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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_人肉搜索_罗新星(1)

2009年第6期(总第58期)

2009

年第六

“人肉搜索”这个名词对于我们已经不再陌生,随着网络上一桩桩“人肉搜索”事件的发生和蔓延,这种现象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讨论。2008年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以严重侵犯公民名誉权和隐私权为由,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更是将网络“人肉搜索”推到了风口浪尖。但笔者认为,“人肉搜索”不是单纯依靠立法就能干预和阻止的,也并不是所有的“人肉搜索”都有必须被禁止的负面影响。想要拥有一个高速、

开放、健康和有序的网络世界,我们就应该考察“人肉搜索”在网络时代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它何以频频出现在我们的视野

当中,并在此基础上思考身处互联网络之中的我们该如何看待和应对“人肉搜索”。

一、“人肉搜索”的概念及几种类型

和历史上曾多次出现的媒介技术转变一样,互联网技术在社会中的广泛运用,不仅是一种技术本身的进步,也使人们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改变。而且,互联网因其开放性、虚拟性和平等性等特性使得它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媒介技术革命,“人肉搜索”正是网络影响个人和社会的一种典型现象。

“人肉搜索”这个概念来源于猫扑论坛,顾名思义,“人肉搜索”不再是依靠单纯的网络程序或网络数据库完成的搜索,而是通过大量网民的参与,集合他们自身的知识、经验以及从不同管道所获取的信息,以获得对问题的解答或对事件、个人的调查结果。2001年,有网民在猫扑论坛贴出一张美女照片,声称此人是自己的女朋友,但立刻就有其他网民指出这个美女的真实身份是Microsoft 公司台湾区的代言

人,还贴出了她的个人资料。这一事件被认为是

“人肉搜索”搜索真人的第一个成功范例。从这个范例我们可以看出,“人肉搜索”最初出现的时候是扮演着一种揭露网络虚假信息的角色,但是,时至今日,“人肉搜索”却呈现出了多种类型:

1、核实事件真假这种类型的“人肉搜索”事件延续了

其最初的角色,即当网友觉得在网上发布的信息不真实、有蹊跷的时候,就会发动人肉搜索来寻找事实的真相,此类人肉搜索中比较典型的事件是发生在2005年的“卖身救母事件”。2005年9月15日,西南师范大学一位大三的学生陈易在天涯论坛重庆版上发了一封题为《卖掉自己救妈妈》的帖子,称为筹几十万元为母亲进行第二次换肝手术,“宁愿卖掉自己!”这个帖子让许多热心的网友展开了热烈的网上募捐,但很快就有人质疑事件的真实性和网络捐助的明细,不久,深圳网友“八分斋”以独立调查人的身份前往重庆进行实地调查,以获得对陈易其人和捐款事件的真实信息。

2、帮助在现实生活中失散的亲人朋友寻人

“人肉搜索”的这个功能也只有在网络时代才有可能出现,借助网络信息发布的便捷性、沟通的无障碍以及参与的开放性,陌生的网友可以集结起来为在现实生活中失去联络的亲人、朋友寻人。这一功能在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即显示了出来,5月13日中午,在重庆打听震区朋友

论网络“人肉搜索”

罗新星1,

2

(1、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长沙4100812、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人肉搜索”已经成为当下一种广受关注又备受争议的现象,本文梳理了“人肉搜索”的概念以及几种类型,并对“人肉搜索”现象频频出现在网络上的

原因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最后在此基础上对如何看待和应对此种现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人肉搜索

理性自律

法治精神

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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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未果的申海燕在天涯社区发帖寻找在汶川铝厂工作的韦东,40多个小时以后,网民的回帖使她得到了朋友的消息。而在北京奥运会举行的过程当中,也有此种类型的“人肉搜索”出现在网络上。2008年8月10日,奥运女子气手枪冠军郭文珺夺金后在接受采访时透露了金牌背后的另一个梦想:寻找消失了10年的父亲。这则消息点燃了网民们的热情。具有丰富人肉搜索经验的猫扑网和天涯网,几乎在同一时间贴出《为奥运冠军发起“人肉搜索”》的帖子。两天之内,网民回帖超过上万次,不少网民还发出了“强大的人肉啊,你就做做好事吧”的呼唤,一场轰轰烈烈的网络寻亲行动就此开始。

3、娱乐或恶搞

当某个引起网友们兴趣的人物或者事件出现的时候,一些网民会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而对此人物或者事件追根究底,也有网民会对这些人物和事件背后所隐藏的权力和支配采用特殊的方式进行解构,这就诞生了“人肉搜索”的第三种类型:娱乐或恶搞。2008年4月23日,一位在北京车展现场做清洁工的“红衣MM”被人偷拍,其拖地、擦洗展台、抛光轮胎等十几张工作照被发布在了网上。网友们把这位“红衣MM”称为史上“最美清洁工”,并号召发起搜索,她的姓名和所就读的学校随之曝光。而在2007年12月27日《新闻联播》中,在一则关于净化网络视听的新闻里,一位名叫张殊凡的13岁北京小学生只因说了“上次我上网查资料,突然弹出来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赶紧把它给关了”这样一句话,她的视频、图片、恶搞漫画、帖子一夜泛滥成灾,猫扑网以“召唤人肉搜索——

—很黄很暴力”为集结令,随即,张殊凡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平时成绩均跟帖出来,尽管后来有自称为张殊凡父亲的网民发帖请求大家停止对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进行搜索和恶搞,但参与搜索的网民均认为张殊凡其人肯定得到了媒体或大人的授意才会有这样的语言,对其进行恶搞就是对权利支配的抗议和解构。

4、道德批判

“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句对于人肉搜索的总结在今天看来一点也不为过。当有人在网络上以旁观者或者受害人的身份贴出一件违背伦理的事情,网民们总是能够迅速地行动起来将他们认定为有道德污点的人搜寻出来,在网络上甚至是现实生活中对其进行指责和批判,而这种道德批判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许多人眼中网络“人肉搜索”的主要表现与功能,也是到目前为止争议最多的一种方式。2006年2月发生的“虐猫事件”就被认为是一桩标志性事件,从有网民公布一段虐猫视频到视频中的三个嫌疑人被锁定,网民们只花了短短的6天时间,他们群起而攻之的行为也严重影响到“被通缉者”的工作生活。2006年4月的“铜须门事件”也让一场网络事件演变成了一场大规模的社会讨伐,一个网名叫做“铜须”的大学生由于被怀疑与有夫之妇有染、破坏他人家庭而受到指责,网民们将他的求职简历、家庭电话、手机号、学校电话以及照片公布,甚至发布“江湖追杀令”,呼吁全社会封杀此人。提及人肉搜索的此种功能,不能不提的就是“史上最牛小三事件”,因为此事件中被人肉搜索的男主角已经将发布信息和为搜索提供平台的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天涯小区三家网站告上了法庭。此事件最初发生在2007年底,有网友在天涯论坛上发帖讲述离婚后的姜岩受到前夫和第三者的短信骚扰和博客辱骂,引起了网民公愤。网民曝光了姜岩前夫王菲、第三者东方的工作单位、学历编号、联系电话、照片、博客等,对王菲和东方进行电话骚扰和恐吓。事情的高潮发生在2007年12月29日,姜岩跳楼自杀,网民对王菲和东方的攻击遂由网上转移到了网下。2008年1月11日,当事人所在的盛世长城国际广告公司迫于众怒暂停了王菲和东方的工作。然而网民们并未就此罢休,一些网民陆续到姜岩跳楼的小区祭拜,个别网民赶到王菲父母家,甚至在王家大门口写上“逼死贤妻,血债血还”等字样。王菲由于不堪压力,要求网站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三家被告网站则认为,相关个人信息由网民发布,网站不应担责,拒绝赔偿。庭审持续了一天,只进行到举证质证阶段,尚未审结。

二、“人肉搜索”何以频频在网络上出现?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当下最受关注的网络行为之一,而在网络上为何频频出现各种类型的“人肉搜索”事件,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在我看来,“人肉搜索”兴起和盛行的缘由,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私人领域公共化

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私人领域是带有一定隐私性的个人场所,而将公共领域概念化的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开放这一点得到了保障。”但是,“当公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进行协商时,他们作为一个公共团体行事——

—也就是说,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事物有聚会、结社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①互联网为个体网民提供了可以交流意见、参与公共事务、形成公众舆论的公共领域,但是很显然,“人肉搜索”大部分是在利用此公共领域追踪、讨论、评价个人私事,亦即是一种将私人领域公共化的行为,这和“公共领域”本该行使的功能是相违背的。但这种行为又可以从两方面找到原因。第一,中国社会是一个有着集体主义文化根基的社会,即中国文化凸显的经常是“国家”、“社会”、“民族”、“家庭”等集体概念,而将个人置于不明显也不重要的位置,这种传统就会导致另一种隐藏着的传统,即对私人领域既不尊重也不保护,从封建社会将违背伦理道德的个人置于宗族祠堂这个公共场所进行审判,到今天“人肉搜索”将个人污点展示在网络公共平台让当事人成为千夫所指,无不说明了这一点;第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受众已经由单独的信息接收者变成了可以借由互联网进行信息发布的传播者,但是在目前的中国社会,媒介素养教育的步伐显然跟不上受众接触和使用媒介的步伐。在参与“人肉搜索”的网民中,他们当中一部分人也许并不明白互联网代表的是一个公共空间,而更多地认为自己可以通过参与到“人肉搜索”当中,宣泄自己的情

主题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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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表达个人的看法,至于私人领域的事务是否可以利用公共平台、个人是否可以在公共平台上发布个人偏激的看法等,则不在考虑范围。

2、监督管道缺少的一种选择

在论及传统媒体满足民众信息需求和进行信息监督的能力时,有学者指出其

“既不能充分满足信息需求,还时不时发布一些假大空消息。”

在这种前提下,人们对网络信息有了过度的需求和依赖,网民都相信自己是掌握了真相的一方,并且在网络上用大量的篇幅和重复发帖的手段表达个人意见并形成网络舆论,而且这种网络舆论一经发生就呈蔓延之势。所以在陈易“卖身救母”事件当中,才会有八分斋自费

去进行调查,这种由个人核实信息和行使监督的行为,也正是说明了当下监督管道的缺乏。

“大量的网友参与调查。网络的力量超乎我们想象。当有这种丑恶的违法情况出现的时候,网友开始变得空前的团结,并且非常具备正义和责任感。

人力加搜索引擎让调查的力量异常强大。”③

由此可以看出,

人肉搜索在今天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是自发形成的一种追究机制。

3、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价值失范和现代性危机在个人行为中的反映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也陷入了一种所谓“现代性危机”,各种因对物质的狂热追逐而导致价值失范问题在生活中呈蔓延之势,与此相伴而来的就是那些沉闷、空虚、孤独的现代感受,且会在种种失范的社会现象面前不知所措或陷入迷茫。因此,当“人肉搜索”出现的时候,虽然这些事件和参与搜索的网民看似毫无关系,但事实上是他们自我感受和情绪的一种投射。他们希望借由搜索和声讨违背伦理和逾越道德界限的人,来发泄自己对家庭、社会上类似失范事件的不满,并希望这种情绪的集中爆发能够起到警示作用并让社会充满正义和公道;同时,他们也希望通过帮助素不相识的人寻人之类的“人肉搜索”,来彰显这个社会看似失去的美好和团结,寻求一种心理上的相互接近以及相互温暖,以找到对抗现代性危机下苦闷和孤独的力量。

4、后现代的娱乐方式

从某种程度上说,网民上网的目的就是为了排遣寂寞和无聊,2008年7月24日发布的CNNIC 第2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中国互联网应用“呈现出以娱乐为主的特

点”,网民“认为互联网对丰富娱乐生活方面的帮助度最高”④

而“人肉搜索”集合人力去搜寻一个目标的方式无疑是一种娱乐的方式,

“你会发现每个人都是福尔摩斯,从一个邮件地址、

女孩子的衣服标志、室内外景都能找到线索,这个过程很有趣的。”⑤

很显然,这种充满乐趣的娱乐带有浓厚的后现代

特征,网民们本着“人人都需要娱乐精神”的态度,用一桩桩“人肉搜索”的事件娱人娱己,这在寻找不知名的网络红人和进行网络恶搞等方面表现的特别突出,网友们在满足激情、释放情绪的同时,也达到了调侃和玩乐的目的,这即是从传统的“找乐”过渡到了有着后现代意味的主动“造乐”。而在网

民恶搞张殊凡的

“很黄很暴力”事件中,网民们在互联网“匿名性”、“去抑制性”的环境当中,成功地对央视中心地位和家长权威制进行了解构,这也是后现代社会中“去中心化”的表现。只是,网民在娱乐自我的同时却忽略了对被娱乐对象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伤害。

三、如何看待和应对网络“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

已经成为了网络上特有且普遍的一种现象,尽管此现象当中包含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且对当事人造成了或有意或无意的负面影响,但对其进行一味地打压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在“人肉搜索”中也有着强烈的维护社会道德伦理、重构价值体系的心理,许多搜索案例的“出发点是揭露假恶丑,这有点像西方新闻史上著名的‘扒粪运动’,曝光恶行

是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背后是对真善美的追求。”

而在人大代表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刑事责任之后,网络评论中诸如“只有违法的人才人心惶惶,人肉搜索可以弥补行政不作为”、“做了亏心事,当然支持立法了”之类的评论屡见不鲜,这从另外一个方面也说明了网民对“人肉搜索”所行使的功能的期待和肯定。

因此,在看待和应对网络“人肉搜索”时,我们还是要回到作为搜索主体的网民群体,毕竟,网民作为大量网络信息的发布者和网络事件的参与者,他们的言行直接决定了是否能够构建一个开放、健康且有序的网络世界。2008年7月24日CNNIC 《第2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了2.53亿,网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但“中国网民的主体仍旧是30岁及以下的年轻群体,这一网民群体占到中国网民的68.6%,

超过网民总数的2/3。”⑦网民数量的庞大说明了这个群体的观念、素质和行为

对构建网络社会的巨大作用,而年轻网民占绝大多数的事实也呈现出一个新的问题,即年轻网民由于价值判断体系还不够成熟和稳固,所以在面对“人肉搜索”这样的群体行为时,一方面容易被自己的激情掌控陷入非理性的狂热之中,从而失去对事件全面辨证的思考;一方面又极易受到主导观念或者所谓“意见领袖”的影响,扮演一种跟随者的角色。所以,面对愈来愈盛的“人肉搜索”,网民自身能否具备以下几种精神与意识就直接关系着“人肉搜索”今后的走向,也影响整个网络世界未来的发展:

1、理性自律

自律对个人而言是一种控制方式,一种“不同于政治、经

济、法律控制的文化控制或道德控制。”⑧

当网民们对信息进

行鉴别和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回答诸如“我们应该怎样应对这个问题”

,“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应对”之类的问题,而理性的自律就成了规范个人行为的最有效因素,也才能形成健康的网络伦理。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的Louis Alvin Day 教授认为,“最困难的伦理两难境地产生于这样的情况:两种“正

当”(或“正确”)的道德义务间起了冲突。”⑨

也就是说,当一种

“不正当”的道德义务与另一种“正当”的道德义务起了冲突的时候,人理性地控制自己的行为是比较容易的,而当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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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的道德义务起了冲突,这时候的理性自律就会变得困难许多。网民在面对“人肉搜索”的时候,一方面是要维护道德正义或是追寻人间美好,另一方面却是不得不把当事人的资料供职于众,这就触犯到了另一个“正当”的道德义务——

—对个体私人领域的保护。对于参与“人肉搜索”的网民来说,出发点往往是好的,但到后来却常会形成偏激的观点和情绪的煽动,因此,最重要的就是用理性自律的自我控制方式找到这两种“正当”的道德义务间的平衡点,毕竟,“人肉搜索”能够进行道德批判,但是却不能进行道德审判。同时,网民在作为网络主体的同时,更是一个日常生活当中的主体,因此,这种理性自律不仅仅要体现在网络中,也该时时体现在现实生活之中,因为一个人人自律、具备完善的伦理价值体系的社会才不会出现那么多像今天这样需要发动“人肉搜索”的案例,也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终极目标。

2、法治精神

“人肉搜索”的引人注目之处,就在于它的调查兴趣往往指向普通个体的隐私,但这在客观上却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虽然并没有保护隐私权的明文条款,但却有对公民名誉权和人格权的明文保护,可是网民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却往往将之抛于脑后。而且,尽管网民在“人肉搜索”时对公布和利用他人隐私乐此不疲,但在腾讯网2008年5月17日“世界电信日”进行的“网络隐私”专题调查之中,19553位参与的网友中有54.75%的网民表示“很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曝光”,65.38%的网友表示“隐私问题处理不好,当然会阻碍互联网的发展”;

87.08%的网民表示“太需要进一步立法保护隐私了”。⑩由此可以看出,网民们虽然对“人大代表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一事颇为不满,但是觉得保护个人隐私却势在必行。因此,无论从法理上讲,还是从个人需求来讲,对个人隐私的尊重、保护和捍卫都是必须的,而这种法治的精神也应成为网民的一种素养。此外,除了网民的参与,网站也在一桩桩“人肉搜索”案例中扮演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私人信息不仅可以在网上任意公布,而且许多网站为了达到一定的点击率,还将“人肉搜索”的帖子推荐或者置顶,在一定程度上对事件的扩大起到了鼓动的作用,网络媒体的把关人的法治精神同样需要加强。

3、公民意识

在前文的原因分析中,提及了由于网民的“个体意识”和媒介素养都较为匮乏,所以会产生“人肉搜索”这种将私人领域公共化的行为,但是,“私人事件因其进入了公共媒体而获得了一定意义上的公共性,但这不仅侵犯了私人利益,也毒化了公共领域,使之伪公共化。就事件本身而言,它不仅改变了私人隐私的性质,而且也使得公共领域徒有公共之名而没

有公共之实……远离了真正的公共性问题。”輥輯訛事实上,无论对构建有序的网络世界还是现实世界,社会化存在的个体具有参与和讨论公共事务的公民意识都是其间非常重要的因素。在这里,我以2006年的“天门山事件”作为一个说明的对象。2006年2月21日,多家新闻均报道了俄空军飞行表演队3月将飞越张家界天门山天门洞,此后,网络上不断出现质疑的声音,包括《一个张家界子民的呐喊:我哭天门洞》、《我为天门洞捏把汗》、《穿越飞行,天门洞一旦受损有救援预案吗》等在内的几篇评论性帖子得到网友的热捧和力挺,表示反对穿越天门洞的网民多达数万。在这种舆论的影响下,相关机构在3月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上确定苏27不穿越天门洞。我们可以看到,在此事件中,网民们没有过激的言辞和行为,而只是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对相关部门进行提醒,这样的公共事件在网络上进行讨论之后,最终达到了网络参与和公共事务处理之间的平衡点,也对类似事件的处理起到了借鉴和促进的作用。因此,在对“人肉搜索”进行思考的最后,我们寄希望于网民能够更多地从私人领域转向对公共利益和公共事件的关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同时拥有健康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也才能真正为推动网络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注释:

①Habermas Jurgen,The Public Sphere,,转引自展江:《哈贝

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与传媒》,《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②长平:《网络暴力来自传统媒体》,南方网,http://view.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11436561.html,/a/20070725/000003.htm

③⑤明磊、穆文静:《人肉搜索:从道德批判至网络暴力》,《江苏法制报》,2008-4-24

④⑦CNNIC第22次报告,https://www.wendangku.net/doc/e11436561.html,/20080723/n 258336504.shtml

⑥“人肉搜索”:网络舆论的双重性格,新华日报http://ne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11436561.html,/it/2008-06/26/content_8443532.htm

⑧MelvinL.DeFleur Everette E.Dennis.Understanding Mass C ommunication.A Liberal Arts Perspective,Boston Toronto. Mifflin Company,1994.612

⑨顾承卫:《论路易斯·爱尔文·戴伊的媒介伦理观——

—翻译〈媒介传播伦理〉札记》,《湘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⑩《2008年5月17日世界电信日有奖调查之“网络隐私”》,https://www.wendangku.net/doc/e11436561.html,/cgi-bin/survey_project_stat?pjtId= 13053&rq=yes

輥輯訛陶东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双重危机》,《青年记者》,2008年第7期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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