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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各方当事人职责及关联关系

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各方当事人职责及关联关系
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各方当事人职责及关联关系

附件2

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各方当事人职责

及关联关系

如下图所示:

委托人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控股公司;受托人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担任,负责发起设立计划、进行项目投资和管理;受益人,是指委托人在投资计划中指定,享有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为委托人,受益人可以兼任独立监督人;托管人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任,负责为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资金提供存管、清算等托管服务;独立监督人可由商业银行担任,负责维护受益人利益,对受托人托合保证合同

管理投资计划和项目方具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独立监督人与受托人、项目方不得为同一人。

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_保证担保合同

【】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 保证担保合同 编号:【】 说明: 本保证担保合同模板适用于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请按实际情况对【】内容予以修改 2018年2月份 风控合规部制保证人: AA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受托人:BB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九月

目录 第一条释义 (4) 第二条担保方式 (7) 第三条担保范围 (7) 第四条主债权本金金额、期限、利率安排、用途、还本付息方式 (7) 第五条保证期间 (7) 第六条担保责任的履行 (8) 第七条保证人的陈述、声明 (10) 第八条保证人的承诺 (12) 第九条保证人的信息披露和报告 (14) 第十条《保证担保合同》的独立性 (17) 第十一条主债权的转让或债权主体的变更 (17) 第十二条《保证担保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8)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9) 第十四条保密 (20)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20) 第十六条保证人的特别声明 (20) 第十七条通知 (21) 第十八条其他 (22)

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受托人: 名称:BB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保证人: 名称: AA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鉴于: 1.基于“【】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暂定名,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机构最终注册的名称为准),BB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已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签订了编号为【】的《【】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债权人将以债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项目。根据《投资合同》的约定,保证人为债务人在《投资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合同》签署生效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上述债权投资的先决条件之一。 2.保证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为“【】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提供保证担保的主体资格,且已经完全了解《投资合同》的全部条款,承诺按照本《保证担保合同》的以下约定为《投资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

保险债权计划

保险债权计划

保险债权计划 一、保险债权计划概述 (一)保险债权计划定义 保险债权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投资 产品,通过发行投资计划受益凭证,向保险公司等委托人募集资金,投资主要包括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或其他不动产项目,并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二)保险债权计划参与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托管人、独立监管人 保险债权计划参与角色包括 5 类人。其中,委托人指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控股公司。受托人指根据投资计划约定,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投资基础设施或其他不动产项目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益人指委托人在投资计划中指定,享有受益权的人。投资计划受益人可以为委托人。

托管人指根据投资计划约定, 由委托人聘请, 负责投资计划财产托管的商业银行,负责为保险债权投资计 划资金提供资金存管、划拨、清算等托管服务。独立监督人 指根据投资计划约定,由受益人聘请,为维护受益人利益, 对受托人管理投资计划和项目方具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的 专业管理机构。 二、保险债权计划政策发展历程 (一)行业探索期(2004年至2005年)2004年,我国保险行业资产规模首次突破1万亿。国务院当年7月出台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为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拓展创新指明方向。如何运用庞大的保险资产,在稳健规范的前提下取得合理收益,更加有力地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是当时保险行业内普遍关注思考的问题。关于对保险资金如何对接我国基础设施和不动产领域投资进入了探索时期。 (二)业务试行期(2006年至2008年)2006 年3月6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可通过加入债权计划的形间接投资于交通、通信、能源、市政和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2007年7月4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管理指引(试行)》,对债权计划的发行和管理进行了初步规定。2008年11月1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业要进一步发挥功能和作用支持经济增长》一文,鼓励保险公司以债权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2008年12月3日,国务院“金融 30条”提出“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此期间,保险资金对接各类项目投资的办法、方式和操作层面指引不断细化,成功立项并发行了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保险债权计划。保险资金被正式引入各类项目建设投资中,保险资金对接我国基础设施和不动产领域投资进入试行时

精品文档-债权融资计划信托项目法律意见书模版

XX (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XX医药XX年第一期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致XX省XX医药有限公司: XX (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X省XX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医药”)委托,指派XX律师(下称“承办律师”),担任XX省XX医药有限公司XX 年度第一期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承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承办律师查阅了认为必须查阅的所有文件,并就设立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问题向XX医药及其他有关机构的相关人员做了必要的询问和讨论。 本所已得到XX医药及其他有关机构的如下保证:(l)xx医药及其他机构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确认函;(2)XX医药及其他机构保证其所负责的、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应与其正本或原件一致。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XX医药、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出具本法律意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指引word参考模板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指引(试行) 文号:保监发[2007]53号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6-07-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行为和操作流程,防范投资管理风险,维护保险资产安全,根据《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投资计划),是指受托人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发行投资计划受益凭证(以下简称受益凭证),向保险机构等委托人募集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第三条委托人应当自主投资,自担风险;受托人应当及时明示项目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谨慎勤勉管理投资计划;托管人应当规范保管资产,监督投资计划运作;独立监督人应当维护受益人利益,监督受托人和项目方管理运营情况。 第四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投资计划设立、运作和清算等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发起设立

第一节设立准备 第五条受托人设立投资计划前,应当做好下列基础工作: (一)综合考虑经济运行周期、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因素,研究确定投资计划; (二)审慎选择投资项目,确保所选项目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三)全面评估投资风险,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四)与其他当事人协商投资计划运作方案。 第六条受托人设立投资计划,确定投资项目,发行受益凭证,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开展尽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论证投资可行性,形成相关报告; (二)风险管理部门向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投资项目和业务流程合规性,阐述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三)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审议设立投资计划,形成有关决议; (四)委托监管机构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估受益凭证信用级别; (五)按照市场化原则,与项目方确定投资合同债权收益率,与委托人确定受益凭证期限和预期收益率; (六)拟定投资计划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受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资合同和监督合同等; (七)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八)申请及其他相关工作。 前款第(五)项投资合同债权收益率,应当充分考虑国家法定利率、市场利率及其变化趋势,可以采取固定或者浮动方式确定。 第七条采用保证担保方式提高信用级别的,应当是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债权投资协议

债权投资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在债权投资过程中的核心内容,形成合作框架,促进项目顺利进行,有利于投资回报的目的实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甲方清楚明确乙方的投资内容及相关投资回报。 1、合作模式 乙方通过B2C业务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掌中豫商)销售服装、鞋帽、家电、酒水、汽车、房产等,甲方使用债权进行囤货,由平台统一管理仓储、销售、物流、售后等经营,使甲方权益得以实现。 2、返利模式 乙方通过运营获得利润,以甲方债权总额的80%比例发放红利,为期24期。单期返还总金额3.3%,每月5号发放红利。

3、权利及义务 甲方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及全面的债权信息及文本。所处置债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后,双方应明确对应债权转让后所享有的权利。 4、风险控制及保底机制 因项目属性为投资,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及不可抗力。风控设立保底机制:客户领取红利期间,如出现间断发放,客户即可申请保底,公司将在30个工作日后一次性发放债权总额的35%红利(保底机制返还金额含已得到红利金额),获得红利超出35%将不可申请保底机制。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出让或出售目标债权,否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全面性,利于乙方开展债权处置工。 若因甲方自身原因终止协议、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双方应对本意向书的内容保密,对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书面资料、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协议外的其他方。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XX高速债权投资计划监督合同(草案)

XX高速债权投资计划 监督合同2020 年 5 月

目录 第一条释义 (4) 第二条独立监督人的陈述和声明 (7) 第三条受托人及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7) 第四条独立监督人的权利和义务 (8) 第五条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 (11) 第六条独立监督人监督职责的终止 (13) 第七条费用 (14) 第八条转让 (15) 第九条保密条款 (15) 第十条违约责任 (16)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6)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7) 第十三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与终止 (17) 第十四条通知 (18) 第十五条可分割性 (18) 第十六条不弃权 (19) 第十七条解释 (19) 第十八条合同当事人对本合同的理解 (19) 第十九条其它 (19) 2

合同当事人: 受托人: 企业名称:XX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独立监督人: 企业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负责人: 住所: 鉴于: 1.“XX高速债权投资计划”受托人XX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推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作为投资计划独立监督人; 2.投资计划的认购人通过签署《受托合同》并认购投资计划金额,同意其在成为受益人后或者指定受益人后,授权受托人签署本合同或者保 证其指定的受益人授权受托人签署本合同。受益人同意接受《监督合 同》全部条款,接受《监督合同》关于其权利、义务、责任的全部规 定。受托人有权根据受益人的授权代表受益人签署本合同; 3.愿意接受受托人的提名及受益人的聘请,作为投资计划的独立监督人,为维护全体受益人利益,履行对受托人管理运营投资计划和偿债 主体、投资项目具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 为了保证投资计划财产的安全,加强对投资计划的监督,明确独立监督人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本着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3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案例解读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及案例解读 背景介绍 北金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指定的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财政部第54号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截止至8月9日,北金所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主承报价共计111只债券进行报价,其中MTN62只,SCP38只,CP11只,报价总条数为117条。为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北金所在充分借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熟经验基础上,推出“债权融资计划”创新业务。致力于打造银行间私募二板市场,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提供有益补充和支撑,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层服务能力,助力银行间债市稳健发展,“债权融资计划”的创新更是由政策、监管环境、市场需求三方面共同决定的。 中央政策方面,从“十三五”的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改革金融监管框架逐步向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管环境方面,北金所积极落实中央政策,发展和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直接融资工具;市场需求方面,因为金融脱媒而产生的转型压力以及优质企业发债额度的耗尽,都需要合法合规、风险分散可控的新产品来补充。 业务介绍 1、产品定位 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其中服务对象包括开展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挂牌管理人、融资人、主承销商、投资者等;设计的原则为服务市场实际需求为核心,效率与风险防范并重;而设计的核心机制如下表所示: 2、制度体系 3、产品特点 发债规模:依据企业融资实际需求,自行确定发债额度。 主体评级:不要求强制外部评级,市场参与主体自行判断风险。 资金用途:资金用途灵活,可用于长期项目资金,也可用于短期流动资金,也可用于归还借款等。 行业政策:放宽项目准入标准,在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的前提下,灵活调整。 4、业务流程 业务基本流程包括: (1)参与主体开户,融资人、投资者、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与主体与北金所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材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 (2)备案,融资人(主承销商代)向北金所提交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材料,北金

债权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 债权投资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甲方(投资人):

身份证号: 乙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理事项: 甲方将自有资金人民币_________ 元(小写Y: 元),委托乙方进行债权投资。 二、代理权限: 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资金用乙方名义以债权方式投资给第三方。 三、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委托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号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__ 日。 四、代理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债权投资的保证人,确保甲方的本金及收益率为______________ 月______ 元,并为甲方 债权投资及收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分红方式: 双方约定乙方分红方式为按季度发放红利,将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姓名: 账号: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知道乙方提供的债务人的真实信息。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限内按照约定提取投资收益。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债权投资信息,办理投资的相关法律文件、手续。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非法投资指令。 七、合同解除: 1、在委托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双方责任义务,合同自动解除。如需展期,双发协

商后签订《展期协议》。 2、在委托期限届满,甲方的债权投资没有如期收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购甲方的债权投 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 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本金及收益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收益按照实际投资期限结算。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 份,双方各执______ 份。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甲方委托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生效。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_____ 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_____ 日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银办函【2013】399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第三条融资人挂牌债权融资计划须以非公开方式进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进行宣传。 每期债权融资计划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四条融资人应当保证债权融资计划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第五条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第六条债权融资计划由符合北金所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承销机构和相关中介机构为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七条北金所对在北金所开展的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提供服务。北金所为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服务,不表明对该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人的经营风险、偿还风险、诉讼风险及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 第二章备案 第八条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境外机构; (二)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则; (三)在最近12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四)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在北金所挂牌的债权融资计划应当依法合规,

资金投向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条债权融资计划应于挂牌前向北金所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备案登记表; (二)融资人公司章程及与其一致的有权机构决议; (三)募集说明书; (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五)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六)法律意见书; (七)承销协议; (八)北金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条北金所对备案文件进行形式完备性核对,不对债权融资计划的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做实质性判断。 第十三条备案文件形式完备的,北金所自接受备案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备案有效期2年。 融资人在备案有效期内可分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首

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标准

附件6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债权投资计划 产品管理能力标准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其组织架构、专业团队、制度体系、运行机制、风险控制体系等应当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组织架构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独立规范、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和相互制衡的债权投资计划业务组织架构,设立相应事业部进行管理。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设置产品开发、投资运作、投后管理等专职岗位,专职岗位人员不得兼任。信用评级、合规风控、清算核算等岗位可以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兼任。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下发正式文件设立事业部,并在发文中明确事业部的职责、内设部门或岗位职责、事业部负责人及人员配置等。 二、专业团队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年(含)以上受托投资经验,应当配备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人员: (一)具有基础设施或者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项目投资、债权管理相关经验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且在从业经验等方面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3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债权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债权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不少于4人。 2.具有3年以上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投资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 (二)具有3年以上投后管理相关经验的专职投后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三)具有2年以上信用分析经验的信用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信用分析经验。 三、制度体系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独立规范、科学完善的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制度体系,相关制度应当经董事会、管理层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以公司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一)项目储备库制度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明确项目入库标准,建立项目入库动态管理机制。 (二)项目立项及评审制度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立项及评审制度,明确项目立项标准,确保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并对立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应当建立项目评审委员会,明确项目评审流程,评审委员会应当保持独立性。 (三)尽职调查制度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制度,明确有关人

保险公司大类资产可投资品种

附件: 大类资产可投资品种 根据《保险法》及有关规定,保险公司投资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资产。 一、流动性资产 境内品种主要包括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活期存款、银行通知存款、货币市场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剩余期限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逆回购协议,境外品种主要包括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隔夜拆出和剩余期限不超过1年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逆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性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二、固定收益类资产 境内品种主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债券型基金、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和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境外品种主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具有银行保本承诺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基金和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性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公司债券、可 - 1 -

转换债券,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三、权益类资产 境内上市权益类资产品种主要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权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境外上市权益类资产品种主要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和权益类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境内、境外未上市权益类资产品种主要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四、不动产类资产 境内品种主要包括不动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不动产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等,境外品种主要包括商业不动产、办公不动产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五、其他金融资产 境内品种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其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境外品种主要包括不具有银行保本承诺的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 2 -

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XXXX有限公司与XXXX关于XXXX有限公司之 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本《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XXXX年XXXX月XXXX 日由下列各方在XXXX订立: (1)XXXX有限公司(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XXXX,住所为XXXX;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XXXX公司XXXX的股权。 (2)XXXX(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XXXX,住所为XXXX。 (3)XXXX有限公司(被投资方,以下简称“XXXX”或“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码为XXXX,住所为XXXX;于本协议签署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XX 万元。其股东为甲方和XXXX……。 鉴于: 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通过可转股债权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乙方为投资方,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可转股债权增资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 为保障本次交易顺利实施,经各方友好协商,根据有关中国法律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各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述用语在本协议内有下列含义: ●目标公司、公司或公司指XXXX有限公司 ●投资方、乙方指XXXX有限公司 ●原股东、甲方指XXXX、XXXX ●控股股东指XXXX ●债转股指乙方行使转股权将债权转为股权 ●各方、协议各方指目标公司、投资方、原股东 ●投资额、增资价款指投资方此轮投入目标公司的价款,为人民币 XXXX万元 ●协议生效日指本协议正式生效的起始时间,以协议正式签

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条件是怎样

一、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条件是怎样 所谓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1]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二、债权转让合同效力要怎么认定 司法实践中,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后再转让债权的效力,在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时,一般是予以认可的。但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转让债权时有诸多的限制,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层级上并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宜作为认定转让无效的直接法律依据,但出现上述规范性文件中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时,哪些因素应作为认定债权转让效力的参考因素在实践中有争议。 《纪要》对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损害国家利益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确定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规定了在11种情形下,法院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认定债权转让合同无效。 三、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不同意怎么办

1、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 2、通知既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4、《民法通则》中关于债权转让规定于第91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转让协议书

债权转让协议书 【热门】债权转让协议书4篇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和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言 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 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 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债权转让 1.1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b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c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b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c厂向b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 上述期限为c厂向b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c厂的原因导致b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c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b公司收到c厂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2.1a公司承诺并保证: 2.1.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1.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b公司承诺并保证: 2.2.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2.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3c厂承诺并保证: 2.3.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3.2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b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b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违约责任

保险债权计划..

保险债权计划 一、保险债权计划概述 (一)保险债权计划定义保险债权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投资产品,通过发行投资计划受益凭证,向保险公司等委托人募集资金,投资主要包括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或其他不动产项目,并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二)保险债权计划参与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托管人、独立监管人 保险债权计划参与角色包括5 类人。其中,委托人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控股公司。受托人指根据投资计划约定,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投资基础设施或其他不动产项目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益人指委托人在投资计划中指定,享有受益权的人。投资计划受益人可以为委托人。托管人指根据投资计划约定,由委托人聘请,负责投资计划财产托管的商业银行,负责为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资金提供资金存管、划拨、清算等托管服务。独立监督人指根据投资计划约定,由受益人聘请,为维护受益人利益,对受托人管理投资计 划和项目方具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的 专业管理机构二、保险债权计划政策发展历程 (一)行业探索期(2004 年至2005 年)

2004 年,我国保险行业资产规模首次突破1 万亿。国务院当年7 月出台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为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拓展创新指明方向。如何运用庞大的保险资产,在稳健规范的前提下取得合理收益,更加有力地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是当时保险行业内普遍关注思考的问题。关于对保险资金如何对接我国基础设施和不动产领域投资进入了探索时期。 (二)业务试行期(2006 年至2008 年)2006 年3 月6 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可通过加入债权计划的形式间接投资于交通、通信、能源、市政和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2007 年7 月4 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管理指引(试行)》,对债权计划的发行和管理进行了初步规定。2008 年11 月17 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业要进一步发挥功能和作用支持经济增长》一文,鼓励保险公司以债权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2008 年12 月3日,国务院“金融30 条”提出“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在此期间,保险资金对接各类项目投资的办法、方式和操作层面指引不断细化,成功立项并发行了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保险债权计划。保险资金被正式引入各类项目建设投资中,保险资金对接我国基础设施和不动产领域投资进入试行时期。

债权投资协议

债权投资协议范本 甲方(投资人): 身份证号: 乙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理事项: 甲方将自有资金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债权投资。 二、代理权限:

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资金用乙方名义以债权方式投资给第三方。 三、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委托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代理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债权投资的保证人,确保甲方的本金及收益率为______月______元,并为甲方债权投资及收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分红方式: 双方约定乙方分红方式为按季度发放红利,将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姓名: 账号: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知道乙方提供的债务人的真实信息。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限内按照约定提取投资收益。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债权投资信息,办理投资的相关法律文件、手续。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非法投资指令。 七、合同解除: 1、在委托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双方责任义务,合同自动解除。如需展期,双发协商后签订《展期协议》。 2、在委托期限届满,甲方的债权投资没有如期收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购甲方的债权投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本金及收益转入甲方指定账户,收益按照实际投资期限结算。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甲方委托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甲方(签字):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 一、近期金融形势 进入 8 月份资金紧张局面不改,大公甚至发表了《防范金融 去杠杆下的信用风险》,不可否认的是,金融去杠杆效果显 现,截至7 月末, M1 余额 51.05 万亿,同比新增15.3% ;M2 余额 162.9 万亿,同比新增仅9.2% ,货币派生效应明显 减弱;各家经济评论纷纷祭出“稳健中性”货币政策这种不 痛不痒、老生常谈的结论,具体是什么情况相信企业和银行 都比较清楚。金融去杠杆的主要途径之一便是强监管,保持 常态化、高压化的强监管,商业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的风控 人员(及高层决策者)现在已经“谈虎色变”,置民营企业 资金短缺和商业银行客户经理指标完成于无望的水深火热 中! 像债券不再有“余额包销”的承诺一样,大家都不爱出钱, 怎么办呢?只能把项目推向市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大 家都变成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对于金融发展,防范金 融风险绝对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出路,因为卖出去的萝卜、白 菜相当一部分都是包装的最精美的,吆喝的最响亮的! 二、北金所简介 下面说正题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金所”)是在一行三会、财政部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导 下成立的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机构,于2010 年5 月30 日正式揭牌运营。北金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北京产权交易所、信达投资有限 公司、中国光大投资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华能资 本服务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在北金所参与各类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成员,包括:银行、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大 型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 评级机构及其他组织等。 北金所将自身定位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平台、 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 易服务平台、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地方商业银行股 权交易服务平台、债权投资交易服务平台、担保类资产前置 委托交易服务平台、应收账款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其中: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服务:北金所是经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授权的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的技术支持部门,为通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行的债券提 供技术支持、信息披露服务及信息安全管理。 (2)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服务:经中国人民银

债权融资协议书1

融资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签署。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身份证: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 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 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并由甲、乙双方签订融资成功确认书。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本次融资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___________ 年月________ 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 )乙方提供融资商信息后,应取得甲方权力机构的认可。 3)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4)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5)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6)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 )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7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1 )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 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1 )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1 、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 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CFAE

附件: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银办函【2013】399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第三条融资人挂牌债权融资计划须以非公开方式进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进行宣传。 每期债权融资计划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四条融资人应当保证债权融资计划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第五条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第六条债权融资计划由符合北金所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承

销。承销机构和相关中介机构为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七条北金所对在北金所开展的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提供服务。北金所为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服务,不表明对该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人的经营风险、偿还风险、诉讼风险及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 第二章备案 第八条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境外机构; (二)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则; (三)在最近12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四)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在北金所挂牌的债权融资计划应当依法合规,资金投向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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