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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录用管理制度

人员录用管理制度
人员录用管理制度

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总则

为使人才招聘录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使人才的引进符合公司的经营方针及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招聘原则

1、公开原则。招聘岗位名称、职数公开,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公开,招聘的程序公开。

2、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原则。通过严格、科学考试考核,精心比较,从应聘人员中挑选能力与岗位最相匹配的人予以择优录用。

3、平等原则。对所有应聘者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4、全面原则。对应聘者从品德、知识、能力、素质、可发展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试、考核与考察,对其进行综合评定。

招聘录用管理规定

公司人员的招聘,由各部门经理提出或者根据公司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招聘。

招聘准备

1、员工招聘申请。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对空缺职务进行描述,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

2、招聘人员应先考虑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充分使用的状况。

3、招聘条件。有下列情形时,方可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适合人选或人力资源不足时。

(2)需求量大,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经调整仍不足时。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的人才。

4.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招聘准备工作:

1.确定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包括性别、年龄范围、学历和工作经验等);

2.拟定日程安排;

3.编制笔试问卷和面试纲要;

4.成立主试小组;

5.整理考试场地;

6.需要准备的其他事项。

实施步骤:

1.人力资源部通过刊播广告、加入人才供求网络等形式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者材料;

2.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材料,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笔试通知;

3.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者参加笔试,会同用人单位根据笔试结果进行二次筛选,

向中选人员发初次面试通知;

4.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应聘者参加初次面试,根据结果进行三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二次面试通知;

5.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应聘者参加二次面试,根据结果确定录用名单,向中选人员发录取通知,向落选人员发辞谢通知。

6.新录用人员持《录取通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参加人力资源部主持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讲解公司的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介绍各部门人员;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讲解公司对员工道德、情操和礼仪的要求;

5.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6.解答疑问;

7.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招聘途径选择:

(1)公司内部公开招聘;

(2)依据互联网上的专业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广告。

(3)参加大型招聘会或房地产专场招聘会并发布招聘广告。

(4)通过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面会招聘应届毕业生。

招聘实施

1、综合管理部应在招聘过程中要求招聘者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表。

(2)个人履历表。

(3)照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二张)。

(4)身份、学历、职称等证明。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成绩单。

2、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筛选后交给用人部门经理。用人部门经理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再次筛选,做出初步选择意向,确定面试人选,并将资料送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面试时间并通知面试人员。

3、初试。初试由综合管理部主持,用人部门参与。面试侧重于对应聘者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心理素质和综合测试与评价。参加面试人员应填写《面试评价记录表》,并共同确定复试人选。

4、复试。复试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经理主持,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参与。面试侧重于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理解能力、问题的解决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与评价;参加面试人员应填写《面试评价记录表》,并共同确定拟录用人选。

5、总经理复核。由总经理最后对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复核,确定录用人选,综合管理部发放《员工录用通知书》或电话告知报到事宜。

入职规定

1、新员工报到时,需向综合管理部提供以下有关文件、证明。

(1)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经历证明等原件。

(2)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件。

(3)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不少于二张)。

(4)体检合格证明。

(5)担任财务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担保材料一份。

2、若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职位要求及限制,综合管理部不得录用该员工;谎报资料者录用后一经发现,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3、新进员工需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交的文件由综合管理部复印并编制个人档案,并由综合管理部安排新员工到指定医院接受员工体检。

新进员工试用及考核

1、新进人员试用开始时,直接主管应负责将新员工介绍给上一级主管或同事。

2、试用期

(1)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主管级以上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

(2)通过定向招募的高级人才,双方协商确定试用期限,但不得少于1个月。

3、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换岗位。

4、试用结果

(1)试用期内辞退。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因表现不佳或能力不符合使用条件时,用人部门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核实后提前三日书面或电话通知员工,并办理辞退手续。

(2)正式录用。

①综合管理部应在员工转正前十天,提醒员工填写、提交《试用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执行转正审批流程。

②综合管理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转正定岗的考核鉴定,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正式录用。

(3)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①对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按最短期限转正。

②对工作暂时不能胜任、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可延长试用期,但不超过其工作岗位的最长试用期。

(4)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员工,由综合管理部通知该员工。

5、转正有关规定

(1)员工转正后,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转正后及员工所在岗位的有关标准执行。

(2)转正生效日期统一从转正之日起开始计算。

6、劳动合同的签订

员工被正式录用后,由综合管理部依据员工正式录用日期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当地相关劳动部门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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