赔。

8、如果总包方把防水工程大包给别人,且对方有单价明细(是材料费+人工费)并由甲方签字认可。故我方结算时按甲方认可单价装入结算,但是审计方只同意调整主材费用,不同意调整定额含量和人工费用。原则是2001定额市场价、定额量。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结算, 答:第一,结算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是总包方的大包不大包没有关系。合同约定按实,甲方签字是认可的,

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按定额进行结算,无论甲方是否签字必须找到变更结算依据的证据,如果没有不能认可。

9、机械大开挖的工程,合同既没有约定,甲方也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了挡土墙及砂袋护坡,是否应计入结算造价,

答:如果此工程是采用招投标,投标方案是否采用挡土墙,如果是就不能单独计取,如果是其它方案,在改变方案时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及监理的同意,如果有签认手续应该增加,如果没有就不能增加。

10、我在实际工作第一次用清单结算,请教各位大侠综合单价可以因为材料价格或者实际情况的变化改变吗,在合同中没有约束时,能改变多少,比如:土方开挖过程中,运距的增加或者使用的设备的改变,综合单价能变吗,如果能变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材料价格的变化很大,投标时石头的单价为65元,由于工程工期较长,石头出厂价变为110元,可以改变综合单价吗,或者怎么结算才能让双方都比较合适, 答:一般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考虑一部分风险,只要工作内容没有改变材料价格是不应调整,能不能调整要根据合同对结算条款的约定,如没有约定,双方协商解决。

11、招标工程的中标价在竣工决算时,工程量变更,能否对投标书部分重新计算,还是只计算变更部分,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在竣工决算时能否调整,(签订的是可调价格合同)

答:要根据合同约定,一般只能对变更部分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计算,至于材料价格仍要依据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能对变更部分按实结算,投标书部分不应调整。对于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12、工程合同签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综合单价是按花岗岩沙浆铺设计算的,洽商为改用进口微晶石粘接剂铺设,结算时施工单位将原工程量也加大了,请问诸位同行,工程量的变化允许么,

答:要依据合同对变更条款的约定,从此问题来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是两个不同的清单项,在结算时变更后的清单项重新组价由建设方确认,工程量是允许变更的。

篇二:预算中常遇到问题

工程结算的若干个问题

1、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

答:此问题的焦点在是否按定额计价结算方式。因此在双方确认按定额价结算时有无签认,如果有无论价格多少都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双方得重新确定结算方式后再办理结算。

2、清单结算时,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清单子目内容有调整时应如何结算,按合同约定,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的价格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如果是清单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发生变更,增加或减少应如何处理呢,另外,如果甲方规定变更单项子目价格在某限额之内不予调整,应如何规避风险,同时前述的清单内容变更后的价格是否使用该条款呢,

答:在结算时,材料价差、暂估价调整应该按合同约定。清单项的变更有两部分,第一是工程量的变化,第二是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第一种完全按单项子目价格的限额要求调整。第二种要根据合同对设计变更或签证的具体要求。

3、清单计价模式招标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有几个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合同注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不考虑是否超过清单误差): ?工程量出现了增减,可按投标单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那么原投标价中的措施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直接费或者包括措施费调整后,原投标中的规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税金是否也随之调整,

答:工程量出现增减后,分部分项按实进行调整,措施项要分析是否是由工程量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如果是按合同约定属于索

赔的范围。

不论什么原因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按结算额进行调整。

4、招标工程结算中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材料价格是按施工单位投标时所报材料价格还是按工程施工过程实际材料价格组价。比如原招标基础为带基,后变更为满堂基础,满堂基础须重新组价,

答:按合同对结算项的具体要求,要分析材料价是否包干及清单项内容发生变化是否引起措施项的变化。如果没有要求,应该按实际材料价格组价,如果清单项发生变化也应重新组价,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的认可。

5、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在结算时应怎样解决,答:按合同对结算条款的具体要求执行。如没有要求,要分析此合同类型,是开口合同还是闭口合同,一般情况是双方协商结算办理,补充明细合同条款后再进行结算。

6、现在有一个工程,采用清单计价,合同是可调单价合同,决算造价不含甲供材料为1000万,另外有500万甲供材料,甲方认可给我们10%采保费,现在要退甲供材料,问题是这500万是否记取措施费及规费,另外,那10%采保费50万是否也记取措施费及规费,

答:甲供材料与措施费是两个独立的费用,之间可以没有任何关系。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措施项是不能变化的,是完成合格工程必须发生的费用。至于甲供材料在退回时,施工单位

只留保管费。当然结算额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应该相应地调整。

7、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初步预算的工程总价,劳动保险费应为18万余元,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15万元包干。后因建设方的资金原因使工程停工且长达18个月不能复工。双方在解除合同并对实际完成工程进行结算时,按正常取费标准,只应取8万元的劳动保险费。施工方认为,合同签订为“包干使用”,即工程不论增加或减少,都应以15万元包干,不再调整。而建设方则认为,原合同劳保费在18万元的预算基础上下降到15万元,现实际完工的劳动保险费亦应按同等比例下调,应在劳动保险费8万元的基础上按比例下调,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 在前述情形下,工程实际结算总价款远远小于合同发包时工程总价,临时设施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也被下调。但施工方称,临时设施费在施工前期已按工程规模一次性投入,且因建设方原因使临时设施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建设工期,临时设施已

无多少残值可利用,故临时设施费应按原合同预算金额不变。本人认为施工方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不知按行业规则,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此问题属于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结算办法,原则按合同中对合同终止结算条款的要求,如果无任何要求,双方协调确定结算办法,但决不能按工程正常运作的结算办法。常规来说按实进行结算,这就不存在临时设施费按比例下调的问题,除此之外还要增加由于合同解除发生的索赔。

8、如果总包方把防水工程大包给别人,且对方有单价明细(是

材料费+人工费)并由甲方签字认可。故我方结算时按甲方认可单价装入结算,但是审计方只同意调整主材费用,不同意调整定额含量和人工费用。原则是2001定额市场价、定额量。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结算,

答:第一,结算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是总包方的大包不大包没有关系。合同约定按实,甲方签字是认可的,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按定额进行结算,无论甲方是否签字必须找到变更结算依据的证据,如果没有不能认可。

9、机械大开挖的工程,合同既没有约定,甲方也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了挡土墙及砂袋护坡,是否应计入结算造价,

答:如果此工程是采用招投标,投标方案是否采用挡土墙,如果是就不能单独计取,如果是其它方案,在改变方案时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及监理的同意,如果有签认手续应该增加,如果没有就不能增加。

10、我在实际工作第一次用清单结算,请教各位大侠综合单价可以因为材料价格或者实际情况的变化改变吗,在合同中没有约束时,能改变多少,比如:土方开挖过程中,运距的增加或者使用的设备的改变,综合单价能变吗,如果能变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材料价格的变化很大,投标时石头的单价为65元,由于工程工期较长,石头出厂价变为110元,可以改变综合单价吗,或者怎么结算才能让双方都比较合适,

答:一般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考虑一部分风险,只要工作内容没有改变材料价格是不应调整,能不能调整要根据合同对结算条款的约定,如没有约定,双方协商解决。

11、招标工程的中标价在竣工决算时,工程量变更,能否对投标书部分重新

计算,还是只计算变更部分,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在竣工决算时能否调整,(签订的是可调价格合同)

答:要根据合同约定,一般只能对变更部分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计算,至于材料价格仍要依据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能对变更部分按实结算,投标书部分不应调整。对于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12、工程合同签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综合单价是按花岗岩沙浆铺设计算的,洽商为改用进口微晶石粘接剂铺设,结算时施工单位将原工程量也加大了,请问诸位同行,工程量的变化允许么,

答:要依据合同对变更条款的约定,从此问题来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是两个不同的清单项,在结算时变更后的清单项重新组价由建设方确认,工程量是允许变更的。

13、总价包死的合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时怎么报结算资料?

答;很简单,如果没有任何变更合同额等于结算额。如何有变更按合同约定是否可以调整,如何可以调整加上变更费用。其次还要根据合同约定增加索赔费用。

1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工程造价结算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工程一经招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必须按投标

价+签证+变更的形式计算,如果双方在结算方式中约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决算,能否对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项目(实际已完成)进行追加。

答:准确的说,法律法规中不会硬性规定,必须用哪种结算方式结算。如果双方结算方式约定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可以做为合同的补充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项目可以进行追加。

15、施工挖孔桩土方工程项目,包工不包料,其中合同规定土方按实计算,遇到塌方时另行计算,现在甲方代表和监理因为对甲方不满,随意签证,造成土方数量、塌方数量增加很多,请问作为甲方该怎么结算,

答:这是甲方内部管理的问题,如果甲方代表和监理都签证认可,应该给施工单位结算。如果甲方发现内部人员失职,应出示充分证据资料或走法律程序。

16、关于甲供材在结算中应该怎么退还,一直有争议,想请教一下,

答:甲供材料应甲乙双方自行商定。一般采用正常结算后,甲供材按结算价扣除。甲供材的采购市场价与结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料的保管费。

17、我公司最近有一个工程竣工,正在进行最后结算工作,此工

程的承包价很低,而且有近三分之一的工程量属于甲供材和甲方分包工程,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按01定额及相关取费后下调10%执行,而本工程的洽商核减量很大,(甲方工程师在签证时注明,由于一些洽商是我方提出的,不再计入经济变更内,而核减的确计入)如果按合同约定核减部分也按此规定执行,我们的损失较大,我认为本工程的合同价本来很低,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甲供或甲方分包项目,此部分基本是一个固定数,而做为核减,只能是甲方分包及甲供材之外我们的实际工作量,所以我认为核减部分不能按此合同执行,请给以明示。

答:结算应该是从预算中先行扣除甲供材料和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所剩工程款作为合同价款,然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约定下浮)。

18、我现在做的一个结算工程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包方在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与竣工实际工程量有出入时,按当地部门的规定,应该是多列部分不予扣

除,按相应清单量的中标价结算;漏项和少列部分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及指导价结算。我现在遇到问题是我们中标的预算书中配电箱安装子目报价太低,主要是预算中配电箱报价过低造成,按规定不能调整。但如果是有些配电箱漏算(甲方发包时的工程量中)我是应按中标预算书中的类似配电箱的子目综合单价报结算,还是按实际的设备价格计入子目,按新的综合单价结算, 答:一般来说施工图纸、经甲方签认的施工方案、现场签证单、

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有效的竣工资料都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有的甲

方会规定作为结算经济依据的资料必须专门签认装订,为避免结算时扯皮尽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19、合同中约定结算依据为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该工程在办理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隐蔽资料可作为结算依据,行吗,

答:隐蔽工程可以做为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依据,不过还得补充设计变更及

现场签证单。

20、今年电缆、电线的价格上涨幅度太大了,我在结算时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价差,但甲方不给我们调整,甲方说这在合同中已约定,包括了风险系数。请问这样的风险也太大了,不知可以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另外,不知道关于铜的上涨是不是有什么文件规定,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不予调整,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需在合同中有约定但任可以调整。而且,我用什么方法才能让甲方给我调整差价。

答:按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21、工程量清单描述与施工图纸不符,且施工中有现场签证,在固定总价情况下,结算价格是否可调整。

答:依据合同中结算条款对变更及签证的约定,如果有明确则按合同执行。如

果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变更和签证的结算方式后进行结算。

22、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结算按当地公报信息价计算主材

价格,但在施工中双方签证了主材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公报信息价,且监理单位也签字认可,作为审计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如果合同有约定应首先执行合同约定。另监理单位签字,建设单位是否签认,因为有的合同约定监理职责只负责现场情况,涉及费用的必须甲方签认,如果甲方也签认了,可以认为是补充的结算资料,应予计价。

23、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结算按当地公报信息价计算主材价格,但在施工中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结算的主材价格为当地公报信息价加运输费用,且议定二次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和二次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作为审计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如果甲方签认了补充协议,审计时发现不合理应再告知甲方,但如果甲方同意,或说明了特殊的原因,应按补充协议给予结算,(政府审计除外)。

diandao999

2009-3-14 22:15:23

结算部分

1、某工程(为定额计价)合同约定基础按实结算,结算时发现其基槽开挖宽度大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即按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了分歧,建设单位认为,其超出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属于施工措施,按合同”超出设计部分不予计量”的规定,只认可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

而施工单位则认为,既然合同约定为”按实结算”,就应按实际

开挖的基槽宽度结算。请问:1)、什么叫”按实结算”?怎样理解? 2)、本工程的基槽该怎样结算?

答:1、按实结算是指按规范要求施工,完成某项成活实际消耗的工作量或费用。

2、基槽结算首先要看超挖部分发生的原因,如果超挖部分是业主原因或不可

抗力造成的,则需要办理设计变更或进行签证,施工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如果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则可认为其没有按规范要求施工,应按规则结算。

2、有一个工程的结算工作,变更和签证很多,涉及签证的计算现在理解上有

分歧,分歧如下:增加某项工作签证费用53000元,但没有注明是否包括了全部费用,因此在计算时是计入直接费内参加计取利润、税金,还是直接计入税前造价,或者直接计入税后造价,另外因为对甲方有个优惠,,,请问签证部分是否还要优惠, 答:1、签证是针对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签证只需另外计取税金,即直接计入

税前造价。

2、签证部分是否优惠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有约定则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甲乙双方进行协商。一般来说,优惠是针对该项目而言,而签证也包含在单项工程总造价内,所以也需要优惠。

3、有一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独立基础挖土方的描述如下:“挖基础

土方三类土基础类型:独立基础层底面

积:1.8m*2.0m挖土深度:2.7m弃土运距:自行考虑地下水位:-1.2米”,根据图

纸明确独立基础的面积是

1.8M*

2.0M,基础底标高为-2.7米没有错.而在独立基础混凝土的描述“独立基础,垫层材料种类、厚度:100厚C15素砼垫层,1000厚砂石垫层,基边各出50CM,混

凝土强度等级:C25”。想请教一下,独立基础已按描述施工完毕,请问独立基础中的”1000厚砂石垫层,基边各出50CM”.在土方工程量结算时是否可算?

答:根据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挖基础土方清单项的工程量是以“垫层面积*挖深”来计算,挖深是从垫层底部开始计算,所以底面积应该计算基边各出50CM的

工程量,另外挖深也应计算垫层厚度。

由于以上案例只列出了清单的项目特征,并没有说明甲方提供的土方工程量是否是按“垫层面积*挖深(垫层底部)”计算的,所以不好判断甲方是否漏算。施工方需要验证一下,如果确实漏算需要向甲方提出加上这部分工程量。

4、包干价里遇到新增项目要不要加施工措施费呢,比如新增一道墙,要不要

计算脚手架呢,

答:应该看合同约定。正常来说包干价中不包括新增项目,新增项目后,如果

因为该项施工引发了额外的施工措施费(一般是指技术措施费),则需要计取。

5、我所在的一净水厂项目,近日遇到一个索赔问题,我方在土方开挖施工组

织没有正式提交监理和业主前,经监理及业主同意

情况下进行土方大开挖,基坑挖深度为4.5M,上口长98M宽46.5M,在基坑一侧有一已完工投产的沉叠池,在开挖前我方以口头形式要求在靠近沉叠池一侧按设计要求打两排钢板桩,但业主和监理以造价太高为由拒绝,于是我方采取自然放坡的形式开挖,后由于靠近沉叠池一侧土方部分坍塌和不均匀沉降,导致原沉叠池边一排水管破裂,土方在水浸泡下大面积坍塌,事故发生后我方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在靠近沉叠池一侧重新打两排钢板桩并做砼护坡,调来四台抽水机连续抽水。事后我方要求索赔,但监理和业主以以下两个理由拒绝签证:

(1)我方的土方施工组织是在事故发生后才正式提交给监理

篇三:定额体系风险及防范措施

费率招标存在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存在风险

风险:1、经济风险:定额计价模式是计划体系,其价格偏离市场价格、总体价

格水平偏高、且政府发布的价格信息时效性太差、不能满足实施管控要求;且其价格均为预算价格、不是市场价格,材料价格水平虚高;如:现在(2015年12月20日)

螺纹钢市场价一顿约1650元,信息指导价为2050元;混凝土(2015年12月20日)C30市场价格为245元(含泵送费),信息价格为324元(含泵送费)

2、合同风险:采用定额体系与现行FIDIC和09版、14版工商总局等发布合同体系相背离、在进行备案和验收和诉讼是均存在很

大风险、采用定额体系必定会造成阴阳合同的存在;

3、组织风险:我们现在的成本管控模式为目标成本管控体系、基于金蝶系统,而成本形成方式为定额模式,二者相互矛盾、目标成本无法落地实施;

4、技术风险:定额计价模式要求基础成本管控人员技术水平和对技术了解掌握程度较高,我们现在成本人员整体年轻化,大都未经历过一个完整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

5、法规风险:现行《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建筑工程应采用清单计价模式、在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及诉讼时没有法律依据;

二、防范措施

1、对于已经签约的定额体系合同的防范措施:

A:公司内部将定额体系清单化管理,按合同签订的结算要求组织清单项目及特征,针对项目特征和价格变化等的调整修正定额子目得到新的综合单价,并记录和预警价格变化情况;对于定额中价格明显过分偏离市场价格的情况要重视施工组织和方案的比选,劲量规避价格高的项目;

B:采用三算控制价格体系,在签订合同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即刻进行工程量和项目的核对,确定项目概算,合同双方签订工程计价报告,列入目标成本核算,项目进度支付依据计价报告确定,对于变更签证项目对比计价报告确定其合理行,在结算时调整,项目目标成可控。

王建君

2016年元月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价款、竣工结算、付款方式 1。1。合同价款: 1。1。1。根据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包干单价为元/(单位);暂定总价为:元(大写:)。 1。1。2。本合同固定单价(含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综合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金、保险、甲供材料保管及场内运输费、材料送检抽样检验费、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质监费、规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不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自然灾害等因素进行调整。 1。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根据设计要求取消或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工程量根据实际增减调整,固定单价均不作调整。 1。2。竣工结算 1。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4份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1。2。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经甲方确认后28天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成分包工程结算。 1。2。3。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金额,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金额的3%,否则,乙方向甲方

支付超出部分的造价咨询费用,咨询费用=(乙方上报结算金额-审定结算金额×1。05)×5%,并在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1。2。4。工程量:以实际数量计算。 1。3。付款方式(可根据各专业具体定) 1。3。1。合同签定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1。3。2。进场后分批支付至进场货款的%(以楼栋供完为一批次)。 1。3。3。全部安装结束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 1。3。4。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1。3。5。余款3%分二年支付:经政府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1年保修期满后支付%,竣工验收满2年支付%。 1。3。6。尽管有上述时间规定,乙方应在支付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甲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乙方支付。 1。3。7。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甲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包干。 综合单价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材料、安装、质保、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 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 京造定〔2008〕4号 各区县建委、集团(总公司)、有关单位: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计价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08〕138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降低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给建设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带来的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就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工程合同价格及有关调整办法,对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范围和幅度、超出其幅度的调整方法及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明确约定。 (一)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的调整方法。

(二)采用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 (三)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月或按季度对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进行认价。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未予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四)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施工工期,结合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风险范围和幅度。 (五)工程量按调整期内完成的相应工程量计算。 (六)计算后的差价仅计取税金。 二、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严禁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全部风险。施工合同中仅明确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承包人应当承担风险,但没有具体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视为其风险范围和幅度约定不明,应当按照以下办法执

最新2020年综合单价包干合同(1)范文示例

【篇一】 合同价款、竣工结算、付款方式 1。1。合同价款: 1。1。1。根据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包干单价为元/(单位);暂定总价为:元(大写:)。 1。1。2。本合同固定单价(含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综合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金、保险、甲供材料保管及场内运输费、材料送检抽样检验费、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质监费、规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不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自然灾害等因素进行调整。 1。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根据设计要求取消或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工程量根据实际增减调整,固定单价均不作调整。 1。2。竣工结算 1。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4份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1。2。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经甲方确认后28天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成分包工程结算。 1。2。3。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金额,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金额的3%,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造价咨询费用,咨询费用=(乙方上报结算金额-审定结算金额×1。05)×5%,并在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1。2。4。工程量:以实际数量计算。 1。3。付款方式(可根据各专业具体定) 1。3。1。合同签定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1。3。2。进场后分批支付至进场货款的%(以楼栋供完为一批次)。 1。3。3。全部安装结束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 1。3。4。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1。3。5。余款3%分二年支付:经政府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1年保修期满后支付%,竣工验收满2年支付%。 1。3。6。尽管有上述时间规定,乙方应在支付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甲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乙方支付。 1。3。7。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甲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逾

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怎么计算

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怎么计算 先将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项目..从新按定额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量.再套相应的定额算出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再将三者加起来为基数算出管理费.利润.全部加上就等于合价. 再将合价除以工程量清单中按清单计算规则算出来的工程量就得到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的计算其实很简单,定额的工程量与清单的工程量在很多时候是一样的,不需要单独再进行计算,如果你会总结的话,其实清单量与定额量不同的也就是那几个清单项,如土方(清单量不考虑工作面的宽度及放坡,而定额量却要考虑工作面的宽度及放坡),屋面的防水面积(清单量为面积,没考虑卷边,而定额量就要有卷边的面积,只要加上卷边的长度*高度就可以了),还有楼地面工程里地面的清单项就有3:7灰土垫层,它的单位是立方米,而清单里给出的是房间的面积,你直接用面积*高度就OK了,还有呢,不过我就说到这里,剩下的你自己总结吧!这需要你要细细地翻阅清单计价规则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对比就容易总结了,这是经验。 至于取费嘛,土建工程是按定额子目的直接费为基数取费的,就是人、材、机的总和了,而安装工程就不同了,它是按定额子目的人工费为基数进行取费的,不过这些在软件里都已经是设定好的,不过你是初学者一定要搞明白这个,不然的话,以后跟别人对预算的时候都不知道是为什么错的,因为这是基本功,一定要很扎实! 我想问一下如果招标方和投标方算的工程量不一样怎么办? 投标方投标时只需报价,招标时提供的清单工程量固定的,不许更改。 不知道你老师是什么意思啊,一般综合单价由二级子目套定额组价组成综合单价。你们老师说的投标方的工程量是套定额时计算的工程量,基价由投标方套定额得来的,二者相乘后得到总价,再除以清单的工程量,得到综合单价,一般投标的综合单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再更改。 那个你下载个智慧软件操作下就知道了 追问 首先谢谢你的回答。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工程量按理说不一定都是一样的,请问你做过类似的工程项目吗?希望多多指教,我没有这方面的实际经 验,不太懂,呵呵 您上边说的智慧软件是什么样的软件?我在百度里没搜到,只搜到有炒股票的大智慧软件 回答 你说的工程量不一样那是最后结算时候不一样,工程量中标单位按时结 算,但是在投标时候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只需报价即可。我也初学者啊。你搜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反正江苏这边都是用这个进行造价类工作的。 追问 真的太谢谢你啦~百度知道里边怎么能把你的答案采纳为最佳答案并且多给你一点分数呢?呵呵我还不大会弄,想多给你点悬赏。不差钱~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导语】综合单价包干是指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以下是无忧考为大家带来的与“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相关的知识。供大家参考! 【篇一】 合同价款、竣工结算、付款方式 1。1。合同价款: 1。1。1。根据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包干单价为元/ ;暂定总价为:元。 1。1。2。本合同固定单价,不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自然灾害等因素进行调整。 1。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根据设计要求取消或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工程量根据实际增减调整,固定单价均不作调整。 1。2。竣工结算 1。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4份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1。2。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经甲方确认后28天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成分包工程结算。 1 o 2。3。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 的结算金额,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金额的3%否则,乙 方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造价咨询费用,咨询费用=x 5%,

并在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1。2。4。工程量:以实际数量计算。 1。3。付款方式 1。3。1。合同签定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1。3。2。进场后分批支付至进场货款的% 1。3。3。全部安装结束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 1。3。4。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1。3。5。余款3%分二年支付:经政府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1年保修期满后支付%竣工验收满2年支付%。 1。3。6。尽管有上述时间规定,乙方应在支付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甲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乙方支付。 1 o 3。7。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甲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篇二】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包干。 综合单价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材料、安装、质保、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保证工期、质量、文明施工、 验收通过、资料归档的各项费用,还包括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

关于建筑合同中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案的讨论

关于建筑合同中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案的讨论 摘要:材料价格调整一直是建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不断的话题,目前建筑市场中,广泛采用的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即总价包干合同),即合同一旦签订后,所有价格一律不予调整,而工程的实施一般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甚至几年才能完成,其间材料价格的不确认性最为突出,往往成为合同争议的焦点,以下描述将围绕材料价格调整展开。 关键词:造价、材料价格、调整 工程造价主要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的,而其中材料费所占的比例一般有60%~70%之多,因此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费用。而事实上,在实际施工时使用的价格,是不会静止不动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状况的变化而处于经常的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或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的、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然而,目前建筑市场中普遍采用的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即总价包干合同),合同约定所有价格一律不予调整,此类合同表面上看更有利于业主控制工程造价,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材料出现大幅波动,业主就会陷入僵局。倘若材料价格大幅上调,造成承包商无法承担,则承包商通常以停工作为威胁,迫使业主调整材料价格,而当发生类似情况时,多数业主都会做出调价的让步;相反的,当出现材料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时,价格下降的幅度通常会被作为利润,顺理成章地收入承包商的囊中。由此可以看出,在总价包干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业主非但没有成功地将材料涨价的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相反地,却为材料价格下调的利润买了单,因此在合同中制定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则成为了当务之急。 建筑市场中的材料价差调整通常采用以下几个方法: (1)按实调整(抽样调整法):按实调整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按下列公式进行: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包括: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正式版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期限: 4.1、工程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总工期每拖延一天,

乙方需支付甲方每日元违约金。 4.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顺延工期,具体顺延期限通过双方及时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2.1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4.2.2因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以至延长工期者; 4.2.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6、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核定认可本工程价款(大写) 元人民币。 二:甲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1.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1.3甲方负责施工中指导、督促及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 1.4甲方负责检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工作。 2.1乙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2乙方施工中必须经常对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料清,做好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三篇

综合单价包干合同范本三篇 合同价款、竣工结算、付款方式 1。1。合同价款: 1。1。1。根据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包干单价为元/ (单位);暂定总价为:元(大写:)。 1。1。2。本合同固定单价(含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综合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金、保险、甲供材料保管及场内运输费、材料送检抽样检验费、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质监费、规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不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自然灾害等因素进行调整。 1。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根据设计要求取消或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工程量根据实际增减调整,固定单价均不作调整。 1。2。竣工结算 1。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 4 份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1。2。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经甲方确认后28 天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成分包工程结算。 1。2。3。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金额,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金额的3%,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造价咨询费用,咨询费用=(乙方上报结算金额-审定结算金额X 1 05)x 5%,并在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 1 。2。4。工程量:以实际数量计算 1 。3。付款方式(可根据各专业具体定) 1。3。1。合同签定并交付履约保证金后15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1。3。2。进场后分批支付至进场货款的%(以楼栋供完为一批次)。 1。3。3。全部安装结束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 1。3。4。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1。3。6。尽管有上述时间规定,乙方应在支付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甲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乙方支付。 1。3。7。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甲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篇二】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包干。 23。2 暂定建筑面积平方米,结算时建筑面积依据最终施工图纸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的相关规定计算并同比例进行措施费总价调整。具体详见中标报价表。 结算时承包人不得再提出调整以上措施费平方米单价费用。同时,承包人承诺以上所计取的措施费已能全部完成本工程,不再增加任何其它措施项目项及费用。 23。2 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 关于工程材料、人工、机械的说明: a。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不计入承包人工程总价。发包人供应 材料设备保管费计取方式:如承包人发生保管及管理工作,则此部分 的材料设备保管费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价格的1%计取; b。发包人指定品牌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如 下:,投标人根据指定品牌选择并自行报价(详见附表); c。如出现综合单价里没有的材料则由发包人核价,核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核价部分材料上浮13%(含采保费、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作为独立

砼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单价包干)

翡翠绿洲八期砼浇捣工程 班 组 协 议 书 甲方:广州市中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乙方: 班组协议书

甲方:广州市中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翡翠绿洲八期工程的砼浇捣劳务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翡翠绿洲八期砼浇捣工程 2、施工地点:广州市新塘翡翠绿洲八期 3、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3.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有关翡翠绿洲八期工程施工图纸以及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定内容进行施工,包括砼浇捣工程、基础砖胎模砌筑及砖胎模内抹灰以及现场责任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的倒运以及厂区内所有成品保护。 3.2工作内容:按照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以及定额规定和甲方的施工方案完成相关的主体部分全部工作内容。 3.3、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乙方不得因此对甲方提出补偿。 4、承包方式及劳务价格: 4.1 (1)砼浇捣工程:综合优良单价:19.3元/m3包干、综合合格单价:18.5元/m3包干、垫层砼综合单价:10元/㎡包干(包清土平场、夯实)、拆模后的楼面圾垃清理按0.5元/㎡(建筑面积);(2)基础砖胎模砌筑综合单价:120元/m3包干(包材料倒运、砂浆搅拌及倒运)、砖胎模内抹灰综合单价:5元/㎡包干(包砂浆搅拌及倒运)。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包除砼以外的所有材料费,包振捣机械(振动器、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磨光机等)、各种相应手上工具、斗车、胶水管等。工作内容包括:砼浇注、振捣(包括泵管的存置、泵管的移动、安拆、清洗、运送到指定的地方堆放好等);有需要的搭设操作架和支撑架;砼的成型抹平压光、扫毛;砼养护(不少于7天的不间断浇水养护);地下室基坑施工期间底板砼未浇筑前的抽、排水人工;地下室底板、顶板结构找坡及压光;泵管堵塞清理及因此造成每次施工人员24小时内的停窝工损失;砼运输车进入现场后的指挥协调,车辆出工地的冲洗;砼的浇注、震捣、压光不少于两遍、扫毛、养护、砼浇筑前的看护、场地的清理;拆模后的楼板面垃圾清理;布料机的保养、地泵的清洁;如遇特殊情况、因砼原因需留设施工缝时按甲方要求施工、

(完整版)单价包干零星工程合同模板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进行了踏勘,了解工程现状、现场环境,了解项目的具体施工要求,具备该项目所需的设计、施工相关资质和施工经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项目地址: 1.3项目概况: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包安全。 第二条:承包范围: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合同总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年月日,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则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3.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误工、窝工等,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误工、窝工等费用,但工期予以顺延。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包干综合单价为,暂定工程量为,暂定合同总价为元整,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已完工程量计算。

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范围所需之全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发生方案费、人工费(所括加班费)、材料费、机械费、不可预见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风险等所有费用。任何情况下(含国家政策和当地政策变化)包干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请调整包干综合单价,否则将被视为恶意违约,除放弃已完工程价款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甲方损失。 第五条甲方工作 5.1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水电费乙方承担。 5.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签收乙方交付的有关文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5.3 按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款,。 5.4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并签字确认。 5.5乙方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且自检合格后,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工程验收。 5.6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控制乙方施工质量。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7负责监督、检测乙方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对所有进场的材料、配件的品名、规格、质量、外观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工作 6.1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全权负责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材料价差调整补充协议书范本

********工程 材料价差调整补充协议书

业主:***** 承包人: 时间:*****

补充协议书 ********(以下简称“业主”)和***************(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钢材、水泥、主要地材、油料等价格波动较大,材料价差超出项目业主、承包人正常风险范围,影响了****建设项目进展及工程质量。根据******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风险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结合我省****建设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实际,双方经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一、补充协议依据 1、***** 2、与本工程的相关的会议纪要、合同文件。 二、合同材料调差范围 本合同调差的的材料仅包含****下发的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材料。合同中临时项目涉及的材料及文件中规定的不调差材料不参与调差。在变更工程量中新预算单价的工程量不参与调差。三、调差的材料品种及风险幅度(r%) 工程量完成日期在***年***月***日以前: 1、钢材(r=±*) 2、水泥(r=±*)

3、地材(r=±*) 4、油料(r=±*) 工程量完成日期在***年***月***日以后: 1、钢材(r=±*) 2、水泥(r=±*) 3、地材(r=±*) 4、油料(r=±*) 四、计算原则 超过基准价(Co)的价差为材料价格变化产生的调整费用,不应再计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营业税及其附加、所得税、管理费、材料超运距费、材料转运费等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1、价差(△C):△C=Ci(i=1,…,n)-Co,i指采购时间。 (1)基准信息价(Co): 基准价(Co):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项目所在地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当季(月)信息价,工程项目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市的基准信息价应取信息价的平均值。 (2)信息价(Ci):工程中每期中期支付报表申报当月项目所在地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工程项目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市的基准信息价应取信息价的平均值。 2、数量(V):按承包单位当月(当季)所完成工程中期支付报表中签认的实际清单工程量加上定额损耗量的50%计算。其中混凝土中的水泥、地材耗量以定额(《***建筑工程定额》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

编号:FS-DY-20345 总价包干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期限: 4.1、工程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总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每日元违约金。 4.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顺延工期,具体顺延期限通过双方及时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2.1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4.2.2因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以至延长工期者; 4.2.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6、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核定认可本工程价款(大写) 元人民币。 二:甲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1.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1.3甲方负责施工中指导、督促及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 1.4甲方负责检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工作。 2.1乙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2乙方施工中必须经常对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料清,做好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

土石方工程分包协议(单价包干合同)教程文件

工程 土石方工程分包协议 总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作为工程的承包商,将该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分包给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项目甲方指定的土石方施工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年月日 2.2完工日期:年月日 2.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5 天(包括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及恶劣天气)。若因乙方原因,每 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如因甲方及业主指令原因,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赔偿顺延工期的任何损失。 2.4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总日历天数不变。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3.1本工程单价一次包死,工程量乙方在2002年5月25日核算完,并经甲方审定书面确认后一次包干,结算时工程量除设计变更外不作任何调整。 3.1.1本工程合同单价见下表: 盈丰佳高科技厂房及研究中心结构、砖砌体工程单价汇总表

说明: (1)石方价格均考虑了需要爆破的费用,挖土机挖不动的即为石方; (2)以上价格均考虑了包括税金在内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与爆破; (3)内驳与短驳均为场内挖运与回填,外驳为土石方开挖外运及外弃土石方。 3.2 工程量确认方式:工程量以测量队现场测量经业主及监理复核后的数据为依据,已甲方最终确认的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依据;对此部分现场不签任何零星用工;除此外所签零星用工按25元人民币/工日计取,此费用在结算中一并支付。 3.3劳保用品由乙方自理。 3.4分包单价包括生产工具、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医疗费等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3.5乙方自行解决现场施工人员住房,负责生活水电费及床铺搭拆费用。 3.6乙方对现场地质条件及场地现状已经作了充分掌握;遇有障碍物应自行安排措施(包括临时道路等设施)均不作合同价款的调。 3.7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前应提前24小时到甲方安全部办理安全培训手续,每人交50元押金(如不交,将在每月进度款中扣除)办理胸卡,工程完工后,将胸卡交回甲方安全部,退回押金;如损坏或丢失,概不退还押金。且现场必须有专职的安全员配合甲方工作。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办法

工程总价包干合同

工程总价包干合同 篇一:总价包干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期限: 4.1、工程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总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每日元违约金。 4.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顺延工期,具体顺延期限通过双方及时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4.2.1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4.2.2因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以至延长工期者; 4.2.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6、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核定认可本工程价款(大写)元人 民币。 二:甲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甲方负责施工中指导、督促及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甲方负责检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工作。 乙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施工中必须经常对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料清,做好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工程按甲方现场交底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中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 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周边关系和安全防护工作,并承担与此相关费用,负责施工现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工程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负责工程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和结算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2、工程款付至工程总额90%,预留维修金10%。保修期六个月,如无质量事故维修金一次性付清。四、工程质量

承包人因材料、人工费价格上涨而调整工程价款的法律途径——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

承包人因材料、人工费价格上涨而调整工程价款的法律途径——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 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承包人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照固定价格结算工程款,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种种情况和原因,比如设计变更、材料价格上涨、人工费上涨,承包人的风险增加,与发包人就合同价款发生争议。在诉讼中,承包人称,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时约定固定价格的条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如果继续按原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进行结算,不但不能赚得利润,甚至工程干完后还会赔本,不公平,要求调整合同价款;发包人称,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已经足够,况且合同约定的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不应调整。就此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解释)第22条的规定,固定价格合同,除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可以调整价格外,一般是不再调整的。而近几年,由于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人工费波动异常、大幅上涨,导致了承包人的风险大大增加,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利益严重失衡,特别是2007年材料价格疯涨的时侯,很多施工企业几乎破产,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允许调整合同价款。那么,各地政府的做

法是否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相悖呢?其实,各地政府的做法蕴含着一个合同法理论——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与施工合同解释第22条的法理依据、适用范围非常不同。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立法上一直未被认可,直到2009年5月13日生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明文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在当前国内外市场形势下,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对施工企业来讲意义重大,它为施工企业面临材料价格、人工费异常波动风险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本文专就施工企业如何运用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情势变更原则,略作阐述。 一、施工企业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情势变更原则仅适用于固定价格合同和可调价格合同中的固定价格部分,而可调价格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不能适用,其中原因不言自明。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

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怎么计算

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怎 么计算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怎么计算先将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项目..从新按定额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量.再套相应的定额算出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再将三者加起来为基数算出管理费.利润.全部加上就等于合价. 再将合价除以工程量清单中按清单计算规则算出来的工程量就得到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的计算其实很简单,定额的工程量与清单的工程量在很多时候是一样的,不需要单独再进行计算,如果你会总结的话,其实清单量与定额量不同的也就是那几个清单项,如土方(清单量不考虑工作面的宽度及放坡,而定额量却要考虑工作面的宽度及放坡),屋面的防水面积(清单量为面积,没考虑卷边,而定额量就要有卷边的面积,只要加上卷边的长度*高度就可以了),还有楼地面工程里地面的清单项就有3:7灰土垫层,它的单位是立方米,而清单里给出的是房间的面积,你直接用面积*高度就OK了,还有呢,不过我就说到这里,剩下的你自己总结吧!这需要你要细细地翻阅清单计价规则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对比就容易总结了,这是经验。 至于取费嘛,土建工程是按定额子目的直接费为基数取费的,就是人、材、机的总和了,而安装工程就不同了,它是按定额子目的人工费为基数进行取费的,不过这些在软件里都已经是设定好的,不过你是初学者一定要搞明白这个,不然的话,以后跟别人对预算的时候都不知道是为什么错的,因为这是基本功,一定要很扎实! 我想问一下如果招标方和投标方算的工程量不一样怎么办? 投标方投标时只需报价,招标时提供的清单工程量固定的,不许更改。

合同包干价:总价包干合同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df18421489.html,)/合同范文 合同包干价:总价包干合同 合同包干价:总价包干合同 最近在网上看到很多朋友在询问合同包干价是什么含义,我结合自己的理解,就这个问题给大家一点建议。 合同包干价分为两种:一种为总价包干,也称为一口价,固定合同价;另一种是单价包干。这两种形式的目的是建设单位为了简化管理程序,便于控制成本和结算。 什么是总价包干?总价包干是指建设单位或者总包单位在 发标是提供给投标单位施工图纸和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范围内依据施工图纸进行预算和报价。建设单位或者总包单位在比总价的基础上选择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拿到中标通知书后,和业主签署总价包干合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在没有业主出具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包括材料型号,品牌,质地等)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格就是合同价格,不会有任何追加签证。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施工单位,你中标后,发现你们在报价过程中漏报,少报,不好意思,业主是不会为你做任何追加,损失全部由你们

公司承担。 什么是单价包干?顾名思义就是在合同没有执行完毕之前,业主的追加,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所设计的合同范围以外的部分均按合同报价的单价为准,数量按事计算。 合同包干价的优势和不足。 优势: 一,方便控制成本。很明显固定价格后,施工单位追加很难找到依据,方便业主控制成本; 二,利于决算。 三,防止业主人员参与营私舞弊。开口合同所有工程量需要业主主管确认,留下很多营私舞弊空间,包干合同有效的防止这一现象。 不足: 一,要求报价审核人员要有足够的能力。如果审核人员经验不足,往往找不到报价的漏项,会给将来的施工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施工过程的管理变得相对困难。为什么?施工单位也是独立核算单位,对利润的追求很正常。但是在投标过程中,业主评标的依据往往是总价合同价,不关心你报价的子项,造成漏报,少报。但是施工单位对漏报,少报部分又不能不做,自己利益没有保障,能免产生情绪。另外有很多报价单位,为了中标,故意少报漏报,造成业主判断失误,给项目操作造成困难。 总之,所有的报价都要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否则在项目执

合同包干价

合同包干价 总价包干的详解 总价包干的详解 总价包死的合同还意味着单价与单价之间的平衡互调,有偏高的费用也有偏低的费用,如果因为没有发生现场验收而扣除相关费用,那么,现场发生费用当时没有计价的内容是否也可以在增加呢,此问题值得考虑的,最后导致推翻总价行按实结算的局面发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GF-1999- 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 .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 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招标时候措施费的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都给予了计算并在投标书内计取了这笔费用; 工程结算时,未进行考评及未获得安全文明工地,考评费及奖励费应该予以扣除。招标时候措施费的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在投标书内没有计取,固定总价就不包括这笔费用,不应该扣除这笔费用。 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单价(全费用单价)的比较 、工程计价方式 A、清单计价包括:1、实体工程费: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清单综合单价)*实体工 程量(永久性); (清单综合单价:包括实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综合管理、风险费、利润、税金等。) 2、非实体工程费:措施费、其它工程费、规费、税金。总价=实体工程费+非实 体工程费 B、包干单价(全费用单价)计价法:总价=包干单价(全费用单价)*实体工程量(永久性); 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综合管理、风险费、利润、税金非实体工程的措施费、其它工程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注:非实体工程费

材料价差调整补充协议书(范本)

********工程 材料价差调整 补充协议书 业主:***** 承包人: 时间:*****

补充协议书 ********(以下简称“业主”)和***************(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钢材、水泥、主要地材、油料等价格波动较大,材料价差超出项目业主、承包人正常风险范围,影响了****建设项目进展及工程质量。根据******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风险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结合我省****建设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实际,双方经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一、补充协议依据 1、***** 2、与本工程的相关的会议纪要、合同文件。 二、合同材料调差范围 本合同调差的的材料仅包含****下发的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材料。合同中临时项目涉及的材料及文件中规定的不调差材料不参与调差。在变更工程量中新预算单价的工程量不参与调差。 三、调差的材料品种及风险幅度(r%) 工程量完成日期在***年***月***日以前: 1、钢材(r=±*)

2、水泥(r=±*) 3、地材(r=±*) 4、油料(r=±*) 工程量完成日期在***年***月***日以后: 1、钢材(r=±*) 2、水泥(r=±*) 3、地材(r=±*) 4、油料(r=±*) 四、计算原则 超过基准价(Co)的价差为材料价格变化产生的调整费用,不应再计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营业税及其附加、所得税、管理费、材料超运距费、材料转运费等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1、价差(△C):△C=Ci(i=1,…,n)-Co,i指采购时间。 (1)基准信息价(Co): 基准价(Co):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项目所在地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当季(月)信息价,工程项目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市的基准信息价应取信息价的平均值。 (2)信息价(Ci):工程中每期中期支付报表申报当月项目所在地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工程项目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市的基准信息价应取信息价的平均值。 2、数量(V):按承包单位当月(当季)所完成工程中期支付报表中签认的实际清单工程量加上定额损耗量的50%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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