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涉爆粉尘集团公司安全专家检查表2017年度版

涉爆粉尘集团公司安全专家检查表2017年度版

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家检查表

检查企业:检查时间: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1 建构

筑物

建构筑物结构

及安全间距是

否合规

①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②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不能使用框架结构

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泄压

(口)的朝向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

路。③厂房建筑物内设有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区,

建筑物与居民区、教育、医院、商业等重要公共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50m,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

火间距≥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宜>30m。

④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不得设置办公室、会议室、

休息室、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2 安全出口

与警示标

是否按规定设

置应急出口、

疏散通道等

①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应

急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标志明显,应保持

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应符合

(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②爆炸危险区域应

设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

爆炸危险区域,其安全出口的门应当向爆炸危险

2 安全出口

与警示标

是否按规定设

置应急出口、

疏散通道等

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

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除尘器、风

管等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 防爆防雷

防静电粉尘燃爆性场

所防爆电气使

用情况

①企业应正确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根据不同的防

爆等级,采用相应的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线路,

表面及内部无积尘。粉尘燃爆环境插座开口的一

面应朝下,且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60度。②

20、21、22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GB 12476.1、

GB 12476.2规定的防爆类型和级别要求;电气设

备的铭牌标识清楚,有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

外壳无裂缝、损伤,电机不得漏油。③粉尘爆炸

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进行保护接地,除尘系统的

风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20、21、22区

照明、配电箱

柜、开盖、插

座等电器设施

是否合规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应尽量减少插座和局部照

明灯具的数量。如需采用时,应使用尘密型防爆

照明灯具、配电箱柜、开关和插座,插座宜布置

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局部宜布置在事

故气流不易冲击的位置。

燃爆性粉尘场

所电气管线布

设是否规范

燃爆性粉尘场所电气布线应敷设在钢管中;管线

穿墙及楼板时,孔洞应采用非可燃性填料严密堵

塞。

3 防爆防雷

防静电防雷系统设置

及年度检测报

①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应

按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应采取防静电的措

施,所有金属管道可靠连通。防静电接地线不得

利用电源零线和防雷接地线共用。

4

除尘系统防止摩擦、碰

撞火花装置是

否完好、有效

①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火源的进

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选、气动

分离器或筛子,防止杂物与设备碰撞,磁选器应

每班定期清理干净并保存清理记录;②应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铝、镁、钛、锆等金属粉末或含有这

些金属的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③没有与明

火作业等效的保护措施。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

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采

用防碰撞火花作业工具;

⑤存在经由吸尘罩或吸尘柜吸入火花危险的风

管,应采用阻隔火花进入风管及除尘器的措施。

宜在风管上安装火花探测报警装置、火花熄灭装

置,且两者应联锁保护。如:木制品加工企业与

砂光机连接的风管必须安装以上装置。

4 除尘系统除尘系统是否

按规定分布及

分区设置情况

①除尘器布置应远离明火≥25米,应按生产工艺

分片(分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并保

证除尘系统有足够的风量,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

降。

②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

质不得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

系统不得互联互通。③铝镁粉尘及木粉尘除尘器

应在负压下工作,其它除尘系统若采用正压吹送

粉尘,则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④除

尘系统不应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不应采用干式

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⑤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宜安装在室

外,室外除尘器进风管应与建筑外墙保持90度、

或180度夹角的除尘器侧面、顶部或正面位置,

进风管弯头处设置卸爆口且不朝向厂房建筑物内

部;

除尘器若布置在室内应满足AQ4273-2016第11.2

相关要求。

4 除尘系统干式除尘系统

是否选用降低

爆炸危险的泄

爆、隔爆、惰

化、抑爆等中

的一种或多种

防爆装置

卸压口及导管

布设是否合规

①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干式除尘系统(包括除尘

器、除尘器进风管)、粉体加工设备、料仓、斗式

提升机等设备设施必须按规范采用泄爆、隔爆、

惰化、抑爆等控爆措施。

②除尘器、过滤器、管道等应设置泄压装置,泄

爆口应按规定设置,并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

③干式除尘器如安装在室内,其泄爆导管应直通

室外,且长度小于3m,泄压面的轴线与导管夹角

应≤20°。

④存在爆炸危险的设备的泄压装置泄压口应通往

室外安全区域。若泄压装置泄压口设在厂房内,

应采用无火焰泄压装置。

吸尘罩及风管

①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风量和风速满足

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堵塞和内壁大于1mm的

积尘。

②除尘风管应明设,应采用非铝制金属材料、圆

型横截面,其它材料应采取阻燃、防静电措施。

主管道应分段(宜每隔6米)进行径向泄压并引至

室外安全方向,泄压面积应不小于管道的横截面

积。

4 除尘系统除尘器①袋式除尘器应采用阻燃和不产生静电的布袋,

应采用脉冲喷吹等强力清灰方式进行可靠清灰,滤袋积尘残留厚度≤1mm;

②清灰气源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要求,袋式外

滤除尘器的进出口风管应设风压监测装置,当进、出口风压力变化>允许值的20%时,监测装置应报警。

③确定合理清理维保周期,并详细记录。

④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必须按照

GB15577要求配备防水防潮及防止粉尘自燃设

施,采用湿式除尘应有防止产生氢气积聚的措施,应保持通风良好。

⑤干式除尘器应设置锁气卸灰装置,该装置工作

周期满足灰斗内无粉尘堆积,应设置运行异常及

故障停机状况时监控、报警装置及发出信号。

⑥湿式除尘器水量、水压应能满足除去内部粉尘

的要求,并设置水量、水压下限监测报警装置,

水及过滤池(箱)不应密闭、结冰,应通风良好。

4 除尘系统除尘器输灰装

①气力、刮板、螺旋输灰装置应通畅无堵塞,管道长

度≥10米应按标准设置泄爆口等防爆装置。

②输灰装置卸出的粉尘采取粉尘仓或筒仓收集,

采用控制粉尘飘散的尘降及排气措施,监控收集

粉尘料位。

5 斗式提升

燃爆性粉尘物

料用斗式提升

机是否规范设

置卸爆口、防

静电、摩擦安

全装置

①斗式提升机应设置打滑、跑偏等安全保护装置,

应与紧急停机装置联锁,动作时间≤0.1s。

②斗式提升机机桶的外壳、机头、机座和连接管

应密封、不漏尘,均应保持连通、可靠接地,形

成良好回路;密封件应采用阻燃材料,畚斗应具

阻燃、防静电性能。

③斗式提升机应按规定设卸爆口,机头顶部卸爆

口宜引出室外,导管长度不应超过3米。

6 作业安全班前检查及通

风除尘设施启

停运行情况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

仪表、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运行要先开启(运

行10分钟)后停止(作业完全停止后运行10分

钟)。

消防器材是否

按标准、规范

配备

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应按GB 500140规定要求配

备专用灭火器和室外消防栓,铝镁粉尘应采用D

类灭火器材、覆盖剂进行灭火。占地面积大于300

㎡的厂房和仓库应按标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6 作业安全作业场所粉尘

清扫是否规范

①企业应按照GB15577规定建立定期清扫粉尘制

度,每班对作业现场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②清扫粉尘时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不产

生火花的清扫工具。

是否正确佩戴

劳保防护用品

企业应为可燃粉尘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噪

耳塞、防静电手套、防静电鞋、防静电服或棉布

工作服、防尘服、阻燃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禁止穿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装。

备注:此检查结论仅反应检查时企业当前现状的基本情况。

企业负责人签字:专家签字;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检查 结果 检查说明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 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 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1条 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5.2条 3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 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 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3.1、 5.3.2、5.3.3 条 4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 构。 工房内墙表面应采用平整不易积尘和易清扫的 结构,且不应向上拼接。非整料构筑的墙体,墙 面应用砂浆抹平,不得留有孔隙。 工房、成品库房的地面、工作平台应采用硬质防 滑导静电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且不应有积尘接 缝。 工、库房屋顶不应漏水,同时应防止室内漏水及 外部水流入。 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 料制作。 窗扇应向外开启,且不得设中挺并配有摩擦式窗 栓。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5条 《铝镁粉加工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7269-2003 第5.2.3、 5.2.4、5.2.5、 5.3.1、5.3.2 条 5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 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6.1条 《铝镁粉加工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7269-2003 第5.3.3条 6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行业资料:________ 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根据《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xx)的要求,对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纺织、硫磺厂、轻工、金属加工、化工、粮库、发电、冶金等生产经营单位。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输送机、筛选机等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包括煤粉、面粉、化纤品、玉米粉、饲料粉、铝粉、锌粉、镁粉、硫磺粉、棉织品、麻织品、塑料粉、树脂及化工有机粉等。 二、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防止爆炸控制的措施。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5.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有下列规定: 第 2 页共 6 页

(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3)进行明火作业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生产设备、设施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8.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9.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配备了相应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粉尘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机械性噪声 2.机械外露运动件 3.通风不良 4.防护装置、设施缺陷4.带电部位裸露 5.静电 6.抛射物 岗位可能导发生的事故类型: 第 3 页共 6 页

煤粉防爆安全检查表

煤粉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 检查表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科创中心编制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科创中心发布 2017年7月

目录 1 使用说明 (1) 2 知识要点 (3) 3 安全基础管理(通用部分) (7) 4 煤粉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本检查表编制人员:吴长康。

1 使用说明 1.1本检查表适用于工贸行业具有煤粉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委托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开展粉尘爆炸作业场所专项监督检查。 1.2本检查表所指爆炸性粉尘主要有煤炭等。如煤粉等。 1.3本检查表主要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2014﹞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GB 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29304-2012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 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 17919-200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 GB 17269-2003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6543-2008 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 GB 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9081-2008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8245-2000 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AQ 4228-2012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 19881-2005 亚麻纤维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AQ 4232-2013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1.4安全基础管理检查项目设置机构和职责、管理制度、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五个项目。作业场所管理检查项目设置建(构)筑物结构与布局、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通风除尘、作业安全六个项目。 1.5检查表按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五类目设置。

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试行)

附件: 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试行)

说明: 1.粉尘是指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粉尘类型:涉爆粉尘可以分为铝粉、镁粉、铁粉、锌粉、钛粉、锆粉、炭黑粉等金属粉尘;煤粉、焦炭粉、木炭粉等燃料粉尘;玉米粉、黄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等农产品粉尘;血粉、鱼骨粉、烟草、棉花、茶叶粉、纤维粉、木粉、纸粉等纤维鱼粉类粉尘;聚苯乙烯粉、橡胶塑料粉等合成树脂类粉尘、染料粉等化学类粉尘以及其他类粉尘。具体填写请填写具体粉尘名称,比如铝粉。 2. 所属行业:产生涉爆粉尘的行业可以分为冶金煤粉制备、金属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其他。 检查表引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法》 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生产条例》 3、《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简称68号令 4、《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简称GB15577 5、《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苏安〔2014〕26号)简称苏安〔2014〕26号 6、《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简称70号令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简称3号令 8、《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简称74号令

9、《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检查督查通知》(苏安监〔2014〕39号)简称苏安监〔2014〕39号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简称GB50016《建规》 1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简称GB 50058 12、《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GB/T29304-2012)简称GB/T29304 13、《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简称GB 17269 1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简称AQ3009 15、《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10)简称GB3836.1 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简称GB/T17919 17、《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简称59号令 1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简称安委办〔2012〕38号 1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简称GB/T 11651 2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0140-2005)简称GB 500140 21、GB 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简称GB 50019 2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简称GB50057

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6

号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 (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 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1条 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2条 3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 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 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3.1、5.3.2、 5.3.3条 4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 工房内墙表面应采用平整不易积尘和易清扫的结构,且 不应向上拼接。非整料构筑的墙体,墙面应用砂浆抹平, 不得留有孔隙。 工房、成品库房的地面、工作平台应采用硬质防滑导静 电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且不应有积尘接缝。 工、库房屋顶不应漏水,同时应防止室内漏水及外部水 流入。 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窗扇应向外开启,且不得设中挺并配有摩擦式窗栓。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5条 《铝镁粉加工粉 尘防爆安全规 程》 GB17269-2003 第5.2.3、5.2.4、 5.2.5、5.3.1、5.3.2 条 5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 GB50016的相关规定 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6.1条 《铝镁粉加工粉 尘防爆安全规 程》 GB17269-2003 第5.3.3条 6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6.2条 二、工艺设备 7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 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4条

粉尘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技术规范(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粉尘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新版)

粉尘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技术规范(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加强防尘措施的科学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1、建筑结构 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 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

粉尘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为了加强防尘措施的科学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1、建筑结构 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 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3、清洁制度 每天上下班都要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器材配备

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 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的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符合行业标准。 7、培训教育 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负责人、员工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做好粉尘爆炸安全生产教育;危险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8、xx 制定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安全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9、劳动保护 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10、预案演练 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1、检测评价

(制度上墙)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基础管理 1、具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符合本提示要求。不符合本提示的现有企业,要限期整改,到期仍不符合的,要停产整顿。 2、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将预防粉尘爆炸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粉尘防爆管理体系,强化安全和防火防爆机构。 3、企业是本单位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企业必须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程度进行危险识别,定期进行评估。 5、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5)具体岗位和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6)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的专项安全生产责任。 7、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原始记录和台账应按规定如实填写,按期限保存备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5)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6)粉尘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0)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1)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4)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5)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7)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8、企业应制定相关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检修维护操作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doc

6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 企业安全 联系电话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生产负责人 粮食粉尘包括麦粉、米糠、淀粉、糖粉等,如小麦粉属于可燃性非导电粉尘(IIIB) 。高温表面堆积粉尘层 (5mm)的引燃温度为炭化,粉尘云的引燃温度为 410℃,粉尘平均粒径为20-40 微米,爆炸下限为 --g/m 3。 一、安全基础管理(见通用部分) 二、作业场所管理 序检查 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号项目 (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 建 (构)筑物,按 GB50016 规定的乙类火灾危险性建筑进行《粉尘防爆安全规 ( 构) 设计。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分离,与其他厂房建筑之间程》(GB15577-2007) 筑物 1 不得低于 10 米,与民用建筑之间不得低于 25 米。第条 结构 《建筑设计防火规 与布 【查文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检查:生产厂区范》(GB50016-2006) 局 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

序检查 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 号项目 (2)建筑物为单层建筑时,屋顶应用轻型结构。 【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材质】 (3)多层建筑应采用框架结构或在墙上设置泄爆口。 【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泄爆口】 (4)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 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出入口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通 道确保畅通。 【现场检查:爆炸危险区域疏散门】 (5)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现场检查:生产区域疏散路线、路标和应急照明】 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 《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15577-2007) 第条 《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15577-2007) 第5.3.2 条 《粮食加工、储运系 统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17440-2008) 第条 《爆炸危险环境电 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 2014)第 4.1.4 条 《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15577-2007) 第 5.6.2 条

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检查表

附件2: 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检查表 受检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一、安全基础管理 1 #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齐全,具备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 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 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规定》 3 安全培训和教育: (1)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 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3)企业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 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规定》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二、管理制度体系 4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 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 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2)作业安全: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表、 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作业人员作业前, 必须首先开启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进行排风运行10 分钟后,方可进行打磨抛光加工作业;作业人员作业后,必 须在铝镁制品机加工作业完全停止,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 风风机继续运行15分钟后,排风风机方可停机,然后要切断 岗位所有电源开关。 (3)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 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 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68号)及其释义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 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 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 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 〔2014〕19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5 场所清洁制度: 应包括以下内容:《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及其释义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