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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关系研究

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关系研究
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关系研究

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关系研究

『摘要』: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作为共存于家庭和社会的两大问题,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本文以多维的视角,揭示了家庭暴力受害经历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因果关系。

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为概述,讲诉了家庭暴力,第二章阐述了青少年犯罪。第三章阐述了青少年犯罪的组织化、隐蔽化。第四章为总结。

『摘要』:家庭暴力青少年犯罪因果关系

某市山区一名8岁的小男孩王闯,只因没有完成作业,被母亲骆淑平打成重伤,引发肾功能衰竭。这是一起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后经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骆淑平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在我们为这母子二人惋惜的同时,可发现,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以婚姻血缘关系为基础构建的家庭看作个人生活的庇护所。然而,就是在这个本应充满温情的

地方,却存在一种古老又为人们所熟视无睹的现象------------- 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

的社会现象,其受害者主要为妇女、儿童和老人。从法律性质上看,家庭暴力大多数属于民

事侵权行为,少数严重的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但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涉及个

人及家庭隐私等特点,而长期为社会所忽视,成为悄悄的犯罪”。我国于80年代初开始关注

这一问题,与此同时,日趋严重的青少年犯罪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重视。笔者对于这两大社

会现象进行了研究,力求探寻着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家庭及其成员之间的暴力。在此,主要谈一下父母对子女的家庭暴力问题。虽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文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但父母对子女使用家庭暴力而导致子女人身伤害的案件仍屡见不鲜。分析其原因主要是:

1、施暴者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差。

作为父母,由于自身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面对事业不顺,家庭不和,子女不孝,都可以成为他们施暴的理由,施暴的手段也多种多样。他们将孩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任意处置,谁都无权干涉。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施暴行为是虐待,不知道虐待子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导致子女的受害。2、父母望子成龙心切,而子女表现不尽人意。

父母将子女作为自己生命的延续,或子承父业,或了却父母年轻时的未完心愿,因此,对

子女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而子女的表现一旦不尽如人意,父母就会觉得给自己丢了脸面,或恨铁不成钢,从而导致施暴,他们始终坚信不打不成材”。但大量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往往会适得其反,使这种传统的家庭教育观念受到了挑战。

3、子女处于弱势,面对父母的暴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又很难获得援助,使家庭暴力难以遏止。

一方面子女由于年幼,受智力条件所限,面对父母的施暴,只是逆来顺受,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关注不够,邻居、居委会、妇联等个人或团体不能及时发现并反映父母施暴问题,使家庭暴力存在一定的隐蔽性。

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子女丧失了法律与社会的援助,父母也不能及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任由这种暴力自由发展下去。

这三种原因引发的家庭暴力,不仅会影响青少年正常的成长发育过程,使他们丧失对父母的

信任感与依赖感,更为严重的是会造成青少年心理的扭曲,使之出现反社会人格,并带有较强

的攻击性,最终会诱发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

二、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是社会的一面镜子,从某种意义上讲,又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地成长,直接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然而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极易引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某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了依法应受刑法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见曹漫之《中国青少年犯罪学》)。在我国,一般来讲,青少年是指14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界定青少年犯罪概念的法律依据。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日益成为全球一大社会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也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纵观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犯罪类型的复杂性和犯罪动机的恶劣性。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张黎群指出,当前的青少年犯罪不是局限在单一的或某几种类型

的犯罪,而是表现为犯罪类型的多样性,如盗窃、抢劫、流氓、强奸、伤害、绑架等犯罪,其

中盗窃、抢劫罪比重较大,约占整个青少年犯罪的75%左右。另外,青少年犯罪的成人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犯罪动机呈现出贪利性、淫乱性、疯狂性和凶残性的特点。

2、青少年犯罪的性质趋向危险,手段趋向智能化。

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已从一般地小偷小摸、殴斗伤害等行为向杀人、抢劫、强奸等性质严重的犯罪扩展,青少年暴力犯罪明显增长。同时,随着科技的发达,青少年犯罪手段也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在作案时利用科技的程度越来越高,反侦查的手段也越来越多。

3、青少年犯罪的组织化、隐蔽化。

目前,青少年团伙型犯罪正在逐渐增多,组织越来越严密,活动越来越隐蔽。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犯罪活动呈发展趋势。

4、青少年犯罪中小龄犯罪和女性犯罪在增加。

据公安部调查结果表明,和70年代相比,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实始年龄提前了2—3岁。其中14岁以下少年违法犯罪比例在增加,年龄最小的不满10岁。而女青少年犯

罪的绝对数和在整个青少年犯罪中的比重也在增加,正由依附型”向独立型”发展,特别是

流氓罪,性方面的犯罪增加更为明显。到目前为止,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出现如此之高的犯罪率,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主观原因如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状况,表现为感情情绪与理智的不平衡,空洞的幻想和强烈的欲求与社会供给不足发生的

矛盾。又包括客观原因如家庭环境的影响,学校教育的欠缺,不良社会风气和经济文化生活的

熏染等方面。主客观原因互相作用,导致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产生。

在上面讲到的青少年犯罪原因中,家庭因素中的父母实施的家庭暴力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客

观原因之在家庭暴力之下,发生了一起起儿童被父母残害的悲更导致了许多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下面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案件:陈铁,男,河北省丰南市三中学生,经常沉湎于游戏机,恨铁不成钢,多次毒打施暴,使陈对其母怀恨在心,于年4月14日与同学韩光勒死其母,案发时年仅17岁。曹休,辽宁省盖州市团甸乡西高屯村人,是家中唯一的,受家人宠爱,在学校

不爱参加劳动,遭老师批评,对产生逆反心理而厌学。其父母由爱生恨

,教育的唯一手是打, 在其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于是在自己家饭菜毒,导致其母毒发身亡,父亲、妹妹经抢救脱 险。……这些触目惊心的血案,无不是由于实施家庭暴力而导少年犯罪而产生的。

那么,为什 么实施家庭暴力就会导少年犯罪呢

?这是因为,青少年时期是生命跃动时期 ,情绪易激动,较 强烈,模仿欲强。但由于缺乏文化的积累和社会实践的经验 ,使他们对社会诸事务还处于感性 的或幼稚的认识水平上,自控能力也较差,从而导致行为带有浓厚的自发性、盲目性和冲动 性。在这种生理、心理状态下 ,就要求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加以引导 ,其中家庭教育尤为关键。 因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形成道德品质的 基础,家庭教育的好坏是决定青少年是否犯罪的因素之一。

有的青少年,从小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家长过分的庇护、迁就,使他们从小养尊处优,好逸恶 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情感异常脆弱,一旦这种优越感不复存在 ,面对父母的暴力,就难以 接受,一时冲动就会酿成大祸。 如前文提到的案例。还有的青少年,从小生活在充满暴力的家 庭环境中,在这种高压政策下,人格自卑,产生逆反心理,最终导致精神麻木,自暴自弃,甚至 逃离家庭,迅速滑向犯罪。这类孩子一旦犯罪 ,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性极大。

三、剖析家庭暴力与青少年之间的因果关系。

家庭暴力受害经历与青少年犯罪因果关系似无实有、 缕的联系,需要进行深入、全面的理论剖析。

(一)理论剖析

1 、生态学视角下的剖析

个人的成长、发展离不开所处的环境,个人只有通过与环境之间的互动过程才能获得发 展。环境是暴力发生的客观原因之一,环境的失衡,往往催化暴力的发生。

#&%家庭既是社 会的细胞和血缘关系组成的生活单元,而且更是对青少年进行培养、训练、 教育、品格塑造 的课堂。家庭不仅提供物质条件,更提供精神方面的支持。青少年在家庭里不仅应充分获得 关怀,还应当学习到做人的道理。充斥暴力的家庭,家长教育方式简单,棍棒代替说理,滥 施家长权威,青少年与父母在家庭中经常发生冲突, 孩子无法听从父母的要求, 父母觉得孩 子是故意违抗,造成家庭中缺少良好的气氛,失去了成员间的和谐、尊重、爱护、关怀、体 贴、谅解、谦让、团结的情绪,内部关系紧张,矛盾重重。家庭独有的功能

----- 培养良好 情感,没有得到发挥,青少年感受不到家庭的亲密与温馨,

自然会对社会和他人产生情感上 的距离,甚至形成双重人格,家长面前一个样,家长背后却是另一副面孔。 强化,进而引发行为上的放纵性,缺乏正确的人生观的青少年缺乏同情心、 任意识低,自控能力

差,一旦有了犯罪动机,就容易犯罪。

2 、生物学视角下的剖析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雄性无可避免地会用暴力来使雌性屈从于自己, 繁衍

方面的优势。为了确保其生养照顾的投资符合其生物繁衍的目的, 资源的浪费,人

们必须确定自己养育的人是己身所出,方能投入爱心。

遗传特征与其父母差异性大,

或者非其父母亲亲生的骨肉, 则较难获得父母的关爱,

家庭、寄养家庭、收养家庭的孩子较容易受到不当对待。

另外,如果青少年从小就因生理上 的缺陷使其生物繁衍的功能受到障碍, 则此类孩子也较易受到忽视。青少年行为失范的主要

原因是因家庭关系的弱化。 父母不妥当的对待, 以及子女对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的疏远,

青少 外虚内实,两者之间存在着千丝万 其心理随意性的 是非观念淡、责 以保持其在生物 避免其生物繁衍宝贵 因此,儿童若外貌和 即继亲

年对家庭的依赖关系直接影响社会对青少年的控制能力。美国学者提出:一个以感情纠纷

频繁、婚姻不和谐和情感冷淡疏远为特征的家庭远比那些单亲结构的家庭更有可能产生犯

罪。”在暴力家庭中长大的青少年,从小感受到的只是忽略、漠视,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对于家庭缺乏归属感,个性冷漠,性格偏执。造成他们没有通过家庭完成初步社会规范的学习,在个人的价值观、世界观方面存在着重大的缺陷,一旦脱离家庭的束缚,非常容易发生越轨

行为,甚至陷入犯罪泥潭。

3、社会压力释放理论视野下的剖析

导致家庭发生暴力的原因,其一为家庭面对结构性的压力或者缺乏恰当释放的资源或能力,例如家庭经济结构的弱点是导致暴力犯罪的直接原因;其二为整个社会充斥着使用暴力

的文化常模与习惯,暴力的使用变得习以为常,因此不管是为了表达感情或是工具性的目的,暴力经常被用以作为释放压力的方式。

在暴力频现的家庭里,不仅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关系紧张,而且家庭与外部环境、家庭成

员与亲戚朋友之间的关系也不见融洽。处于这种环境中的青少年,因为与父母感情交流少,面对问题不知该如何去正确解决,其适应社会的能力明显不如和谐家庭环境成长的孩子,当无法由家庭经验学习到问题的解决技巧时,他与同学、师长的人际关系也很难达到和谐。冷漠常常伴随着他们,当他们不能有效处理情绪上的痛苦时,就会内化为自我冲突,其情绪或

浮躁易冲动,或沉默孤独,不爱与人交往,正因为其情感无法向理性化、平稳化的积极方向发展,容易模仿以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也可能对暴力行为觉得理所当然。面对社会他们

或攻击或消极逃避,常常会因一件小事就感情冲动,不计后果,实施犯罪。

4、社会学习理论视野下的剖析

人类行为是透过观察、模仿、示范、演练等过程而获得,行为也可以透过增强或削弱外

界影响而加以塑造或改变。对青少年而言,曾经经历家庭暴力者(身受暴力或目睹使用暴力),将来较容易在其家庭中使用暴力,因为家庭是个人成长与学习生活经验,获得角色行为的最

重要场所,家庭也是个人学习如何面对挫折、释放压力、应付危机的地方。

一个孩子要从纯生物的人成长为正常的社会的人,最基本、最普遍的是通过家庭学习过程。

青少年在家庭中通过察言观色从父母那里学会了如何处理怒火和暴力。美国社会学家罗伊?鲍迈斯特尔曾说:实际上,在家庭暴力的代际转移中,这种学习过程是最重要的,近来研究发现,受暴力对待的儿童长大后比别人更有可能成为家庭暴力者,研究还发现看见父母

打架的孩子,在自己的婚姻中也更易使用武力。”当孩子看见父母在某些刺激下失控了,当

同样的刺激出现时,他们也允许自己失控。犯罪行为是从人们的生活经历中学习获得的,人们是否进行了犯罪行为,深受社会环境中的有关因素的制约,家庭成员的示范和鼓励是攻击

行为的一个最基本的形成原因。父母是青少年最亲密、最主要的示范者,他们的行为是青少

年最经常、最活跃的范例,青少年很容易从父母那里学会运用惩罚和攻击来解决冲突的行为方式。

(二)家庭暴力受害经历与青少年犯罪因果关系的理性揭示:

1、家庭暴力受害经历与目睹家庭成员使用暴力相互对待,对于家庭中成长的儿童与青

少年,有非常负面的影响,使得他们长大后较易成为犯罪人或家庭暴力实施者。与一般青少年相比,犯罪青少年曾经遭遇家庭暴力的比例显著较高,遭受家庭暴力之后身体受害情形、心理创伤情形与以负面行为回应受暴的情形,均较为严重。虽然不是全部遭受家庭暴力的青

少年都会成为犯罪者,但家庭暴力受害经历对青少年所造成的身心伤害的确会显著的增加青少年行为不端或犯罪行为的危险。

2、虽然家庭暴力可能会增加青少年从事犯罪行为的危险,但若没有造成受害青少年以

不良行为加以回应,则其从事不法或犯罪行为的危险可大大降低。然而,倘若因而造成青少

年以不端行为(逃学、夜不归宿、吸毒、自伤、报复、攻击)加以回应,则其从事不良或犯

罪行为的危险性将大大升高。

3、家庭暴力受害经历对青少年从事不良或不法犯罪行为具有显著的预测力。但其直社

会?家庭环境与青少年犯罪关系研究接预测力较小,间接预测力较大。所谓间接预测力,指

家庭暴力受害经历经由青少年的生理伤害、心理创伤与不良反应行为等中介变项,预测青少年的不良与犯罪行为。

4、青少年从小在家庭中遭受各种暴力对待,不是立即就造成其行为不端或犯罪,而是

透过生理伤害、心理伤害、不良反应行为等路径影响青少年的行为。青少年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后仅有生理伤害与心理伤害,而未随后出现不良反应行为,则其从事不端或不法犯罪行为的危险性较小,不过青少年受暴后如果有生理创伤与心理创伤,其引发不良反应的可能性不

低,尤其心理创伤引发不良反应行为的影响力大于生理创伤。

5、家庭暴力受害经历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病源因素,社会各界在震惊于青少年犯罪越

来越严重之际,绝不能忽视很多青少年从小开始经常遭受暴力对待的事实。现在社会把关注

的焦点放在青少年外显的犯罪行为上,而忽视了造成这些行为的根源。其实防治青少年犯罪的治本之道,就在于给青少年从小有一个快乐健康的家庭生活。

四:总结

目前,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仅有法律还是不够的,家庭、学校、社会必须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制止家庭暴力,为了祖国的明天,共同筑起一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大堤。

谈谈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

谈谈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 张百川 20124070421 1号 (一)个人原因 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家庭原因是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最主要的原因。不正确的教养方式,不健康的家庭氛围,都会导致孩子的心灵受到伤害。具体可以表现为:(1)父母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当。(2)父母的言行举止。(3)父母离异。(4)溺爱。(5)父母教育方式不当。 (三)学校原因 应试教育下的学校思想教育工作薄弱,一些学校视教学质量、升学率为“生命线”,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抓教学质量,忽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对一些学习较好的学生,不惜一切代价重点培养,对一些在校表现不好,成绩较差的学生,则弃之不顾,甚至将他们推向社会,造成一些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使学生心理产生偏差,甚至是破罐破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社会原因 近年来社会上盛行的不正之风,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些青少年就是在消极丑恶环境的影响诱惑下,放弃了远大的理想,动摇了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快男歌女及追星使大多数青少年梦想一夜成名,放弃艰苦奋斗,脚踏实际。一些宣扬暴力、色情等非法音像制品,是他们争相仿效江湖义气和哥们义气等封建糟粕,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割据势力。有的沉迷于网吧、歌舞厅无法自拔,暴力游戏使他们变得冷漠、残忍,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五)心理原因。 青少年所处的年龄段以及自身的心理状态与犯罪的形成密切相关。在这一年龄阶段,青少年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差,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却往往较为盲目,加之大多数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和贫乏,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年龄”。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青少年犯罪是指14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增长趋势,根据老师上课公布的90年代的数据,14至25周岁犯罪人数占总人口的34.67%,占犯罪人口的74%,而这一数字至今仍在不断增长;同时,青少年的犯罪性质不断恶化,手段也越来越多样,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由此可见问题的严峻。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青少年犯罪率如此居高不下?我认为,可以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原因: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观因素: 1.错误的人生观: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较低,对许多人生问题愚昧无知,观念模糊,甚至到了颠倒是非的地步,这也是支配他们实施犯罪的最主要动因; 2.法治观念的欠缺:许多青少年由于认识水平低不懂法或没有守法意识而很容易实施一些触犯法律的行为; 3.不成熟的认知结构:体现在青少年对事物没有很好的认识和控制能力,容易受情绪影响实施犯罪行为; 4.情绪体验的原始性、低级性:很多青少年实施犯罪只是单纯的为了生理需要和感官刺激,缺少更高层次的追求; 5.情绪的易激动性和外露性:青少年无法很好地控制情绪,喜怒哀乐往往显露于外,容易不顾后果; 6.冒险性:青少年在不成熟的主观意志支配下容易出现盲目冒险的不良行为,许多青少年一开始犯罪就是处于冒险心理; 7.易受暗示性: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接受他人教唆或暗示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客观因素: 1.青少年时期心理发展相对滞后于生理发展产生的身心矛盾:青少年正处在人生长发育最快的阶段,身体各方面如体态、内分泌、第二性征等逐渐有了明显变化并趋向成熟,但此时他们的心智仍未完全成熟,于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矛盾; 2.青少年自身心理冲突产生的矛盾:此时的青少年心理具有两重性,幼稚与成熟并存,理想与现实的碰撞等等导致青少年往往存在一系列的心理问题,一旦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就容易成为犯罪动因; 3.家庭、学校的影响:青少年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家庭和学校,一旦家庭和学校的环境出现问题,例如家庭破裂、学校教育不平等,都容易影响到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4.社会的影响:青少年此时接触社会开始增多,但其认识和辨别能力无法应对社会上大量复杂的信息,同时也容易收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预防 既然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了一个无法避免的严峻问题,我们就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其发生。预防青少年犯罪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家庭预防:要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庭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和睦稳定的家庭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同时应当注意观察他们的心理变化、行为方式,一出现偏差立即纠正,将犯罪心理的产生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学校预防: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尤其是所谓“差生”的管理,不应对他们有歧视或偏见;要注意纠正学生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以教育引导的方式帮助他们消除内心的不良因素,培养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思想,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 (三)社会预防:社会应当注意对青少年的保护,避免不正之风的扩散,同时加强对媒体和网络的监管,防止青少年接受毒害思想。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没有健康发展的青少年,国家就没有未来。因此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是犯罪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犯罪心理学应当研究的重要课题。

青少年犯罪心理及预防

【摘要】当今世界,青少年犯罪与毒品、环境污染并列为三大公害,由此可见,青少年犯罪是世界性的问题,是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许多国家感觉到难以治理的问题。因为,青少年的成长对于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未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多少年来,在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中,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始终不变的主题,并且已经形成了关于青少年概念的法律界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发展变化的趋势,青少年心理方面的特殊性,以及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及趋势预测等若干方面组成的基本研究范畴。关于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主要先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来入手,再分析其犯罪特点和心理特点,针对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对于这个课题研究的目的不是在于惩罚,而是用法律的尊严去维护社会秩序,通过国民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让他们懂得什么才是一个公民应该拥有的觉悟,自觉的维护国家法律。【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预防教育一、对青少年犯罪的初步认识依据普通心理学的研究理论,青少年时期通常是指11岁至13岁的少年期,14岁至17岁的青年初期,18岁至25岁的青年晚期。青少年时期是一个由儿童向成年人过渡的特殊时期,是独立与依赖性、自觉性与幼稚性相伴的矛盾时期。也有的学者将这一时期成为“心理上的断乳期”或“困难期”。[①]在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文件中也有“青少年”一词,但没有十分明确的表述。按照学者研究的惯例,在青少年犯罪概念中,青少年,一般是指14周岁至25周岁这一年龄阶段的个体。在过去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21岁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具有青少年犯罪的一般特点,即激烈性、感情性和突发性。犯罪人是在偶然事件的诱导和激发下,临时起意,产生犯罪动机,实施犯罪。这个案件与一般普通青少年犯罪有一些区别,犯罪人有文化、有思想、懂法律,没有不良嗜好,也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不良记录。完全不同于一般而言的不听家长话,打架斗殴的不良少年,也不属于文盲、法盲犯罪。从这一点来看,这个案件的发生是一个悲剧。就案件本身来看,犯罪人当时的心理层面比较突出。而且心理特征的变化在青少年犯罪中具有典型性的特征,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心理与预防具有重要的意义。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青少年在心理所出现的特殊性——所存在的危机与矛盾,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1)独立性意向和认识能力方面。青少年在生理、心理上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带来主观心理状态和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独立意向发展很快,但认识能力的发展跟不上。调查发现,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独立性意向和认识能力方面存在以下一些特点:独立性意向表现为对社会具有强烈的抗拒性,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要求背道而驰;认识能力极低,对道德、法纪的认识愚昧无知,是非不分;违法犯罪青少年错误认识的核心是“两大精神支柱”——封建主义的哥们儿义气和剥削阶级的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三种错误观念”——亡命称霸的英雄观、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2)情感和意志方面。违法青少年在情感方面的第一特点是情感情绪性同一般青少年比较是爱憎颠倒、好恶颠倒;第二个特点是在对待人与人的关系上,极易感情用事;第三个特点是极易产生激情而往往又难以自我控制;第四特点是情感极不稳定,情绪变化多端,喜怒无常。违法犯罪青少年在意志方面的第一特点是意志力具有明显的两极性,即在正确方向上自卑,意志力薄弱;在错误方向上自负,畸形地发展着意志力。在意志方面的第二个特点是冒险侥幸,因为认识水平比较低,生活阅历比较浅,情绪的冲动性比较强,因此,在特定的刺激下,就会产生盲目的、冒险的、强烈的行为。同时,也会产生侥幸心理,即体现为简单幼稚的想法,轻信和盲从,以及对自己能力的过高估计。犯罪青少年狂妄自负的心理,是在他们一时得逞的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自我评价。尽管这种评价是主观的、错误的,但却是支配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基础,当然他们也会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要受到惩罚和制裁的。因此在犯罪活动中,尽管自恃甚高,但仍不免担惊受怕,有冒险之感。这种矛盾心理的存在,形成了冒险侥幸的心理特点。而当冒险侥幸犯罪行为的偶然成功,又会强化已有的犯罪心理。(3)动机方面。青少年时期无论在物质还是精神上的欲望和需要都比童年更多更强烈。青少年犯罪的常见动机有:利己欲动机、哥

关于青少年犯罪心理浅析

关于青少年犯罪心理浅析 2016-04-20 16:10:27 作者:7天论文网【大中小】浏览:3次评论:0条 摘要: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危害社会稳定、阻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解决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引导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成为社会所广泛关注的话题。本文通过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希望能够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 青少年; 犯罪心理学; 原因; 措施 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传播媒体事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而对于心理发展还不成熟的青少年来说,网络上充斥的大量不良信息,使得青少年的心理素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时代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青少年形成了早熟、早知、见多识广和思维活跃的特点,但是,由于受到不良思潮、不良文化以及自身素质缺陷等方面的影响,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因此,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缓解青少年的心理压力,帮助青少年克服心理问题,引导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的有效手段[1]。 一、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一) 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而精神方面的需求却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一些过度追求物质享受的人,大力鼓吹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给青少年的思想带来负面影响。同时,由于青少年的心理素质还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思潮的影响,难以抵制物质诱惑、金钱诱惑,使得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逐渐走上犯罪道路。例如,一些青少年过度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不能正确的处理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之间的关系,致使因网络犯罪问题层出不穷[2]。 ( 二) 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中,一些音像制品、图书报刊和文化娱乐等,充斥着大量的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和封建迷信以及其它损害人们心理健康的内容,严重污染了社会文化环境,给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在这种社会文化环境下,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和心理素质,受到消极的影响,致使青少年存在着厌世、仇世的情绪。 ( 三) 缺乏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近年来,虽然每一所中小学都开设了思想品德课和法律知识教育课,并且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思想素质教育活动和普法教育活动,但是,由于其教育范围有限,教育力度不强,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明确的是非观、善恶观和荣辱观,使得青少年犯罪事件频发。 ( 四) 缺乏自控能力和抵御能力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是其走上歧途的主要原因。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具有强烈的猎奇心、好胜心和模仿性,很容易受到电影、电视、网络信息的诱惑,做出一些不当的行为。 另外,由于一些青少年的文化素质不高,辨别能力较差,再加上意气用事,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人士的诱惑和利用,从而误入歧途。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思考和研究

关于青少年犯罪心理的思考和研究 我的发现 最近看了一部名叫《篮球日记》的电影,电影讲述的是一个热爱篮球的少年因为染上吸毒恶习,而走上抢劫等犯罪道路的故事,后来从监狱释放后虽然改了恶习,可犯罪给他带来的恶果不难想象。原本优秀的他不但断送了自己的篮球生涯,自己的以后的人生也抹上不能磨灭的阴影。看完电影我思考了很多,青少年的犯罪近年来上升速度让人担忧,他们的犯罪心理也让我产生了很大兴趣。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社会犯罪中,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00名罪犯中就有约10名是14——18岁的未成年人,这显然说明青少年犯罪已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人数逐年上升,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规律特点、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应该从青少年犯罪心理入手,保证青少年心理健康,预防青少年犯罪,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预防犯罪心理健康 我查阅的资料 《青少年犯罪心理》人民卫生出版社张理义著

《心理健康枕边书》新世界出版社牧之编著 《影响他人的心理学》郑小兰编著 《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人民出版社 《社会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 《人格心理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陈会昌译 《心理学》河北大学出版社张彦云 《精神分析引论》山西人民出版社佛洛依德 《行为心理学》学苑出版社冯绍峰 《自我与自我》上海译文出版社佛洛依德 《佛洛依德人格论述》天中学刊张书义 《社会心理学》人民邮电出版社戴维迈尔斯 《20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实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劳伦斯莱特《人性、人性心理学与人性化教育》张海忠 《社会心理学》侯玉波 《心理类型》上海三联书店荣格 《人格心理学》北京作家出版社郝根汉 《怪诞心理学》天津教育出版社理查德 《人性论》北京出版社休谟 我的解读与科学上的解释 引言 青少年人数占我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他们是我国事业的希望,民

以家庭教育为背景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以家庭教育为背景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摘要]青少年是祖国与民族的未来与希望。家庭不仅仅是青少年个体成长的摇篮与接受启蒙教育的场所,更是塑造个性的熔炉,它直接而全面地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发展。不良家庭教育因素包括家教不当及家长失范等都将导致青少年极易形成消极心理暗示与人格障碍等等病态心理。因此,它是青少年犯罪心理诱发与形成的主要原因。文章认真分析探讨以家庭教育为背景之下的青少年犯罪心理,并努力提出相应的家庭教育对策。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犯罪心理;家庭因素;心理抚养;家庭民主 一、家庭教育不当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一)过度溺爱 青少年当中独生子女占多数,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优越的生活环境给青少年的成长创造了许多便利,父母也往往将子女视作掌上明珠般悉心呵护。但是,家长一味地满足子女在物质生活上的各项要求,很容易造成“亲情过剩”,却往往忽视了子女精神的富足与良好品质的培养。长此以往,青少年子女就会养成骄奢、自私、任性等等不良的个性品行,当外界不能及时满足自己的需要时,他们就会采取蛮横的态度强制解决,而父母出于对孩子过分溺爱与保护的心理,也往往对此恶劣的行为视而不见,甚至是迁就、姑息和纵容,这样就容易让孩子养成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坏习惯。 (二)严厉惩罚 对待子女严格要求在出发点上是好的,没有一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成才,然而,过于苛刻与严厉的教育方式也往往会给青少年的自尊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从而使得父母与子女之间出现较大的情感裂痕与隔膜,导致亲子之间无法正常地沟通与交流。有些家长习惯运用过于粗暴的教育方式,却不注重平日里的言传身教,问题一旦出现就毫不犹豫地施加惩罚措施,这样的教育手段使得子女十分恐惧犯错,犯错之后又不敢独自承担责任,甚至是编造种种谎言欺骗父母来逃避惩罚。长期下去,表面上相对和谐的亲子关系背后,其实隐藏了太多的积怨与仇恨,父母难以觉察到子女的孤独与叛逆,也无法及时有效制止其犯罪行为,从而进一步加剧其犯罪心理的恶性发展。 (三)放纵不管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父母是孩子最初始的启蒙老师。”对子女放纵不管就是父母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有些父母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与成长,单纯的认为只要满足子女的物质生活需要就可以代替自己的陪伴与教导。实际上,空间与时间上的分离恰恰拉远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距离,金钱的充裕代替了沟通,很多子女产生了心理问题却无法找到可以排遣

青少年犯罪心理学

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研究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心理及其规律的科学。也正因为如此,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才显得至关重要。研究犯罪心理学不仅仅有助于研究犯罪人的主观心理,更重要的是能从源头上消灭犯罪。 青少年犯罪无论是从心理还是生理上都与成年人犯罪有所不同。青少年心智发育尚未成熟,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下面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现状和特点 从近几年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70%是团伙犯罪,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俨然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 青少年犯罪开始向暴力型犯罪转化。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2004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

犯罪年龄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的严重程度已经超出了大部分人的预料。鉴于不断上升的数据与不断恶化的态势,我国正积极采取措施杜绝青少年犯罪,包括主题宣传教育,普法讲座等一系列措施。但是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就必须要研究其犯罪心理。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 以前的研究人员探究过杀人犯的思想后大多认为其暴行系源自于童年时代的某种创伤,但是犯罪人的心理往往比想象中的要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1、主观因素 青少年因其生理和心理诸因素都处于“变化活跃期”,加上其生活经历也比较简单,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景都很难有正确的把握,再加上处于青春叛逆期容易冲动,所以容易导致犯罪。具体表现为: A、未成年人身心矛盾 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

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作者:徐丽娟 摘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不断上升趋势,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所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青少年处在一个复杂的相互影响的社会系统网络之中,因此导致其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家庭环境的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最直接的、重要的原因。针对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家庭因素,提出有效控制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相关对策和建议。除了家庭本身要负起青少年初次社会化的责任外,学校、社会要加强对青少年成长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的干涉和介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机制。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环境;家庭教育;犯罪;预防对策 引言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呈现出犯罪低龄化、性质暴力化、类型多元化、方式成人化、组织形式团伙化等特征,[1]已严重地影响着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牵动着千家万户成为目前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社会问题之一。青少年正值人生的花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年华,为什么一部分青少年脱离了正常的人生轨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由于青少年处在一个复杂的相互影响的社会系统网络之中,因此导致其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既有社会原因,又有个人原因,它既涉及社会文化、经济等宏观社会环境因素,又涉

及家庭,学校等微观社会环境因素。其中,家庭环境是首要的、基础性的环节,家庭的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最直接的、重要的原因。家庭在青少年生活中扮演最重要的社会控制角色是各种社会学派的共识,青少年犯罪实际上是一个最初起因于家庭,进而显现于学校,并最终恶化于社会的现象。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青少年人生的“第一课堂”,也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和行为规范习得的基础环境。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家庭是一条必不可少的重要防线。随着社会环境变迁和经济急剧转变,家庭也面对相应的压力和考验,在角色和功能方面也起了重大的变化。除了结构的转变及功能的削弱外,家庭教育缺陷也日益增加,极易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因此,探讨新世纪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身心的影响,对于预防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我国家庭环境的新变化 所谓家庭环境是指人们在家庭里与家庭成员发生作用的因素的总称。家庭环境有硬环境和软环境之分,硬环境有家庭的成员结构、成员素质、资源分配、生活方式等,软环境有家庭成员间的关系、父母的教养方式和态度、家庭功能等。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时代的到来,中国的社会形态发生了重大转折,家庭变迁速度也同时加快,[2]家庭环境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家庭规模日渐小型化,核心家庭增多

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关系研究

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关系研究 『摘要』: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作为共存于家庭和社会的两大问题,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本文以多维的视角,揭示了家庭暴力受害经历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因果关系。 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为概述,讲诉了家庭暴力,第二章阐述了青少年犯罪。第三章阐述了青少年犯罪的组织化、隐蔽化。第四章为总结。 『摘要』:家庭暴力青少年犯罪因果关系 某市山区一名8岁的小男孩王闯,只因没有完成作业,被母亲骆淑平打成重伤,引发肾功能衰竭。这是一起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后经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骆淑平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在我们为这母子二人惋惜的同时,可发现,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以婚姻血缘关系为基础构建的家庭看作个人生活的庇护所。然而,就是在这个本应充满温情的地方,却存在一种古老又为人们所熟视无睹的现象———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其受害者主要为妇女、儿童和老人。从法律性质上看,家庭暴力大多数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少数严重的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但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涉及个人及家庭隐私等特点,而长期为社会所忽视,成为“悄悄的犯罪”。我国于80年代初开始关注这一问题,与此同时,日趋严重的青少年犯罪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重视。笔者对于这两大社会现象进行了研究,力求探寻着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 一、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家庭及其成员之间的暴力。在此,主要谈一下父母对子女的家庭暴力问题。虽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文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但父母对子女使用家庭暴力而导致子女人身伤害的案件仍屡见不鲜。分析其原因主要是: 1、施暴者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差。 作为父母,由于自身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面对事业不顺,家庭不和,子女不孝,都可以成为他们施暴的理由,施暴的手段也多种多样。他们将孩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任意处置,谁都无权干涉。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施暴行为是虐待,不知道虐待子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导致子女的受害。 2、父母望子成龙心切,而子女表现不尽人意。 父母将子女作为自己生命的延续,或子承父业,或了却父母年轻时的未完心愿,因此,对子女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而子女的表现一旦不尽如人意,父母就会觉得给自己丢了脸面,或恨铁不成钢,从而导致施暴,他们始终坚信“不打不成材”。但大量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往往会适得其反,使这种传统的家庭教育观念受到了挑战。 3、子女处于弱势,面对父母的暴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又很难获得援助,使家庭暴力难以遏止。 一方面子女由于年幼,受智力条件所限,面对父母的施暴,只是逆来顺受,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关注不够,邻居、居委会、妇联等个人或团体不能及时发现并反映父母施暴问题,使家庭暴力存在一定的隐蔽性。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子女丧失了法律与社会的援助,父母也不能及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任由这种暴力自由发展下去。 这三种原因引发的家庭暴力,不仅会影响青少年正常的成长发育过程,使他们丧失对父母的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特点及处理方法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特点、成因及处理方法 随着当今社会科技信息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所以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成因的分析对我们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 1、疯狂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2、突发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3、连续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从而产生连续性犯罪。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5、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6、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7、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8、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通过调查了解,目前,青少年犯罪中“四化”现象极为明显。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据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家庭环境和家长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对青少年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

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指导教师:尚元东 院系:教师教育学院10级 姓名:赵望辰 学号:2010121017

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关键字:青少年、犯罪、心理问题。 摘要: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出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工具现代化的趋势。 青少年犯罪(juvenile delinquency),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通常说的青少年指十一、二岁至十七、八岁,这一时期又称为青春期,是儿童向成年过度的时期,这个时期是人的社会化过程关键时期。 青少年人数占我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他们是我国事业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长时间的高峰期,这是建国以来少有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国的严重社会问题,它不仅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青少年犯罪问题解决得如何,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于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兴衰,都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心理"(criminal mind)的含义在理论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犯罪心理仅指支配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活动和有关的心理因素,即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时,其认识、感情和意志的活动规律,以及其性格、气质、能力、需要、动机、价值观等有关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规律。广义的犯罪心理则是指与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和完成有关的各种心理活动和心理因素的总称;广义的犯罪心理不仅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而且还包括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前,预谋和准备犯罪过程的心理活动,以及犯罪以后逃避侦察、打击、处罚的心理活动;同时也包括犯罪人通过教育改造,悔过自新的心理活动过程和行为规律。[1]概而言之,这些心理因素包括认识、情感、意志、能力、气质、性格、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心理状态等。目前,在我国的犯罪心理学理论界,多数学者认同广义说,罗大华教授是广义说的代表。 所谓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指人从出生是单纯的生物性存在发展而成为社会性存在的过程,也就是生活在一定背景下的人,由于生活中诸因素的交互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学习知识、技能和社会规范等,逐渐地使自己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人的一生就是不断社会化过程的一生。青少年时期的身心发展过程的特殊性,使其社会化过程更为艰巨。如果这一阶段的错综复杂的矛盾解决得好,其社会化过程的方向就正确,青少年身心使得到健康成长。否则,其社会化过程就会偏离正确方向,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性发育成熟由此引起的第二性征的显露和性感的产生,意识到两性差别,产生对异性的特殊好奇心和好感,爱美爱打扮也随之开始。 青春花季的少年,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如果不能抓紧时机促使他们向积极的方向发展,而是走向了反面,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归纳起来,少年时期的心理要素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 渴望独立的心理。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独立自主,这种心理如果引导得当,孩子就会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反之,则有可能与社会对立,与他人对立,最终走向犯罪。 (二) 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少年人思维活跃,爱独立思考,由于经验有限,

青少年犯罪心理动因分析及其预防1

青少年犯罪心理动因分析及其预防 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全世界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在我国,青少年人数占我国人口的四分之一,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长时间的高峰,这严重影响到了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青少年犯罪问题解决得如何,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我国的长治久安和未来。本文从青少年的个性结构特征,环境影响,网络、家庭因素,个体主观方面等几个部分,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因素,最后就如何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犯罪心理青少年犯罪心理因素预防措施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客观因素 1.1 性机能早熟 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飞速发展,家庭的生活水平普遍明显提高,饮食结构得到了相应改善。特别是酸性营养的摄入,使得今天青少年生理成熟较之父辈提前了两年左右。同时,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他们又相应地得到了更多的来自父辈的关爱甚至是溺爱,因此,使得青少年的心理成熟期反而相应推迟。这种身心成熟的时间差距的拉大,势必给当今青少年带来性意识上的困惑,以及不受性道德制约的性攻击行为的增加。 1.2 来自社会的负面影响 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建立的过程中,因而存在着不完善不健全之处。正是由于这些不完善,不健全,加之市场经济其本身不可避免的负效应,造成了很多的空隙和漏洞,使犯罪(包括青少年犯罪)的条件与可乘之机增多。例如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必然会造成一些企业亏损或破产,致使一些人下岗,失业,从而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当许多工人在品尝下岗,失业的痛苦的同时,青少年们也正忍受着待业的煎熬。当青少年人的热情、意志在茫然的等待

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预防

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预防 文 雅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决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直接决定和影响未成年人是否能健康成长。家庭的一些不利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试从对影响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家庭因素方面着手,在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方面提出了一点看法和观点。 关 键 词:家庭因素 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及发展 家庭预防 作者简介: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2002级(1)班 这是一个典型的少年犯罪案例。一帮15岁到18岁的少年,因为缺乏家庭关爱,过早地踏入了社会,并结为小团伙。其中一个团伙成员由于不“听话”,被其他成员残忍地殴打致死。这群少年有着怎样的成长经历?他们一步步走入歧途,家庭因素起到了怎样的影响? 3月6日早晨10时左右,位于乌鲁木齐市的农六师招待所。服务员在打扫卫生时发现,303房间内凌乱不堪,床单撂在地上,电视机歪在一边。一具男性尸体赤裸裸地躺在地上,服务员赶紧报了警。11时,乌市天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一队出动警力到现场展开侦查。现场反映出的情况是,尸体有80%严重创伤,并且面目全非。警方立刻从现场展开侦查。至3 月7日凌晨, 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其中4男5女,最小的15岁,最大的18岁。让办案民警感到诧异的是,案件的主谋是17岁的女孩阳阳,可她偏偏一身男孩子打扮,并且喜欢大家叫她阳阳哥。据她交代,她与其他8人在3月3日将死者哲哲带至一招待所内,用榔头、皮带殴打,用打火机烧,茶杯烫等方式折磨了哲哲54个小时,最后将其殴打致死,这一切只因哲哲不听话。因为阳阳在3月2日,曾给哲哲100块钱,并让他在网吧等她,但哲哲独自一人回家了,这让阳阳感到很气愤。阳阳从2004年开始从五家渠到乌鲁木齐市闯荡。阳阳的母亲是做生意的,没时间管女儿,体现母爱的唯一方式是给女儿足够的零花钱。阳阳的爸爸也在内地做生意,他们给了阳阳丰富的物质生活,却没能给孩子来自家庭的幸福感和安全感。[1]

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青少年犯罪心理主体因素分析 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而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也呈上升态势。其犯罪多表现为突发性、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等。青少年犯罪日益多样化,严重化对社会和家庭产造成了的危害也越来越大,对于这一特殊年龄阶段的犯罪的增多,无疑敲响了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警钟!研究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及行为特征,对新时期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惩治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改造违法犯罪青少年,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 按心理学划分的年龄阶段,青少年时期是指:少年期(11、12岁至14、15岁)、青年初期(14、15岁至17、18岁)和青年晚期(17、18岁至25岁)。 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也随着青少年时期的不同阶段而变化发展,在认知方面,少年期,抽象逻辑思维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年龄的增长,到了青年初期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有明确的发展,到了晚期理性逻辑思维形成、发展。在情感方面,随年龄的增长日益丰益,形式多种多样,青年初期情感表现强烈,容易冲动,晚期时情绪具有延续性,出现了心境。在个性方面,自我意识随着年龄的增长迅速增强,道德意识,日益发展,同时世界观初步形成。 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是客观因素和主体因素相互作用的,其中主体因素与青少年自身有着密切联系。而主体因素包括生物学因素、心理因素和行为因素。 一.生物学因素 综合前段所述,可以得知不同的年龄阶段由于身心发展成熟程度不同,社会经历各异,对犯罪行为的发生以及对犯罪种类和作案手段的选择都会产生影响。末满14岁,因受父母保护多,独立行为少,故违法行为也少。15至25岁这一年龄段,是犯罪高发年龄段,其原因是这一阶段体力旺盛、行为冲动、情绪不稳、自控力弱、性欲强烈,而认识能力不全面,进行自我调节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意志等心理因素发展还不成熟,这个时期若教育引导不当,则很容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这个年龄段的犯罪类型和犯罪手段也有明显的特点,多采用暴力手段进行盗窃、抢劫、伤害、强奸以及杀人等犯罪。特别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类型中,毒品案件呈发展趋势,这也是与这个年龄段的心理特点有关,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好奇心强,且自制力差,加之贩毒分子的引诱,很容易走上吸毒、贩毒的道路。由于吸毒耗资巨大,青少年一旦吸食上毒品后,无经济来源则可能引发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的发生;女青年一旦吸毒后,则多采取卖淫、诈骗等犯罪来获取毒资。 二.心理因素 心理因素是指青少年主体原有的心理结构中存在一些不良心理因素,如个性倾向、性格结构中的不良因素等,又吸收了主体外的不良因素,从而内化为犯罪心理。 (1)、个性倾向性因素 个性倾向性对心理活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心理活动的选择性,对事物的不同态度和行为模式上。如不符合社会要求的个人需要,个人需要脱离客观实际无限制地膨胀,追求高档消费,追求“性自由”,损人利己的动机、不当的兴趣爱好,缺乏正确的理想以及错误的信念和世界观等个性倾向性,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密切关系。 (2)、性格结构因素 性格是人对现实的稳定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为习惯,它包括:一是对社会现实的性格特征,如对社会持敌视态度,对集体漠不关心,自私自利,对他人冷酷无情,狡猾虚伪,野蛮粗暴以及自卑虚荣,狂妄自大,好逸恶劳,浪费奢侈等性格特征,都容易在其他不良因素作用下形成犯罪心理;二是性格的意志特征,指一个人能否自觉地调节自已行为方式的性格特征,有些不良的意志特征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关,如盲目性、冲动性、放纵、依赖性、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及其对策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及其对策 作者:罗莉娅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贵阳,550004 刊名: 黑龙江史志 英文刊名:HEILONGJIANG SHIZHI 年,卷(期):2009,(24) 被引用次数:0次 参考文献(4条) 1.何秉松刑法教科书 1997 2.孙莉犯罪青少年的心理分析及心理矫正研究 3.李曙光.张龙.邵明玄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期刊论文]-法制与社会 2008(6) 4.韩丽春浅析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动因 2002(3) 相似文献(10条) 1.期刊论文韩辉青少年犯罪心理预防及其改善-青少年犯罪问题2002(1) 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犯罪中占有较大的比重,青少年犯罪的状况,很大程度上预示和影响着整个社会犯罪的发展趋势.因此,青少年犯罪预防,具有防患于未然的重要作用.本文就青少年犯罪心理预测的方法和技术加以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青少年犯罪心理预防的措施与建议,冀全社会对青少年犯罪心理预防工作予以关注. 2.期刊论文宾雪花.BIN Xue-hua论青少年犯罪心理的预防——基于犯罪青少年和大学新生的心理比较-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5(4) 犯罪青少年和大一新生心理状况的调查与对比分析表明,两者既存在一定相似性,表现在性逐渐成熟和性道德相对落后的矛盾统一,心理探究能力增强但辩知能力较弱、独立意识的增强和逆反心理出现、情绪状况差但对人生抱有较好的期望、少数青少年存在着偏激行为等,同时两者在对未来期望程度、心理压力来源和承受能力、自控能力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性.导致这种差异既有青少年自身认知能力的原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方面的原因.需要及时疏导青少年心理问题、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加强学校关怀教育、创造良好心理教育外部环境以防止青少年心理异化. 3.期刊论文郭婧谈女性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外因素及预防-法制与社会2008(33)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结构、价值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女性青少年犯罪呈现出新的特征.本文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研究了女性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个体外因素,并且从犯罪学的角度,指出对于女性青少年的犯罪的预防,既要看到预防的可能性,又不能不切实际.在此基础上,本文分别从政府、法律、家庭、学校以及女青少年自身等方面提出了预防女性青少年犯罪的建议. 4.学位论文杨智平青少年网络色情犯罪心理生成分析及控制对策2006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互联网接入终端用户的普及在带给人们大量信息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色情广泛传播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青少年不仅是网络色情的受害者,也成了害人者。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网络色情犯罪,要揭示青少年个体实施网络色情犯罪行为的心理生成的一般过程和各种影响心理生成的因素及变化规律。 文章认为,青少年网络色情犯罪心理的生成是建立在网络色情犯罪缺陷人格基础之上的,网络色情犯罪人格表现在青少年有缺陷的需求结构、对社会规范意识特别是网络色情法律、道德规范意识淡薄,对自身行为调控能力弱化三个方面,这是由于青少年在长期的社会化过程中网络道德社会化和法律社会化缺失造成的。当青少年涉入网络环境,缺陷需求结构产生的缺陷需要成为心理产生的动机,而网络环境中的各种犯罪因素随之成为满足不良需要进行网络色情行为的诱因。在青少年产生初步的网络色情犯罪意向后,经过内心不断的道德冲突和利弊权衡,最终形成犯罪决意,产生了网络色情犯罪意识。但犯罪意识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还可能发生转化,有积极转化,有消极转化,这是由于青少年内心需求的满足程度和社会环境因素决定的。对网络色情犯罪心理生成的分析,最终目的是为了寻求一种合理有效的防范网络色情犯罪对策,也就是对网络色情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可以看到,青少年网络色情犯罪的内在根源是通过网络色情行为满足青少年个体的某些需要,犯罪心理的生成是主客观消极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于是有诸种因素影响网络色情犯罪心理的生成。对青少年网络色情犯罪人格的控制,就是要使青少年在家庭、学校、社会生活中通过塑造形成健康的人格,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特别是正确的网络观和网络色情观,使青少年能够以真善美的标准去对待自己的利益追求,在追求需要的满足时自觉地选择社会规范所认可的方式。对青少年网络色情犯罪意识的控制就是要通过技术控制、法律控制和政府管理等手段打击网络色情犯罪等社会预防措施,还要有青少年道德、心理、需求满足等几个方面的个体预防措施。 5.期刊论文梅传强.李学刚.Mei Chuan-qiang.Li Xue-gang互联网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5) 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就是其中之一.文章主要分析了互联网上的色情信息、暴力信息以及互联网的虚拟性和隐蔽性对青少年形成性犯罪心理、暴力犯罪心理和诈骗犯罪心理的影响,并提出相关的防范措施,以期对解决这一现实严重问题有所帮助. 6.期刊论文邓焕琼.DENG Huan-qiong青少年犯罪心理浅析-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8(3) 青少年犯罪心理是青少年时期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起的.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活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矛盾以及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的产生及其相互作用,是青少年产生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 7.期刊论文孟威佳青少年犯罪心理预测变量分析-中国校外教育(基教版)2009(12) 对于青少年犯罪心理预测变量的主观要素分析,学术界普遍集中于身心发展特殊性带来的相关要素影响.对于人格要素的深层次作用研究并不多见.本文基于青少年期人格发展理论成果,对其犯罪心理预测变量进行了人格要素归因,提出自我意识作为人格系统的重要变量,其发展水平对犯罪心理主观预测变量具有重要作用. 8.期刊论文孟威佳.宋晓维.Meng Weijia.Song Xiaowei青少年犯罪心理预测变量分断-行政与法2010(5) 青少年身心发展特殊性决定的主观要素变化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心理条件.本文在借鏊艾里克·埃里克森等人关于青少年期人格发展理论成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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