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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南昌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南昌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南昌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南昌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质量,更好地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现在1999年印发的《南昌市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经本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县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考核审定,同级地方党委和政府授予的三个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第三条文明单位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齐抓共管、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四有”公民为根本任务,以提高单位文明程度、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文明委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文明单位标准第五条市级文明单位应

具备下列条件: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工作做出贡献。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用语。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交通、质量等重大安全责

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第三章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命名第六条文明单位的评选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独立核算的工商企业,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中央、省、外地驻昌单位,驻昌部队,均有资格参加文明单位的评选。第七条文明单位的级别分为:国家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县(区)级文明单位。第八条文明单位的评选坚持逐级晋升、提档升格原则。(一)县(区)级文明单位,县(区)文明办考评,县市级文明单位从最近一届县(区)级以上文明单位中产生。 (三)省级文明单位从最近一届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中产生。国家级文明单位从最近一届省级文明单位中产生。三个文明建设成绩特别突出,在市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单位,经县文明委同意,可以破格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第九条文明单位的评选按照自愿申报、考核推荐、进行公示、命名表彰的程序进行:自愿申报。凡符合申报文明单位条件,有创建活动规划,按照基本标准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均可自愿向所在地县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考核推荐。考核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严格考核、择优推荐的程序进行。

各县文明委对申报省、市级文明单位的单位组织初审,并统一征求县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单位,以当地党委、政府名义向市文明委推荐上报。被推荐的单位需填写文明单位申报表,并附详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各县文明办汇总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对县推荐的单位进行考核,在征求市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文明单位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必须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命名表彰。公示期满后,文明单位候选名单报市文明委审批同意后,市级文明单位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省级、国家级文明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推荐上报。第十条文明单位的考核,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平时和年终、自查和复查、明查和暗查等考核方法,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第十一条各单位在申报期间,要将创建目标、内容张榜公布,让职工群众广泛参与、了解,同时公布市、县(区)文明办的电话及地址,便于职工群众反映问题。张榜公布时间自本单位申报之日起为期一个月。届时县(区)文明办要逐一检查,市文明办抽查。第十二条市、县级文明单位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每两年命名一次。第四章文明单位的创建和管理第十三条具有文明单位参评资格的所有单位,要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纳入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中进行实

绩考核。领导班子一把手要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总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并要有两手抓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第十四条各单位要根据创建

文明单位的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建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文明单位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职工代表大会或群众大会讨论通过,使之成为本单位职工、家属的共同任务和奋斗目标。第十五条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融于经济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根据创建目标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创建工作同布臵、同考核、同表彰。同时要在单位内部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楼院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使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第十六条文明单位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级文明单位市文明委及其办公室主管,各县文明委及其办公室协助市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进行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市、县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要按照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的要求,协助管理好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第十七条对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动态管理,每届满两年的文明单位要重新申报、考核、认定,不参加评比或考核未能通过的,不再享有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已命名的市级文明单位,如出现创建水平严重下降或出现严重问题的,文明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建议同级党委、政府撤销其荣誉称号。第十八条各级文明单位都要建立和完善文明单位档案制度。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做到资料齐全、规范有序。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申报材料、审批表,创建工作机构、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创建工作年度总结、有关创建活动的文字记录、图片、音像及获得的荣誉等原始资料,各类奖惩记录、各类考核记录、群众及社会反映等。第十九条建立年度复查制。市、县文明办分别负责本级文明单位的复查。第二十条建立文明单位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文明单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经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后,必须将结果在一个月内向文明办报告。第二十一条文明单位如有单位名称改变、合并、撤销或变动

隶属关系情况,按以下原则掌握:1、单位名称改变或变动隶属关系的,要在变动后一个月内向文明办申请更改名称手续,仍然保留原级别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多个单位合并或分解改组的,其荣誉称号自动取消,下一届可按原级别重新申报。第二十二条成立文明单位协会。组织开展经验交流、理论研讨、道德实践等活动;协调文明单位开展共建、联建活动;加强文明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推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深入开展。第二十三条各级文明单位奖牌,设计要庄重,尺寸要规范,具体要求是:市级文明单位牌匾宽60厘米、高40厘米,县级文明单位牌匾宽50厘米、高30厘米。牌匾上注明命名的时间及获表彰的年度。第二十四条文明单位应将获得的文明单位牌匾悬挂于单位办公楼前或办公大厅内醒目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文明单位只悬挂最高一级牌匾,其它级别文明单位牌匾留存单位荣誉室。被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的单位,命名机关委托文明办收回当届文明单位牌匾。届期已满未被重新命名文明单位的单位,自动撤下文明单位牌匾留存于单位荣誉室。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各系统对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可以文明车站、文明医院、文明税务所等具体名称命名,但不得冠以“文明单位”称号。凡不符合本办法命名的文明单位,原命名机关负责清理。第五章文明单位的奖惩第二十六条各级文明单位,分别各级党委、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表彰决定和牌匾,并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第二十七条对文明单位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的单位按其县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国家级文明单位的最高一级文明单位荣誉,可分别发给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人均半个月、一个月、一个半月、两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奖金。奖励经费各单位自行解决。第二十八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的文明单位,撤销其荣誉称号,不得参加当年度评选: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有严重违法乱纪现象,受到

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发生严重经济案件、社会治安及刑事案件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经济严重亏损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的;发生其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事件的;在创建和申报文明单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第二十九条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权力分别相应的命名机关行使。市级文明单位的撤销程序:所在县文明办调查核实,形成报告,报市文明委审核,市委、市政府做出撤销其文明单位的决定。被撤销文明单位的单位要认真整改,重新创建,待符合条件后,可继续申报参加评选。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各县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市文明委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999年印发的《南昌市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国家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与本办法不一致时,遵照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之规定。

学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学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新的学期开始了,学校如何制定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下面是收集的学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一、指导思想 以“ 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和名校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 __和群体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层次。弘扬崇尚科学、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的协作精神。倡导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实现我市的“两个率先”和一中的率先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主要工作 (一)高要求学习理论,增强创建意识。 坚持用马列主义、“ __”重要思想武装干部和全体师生,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的学习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 __”学习纲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正确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坚定建设 __社会主义信念。进一步增强教育工

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贯彻教育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学习教育的法律、法规。把理论学习与研究学校重大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分析我市经济、社会、教育发展走势和学校现状,进一步培育广大干部、党员、教职工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论,以先进的理念、忘我的境界、扎实的工作、一流的水准,精心打造一中的品牌。 加强学生的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在思想教育与理论学习方面,进一步扩大学生的参加率和覆盖面。融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精心组织党校、团校活动,开展“学理论、学党章”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努力掌握和运用马列主义的文化建设理论、教育理论来指导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实践,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高起点定位目标,丰富创建内容 进一步巩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落实到学校各项工作之中。 1、明确创建思路和目标。坚持以“党风”建设为龙头,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校风”建设为落脚点的创建工作思路,把“三

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111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22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范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明单位是指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同级文明委命名,授予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含省直各工委)、县级四个级别。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规范日常行为,促进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标准

第四条省级文明单位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创建工作扎实。党政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目标明确,组织健全,措施得力。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坚持经常,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和谐局面。 (二)管理科学规范,工作成效突出。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纪律严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明委工作安排部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22同行业先进水平,非生产经营单位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业务水平在22同行业中领先。社会广泛认可,群众满意率高。 (三)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文体活动丰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办道德讲堂,能经常开展活动,积极传播文明风尚。大力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文化科技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单位内部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知耻明礼的良好风气。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和节日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四)民主氛围浓厚,单位内部和谐。领导干部作风民主,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单位工会组织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干部职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人际

山西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山西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管理,规范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明单位是由县以上党委、政府或同级文明委命名,授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含省直各工委)、县级四个级别。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规范日常行为,促进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标准 第四条省级文明单位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创建工作扎实。党政领导班子重

视精神文明建设,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目标明确,组织健全,措施得力。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坚持经常,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和谐局面。 (二)管理科学规范,工作成效突出。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纪律严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省直各工位)文明委工作安排部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非生产经营单位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业务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领先。社会广泛认可,群众满意率高。 (三)文化建设有力,道德风尚良好。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办道德讲堂,能经常开展活动,积极传播文明风尚。大力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文化科技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单位内部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知耻明礼的良好风气。 (四)民主氛围浓厚,人际关系和谐。领导干部作风民主,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单位工会组织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干部职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人际关系融洽和谐。 (五)基础设施完善,内外环境优良。办公、生产场所规划合理,布局整齐,管护良好,工作环境舒适整洁。有相应规模的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对外服

文明单位创建年度计划2020

文明单位创建年度计划2020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优化文化科学知识结构,全面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文明单位创建年度计划2020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文明单位创建年度计划2020(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一切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的办学理念,切实有效地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茅文明委[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武当路小学2020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校园,努力提高全校教职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借“三城联创”契机,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把学校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充分发挥我校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的示范作用。 二、创建目标 以教育素质优良,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秩序优化,管理服务优质的“四优”标准“办人民满意学校”,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三、创建工作计划 (一)高标准建设队伍,为创建文明单位提供组织保证。 1、抓好班子建设,发挥创建领导作用。 (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学校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念,坚持学以致用;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决策水平及执政执行能力。 (2)抓好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学校干部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开展教学研究,带头执行教学常规,带头实践个

文明单位实行什么管理[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实行什么管理[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创建文明单位,是推进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有效 形式。为了在全公司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和规范企业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印发《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 文明建设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由上级党委、行政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二、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由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重庆 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命名;公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由中共重庆轮船总公司委员会和重庆轮船总公司批准命名。 三、重庆轮船总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公司精神文 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与党委工作部合署办公,负责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日常工作;在交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委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协助下属单位的组织、申报和衔接工作。 四、总公司级文明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组织领导好。党政 __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工作部门落实,职工广泛参与,实际效果明显。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解放,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勤奋务实,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民主,职工信任。 2、思想建设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精神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引导职工树立“富民兴企”、“司兴我富,司衰我穷”的共同价值观、人生观和正确的世界观。 3、改革竞争好。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 __”的要求,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和公司总体发展方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断深化改革,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4、生产工作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生产,搞活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内部管理科学民主,坚持安全生产,搞好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生产、工作、效益居于先进水平。

宁波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宁波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使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综合性的集体荣誉称号。宁波市文明单位是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显著,经自我申报、群众评议、所在地基层党政部门审核、推荐,市文明委考核、公示、审定,由市委、市政府批准命名的综合性先进集体。 第三条文明单位建设是宁波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把文明单位建设活动作为加强本地区、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认

真抓好落实。各级文明委及文明办要做好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建设标准 第四条宁波市文明单位建设标准为: 1、领导班子过硬,创建工作扎实。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阵、政策。班子主要成员经常过问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文明单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在群众中威信高,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和文明委交付的各项任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2、业务水平领先,社会效益显著。生产经营单位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本行业或本市同类型单位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教育科研单位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团体,教学、科研成果优异,校风、教风、学风良好。服务性单位推行优质高效的规范化服务,业绩实绩和服务水平处于全市同行业领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西财发[2007]14号 关于印发《西吉县财政局文明股室建设 管理办法》《文明股室标准》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西吉县财政局文明股室建设管理办法》、《文明股室标准》,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1、《西吉县财政局文明股室建设管理办法》 2、《文明股室标准》 中共西吉县财政局党总支 西吉县财政局 二00七年一月二十日 抄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市、县文明办 送:本局各局长 西吉县财政局办公室2007年1月20日

西吉县财政局文明股室建设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文明股室的建设和管理,把文明股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文明股室在全局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文明股室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本形式;是创建文明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股室整体文明程度,把三个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紧密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创建文明股室活动在财政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做好规划指导、协调组织、检查监督工作。各股室要把创建文明股室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列入议程,定期研究,狠抓落实。各股室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形成干部职工齐创共建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文明股室条件 第四条根据区、市、县有关文明单位建设管理的规定,文明单位应是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文明创建成效显著,能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中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综合性先进集体,是基层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因此文明股室申报必须基本符合下列条件: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创建目标明确,有创建规划和创建领导班子,制度健全、责任到位、经费落实,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局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股室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2、业务工作实绩显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机关股室廉洁高效、公正

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单位建设,规范评选表彰文明单位工作,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文明单位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文明单位是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经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严格评选,由县以上党委和政府共同命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

参与,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共同进步。 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提供必要条件,将其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范围:本省境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党团组织健全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科(处)室、车间、大专院校的系(室)及在职人员在10人以下的规模较小单位一般不命名省级文明单位。 第六条文明单位分为省、市(地、州)、县(市、区)三级,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共同审批、命名。 第二章文明单位条件 第七条省级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制度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单位的质量,充分发挥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管理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贯彻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领导班子团结,勇于改革,廉洁勤政,作风民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创建活动,领导得力,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富有实效。 5、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民主法制以及形势政策教育,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6、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建设扎实有效,群众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行业风气端正。

7、重视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积极进行基础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职工科学文化素质逐步提高。 8、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经常组织丰富多采的文娱体育活动。 9、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计划外生育,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秩序良好。 10、重视环境的综合治理,卫生面貌良好,积极发展公益事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11、坚持科学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工作)、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12、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文明职工、文明班组等基础建设。 13、条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建设活动,并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二、细则 1、全体队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党总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应礼貌用语、言谈和谐、举止端装。 3、队员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彼此谦让。 4、爱护所有设施和公益性宣传品,如有损坏,大队有关规定处理。 5、党、团员应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6、积极参加管理站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性劳动。 7、对管理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等方式向大

重庆市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2011)[1]

重庆市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显著成效,由党委、政府或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分为国家级(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标兵),市级(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区县(自治县)级和市属委(局)级,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或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批准命名。国家级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命名。 第四条文明单位建设的范围系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各类社会团体、各级各类学校、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上政府以及各大企事业单位驻市外的直属单位。 不具有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党的基层组织和群团组织健全的,应当独立开展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一个单位具有两

个以上的名称,按一个单位统一管理。 坐落在区(县)城内的正式在编人员20人以下(含)的单位和坐落在乡(镇)的正式在编人员10人以下(含)的单位,一般不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第五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市民素质培育文明风尚为目标,围绕经济中心,服务工作大局,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倡导社会新风,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六条各级组织应把文明单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目标责任制,把文明单位建设的成效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第七条各级政府和各单位应为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把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和单位的发展规划和财务预算。 第二章文明单位评选条件 第八条文明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及制度

凯里市大风洞正钰中学创建文明单位管理 办法及制度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爱护学校花草树木、公物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具有高尚文明素养的起点。每个同学必须从点滴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力争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为此,特作如下规定,希望全校同学共同遵守。 1、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学校、班级布置的各项卫生扫除、美化校园等劳动任务。对无故缺勤者,各班应给予批评教育。 2、保持校园、公用设施、教室的环境卫生整洁。不乱丢纸屑、果壳等废弃物;不乱涂乱画;不乱倒垃圾;不在球场以外(如教室、走廊、道路等)玩球。 3、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每个同学必须做到:不损坏公物;不攀折、摇曳花本;不践踏墙壁、桌椅;不在花圃、草坪保护区行走、玩耍。凡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并批评教育。对故意损坏、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4、美化校园,增进环保意识。按各班的卫生包干区,建立环保责任区。由卫生包干班级负责日常的卫生清扫;树木、花草的培育、保护。对损坏树木、花草者进行追究。学校定期对环保责任区进行评比,对环保工作卓有成效的班级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保洁和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制度的执行与检查,政教处负责。值同行政、教师、学生执行检查事宜。全校师生,如发现有违反以上条款者,人人有权制止、报告。对违反者处理必须公正、及时,处理应有记录、凭证。 6、对关心爱护学校环境做出成绩的师生,将给予表彰、奖励。 大风洞正钰中学 2013年9月5日

凯里市大风洞正钰中学教学楼卫生 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园教学楼整洁美观、优雅,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校校园教学楼风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制度 1、增强班级卫生意识,改变班级卫生环境,创建优美、雅观的校园,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 2、每天进行清扫,确保全天教学楼清洁、整齐、规范。 3、建立严格的卫生值日制度,随时保持室内外良好的卫生状况。 4、加强卫生责任制,划分责任区,确保不留卫生死角。 5、学校定期不定期组织团委、政教处等有关部门严格卫生检查制度。 二、卫生校准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做到窗明几净,地面干净无杂物,墙上无脚印,天棚无蛛网,窗台无灰尘,扫除用具等物品摆放有序。 2、楼梯走廊做到干净整洁,两边墙壁无污渍痕迹,扶手无灰尘。 3、分担责任区每天清扫三次,做到地无杂物、无痰迹及口香糖迹,扫地把、垃圾筒摆放有序并及时清理。 (二)个人卫生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 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推动我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公司环境面貌、整体效能、社会形象的提升,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管理水平,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服务社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2013年底创 建省级文明单位目标,经党支部充分研究、讨论,制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 会精神和省委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市、区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管理机制,探索活动载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和激励广大员工,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二、整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运营管理工作为中心,全面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以优化公司环境、提升公司整体形象为目标,在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并积极服从行业和地方管理,加快“青年文明号”和“文明示范路”的创建步伐,以创促建,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服务意识,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树立以下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加强“四好”领导班子和“五好”党支部的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经营目标,规范收费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业务技能,力争年底实现通行费收入4000万元。 自觉按照《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积极开展争创 文明部室、争当文明员工活动。在全公司范围内掀起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针对公司年龄结构特点,加强计划生

文明单位、文明处室评选管理办法

XXX文明单位、文明处室评选管理办法 为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文明创建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员化,更好地服务于事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湖北省和XX市文明创建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规范职工的日常行为,促进单位和处室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全面建设现代通航、实现“XXX”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标准 (一)文明单位应符合下列标准: 1.重视文明创建,组织领导有力。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局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按要求完成局党委下达的文明创建目标考核任务。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有强烈的创建意识,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活动经费保障,创建活动档案齐全、整理规范,有计划、有措施、有报道、有台账、有考核、有成效。突出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基础性创建活动,规范

职工“文明有礼”、“文明服务”、“文明交通”、“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职工对全局和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不低于95%。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四爱一共”主题教育,实现“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覆盖、内容全知晓,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局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标兵”、“优秀志愿者”、“感动人物”、“服务明星”、“科技英才”等推荐评选活动。重视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主动承办和积极参与职工道德讲堂活动,传递正能量,大力倡导勤政廉政之风、爱岗敬业之风、担当奉献之风、团结协作之风、务实创新之风。 3.学习风气浓厚,文化生活丰富。扎实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加强职工书屋的管理和利用,经常性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带领职工正确认识世情国情党情局情,主动适应新常态,开展业务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培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干部职工专业技能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等文化活动。着力培育单位文化,干部职工对核心价值体系认同率高。深入推进子文化和子文化品牌建设,单位文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

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 (2007年12月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各级文明单位的管理,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借鉴外省市经验,从我省实际出发,对2004年省文明委颁发的《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进行再修订。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群众认可,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并经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各级党委政府或各级文明委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体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的级别分为: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市 (四大企业、省直机关、省管企业) 级文明单位、县(市、区)级文明单位。 第二章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第四条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扎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廉洁勤政,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参加所在地区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五条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干部群众。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积极倡树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加强和谐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自觉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注重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继承和发扬齐鲁儿女忠厚正直、豁达淳朴、崇礼尚义、勇敢坚韧、勤劳智慧的优良传统,着力培育改革创新、开放包容、忠诚守信、务实拼搏、敢为人先的新时期山东精神。干部群众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有效地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单位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 第六条业务工作领先,社会效益显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生产经营性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开拓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文明生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同级或同行业先进水平。服务经营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文明服务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第七条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重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建立学习型组织,加强对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模范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目标,优生、优育、优教成绩显著。注重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精神风貌昂扬向上。 第八条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公开办事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平安山东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治安状况、公共秩序、工作纪律良好,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率低于省规定指标,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邪教活动,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苏州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苏州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使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明单位创建是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是弘扬“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苏州城市精神,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的有效形式。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大力

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建设,培育优秀文化,提高干 部职工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文明单位评选和表彰分三个类别:苏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特别优异,能发挥排头兵作用,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苏州市文明单位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市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较好成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市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应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之中,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业绩的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委及办公室,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 工作。 2

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使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分三个层次展开:江苏省文明单位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省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方面作出较好成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处于先进水平,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省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方面成绩特别优异,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特别突出,能发挥排头兵作用,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省委、省政府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是“弘扬…三创?精神、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的有效形式。 第四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建设,培育优秀文化,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应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

文明单位管理制度

文明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的管理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辐射、带头引路作用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甘肃某某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某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经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严格考评由某某、某地、某地、乡(镇)党委、政府授予的两个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 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振兴安西经济建 设文明、富裕、和谐的新安西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群众精神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形式是把两个文明建设的住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各级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应积极参加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 第二章文明单位的标准 第五条文明单位的标准: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

工作方针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坚持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在群众中威信高 (2)业务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性单位围绕社会主义某地场经 济的发展建立适应现代企业的要求实行科学民主管理不断推进技术 进步社会效益和经济稳步提高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 平非生产经营性单位内部管理严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显著、达到同行此或同类型单位先进水平 (3)精神文明活动扎实精神文明建设有切实可行的规划组织健 全制度完备、阵地稳固经费落实坚持创建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村镇、文明车间(班组)、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职工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效果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精神文明 建设活动 (4)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坚持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伦理教育坚持开展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干部群众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形成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忠于职守、勤勉敬业、崇尚先进积极进取的风气注意维护民族团结、军民团结单位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 (5)文体活动健康活跃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键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等活动有计划地进行各种职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计划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计划 篇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扩大文明建设成果,切实提高我局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建设高效、廉洁、务实、文明、和谐单位为目标,努力建设好一支思想好、作风好、懂业务、会管理的队伍,为促进新时期我局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支持。 二、创建目标 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

务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建设高效、廉洁、务实、文明、和谐单位,争创环保厅文明单位。 三、工作重点 (一)思想道德建设。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理论学习有考勤,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有心得,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健全,经常分析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家庭邻里和睦。 (二)组织建设。重视党建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制。各项制度健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组织生活有创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团结协作,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发挥明显。 (三)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

规教育,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落实反腐倡廉任务,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考勤、劳动纪律;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问题,无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无黄、赌、毒等现象。 (四)业务工作完成。单位内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规范,管理严格,办事效率高。科室之间积极协助,配合到位。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勤奋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工作有新突破,整体工作有新发展。 (五)环境秩序建设。办公环境干净、整洁,办公秩序良好。人员仪表端庄、言行得体、符合规范。积极参与综合 治理,安全防范责任制健全,措施得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无计划外生育。 (六)文化建设。重视知识的学习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西财发[2007]14号 关于印发《西吉县财政局文明股室建设 管理办法》《文明股室标准》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西吉县财政局文明股室建设管理办法》、《文明股室标准》,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1、《西吉县财政局文明股室建设管理办法》 2、《文明股室标准》 中共西吉县财政局党总支 西吉县财政局 二00七年一月二十日 抄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市、县文明办 送:本局各局长 西吉县财政局办公室2007年1月20

请。申报资料:《文明股室申报表》(附创建工作总结)一式三份。 2、局内审核推荐。财政局按照文明股室的标准对申报股室进行审核,并经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3、局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依据本办法并参照《文明股室考核验收评分细则》,组织相关股室对各申报股室进行明查暗访,检查考核。并就综治安全、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一票否决事项征求局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审核意见,以适当方式征询有关方面和群众意见,提出文明股室建议名单,报局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评审。 4、局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后,报财政局批准命名表彰。 第十五条文明股室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由财政局通报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同时颁发牌匾。 第五章文明股室管理 第十六条文明股室的管理原则上实行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第十七条文明股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制定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文明股室创建活动档案;总结推广文明股室的创建经验;监督、检查文明股室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十八条局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文明股室有检查监督权。文明股室质量下降或发生严重问题,局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撤销文明股室荣誉称号的处理。 第十九条文明股室在届期内悬挂由财政局颁发的荣誉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届期满,未被重新命名的股室,不得对外悬挂文明股室荣誉匾,由财政局收回,交局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申报股室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文明股室"牌匾,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其股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明股室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主动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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