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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

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
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

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

依法行政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国家行政管理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我国行政机关在观念、组织、人员、职能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从人治行政到法治行政的全面转变。国家实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为:

第一,实行依法行政能够在行政管理中维护宪法权威。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要求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由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是根据宪法的规定而来的,所以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体现宪法精神,符合宪法的规定,否则就是对国家宪法的破坏,就是对宪法权威的践踏。

第二,实行依法行政能够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行政机关是人民组建起来为人民服务的。为了保证国家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人民通过宪法授予了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权。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的行政权是从人民权利中转化而来的。因此,行政权力必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但相对于国家的行政权力而言,公民权利处于弱势地位,随时都有可能受到行政权力的损害。而要防止国家的行政权力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将行政权力置于法律的监督和控制之下,实行依法行政。

第三,实行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管理行政事务,并且在管理行政事务时必须接受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其开展的监督,这样就能够有效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或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暗箱操作或以权谋私。

第四、依法行政能实现我国加WTO的请求。WTO是以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WTO规则主要是规范和约束成员的政府行为的,目的在于消除或者限制各成员政府对跨国贸易的干预。我们必须全面接受WTO规则,接受其对政府行为的规范、约束和评价。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更为紧迫。只有作到这一点,才能更好地参与竞争,使我国经济同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实现新的历史跨越

第六,依法行政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六项基本要求,是对我国依法行政实践经验的总结,集中体现了依法行政中治官、治权的内在精髓,高度浓缩了依法行政追求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有力地支撑了法治政府的基本骨架,因而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

一、合法行政合法行政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内在要求。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

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合法行政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二是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三是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四是任何违反上述三点规定的行政活动,非经事后法律认可,均得以宣告为“无效”。

合法行政要求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皆不得有悖于法律。职权的运用必须符合法律条文的规定,不能与之抵触。这里的“抵触”既包括实体上的抵触,也包括程序上的抵触。通常,职权的赋予与行使都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机关承受。但有的时候,当法律规定行政机

关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行其部分或全部职权时,则其他团体或个人也可行使法定行政机关的职权。然而,依据合法行政要求,授权和委托需有法律根据,并且只能依法定程序。

我们强调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并非消极地限制行政活动,并非要抑制行政的积极性。

事实上,只要宪法、法律未加禁止的,不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体权利义务的,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为了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了增进公共利益而开展的各项活动,都是符合依法行政原则的,现代社会要求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积极的能动的作用。

二、合理行政合理行政要求行政实施行政管理时,要平等地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

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和适当。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必要补充。合法行政解决的是行政行为“合不合法”的问题,合理行政解决的是行政行为“当与不当”的问题。合理行政必须以合法行政为前提,也就是说,合理是合法范围内的合理,而不是合法范围之外的合理。任何违法的所谓“合理”,都是不能容忍的。合法行政对应的是行政区的“羁束行为”,它多呈现出“刚性的一面;合理行政对应的是“自由裁量行为”,它多呈现出“柔性”的一面。

正因为如此,后者容易发现和识别;不当行政,人们不容易发现和识别。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后者给人们造成的损害更大,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行政法上合理性原则的确立,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和发展,以及人们对自由裁量权的认识的深化,特别是对其控制意识的增强有关。行政上的自由裁量权是客观存在的,是行政管理得以正常开展的必然要求;但与此同时,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较难受到约束,人们也应注意到它常常被滥用的事实出现具体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后果。无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或行政裁量显失公正,都是不符依法行政原则的。故而,我们既要承认自由裁量权的作用,又应当加强对其控制。正是在此需要下,合理行政从实质方面对自由裁量行为提出了要求,要求其内容适度、适当、合乎情理。可以说,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发展到一个较高阶段的产物,是一种更高标准和水准的依法行政。我们说合理行政,其“合理性”的标准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具体地说,有三个方面:一是行政行为须有正当性。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动机,客观上必须符合正当的目的;二是行政行为须有平衡性。即行政主体在选择作出某种行政行为时,必须注意权利与义务、个人所受损害与社会所获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之间的平衡;三是行政行为须有情理性。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合乎情理。不能要求行政相对人承担其无法履行或有悖情理的义务。

三、程序正当程序正当要求构成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和时间、顺序等等,要符合法律及

其精神。也就是说,行政程序既要合法,又要合理。在现代行政法中,程序性法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在行政实践中,程序违法现象非常严重。程序正当有如下一些具体要求:1.坚持公开原则。公开是对行政行为的一项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进行。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当依法公布,允许相对人依法查阅;行政行为的程序、手续要公开,应通过公开张贴或其他途径公开发布,使相对人了解;某些涉及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形式进行,如召开听证会等,允许公众旁听。行政行为的公开,对改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滋生,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的本意是公道正直,没有偏私。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有徇私情,合理考虑相关因素;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因相对人的身份、民族、信仰、性别而有所歧视。

具体来说,第一,应建立回避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及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

事务时,应当主动回避或应当事人的申请而回避;第二,不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同等的示证的机会;第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予其发表意见的机会,这是防止独断专行的有效手段之一。公平公正原则是现代行政程序的起码原则,是行政民主化的必然要求。3.听证原则。即在行政程序上要保证相对一方当事人对行政行为发表意见,并且使这种意见得到应有的重视。“公开原则”中的听证,主要体现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知”的权利;这里的听证,主要体现的是相对人的“为”的权利。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它具有加强“官”“民”沟通、促进政治民主参与、提高行政效率、防止权力滥用、杜绝行政权力专横的功能,能够体现行政程序作为公正和效率整合的深层次价值。4.顺序原则。要求行政程序的各项制度表现为一定的顺序性,如果违反了规定的顺序,即为违法或不当行政。顺序原则是行政程序的时间性的表现和要求之一,其实质是保证行政程序的合理运用,防止因时间上的差异而对相对人造成侵害或损害。5.效率原则。这是行政程序的时间性的另一个表现,它是为了保证行政活动的高效率,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应当有时间上的限制,即所谓时效制度,如超过法定时间,即构成违法。在不损害其他目的的前提下,行政程序应当简便易行。效率原则还包含使某些程序格式化,尤其是各种行政法律文书如记录、裁决等应当作出统一的格式规定,这是保证当事人享有平等权利的必要保障,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四、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

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便民和效率原则,是我国行政法制的重要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既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又力避繁琐,尽可能地创造条件,方便当事人,方便群众,包括简化程序,减少环节,节省时间、费用和精力等等,以合法准确、简便易行、高效灵活的方式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高效便民的原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是人民政府执政为民的本质使然。行政机关只有把履行职责与方便民众、造福于民统一起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尽职尽责。

五、诚实守信社会信用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杆,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有

机组成的国民信用体系,应该成为当务之急。而在这个体系的建立过程中,政府应该率先垂范。首先,政府必须重诚信行公正,保证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与统一性,做到令行禁止,不能言而无信,更不能出尔反尔、朝令夕改。目前,政府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中,总体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不容否认,有的地方还存在着尺度不一、随意执法的现象。如有的法规、规章地方化、部门化严重,严重影响法制的统一性。有的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措施的稳定性、连续性不够,使人们无所适从,影响了政府的信用和信誉。保持政策的稳定与连续,信守承诺,取信于民,是建立诚信政府的基础工作。

其次,政策与信息要公开透明,不能搞暗箱操作。政府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使人们平等地享用住处资源。否则,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或者待遇不平等,就有悖行政诚信的原则。第三,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摒弃“官本位”的思想。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该平衡,不能僭越,否则就是“违约”,就是失诚失信。政府应当确立以民为本的理念,这样才能树立威信,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从而真正取信于民。第四,确立并践行“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的基础是公众对政府权力的信任,这种信任是公众安全感受和其工作、生活行为有明确预期的基本前提。如果这种信任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甚至受到损害,公众的个人权利、公共利益乃至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将于不稳定、不连续的状态之中。因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具有公信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决定的信赖应当受到保护。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消、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

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六.权责统一权责统一这一要求,可以概括成这样几句话: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执法有保障”是这次《纲要》新增加的内容,而且是放在首要的位置,反映了中央对执法保障机制的重视。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往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往往“以罚没养执法”,既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又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纲要》强调“执法有保障”,规定财政部门要保障执法经费,这有利于提高执法的纯洁性,必将大大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有权力的地方就应该有责任存在,有权利的地方就应该有义务存在。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相联、不可偏废的,更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光有权力没有责任,权力就会变形;光有权利没有义务,权利就会走样。在当前现实情况下,尤其要强调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这里的责任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指行政权力主体应履行的行政义务;另一方面,是指行政权力主体违法行政所应承担的后果,或不履行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后果。目前在我国,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有权力机关的监督,有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新闻舆论监督,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面对面监督”,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意监督”,等等。当然,无论是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还是舆论监督、“民意监督”,目前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尤其是后两者,力度明显不够。要通过增强行政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在这里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而言的。追究违法的行政行为,主要有追究行政主体的责任和追究公务员个人责任两种形式。追究违法的行政行为是针对行政机关而言的。追究违法的行政行为,主要有追究行政主体的责任和追究公务员个人的责任两种形式。前一种可以由权力机关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或由有权行政机关直接予以纠正、撤消责令自行纠正、撤消等形式,追究行政主体的责任。后一种主要是通过行政处分来追究公务员的个人责任,当然,触犯刑律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这里强调的是客观违法原则,即只要行政行为客观上违法,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就应承赔偿责任,而一般不考虑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主观是否过错只作为国家机关向其工作人员追偿的一个标准。客观违法原则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的责任心。

浅谈中国的依法行政

浅谈中国的依法行政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目录 提纲…………………………………………………………………2页摘要、关键词………………………………………………………3页Abstract、key word………………………………………………4页正文…………………………………………………………………5页参考文献……………………………………………………………18页

提纲 1.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1.1依法行政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 1.2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2.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 2.1依法行政的概念 2.3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2.2依法行政的目标 2.4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3.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 4.解决对策

浅谈中国的依法行政 摘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宪法理论、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构成了政府依法行政三位一体的理论前提分别提供了依法行政的自身追求、动力源泉和压力机制。从总体上来说,中国的依法行政正逐步向良性方向发展,但与法制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只有实现行政主体内在规则的主动拘束和外在规则的客观拘束来相结合,才能使依法行政得带落实。 关键词:依法行政;现状;对策

Discuss ion on China’s administrative law Abstract: Administrative law is the "rule of law" an important content. Constitutional theory, the market economy and civil society constitute the trinity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by law provide, respectively, the theoretical premise of administration by law to pursue its own power source and pressure mechanisms. Generally speaking, China's administrative law gradually to the positive direction, but compared with the legal requirements of the government, there are still many gaps. Only the internal rules of the administrative body to achieve the objective and external binding rules binding initiative to combine, have to take in order to make the implemen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Keywords: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Status; countermeasures.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科目:行政法学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年级2012 专业法学 班级大连瓦房店 学号122118 姓名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只有依法法行政,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但是,当前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进程和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保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如期实现。 一、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各界的普遍要求。因此,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己经初步形成并日趋完善。据有关资料透露,20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约400个,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约1000个。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规范和调整了社会法律关系,有力地推进了中国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实际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尽快予以解决。 (一)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

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各地方、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本地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但从现状看,首先在省市政府的考核体系中,始终未把依法行政作为独立指标进行考核,由此使各级政府不能对依法行政产生足够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政府对依法行政的推进。其次中国是世界上经历封建社会最长的国家,长期封建人治思想和中央集权制度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很深,在政府管理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各级政府对行政权利的喜好还没有消除,基层政府在处理矛盾、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时偏好行政权力,而不重视依法行政。最后基层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也往往使他们认识不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导致在基层依法行政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依法行政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是带有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就必须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但在现实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做法,认为依法行政不管

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内容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间的推移和各项制度、社会事务游戏规划逐渐与国际接轨,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民主法制国家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同时,改革开放以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与《宪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重要实现形式。 所谓依法行政,就是政府及政府部门依照或依据《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正确行使权力,科学决策实现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的行为。 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可避免的要产生误区,误区的原因,是各方面的,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法制建设的健全,人民的法律的意识得以提高,但是也存在着不理解依法行政概念和特性的人们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就定格在对一些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或负责人的具体行为理解上。而造成对依法行政认识误区的原因,主要有习惯性、思想性、政绩观、素质性等方面的原因。对此,我们必须在思想基础、理论基础、法制基础和道德基础等方面加以保障。 [关键词]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识误区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间的推移和各项制度、社会事务的游戏规则逐渐与国际的接轨,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民主法制国家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所以,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做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该《决定》中明确提出了“依法执政”的要求。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相继制定出台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和不同行业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些都与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相配套,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重要实现形式,换句话说没有完全意义上的依法行政就不可能实现依法治国。因为我们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既是组织者、领导者,又是执行者、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篇一: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论文摘要 法的基本原则,通常只是一种观念,一种法理,存在于各国立法者和国民的法律意识中,至多由相应国的学者加以概括、归纳,在其学术著作中予以反映和阐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因时代、地域或观察的角度不同,学者的表述和理解也不尽相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法律界及学术界至今未达成一致共识。本文以国外和我国法律学术界对法的基本原则的形成、发展、认识理解为基础,尝试解释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是集中于“依法行政”。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分别论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涵义及学者们不同表述和理解,归结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是“依法行政”。本文先从国外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依法行政”发展历程和发展环境来阐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变化,从而突显“依法行政”的核心地位。再结合我国“依法行政”的立法和实践过程,强化“依法行政”在我国法制

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联系其他相关原则的阐述,进而突出“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内涵的主要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最后联系当今世界的发展和我国面临的现实,强调随着社会的发展“依法行政”的作用和意义将更加显著。 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法、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概述法的基本原则是法的灵魂,任何国家的法,任何国家的行政法都不可能没有基本原则。但是基本原则不同于法的具体规则、原则,法的具体规则、原则是由成文法的具体条文加以确立和宣示的,基本原则通常只是一种观念,一种法理,存在于各国立法者和国民的法律意识中,至多由相应国的学者加以概括、归纳,在其学术著作中予以反映和阐释。 怎样的条件才构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呢?姜明安认为“它是一种基础性规范,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起宏观指导作用,范围广泛”,应松年认为“作为行政法的基本 原则必须具有普遍性、特殊性、有效性”,叶必丰则强调“普遍性、法律性和特殊性”。此外还有多种观点,尽管这些学 者表述、概括的角度不同,但是他们都认为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对整 个行政法体系要起着宏观的指导作用,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点,不仅指导和调整行政立法、执法行为,而且在某些情况下,相应问题缺少行政法具体规则的调整或者法律

浅论城市管理执法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摘要】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行与推广,越来越突出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它是我们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建设,搞好行政执法廉政建设的关键和核心。它体现了现代法治,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和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乃至腐败这一精髓思想。同时也是对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思想的贯彻和落实,对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遵循和实践。如果说合法行政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那么合理行政主要是针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而言,是体现亲民、爱民、执法为民的—个手段。 【关键词】城市管理依法行政自由裁量合理

【前言】 1.什么是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5。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2.我国现在城市管理现状分析 (1)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也将使城市管理面临严峻考验,比如:在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应对外资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如何调整行政执法人才结构、引进精通外语翻译兼执法人员以及配备中外文对照的城市管理法律文本和警示标语牌;如何面对外资企业和外国公民参与城市公共设施投资与经营管理等。 (2)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挑战。面对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都市圈的大幅扩容,市区人口将越来越多。因此,城市管理必须考虑加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调整行政区划、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城市规划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立快速高效的交通体系;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挑战。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成分、物质利益、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势必带来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由此给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城市管理氛围尚未形成的情况下,执法队伍在执法中遇到的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等问题,困扰着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3.目前城市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群众性、流动性较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情况复杂。我国在城市管理中也存在不少值得重视的问题。 (1)执法环境差。城市管理需要举全社会之力,但目前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以及理解、支持、配合城市管理的格局。首先是少数市民缺乏法律意识,对执法队伍的检查采取逃避态度甚至抵制举动。其次是部分市民文明意识较差,经常出现违规闯红灯、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再次是说情风盛行,严重影响公正公平执法。 (2)管理对象复杂。一是部分经营户法制意识较差,善于与执法队员“捉迷藏”,想尽一切办法“钻空子”。二是失业人员(含下岗工人)和进城农工以及孤寡残等弱势群体,他们

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 高秦伟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核心内容从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指导思想,一个是具体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已经在PPT里面很明确的讲出来了,这也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实施纲要里面明确列出来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一)以红字突出的这部分主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职权法定 职权法定要求行政机关要忠诚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法律上推导就是说职权是法定的,只能依据法定的职权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第二、最终的目的是要保护公民的权益 现在很多的行政机关以处罚为目的,比如前段时间有的地方出现的“钓鱼事件”,它是以处罚为目的,不以解决问题、充分保障公民的权益为目标。这就实现了一种行政上的扭曲,行政手段不符合比例。 第三、依照法律充分提高行政的效能 现在很多地方在搞行政评价制度,实际上就是要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高的行政目标,所以很多地方也搞创新,他们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行政效力。 第四、透明公开 透明公开跟一、二、三条不一样,为什么要透明公开?原因就在于它有宪法上的依据,因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的运作就必须对公民要公开、透明,只有公开、透明了,行政机关才能够受到人民的监督,人民才能够充分的行使行政管理权,才能够参与到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一个透明公开的要求。 第五、创新管理方式 创新管理方式和提高行政效能有关,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现在除了要提高行政效能之外,还有一个是行政的思维发生了变化,可能由原来的强制转变向服务行政,再可能以后有合作或者参与行政,所以这种创新管理方式不仅仅是提高行政效能,可能有一种比如充分保障公民权益,更好的实现法定职责,

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1、依法治国 (1)含义: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 (2)意义:①依法治国是党和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②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③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3)核心和主体、依据:①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②主体是人民。 ③依据是宪法和法律。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有法可依是(指立法)依法治国的前提。 (2)有法必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严肃执法、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4)违法必究要求对一切违法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 3、、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2)政府能否自觉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权威; (3)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顺利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能否实现。 4、我国在实施依法治国中存在的问题 (1)法制不健全;(2)行政执法效力有待提高;(3)司法公正有待提高; (4)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待增强。 5、:如何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1)国家:①要坚持依法行政,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政府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事。政府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②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③实施依法治国,要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2)公民:①要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地遵守和维护法律。 ②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 ③掌握法律武器,同违反法律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 ④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行政法的意义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动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首先,行政管理的依据是法律。宪法、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都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活动的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管理行为是不合法的。其次,法律是社会的规范,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的相对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要按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不是管理者管别人的工具,所有人和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它不是依法治国的全部内容。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是全社会的事情,要求所有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都要严格遵守体现人民意志的至高无上的法律。但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要求建立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首当其冲。国家的法律除一部分由法院、检察院实施外,都要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国家就无法治可言。 三)依法行政的作用与意义 依法行政作为一种宪政原则与行政管理模式,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发展的基本方向。这一模式的建立与完善,对于现代国家民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行政管理改革的巩固与完善,都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1. 依法行政是现代国家民主,尤其是行政管理民主发展的前提与保证 国家民主或是行政管理民主,其实质都在于要使公共权力的运行能真正体现人民的共同利益与意志。在现代国家,人民利益与意志的直接与集中体现形式就是各种法律规范。而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要保持行政法律规范的规范性与约束力,确保行政管理活动在法律规范限定的范围内合法合理地进行。这就从根本上确保了行政管理活动民主化的实现。与此同时,现代行政法律规范还规定了公民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行政管理过程的途径、方式与权利保障手段,这也构成行政管理民主化的一种重要形式与推动力量。 2. 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保证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经济形态。它要求政府作为公正的裁判,制定与维护社会普遍遵从的、以法律规范形式体现出来的各种“游戏规则”,如公平竞争、等价交换、第三者权威仲裁等。同时,它也要求在所有游戏规则的运行过程中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更为基本的法制规则。①正因为如此,市场经济的发展就离不开“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国家政府,要求政府作为市场法律秩序的建立者与维护者,确保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但是,为确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与原则能得以实现,又要求政府行为具有公正性。对于作为政府的一部分,并且地位日渐突出的行政系统而言,实现依法行政、公平行政,也就成为市场经济顺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保障。 3. 依法行政是控制行政权力膨胀趋势的必然选择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本身具有强烈的扩张性、侵犯性、排他性、诱惑性、腐朽性、渗透性等不良特性,如果没有法律规范的限制,就很有可能出现滥用权力、腐败,乃至于独裁的现象。而且,公共行政系统与社会、与公民发生着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最具体的关系,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公民从生到死的全部生活都与公共行政系统履行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密切相关。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与公民受到行政系统侵权的可能性也就最大。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法律规范的规定总是相对抽象的、原则性的,法律的适用也经常是模糊的、有争议的。事实上,作为执法机关的行政系统因而也就拥有了自由裁量的巨大空间,也就拥有了权力不断扩充的极大可能性。正因为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如何控制迅速扩张的公共行政权力,就成为各国政府与社会面临的一个基本宪政问题。迄今为止,实行行政权力法制化,促成依法行政,仍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选择,至少是必不可少的途径选择。 4. 依法行政是推进与深化行政管理改革的有效途径

论招商引资中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论招商引资中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招商一部 我国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晌,招商引资工作历来是地方行政机关的头等大事之一,“全民招商”成为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的热词。因而招商引资与依法行政便产生了密切的联系。招商引资能否顺利进行和卓有成效,关键在于行政机关在招商引资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对招商引资的要求 行政机关是依法代表国家实施行政权的组织,因而它首先与国家构成了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并享受行政优益条件,行政相对人有服从和协调行政机关实施监管的义务,同时,行政相对人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申请救济的权利,行政机关有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之责。 在招商引资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主要体现在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引进外资前,行政机关直接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制定引资优惠政策及许可外资进入的权力,主要有行政规范权和行政许可权。 第二阶段是:引进外资后行政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监管的权力,主要有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裁决权。 行政规范权系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公布行政规范的权力,主要是为了改善投资环境而制定的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的规范性政策,为了加快引资步伐而制定的一系列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行政机关组织招商引资活动需要落实经费和人员的决定等等。 例如,国务院制定《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等。行

政规范权表现为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至于这些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极少有人提出疑问。 行政许可权系指行政机关准许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与不作为,最典型的就是审批机关对投资者拟投资设立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审查与批准。 行政处罚权系指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权力。例如,税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逃税而进行处罚。 行政裁决权系指行政机关以中间人的身份决断民事纠纷的权力。有些县级人民政府规定了有关行政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之间的纠纷有权加以行政裁决,以使中外方之间的矛盾仅限于内部解决,不至于因对簿公堂而耗时费力。 二、招商引资违背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其危害 行政权设定的主体是国家立法机关,不是由行政机关自己设定。然而,我们的某些行政机关在招商引资时随意设置权力,却没有相应的义务与责任,结果是依法行政是一句空话,招商引资毫无成效。 首先表现在滥用财政资金方面。行政机关为了自身正常工作运转的需要,有权使用国家财政资金。且近年来,各地财政还专项拨款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主要用于出国招商会、国内招商洽谈会、投资环境说明会等活动。年复一年重复着如此大规模的招商引资活动,耗费大量财政资金,而实际引进外资数额却微乎其微。多年的招商实践证明了这样的招商方式是不可取的,但遗憾的是这种方式目前在各地愈演

政府为什么要做到依法行政

★政府为什么要做到依法行政? ①必要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 依据宪法和法律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②意义:1、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2、有利于加强廉政 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3、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4、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怎样做到依法行政? 1、具体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 守信、权责统一。 2、基本要求:①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规范行政行为; 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③深化行政 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3、政府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4、政府必须依法行使权力还需要在民主和法律的监督之下。 我国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

坚持这一原则的要求: 第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第二: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政府为什么会是便民利民的政府?为什么服务于人民? 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的工作基本原则。 我国政府的性质: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人民意旨在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是: 第一: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第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议的职能: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第三: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第四: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包括市场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人口、生态环境等。 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政治参与区别是:31页

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论文摘要 法的基本原则,通常只是一种观念,一种法理,存在于各国立法者和国民的法律意识中,至多由相应国的学者加以概括、归纳,在其学术著作中予以反映和阐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因时代、地域或观察的角度不同,学者的表述和理解也不尽相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法律界及学术界至今未达成一致共识。本文以国外和我国法律学术界对法的基本原则的形成、发展、认识理解为基础,尝试解释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是集中于“依法行政”。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分别论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涵义及学者们不同表述和理解,归结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是“依法行政”。本文先从国外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依法行政”发展历程和发展环境来阐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变化,从而突显“依法行政”的核心地位。再结合我国“依法行政”的立法和实践过程,强化“依法行政”在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联系其他相关原则的阐述,进而突出“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内涵的主要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最后联系当今世界的发展和我国面临的现实,强调随着社会的发展“依法行政”的作用和意义将更加显著。 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法、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概述法的基本原则是法的灵魂,任何国家的法,任何国家的行政法都不可能没有基本原则。但是基本原则不同于法的具体规则、原则,法的具体规则、原则是由成文法的具体条文加以确立和宣示的,基本原则通常只是一种观念,一种法理,存在于各国立法者和国民的法律意识中,至多由相应国的学者加以概括、归纳,在其学术著作中予以反映和阐释。 怎样的条件才构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呢?姜明安认为“它是一种基础性规范,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起宏观指导作用,范围广泛”,应松年认为“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具有普遍性、特殊性、有效性”,叶必丰则强调“普遍性、法律性和特殊性”。此外还有多种观点,尽管这些学者表述、概括的角度不同,但是他们都认为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对整

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依法行政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国家行政管理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我国行政机关在观念、组织、人员、职能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从人治行政到法治行政的全面转变。国家实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为: 第一,实行依法行政能够在行政管理中维护宪法权威。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要求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由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是根据宪法的规定而来的,所以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体现宪法精神,符合宪法的规定,否则就是对国家宪法的破坏,就是对宪法权威的践踏。 第二,实行依法行政能够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行政机关是人民组建起来为人民服务的。为了保证国家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人民通过宪法授予了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权。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的行政权是从人民权利中转化而来的。因此,行政权力必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但相对于国家的行政权力而言,公民权利处于弱势地位,随时都有可能受到行政权力的损害。而要防止国家的行政权力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将行政权力置于法律的监督和控制之下,实行依法行政。

第三,实行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管理行政事务,并且在管理行政事务时必须接受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其开展的监督,这样就能够有效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或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暗箱操作或以权谋私。 第四、依法行政能实现我国加WTO的请求。WTO是以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WTO规则主要是规范和约束成员的政府行为的,目的在于消除或者限制各成员政府对跨国贸易的干预。我们必须全面接受WTO规则,接受其对政府行为的规范、约束和评价。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更为紧迫。只有作到这一点,才能更好地参与竞争,使我国经济同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实现新的历史跨越。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完整版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试题: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案: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相关阅读】 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贴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能够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保密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用心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带给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职责,实现权力和职责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公务员依法行政有关法律法规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也取得了明显进展。1999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论依法行政原则

论依法行政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其基本含意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 ,受法之拘束。法治(Rule of law)要求政府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依法办事;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如果违反法律 ,超越法律活动 ,即要承担法律责任。法治的实质是人民高于政府 ,政府服从人民。德国行政法学者认为依法行政原则包括三项内容:(1)法律创制。指法律对行政权的运作、产生绝对有效的拘束力 ,行政权不可逾越法律而行为; (2) 法律优越。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 ,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 (3) 法律保留。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 ,必须由立法机关透过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皆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 ,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日本学者认为 ,依法行政在具体制度形式上体现为三项要求:(1)建立议院内阁制、议会制的民主主义 ,通过国会对行政进行政治限制; (2) 在这一前提下 ,行政立法、行政处分和行政程序中 ,存在着立法优先的要求或者立法的统制问题 ;(3)通过法院对行政进行司法方面的事后救济 ,而不限于行政监察之类的行政内部监督。 在我国 ,依法行政原则主要包括下述要求: 第一 ,依法行政的“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宪法的效力最高 ,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 ,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在下位阶法的原则、内容与上位阶法发生冲突时 ,执法机关应适用上位阶法而不应适用与上位阶法相抵触的下位阶法。依法行政首先要求依宪法、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只有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时 ,才能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 第二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规定行政。除此之外依法行政还要求政府依法的原理、原则行政。这是因为 :其一 ,法律的具体规定是有限的 ,而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务是无限的。其二 ,法律规定是受法的原理、原则支配的 ,法的原理、原则不仅指导立法,而且也指导法律的执行和法律争议的裁决。如果行政只拘泥于法的文字 ,拘泥于法的具体规定 ,机械依法 ,其行为就可能背离法的目的 ,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其三 ,法律规定适用于社会事实是需要解

依法行政学习心得

依法行政学习心得 近日,本人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治与社会治理等依法行政相关内容,通过系统地学习培训,增强了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理论素养。下面谈谈我的学习体会。 一、对依法行政的几点认识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懂得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

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三)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四)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体系的基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自觉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打造职能有限、行政有为、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一)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一) 摘要: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最为直接,又是独立的部门法,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全面实行依法行政,对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民主国家意义重大。 关键词:行政法地位作用依法行政国家行政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有了国家行政权力的运行就慢慢有了相关的行政法。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行政法就是解决有关行政问题的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罗豪才.行政法之语义与意义分析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4).),在现代国家中,行政法的作用和地位具体表现为依法行政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 一、行政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探讨 宪法是国家最重要的根本大法,它调整着根本的社会关系,确定国家基本制度和原则,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效力、权威最高的法律。相对于刑法和民法等部分法,行政法、宪法的关系更为直接密切。 首先,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法关系、保障、规范和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它直接涉及国家权力的确定和行使,有关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和国家机构与公民法人之间的关系的宪法规范,主要通过行政法律具体实施。其次,由于国家行政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和地位的重要性,决定了行政关系的广泛性和重要性,作为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作为调整高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国家和社会生活,为各个方面实施着宪法规范这行宪法规范推行宪法确定的各项基本国寂,而民法、刑法是一般只是宪法确定的某一或某些方面的国家政策。事实上,宪法典中就包含着许多行政法规范,而属于行政法范畴的许多规范同时又是宪法规范。时至今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被称为统一的学科、很多学者均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的双向研究,而且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还存在着和宪法学体系含混不清的问题。 概括地讲:行政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只是得到了形式上的承认,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在很多问题上没有理清,行政法相对于宪法的独立性在某种程度上为人们所忽视。很少有人会否认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所应具有的重要意义,行政法是位于宪法之下、一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由于其紧紧的围绕着行政权力展开,也就意味着行政法有着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完全不同的视野和内涵,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广泛性、复杂性、易变性更是其它部门法所难以比拟的。“在每一种行政法理论的背后都存在着一个国家的理论”(CarolHarlowandRichardRawlings:“LAWandADMINISTRATION”(GeorgeWeidenfedand Nicolsonltd.,1988),p.1.,)行政法所与生俱来的政治性决定了其与宪法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很大的程度上,行政法被认为是具体化的宪法、是宪法的动态部分,宪法则被认为是行政法的来源和基础。日本学者室井力也认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基本法,是政治价值的体系法;而行政法随以宪法为前提,但却是行政技术的体系法。”(《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罗豪才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⑸)但另一方面,确认行政法独立的法学价值却有着重要意义。行政法是一个独立部门法,它不依附于其他部门法,同时一般不包含其他部门法。辩证来看来,宪法与行政法虽然渊源相连,但彼此并不存在什么“隶属”关系,根本大法只是从宏观上给行政法以指导。“宪法调整的对象是整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包括平等的及不平等的两个方面,而行政法却调整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叶必丰着:《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6页)公认的观点是,宪法是行政法的母法、行政法是作为宪法的具体法来运用的、是宪法的实施法。 实际上,任何部门法都可以称为宪法的实施法,只不过行政法在政治性和价值取向上同宪法精神保持相当程度的一致罢了。我们可以认为,宪法与行政法存在着共同的理论渊源和价值体系、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源于宪法的实体价值、完善的宪政精神将充分的指导行政法的发展。但如果宪政传统的缺乏、宪法价值的式微,决定了现有的宪法发展程度根本不足以为行政法提供理论依据,那么再称行政法为“动态的宪法”明显是不符合实际的,而行政法抛开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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