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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实践内涵

辩证法的实践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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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实践内涵

2014年02月26日09:48 来源:原载《哲学研究》,2008年第5期作者:张奎良字号

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以实践地理解世界的方式,完成了划时代的哲学革命。与此同时,对世界的实践理解也为辩证法带来了一次深刻的革命,实践取代旧唯物主义的自然和黑格尔的绝对观念成为辩证发展的基础和主体。人类社会的历史演进证明,实践提供了不同时期的发展理念,构成了辩证法的基本内涵。因此,考察辩证法的实践基础及相应内涵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辩证法的实质及当代的和谐走向。

一、辩证法的实践基础

列宁曾给辩证法下了一个定义,称其为“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列宁选集》第2卷,第442页)。把辩证法定位于发展,十分准确而精湛。发展是人类赋予世界和人自身的基本属性和功能,辩证法的普遍性和属人性正是体现在它对发展的深刻理解中。传统理解的唯物辩证法被定义为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明显被带有客体化的倾向:一方面把辩证发展首先赋予超越人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自然界,另一方面又把人类社会与思维运动归附于自然界,认为自然界的辩证运动是人类社会与思维辩证发展的基础,它们遵循自然界的同一规律,不过是自然界辩证发展在人类社会与思维领域的具体体现。本来,辩证法能够被推向社会和思维领域已经是向人的存在和活动迈出了一大步,但结果是人在这两个领域中的辩证发展最终都向自然界还原,唯一作为基础留下的还是自然界的辩证发展。然而,尽管自然界就其纯自在意义来说,具有运动变化,但是从根本上说,它不能成为辩证法的智慧之源。

1872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曾把他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相比较,从中揭示了辩证法的真实含义。他写道:“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2页)黑格尔用他的“观念的东西”即绝对理念的自我运动构建了庞大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体系,马克思则在“物质的东西”基础上,创立了唯物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辩证运动着的是神秘的“观念的东西”,即作为绝对精神体现的概念及其演化;而在马克思这里,辩证运动着的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因此,揭示这个“物质的东西”的奥秘就成为我们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基础和主体的关键。

按照马克思表述的原意,“物质的东西”与“观念的东西”是里与表的关系:“观念的东西”是外在的表象,“物质的东西”是背后的实质,是生成“观念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形式上是观念和概念的正反合的演进,而本质上是“物质的东西”的辩证发展过程的反映。这个“物质的东西”披着观念的外壳,无疑具有作为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但是,这个“物质的东西”又不可能是具体的物质实体。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脑科学还很不发达;就是在今天,人们也无从想象如何把物质实体移入人脑并加以改造,最后形成以思维和观念形式出现的辩证法。所以,能够进入人脑并改造成观念形态之辩证法的不是具体的物质,而是物质性的东西。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排除精神和思想、去掉物质实体后,还具有物质特性的东西,只有人的实践及其产物即社会关系。

实践连接着人和外部世界,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对象化活动。实践创造了人所生存的外部世界,即人化自然,同时又生成了人本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9页)因此实践对人来说须臾不可分离:“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

意识的类存在物”(同上,第279页)。实践作为人的生存基础和生命活动的体现,既带有意识、目的和价值追求,体现了主体性的特征,又通过对外部世界的对象化,承载着人的生存和发展,对人来说也是客观的物质性的东西。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就把实践称为“物质实践”,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从观念出发揭示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揭示观念的形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2页)。所谓“物质实践”,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物质的东西”。既然马克思用“物质实践”来解释观念的形成,那么我们当然也可以用“物质的东西”即“物质实践”来解释观念辩证法的生成和观念的辩证运动。至此可以明白,作为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立足基础的“物质的东西”,就是人的实践活动,唯物辩证法其实就是实践辩证法。这不仅是从马克思自我表述中推断出来的逻辑结论,也是马克思哲学革命带来的必然结果。

实践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核心,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说的“新唯物主义”即“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同上,第58页)的集中体现。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对于唯物之“物”,即对象、现实和感性,不能像费尔巴哈那样,“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应当“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同上,第54页)。这既是马克思哲学革命迈出的决定性步骤,同时也为辩证法的革命掀开了新的一页。

辩证法过去总是在主客二分的前提下展开,要么是精神观念的辩证法,要么是物质自然界的辩证法。其实,一切辩证法在形式上都表现为“观念的东西”,是辩证法的思维或辩证法科学。但辩证法的基础和来源不在于思维自身,而在于产生和决定思维与观念的实践。黑格尔把本来由实践生成的理念说成是世界的本原,并把辩证运动赋予绝对理念。马克思则对世界进行了人化和实践的归结,认为世界作为物质存在的“物”的根基就是人的实践,实践是辩证法的基础和本源。黑格尔辩证法表面上离开实践,采取了神秘的概念演化形式,但究其实质仍不过是当时实践水平和成果的扭曲反映。在这个意义上,实践是一切辩证法包括唯心辩证法的生成基础。没有近代的工业革命和科学文化的发展,不经历近代以来的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就不可能产生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科学。

二、辩证法之发展内涵的历史展现

用实践的观点理解辩证法,辩证法不过是人在自己的实践中提炼并升华为关于发展的智慧和理念而已。

发展是人所独有的法则,是人在实践中生成的最基本的生存理念。人与动物不同:动物只感知并适应外部世界的存在和变化,而人只有通过自身的活动引导外部世界朝着适合于人的生存维度发生改变才能存在并延续下去。在这个意义上,辩证法不仅生成的基础来自于实践,而且在存在的形态上,即在内容的展示上,也完全取决于人类实践的深度和广度,不同时代的实践水平决定了辩证法的不同样态。

马克思从人类生产和交往实践的视角出发,曾把历史依次区分为三种社会形态:“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79页)在最初的社会形态下,人类的实践能力刚刚开始发展,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天然联系还没割断,人只是在孤立地点和狭小范围内以个体或联合的方式去面对和改变自然。在人与自然的交往中,人使用的是双手或自然形态物,其动力只是人自身的有

限的体力;这种低下的生产力水平根本改变不了人对自然既依赖又敬畏的被动局面。马克思所指谓的最初的社会形态实际上就是前资本主义的原始、奴隶和封建社会,而涵盖这三个社会形态的基本实践方式就是它们共同拥有的自然经济。

自然经济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工农结合、自给自足的经济,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利益的最大化,而是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在古人的视界中,人类的物质需求既有限又容易满足。这就决定了自然经济缺乏进步的内在冲动,人类失去了发展的原动力。同时由于自然经济的科技含量极低,基本上依靠人的体力和日常经验进行生产,不仅缺乏创新的动力和机制,也缺少创新的手段和工具,生产和生活只是简单重复和循环,年复一年,永远如此;这就形成了自然经济固有的僵化、停滞和常驻不变的基本特征。这一特征反映在发展观念上就是人们普遍追求安逸、和谐,希望像自然界那样春夏秋冬四季衔接、生老病死有始有终,一切都应周到圆满、井然有序。为此,人应该节制私欲,心境平和,安于现状,坚持操守。总之,在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自然经济时代,群体大于个体,安定重于对立,秩序优于变动,守常先于进取。由此造成发展的观念淡薄,发展的路径也很不清晰,辩证法在这个时期总的来说还处于启动阶段,而且还明显地向维护旧的统一体的和谐方面倾斜。

中世纪及其以前的欧洲作为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依赖关系的原型,其辩证法的发展理念带有明显的朴素与和谐的特性。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古希腊辩证法派,前进和上升的发展理念不突出,但一切皆变和一切皆流的运动和变化观念却给后人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赫拉克利特曾经探讨过运动和变化的原因,接触到矛盾和对立面斗争的问题,但同时他也十分重视对立面的统一,认为不同要素例如颜色和音阶的相互搭配可以产生色调和音乐的和谐,自然界就是由对立面的联合而形成的总体和谐。古希腊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更强调和谐,他发现声音的高低、长短和轻重是由发音体在数量上的差别决定的,音乐讲究和谐,音阶的不同数值的合理整合就会产生动听的音乐;建筑和艺术的辉煌和瑰丽也是数的不同组合的结果。毕达哥拉斯派把数的这种和谐功用无限夸大,并推广到宇宙,认为和谐无所不在,宇宙就是绝对和谐的最终结果。古希腊哲学主要是本体论哲学,辩证法作为对世界本体的状态的研究附属于本体论之下。赫拉克利特和毕达哥拉斯等为数不多的辩证法家能够通过对事物的表面直观,提出一切皆变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虽然在细节上知之不多,但在总体上是正确的。在当时的实践水平下,人的认识只能从宏观的视角接触事物的表层。而他们能关注到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和谐层面,这正是自然经济时代人的依赖关系在哲学上的体现。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人类历史的第二大形态。这个形态发端于中世纪末期,以人类的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为前提,以生产力和科学文化的新发展为背景,此时自然经济开始走向解体,人类社会进入了商品经济时代。商品经济使人逐渐从自然共同体中解放出来,并成为社会的主体。但是随着工具理性的极度扩张和社会的普遍物化,人虽然摆脱了血缘、种族、等级等天然的依赖关系,却同时迷失于对物质财富的无止境的追求,形成了依赖于物的人的独立性。人与人的依赖关系开辟的是常驻不变的和谐发展视野,而在物的依赖性的基础上的人的独立性,则“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4-275页)。这就像霍布斯所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像狼,从此“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开始了”。正是资本主义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政治和科学的实践,把矛盾、对立、否定和斗争的新的发展路径召唤出来,从此辩证法进入以矛盾和斗争为主要内核的新时代。

市场经济好比一场博弈,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追逐的目标,达到目标的手段和机制就是竞争,而竞争要依靠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优势。早期的市场游戏规则很不健全,竞

争机制发育得也很不完善,人们不是在生产和销售领域下功夫,而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千方百计地必欲置对手于死地而后快。为了追逐最大限度的利润,资产阶级不顾道德和诚信,“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同上,第275页)。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人世间从头到脚都沾满了血污。资本主义在创造新的生产力和文明的同时,也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2页)经济利益的对立提供了辩证法向矛盾和斗争倾斜的物质基础。

在政治上,资本主义的最大成果之一是把阶级结构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明显地分为工人和资本家这两大对立的基本阶级,他们之间以及他们和残余封建势力之间争夺统治权的斗争构成了近代社会历史的基本内容和主导性线索。近代波澜壮阔的夺权斗争和复辟与反复辟的历史实践无可辩驳地证明,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根源和动力,这也是辩证法凸显矛盾、对立和斗争的政治原因。当时科学研究中盛行的思维方式,特别是普遍设置正与负、化合与分解、微分与积分等两极对立面的思维模式,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此可见,既不是什么神秘的理念,也不是与人无涉的自然,而是近代资本主义在经济、政治和科学方面的实践,充实了辩证法的矛盾和斗争的内涵,铸就了辩证法的批判和革命的发展观。

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古往今来一切辩证思维之集大成,体现了所处时代精神的精华,把资本主义实践积淀起来的否定性提升为发展的主要契机和路径。在黑格尔看来,一切事物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其动力都来自于自身内在的否定性,对立面斗争的结果总是强大的具有广阔发展前途的一方否定必将灭亡的另一方;而新形成的统一体也不会万世久长,在它内部也会成长起否定这个统一体的新的一方,最后这个统一体被它所否定,又出现新的统一体,如此等等,形成一个以否定性为机制的无限发展的链条。对黑格尔来说,否定性是事物的推动原则和发展的动力,黑格尔辩证法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它所提供的永无止境的发展理念,就是由这个否定性原则引申出来的。

辩证法由古代直观的并带有和谐色彩的朴素形态,发展到黑格尔的全面展示矛盾和斗争内涵的否定形态,历经两千多年,其伴随着人类实践水平的深化和进步,折射出人类对发展理念的孜孜探求。黑格尔作为辩证法的大师和里程碑式的人物更新了发展理念,实现了辩证法的矛盾和否定的转向,这是他的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三、传统辩证法遭遇的时代挑战与和谐应对

真正将辩证法的否定性和斗争精神付诸实践并首开矛盾辩证法先河的是列宁。列宁生活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和资产阶级残酷镇压的阶级搏战把斗争和对立的观念提高到空前未有的高度。任何犹豫、动摇、妥协都会葬送革命前途。在这种大背景下,列宁从矛盾斗争的绝对性和至上性方面来理解辩证法是正确和有益的。应该说列宁顺应了时代的需要,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淋漓尽致地发挥了辩证法的矛盾斗争性的一面,将自黑格尔以来贯穿于辩证法中的否定精神彻底地系统化为矛盾辩证法,表现出对矛盾的高度重视和全面关注。(参见《列宁全集》第38卷,第407-408页)毛泽东是通过列宁的《哲学笔记》接触到辩证法思想的。他深谙矛盾问题在辩证法中的核心地位,密切结合中国革命实践,写出了独具匠心的《矛盾论》。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学习马克思主义和领略辩证法的典范。毛泽东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其中就包含着《矛盾论》的思想结晶。和列宁一样,毛泽东在夺取政权的革命实践中也格外重视对立面的斗争,因为面对三座大山,只有拿出“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英雄气概,才能取得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

辩证法从古代的朴素直观形态始,中经黑格尔的否定性的提升,到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进行的辩证法革命,在这两千多年的岁月中,辩证法凸显的是逆向思维和矛盾智慧,在对立中看到统一,在相反中追求相成。无论是统一和相成,其关键都在于通过对立面的斗争求得发展和前进。把发展的路径定位在斗争上,这是近代资本主义实践的深刻启示和积淀,同时也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了伟大的成功。应该说,辩证法作为发展的智慧和学说,其矛盾和斗争的方面已经发挥得无以复加了。然而,满则溢,过则损,辩证法的斗争性过火的苗头和对和谐性的呼唤正在悄悄地逼近。

中国民主革命的成功证实了辩证法的矛盾斗争学说的伟大功用,建国后这种认识就转化为一股过分重视阶级斗争的潜流。不仅用阶级斗争的专政手段来对待国内外的敌对势力,而且用阶级斗争来指导生产和经济建设,在人民内部也进行残酷无情的清洗,最后发展到文化大革命中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全面专政,斗争哲学成为至高无上的指导思想。一个国家成了阶级斗争的海洋,成天乱斗和瞎折腾,彻底陷于无序状态。这是辩证法的悲哀和屈辱。辩证法不能任由斗争性无休止地膨胀,中国十年动乱所造成的史无前例的社会灾难,说明只讲斗争而排斥和谐的传统理解的辩证法已经陷入危机;必须把斗争性放在一个适当的位置上,同时呼唤对立面和谐的出场,以恢复辩证法的“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本性。

正是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伴随着邓小平理论的诞生和对斗争哲学的反思,和谐作为辩证法的一个发展维度终于被召唤出来,并以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超重量级话语隆重登场。

辩证法发展维度的转化和展开是实践发展和转换的结果。当今的中国和世界的社会生活实践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使辩证法趋向和谐呢?

从世界范围来说,当代的最大进步和挑战是信息化和全球化。信息化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活,高速运转的生产和信息的交流极大地提高了人的实践能力和生产水平,人类的生存问题在高科技的带动下已经显现出良好的解决前景。动物式的生存竞争的局面正在被打破;人类的实践能力今天所达到的水平使人们有理由相信,依靠生产力发展和科学的进步,在公平正义的秩序下,人类完全有可能在和谐发展中实现共存共荣。

全球化把世界变成一个地球村,人们的交往关系更频繁。近代以前人们都生活在孤立的地点,互不联系、极少交往;一旦遇到冲突,除了战争和暴力外,可供选择的余地很小。全球化加强了人们的联系和沟通,彼此之间的信任、理解、协商、让步、合作、互利和共赢的机会空前地增多了,解决矛盾的最后路径才是斗争。和谐不仅可以化解矛盾、解决分歧,还可以实现发展,促成进步。

正是在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邓小平首先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弱化意识形态的分歧,把革命和资本主义灭亡的问题搁置起来,认为那是每个国家人民自己决定的事。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他又率先提出构建和谐世界的问题,表明了中国在对外关系中致力于和平合作和互利双赢的诚意。

中国当下的和谐发展理念,真真切切的是来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所带来的新的思想冲击。改革开放的最大成果之一是共同利益的现实性增多了,人们普遍而强烈地要求能够在共同的奋斗中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这就使和谐、合作、互利、共赢成为人际关系的主流,人们经常是在对手的发展中才能求得自身的发展。检省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所造成的深重灾难,对比改革开放中所实施的经济和政治上的共同奋斗、共同富裕和共同发展的人性化的政策及取得的巨大成果,人们深切地认识到,和谐,其中包括利益、制度、机制和人际关

系上的和谐,可能是发展最快、代价最小、获益最多的发展路径。发展是硬道理,而要发展就离不开和谐,当今和谐的发展理念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和出场最多的话语。

辩证法的和谐走向没有什么深奥的寓意,它不过是针对过去的斗争哲学而激发和生成的一种对立面的同一的意识,是人类历史的第三个阶段,即“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超前表达的和谐发展理念。现在,世界虽然还没有进入到“个人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的人类历史的第三发展阶段,但是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实践已经使“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准备条件”,“个人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时期所通行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4页)的和谐发展路径已经在发生作用。在中国,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已经提出,并制定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人皆为“本”的条件下,作为“本”的人之间自然应该处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和谐相处的状态中。这里尤其应该强调:要纠正对对立面一概排斥的传统看法,充分估量对立面存在的意义:没有对立面就不会有自身,也就不会有对立面之间的斗争与合作,因而也就不会有事物的发展和前进;要重视对立面合作所独有的汲取双方优点的良性发展态势,在对立面的发展中实现自身的发展;要自觉地树立强强联合、互利共赢的意识,在理解、沟通、协商和奋斗中实现共同发展。

当然,和谐不是回避矛盾,取消斗争。提出和谐的发展理念本身就是为了更好地面对可能发生的更多和更大的矛盾,用正确的方法去解决矛盾。对于国内外的某些敌对势力,对于人民所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必须坚决斗争,决不手软。但是对于日常的经济、政治、思想等各方面工作,对于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我们必须学会用和谐的方法和手段去处理。我们正视矛盾是为了化解矛盾、消除分歧、缓和冲突,使我们能在斗争这一传统的解决矛盾的手段之外,掌握新的和谐解决矛盾的方法,因为只有既和谐又斗争才能使我们坚定地站在发展的潮头,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列宁全集》,1960年,人民出版社。

《列宁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002年,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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