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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各项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各项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各项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人员固定、专机专用,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

二、加强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三、正确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对明确诊断的传染病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及时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

四、认真做好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及时登录、录入“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五、经常上网练习操作,每日至少2次。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及时做好本地的传染病统计分析工作。

六、加强疫情自查、核对工作,确保市、乡、村三级疫情相符。

七、做好本单位疫情报告管理,认真使用各种疫情管理表格,加强门诊日志质量,规范使用。

八、奖罚分明,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卫生部规定,自2004年1月1日,全国实行甲、乙、丙类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网络直报工作的实现,提高了疫情监测的敏感性和报告的及时性。为确保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特制定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一、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责任报告意识,努力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网络直报、非典网络直报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现地段辖区内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按规定的程序、时限进行报告。

四、经常上网操作练习,精通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

五、疫情直报人员认真审核传染病报告卡,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传染病报告是否及时,报告卡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逻辑错误等。

2、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必须填写病人的出生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年龄;病人现住址栏要填写详细;14周岁以下的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成年人应填写身份证等。

3、报告卡的“现住址”及“详细地址国标”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4、报告卡重卡要及时删除,不得跨月。

六、及时登录直报系统,录入已审核的传染病报告卡。

七、加强疫情自查、核对,做到不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确保市、乡、村三级疫情相符。

八、加强门诊日志使用的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对辖区内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一般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追踪和管理每天要进行收集、记录、汇总。

九、认真做好疫情统计分析、资料整理等各项工作,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需进行网络直报的病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除法定传染病以外的需进行网络直报的病种:恙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肝吸虫病、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及不明原因疾病。(按丙类管理)

三、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疫情管理组织,制定疫情管理制度。

五、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漏报。传染病报告列入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漏报一例一票否决,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

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一、由主管业务副院长、医务科主任和有关科室人员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领导、责任明确、人员固定、专机专用,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

二、加强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特别是新入院职工、进修医师和实习学生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

三、做好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工作,凡有诊治传染病的科室,均要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并有专人负责。

四、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要齐全、字迹清楚、地址要详细。

五、各科室疫情监督员负责本科室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并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每月对本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查结果上报门诊部(保健科)。

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员,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为确保疫情按时报告,专职人员每日到门诊有关科室收集传染病卡片。报出后的传染病要进行登记,传染病卡片做好存档。

七、疫情管理专职人员每旬检查出院登记一次,并与各科室核对疫情一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院进行一次检查。

八、责任报告单位的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区疾控中心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九、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化验登记,字迹清晰项目齐全,门诊部每月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与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挂钩。

十、疫情管理专职人员对每月上报传染病进行一次统计分析,传染病发病情况上报分管领导。

十一、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传染病流调及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医疗机构死亡病例报告和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责任明确、人员相对固定,建立有院领导、防保科或病案室负责人及具体专业工作人员组成的领导班子,确保因病死亡病例报告及时、准确。

二、定期对全院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的临床医生进行培训。

三、各住院及门诊科室出现死亡病例要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医院盖章后交之家属,并保存好存根。

四、医疗机构的网络直报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及

亡病人登记簿,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要及时、准确。死亡病例的死因按照ICD—10要求统一进行编码。

五、建立完善的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建立急诊、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簿,死亡病例报告责任科室要有工作规范,

对因病死亡病例七日之内必须进行网络直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和死亡病例报告卡填写项目要齐全,字迹清晰要符合逻辑,对所报的死亡病例进行详细登记、核对,并由专人负责。

六、乡镇医疗单位每月例会与疾控中心进行核对,保证报告质量。

七、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做好相关科室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对死亡病例报告要进行周、月、季自查,防止漏报发生。

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为确保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特制定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一、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责任报告意识,努力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网络直报、因病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传染病网络直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8小时之外,医生发现传染病报医院总值班室,由医院总值班室通知直报人员进行网络直报。

四、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当发现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按规定的程序、时限进行报告。

五、疫情直报人员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严格按照当日确诊的传染病当日进行网络输入,认真审核、及时、准确录入传染病报告卡,确保传染病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因病死亡报告等相关知识培训。建立传染病诊断和报告登记。

七、做好资料备份工作,每月将传染病疫情导出后,以电子文档保存。

八、加强疫情自查、核对,不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确保市、乡、村三级疫情相符。

九、加强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使用的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医疗机构门诊日志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加强门诊日志和疫情报告的管理工作。

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建立门诊日志,加强对医院门诊病人的管理,提高法定传染病的报告质量。各门诊科室均建立门诊日志登记簿,登记项目要齐全,字迹要清楚。

三、门诊日志基本项目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和复诊、14岁以下填家长姓名、医生签名。

四、各医疗机构的门诊部负责门诊日志的统一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全院门诊日志由直报人员统一编号、统一保管,发放时以旧换新,并建立门诊日志收发登记。

五、各门诊科室的登记率与挂号室核对要达到95%以上。

六、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门诊日志的登记质量和传染病报告的核对工作。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门诊日志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对拒不实行门诊日志,造成传染病漏报、迟报和其他严重后果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储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传染病填卡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卡》采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二、传染病报告卡带“*”号为必填项目,其他项目应尽可能填写。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为必填项目。

三、发现已报告病例诊断变更、死亡或填卡错误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订正前报告病名,按规定的时间报出。

四、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应是谁接诊,谁填写。

五、传染病报告卡保存暂定三年。

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1、执行职业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责任疫情报告人和责任单位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4、对于报告不及时、不准确被上级业务部门通报批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作相应处罚。

5、对在传染病报告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员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医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员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区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员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员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责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医院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医院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3 2、药品采购管理制度﹒﹒﹒﹒﹒﹒﹒﹒﹒﹒﹒﹒﹒﹒﹒﹒﹒5 3、药品验收管理制度﹒﹒﹒﹒﹒﹒﹒﹒﹒﹒﹒﹒﹒﹒﹒﹒﹒8 4、药品列管理制度﹒﹒﹒﹒﹒﹒﹒﹒﹒﹒﹒﹒﹒﹒﹒﹒﹒11 5、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2 6、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14 7、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16 8、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8 9、质量事故与投诉管理制度﹒﹒﹒﹒﹒﹒﹒﹒﹒﹒﹒﹒﹒﹒20 1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23 11、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26 12、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9 13、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0 14、服务质量管理制度﹒﹒﹒﹒﹒﹒﹒﹒﹒﹒﹒﹒﹒﹒﹒﹒31 15、人员教育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32 16、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34 17、国家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36 18、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39 19、药品召回、追回管理制度﹒﹒﹒﹒﹒﹒﹒﹒﹒﹒﹒﹒﹒﹒41 20、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43 2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制度﹒﹒﹒﹒﹒﹒﹒﹒﹒﹒﹒﹒﹒﹒﹒46 22、企业药学服务管理制度﹒﹒﹒﹒﹒﹒﹒﹒﹒﹒﹒﹒﹒﹒﹒48

23、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制度﹒﹒﹒﹒﹒﹒﹒﹒﹒﹒﹒﹒﹒﹒﹒ 50 24、执行电子监管的规定﹒﹒﹒﹒﹒﹒﹒﹒﹒﹒﹒﹒﹒﹒﹒﹒﹒5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 一、供货企业审核制度 (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供货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3)医疗机构应对供货企业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性。 (4)首次与供货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供货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报质量负责人。 (5)审批供货企业的必备资料: ①供货企业应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②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方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供货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6)质量负责人对采购员填报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质量审核后,报机构负责人。 (7)根据本单位实际,供货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必要时,应向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或实地考查。

(8)供货企业必须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医疗器械)。 (9)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严格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制定本制度。 (2)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时应选择合格供货企业。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3)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逐步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4)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建立档案。 (5)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前,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6) (7)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医疗机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相关规章制度 【篇一: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 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 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 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 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 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 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 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 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 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 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医教科、护理部、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健全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教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12项核心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汇编

院长职责 1、在上级党政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对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行政及后勤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并具体分管行政、人事、信息、财物、保卫、公费医疗、质控、设备等工作。 2、领导制定医院改革方案、规划及各项工作计划。按期布置,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工作。领导危重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白求恩、雷锋精神,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及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各种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全院人员的业务培养、技术考核,重视重点科室和专业建设。有计划地培养一支过硬的“四有”人才的卫生技术队伍。 6、加强对科研的领导,挖掘潜力,开拓进取,不断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7、领导检查教学、进修、干部培养、业务技术学习。 8、组织医院搞好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协作工作,帮助提高技术水平。 9、根据国家人事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医院各科室负责人的聘任、 任免、以及职工的培养、调配、提升、奖惩权。 10、加强对医院经济核算工作的领导,审查后勤物资供应计划、医疗设备购置计划、财物收支及预算、决算等工作。抓好职工生活及福利。 11、热情接待,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接收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12、定期向院党委、职代会汇报工作,组织实施职代会在职权围作出的有关规定,负责处理职代会提出有关行政方面的提案,接收他们的监督。 1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工作。 14、因事外出时,必须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责。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是确保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是发挥中医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重要工作,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树立饮片质量第一的观念。 第五条医疗机构对中药材和饮片的采购、验收、炮制、质检、保管、调剂等各环节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与职责 第六条凡从事医疗机构中药材和饮片的管理、采购、质检、验收、炮制、保管、调剂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医药院校毕业或受过一年以上专门培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职业道德和与其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以上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由本机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本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实行药剂科主任、饮片质量监督员、饮片质量验收员、调剂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八条各医疗机构应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饮片质量监督员工作。三级医院必须有1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二级医院必须有1名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必须有1名中药士或相当中药士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饮片质量监督员工作。饮片质量监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 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 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 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 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 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从具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参加药品集中招投标的医疗机构必须从中标企业采购药品,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医疗器械合格证明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应有明确质量条款的采购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二、药品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一、应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逐批进行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医疗器械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东阿县卫计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东阿县卫计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东阿县卫计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2020版零售药店GSP质量管理制度(新版)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管理制度编号:ZLXYXT-ZD-01 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的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和相应条款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零售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工作。 第三条我单位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岗位人员分别执行本制度所列的相关规定。第四格营业场所的各岗位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卫生的工作服,开展工作。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采购活动前,应先: 1.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2.确定拟采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3.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并留存其以下资料: 3.1.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2.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载明被 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3.3.供货单位和供货品种的相关资料。 4.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内容至少包括: 4.1.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 4.2.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3.供货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4.4.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4.5.药品的运输质量保证和责任; 4.6.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5.若为首营企业和和首营品种,采购人员应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质量管理员 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再开展采购活动。 5.1.首营企业的审核,应索取并加盖其公章的原印章的以下资料,并确保资料真 实有效。 5.1.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1.2.营业执照(新版)复印件; 5.1.3.GMP或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5.1.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5.1.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药库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库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 库 制 度 尺寸1.5米*1.2米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确保依法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制定药品目录和急救药品目录。 3、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对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5、药品采购应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审核所购入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 6、采购药品应与供货单位签定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7、购进药品应具合法票据,做到票、账、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9、对首供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用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0、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1、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购进药品,在保证满足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用造成的损失。 12、质量管理员应会同相关部门按年度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验收应由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到货药品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和特管药品应随到随验。 5、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冶、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项目; ②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外用药品、特殊药品,其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④进口药品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医疗机构各项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人员固定、专机专用,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 二、加强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三、正确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对明确诊断的传染病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及时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 四、认真做好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及时登录、录入“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五、经常上网练习操作,每日至少2次。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及时做好本地的传染病统计分析工作。 六、加强疫情自查、核对工作,确保市、乡、村三级疫情相符。 七、做好本单位疫情报告管理,认真使用各种疫情管理表格,加强门诊日志质量,规范使用。 八、奖罚分明,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卫生部规定,自2004年1月1日,全国实行甲、乙、丙类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网络直报工作的实现,提高了疫情监测的敏感性和报告的及时性。为确保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特制定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一、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责任报告意识,努力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网络直报、非典网络直报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现地段辖区内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按规定的程序、时限进行报告。 四、经常上网操作练习,精通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 五、疫情直报人员认真审核传染病报告卡,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传染病报告是否及时,报告卡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逻辑错误等。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doc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及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HIS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院长提出后,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给予配置,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网络信息办公室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 五、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

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光盘、U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不得利用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对网络故障的判断 当网络系统终端发现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网络信息办公室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科室提出的上述问题必须重视,经核实后给予科室反馈信息。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讨论,如果故障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进货与验收 1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应包括: (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审核批准。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2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 1)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 2)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规定; 3)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3 在签定的购销合同中应明确的质量条款: (一)在工商购销合同中: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 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1)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 日期等项; 2)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5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6 药品验收与检验环节的质量管理 到货质量验收检验是一项管理制度,是分清质量责任、把好质量关的关键环节。 1、药品质量验收 1)质量验收内容: ⑴药品外观性状检查; ⑵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 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② 药品包装标签和所附说明书,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③ 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

医院药房的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不可忽略的药房质量管理 zhzhdy 药房是医院药剂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面对患者的服务平台,药房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药品的疗效。根据市药监局对创建“规范药房”具体要求和指导,我们具体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1 抓好硬件、保证药品储存环境 药房是药品集散的重地,药品的存放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根据“规范药房管理”要求设有空调、恒温空调及密集药柜,药品进行分类保存,创造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环境,保证药品的质量。 2 药事组织及人员管理 1)因医院为治疗肿瘤的专科医院,所以成立“合肥仁济肿瘤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亲自抓药品及药房规范化管理。首先,加强药剂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从药品进货到储存,从药品分发到使用,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药剂人员业务素质由于新药的不断出现,用药日趋复杂,药物联用增多,为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学习业务知识,组织业务考试,经过不懈努力,提高药房人员专业水平。

3)服务质量的管理,要求药剂人员收到处方后严格执行“四查十对”。详细检查处方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检查药物的剂型、规格、剂量是否正确、有无超量及配伍禁忌;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实行双人复核制,复核正确后方可发给患者,发药时要细心交待用法用量,同时要根据药物的特性 对患者要特别交待,从而使药物发挥最大疗效。 4)医院因条件受限,但在可利用的空间里将药品实行中间库管理和分柜管理,具体到某品种药品放在的位置都有规定地点,有利于药品的使用和检查。 3 药品的质量管理 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药房是药品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药房药品管理的好,就能避免伪劣假冒药品 流向患者。 1)加强效期药品的检查使用,随着新的《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实施,药品的效期管理成为一项重点工作,针对这一 情况,我们用微机建立效期药品一览表,由专人负责,每次进药均及时查对有效期,做好效期登记。通过微机设置预警系统,每日开机则提示近效期的药品,便于及时与医师联系使 用或者与药房调剂使用。 2)特殊药品管理,应低温保存的药品,存放于恒温冰箱,见光易分解的药品要避光保存,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疗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个体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至少有1 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配戴统一格式的胸卡。(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 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1 张、诊断桌椅1 套、资料柜1 个、候诊椅2 张、听诊器1 付、血压计1 台、身高体重计1 个、出诊箱1个、有盖污物桶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1 台、注射台1 张、注射凳1 条、敷料碗2 只、敷料槽 1 个、敷料镊2 把、止血钳1 把、手术剪1 把、有盖方盘2只、有盖污物桶1 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1 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1 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1 个、紫外线消毒灯1 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1 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81382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院的固定员工、合同工、返聘人员、进修生、实习生、外用(包)工及休养员。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依照“预防为主,确保平安”的原则,将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科室工作计划与医疗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同总结评比。 第四条院长为本院安全工作总责任人,各分管线领导为“部门”责任人,各科、病区的主任(负责人)是科室(包括下属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第五条院长全面负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各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导、执行、检查和监督,提出改进、奖罚建

议。 第六条积极开展安全治理工作。党、政、工、团及各科室密切配合,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安活动,确立创安标准,总结评比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第二节安全工作任务 第七条安全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院分管各项安全工作的领导应结合本院的实际,组织分管线科室的负责人认真完成下列任务: 一、积极开展以“四防”为中心(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内、外”并举的法制教育和普法教育,动员和 依靠全体员工,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四防”工作中的隐患。 三、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保障病人安全。 四、加强对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的安全管理。 五、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事故与案件,办理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治安保卫事项,参加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治安活动。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首诊负责制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四、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六、术前讨论制度 七、分级护理制度(一)特级护理(二)一级护理(三)二级护理(四)三级护理 八、查对制度(一)临床查对制度(二)输血查对制度(三)手术查对制度(四)发药查对制度(五)医技检查查对制度(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九、交接班制度(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二)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十一、医疗会诊管理制度(一)院内会诊制度(二)邀请院外会诊制度(三)应邀外出会诊制度(四)会诊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一)病历书写规范(二)病历质量控制(三)病案管理制度 十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四、新技术准入制度 十五、医患沟通制度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 1

一、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6、医务科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7、急诊病人由分诊鉴别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8、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查房制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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