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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案例分析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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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原告长江公司出口一批水果罐头(共计4150箱,CIF价48675美元)到美国,委托被告义丰货代公司办理出口运输事宜。义丰货代公司签发了编号为YMLH850003的正本提单一式三份,该提单记载:货物为290Z果汁黄桃罐头、150Z糖水黄桃罐头、290Z 什锦水果罐头,共计4150箱,装在4个20英尺集装箱内,箱号分别为GLDUO343572/494547、GLDUO342215/494559、GLDUO343994/494541、 YMLU2348880/494544,托运人为长江公司,收货人为VILLA MARIA PRODUCTS,到货通知人为LEGEND PACIFIC,CORP.,承运船、航次为“HANJIN BANGKOK”轮 850E航次,装港青岛,卸港纽约,提单签发地为青岛,签发时间为1998年12月17日。该提单抬头印制的公司名称为“LEGEND PACIFIC,CORP.”,但其签单章载明“由Helen Ma(即义丰货代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红)代表青岛义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签发。其背面条款第一条规定:本提单中的“承运人(Carrier)”指LEGEND PACIFIC,CORP.;第二条规定:本提单有关承运人的权利义务将适用1936年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

被告义丰货代公司称,其又将原告交于其的同一货物委托第三人台骅公司运输,其与台骅公司形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据。

上述四个集装箱的货于1998年12月19日在青岛港装上“HANJIN BANGKOK ”轮,于1999年1月31日到达纽约港,分别于1999年2月9日、19日被“MARINE TRANSPORTATION”分两次提走。长江公司则仍持有义丰货代公司签发的编号为YMLH850003的正本提单三份,其未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方处收回货款,也未指示任何一方可以不收回正本提单就可以放货。

2000年5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为100美元兑换827.68元人民币。

原告长江公司于1999年12月1日向青岛海事法院起诉称:被告义丰货代公司及被告LEGEND PACIFIC,CORP.在客户未付款赎单的情况下,擅自将这批货让客户提走,造成原告至今无法收回货款并造成无法退税损失52330.49元人民币。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该经济损失及其银行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的律师费用。

被告义丰货代公司辩称:根据本案中的YMLH850003号提单的背面条款,本案应适用1936年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依据该美国法,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记名提单上记名的收货人即为合法交货,并不需要收回正本记名提单;即使根据中国法律,原告未收回货款也是由于其贸易上的原因,被告义丰货代公司将货物交付记名提单上记名的收货人,已履行其义务,并未违约;即使是被告义丰货代公司违约,但其将本案所涉货物交给第三人台骅公司承运,是台骅公司未按照其指示交付货物,才直接造成其不能向提单持有人——原告交付货物,所以台骅公司应承担因违约给义丰货代公司造成的赔偿提单持有人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另外原告的所谓“出口退税损失”与被告无正本提单放货并无因果关系。

被告LEGEND PACIFIC,CORP.在答辩期内未提交书面答辩状,经合法传唤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第三人台骅公司述称:被告义丰货代公司追加台骅公司为第三人无法律依据,因为义丰货代公司与台骅公司并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而是一种货运代理关系;台骅公司同时又

是UNITAINER SYSTEM FORWARDER INC.的代理,替它揽货,义丰货代公司的这票货即是台骅公司作为UNITAINER SYSTEM FORW ARDER INC.的代理办理的。

「审判」

青岛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长江公司与被告义丰货代公司之间形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编号为YMLH850003的提单即为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虽然该提单抬头为被告“LEGEND PACIFIC,CORP.”,但该提单系被告义丰货代公司借用被告LEGEND PACIFIC,CORP.的格式提单而签发的,本案中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作为承运人的一方是被告义丰货代公司,被告LEGEND PACIFIC,CORP.在该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地位只是被告义丰货代公司的在美国的放货代理。

由于编号为YMLH850003的提单的背面条款第一条即将该种格式提单的承运人定为“LEGEND PACIFIC,CORP.”,而该提单所证明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是被告义丰货代公司,所以其背面条款中第二条法律适用条款在本案中当然无效,本案不应适用该法律适用条款所指明的外国法律,而应当适用与本案有“最密切联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所以无论何种提单,承运人交付货物都必须凭正本提单,这也是提单本身所具有的性质;而承运人只有在见到、收回正本提单时才交付货物也早已成为国际航运惯例。如果承运人违反有关提单的这一规定和性质,未收回正本提单将运输货物交付与非提单持有人,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义丰货代公司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其基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而占有原告的出口货物,其向原告签发了三份正本提单,当货物运输到目的港后,不管是由于其本身的原因,还是由于其代理的原因,亦或由于其他人的原因,当原告持有全部正本提单向其请求返还货物时,其已无法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则其对于原告来说,已构成无正本提单错误交货,其应对原告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原告出口货物的实际价值赔偿原告的损失48675美元及其利息;而原告请求按人民币计算赔偿数额,是原告对其权利的合法处分,可以予以支持,按本案判决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美元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原告货物的实际价值为402873.24元人民币,这高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被告义丰货代公司应赔偿原告货物损失402542.25元人民币及其自原告起诉之日——1999年12月1日起到本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原告请求的出口退税损失,不予支持,因为出口退税是国家鼓励企业出口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与海上货物运输没有必然联系,因此原告未能从其买方处收汇致其无法出口退税,与被告义丰货代公司的违约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另外,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其本案的“律师费”,因没有法律依据,亦不予支持。

被告LEGEND PACIFIC,CORP.与原告没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其对原告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被告义丰货代公司主张其与第三人台骅公司就同一货物运输构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是台骅公司未按照其指示交付货物,才直接造成其不能向原告交付货物,所以台骅公司应承担因违约给义丰货代公司造成的赔偿原告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本院认为,被告义丰货代公司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其与第三人台骅公司就同一货物运输构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所以被告义丰货代公司的该主张,也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一、二款的规定,青岛海事法院于2000年5月30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青岛义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连云港长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402542.25元人民币及其自1999年12月1日起到本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连云港长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LEGEND PACIFIC,CORP.的诉讼请求。

被告青岛义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不服青岛海事法院判决,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到如下三个问题:

一、提单(运输)关系当事人亦即责任人的确定。尽管本案提单抬头印制的公司名称为“LEGEND PACIFIC,CORP.”,但其签单章载明由被告义丰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红代表该公司签发,则被告义丰公司为本案提单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无疑。只不过是被告义丰公司借用了“LEGEND PACIFIC,CORP.”的格式提单而已,则本案无单放货的责任即应由作为承运人的被告承担。

二、准据法的确定。尽管本案提单背面条款第二条规定,本提单有关承运人的权利义务将适用1936年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但其背面条款第一条则又规定,本提单的“承运人(carrier)”是指“LEGEND PACIFIC,CORP.”,惟该“LEGEND PACIFIC,CORP.”并非本提单的当事人,则提单背面条款第二条即无适用的余地(该法律适用条款无效)。随后,即应以法院地法即我国法确定提单的准据法。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在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的情况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而本案的主要当事人均是我国的,货物是从我国港口出运的,相关的证据大都分布在我国,等等,我国即是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该合同纠纷即应以我国法为准据法。

三、责任的确定。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所以,在我国,无论何种提单,承运人交付货物都必须凭正本提单,这也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提单本身所具有的性质。如果承运人违反了我国法律有关必须凭单交货的规定,未收回正本提单而将运输货物交付与非提单持有人,则其即应当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综上,青岛海事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是正确的。

9. 冒用他人许可证进口废塑料

2013年5月,青岛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一起冒用他人许可证件走私进口固体废物案。经查,临沂某公司在明知本公司无进口废塑料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私刻公章等方式冒用另一家公司的进口固体废物许可证,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PET塑料瓶(砖)260余吨,案值88万余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据介绍,为弥补国内资源短缺,国家对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许可证管理,相关许可证件严禁买卖和借用。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的企业在废塑料加工过程中会将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周边土壤和水源,为此海关总署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利用他人许可证件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构成走私废物罪。该案是相关问题定性后青岛海关查获的首起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废物案。

海关归类争议案例分析

正确准确精确 --从一起归类争议案例说起 记得一位关务行业的大咖曾有一个妙喻:归类认定就像翻译。这个比喻确实很有道理:如果说衡量翻译的标准依次是“信达雅”,那么,归类的标准似乎也可以用“正确”、“准确”、“精确”3个词语来对应“信”、“达”、“雅”的要求。 近日,山东龙旭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一起进口货物海关归类争议案件,通过正确归类、准确归类和精确归类,帮助企业减少直接损失80余万元,同时,为企业今后进口货物减少税款负担高达数百万元,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案例中反映出企业在应对海关归类争议时的一些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值得广大进出口企业高度重视,掌握正确的应对方式,以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例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票生产线夹具成套散件,货值人民币600余万元,申报税号8479899990,对应进口关税税率为0,增值税税率为17%。 海关对该票货物归类提出质疑,先后以2份不同的归类决定作为参考依据,提出另外3个不同税号的归类,每个税号对应的关税税率均为10%,某公司因此将额外承担80余万元的税款。

这一争议对企业影响巨大,如果无法妥善解决争议,不只是本次进口货物增加税款负担,更加严重的后果是,今后进口相同货物时,都将按照10%的关税税率和17%的增值税税率交纳税款,每年额外增加的税款负担将达数百万元。 某公司从争议产生之初就充分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但是,由于归类问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强的特点,企业意识到仅凭自身努力难以圆满解决争议,甚至会适得其反。因此,该公司积极借助龙旭海关专业团队的智力支持,在我们的帮助下,最终取得圆满成果。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我们围绕“正确”、“准确”、“精确”的要求统筹开展工作,依次递进满足3个要求,确保归类意见的专业性和合理性。 正确(信): 正确归类是基础,不能出现指鹿为马的差错,就如同在翻译过程中不能出现是非、黑白上的差错,否则就将使随后的工作陷入方向性错误,浪费时间、精力,而且毫无意义。 在本案中,曾经出现1份用作参考依据的归类决定,经过我们对相关数据库的认真核实,发现已经被废止,我们将这一情况及时告知企业,避免了对这份决定做更多无谓的分析和解释工作,在确保正确归类的基础上,推动认定工作向准确和精确的层面深入。 准确(达): 准确归类强调在货物情况与税则规定之间的转换和对接,如同翻

反洗钱案例分析——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洗钱案

反洗钱案例分析——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洗钱案 发布时间:2011.07.14 点击数:4363 选择字号:大中小[案情] 厦门远华案件是一起震惊中外的特大走私洗钱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赖昌星等走私分子主要是通过四种手段积累起巨额非法财富的: ⑴直接闯关,走私成品油。从1996年开始,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用直接闯关的方法共走私成品油450多万吨,是整个厦门关区同时期正常报关进口量的一倍多。这些走私油一到厦门,无须办理任何海关手续,就被卸入当地一个大油库。然后,走私分子用各种小型的船舶将油运往福建等地区销售。 ⑵假转口,真走私。赖昌星在厦门注册的首个企业是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一直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为实现大规模走私,就利用厦门多家有进出口权的国营大企业,打着它们的招牌进行走私,然后再将走私所得分成。这样,从所有的海关单据中,都看不到远华公司的名字。1996年后,赖昌星团伙用假转口等方式,走私进口香烟高达300多万箱,而同时期整个厦门关区包括石狮、晋江等5个隶属关区申报进口的香烟只有180万箱。走私香烟的数量是正常进口香烟的近两倍。 ⑶伪报品名,走私汽车。赖昌星团伙走私汽车,用得最多的手段就是伪报品名。明明进口的是汽车,却假报为树脂、聚乙烯、木浆等货物。为什么要伪报这些品名呢?原来,厦门海关是不允许汽车整车进口的,只有以诸如树脂这样的品名才能进关。就这样,从1997年2月至12月间,通过买通海关人员,赖昌星团伙将走私汽车伪报成低税值的化工原料等品名,先后分29个批次走私各种系列汽车共计3588辆,价值人民币15.7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9亿元。 ⑷代理走私,收取水费。凭借着强大的保护伞,赖昌星逐渐成为厦门关区的走私霸主,在私底下人们把远华称作厦门的“第二海关”,把赖昌星称作“地下关长”。依此非法地位,赖昌星开辟了一项“新业务”,即包揽走私的通关活动,并收取费用。这种费用被称作“水费”,“水费”的标准一般是10%。如一个集装箱的“555”烟值300万元,赖昌星就收30万元。但在成品油和植物油的走私中,远华收取的“水费”标准竟然高达70%。“水费”收入占赖昌星团伙总收入的一半。由此可见赖昌星之猖狂,把国家的海关变成了他为所欲为的天下。在大肆挥霍并用巨额非法财富贿赂腐败分子以获取更多非法财富的同时,赖昌星开始了其大规模的洗钱活动。其基本手法是通过地下钱庄将非法财富向境外转移。走私集团首先将贩卖物资取得的大量人民币现金收 入存入地下钱庄并勾结定点银行接收保管支付,之后地下钱庄勾结跨境洗钱集团或境内贸易公司付汇给境外合伙人,境外合伙人按地下钱庄要求付汇给走私集团境外账户,然后走私集团付汇给境外供货商或汇往境外安全账户,最后境外供货商向走私集团提供物资继续走私贩卖活动。从上述流程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地下钱庄、贸易公司成为洗钱的渠道,使走私资金得以表面合法地融入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另一方面管理不善的金融机构助纣为虐,成为洗钱得逞的关键的因素。 [评析] 赖昌星大规模的洗钱活动之所以能够得逞。地下钱庄、跨境洗钱集团、货币兑换店、贸易公司甚至城市信用合作社这样合法的金融机构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本案运用的主要洗钱手

海关报关实务重点

海关报关实务 第一章海关概述 一.海关的四项基本任务:海关监管,征税,统计,缉私。 1、监管(海关监管) 指海关运用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程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 (1)监管是海关的最基本任务; (2)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后者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3)监管是其他进出口行政管理的再管理。 2,征税 关税的征收主体。 征收对象是进出境货物和物品。 纳税义务人,进出货物的收发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2、缉私 我国现行的缉私体制: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海关法》第五条) 2007年7月26日,我国又进一步建立了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由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职责为: (1)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各项针政策的措施; (2)协调解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打击走私治理工作。

4、统计(编制海关统计) 海关统计的原则: (1)凡实际进出关境并引起我国境物质存量增加或减少的货物,应当列入海关统计。 (2)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当列入海关统计。 (3)部分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货物和物品,实施单项统计。 海关统计的作用: (1)使政府部门及时了解对外贸易的实际情况,为制定和调整外贸政策、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实施海关密高效管理提供依据。(政策依据) (2)政策调整后,海关可以及时分析反映进出口情况是否符合政策调整,能否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信息反馈) (3)监测预警和信息服务作用(预警、服务)。 二,我国海关的法律体系 我国对海关立法确立了三级立法体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海关总署。 在结构上形成了以《海关法》为母法,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制定的部门规章为补充的三级海关法律体系。 1、《海关法》 管理海关事务的基本法律规 2、行政法规 《关税条例》、《海关稽查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统计条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等。 3、海关规章及其他规性文件

报关实务案例分析报告

报关单填制案例分析一(进口报关) 根据以下资料填制报关单: 资料1:ABC广州有限公司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注册编号为440124XXXX,所申报商品位列B52084400153号登记手册备案料件第13项,法定计量单位为公斤,货物于2004年7月16日运抵口岸,当日向黄埔海关新港办(关区代码为5202)办理进口申报手续。 保险费率为0.27%。入境货物通关单编号为442100104064457 资料2: ABC(GUANGZHOU)CO,LTD NO.XX FENGHUA ROAD,GUANGZHOU,CHINA COMMERCIAL INVOICE CONSIGNEE: ABC(GUANGZHOU)CO,LTD NO.XX FENGHUA ROAD,GUANGZHOU,CHINA INVOICE NO.: BL04060643 CONTRACT NO.: ABC-1001 SHIPPER: ABC(HONGKONG)LTD. ROOM X X X ,SHATINGALLERIA MEISTREET,FOTAN,N.T,HONGKONG

DATE:07/0704 REFERENCE NO.:HB184004 SHIPMENT FROM KUNSAN,KOREA TO HUANGPU CHINA VIA HONGKONG 资料3: ABC(GUANGZHOU)CO,LTD NO.XX FENGHUA ROAD,GUANGZHOU,CHINA PACKING LIST DATE: 07/0704 TO: HUANGPU, CHINA SHIPMENT FROM KUNSAN,KOREA TO HUANGPU CHINA VIA HONGKONG VESSEL AND VOAGE NO.:穗德航30/4Y0708 B/L NO.:SG40746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Ps:这是国际贸易ppt上的案例汇总,大家也可以去看课件! 第四章案例一 中国某食品有限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来证货名为:“Apple Wine”,于是我方为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进口国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 ?我方应负责赔偿。 ?作为出口公司,理应知道所售货物的英文名称。如来证货名与实际不符,一则要求对方改证,二则自己更改货物上的英文名称。如只考虑单证相符而置货物上的名称不顾,势必给对方在办理进口报关时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章例题1 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门锁”(小五金)一批计100箱。每箱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每箱重量为25公斤。当时燃油附加费为40%。蒙巴萨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试计算该货物的运费。 计算方法 (1) 查阅货物分级表。门锁属于小五金类,其计收标准为W/M,等级为10级。 (2) 计算货物的体积和重量。 100箱的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100箱=2.4(立方米)。 100箱的重量为:25*100箱=2.5(公吨)。 由于2.4立方米小于2.5公吨,因此计收标准为重量。 (3) 查阅“中国-东非航线等级费率表”,10级费率为443港元,则基本运费为: 443*2.5=1,107.5(港元) (4)附加运费为: 1,107.5*(40%+10%)=553.75(港元) (5)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100箱门锁,其应付运费为: 1,107.50+553.75=1,661.25(港元) 例2:典型的计算班轮运费题 从我国大连运往某港口一批货物,计收 运费标准W/M共200箱,每箱毛重25公斤, 每箱体积长49厘米,宽32厘米,高19厘米, 基本运费率为每运费吨60美元,特殊燃油 附加费率为5%,港口拥挤费为10%,试计 算200箱应付多少运费? 解题 W=25公斤=0·025运费吨 M=0·49?0·32?0·19=0·029792运费吨 因为M>W ,所以采用M计费 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运费吨 =60 ?(1+5%+10%)?(200 ?0·029792) =60 ?115% ?5·9584 =411(美元) 答:200箱应付运费411美元。 案例1 某公司向美国出口茶叶600箱.合同与信用证上均规定:"Each month shipment 200/S Commence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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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分析 1.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 1.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陈某仍然对复议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陈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陈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

中国海关案例分析

《中国海关报关实务》期末复习题 1、台商王先生在浙江宁波开设了A、B两家服装公司,为降低企业成本,王先生有以下两点设想: (1)只对A公司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报关权,如B公司需要报关时直接委托A公司办理; (2)对A、B两公司都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报关权,聘用一名报关员办理两个公司的报关业务。 请问:王先生降低企业成本的以上两种设想是否可行,为什么? 2、大连某服装厂与韩国某纺织公司进行了服装与布匹的交换贸易,因为服装与布匹的交换同时进行而且价值等值,进(布)与出(服)相抵,所以可适用暂时进口报关制度。请问:该笔贸易业务适用暂时进口报关制度是否正确?为什么? 3、2006年3月,中日合资大连电子有限公司在连投资时进口一套电子零件加工设备,共计价值200万美元,并且以外商投资物资减免税通关。2007年9月,未经海关的许可,该企业将这套电子设备以150万美元转售给国内某国有企业。2007年10月,大连海关知情后对其进行了处罚。请问:大连海关是否应该对该企业处罚?为什么? 4、大连会展中心从日本进口展览品一批,展期为一个月,并以ATA单证为担保免税通关,一个月以后大部分展品运回日本,,只有两件展品遗忘在会展中心,之后会展中心以遗忘为由到海关作了退运手续,这两件展品仍可享受免税通关。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1.你所谓的报关权是报关权还是进出口的经营权呢?如果是报关权,我认为不可能,因为作为企业所取得的报关权是自理报关权,没有权利为其他工厂报关。因此,(1)是不可能的。如果你想将两个企业都申请报关权,而由一个报关员办理业务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报关员不可能同时在两个报关单位工作。 2.不可以的。暂时进出口是指货物进境后最终出境,或者出境后最终进境,且未有改变。你描述的情况均不符合,所以使用此笔业务不适用该制度。这属于易货贸易的一种。 此交易实际上易货贸易,易货贸易进出口货物需按一般进出口货物进行报关 3.应该处罚.该电子公司一外商投资设备申请减免关税进口后,该批设备属于保税货物,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该公司在未经海关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保税货物销售给国内其他企业。如果该公司以牟利为目的,那么应该属于走私行为,且涉税额高于25万元人民币,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该公司未以牟利为目的,应属于违反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处货值5%—30%的罚款。对于漏缴税款部分,可以另处漏缴税款1倍以下罚款。 4.这个问题个人感觉应该可以免税通关,前提是查清楚上退运至日本的货物中确实没有这两项展品,但是针对上次出口的货物,应该予以处罚。

报关实务项目六其他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习题解答

项目六其他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资料:印度一旅游爱好者自驾车由印度孟买出发,途径泰国、缅甸进入我国云南,他在边境海关入关。 请问:海关会用何种监管方式对该旅游者的自驾车办理入境手续? 【解答】海关会按暂准进出境货物进行监管。暂准进出境货物第10项。 讨论:中国政府已部分加入《ATA公约》和《货物暂准进口公约》,按照现行规定,请判断以下货物是否都属于我国ATA单证册适用范围的货物,并谈谈为什么? 1.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的进口展览品; 2.广州商品交易会上的暂准进口货物; 3.财富论坛年会暂准进口的陈列品; 4.美国政府代表团访华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解答】123属于。因为ATA单证册的适用对象:暂准进出境货物第1项。 讨论:从莫斯科至河内的载货国际列车过境时应办理如下手续,正确的顺序是怎样的? 1.入境地海关在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 2.出境地海关审核有关单证、关封和核对货物无讹后,加盖海关放行章,监管出境; 3.入境地海关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运单一并交给列车负责人带交出境地海关; 4.进境时列车负责人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以及相关单证。 【解答】正确的顺序:4132。 讨论:对金融租赁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会选择哪种来缴纳税款?为什么? 1.一次性按货价即完税价格缴纳税款 2.按货物的完税价格分期缴纳税款 3.按租金总额缴纳税款 4.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 【解答】纳税义务人会选择按14来缴纳税款。因为金融租赁下,租金总额大于货价。 讨论:仔细对比,下述符合出境修理货物和出料加工货物海关规定的表述有哪些? 1.两者在境外的期限均为6个月,可申请延长,但不超过3个月 2.两者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否则按一般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3.两者出境申报均可免征出口税,免交验许可证件,但应提供担保 4.两者复运进境时均应以境外的实际费用为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费 【解答】23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北京某外资企业从美国购进大型机器成套设备,分三批运输进口,其中两批从天津进口,另一批从青岛进口。该企业在向海关申请办理该套设备的减免税手续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B A 向北京海关分别申领两份征免税证明 B 向北京海关分别申领三份征免税证明 C 向天津海关申领一份征免税证明,向青岛海关申领一份征免税证明 D 向天津海关申领两份征免税证明,向青岛海关申领一份征免税证明

行政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1.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陈某仍然对复议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陈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 陈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陈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陈某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海关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向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陈某应以上海市海关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案例二: 甲与乙在定县的火车站候车时发生争执,甲将乙打伤。定县的铁路公安分局处理了该案,对甲罚款500元,甲对此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罚款改为400元,甲仍然不服,便向市公安局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路法院受理了该案,市公安局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请问:(1)该法院对此是否有管辖权?(2)市公安局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做法是否正确?答:(1)没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因此,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2)错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市公安局口头提出异议的做法是错误的。 案例三: 市规模相差不大的造纸厂B与C,共同向河流排放污水,河流涨水,致使沿岸农民庄稼受损,颗粒无收。市环保局经检测发现,B与C都超标排放了某类有毒物质,而且,农民庄稼受损的原因在于该类有毒

例题-案例分析海关权力

[案例分析] 某进出口公司于2012年3月11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羊皮衣8包388件。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出口货物9包420件,其中羊皮衣6包共329件,牛皮衣1包30件,棉服1包35件,混装1包(羊皮衣16件,棉服10件),申报数量和部分品名与实际不符。经查,造成申报不实的原因系当事人工作失误,海关不能证实企业有走私违法嫌疑。 海关认为: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影响了海关监管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此公司科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2005年1月24日,新华医药器械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某海关申报进口医用激光相机30台,每台申报价格1.2万美元。某海关经审核发现上述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国内其他企业同期进口价格及国际市场行情价格,认为新华公司存在低报价格、偷逃税款的走私嫌疑,于1月26日扣留上述进口货物并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此后,某海关经进一步调查未取得证明新华公司走私的相应证据,遂排除该公司的走私违法嫌疑。2005年2月24日,某海关解除了对涉案货物的扣留措施,在依照法定程序按每台1.8万美元对上述激光相机估价征税后放行货物。 新华公司对海关的估价征税决定并无异议,但不服某海关先前作出的行政扣留决定。认为,某海关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公司实施低报价格走私行为的情况下,径行扣留其进口货物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超越执法权限;致使涉案货物未能及时办结通关手续,造成该公司向国内用户交付货物迟延,不得不承担违约责任,使其在经济上遭受了严重损失。新华公司据此向某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1、新华公司行政复议的理由成立吗? 2、海关还可实施哪些扣留财物的措施?应具备条件? 3、海关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有哪些规定?地点/时间/权限 [要点提示] 1、不成立。因为只要海关认为涉案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存在走私嫌疑且不属于无法或不便扣留的财物,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予以扣留。实施扣留不是以制裁违法为直接目的,而是为了收取保全证据、查明相关事实、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这也是行政扣留与行政处罚的一个本质区别所在。故海关关扣留新华公司进口医用激光相机属于对有走私嫌疑货物所采取的扣留措施。 2、3、参见教材

报关实务课后习题及答案解析

一、混选题(单选还是多选自己判断) 1.海关四项基本任务的基础是()A A 监管 B 征税 C 查缉走私 D 编制海关统计 2.关于报关员资格的表述正确的有()ABC A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B 年满18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C 全国报关员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D 受雇于一个报关单位 3.进出口收发货人不能进行的报关行为是()B A 办理本单位的报关业务 B 代理其他单位的报关业务 C 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员向海关报关 D 可以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保关企业为办理报关 4.报关员遗失报关员证件,应当及时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在报刊声明作废。海关应当自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关声明证明之日起()内予以补发。C A 10日B 15日C 20日D 30日 5.以下属于海关行政强制权的有()BCD A 稽查权 B 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 C 扣留权D滞报,滞纳金征收权 6.申请分支机构登记许可的报关企业应当符合()的条件 ABD A 自取得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满2年 B 自申请之日起最近2年内未因走私受过处罚 C 自申请之日起最近3年内未因走私受过处罚 D 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应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7.下列关于报关单位和报关员关系的理解错误的是( ) C A 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受聘于某个报关单位,且由其所在报关单位为其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才能成为报关员 B 报关单位的进出口报关事宜应由报关员代表本单位向海关办理 C 报关员基于所在企业授权的报关行为,其法律责任应由报关员承担 D 对脱离报关员工作岗位和被企业解聘的报关员,报关单位应及时收回其报关员证件,交海关办理注销手续,因未办理注销手续而发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报关单位负责8.关于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ABC A 《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B 管理对象是在职报关员 C 一次记分分值分别为1分、2分、5分、10分、20分、30分 D 记分周期从每年6月1日起至第二年的6月1日止 9.只能接受有权进出口货物单位的委托,办理本企业承揽,承运货物的报关业务,是()应遵守的报关行为规则。C A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B 专业报关单位 C 代理报关单位 D 报关公司或报关行

报关实务习题答案

第一章海关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6. 二、多项选择题 1. BCD 2. BCD 3. ABCD 4. ACD 7. CD 三、简答题(略) [案例1] 请问海关对该批进境货物有权拍卖吗 有,进口货物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案例2] 请问:1.此批青蟹经营者的走私行为是否构成走私犯罪 2.走私行为和走私犯罪有何区别 1.不构成犯罪 2.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主观内容和行为特征完全一致,从理论上区分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并不困难,前者属于刑事违法范畴,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制裁;后者属于行政违法范畴,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承担行政责任,接受海关行政处罚。从实践来看,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界限在于走私的“情节轻重”。走私犯罪较之于走私行为,其情节更重,危害更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以偷逃税额或者走私货物、物品的数量作为划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②以违禁品的种类作为区分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界限;③以是逃证还是逃税作为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④以走私的方式作为区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 [案例3] 请问:1.本案中10%的处罚幅度是否超出海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范围 2.海关权力的自由裁量权还表现在哪些方面 1.《海关法》第八十六条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法定的幅度内,法律授予海关根据当事人,综合考量确定行政处罚的幅度(5%-30%)。在本案中,处罚幅度为10%,这属于海关的自由裁量权。

2.从海关管理的实践来看,自由裁量权几乎在所有海关管理领域被广泛运用。其表现形式主要有①对行政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②对行政处罚种类的自由裁量;③对行政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④对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⑤对事实情节认定的自由裁量权。

海关报关实务习题4-5

国贸48号杜冲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有关单证的填制 一、单选题 1.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最多不能超过()项海关沟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A.3 B.4 C.5 D.6 2()是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A.预录入编号 B.海关编号 C.备案号 D.项号 3.海关规定进口货物的进口日期是()。 A.申报货物办结海关进口手续的日期 B.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的日期 C.运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D.所申报货物进入海关监管场地或仓库的日期 4.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省五矿公司在大同煤矿开采的煤,经天津新港出口,其在出口报关单上填写的发货单位应为()。 A.中国五矿进出口公司 B.山西省五矿公司 C.大同煤矿 D.天津新港 5.英国生产的产品,中国购自新加坡,经香港转运至中国,填写报关单时起运地为() A.英国 B.新加坡 C.香港 D.不用填 6.报关单中征税比例这一栏仅用于()贸易方式下,填报海关规定的实际应征税比率。 A.进料加工 B.进料对口 C.进料非对口 D.来料加工 7.某服装进出口公司自日本进口一批工作服样装,在向海关申报时,其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应填() A.一般贸易 B.货样广告品 C.货样广告品A D.货样广告品B 8.报关单备注栏应选填下列哪些内容?() A.入境货物通关单 B.《登记手册》编号 C.付汇核销单编号 D.三资企业委托代理进口业务的委托单位全称 9.日本商人从北京购买地毯,陆运至中国香港,再空运到伦敦,其最终目的国(地区)应为() A.日本 B.中国香港 C.伦敦 D.英国 10. 100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 A.110/100/1 B.303/100/3 C.502/100/2 D.502/100/3 二、多选题(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进口货物报关单有若干联,请指出下列报关单中的哪几联属于报关单的基本联?()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一答案 合同的标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1、 如果甲国某A 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个分公司 B ;乙国C 公司与A 公司签定了一份来料 加工合同,合同规定乙国 C 公司从A 公司购买机器设备,从B 公司购得原材料并加工为 成品,由B 公司负责将加工后的成品回购再转卖给 A 公司,由A 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此项交易是否为国际贸易 评析:C 公司从B 公司购买原材料,B 公司从C 公司回购产品的交易,两个公司的营业地 均在同一国家,因而他们之间的贸易不具有国际性,不是国际贸易,属于国内贸易。 C 公司从A 公司购买机器设备,B 公司将回购的产品再卖给A 公司的交易属于营业地不同国 家的两个公司之间的贸易,具有国际性,属于国际贸易。 2、 港商准备购买“华升”牌农产品转口中国台湾,但是要求包装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制造”和“华升”牌商标,而改用他提供的“美育”商标。我方可以接受吗如果 能接受,应注意什么问题 评析, 这是一笔外商要求采用中性包装的交易,我方可以接受,但是应注意知识产权的 保护问题,即要注意对方所用的商标在国内外是否已有第三者注册,如果有,则不能接 受。如果我方一时无法查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则应由买方 负责”。此外,还需要考虑我品牌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情况,如果我方产品已在对方市场树 立了良好的信誉,很畅销,则不要接受中性包装条款,否则会影响我方产品的地位,造 成市场混乱。 3、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 AA 级茶叶,交货期是2006年12月1日,但到了 交货时,仓库没有AA 级茶叶了,只有BB 级的茶叶,但是BB 级的茶叶质量比AA 级的质 量要好得多,且价格也比AA 级的茶叶贵很多。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后来用了质量比较 好的BB 级茶叶交给了乙公司,而价格还是和 AA 级的茶叶一样。货物到达乙公司以后, 遭受了乙公司的拒绝。请问买方拒绝接收是否合理 评析, 合理。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 出拒收和索赔。该公司以好顶次的做法,与合同不符合,买方仍有可能拒绝接受。出现 本题这种情况,我方应采取主动措施,将情况电告对方,与买方协商寻找双方均可以接 受的解决办法。但是需要注意无论采取何种解决措施, 以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4、 我方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手套,合同上规定每箱 圳海关以后,经检验发现外商把它改为每箱 50双, 绝接收或索赔是否合理 评析, 合理。在国际贸易中,卖 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 出拒收和索赔。 5、 我公司出口罐头给美国商人, 言明为降价品, 美国商人看货后订货。 但货到三个月后, 发现罐头变质,要求退货,我方是赔还是不赔 评析, 不赔偿。因为我方言明质量不好,但是合同中没有提,并且也没有其他指标,美 国商人看货,所以是凭样品买卖,美国商人订货,表示他已经认可质量,所以我方可以 不赔偿。由此可见,能用文字说明的,尽量不要凭样品买卖。 6、 某出口公司对中东出口电风扇 1000台,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但在装船时, 发现有 40台严重损坏,临时更换又来不及。为保证质量起见,发货人认为根据《跟单信 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即使合同未规定溢短装条款,数量上仍允许有 5%的增减,所以决 定少交 40 台风扇,即少交 4%。结果,遭到银行的拒绝付款。为什么 评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关于允许 5%伸缩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整件计价的货物。 如大 米 100 公吨,即使不规定可增 发货前要征得买方同意和确认, 60 双,共 100 箱。但货物运抵深 共计 120 箱。请问我方若拒此提出拒

报关报检案例

1、简述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与特点 对外贸易管制的主要目的包括: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发展本国经济;行使国家职能,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 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外贸易管制与国家整体经济、外交等有着必然的联系,是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体现。第二,对外贸易管制表现出在不同时期、对不同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第三,各国对外贸管制都以进口管制为重点。 2、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由哪些制度构成?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主要有海关监管制度、关税制度、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以及贸易救济制度等构成。 2、归类总规则一说明了哪三个问题? 第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对商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是品目条文、类注和章注; 第三、归类时应按顺序运用归类依据,即先品目条文,其次是注释,最后是归类总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前级依据无法确定该商品归类时,才能使用下一级依据,各级依据矛盾时,应以前级为准) 1、使用规则二要注意哪几点? (1)只有在规则一无法解决时,方能运用规则二; (2)规则二(一)一般不适用于第一至第六类的商品; (3)品目所列商品范围的扩大是有条件的,即不管是缺少还是增多,都必须保持基本特征; (4)当品目条文或类、章注释有特殊规定时,规则二(二)条款不适用。 4、规则三(二)中的零售成套货品必须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第一、由至少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品目号的不同物品构成的; 第二、为了迎合某项需求或开展某项专门活动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的; 第三、其包装形式适用于直接销售给用户而货物无需重新包装的(例如,装于盒、箱内或固定于板上的) 1、简述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其监管期限。 (1)一般进出口货物期限:进口货物,自货物进境时起到海关放行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

关于学习海关报关实务

关于学习海关报关实务的总结 摘要:海关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体验着国家的权利和意志。海关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是我过最高的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海关对内外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 关键字:海关报关管理 一、我国海关的历史概述 据史书记载,我国古代是从西周开始设关的。西周以后逐步进入封建社会,关卡增多,并开始征收关税。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农业、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商品交换的发达和专业商贾的兴起,各诸侯国之间以及他们与境外各国之问交往的频繁,斗争的加剧,加上内外长城的建成,城市的发展,以及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的完善等多种原因,关卡日渐增多,并开始征收关税。作为这一历史现象的反映,当时古籍中就出现了许多关于“关”、“关市之征”的记录。这可以说是我国海关的萌芽。 二、海关报关管理制度的内容 海关是根据国家法令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和编辑海关统计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简而言之,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监管、征税、查私、编制统计等任务的完成是通过对进出境活动的监督管理来实现的,向海关报关、办理进出境手续是进出境活动的主要部分,最大限度地方便合法进出,制止走私违法是维护国家进出口经济贸易活动正常秩序的需要。报关管理制度通过对报关主体资格的管理和规范报关行为,确保良好的报关秩序,是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的重要保障。 报关管理制度是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的报关行为准则遵守《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基本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关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报关单位和报关员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规范,给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报关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为报关单位合法进出、守法经营创造了条件。

(精选)进出口报关实务期末考试题A卷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课程 进出口报关实务 出卷人 崔道忠 A ●卷 B ○卷 院(系)部___________专业班级 姓名 _ 学号 一、名词解释 (本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报关 2、对外贸易经营者 3、特定减免税货物 4、协调制度 5、进出口许可证 二、单项选择题 (本题共 5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的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使用( )。 A 、6次 B 、12次 C 、8次 D 、无次数限制 2、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进口货物,实行下列( )管理。 A 、进口许可证 B 、自动进口许可 C 、配额 D 、配额招标 3、下列哪一项货物不使用暂准进出口通关制度:( )。 A 、进口待转口输出的转口贸易货物 B 、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用的进口货物、物品 C 、承装一般进口货物进境的外国集装箱 D 、来华文艺演出而暂时运进的器材、道具、服装等

4、出口货物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是( )。 A 、FO B B 、CIF C 、FOB ——出口税 D 、CIF ——出口税 5、按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一次记10分的情形是( )。 A 、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报关单填制不规范,被海关退单的 B 、未按规定在随附单上加盖报关专用章的 C 、电子数据报关单的有关项目填写不规范,海关退回责令更正的 D 、出借本人报关员证件的 三、多项选择题 (本题共 5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 1、根据监管对象的不同,海关监管分为( )。 A 、货物监管 B 、物品监管 C 、运输工具监管 D 、进出境人员监管 2、根据《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 单证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ATA 单证册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是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 B 、是国际通用的海关申报单证 C 、一般由公约的各缔约方海关签发 D 、必须使用英语或法语,如果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第三种语言印刷 3、下列税费中,不足人民币50元免予征收的是( )。 A 、滞纳金 B 、关税 C 、增值税 D 、消费税 4、下列关于报关单填制要求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同一批货物中贸易方式不同的商品,应分单填报 B 、同一批货物中商品编码不同的商品,应分项填报 C 、同一种商品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的,应分行填报 D 、同一批货物中正面性质不同的商品,应分单填报 5、下列货品进出口时,包装物与所装物品应分别归类的是( )。 A 、40升专用钢瓶装液化氮气 B 、25公斤桶(塑料桶)装涂料 C 、纸箱包装的彩色电视机 D 、分别进口的照相机和照相机套 四、判断题 (请在你认为正确的题目后面括号内填写A ,认为错误的后面括号内 填写B ,判断错误不得分,本题共 5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省级人大可以制定与海关管理有关的法规( )。 2、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对原来填报项目的内容进行更改,若更改的内容涉及到货物件数的

海关 案例分析

经批准某地举行国际商品博览会,展品及与展出活动有关的其他物品,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后,由主办单位向展出地海关申报进口,展出期间,部分展品被境内单位购买。展出结束后,上述展览品,除复运出境及已被留购得以外,因修建、布置展台等进口的一次性廉价物品被展览品所有人放弃,部分展品被展览品所有人赠送给境内与其有经贸往来的单位。 1、下列哪些物品可按照展览品申报进境: *参展商免费提供并在展出中免费散发的与展出活动有关的宣传印刷品、说明书、价目表等 *为配合展出,将在展览会上出售的小卖品 *为展出的机器或器具进行操作示范,并在示范过程中被消耗的物品 *展览会期间招待适用的含酒精饮料 2、对于该批进境展览品所办理的海关手续,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可使用ATA单证册作为报关单据 *在展览品进口前,向海关提出暂时进境申请 *向海关提供担保 *小卖品应与其他展览品分单填报 3、关于展览品和展览用品的进境许可证件管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因不属于实际进口,免予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当向海关交验相关证件,办理进口手续 *展览品,除另有规定外,免予提交进口许可证件,展览用品,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当向海关交验相关证件 *海关派员进驻展览场所执行监管的,进境展览品免予提交进口许可证件,否则应当向海关交验相关证件 4、下列展览用品中在海关核定的合理范围内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是: *在展览活动中的小件样片,包括原装进口的或者在展览期间用进口的散装原料制成的食品或者饮料的样品 *为展出的机器或者器件进行操作示范被消耗或者损坏的物料 *布置、装饰临时展台消耗的低值货物 *展览用品中的酒精饮料、烟草制品及燃料 5、在展览期间和展览结束后,展览品的各种处置,应符合下列海关规定: *在展览期间,部分展品被境内单位购买的,由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 *展览品所有人已申明放弃的一次性廉价物品,由海关变卖后将款项上缴国库,有境内单位接受的,应当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 *展览品被其所有人赠送的,受赠人应当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海关根据进口礼品或经贸往来的赠送品的规定办理 *展览品的各种处置如符合海关规定的,还需由主办单位向海关办理核销结关手续 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甲(加工贸易B类企业)经批准从日本购进不锈钢材(进口自动许可证管理范围商品、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5吨,每吨价值1500美元,加工产品为手表表带。手表表带加工完毕后,由另一关区某种表制品有限公司乙装配手表出口。A公司在加工过程中,由于工艺改进等原因节省进口保税料件若干,另生产过程中产生了不锈钢废料若干。 1、下列关于甲公司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在其所在地主管海关备案 *应设立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半实转 *备案时应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应向海关提交加工贸易外发加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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