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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阳光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需求越来越高,想知道政府各部门如何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有没有用到实处。本文从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背景出发,着重分析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积极意义、在深圳已取得的积极成效、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旨在扎实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举措,将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安排挂钩,有利于强化绩效管理理念,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背景

(一)新《预算法》实施要求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预算法》明确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同时规定未依法公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追究行政责

任。新修订的《预算法》从法的高度和层面明确了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时限等,标志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正式步入了法制化的进程。

(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

2016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对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细化程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深化改革

批复部门预决算是《预算法》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具体体现,也是部门预决算公开的重要前提。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时限等已明确写入《预算法》,同时规定未依法公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

责任。以法的高度规范和约束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更好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二)促进依法理财、打造阳光财政

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决算是部门预算的执行结果,反映政府各部门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情况。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政府各部门编制部

门预决算的责任和压力,促使政府各部门提高编制部门预决

算的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

(三)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履行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政府各部门一般公共预

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绩效、三公经费等情况,公开的细化程度要求预决算支出应当全部公开到功能科目的项级,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特别是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要求详细列明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的组团数和人数等情况。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从客观上可以促进社会公众全面、系?y地获知政府各部门财政资金的收支及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履行;同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也有利于社会公众行使监督权,监督政府各部门合规、合理用钱,不乱花钱。

三、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在深圳已取得的成效

(一)规范管理、督导公开

为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根据《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圳市预算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2013年起至今,连续6年正式发文通知市直各部门、各区财政做好年度部门预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同时会召集各相关单位及部门集中举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培训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及积极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通报机制,督导市直及各区

单位及部门按照要求按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并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会适时对各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拓宽范同、细化内容

从2013年起,逐年不断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支出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1、部门决算: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仅包括部门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单位构成、预算执行情况四个方面,公开一张表格《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不需要对三公经费进行说明。从2014年起,逐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内容。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已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等四个方面,其中部门决算报表包括了《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等8张表格,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要求分别对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收入决算情况、支出决算情况等9个方面展开说明。特别是“三公”经费要求分项列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因公出国(境)三个子项目的支出情况。2、部门预算:2014年部门预算仅需要公开一张表格《部门预算支出表》,单独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进行说明。从2015年起,逐年拓宽公开的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已包括部门概况、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政府采购、预算

绩效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公开的表格已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等12

张表格。

(三)统一形式,规范公开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公开主体、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及公开形式等方面更加规范统一。1、在公开主体上,各部门是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各部门应当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履行预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预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做好公开后的解释说明工作;2、在公开时间上,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3、在公开内容上,各部门公开的部门预决算应当是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在内的

汇总部门预决算,内容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表格和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4、在公开形式上,各级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作为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平台,并且各部门应当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四、目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公开不及时

《预算法》明文规定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时限,组织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级财政部门不仅正式下文通知各部门做

好信息公开工作,而且实地集中各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动员会。但是,到了信息公开最后一个环节,仍然会出现部分单位延误公开的现象,究其原因,还是公开主体的责任意识不强。

(二)信息公开内容不完整

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公开内容欠缺完整性,具体表现:基本支出决算表未按要求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未按要求做零报告(即列出空白表格并附说明);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没有严格按要求根据决算表格数据逐表进行说明,没有将综合收支、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特别是三公经费,不少单位没有按要求具体列明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公务用车保有量,因公出国(境)的组团数和人数等情况。

(三)信息公开形式不规范

不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在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信息专栏公开,而是隐匿在其他栏目里公开,给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带来了难度。

五、扎实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对策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财政部门作为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预算法》明确规定各级预决算经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

日内向本级部门批复预决算,财政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批复工作,为信息公开提供必备的前提条件。同时应结合历年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经验和不足,提前?M织各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动员培训,传达文件精神,落实公开细节,回答各部门疑问,为信息公开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强化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认真准备、落实责任

部门预决算信息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作为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应按要求统筹规划、周末部署,积极开展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准备工作。首先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整理部门预决算公开数据,拟写相关文字说明;其次,在准备过程中遇到疑问和困难应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解决;最后,各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形式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同时,应及时将公开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

(三)跟踪关注,及时回应

社会公众和媒体对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很高,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后,各部门在保证公开信息质量的基础上应密切关注舆情,主动跟踪引导,及时解释疑问,争取理解和支持,积极发挥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正面效应。如涉及部门共性的事项,应积极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有效回应。

(四)制定考评、加强监督

各级财政部门应制定科学、具体的考评办法,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应将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考评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增强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严肃性。在深圳,部门预决算信息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从2014年开始,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监督处每年都会对各区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结束语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依法理财、阳光理财,为建设阳光型政府,打造阳光财政发挥积极的现实作用。

如何建立建立高效阳光政府

如何建立建立高效、诚信的阳光政府 经济发展需要思想解放先行,建立高效、诚信的阳光政府也要思想先行。通过强化学习,做到思想解放再解放,观念更新再更新;要以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廉政型、和谐型(简称“六型”)机关为抓手,着力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突出重点,强化服务,转变作风,创优争先,全面提升机关管理水平、服务效能和文明程度,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融洽和谐”的政务环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采取多种学习方法和形式,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 2、建立学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行为,制定各项保障和奖励措施,建立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投入机制和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以规范健全的机制促进创建活动的健康开展。 3、注重学习效果。坚持把学习效果作为衡量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重要标准,定期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并作为年终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 二、创建服务型机关 1、增强服务意识。机关工作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百姓是天、客商为重、企业至上”的服务理念,把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杜绝吃拿卡要,树立机关干部诚实守法的良好形象。 2、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诚信服务,讲文明、讲礼貌、讲信用。模范践行职业道德,制定各项措施和标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 3、优化服务质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经济工作服务。要选准本单位为全县经济工作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抓住不放,抓出成效。机关工作人员要努力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服务,多办好事实事。 4、提高服务效能。加大行政改革力度,推行政务流程再造,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受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打造阳光政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推行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规范网上公文运转程序,提高运转效率。 三、创建创新型机关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预决算公开检查是财政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求和李克强总理“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浙江专员办就地开展了检查,下发了处理决定,并督促落实被查单位积极整改。 一、多措并举,明确整改要求 一是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向本级政府和党委汇报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二是明确预算公开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以及公开渠道等基本要求。三是安排专人定期跟踪、及时了解相关部门整改情况。 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向各省党委政府进行通报,引起重视。二是充分发挥地方财政部门牵头作用,在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由其牵头督促其他部门落实整改处理决定,整体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重点关注公开意识比较薄弱、公开程度滞后的部门,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实。 三、持续跟踪,规范公开机制 一是梳理省本级、杭州等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

位的整改落实和问责处理情况,建立整改档案。二是持续跟踪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公开的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将督促整改工作一抓到底、落到实处。三是通过检查,促进浙江省建立《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已批准立项),进一步规范全省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焦作市财政局启动了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0日,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各县市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只针对20pc年预算和20pc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是否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是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

2018年财政局2018年阳光财政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2018年财政局2018年阳光财政工作总结及2018 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2009年,××区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委、政府及省财政厅会议精神,在市财政局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扎实工作,不断充实与完善公开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将我区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务实、创新、为民,不断加大财政政务公开力度 1、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 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为此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全局上下积极抓好这项工作,要求各股室积极配合,一定要力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阳光工程进展非常顺利。 2、工作制度化,出台了系列政策法规与配套措施

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务行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为重点,在机构设置上,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成立了××区财政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了职能和责任;在制度建设上,印发了《××区财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以文件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 3、建长效机制,力争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局力争让政务公开工作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一如既往真抓实干,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使群众有更多的监督权、知情权,不仅还领导干部一个清白,而且还群众一个明白,减少误会,增进信任,力争让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主要成效截止目前,我局已公布了政务信息共98条,包括财政部门的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执法、服务承诺、政府采购、工作动态等信息。按照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设置2条,财政预决算报告5条,政府采购信息4条,业务及服务类13条,财政信息及工作动态48条,四项制度5条等。

市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总结材料(通讯稿)

市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总结材料(通讯稿) 市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总结材料 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路,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6月,市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明确提出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并成立由市纪委牵头的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市纪委先后到邯郸、郑州、广州、深圳、杭州、武汉、苏州等地考察学习,认真研究借鉴兄弟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的机制和载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委于2月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意见》,全面贯彻中央构建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精神,提出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以网上政务大厅为平台,通过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再造和固化,全面推行网上电子监察,实现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数字化、流程标准化、流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透明、廉洁、高

效运行。 二、整体规划,分步推进,为提高行政效能夯实基础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职权。由市法制办牵头组织各级政府部门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摸清全市行政权力的分布、结构、重点以及权力运行的规律和概况。全市经清理保留的3825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统一编码,使每项权力都有了唯一“身份”,并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编码、统一管理的要求,所有行政权力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全部上网公布,增加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同时,明确规定凡未经清理核定、不在职权目录中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如再行使属违法行政。今后凡是行政权力事项因执法依据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须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从而实现了对全市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管理。 二是统一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对经清理核定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确认行使依据、程序、时限、责任追究等,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按照方便网上监察监控的要求,对每一项行政事项逐项统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同时,注重优化权力的运行路径,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社会监督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理时间,降低办事成本。 三是对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和固化。全市各政府部门将编制的流程图,全部按照电子政务要求逐项加以固化,并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栖政法委字〔2017〕8号 签发人:孙爱军 2017年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委各有关科室: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关于做好2017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6〕89号)、《2017年南京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宁财预〔2017〕89号)和《2017年南

京市栖霞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宁栖财字〔2017〕号)文件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公开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应包括专项名称、采购物品名称、采购组织形式、预算安排等内容。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2020年财政局阳光财政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文档

2020年财政局阳光财政工作总结及20 20年工作计划文档 Summary of sunshine finance work of Finance Bureau i n 2020 and work plan document for 2020

2020年财政局阳光财政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制定工作计划,有了工作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大家协调行动,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本文档根据工作计划的书写内容要求,带有规划性、设想性、计划性、方案和安排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XX年,××区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委、政府及省财政厅会议精神,在市财政局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扎实工作,不断充实与完善公开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将我区XX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务实、创新、为民,不断加大财政政务公开力度 1、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为此多次召 开专门会议,要求全局上下积极抓好这项工作,要求各股室积 极配合,一定要力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由于领导的高度 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阳光工程进展非常顺利。

2、工作制度化,出台了系列政策法规与配套措施 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 法行政、规范政务行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为重点,在机构设置上,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成立了××区财政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了职能和责任;在制度建设上,印发了《××区财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以文件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 3、建长效机制,力争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局力争让政务公开工作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一如既往 真抓实干,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使群众有更多的监督权、知情权,不仅还领导干部一个清白,而且还群众一个明白,减少误会,增进信任,力争让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4、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我局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电话设置在局办公室,办公室 主任吴道奇同志兼任政务信息联络员。 截止目前,我局已公电视了政务信息共98条,包括财政 部门的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执法、服务承诺、政府采购、工作动态等信息。按照公开目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 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 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 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 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 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 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 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 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 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 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 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 本分析等多方面的需要,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

阳光财政

阳光财政论文一 一、定义 所谓“阳光财政”,就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通过构建公开、民主、监督、考评的政府理财行为规范,实现政府理财活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一种制度。它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阳光财政的实现途径 公开就是一种监督,在预算监督工作中,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的公开制度,提高监督的透明度,走阳光监督的路子。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社会及媒体的监督作用,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具体来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努力,做打造阳光财政的促进者。 一是推进“阳光预算”,使政府支出行为更加透明。公开和透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制约办法。只有普通老百姓都能看得懂的预算才是真正好的预算。要真正做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就要督促政府把预算编制得细致一些、透明一些,提供一本明白帐,这既是人大代表的期盼,也是实现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的基础。 二是促进“阳光收付”,强化对财政资金收付的约束。促进财政部门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使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在财政部门设立的银行账户下统一集中管理,进而克服分散收付制度的弊端,提高部门预算制定和执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实行“阳光采购”,发挥财政资金的更大效益。要监督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其经费一律划拨到政府采购专户,由财政直接向供应商支付,使采购行为完全臵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达到节省资金,实现公平公正的目的。 四是建立“阳光账户”,统筹管理使用预算内、外资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专户的统管作用,公开账户,将“收支两条线”管理扩大到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将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收支由财政部门在部门预算中按测算和实际需要及有关标准统一安排,搞好审核和平衡,通过阳光账户使预算外资金全部进入部门预算,逐步形成完整的部门综合预算。 五是提升“阳光绩效”,追踪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作用,督促政府建立和健全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体系,研究和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标准。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组织人大代表及专家对财政大额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布,促进财政部门合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必要时可采取听取和审议绩效审计报告等方法,不断深化和完善人大对预算的审查和监督。 六是打造“阳光平台”,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促进政府建立预算编制和执行公开透明的制度平台,以争取社会公众的监督和配合。采取举行听证会或借助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重大预算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实现人大财经部门与政府财政部门联网,使财政花出去的每一笔钱在第一时间进入人大监督的视野,使国库真正成为透明钱柜;在媒体上公开预算草案,充分吸收普通民众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推行重点财政项目和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制度,从源头上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构建信息披露制度,对政府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披露,充分接受公众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阳光财政的必要性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自查报告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自查报告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自查报告(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焦作市财政局启动了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0日,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各县市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只针对20pc年预算和20pc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是否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是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三是详细程度。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是否

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已经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四是其他。关注是否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建立预决算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等。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自查报告(二) 预决算公开检查是财政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求和李克强总理“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浙江专员办就地开展了检查,下发了处理决定,并督促落实被查单位积极整改。 一、多措并举,明确整改要求 一是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向本级政府和党委汇报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二是明确预算公开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以及公开渠道等基本要求。三是安排专人定期跟踪、及时

深入开展政务公开 全力打造阳光政务

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政务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 **市县始终把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和开拓创新政务公开新途径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通过探索财政与编制政务网上公开三年来,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政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新机制,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建广阔的社会监督平台。 一、基本情况 2007年,我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已录入方便群众办事的财政与编制政务信卢、财政管理专项资金、机构与人员编制状况等各类可查信息150余万条,4500余万字,公开了财政专项资金55项,总资金额48294.84万元,涉及882804人(户)次,518个项目。其中:到人(户)资金35项,金额43174.79万元,到项目359个,金额4981.89万元,超规定范围公开了财政专项资金1项,涉及项目数159个,金额138.15万元;公开10个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资金 1814.99万元;公开全县343家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以及11482人的编制状况。网上回复处理群众诉求62条,回复处理率100%。今年网页访问量5万多次。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我县两次调整了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县主要领导多次到公开办调研部署公开工作,涉及公开事项的领导小组成员,亲自安排督办本单位的公开工作,为今年公开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组织保证。 2、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制定了《**市县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财编办发[2007]1号)和《**市县2007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京财编办发[2007]2号),将全年的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了全县各相关部门、单位和财政局业务股(室)。二是明确了工作要求。为了确保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完成,我们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财政资金上因特网工作的通知》(京财发[2007]139号),从“三个进一步明确”上落实工作内容和责任,即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内容。今年要求公开财政资金71项,其中财政专项资金63项、转移支付资金8项,10个单位部门预算;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公开的责任。按照“归口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对应公开的71项财政资金按资金用途和单位职能分解落实到局机关6个业务股(室)和局直2个单位,并按资金分配形式对公开时限、分配过程逐项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开及时性;进一步明确上网公开的要求。公开内容必须做到全面、准确,必须做到及时公开,必须做到合理合法规范。 3、完善诉求制度。为进一步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咨询投诉答复处理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今年6 月份制定

“三以三促”打造廉洁财政、高效财政、阳光财政

信息 “三以三促”打造廉洁财政、高效财政、阳光财政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昆山更高水平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作为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将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增强拼搏劲,从三个方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廉洁财政、高效财政、阳光财政。 一、以经常教育促廉洁财政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廉政宣传阵地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走访调研、读书思廉自勉、集中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诫勉谈话等形式,传播健康向上、积极进去、清正廉洁、有益社会的价值观念、道德情操和制度规范,让廉洁理念深入财政国资系统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各个领域。 二、以细化管理促高效财政 重新整合优化工作流程。根据改革发展进程,对财政国资业务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细化岗位人员职责,制定岗位规范,形成各岗位之间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无缝衔接,“事有人做,责有人负”的职责网络体系。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规定,进一步完善厉行节约各项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增长,严格公车购置及运行,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使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社会

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科技防腐建设。实施区镇国库远程支付,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扩大国库远程支付试点范围,实现各区镇全面覆盖,加快财政资金支付速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网上审批的监控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完善责任追究体系、硬化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对违法违纪案件“零容忍”。创新财政服务方式。在认真践行“五办”作风的基础上,大力倡导强化服务理念,认真执行“五个不让”。创新服务方式,改“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努力做到“单位有需要、财政有服务”。深入开展“服务发展提升年活动”。将2013年确定为财政国资系统“服务发展提升年”,全面提升财政国资干部为政府决策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基层单位服务、为办事群众服务的能力,以财政事业的进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三、以透明公开促阳光财政 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改进和完善财政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公布行政审批结果、政府采购信息及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等,及时答复服务对象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咨询,为公众查询政务信息提供便捷通道。推进“网上政府采购”。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系统操作平台和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网上政府采购”工作,让政府采购行为暴露在阳光的监督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等效能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

预算公开自查报告

预算公开自查报告 预算公开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部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和透明化水平,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的通知》(环政发【20pc】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单位20pc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据及20pc年收支决算、“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环江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向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辖区内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审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 (4)审理外地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管辖的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积极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8)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业务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助市、县委管理有关干部,协同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9)规划、指导全院的财务、装备、法庭建设工作;指导全院的科学技术工作。 (10)办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的有关赔偿事项。 (11)支持、指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2)在审判活动中宣传法律,教育公民、法人遵守宪法和法律。 (13)承办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内设十三个职能部门和三个法庭,即: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及思恩法庭、洛阳法庭、东兴法庭。核定政法编制80人,现有在职在编干警72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工人编制8人,

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总结材料

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 总结材料 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总结材料 X市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总结材料(通讯稿) 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路,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文章来自) 2005年6月,市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明确提出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并成立由市纪委牵头的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市纪委先后到邯郸、郑州、广州、深圳、杭州、武汉、苏州等地考察学习,认真研究借鉴兄弟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的机制和载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委于2006年2月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意见》,全面贯彻中央构建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精神,提出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以网上政务大厅为平台,通过清理

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再造和固化,全面推行网上电子监察,实现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数字化、流程标准化、流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二、整体规划,分步推进,为提高行政效能夯实基础(文章来自www.)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职权。由市法制办牵头组织各级政府部门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摸清全市行政权力的分布、结构、重点以及权力运行的规律和概况。全市经清理保留的3825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统一编码,使每项权力都有了唯一“身份”,并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编码、统一管理的要求,所有行政权力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全部上网公布,增加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同时,明确规定凡未经清理核定、不在职权目录中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如再行使属违法行政。今后凡是行政权力事项因执法依据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须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从而实现了对全市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管理。 二是统一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对经清理核定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确认行使依据、程序、时限、责任追究等,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按照方便网上监察监控的要求,对每一项行政事项逐项统一编制权力运行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范文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范文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1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川财监督〔20xx〕1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全面自查自纠,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预决算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预决算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公开工作。同时,要求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公开条例,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通过对本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自查,我局完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了规定动作,按时进行了网上公开。 (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1.完整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向社会公开了如下内容: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

算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和部门支出总表等。 2.细化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我局对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基本支出,将“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进行公示等。 3.及时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我局于20xx 年3月22日对本年预算进行了公开,确保了部门预算在预算批准后的20日内及时公开。 4.规范公开形式。由于我局没有门户网站,按照区财政局要求,我局按时在达川区政务网公开了20xx年部门预算信息。 (二)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1.做到公开内容完整。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汇总决算、收入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等。 2.做到公开内容细化。针对决算内容,进行了如下细化:按经济分类公开、“三公”经费公开中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以及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等。 3.做到公开及时。我局于20xx年9月13日对20xx年部门决算

构建内部监督体系打造阳光财政

构建内部监督体系打造阳光财政 内部监督检查是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手段,是我们自身水平的自我检查和评价。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和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近年来,我县财政局本着“深化财政改革,规范收支管理,推进依法理财”的原则,高度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从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促进财政管理入手, 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增强了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力,规范了行政行为,堵塞了财政局内部管理上的漏洞,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向法治财政、阳光财政方向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我县开展财政内部监督的做法 总的来说,就是从教育、制度、监督三方面入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持标本兼治,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财政内部监督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财政内部监督责任制。 为保证我县财政内部监督工作的的顺利开展,我县在财政局设立了县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高配为副科,在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设立了财政监督股,定编x名;其次,由局长亲自负责财政监督工作,局纪检组长具体分管财政监督工作,每年初将财政监督工作细化,专项工作目标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 财政作为政府的综合职能管理部门,掌管着全县的钱和物,手中既有钱又有权。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我局从三个方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一是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谨记“成由俭,败由奢”的历史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老老实实为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正正为官,管好、用好人民的血汗钱。二是组织学习财经法律法规,每年邀请县委党校和县纪委、组织部的老师和领导分别进行了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廉洁从政三个专题教育学习讲座。通过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要用来为人民和政府服务的,不是用来谋取私利、贪赃枉法,进一步巩固了思想道德防线,拧紧了理想信念的“总开关”。

阳光财政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阳光财政工作总结及工作 计划

一、务实、创新、为民,不断加大财政政务公开力度 1、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为此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全局上下积极抓好这项工作,要求各股室积极配合,一定要力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阳光工程进展非常顺利。 2、工作制度化,出台了系列政策法规与配套措施 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务行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为重点,在机构设置上,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成立了××区财政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了职能和责任;在制度建设上,印发了《××区财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以文件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 3、建长效机制,力争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局力争让政务公开工作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一如既往真抓实干,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使群众有更多的监督权、知情权,不仅还领导干部一个清白,而且还群众一个明白,减少误会,增进信任,力争让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4、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我局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电话设置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吴道奇同志兼任政务信息联络员。 二、主要成效 截止目前,我局已公布了政务信息共98条,包括财政部门的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执法、服务承诺、政府采购、工作动态等信息。按照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设置2条,财政预决算报告5条,政府采购信息4条,业务及服务类13条,财政信息及工作动态48条,四项制度5条等。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计划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效果,但还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及时,网站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对内公开力度不够、人手不够等问题。为了巩固成果,我局将继续积极借鉴好的做法与经验,不断探索新办法和新措施。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局将具体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进一步

我国塑造《阳光政府》对策与建议探讨

我国塑造“阳光政府”的对策与建议探讨 摘要: 阳光政府是一种新的、正在发展中的关于政府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强调政府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其本质体现为权力的自我约束与通过社会监督来实现权利对权力的制约。阳光政府在我国的建立具有必要性,是我们走向民主宪政国家的必由之路,在理论上对建立阳光政府所需的基础进行讨论,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研究阳光政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提出研究阳光政府的背景基础上,通过分析打造“阳光政府”的理念认知及制度基础,针对我国“阳光政府”的特点及必要性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打造“阳光政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解读,提出了我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对策与建议,最后,总结了全文。 关键词:阳光政府理念认知动因对策 1绪论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根据这样的宪法原则,国家机关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以及重大社会事件等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管理社会事务的基本权利。对于那些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安全的信息,不但政府机关要严格依法保密,而且每个公民都有依法保密的义务。对政府本应公开的信息进行掩饰的行为在现代信息社会,在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程,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今天,不但不能达到维护社会安定的目的,反而在某种意义上会成为产生谣言和“小道消息”的催化剂,从而使政府的工作陷于被动的局面。 阳光政府是透明的政府、温暖的政府,其本质是执政为民的政府。透明,决定了政府要实行政务公开,使人民充分享受知情权和监督权;温暖,决定了政府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全力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的

预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预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预﹝﹞号)的要求,及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五条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科目应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基本支出应按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到款级。(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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