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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GBZ229[1].4-201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GBZ229[1].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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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GBZ/T229.4-2012gōngzuòchǎngsuǒzhíyèbìngwēihàizuòyèfēnjídì4bùfēn:zàoshēng

英文参考

GBZ/T229.4-2012ClassificationofoccupationalhazardsatworkplacesPart4: Occupationalexposuretonoise

ICS13.100

C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229.4-201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ClassificationofoccupationalhazardsatworkplacesPart4:Occupationalexposu retonoise)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6月5日发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GBZ/T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22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是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

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

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

1范围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GBZ/T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n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2

稳态噪声steadynoise

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3.3

非稳态噪声non-steadynoise

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3.4

脉冲噪声impulsivenoise

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问>1s,A声级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的噪声。

3.5

噪声作业work(job)exposedtonoise

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 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

3.6

A计权声压级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I,L pA,L A

A声级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

3.7

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

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L Aeq.T,L Aeq 等效A声级

在规定的时间内,某一连续稳态噪声的A计权声压,具有与时变的噪声相同的均方A汁权声压,则这一连续稳态噪声的声级就是此时变噪声的等效声级,单位用dB表示。

3.8

按额定8h工作日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声级normalizationof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toanormal 8hworkingday,L EX,8h

8h等效声级

将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的噪声强度等效为工作8h的等效声级。

3.9

按额定周工作40h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声级normalizationof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toanormal 40hworkingweek,L EX,W

40h等效声级

非每周5d工作制的特殊工作所接触的噪声声级等效为每周工作40h的等效

声级。

4分级

4.1分级原则与基本要求

4.1.1分级基础

噪声分级以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接触限值及测量方法为基础进行分级。

4.1.2分级前的准备

应通过现场巡查,识别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来源、分布范围、工人接触噪声情况及采取的控制措施,收集既往的听力损伤资料,确定需要进行分级的作业。

4.1.3分级控制效果评估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监测的要求对工作场所噪声定期监测,监测接触噪声强度有变化,提示可能与原分级结果不一致的,或因生产工艺、原材料、设备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分级,并提出新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建议。

4.1.4分级资料管理

4.1.4.1分级完成后应编制工作场所噪声分级报告书,报告书的内容应包括分级依据、方

法、结果以及分级管理建议和应告知的对象。

4.1.4.2分级结果应告知用人单位相关管理者、劳动者和政府相关部门。

4.1.4.3分级过程的全部资料应归档保存。

4.2分级依据

根据劳动者接触噪声水平和接触时间对噪声作业进行分级。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参见附录A。

4.3分级方法

4.3.1稳态和非稳态连续噪声

按照GBZ/T189.8-2007的要求进行噪声作业测量,依据噪声暴露情况计算L EX,8h或L EX,w后,根据表1确定噪声作业级别,共分四级,分级示例见附录B。

表1噪声作业分级

分级等效声级L EX,8h dB 危害程度

Ⅰ85≤L EX,8h<90 轻度危害

Ⅱ90

Ⅲ95

ⅣL EX,8h≥100 极重危害

注:表中等效声级LEX,8h与LEX,。等效使用。

4.3.2脉冲噪声

按照GBZ/T189.8-2007的要求测量脉冲噪声声压级峰值(dB)和工作日内脉冲次数n,根据表2确定脉冲噪声作业级别,共分四级。

表2脉冲噪声作业分级

分级声压峰值dB

危害程

n≤100

100

1000

000

140.0≤n<14

2.5

130.0≤n<1

32.5

120.0≤n<1

22.5

轻度危

142.5≤n<14 5

132.5≤n<1

35.0

122.5≤n<1

25.0

中度危

145≤n<147.

5

135.0≤n<1

37.5

125.0≤n<1

27.5

重度危

Ⅳn≥147.5 n≥137.5 n≥127.5

极重危

害注:n为每日脉冲次数。

5分级管理原则

5.1对于8h/d或40h/周噪声暴露等效声级≥80dB但<85dB的作业人员,在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不变的情况下,应进行健康监护,一旦作业方式或控制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

5.2轻度危害(Ⅰ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业场所监测等措施。

5.3中度危害(Ⅱ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针对企业特点,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

5.4重度危害(Ⅲ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上述措施外,应尽可能采取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相应的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

5.5极重危害(Ⅳ级):目前作业条件下,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上述措施外,及时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对控制

及防护效果进行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

附录A(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A.1噪声作业分级是对噪声暴露危害程度的评价,也是为控制噪声危害及进行量化管理、风险评估提供重要依据。在进行噪声作业分级时,应正确使用与本部分相关的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A.2当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及噪声控制措施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分级。

附录B(资料性附录)分级应用举例

某纺织厂外购棉条生产纺织品,一线生产工人及管理人员共242人,其中90%为女工,实行三班倒工作制度,每班8h、每周工作5d。噪声是该企业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进行生产及噪声控制、防护情况调查后,进行劳动写实记录,结合现场噪声测量结果汇总并进行分级,结果见表B.1。

在出具噪声作业分级报告时,应对噪声危害控制措施、防护情况等进行描述和提出管理建议.将噪声作业分级结果参照表B.1的形式报告。

表B.1某纺织厂噪声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工种

等效声级L EX,8h dB

危害程

1

织布挡

9

8

103 Ⅳ极度2

细纱挡

1

20

96 Ⅲ重度3 上料1100 Ⅳ极度

5

4 机修9 98 Ⅲ重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管理制度 1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GBZ/T 229)制定本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包括:生产性粉尘;化学物;高温;噪声, 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Z/T229.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229.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 GBZ/T229.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GBZ/T229.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粉尘in dustrial dust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的性质分为:无机粉尘(ino rga nic dust .含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有机粉尘 (orga nic dust ,含动物性粉尘、植物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有机粉尘);混合性粉尘(mixed dust,混合存在的各类粉尘)。 3.2 有毒作业exposure to in dustrial toxica nt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各种化学性有害因素的作业。 3.3热应激反应heat strain 由热应激引起的全身性生理反应。 3.4 生产性噪声in dustrial n 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5 职业接触比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ratio 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

4分级

4.1生产性粉尘分级原则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表 B= C TWA—1 其中:C P C-TWA 式中:B——超标倍数 C TWA~一8h工作日接触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单位为毫克煤立方米 (mg/m) C PC-TWA――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4.2化学物分 级原则 421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系数D见下表。 注: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查《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O-2O10 4.2.2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系数L

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模板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 一、用人单位性质、规模、地点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隶属于方圆集团,注册地址位于方圆工业园海兴路21号,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现有职工10人,其中直接接触化学品毒物员工8人。该项目2005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4月30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15】060108号,许可生产范围:聚氨酯漆、乳胶漆等,有效期至2018年4月29日。2014年11月通过了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复审。现有生产规模为:每年生产涂料800吨,产品主要用于方圆集团有限公司内部使用。 二、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环境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位于方圆工业园海兴路21号。西部为泰特箱包厂,东部为泰诺制衣厂,北部为丰生冷藏厂和盈通毛衫厂南部为私人毛衫厂,车间北、南、东三面毗邻园区道路西面为城市排水设施。依据《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辨识,本单位安全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要求的“八大场所、区域”。该生产项目实行了功能分区,包括联合厂房(由西至东包括油性涂料生产区、固体物料储存区、水性乳胶漆生产区、空房)、埋地二甲苯罐区、综合办公楼。涂料生产区域四周以墙和建筑物与办公区分开,界区内人流物流较小,南部朝向道路设内外两层大门。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1、主要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名称、数量 本单位主要原材料有:二甲苯、聚氨酯树脂、改性醇酸树脂、醋酸丁酯、中黄、桔黄防锈颜料、中铬黄、桔铬黄粉、聚氨酯漆、醇酸系列油漆、斯太尔白、内外墙乳胶漆及各种助剂等。其中二甲苯年使用量约100吨,醋酸丁酯年使用量约20吨,各种油漆年产量大约800吨。 2、生产工艺及流程: 按配方将各种液体、固体原料经配料、溶解、分散、研磨、过滤,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整个生产工艺过程均在常温、常压下进行。(1)、配料、溶解 按配料单要求准确计量出二甲苯、树脂、助剂及各种粉料的重量,搅拌、溶解。 (2)分散 按投料顺序将助剂、颜料等,分多次投放到高速分散机内,高速分散机经高速分散溶解后转研磨工序。 (3)研磨 研磨工序是用氧化锆珠在涂料中运转至6小时左右以达到产品所需要的细度、粘度。 (4)调漆调色 在调漆罐内微调出所需规格、颜色的色漆。 (5)过滤、检验、包装 将研磨好的漆浆转入过滤机或滤网过滤,滤去漆浆中杂质以提高漆浆

噪声引起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噪声引起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8 页

噪声引起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噪声危害的分布范围越来越广,人们接触噪声的机会受益增多。长期接触噪声会对人体多个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其中尤以对听觉器官的损害最为突出,严重时甚至会引起噪声性疾病。因此,对噪声危害的研究、治理和防护具有重要意义。 早发现早防治 我们曾接触过这样一位患者,他于1970年3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在修锻车间从事锻工作业,接噪职业史达35年。从1985年开始,他相继出现了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心悸、耳鸣、听力下降等自觉症状。1993年11月体检,在查纯音电测听时发现,他的双耳语频听阈高达35.4dB(正常人应为≤25dB),后多次复查听力,其听力损伤逐年加重,2005年10月双耳语频听阈达到50.6dB,经医院治疗仍未见好转。经有关职业病诊断机构在排除其他因素引起的听力损伤后,依据相应的诊断标准,诊断为职业性中度噪声性听力损伤。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接触到很多这样的病人,他们在听力早期轻微损伤时自己察觉不出来,因而容易忽视预防和治疗,等到严重时已经很难治愈,给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因此,在实际生产中对噪声引起的听力损伤要早发现、早预防。 噪声危害人体健康 1.行业与工种分布 存在噪声危害的行业和工种分布非常广泛,卫生部2002年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列举了61个可能导致噪声聋的行业工种。而实际工作中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加工业的下料、剪切、锻造、冲压、辊压、铆接、落砂、造型,金属表面处理的抛光、喷砂、清理, 第 2 页共 8 页

工作场所噪声防护设施性能和防护效果检测方法

工作场所噪声防护设施性能和防护效果检测方法 编制说明 《工作场所噪声防护设施性能和防护效果检测方法》规定了隔声防护设施的性能及防护效果的检测方法,适用于隔声防护设施的性能及防护效果的检测。本技术规范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出的防护设施检测的要求提供技术保障,为隔声防护设施的防护性能及效果检测提供技术标准,也为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以及企业的自主检查提供技术支撑,从而确保作业场所隔声防护设施的有效、正常运行。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及协作单位 2014年国家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了《工作场所噪声防护设施性能和防护效果检测方法》的编制申请。噪声防护设施包括隔声、吸声、隔振、减振等多种设施,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是隔声设施,以隔声罩、隔声间及隔声屏障为主。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主要是以防治噪声危害为重点,解决缺少当前应用最多、最急需的隔声设施防护性能及效果的检测缺少技术规范的需求。 本标准由上海欧萨评价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安力康工业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宁大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2、编制的必要性 截止2012年,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已超过80万例,其中2012年新增2.7万例,在这些职业病中噪声聋及噪声引起的听损比例与尘肺病、职业中毒位列前三。由此可知,噪声是目前我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点,而隔声是有效控制噪声危害的重要技术和常用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均提出了“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保持其正常运行”的要求,《声学隔声罩的隔声性能测定第2部分:现场测量》(GB/T 18699.2-2002)、《声学隔声间的隔声性能测定实验室和现场测量》(GB/T 19885-2005)、《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GB/T 19889)

GBZT 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 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1部分,是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粉尘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卫红、李涛、张敏、史廷明、祁成、邢景才、杜燮祎、徐伯洪、周志俊、刘跃伟、王海椒。 1 范围编辑本段回目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生产性粉尘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2003年12月1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安全色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ISO3864-1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 3图形标识 图形标以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以和提示标识。见附录A和B。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图形标以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见附录B和C。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4警示线 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包、黄色和绿色三种。见附录B。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 5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

DB37T-2973—201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ICS13.100 C 6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973—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 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Implementary provisions for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risk and its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n employer 2017-06-23发布2017-07-23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2) 6 文件管理 (6) 7 建设成果和效果 (6) 8 持续改进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内容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常见化学毒物的危害指数(THI) (14) 附录D(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举例 (25) 附录E(资料性附录)风险告知卡示例 (2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张海东、张士怀、邵华、王红国、陈明、赵俊峰。

(推荐)噪声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1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三、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1、噪声 危害: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会引起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听力损失在25dB为耳聋标准,26-40dB 为轻度耳聋,41-55dB为中度耳聋,56-70dB为重度耳聋,71dB以上为极度耳聋。 应急处理: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并立即离开噪音场所;如发现听力异常,及时到医院检查、确诊。 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2)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3)注意个体防护:佩戴耳塞、耳罩、帽盔等防护用品;4)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离开噪音环境。 2、工频电场 危害:目前国家尚未明确工频电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但研究发现长期接触工频电场可能导致神经衰弱和记忆力减退。 应急处理: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防护措施:进入作业电场必须经过许可、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禁止长时间逗留,长时间作业时应穿金属丝屏蔽服。 五、事件分级 Ⅰ级危害事故:3人以上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公司预案,公司安委会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安排人员及时确诊治疗,并及时上报公司上级部门。 Ⅱ级危害事故:1-3人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公司公司预案,公司安监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协同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人员及时确诊治疗,并向公司上级部门上报。 Ⅲ级危害事故:1人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车间级《现场处置方案》,所属车间及时向安全监察部汇报,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及时确诊治疗。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由公司管理层主要负责人、部门、车间组成,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长:风电场场长副组长:安全经理成员:各运行值成员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公司组织或参与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危害事故的应急组织领导和决策指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指令,必要时,派出现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1、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办理从业人员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 高温

1 拼音 GBZ/T 229.3-2010 gōng zu?chǎng suǒzhíyèbìng wēi hài zu?yèfēn jídì3bùfēn :gāo wēn [返回] 2 英文参考 GBZ/T 229.3-2010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 ICS 13.100 C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返回] 3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3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高温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是在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4.4.3高温作业分级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总局7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目录》是在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进行的分类。《目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修订公布。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三、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目录》作出调整补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36.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规定

1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1.1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根据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提出的预防控制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实施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如下:a)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的方法及内容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b)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与控制:建立听力保护计划,实施职业暴露评估、工程控制及行政控制、护听器配备使用、职业健康监护、危害告知、培训及档案管理等,并评估听力保护计划有效性。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参见附录D。 1. 2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内容 1.2.1 听力保护计划当劳动者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时,用人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听力保护计划。听力保护计划的编写指导书参见附录E。1.2.2 噪声职业暴露评估当用人单位任何作业岗位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用人单位应建立噪声暴露评估系统。应按第4章的要求进行噪声职业暴露情况调查、噪声暴露水平测量及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评价。 1.2.3 工程与行政控制1.2.3.1 工程控制噪声的工程控制应按GB/T 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对生产工艺、操作维修、降噪效果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使噪声作业工人接触噪声声级符合GBZ 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1.2.3.2 行政控制当工程控制不足以控制噪声暴露时,应使用行政控制加以补充。应通过减少员工噪声暴露的工作时间或者操作方式的改变进行行政控制。当噪声暴露不可避免时,应使噪声暴露人数最小化。为劳动者提供安静、干净、舒适的休息区,使劳动者定期地远离工作场所的噪声。 1.2.4 护听器配备使用 1.2.4.1 应按GB/T 23466《护听器的选择指南》规定的要求,确定是否使用护听器、确定护听器选型等。应提供三种以上护听器(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耳塞或耳罩),供暴露于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的劳动者选用。 1.2.4.2 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时,劳动者应佩戴护听器进行听力防护;当劳动者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超过100 dB(A)时,应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当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小于85 dB(A)时,若劳动者有佩戴护听器的要求时,宜为其提供适合的护听器;当护听器佩戴人员的作业环境或健康状况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护听器的选择。 1.2.4.3 选用的护听器其有效声衰值可根据以下方法估计,并分析评价其对工人的听力保护效果: a) 若选用护听器标注的单值噪声降低数SNR,则按SNR ×0.6估计。b) 若选用的护听器标注的单值降噪值NRR,则按以下方法估计:有效声衰值= (NRR×(1-0.25)-7) ,耳罩;(NRR×(1-0.50)-7) ,成型耳塞;(NRR×(1-0.70)-7) ,其他耳塞。 1.2.4.4 应按GB/T 23466《护听器的选择指南》规定的要求,利用有效A计权声压级L’Ax 和护听器保护水平的对应关系进行护听器的保护水平评价。在选择护听器时,劳动者佩戴护听器后,其实际接受的等效声级应保持在85 dB(A)以下,使用护听器后实际接触的噪声在75 dB(A)至80 dB(A)之间,效果最佳。 1.2.4.5 使用护听器之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佩戴方法的培训和佩戴必要性的教育。护听器发放使用后,应跟踪佩戴人员的使用情况,收集反馈信息,且用人单位至少每年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护听器选择、安装、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1.2.5 职业健康监护 1.2.5.1 对于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0 dB(A)的劳动者,应按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听力测试。对于暴露于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的劳动者,应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以测定得到的基线听力图、监测听力图及确认听力图评定劳动者是否发生高频听阈位移。 1.2.5.2 听力测试应包括空气传导、纯音测听、听阈测量,测试频率

噪声危害及预防

噪声危害及预防 噪声危害及预防 随着现代工业生产的发展,噪声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影响越来越大。工业噪声是引发职业病的主要因素之一,加强职业病的防治刻不容缓。 什么是声音?声音是由物体振动而产生的,振动的物体称为

声源。振动在弹性介质中(气体、液体和固体),以波的形式传播,其一定频率范围内的波动作用于人耳引起对声音的感知。频率的单位为赫兹,符号为Hz。 正常人耳能听到的频率范围在20Hz?20000Hz,低于20Hz的是次声,高于20000Hz的是超声。人们在日常说话时的语音信号频率范围在300Hz?3000Hz之间。 反映声音强弱等级的单位是分贝,符号为dB。如细声细 语在20dB 左右,安静的房间在40dB 左右,普通谈话在60dB左右,吸尘器吸尘声在80dB左右,割草机声在100dB 左右,链锯声在120dB左右,喷气式飞机附近可达140dB?150dB甚至更高。噪声是生活中和工作中使人不舒适、厌烦以至难以忍受的声音,它通常是各种不同频率和不同强度的声音无规律的组合。如果在三步左右距离对话需提高声音来沟通,通常被认为我们已经暴露于有危害的噪音环境中了。

噪声对人体影响是多方面的 长期接触一定强度的噪声,可 以对听觉系统造成危害,主要表现 在: (1 )听觉敏感度下降、语言接收和 噪音有害 信号辨别力差; (2)耳鸣,凭空听到嗡嗡声或其他不正常的声音;(3 )交谈困难,听不清别人在说什么; (4 )所有的声音都听不真切,像被闷住了一样;(5)严重时会造成听力损失和职业性噪声聋。 研究发现,噪声的影响是多系统、多器官的损害,主要表现在: (1)神经系统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脑电图异常, 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 (2)心血管系统出现血压不稳(多数表现增高),心率加快,心电图有改变(窦性心律不齐,缺血型改变); (3)消化系统出现胃液分泌减少,蠕动减慢,食欲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东省地方标准DB37/T2973xx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原则25 工作程序和内容26 文件管理67 建设成果和效果68 持续改进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8附录 B(资料性附录)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内容12附录 C(资料性附录)常见化学毒物的危害指数(THI) .14附录 D(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举例25附录 E(资料性附录)风险告知卡示例 28DB37/T2973xx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张海东.张士怀.邵华.王红国.陈明.赵俊峰。DB37/T2973xx0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建设成果和效果以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指南编制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2 工作场所

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GBZ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9.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GBZ2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 DB37/T288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3 术语和定义 GBZ/T224.GBZ/T229.DB37/T28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检测结果和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简称:接害)作业进行的分级。 3.2 职业病危害风险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riskDB37/T2973xx2c)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作业岗位工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权重系数.接害人数.防护措施及职业病和职业健康损伤的发生结果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级别。d)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卡(2019新版)

工作场所存在一氧化碳,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一氧化碳Carbon monoxid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如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过高,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 主要损坏神经系统。轻度急性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心 悸、恶心,进而症状加重,出现呕吐、四肢无力等症状,严 重者可能危及生命,长期接触低浓度一氧化碳,可致头痛、 头昏、耳鸣、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及心电图改变。 一氧化碳(CO)是一种对血液和神经 系统毒性很强的污染物,为无色、无味、 无刺激的气体,易扩散,微溶于水,易 溶于氨水,易燃、易爆,与空气混合有 爆炸危险。 应急处理 救护者采取自保措施进入煤气区域,将伤员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或冰块敷头部、掖窝等处,对呼吸困难或刚停止呼吸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挤压术,并及时送医院。中毒者在恢复知觉前,不得送往较远的医院。 防护措施 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使用防爆电器和照明设备。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标准限值:24ppm(30mg/m3)检测数据:检测日期:年月日急救电话:3770120 消防电话: 3790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工作场所存在噪声,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噪声Nois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噪声损害人的听力,可造成人体听力损失, 损害心血管。长期接触噪声可引起头痛、耳鸣、 惊慌、记忆减退,甚至引起神经官能症。也能导 致心跳加速、血管痉挛、高血压、冠心病、食欲 下降、月经失调等。超过115分贝的噪音可造成 耳聋。 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规律,杂乱无 章的声音。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 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 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计算8h等效声 级;每周工作日不是5d,需计算40h等效 声级,限值为85 dB(A)。 应急处理 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检查、确诊。 防护措施 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发出强噪音的机械设备;采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吸收声能;使用隔声、阻尼、隔振等措施及加强个体防护, 佩戴耳塞、耳罩、帽盔等防护用品;进行上岗前健康体检,定期进行岗 中体检;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离开噪音环 境。 标准限值:85dB(A) 检测数据:检测日期:年月日急救电话:3770120 消防电话: 3790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 噪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 1 范围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GBZ/T 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 n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2 稳态噪声steady noise 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工作场所噪声的危害与预防示范文本

工作场所噪声的危害与预 防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作场所噪声的危害与预防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噪声的概念和职业接触限值从环境和生理学的观点分 析,凡使人产生厌烦的、不愉快的和不需要的声音都统称 为噪声,它包括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声音,干扰人们学 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以及其它不需要的声音。 根据我国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 限值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如果劳动者每周 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稳态噪声的职业接触限值为 85 dB(A);如果是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也为85 dB(A)。 企业工作场所噪声特点 (1)企业噪声种类多、来源广。有由于气体压力突变产 生的气流噪声,如压缩空气、高压蒸汽放空、加热炉等;有

由于机械的摩擦、振动、撞击或高速旋转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如球磨机、粉碎机、机械性传送带等;有由于磁场交变、脉动引起电器件振动而产生的电磁噪声,如变压器。 (2)高噪声设备多,噪声危害严重。 噪声对人体产生危害的影响因素 噪声对人体产生有害作用的主要影响因素有:①噪声强度;②接触时间;③噪声的频谱;④噪声类型和接触方式;⑤个体差异;⑥其他因素,如振动、寒冷及有毒物质的共同存在,会加强噪声的不良作用。 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噪声的强度愈大、频率愈高、作用时间愈长、个人耐力愈小,则危害愈严重。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1)听觉系统: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损伤。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改变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doc

烟台世缘橡胶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 1.1分级管控目的 (1) 1.2分级管控依据 (1) 1.3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2) 1.4分级管控程序 (2) 2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4) 2.1作业岗位单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4) 2.1.1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4) 2.1.2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 (6) 2.1.3 接触噪声作业分级 (9) 2.1.4 接触高温作业分级 (9) 2.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 (10) 2.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 (12) 2.4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 (12) 2.5公司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判定 (13) 3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1 粉尘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2 有毒化学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3 噪声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6) 3.1.4 高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7) 3.2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原则 (18) 3.2.2 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3作业岗位职业病风险清单 (20)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委托烟台海汇检测中心对我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1

噪声危害及其预防

噪声危害及预防 随着现代工业生产的发展,噪声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影响越来越大。工业噪声是引发职业病的主要因素之一,加强职业病的防治刻不容缓。 什么是声音?声音是由物体振动而产生的,振动的物体称为声源。振动在弹性介质中(气体、液体和固体),以波的形式传播,其一定频率范围内的波动作用于人耳引起对声音的感知。频率的单位为赫兹,符号为Hz。 正常人耳能听到的频率范围在20Hz~20000Hz,低于20Hz的是次声,高于20000Hz的是超声。人们在日常说话时的语音信号频率范围在300Hz~3000Hz之间。 反映声音强弱等级的单位是分贝,符号为dB。如细声细语在20dB左右,安静的房间在40dB左右,普通谈话在60dB左右,吸尘器吸尘声在80dB左右,割草机声在100dB左右,链锯声在120dB左右,喷气式飞机附近可达140dB~150dB甚至更高。 噪声是生活中和工作中使人不舒适、厌烦以至难以忍受的声音,它通常是各种不同频率和不同强度的声音无规律的组合。如果在三步左右距离对话需提高声音来沟通,通常被认为我们已经暴露于有危害的噪音环境中了。

噪声对人体影响是多方面的 长期接触一定强度的噪声,可以对听觉系统造成危害, 主要表现在: (1)听觉敏感度下降、语言接收和信号辨别力差; (2)耳鸣,凭空听到嗡嗡声或其他不正常的声音; (3)交谈困难,听不清别人在说什么; (4)所有的声音都听不真切,像被闷住了一样; (5)严重时会造成听力损失和职业性噪声聋。 研究发现,噪声的影响是多系统、多器官的损害,主要 表现在: (1)神经系统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脑电图异常,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 (2)心血管系统出现血压不稳(多数表现增高),心率加快,心电图有改变(窦性心律不齐, 缺血型改变); (3)消化系统出现胃液分泌减少,蠕动减慢,食欲下降; (4)内分泌系统表现有甲状腺功能亢进,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强,性功能紊乱,月经失调等。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出现早期听力损失 噪声损害你听力的一些迹象: (1)较难听清别人的谈话,听起来声音变形或压抑; (2)在你的耳朵内会产生一些轰鸣声,噪声听力损失发展较缓慢,耳蜗损害感觉双耳有犹如蝉鸣高调耳鸣; (3)很难听清一些高的或柔和的声音:对门铃声音反应迟钝,对较高的女声听不清楚,鸟叫声不敏感……都应怀疑高频听力受损; (4)由于你提高电视机或收音机的声量而招致一些抱怨; (5)做个常规的纯音测试可测知不同频率的声音敏感程度。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噪音)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及岗位名称职业病危 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职 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 措施 成型车间冲板岗位噪音 致使听力减弱、下 降,时间长可引起永 久耳聋,并引发消化 不良,呕吐、头痛、 血压升高、失眠等全 身性病症 耳聋 佩戴耳塞、 隔声间、隔 声屏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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