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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毒有害气体与缺氧危险环境作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9有毒有害气体与缺氧危险环境作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9有毒有害气体与缺氧危险环境作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有毒有害气体与缺氧危险环境作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运营管理部

2011年10月

目录

1 总则 (2)

2 防护用具和防护用品配备 (4)

3 危险区域分级 (6)

4 安全作业规程及防护 (7)

5 安全教育与培训 (9)

6 安全救护 (10)

7 保险及上报 (11)

8 责任追究 (12)

9 附则 (13)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对人身的伤害,确保首创股份各下属水务公司(以下简称“水司”)员工的安全,结合水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各下属水务公司。

本规定所称有毒有害气体是指水厂和污水厂使用或自然产生的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能对人身产生危害的气体物质。

本规定所称缺氧指作业场所中空气中氧含量低于0.195的状态;缺氧危险作业指具有潜在的和明显的缺氧条件下的各种作业,主要包括一般缺氧危险作业和特殊危险缺氧作业。一般缺氧危险作业是在作业场所中的单纯缺氧危险作业;特殊缺氧作业是在作业场所中同时存在或可能产生其他有害气体的缺氧危险作业。

液氯的生产、使用、存储、运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89)。

本规定的制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58-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污水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1651-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第七十五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第344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年第1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

2 防护用具和防护用品配备

水司应根据各自生产情况,至少配备以下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

(1)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2套,空气钢瓶1套;

(2)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的防毒面具若干;

(3)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检测仪1套;

(4)便携式甲烷(瓦斯)检测仪1套;

(5)氧气测试仪1套;

(6)移动式通风机1套;

(7)灭火器若干;

(8)安全带(绳)若干;

(9)个人防护设备若干;

(10)其它劳动保护用品若干;

(11)梯子、绳缆及其他救生工具若干;

(12)照明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应急救援装备若干。

水司可根据工艺情况在重点部位逐步安装在线甲烷、硫化氢探测和报警装置。

水司所有安全防护、救护工具必须按规定参加年检,年检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通风、通讯、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提供负荷要求的照明、安全进出设施以及应急救援和其他必须设备,并保证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劳动者能够正确使用。

缺氧危险环境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作为防毒面具。

根据作业时间的长短、消耗、最长工作周期、估计逃生所需的时间及其他因素,选择适合的呼吸器具和相应的报警器具;所有使用的呼吸器具,应当保持良

好的状态。

维护人员下井时,必须配备悬托式安全带,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3 危险区域分级

危险区域分级的目的如下:

(1)通过危险区域分级,判断生产区域是否存在硫化氢以及该区域内空气中硫化氢的最大可能浓度;

(2)根据生产区域的危险级别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使之具备相应的能力;

(3)根据生产区域的危险级别确定工作程序和工作许可;

(4)根据生产区域的危险级别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5)根据生产区域的危险级别配备呼吸器材和报警器材。

硫化氢作业区域分为三级,详见表1:

表1 H2S危险区域分级

(1)10mg/m3:是硫化氢职业接触限值,即接触此浓度硫化氢没有健康危害;(2)300 mg/m3:接触低于此浓度的硫化氢,会引起无生命危险的、可以治愈的症状;接触高于此浓度的硫化氢,会有永久的身体损害或生命危险。

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分为以下三类,详见表2:

表2 缺氧危险场所分类

4 安全作业规程及防护

水司应加强安全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防止无关人员误入有毒有害区域。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危险场所作业实行作业票制,下井前必须详细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详见附件1),没有《下井安全作业票》不得下井作业。

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危险场所作业的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应接地,

作业前应使用相关仪器检测常见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含氧量。有毒有害气体容许浓度和爆炸范围详见附件2。

对于窨井下井作业前应提前开启工作井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并用竹(木)棒搅动泥水,以散发溶解在水中的有毒有害气体。

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危险场所作业应连续监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随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突发情况对工作人员的危害。

当密闭空间内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时,所使用的器具应达到防爆的要求。

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危险场所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线,夜间野外作业应安装警示灯。

井下作业时井面必须有人协助和接应,井上、井下人员之间的联系宜采用有线或无线通讯设备,以代替喊话或手势;井上与井下应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停工返回等有效的措施。

当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安全临界浓度的井下及其它污染区进行必要的作业时,必须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低于地下2米作业的,必须携带安全带(绳),且至少有两人同在一起工作,以便相互救护。

当发现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督促作业人员迅

速撤离作业现场。

井下作业下井前严禁饮酒;作业时要穿戴好完整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需要照明时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伏的防暴灯。

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危险场所工程对外发包的,必须承担发包工程和作业单位的监督责任:

(1)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作业安全条件,不得发包给未经相关部门审查备案的作业单位。签订作业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2)加强作业全过程监控,严禁承包单位将项目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作业单位和个人。

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危险场所作业时间不宜过长,连续最多不超过1小时。

下列人员不得从事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危险场所作业:

(1)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妇女;

(2)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3)患有深度近视、癫病、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等严重慢性病者;

(4)有外伤疮口未愈合者。

在作业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危险场所作业场所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5 安全教育与培训

水司应对有毒有害危险和缺氧作业场所建立管理档案、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水司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下内容:

(1)与缺氧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2)产生缺氧危险的原因、缺氧症的症状、职业禁忌症、防止措施以及缺氧症的急救知识;

(3)防护用品、呼吸保护器具及抢救装置的使用、检查和维护常识;

(4)作业场所空气中氧气的浓度及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

(5)事故应急措施与事故应急预案。

培训结束后,应当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应当包括准入者的姓名、培训内容、培训人签名和培训日期。

6 安全救护

水司应制订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作业应急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每年组织1-2次演练。

发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时,抢救人员必须佩戴好自给正压式呼吸保护器。

当发生中毒事件时,应按照应急预案,在拨打急救电话的同时,迅速将中毒人员移离现场,脱去污染衣物;对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及人工呼吸(忌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万不得已时与病人间隔数层水湿的纱布进行),然后迅速移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治。

发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时,要设置警戒区进行现场警戒,保护好现场,同时组织人员迅速撤离至上风处安全区域;加强通风,加速有毒有害气体扩散。

密闭空间的救援均应使用吊救系统;每个准入者均应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绳索应从头部往下系在后背中部靠近肩部水平的位置,或能有效证明从身体侧面也能将工作人员移出密闭空间的其他部位。在不能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或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可能造成更大危害的情况下,可使用腕套,但须确认腕套是最安全和最有效的选择;在密闭空间外使用吊救系统救援时,应将吊救系统的另一端系在机械设施或固定点上,保证救援者能及时进行救援。

7 保险及上报

水司必须为员工强制性足额上缴工伤保险,根据各自情况适当投保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

发生中毒事件后,水司应及时整理有关材料,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员工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等保险,保护当事人员的权益。

发生中毒事件后,水司应立即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水务板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出具详细文字材料。

8 责任追究

水司董事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水司董事会对违反本规定,未按本规定的要求在有毒有害气体环境和井下作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水司有关规定给予撤职、降级、扣罚绩效工资的处分。

9 附则

本规定由首创股份运营管理部负责编制、解释和组织实施。

各下属水务公司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报首创股份运营管理部备案。

本规定经首创股份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之日起施行。

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危险场所安全作业票

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危险场所(井下)

常见有害气体容许浓度和爆炸范围

注:短时接触阈限值指15min内有害其体浓度的加权平均值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般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B I时'间H 卜/ / 1 / 5

1目的 为加强在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油品罐区及其它要害部位( 以下简称生产区) 一般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术语或定义 3.1生产区一般作业:非本装置人员或施工队伍进入生产区进行的除特种施工作业( 用火、高处、起重、进入设备、临时用电、破土) 以外的施工作业,包括在生产区进行建筑施工、装置维修、设备防腐、管线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各种作业。在其它场所和部位施工作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2作业单位:实施一般作业的施工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或一级承包商。 3.3属管单位:生产区一般作业所在车间或其它基层单位。 4 职责 4.1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一般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生产区一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一般作业安全监护人。 4.3作业单位:负责实施一般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 般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安全监督人。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作业,必须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样式附后)。 5.2《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 5.2.1《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或《装置一般作业票》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装置所属车间或基层单位(下同)提出作业申请。 5.2.2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状况,确定安全措施并逐条检查落实,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领导审批。 5.2.3福炼公司钳、电、仪车间及工程公司等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进行设备维修作业,可由该装置技术管理人员或当班班长填写《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交车间值班干部审批或签发《装置一般作业票》。 5.2.4《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3 份,分别由审批单位、施工单位工作点负责人和作业所在岗位监护人员持有。 5.2.5《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5 天。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作业,必须再次申办。 5.2.6 《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实施用火、进入设备、高处、临时用电、破土、起重等特种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持特种作业许可证作业,不必办理《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 5.2.7 进入生产区实施一般施工作业的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生产装置或要害部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3一般作业必要条件 5.3.1 施工作业前,持《生产区一般作业许可证》通知装置当班班长和作业区域操作监护人员,经同意后方可开工。 5.3.2施工机具必须达到该装置区域或部位的防火等级要求,施工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必须配戴阻火器并持有装置进车票。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所进行的易燃、易爆、禁止烟火地区(段)动用明火作业;高处作业(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带电作业;有限密闭空间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3职责: 行政部参与所有危险作业的审核,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动火证的签发,并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危险作业申请部门的各部(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除危化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并负责对其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危险作业管理审批管理: 4.1、危险作业严格贯彻谁组织危险作业,谁履行审批手续;谁审批、谁负责督促措施落实, 4.2凡在公司范围内组织的高空作业;带电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外的(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填写“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禁区内明火作业(指公司内临时动火),必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申请表》,经行政部和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有进行危险作业的由作业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各项安全的审批手续。 、进入有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危险作业必须事先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对该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检测结果填入“安全审批表”。 5危险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5.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1623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容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作业时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爆炸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术语或定义 3.1 设备:加热炉、分馏塔、储罐、容器、槽车、油舱、水舱以及管道、烟道、排水管道、排水涵洞、下水井等。

3.2 进入设备作业:凡人员进入或探入上述设备、设施内部的作业统称为进入设备作业。 3.3 作业单位:实施进入设备作业的施工单位。 3.4 属管单位:设备所在单位或制度划定的单位。 4 职责 4.2 环安处:负责监督和检查进入设备作业属管单位、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1 属管单位:负责确定和落实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指定作业的安全监护人。 4.2 作业单位:负责实施进入设备作业,负责按属管单位的要求落实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一级承包商负责指定合格的作业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 5 工作程序或要求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6534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6.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7.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危险作业区域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8.6必须在危险作业现场值守,不经上级批准落实代理人员,不得离开。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吊装作业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吊装作业管理。 3、内容 3.1定义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3.2.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 3.2.1.1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3.2.1.2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3.2.1.3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3.2.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3.2.2.1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3.2.2.2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3.2.2.3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3.3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3.3.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3.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3.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3.3.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3.3.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国标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相关规定。 3.3.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3.3.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3.3.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生产、财务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3.3.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3.3.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3.3.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

本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细则 为了加快我单位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应用,构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全面实施本质安全管理,真正做到生产实践中人员无失误,设备无故障,体系无缺陷,管理无漏洞,切断诱发事故的一切因果链,实现人、机、环、管的本质安全,全面提高矿井的综合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我队基本管理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使我队的各项工作向本质安全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发展,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通过以预控为核心的、全面的、全过程的、全员参加的闭环式的安全管理活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达到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 一、组织保障 为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得以有效的贯彻执行和顺畅运行,充分发挥组织的整体作用,提高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特成立本队本质安全管理小组。 1、组织机构 组长:曹胜利 副组长:罗晓东 管理负责人:陈维星 成员:周建业杨长柱郭生红王国利 贾旺姜兰柱李宝健张胜海 张军李长义兰飞王国利

本质安全管理委员的职责、2. (1)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要求和规定,制定符合本队实际的本质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制度。 (2)负责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配置。(3)负责组织编制本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对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进行分解与细化,审定后组织实施。(4)对全队安全工作进行动态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差,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班组,提出停产整顿意见。 (5)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发、偶发尤其是未知规律的重大隐患,本队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矿上请求解决。(6)负责参与各类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和使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召开本质安全管理例会,解决月度、年度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 (7)负责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实施情况评价。 (8)所有的成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熟悉业务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风险及控制措施。 (9)负责制度、及时更新和修改工作任务、流程、职责、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总结人员不安全行为发生规律,不断 提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水平。 二、加强职工培训: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管理,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生产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单位; 2、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和现场监督及其作业票存档管理; 3、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4、施工作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票内容、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控制程序 1 、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关闭 1.1各类危险作业许可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同一地点的同一作业项目可能同时涉及到多种类别的危险作业情况,应满足每种作业许可的要求。 1.2作业前的准备 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

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1.3作业许可的申请 由作业单位向安全生产管理管理部提交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填写 相应的危险作业票证。 1.4 作业票应明确以下内容: 1.4.1作业项目名称、地点(部位)、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目的; 142作业的步骤、需要的工器具和动力资源等; 143与相关方的协商、技术交底或要求; 144主要危害及风险评价结果;作业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需要监测的项目及监测结果; 1.4.5拟采用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设施; 1.4.6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的能力和资质; 1.4.7明确劳防用品的配备和穿戴规定; 1.4.8作业结束后的许可终止活动等。 1.5危险作业许可的审批 危险作业工作票由办公室、生产部等相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审批人员应对危险作业内容、相应的风险进行分析,对该危险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危险作业及监护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有定期复 审记录)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经确认后签字,作业票一式两份,审批人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定期归档。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40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工区日常作业实行“一单三卡” 1:班前填写日作业计划单,保证其与当日作业项目一致,与日作业计划一致。 2:班前工长对照“一单三卡”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作业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携带“一单三卡”,并在作业过程中逐项对规。 4:作业防护: (1)日常作业必须设置现场防护和驻站防护员。 (2)驻站联络员必须提前40分钟进入行车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现场防护员未到严禁上道作业。 (3)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若联系中断,立即停止施工,下道避车。 (4)通讯条件不畅时应增设中间联络员。 (5)恶劣天气或作业区段较大可根据需要增设中间联络员。 5:防护员作业纪律: A:防护员应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不干与防护无关的事。 B:防护员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岗。 C:驻站联络员在行车室不得大声喧哗。 D:防护员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携带防护备品。 E:防护员必须保持通讯设备畅通,随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严格执行预报和确报制度。 6:严格执行“天窗修”制度。 二:工区作业人员应着装上道,按标准化作业,未定职人员不准单独上到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简化作业程序。 1:上道作业避车时,必须按规定提前下道或者进避车台及避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要求,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安全规范、《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出现的术语定义如下: (一)防火区:是指分公司储罐区、码头区域内主要设备设施防火间距内的区域,数值取《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中关于防火间距规定的严格值,具体如下:

(二)防爆区: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划定的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具体判定方法如下: 注:1、管廊架周边不属于防爆区;2、变电室密封墙以内的区域不属于防爆区; (三)危险作业:“八大规范”内定义的动火、动土、高处、受限空间、吊装、断路、检维修、抽堵盲板作业,结合分公司实际,具体定义如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储罐区、码头区域露天区域及管廊架(含管线)上的上述危险作业的审批与管理,储罐区、码头区域外隶属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上述危险作业不需办 理审批,但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申请部门专人或当班安全员现场确认。 本规定不适用新、改、扩建等工程项目,当本规定与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冲突时,管理要求执行较为严格的一方,手续办理执行上级要求。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四条危险作业实行《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审批管理制度,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一)作业证由申请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到安全科办理,节假日需提前办理。如有紧急抢修等时限要求紧张的危险作业的,由值班领导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后实施。 (二)作业证办理流程如下:

本质安全100问

本安知识100问 1、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的定义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是指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在煤矿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对系统中已知规律的危险源进行预先辨识、评价、分级,进而对其进行消除、减小、控制,实现煤矿“人-机-环-管”最佳匹配,使事故降低到人们期望值和社会可接受水平的煤矿生产安全管理过程。 2、本质安全基本原理 本质安全强调从根源上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消除或减少。概括起来,本质安全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下面四个: (1) 最小化原理 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系统中的危险因素。系统中的危险因素越少,发生事故的概率就越小;危险物质的数量越少,发生事故所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就越小。在无法彻底消除系统中的危险物质时,应尽可能减小危险物质的数量。这样即使发生事故,其影响程度也会相对减小。 (2) 替代原理 在系统中使用相对更安全的物质替代危险的物质。例如在井下可以用不可燃物质替代可燃性物质、用不使用危险材料的工艺替代使用危险材料的工艺。 (3) 稀释原理 必须使用含危险性事物时,采用危险、有害物的最小危害形态或造成最小危险的环境、工艺等条件。强调作业环境的安全特性。 (4) 简化原理 保证系统中的工艺、设备、管理程序、制度等保持最简洁、科学、合理。简化的工艺、设备、管理程序运行所包括的部件、要素较少,结构简单、明确,运行效率高,可以减少失误。 3、本安体系的实施流程 煤矿企业本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采用戴明的PDCA管理模式设计,PDCA循环强调持续改进。PDCA的含义为:计划、实施、检查、改进。 4、本质安全管理特点 (1)全员性。人人有责任搞好本质安全质量管理,人人都必须提供安全信息。上自矿长、下至工人,从井下直接工人到地面辅助、服务人员,都要参与本质安全管理工作。 (2)动态性。煤矿24小时连续生产,而且矿井生产情况不断变化,本质安全管理必须昼夜不断线,并进行动态适时地管理。 (3)整体性。本质安全管理贯穿整个生产过程的各系统、各环节、各部门、各层次、每项工程、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是全员、全部门、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的过程。 (4)闭合性。本质安全管理通过各种信息载体,收集、筛选、整理、分类、整改、反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

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浅谈如何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打造本质安全部门

浅谈如何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打造本质安全部门 安全生产是电力行业的永恒主题,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的 效益之源。大唐集团公司在2011年安全生产1号文中明确提出了创 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基本要求: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实现人、机、环和谐统一。夯实安全 生产基础,加强企业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及时准确辨识事故 风险,采取合理有效预防控制措施,使安全生产从本质上提高预防事故、防御灾害、应急处理的能力,使人、机、环境、管理等方面不安 全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实现作业环境本质安全。构建本质安 全型部门,既符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又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本质安全也是企业安全生产追求的最高目标,以下从几个方面就如何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打造本质安全部门谈谈自己的看法。 1. 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如何将会直接影响着安 全生产,每位员工受教育程度不同,员工工作岗位不同、工作环境也 不相同,造成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也不相同,要使员工始终牢固树立安 全生产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就要用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对员工开 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例如用理性灌输的形式,向员工宣传国家的安 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用氛围感染的形式,让良好的作业环境,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严格 的规章制度共同形成一种安全向上的企业文化和一种安全责任感,使

员工受到良好环境和氛围的感染,自觉与周围环境保持一致,自觉按 安全操作规程约束个人的行为;同时发挥支部、工会、共青团组织作用,以安全专题活动、劳动竞赛等形式,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渗透、 熏陶、塑造员工,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 习惯,形成安全行为;采用引导激励的形式,把员工思想统一到“安 全就是效益”这个目标上来, 激发的工的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进而达 到行动上与思想上的同步, 使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和行为得到巩固, 安全意识得到提升,实现“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2. 加强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人员安全生产技能。 员工是执行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主体,是贯彻实施各项安 全要求和措施的主体,是生产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者。所以要把提高安 全生产技能的工作重心放到基层,放到生产一线,千方百计提高一线 员工的安全技能和素质,认真做好员工的脱产培训、转岗培训、特殊 工种人员培训和新员工培训,采取多种多样培训形式,使一线员工对 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熟练掌握,使员工应知、应会为必知、必会,人人做到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做到人员无 伤害。 3.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物理学中有一个力学原理:一个物体的重心越靠下,这个物体就 越稳定。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管理的重心越 往下,安全生产的系数也就越大。班组是企业的细胞,班组的安全管 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只有做好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杜绝、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作业是指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 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土作业、盲 板抽堵作业、动火作业、断路作业、电力设备设施检修 (清扫)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 第三条按照“作业项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危险作业管理。 第四条危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一个项目含多 项危险作业的,须分别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由相应人员据实填写并签字。 第六条作业许可证不得私自涂改,确需修改须经审批人审核同意并在修改处签字。 第七条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危险评估等栏目不够填写时须另加附页填写。 第八条作业前,作业单位须根据作业内容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作业中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指定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员。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及应急救援人员须经专项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作业前,作业单位须组织召开活前会,向参加作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包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的工作交底。 第十一条作业许可证和附页须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杜绝、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作业是指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火作业、断路作业、电力设备设施检修(清扫)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 第三条按照“作业项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危险作业管理。 第四条危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一个项目含多项危险作业的,须分别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由相应人员据实填写并签字。 第六条作业许可证不得私自涂改,确需修改须经审批人审核同

意并在修改处签字。 第七条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危险评估等栏目不够填写时须另加附页填写。 第八条作业前,作业单位须根据作业内容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作业中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指定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员。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及应急救援人员须经专项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作业前,作业单位须组织召开活前会,向参加作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包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的工作交底。 第十一条作业许可证和附页须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中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器)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种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1.2特殊高处作业 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 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 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

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

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治理规定 (试行) 总则 为加大发电企业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安全治理,及时准确辨识事故风险,采取合理有效预防操纵措施,实现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作业环境,是指发电企业检修作业过程中,对人身安全产生直截了当或间接阻碍的外部条件总和,要紧包括温度、湿度、洁净度、高度、宽度、粉(灰)尘、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风速、照明、噪声、气象、通道、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及环境工作措施等。 本质安全一样指系统自身具备保证安全的能力,是系统在安全性能方面的固有特性。本规定所称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特指检修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及装置(设备、设施等)和其它空间要素,自身具备较高的安全稳固可靠性,不对外输出并能够有效抵御外部输入事故风险,在人员失误或装置故障时,仍能保证不发生人身事故的特性。 本规定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别的检修作业环境,提出了“一样规定”、“通用规定”、“专门规定”的要求,未覆盖所有检修作业。“一样规定”是对检修作业环境的差不多要求,“通用规定”是对某类危险检修作业环境提出的常规要求,“专门规定”是分别针对火电、风电、水电典型危险检修作业提出的具体要求。 作业前,应按照“不安全不工作”的要求,辨识并排除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作业中,因外部因素变化或检修作业本身导致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受到破坏时,应对检修作业现场环境重新进行危险辨识,采取必要措施满足本规定要求后,方可连续工作。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生产检修作业环境的安全治理。涉及检修人员作业安全行为和其它方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20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样本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动火作业的定义 在动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等进行焊接、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等进行明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设备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 二、动火作业范围划分 (一)动火作业区的划分

1、固定动火区: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为固定动火区,在固定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无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固定动火区的设置实行审批备案制,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处进行现场勘察、备案,分管领导批准。 2、临时动火区:新建、扩建、改建、技改等各类施工场所,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区域为临时动火区,在临时动火区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无动火作业证不允许进行动火作业。 (二)临时动火区动火等级划分 临时动火区动火等级可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级动火。 1、一级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2009-01-01 HG23015-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1-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HG23017-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6-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4-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8-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3-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HG23012-1999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1994年10月08日 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分类号】225706199402 【文号】化学工业部令第10号 【内容分类】安全、卫生 【颁布机关】化工部 【颁布日期】1994年10月08日 【实施日期】1994年10月08日 部长顾秀莲一九九四年十月八日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末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末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某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中电集团公司 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发电企业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及时准确辨识事故风险,采取合理有效预防控制措施,实现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作业环境,是指发电企业检修作业过程中,对人身安全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外部条件总和,主要包括温度、湿度、洁净度、高度、宽度、粉(灰)尘、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风速、照明、噪声、气象、通道、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及环境工作措施等。 第三条本质安全一般指系统自身具备保障安全的能力,是系统在安全性能方面的固有特性。本规定所称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特指检修作业区域的环境及装置(设备、设施等)和其它空间要素,自身具备较高的安全稳定可靠性,不对外输出并能够有效抵御外部输入事故风险,在人员失误或装置故障时,仍能保障不发生人身事故的特性。 第四条本规定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别的检修作业

环境,提出了“一般规定”、“通用规定”、“特殊规定”的要求,未覆盖所有检修作业。“一般规定”是对检修作业环境的基本要求,“通用规定”是对某类危险检修作业环境提出的常规要求,“特殊规定”是分别针对火电、风电、水电典型危险检修作业提出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作业前,应按照“不安全不工作”的要求,辨识并消除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作业中,因外部因素变化或检修作业本身导致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受到破坏时,应对检修作业现场环境重新进行危险辨识,采取必要措施满足本规定要求后,方可继续工作。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生产检修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涉及检修人员作业安全行为和其它方面的规定,按照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和其它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第二章作业环境本质安全一般规定 第七条作业场所的自然光或照明应充足,照度符合下表规定。作业场所需要增加临时照明时,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高于2.5m,低于2.5m的照明灯具应有保护罩。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表(GB50034—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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