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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15

申论热点15.txt男人的承诺就像80岁老太太的牙齿,很少有真的。你嗜烟成性的时候,只有三种人会高兴,医生 你的仇人和卖香烟的。 申论热点:郎顾案:谁代表着“主流”
国企改制风风雨雨近二十载,于今,国内多数地方的中小国企改制已基本结束,改制开始触及大型国企。“丑姑娘”先嫁,改制是从负债累累的国企开始的,目前则开始外嫁部分“靓女”。为什么?因为“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是中央确定的大方针,而国企改制本身又属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制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进行的,首先是原所有者愿意卖,才有买主来买。交易之前,潜在的买主已处于主动位置。交易的价格名义上有三种:分别是卖方叫价、买方报价和实际市场成交价。由于卖者急于脱手,讨价还价时,买主处于有利地位。因而,实际成交价总是低出卖方叫价。
改制过程誰吃亏、谁得利不能就事论事。有人买走了存量国资赚了钱是事实,但同时买走了债务和风险也是事实。而且,买主要把存量资产激活,还得另投入一笔资金,其风险还要被继续放大。判断改制的得失一定要算大账,要看宏观层面上通过改制后,社会的总福利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只要不存偏见,答案应当是一致的。
从根本上说,改制是另一场“所有制革命”。本真地说,改制过程不管出现何种类型的国资流失,都是我们为彻底摒弃计划经济体制所不得不支付的代价。至于改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导致一部分群体的阶段性利益受损,只能着眼于长远,在社会总福利增加后,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来予以补偿。
始于郎咸平发表演讲指责格林柯尔,经济界和企业界就民营化进程所出现问题的价值再判断,争论一直在持续。郎咸平说:“假如我的意见不能成为主流,那是国家的悲哀。”我不同意这种“悲哀说”,认为他的意见代表不了“主流”。既然如此,与郎咸平意见相反或不同的周其仁、张维迎等一批经济学家的意见能不能成为“主流”呢。我觉得,同样不能完全代表“主流”。那么,究竟谁才代表这个专指的“主流”呢?我认为:第一,改制本身代表着“主流”。具体说来,改制是过去、现今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体改的主流形态;从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到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立的改制的大方针是“主流”,即首先立足于一个“改”字。第二,改制先行地区已经取得的宏观改制成果代表着“主流”。
就说浙江省,改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民营经济活力迸发。第三,改制拖不得、拖不起是“主流”。
作为公民和学

者,郎咸平有质疑改制的权利,但绝不能因为国资有流失就断言改制须缓行,更要正视不改制造成的坐失。虽然并不完全同意郎咸平的观点,但我充分尊重他的表达自由。我想说的是,通过对民营化进程所出现问题的争论与反思,期待未来的改制能从技术层面多有改进。也就是说,争论归争论,改制不可停顿。
申论热点:贪官的忏悔有几分可信?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这些年,我们听多了这样的话语。随着这一声声“对不起”,贪官们似乎也就成了当今中国最具“忏悔意识”的一个群体。他们在办案人员面前信誓旦旦,他们交代罪行之后涕泪涟涟,在监所里下跪磕头,在电视中现身说法……这一切,都在事实上对我们构成了一种强力的“忏悔轰炸”,不由得我们不看、不听,甚至于不由得我们不信、不悲、不怜!
然而日前记者在采访检察院时发现,多数贪官在庭审过程中经常对自己的悔过进行翻供。成克杰和麦崇楷的表现就是最生动的例证。
这些贪官前后表现为何不一?在言词恳切的“谢罪”后为何还要翻供呢?
要弄清这一点,必须对贪官的忏悔作一番具体的分析。一般情况下,贪官的忏悔都是在侦查初期作出的,特别是在双规期间所作。这时候的忏悔一般来说都比较抽象,如作“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的悔过,也交待一些问题,但大多情况下是说小不说大,无关痛痒,如少量收受钱财,生活作风不检点等等。这时候被采取措施的贪官,不知道自己多少犯罪事实被掌握,还抱有侥幸心理,因此向组织作个较好的表态希望得到从轻处理。因为纪委处分相对司法追究而言要轻得多。但随着案情的发展,尤其是被移送到司法机关以后,他们深感
自已罪责难逃,于是态度就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完全换了说法,其目的无非是为了保命或减轻处罚。
这些昔日风光十足的赃官,并非偶然失足,他们长时间犯罪,有的长达几年都不知收敛,而一旦东窗事发,是不可能在短短几个月内立地成佛,马上提高觉悟的。就说成克杰吧,如果他真能从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考虑,他怎么会和他的情妇几年时间受贿4000多万元,他又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能认识到这种程度?成克杰的表现说明,一些贪官的所谓悔罪无非是在面临受惩处的特定情况下,为自己利益努力的手段。如果司法人员因轻信他们而真对他们从轻处罚,必然会失去法律的严肃性。
事实说明,贪官们的忏悔,大多和成克杰一样,其实是忏而不悔,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伪忏悔、忏悔秀和工具性忏悔。他们妄图借此来制造假象

、混淆视听、开脱罪责,最终达到减轻或逃避惩罚的目的。对此,我们必须保持应有的清醒,切莫被他们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上了他们的当!
申论热点:农村救助任重道远
截至2004年4月,北京市农村共有37156户、69987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目前我国农村还有2900万人没有摆脱贫困。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仍是一项十分艰巨和紧迫的任务。
尽快完善救助制度
对特困户进行生活救助,一直是农村救助工作的重点。
按照2003年3月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要求的“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稳定土地政策”的原则,民政部要求尽快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对农村中重病、重残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定期定量发放生活救济。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特困户救助制度,目前绝大部分省(区、市)也陆续发放了“特困户救助卡”。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山东、福建、江苏、天津、辽宁9省市以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村共有需要救助的特困人口1971.9万人,其中已发放低保证的437.7万人,已发放特困证的798.9万人,两项合计1257.1万人,占特困人口总数的64%。2003年全国共支出特困户救助和农村低保资金30.86亿元,其中中西部23个省(区、市)共发放18.3亿元,东部8省(区、市)共发放12.56亿元。
实施农村医疗救助也成为农村救助工作的重要内容。2003年,民政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财政部与民政部联合出台了《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投入3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实施办法,943个县(市)全面实施了医疗救助,救助困难群众491.6万人。
突破救助工作的“瓶颈”
救助资金筹措难一直是制约农村社会救助水平的“瓶颈”,在贫困地区显得尤为突出。
近两年来,重庆市丰都县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筹措救助资金机制,突破资金短缺、财政压力这一“瓶颈”的制约,推动了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该县在地方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化救助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刚性机制,确保了救助政策的落实。县财政每年投入10万元用于农村特困户救助;乡(镇)财政按每年每人20元筹措;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捐赠,募集社会救助资金。该县每年都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大规模经常性捐助活动,两年共接受捐助款70多万元。
面临新的

挑战
近几年来,随着低保、特困户救助和灾民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但是,农村救助工作也存在“老问题仍未解决,新问题不断涌现”的窘境。
例如,多年来,陕西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农村贫困户救济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但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由于全省各级财政困难,在农村贫困户救助方面投入的资金量少。二是救助面窄,标准低。三是操作不够规范。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工作在新形势下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农村救助趋于复杂化,需要制定与之相协调的救助保障措施和政策。
我国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必将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新的资源和动力。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投入的重点领域。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今后将逐步增加,这就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申论热点:“恶人治村”的深层原因
“恶人治村”的现象,在目前是十分盛行的,其中的原因,当然少不了基层腐败,所谓恶人能保证“政令畅通”,能保证“基层稳定”,能保证“利益共享”,使得那些“土皇帝”为所欲为,用老百姓的血泪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使得农民上访成为泡影,营造一方虚假的安宁,使得权钱交易、权权交易、钱钱交易轻松得逞……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人民群众知识严重缺乏,素质不高,民主程度有限,法律普及不到位等。
在农业税改革之前,农民上访闹事者屡见不鲜,其中也有很多村庄进行了改革,推翻了原来的人马,重组村委会。但是在此过程中,严重暴露了农民的狭隘性。在有些农村,家族意识还是极为严重的,其势力和权利的分配是相互勾联的,小家小姓是难以获得支持的,而大家大姓却往往由一些泼皮无赖领头,用拳头而不是用头脑来称霸,谁敢不服,群欧或者单挑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表面上依然是搞投票,搞民主,其实并不是真民主。对于这种情况,乡镇一般不会干涉的,一方面十分棘手,弄不好同样被打个头破血流,另一方面他们正好需要利用这些恶人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除了拳头以外,农民对于选票缺乏认真的态度和正确的认识。这种现象与一直以来农民知识水平有限,民主程度底,不会选,或者由于基层政府的原因选了白选等造成的。他们对于选票,一般信手而就,或者是让怎么选就怎么选,或者是谁对他们有点小恩小惠就选谁,其中本家或则本族往往成为选择对象,意思极为狭隘

,恰恰可以被利用。
当然,也有民主力度稍好的,正式选出了自己的村委会,但是由于法律意思薄弱,经不起恶人的纠缠和打击,而且这样的村委会也往往因为站在农民一方与乡镇政府对立,而得不到必要的支持,最终下台,被取而代之。而农民之间,往往是自保其身,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畏官畏盗,胆小怕事,这也给恶人以可乘之机。
就这样,“恶人治村”上面有保障,如暖阳煦风,下面有土壤,根深蒂固,怎会不枝繁叶茂,大兴其道呢?恰好是目前贫富分化严重,而且穷人连上学也快上不起了,如此一来,就没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那么一说了,那些作威作福者就永远当老爷,那些贫穷的人就甘心地做牛做马吧。“恶人治村”也就更有前途了!
申论热点:莫要“亡羊”才“补牢”
今日,湖北阳新“六·一六”矿难事故的抢救工作进入第三天。就在当地民众废寝忘食、加快排水进度、期盼井下十一人生还奇迹发生的同时,酿成这起矿难悲剧发生的部分原因也令人深省。
湖北阳新鹏凌矿区于一九九五年开始开采,因为存在安全隐患,其间曾多次被政府部门关停。其中,一九九八年底发生过一次透水事故,三名矿工遇难。二00一年该矿完成股份制重组,民营企业武汉鹏凌集团公司入主。经过大规模投资、整治后,去年一季度开始试生产,年产铜矿一千余吨,其安全生产级别仅为C等(A等最安全),属于边生产、边整顿之列。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鹏凌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措施不可谓不“完善”。高耸的井架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八个大字昭然醒目,矿区主井口“安全生产设备主管责任人”的塑料牌格外显眼,矿区安全生产的标语、管理科室等一应俱全。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六·一六”矿难发生后,鹏凌矿业有限公司多名矿工向记者证实,本次发生透水事故的井下负一九三作业点以前就存在透水隐患,矿工们曾多次要求整改,可一直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为此,矿工们已很久没敢到该平台作业,每次下井也都胆颤心惊。同时,该矿道也不符合安全标准,矿工下井“不得不借助经验”,即便是上月发生吊锚砸伤工人事件,也没有引起重视。
本次事故除造成十一名矿工被困井下、对其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外,该企业也损失惨重。抢救工作仅仅进行了三天,该企业投入的解困资金就逾百万元人民币,随着救险工作的持续、正常生产的停滞、生产设备的破坏及善后事宜的展开,这家正式采矿才一年时间、净资产总额三千六百多万元的民营企业损失也将与日俱增,恢复生产遥遥无期。本来当初只需投入

几十万元就可解决的矿道安全问题,却带来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其实,湖北阳新矿难事故的酿成因素及其处理手法在中国也并非是个案,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强调安全生产,一些企业主为追求最大经济利益,心存侥幸,落实安全工作只是停留于表面,一旦灾难发生则得不偿失,最后还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地下的矿产资源是人类的宝藏,也是推动人类文明向前发展的物质保证,矿工作为宝藏的开采者理应得到安全工作环境。广大矿主及企业领导也应时刻心系矿工安危,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切莫“亡羊”才“补牢”。
申论热点:让我们的国民性更好些
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大家或许记忆犹新:那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吸毒者李桂芳三岁的女儿李思怡被锁在家中活活饿死的事件。
李桂芳因在一家超市偷窃两瓶洗发水而被押送派出所,后被确认为吸毒人员而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其间,李桂芳多次向派出所及戒毒所提出自己三岁的女儿被独自锁在家中,竟无人理睬。十七天后,小思怡尸体发出的腐臭味才让人们发现了这个三岁小生灵的惨死。
学者康晓光先生前往事发地调查此事,并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了对调查过程的感受。他写道:
在我去事发地调查时,为了提高效率,我找到一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希望他能够帮助我联系有关机构。这位朋友告诉我,李思怡事件影响很大、很恶劣,不用请示他就知道,领导不会同意他帮助我。他还说,如果他今天帮助了我,明天他百分之百就要“下课”。于是,我只好提出“最低要求”,请他给我带个路。他说那也不行。他不想为维护正义付出一丁点的代价。
康先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权威主义的政府应该更好些。他的意思是说,我们不是没有保护李思怡的法律和制度,而是各级官员不能尽职尽责地把这些法律和制度落到实处。因此,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让权威主义政府更好些。笔者以为,这一结论固然不错,但从这一现象中,我们似乎还应该得出另一个更深层次的结论,那就是“让我们的国民性更好些”。康先生的那位朋友十分清楚这件事情的是非曲直,却不肯为维护正义付出哪怕一丁点儿的代价,类似的问题还不光出在官员身上,也相当普遍地体现在我们的国民身上。
比如,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有的人被小偷偷了,当小偷被抓的时候,被偷者居然不敢当着小偷的面承认自己被偷;或者抓住小偷的公安人员需要被偷者到派出所作一个证明,得到的也往往是拒绝的答复。在一辆长途汽车里,若发生暴徒抢劫、强*之类的事情,车中其他乘客默不作声是常见的情

形。倒不是说所有乘客都没有同情心,而是没有反抗强暴的胆量。还有这样的事情:当公共汽车里有人丢了东西,行窃者已被发现就在车里,司机要将车子开到附近派出所以便公安抓捕,车里的多数乘客会因为耽误他们一点时间而群起反对。
前不久,笔者在由浙江义乌赴宁波的长途汽车里也亲身感受了一个类似的事件:随车的受雇服务人员违章在车里抽烟,烟灰被风刮到我的身上,将衬衣和裤子烧破了几个洞。下车时,我要求对方赔偿,岂料对方身上一文不名,我遂要求该车司机赔偿,因为那位服务人员是受雇于他的,我在车里受到的损失,他也负有责任。但司机以不是他肇的事为由拒绝赔偿,双方遂起争议。这时,车里的乘客站出来,完全不顾事情的是非,纷纷指责我耽误了他们的时间。我想,这时我如果以流氓暴徒的姿态出现,他们谁也不敢吭一声。但当他们发现你是讲理的常人时,就对你毫不客气了。这类不胜枚举的事例说明,“欺软怕硬”和“不肯为维护正义付出一丁点的代价”,并不是官员阶层特有的问题,而是带有一定普遍性的国民性问题。
以笔者的理解,所谓国民性,就是指一个民族的成员或一个国家的国民,在精神、心理、性格、品行等方面的若干共同特性。在国民性上,中华民族有很多优点,如勤劳、智慧、平和、灵敏、吃苦耐劳、遵守纪律等等;但无庸讳言,中华民族特别是汉民族,也有许多突出的毛病,胆小怕事、见义不为就是其中之一。有的人,有怜悯之心,无为义之勇,逆来顺受,忍气吞声。有的人,遇事肯吃亏,以吃亏求息事;遇人好退让,以退让求宁人,以息事宁人为最高准则。有的人,在光天化日下需要见义勇为时,胆小如鼠,像缩头乌龟;而在阴暗的角落里捣鬼整人时,招数很多,如谋略大师。
笔者以为,这种劣根性有两个基本来源:
一个来源是中国几千年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模式,需要土地的主人守着这块地,而不是到处游动迁移。“男耕女织”,“牛郎织女”,“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便是古代几千年间中国人生活的典型图景。守土者必然是爱好和平的,一切军事因素必然是防御性的,而不是进攻性的,就连中国武术的主旨也不是进攻而在防身。在这种情况下,中庸之道、以和为贵就成了中国人做人做事的基本信条,善良平和、安分守己就成了中国人十分突出的性格特征。这本来是一种优点,但优点的背面是缺点,安土重迁、安分守己必然消极保守、不思进取、不敢冒险,进而形成厌恶征战、重文轻武的风气,以致文质彬彬、弱不禁风的中国人比比皆是。欧

美骑士、日本武士莫不以征战为荣,以征战为乐,就怕战争不大,惟恐征程不远。他们描写战争的文学作品,充满对战争的讴歌和对勇武的赞颂。而中国古代描写战争的诗词基本上都是诉说征战之苦,而非征战之乐。打开唐诗宋词,这类作品比比皆是。比如杜甫的《兵车行》是这样写的:“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这哪里有一点雄壮出征的气势,分明是哭哭啼啼、凄凄惨惨的告别。岑参的一首七律则是这样写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瀚海阑干千尺冰,愁云惨淡万里凝。”这首诗所反映的是中国人一种普遍的心态:这个仗不得不打,但实在是太苦了!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
尚文而不尚武的结果是,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文官谙于世故,武将怯于疆场,百姓见义而不敢为。
另一个来源是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体系是极为庞大的、专横的、高压性的,个人与之相比,太渺小、太卑微、太软弱、太微不足道了,这种极大与极小、极强与极弱、极端蛮横与极其无助的强烈对比,孕育了弱势的芸芸众生以求生自保为主旨的“阴性”哲学,诸如:“树大招风”;“枪打出头鸟”;“人怕出名猪怕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识时务者为俊杰”;“好死不如赖活着”。“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凡事莫当前看戏何如听戏好;为人且顾后上台终有下台时。”“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这种哲学的本质,一言以蔽之,就是警告人们不要做强者,不要冒头,而要卑微地生存。在这种生存哲学熏陶下的民族,必然在性格中形成一种挥之不去的劣根:轻则胆小怕事,软弱可欺,甘于压迫,逆来顺受;重则奴颜婢膝,奴性十足,内有媚骨,外显媚态。
那么,我们的同胞中有没有见义勇为、仗义执言、路遇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好汉呢?当然有,只可惜这类人物大多出现在小说中,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不得而知。我们的同胞中有没有横刀立马、顶天立地、胆略超群、力挽狂澜的志士仁人呢?当然也有,比如荆柯、张巡、岳飞、文天祥、戚继光、谭嗣同、秋瑾、邹容、陈天华、彭德怀、吉鸿昌、张自忠、杨靖宇、赵尚志、赵一曼等等。只可惜,这样的人为数太少,在我们的芸芸众生中属于稀有珍品。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
这种明哲保身

、见义不为的民族性格的直接后果是,强权与暴力可以在我们的社会上肆无忌惮、横行无阻。数千年来,中国历朝历代,几乎无一不与外患相始终——陷没半壁、苟安一隅者有之;割地赔款、屈辱求和者有之;腼颜事敌、认贼作父者亦有之。五百年前的大明王朝是何等的强盛,但数百人乃至几十人的小股倭寇就可以在我们的沿海地带烧杀抢掠,横行霸道,甚至长驱北上数千里,如入无人之境。南明将领陈子龙痛心疾首地说:“今中国人民之众,土地之广,百倍于虏也。然而有一人每饭不忘虏而忧之者耶?有一人腐心切齿而欲食之肉者耶?受其凭凌而不知为耻,供其杀戮而不以为恨,则虏何惮而不来也?”确如陈将军所言,日本这个“虏”就不惮而来,升堂入室,吞没了我们半壁江山。侵华战争期间,常常是一个班或者一个排的日本兵控制一个县城好几年,没有多少人起来反抗。至于几个日本兵看管上千名中国俘虏,也是常有的事,大家都乖乖的,谁也不反抗,及至鬼子架起机枪疯狂扫射,俘虏兵们方感不妙,但悔之晚矣。
进入二十一世纪,情况虽有好转,却未见根本改观。一个小小的韩国女老板一声令下,我们一大片中国员工就跪下了,不跪的居然只有一个人。在日本,有人视中国人为三等、四等国民,称中国人为支那人或中国猪,甚至脚踢中国孕妇,导致其流产街头;在俄罗斯,中国人屡屡被抢被杀,中国公司常常被洗劫一空;在法国,巴黎街头被歹徒抢劫最多的是中国人;在南非和南斯拉夫,中国人被打被杀被勒索成了常事;在印尼,华人和华裔更成了遭受排斥和烧杀抢掠的对象;在自己的领海或公海捕鱼的中国渔民,常常被国外军警逮捕或惨遭枪杀;中国南海海域的石油资源正在被外国公司疯狂采挖,严重缺油的我们却不敢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奋起斗争。甚至还屡屡发生外国人跑到中国来殴打中国公民、猥亵中国妇女、勒令中国人下跪、钻胯裆等等怪事。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当巴黎的歹徒被问及何以专抢中国人时,其回答是:中国人常把现金带在身上,中国人被抢后一般来说,既不反抗也不报案。这些歹徒们或许连中国的首都在哪儿都不清楚,但他们却知道中国人的弱点,并且尝到了欺负中国人的甜头。人家之所以老是欺负你,是因为欺负你总是沾便宜,杀了白杀,烧了白烧,打了白打,抢了白抢。
一个人总要有点阳刚之气,一个民族更要有点阳刚之气。在强权与暴力面前,不能总是像缩头乌龟一样没有出息。近代中国陷于任人宰割、饱受欺凌的悲惨境地,原因固然很多,但中国人性格的衰弱当为其中之一因。

以和为贵”是中国人的处世哲学。这种哲学对于化解矛盾,息事宁人,塑造平和宽容的民族性格,乃至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都是有益的;但是倘若我们对这一哲学的信奉过了头,就失去了平衡。阴阳平衡是事物的规律,只和而无争,断难维持长久。在中华五千年历史上,一个个横空出世的强大王朝,总是以一群英雄豪杰的强悍姿态开其端,而画上句号的,往往是一些弱不禁风的阴柔天子。秦朝的一统天下,汉朝的勇猛出击,唐朝的鼎盛气象,明朝的光复汉治,清初的开拓疆土,无一不是积极进取的结果。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历史也同样能够证明这一点,如果没有伟大光荣的抗日战争,如果没有横刀立马的抗美援朝战争,如果没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边疆的自卫反击战争,试想中国哪里会有今天的国际地位?西方人信奉实力,在近代以来西方人主宰的世界秩序中,一个没有力量的民族不但不会赢得尊重,反而会招致侵略和欺凌。弱肉强食是动物的基本生存法则。不管人们用怎样美妙的词藻描绘人类的文明历史,实际上弱肉强食也一直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法则之一,侵略战争就是人类社会弱肉强食的最高形态,这就使得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也散发着血腥的气味。我们可以不喜欢这种血腥的法则,但我们却不得不去正视它、适应它。
环视全球列强,无论美国、俄国、德国、日本,无一不是强悍尚武之国。古往今来的历史经验都说明,成就一件事情乃至振兴一个国家,仅有智慧是不够的。*着智慧可以制定方案,而实现方案需要行动,行动无一例外地会遇到种种艰难险阻,没有披荆斩棘、一往无前的坚强意志,再好的方案也实现不了。这就如同一个人的成才一样,既取决与智商,更有赖于情商。国家亦然。国家的情商是什么?是国家意志是否坚强,民族性格是否骁勇。在这方面,日本的强大乃至韩国的振兴,都足以为我国之镜鉴。
改革开放已经二十多年了,我们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绩,我们的综合国力有了显著增强,我们的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但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改造和完善我们的国民性,就是一个必须正视、必须进行的重大任务。道理很简单,一个缺陷太多、软弱可欺的民族,不可能强大起来。这是一个老话题,鲁迅先生和梁启超先生早就提出来过,但现实的状况告诉我们,这个历史性任务远远没有完成。
改造国民性的第一步是弄清我们的国民性中究竟有哪些弊病,然后才谈得上改造。笔者以为,除了怯懦怕事、明哲保身、畏惧强权、逆来顺受

的毛病之外,我们的民族身上还有一些明显的劣根性,比如:媚外、瞧不起自己人、不讲原则、不守规矩、重情轻理、重情轻法、重私德轻公德、好拉关系走后门、责任意识淡薄、唯官唯上、愚昧迷信、只说不练、言不由衷、不团结好内讧、不认真不细致、不讲卫生、不爱科学、不尚武、势力眼、好面子、好吃动物、无虔诚之心、好占小便宜、好起哄随大流,等等。笔者所言是否如实,读者可以思考。实际上,有些毛病别的民族也有,但往往没有我们这样突出。
如果有读者质问:“你为什么好说同胞的缺点?”笔者在此可以梁启超先生的一段话作答:
有忧国者,有爱国者。爱国者语忧国者曰:汝曷为好言国民之所短?曰:吾惟忧之之故。忧国者语爱国者曰:汝曷为好言国民之所长?曰:吾惟爱之之故。忧国之言,使人作激愤之气,爱国之言,使人厉进取之心,此其所长也;忧国之言,使人堕颓放之志,爱国之言,使人生保守之思,此其所短也。朱子曰:“教学者如扶醉人,扶得东来西又倒。”用之不得其当,虽善言亦足以误天下。为报馆主笔者,于此中消息,不可不留意焉。今天下之可忧者莫中国若;天下之可爱者,亦莫中国若。吾愈益忧之,则愈益爱之;愈益爱之,则愈益忧之。既欲哭之,又欲歌之。吾哭之,谁欤踊者?吾歌之矣,谁欤和者?
笔者断不敢与梁先生相比,却有着与梁先生一样的心境。但愿笔者所言能“使人作激愤之气”,“厉进取之心”,而不致使人“堕颓放之志”。实际上,五千多年的历史本身就说明,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劫不衰、生生不息的民族,具有无比强大的生命力。唯其如此,我们有信心把自己的缺点摆出来,加以剖析、批判和改造,从而使我们的国民性变得更好。
让我们大家都来投身于改造国民性的工作,都为改造我们的国民性作出贡献。所谓改造国民性,用梁启超先生的话说,就是“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说白一点,就是在继承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基础上,以开放的心态取人之所长补自己之所短,使我们的民族强健起来、文明起来、完善起来,使我们的国民以更加健康清新的面貌再现于世。这个任务极其艰难繁重,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少数人所能承担;但只要每一位国民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做起,点点滴滴,日积月累,持之以恒,必有所成。如此,则我五千年历史之民族方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不败;否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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